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血鹦鹉 - 第15章老谋深算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雨才来,平安老店门外的风灯,就已经给吹灭。灯笼已残破,虽然是风灯,也已再经不起大风雨。店内本来留有两盏灯,现在却只剩一盏。夜雨秋灯,一种难言的萧索笼罩着整个店堂。常笑的心头却更萧索。他的十三个得力助手,已一个不剩。再回到店堂之时,他就只见到两把刀,仍在鞘内的一把,刀柄上刻着林平的名字,出鞘的一把却是张铁的佩刀。只有刀,人已化做一摊腥臭的脓血。整个店堂就只有他一个活人。他坐在灯下,仿佛已在灯光中凝结。他常笑,很少皱眉。这下他的双眉却紧锁。“安子豪!”一声嘟喃,他突拍案而起。灯从桌面上跳起,桌面已给他拍裂。他接灯在手,又颓然坐下。入了宋妈妈那间魔室之后,他就没有再理会安子豪,因为当时他并没有需要用到安子豪的地方。但无论如何,安子豪应该跟在他身后,随时听候他差遣。可是他这下想来,安子豪在他入了魔室之后,就好像不见了人,到他给王风追杀之际,魔室中尽管血流遍地,尸体七零八落,他却清楚的记得,除了宋妈妈之外,都是他手下的尸体,并没有安子豪的尸体在内。安子豪当时去了什么地方?那道门是不是安子豪掩上?这件事与安子豪也有关系,抑或他只是看见惨事发生吓得赶紧逃命去了。他实在很想知道,很想找安子豪问一个明白。只可惜,他连安子豪住在什么地方也不清楚。如果他的左右有人,只要下一个命令,就可以解决。现在无论做什么都得自己去做。他虽然很想找安子豪问问,却不知从何着手。这种事他并不惯。他忽然发觉,这一直以来,虽是说事事亲力亲为,说到底只是下命令,吩咐那一众手下找来他所需要的资料,所需要查询的人,再由他加以分析、判断,再采取行动,出力最多的并不是他,是他的十三个手下。没有了那十三个手下,他就正如一只给切下了爪子的螃蟹,虽然还有一对钳子,却已不能横行。要知道安子豪住在什么地方,其实不是一件怎样困难的事情。随便拍开一户人家的门,找个人一问,都一定可以得到一个答复。这里地方并不大,安子豪也不是一个无足轻重的人。问题是这里的人家,到底哪一户才值得相信?他实在不知。即使他询问的人家没有问题,安子豪所居住的地方未必就不是另一个陷阱。那应该怎样?他的目光落向地上的脓血,不期而然打了一个冷颤。这个小镇表面上看来太太平平,事实显然并不是。这间平安老店更就不平安。他摆脱王风的追击后走来这里,只为了这里有他的两个手下。他喜欢有人侍候左右,不单是执行他的命令,更替他打点一切。他并不习惯孤独。现在他却已完全孤独。他还有什么理由再留在这里?不留在这里又去什么地方?他一声轻叹,放下了手中的灯,又站了起来,一个身子仍挺得笔直。这一次的打击虽然很大,但并未能将他打倒。砰一声,关着的一扇窗突然打开。常笑刚站起的身子几乎同时飞出,箭一样射落在那扇窗户之旁。他的手已握在剑柄上。雨从窗外飞入,打湿了窗前的地。窗外也是只有雨,没有人。常笑的目光射向窗栓。窗栓已断。秋风秋雨,这种秋风,是否也能将窗栓吹断?常笑冷笑,身子斜刺里一缩,左肘往后一撞,撞碎了另一个窗户,他的人却风车般转回,从先前打开的那一个窗户窜了出去。他的身影快如飞箭,声东击西,更是令人防不胜防。只可惜他无论从哪一个窗户出去,结果都是一样。来的不是一个人,是三个。三个瘦瘦高高的黑衣人,静静的,候在窗下。森冷的面色,锐利的眼神,三个人虽然面目各异,神态却并无两样。他们的腰带上插着一把刀。新月般的弯刀,漆黑的刀鞘上画着一只半人半兽的妖怪。常笑一窜出窗户,就发现这三个黑衣人,他的人还在半空,身上已闪起了光,剑光。三个黑衣人最左的一个看着常笑穿窗而出,却完全没有反应。其他两个黑衣人的目光亦迅速从那边窗户转回,落在常笑的面上,同样也没有反应。三张脸石般坚硬,三个身子枪般挺直,头一移,眼一转之后,其他的两个黑衣人也再没有变化,简直像是三个僵尸。常笑并没有将他们当做僵尸,忽地转身,剑一指,道:“什么人?”当中的一个黑衣人,冷冷的道:“李大娘的人!”常笑道:“李大娘要见我?”黑衣人道:“她不要见你。”常笑道:“那她叫你们来做什么?”黑衣人道:“杀你。”常笑却笑了,说道:“我好像不认识李大娘。”黑衣人道:“她好像也并不认识你。”常笑道:“那为什么要杀我?是不是因为她犯了罪?”黑衣人道:“这些话你应该去问她。”常笑道:“她不是不要见我?”黑衣人道:“你可以去见她的。”常笑道:“哦?”黑衣人道:“只要你能够在她面前出现,她就不见你也不成。”常笑笑道:“很有道理,她住在什么地方呢?”黑衣人冷冷道:“你离开了这里再问也不迟。”常笑道:“你们让我离开这里?”黑衣人道:“你将我们杀掉,我们还有什么能力不让你离开。”常笑道:“这也是道理。”他一笑又问道:“你们能否回答我几个问题?”黑衣人道:“不能够,因为我们什么事都不管,只管杀人。”常笑却仍问下去:“你们是不是从鹦鹉楼那边追到这里来?”黑衣人道:“他们两个是,我不是。”另一个黑衣人即时冷笑道:“你走的倒快,简直就像是给老虎赶着的兔子。”他似乎不知道赶着常笑的并不是只老虎,是个疯子。常笑没有理会他,又问当中那个黑衣人:“你一直就在这间平安老店?”当中那个黑衣人道:“我的确已在这里不少时候。”常笑道:“我那两个手下,就是你所杀的吗?”黑衣人立即摇头,道:“我虽然受命来杀他们,但杀他们的人却不是我。”常笑道:“那是谁?”黑衣人道:“我来到的时候,他们已倒在地上,一个已化剩两条腿,另一个亦已在白烟之中消蚀。”常笑道:“当时你知道在店堂中,有没有其他人?”黑衣人道:“没有,附近都没有,我也想找出杀他们的人,因为昨天我们这边也有一个人那样子死在长街上。”常笑沉默了下去。黑衣人瞪着他,忽然道:“听说你的剑术很不错?”常笑淡淡的一笑,道:“你听谁讲的?”黑衣人没有回答,迳自道:“你也许可以避开我们每人十刀,甚至十二刀。”常笑道:“一个人十二刀,三个人三十六刀,已不少的了。”黑衣人道:“我们的第十三刀出手,你却一定躲不开,甚至一刀都躲不开。”常笑道:“那一刀有鬼?”黑衣人道:“那一刀已被诸魔祝福过,已是魔刀。”这句话出口,三人冰冷的眼睛之中突然露出狂热的神采。常笑道:“你们为什么不一开始就用那一刀?”三个黑衣人没有一个回答,三把刀却已出鞘。刀弯如新月,刀锋上闪烁着一种奇异的光芒。常笑从来没有见过这种刀。这种刀似乎不是中原武林所有。他本来就想离开,这下,却打消了这个念头。那两个黑衣人打从鹦鹉楼,来到这里,都没有办法将他截下。现在虽然已多了一个,如果他要走,他们亦未必能够追及。可是他宁愿留下来。他想见识一下那所谓已被诸魔祝福的一刀。三个黑衣人并不是说谎,从那种疯狂的眼神他就已看出。他临敌的经验已不少,所见识过的刀法已有好几十种,却未见识过魔刀。连这个名字他也是第一次听到。魔刀到底是怎样的一种刀法?到底有什么魔力?他实在很感兴趣。刀已举起,三个黑衣人弧形靠拢,成品字迫上。常笑没有动。一声轻叱,三刀齐举,刀光如圆弧。一样的刀,一样的刀法。常笑脚踏七星,身形一闪,再闪,闪开了三个黑衣人的第一刀。第二刀第三刀跟着又削上,一刀比一刀急劲。常笑的身形更急。黑衣人的第五刀出手,常笑仍没有用剑,仍能够闪避,可是到第六刀砍到,他却已不能不用剑封挡。三个黑衣人的刀法非常怪异,常笑的身形一展开,那三把弯刀就仿佛变成了柳絮,随着常笑转动而转动,到了第六刀,三把刀便一如柔丝,缠着常笑的身影,刀与刀紧接,每一刀所用的力道,竟并未完全消散,余下的力道又竟与下一刀的力道糅合在一起。到了第七刀,刀上的力道比起第一刀何止强劲了一倍。这样子下去,他们的第十三刀出手,刀上的力道又将有多大?那样的一刀,再加上诡异的刀势,又是否还有人能够抵挡?一把刀也许还缠不住常笑,可是三把刀糅合在一起,单就是那一股强烈的力道已足以将他勒死。那种弯刀,似乎就专为了这种刀法而打造,刀一转,就像是一根绳子在敌人的身上绕一圈。连绕十三圈,的确已难以有人经受得住。那第十三圈更可能圈住敌人的脖子。一个人手脚都被绳子缚上,要勒他的脖子是不是很容易?这种刀法简直就像是一种魔法。如果就只有十三刀,那第十三刀已实在可以称得上魔刀。常笑接下了三个黑衣人的第七刀,已看出这种刀法的厉害。他也已看出,到了他们的第十三刀出手,莫说躲不开,就连挡都已挡不住。他如果还要命,就一定要尽快冲出刀圈之外。心念陡动,他的剑马上刺出,一出手就是十五剑。他第一次反击。两剑左拒,两剑右挡,还有的十一剑却向前面砍杀。三个黑衣人的第八刀亦同时发动。“铮铮铮”的一连串金铁互撞声暴响,在他面前的一个黑衣人一连给他迫退了四五步。其他的两个黑衣人却同时推进了四五步。常笑左拒右挡的四剑竟不能封挡左右砍来的魔刀。他甚至已感到了刀上的寒气。刀寒凛冽,常笑的心头亦不禁一冷,大喝一声,剑急忙回救。剑到刀亦到。“铮铮”的两声,两把刀马上被扫开,前面的一刀亦马上杀回。常笑再挡这一刀被扫开的两刀又砍上。这是第九刀,常笑不知不觉之中已被那三把魔刀迫的打转。他的眼中已有了恐惧。硬挡那几刀,他握剑的右手已有些麻痹的感觉。三个黑衣人的第十刀相继展开,刀势更诡异更凌厉。常笑的面色已变,忽一声暴喝,连人带剑滴溜溜一转,整个身子烟花火炮一样突然直往上飞射而出。那一转其快无比,他的剑更快,刹那劈开了三把魔刀,刀势虽然已铁桶一样,同时被迫开,上下便有了空隙。常笑当然不能钻入脚下的泥土,却可以拔起身子。他浑身的气力都已用上,虽则没有翅膀,那一拔的迅速已更甚于飞鸟。黑衣人的刀势也不慢,但相较之下,还是慢了些。刀势一开即合,锋利的刀锋就像是虎狼的齿牙。哧哧的两声,常笑左右双脚各开了一道血口,右脚的靴底更被其中的一刀斩下,他的人却已翻出了刀圈。鲜血染红了他的脚裤,他凌空一个翻滚,人已落在丈外,双脚仍站的很稳。三个黑衣人的反应也不慢,刀一收,身一转,又杀奔常笑。那刹那之间,常笑的左手,已多了一个纸包。三个黑衣人才转身,常笑左手的纸包已打开,才扑上,折起的那张白纸就已给常笑抖得板直,刀一样飞出。白纸上蓝芒闪烁,却旋即消失。那些蓝芒在白纸上虽还明显,飞离了白纸,便不易察觉。夜色深沉,风雨迷蒙,十七枚钢针虽已不少,但都是寸许长短,头发般粗细,在这种环境之下,根本就很难发现。那正是谭门三霸天心中剖出来的十七枚“七星绝命针”。在常笑的内力催发下,那十七枚“七星绝命针”最少可以飞出丈外。三个黑衣人现在距离常笑却已不足一丈。他们也看到那张白纸。纸白如雪,只要还有些许微光,就很惹人注目。他们的目光落在纸上,面上都露出诧异之色。纸中即使有毒粉,在这暴雨狂风之下,也难起作用。他们已想到毒粉,却并未想到毒针,那一类的暗器本来就不会包在纸中。他们虽然有一把魔刀,并没有一对魔眼。那也只是刹那之间的事情,两个黑衣人突然伸手往面上摸去。手还未摸在面上,他们的面色已发青,脱口猛一声惊呼:“毒针!”语声还未在风雨中消失,他们的身子已然摇摇欲坠,却连一个字都已说不出来。那张白纸已被雨水打湿,尚未被雨水打在地上,他们已倒在地上。还有的一个黑衣人居然没有被毒针打中,一张脸已青了,他的目光下意识落在两个同伴的面上,却还未发现他们面上的毒针,眼旁已瞥见一道剑光凌空飞来。常笑的毒剑!三个黑衣人并不是站在一起,那十七枚毒针只能打中其中的两个,常笑一开始就知道,他所以没有出手,只不过等候机会。黑衣人目光旁移,就是他的机会。剑急如流星。黑衣人的反应也不慢,手中的魔刀也够快,竟将常笑的一剑挡开,人却给震的斜里转了出去。常笑冷笑,一声暴喝:“小心毒针!”左掌一挥,右剑旋又刺出。那一声暴喝入耳,黑衣人岂止小心,整颗心简直都在收缩。他虽然还不知那种毒针是什么样子,却已见过那种毒针的厉害。他怎敢怠慢,手中刀连忙劈出。弯刀飞舞,刀光护身。他还未稳定的身子随即又打了两个转。“刷刷刷”的刀飞舞不停,那片刻,也不知他已砍出了多少刀。铮一声刀光突散,整把刀都砍在地上,他的人亦倒在刀旁。血已从他的咽喉流出,他的咽喉已被剑刺穿。剑比针更毒。常笑的武功本来就在他之上,在他慌乱之中要刺他的咽喉一剑实在简单。那张白纸终于被雨水打在地上。常笑就站在白纸之旁,洗剑在雨中。他那一身鲜红的官服亦已给雨水打湿,紧沾在身上。官服用的是上佳的料子,湿了水,也不会褪色,但即使最鲜明的衣服,雨夜中看来都会显的暗淡。少了十三个官差侍候左右,他也已不再显得怎样威风。他的面上也没有那种得意的笑容,神态说不出的落寞。铮的剑入鞘,他一甩衣袖,举起了脚步,走上了长街。雨夜风萧索,长街上杳无人迹,却仿佛杀机四伏。他走不到三丈,身形就鸟一样飞起,飞入了一条横巷,消失在黑暗之中。他要去什么地方?去找李大娘?去找安子豪?雨终于停下。人算的确是不如天算。武三爷那张地图虽然可靠,说话却不能作准。七杀手还未到鹦鹉楼,已经没有雨,不过以他们的身手,那并没有影响。地图上已标出最佳的人口。他们也就在那里进入。那无疑是最佳的入口,那里只一折,定是血奴所在的地方。院子遍植花树,虽已凋零,就算十四个人都可以藏下,七个人更就随随便便都可以找到一个很好的藏身的地方。雨虽已停下,风吹仍萧索。花叶在风中响动,他们的脚步也并不重。才来到楼下,他们就看到了所要找的人,却也同时看到了一个不想见的人。血奴在门外的廊子站着,在她的对面,赫然站着那个穿红衣裳的小姑娘。七杀手的老大不由叹了一口气。没有雨倒还罢了,那位小姑娘守在血奴身旁,可是大大的不妙。他绝不怀疑武三爷的说话。红衣小姑娘正在跟血奴说话。说一句,血奴的头便一摇,说得多几句,血奴忽然跳上前,大叫道:“我说不回去就不回去!”给她这一叫,小姑娘最少倒退三步,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老大看在眼内,不由得对武三爷的话也起了怀疑。这样好的一个姑娘也叫做母老虎,血奴应该叫做什么?他真想马上采取行动。也就在这时,血奴凶凶恶恶的声音又传来:“现在是什么时候了。”“四更左右。”小姑娘的声音轻得几乎都听不到。“四更是不是应该睡觉的时候?”“是。”小姑娘低下头。“那你为什么还不回去睡觉?”血奴的纤纤素手已指向楼梯的那边。小姑娘乖乖的忙退了下去。血奴的手转插在腰上,好像还在生气。老大却差点由心里笑了出来。他虽则没有笑出声来,眼中却已经有了笑意。那笑意突然凝结。小姑娘一下了楼梯,小小的身子就飞起,飕的从他们的头上,凌空掠过,一掠,竟然有三丈。老大赶紧连气息都闭上。其他的六个杀手更就连动都不敢动了。再一个起落,小姑娘消失在夜色中。那张地图老大多少已有印象,小姑娘飞去的方向,他更是印象深刻,因为那边正就是小姑娘的房间所在,也就是武三爷他们要避忌的地方。小姑娘这么听话,仍伏在那里。他不动,其他的六个杀手亦只有等着。七杀手吓了一跳,血奴却若无其事。她看都没有再看那个小姑娘一眼,转过身,迳自回房去。宋妈妈那个房间,她也没有看上一眼,里头发生了什么事情,她仿佛都不知道。只一壁相隔,她没有理由不知情。抑或她漠不关心?漆黑的门已碎裂地上,里面也是漆黑的一片,灯光已完全熄灭。在常笑和王风离开了之后,那里头只有死人。死人是不是还能吹灭灯光?五丈宽的照壁灯光下惨白如雪,上面已多了一个半尺见方的洞。漆黑的洞,带着妖异的臭。宋妈妈那间魔室积聚的恶臭已从那个洞中透入了血奴的房间。黑鼎中燃烧着的毒气也一定曾经从那个洞飘入。血奴为什么完全没有事?也许,她虽已疯过了一会子,现在已醒过来。她疯的时候是否也杀过人?灯光亦照在她的面上,她的面色亦惨白如雪。她躺在三丈宽的大床上,一脸的倦意,眼却仍睁大。她的心中仿佛有不少心事。明亮的灯光,不知何时已变的朦胧。院外的夜雾仿佛已飘入房中。是烟不是雾。淡淡的白烟从一个窗子上吹入。窗锁上,窗纸上却穿了一个小小的洞,一个小小的铜鹤从洞中伸入,烟从鹤嘴中吐出。血奴突然察觉,飒的从床上跳起身。她跳的倒快,可是一落到地上,身子就软了,摇摇摆摆的倒了下去。纤巧的腰身,绝色的佳人,婀娜的姿态,迷蒙的白雾,这些加起来,就是一幅绝美的画面。那片刻的血奴简直就像是云中的仙子。这仙子倒得未免太快。门窗的交口立时出现了雪亮的刀尖。刀锋利,刀一落,只一下轻响,门窗的栓子便断了,七杀手推开窗门,鬼魅般飘入。老大虽然想第一个冲上去抱起血奴,可是他的一个兄弟比他还快。那个杀手正要将血奴抱起,血奴的眼睛倏的张开,瞪着他。他吃惊都来不及,血奴的纤纤素手已切在他的咽喉上。喀一声,他的脖子便一旁垂下,人亦死鱼般倒下。他的眼睁大,眼中充满了惊讶。面上虽然蒙着黑巾,但可以肯定他的面上现在亦是一面惊讶之色。叮当一声那个铜鹤从他怀中跌到地上,方才将闷香吹入房中的那个人原来就是他。铜鹤已经没有光彩,是必已用过了不少日子。一个惯用闷香的人对于他所用的闷香的效力,一定很清楚。应该昏倒的人竟然没有昏倒,已经够他惊讶的了。其他的六个人亦怔住在当场。老大更不由摸摸自己的脖子。方才他还抱怨自己不够快,现在却不能不替自己庆幸。第一个抱起血奴的如果是他,那一掌就一定砍在他的脖子之上。他虽然逃过那一劫,一颗心并没有放下。他担心血奴将那条母老虎叫回来。血奴没有叫,翻身跳起来,一脚将那只铜鹤踢出窗外,冷冷的瞪着他们,道:“用这些闷香就想将我弄倒?”六杀手没有作声。血奴接着问道:“是谁叫你们来的?武三爷?”六杀手不禁又一怔。他们实在不能肯定这是血奴瞎猜,还是血奴早就已知道。他们都蒙着黑巾,一双眼睛却外露。血奴虽然看不到他们面上的表情,可看到他们的眼里的神色,冷笑道:“武三爷就耐不住,要采取行动,也不该找我。”六杀手仍不作声。血奴冷笑着接道:“即使他认为我亦是非对付不可,也该派几个像样的角色,好像你们这样的要借助闷香的几个小毛贼,他叫你们到来,岂非等于叫你们送死?”她摇摇头,又道:“我本来不喜欢杀人,也不想杀你们,可惜,我现在的心情很恶劣,你们偏偏又对我用上了我平生最憎恶的一种手段。”这番话说完,她的架式已摆开,左手猫爪一样曲着,右手却勾起了食中两指。六杀手最少有五个盯紧了血奴,老大的目光却在游移,从五个兄弟面上掠过,才落到血奴的面上。目光一落,他的人也扑出。其他五个杀手亦同时发动。目光原来就是种暗号。六个人都没有用刀,张开六双手分从六个方向扑上,都是同时扑到。那一瞥之间,六个人显然已有了默契。他们已不是第一次合作,每一个人的每一个动作都配合行动。血奴只得一个人,一双手。她的手中也没有兵器,一个人,一双手是不是能够同时应付六个人,六双手?如果是小毛贼,那一定可以应付得来。这六个人却不是小毛贼。血奴终于亦看出他们并不是小毛贼,她看出的时候,六杀手已经到了。六双手虽然没有十二种动作,也已不止六种。血奴一声娇喝,一脚踢翻一个杀手,左肘反撞在一个杀手的胸膛上,右手勾两指毒蛇般插向老大的眼珠。嗤一声,老大蒙面的黑巾指尖下进裂,血从裂口中飞出,血奴两指的指甲上亦有血。好在老大眼快,左手捉住了血奴的右臂,右手同时去点血奴的穴道。几乎同时,血奴的左手已给另一个杀手捉住,她的右脚亦给一个杀手抱起。她的脚踢得并不高,本不易于抓着,可是那个杀手却一心对付她的脚来的。给她踢翻的那个杀手反而是目的在抱住她的腰。现在就算不抱住她的腰都已不要紧。她已有一只手一只脚落在别人的手上,剩下的左脚连站都站不稳了。这种情景下,她当然想叫救命。只可惜她的口已同时给后面扑上的一个杀手掩住。老大的右手紧接点到,一连最少点了她七八处穴道。她整个人立时软了。老大旋即一声轻叱:“放手!”三个杀手万般无奈的将手放开,血奴却没有倒下,老大已整个将她抱了起来。倒在地上的两个杀手这下子已挣扎爬起身,一个掩着小腹,一个不停的揉着胸膛。血奴那一肘和那一脚的力道倒也不小。第一个倒下去的杀手却到现在都还没有爬起来。除非他变做僵尸,否则他永远都不会起来的了。咽喉本来就是致命的地方,血奴那一掌已将他的咽喉切断。老大一瞟活着的五个兄弟,又吩咐:“老三将老七的尸体背起来。”一个魁梧的汉子应声上前,抱起地上的尸体。老大再一声:“走!”第一个奔向房门。其他的五个飞快跟上。他们来的五个飞快跟上。他们来的时候是兄弟七个人,去的时候只得六个。他们的眼中却没有丝毫悲哀的神色。少了一个人,多分一份钱,亦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血奴居然没有昏迷过去,她的眼睛,睁的很大,眼中并没有惊慌之色,只是满眼的无可奈何。她的眼光落在那边墙下的棺材上。棺材盖仍在地上,棺材里并没有人,僵尸亦未回窝。在她完全没有需要王风从棺材里跳出来之际,王风偏偏就从棺材里跳出来,到她需要王风从棺材里跳出来之时,王风却偏偏又不知所向。天下间多的岂非就是这种无可奈何的事情?长夜将尽未尽。天更暗。黎明之前的片刻,也就是一夜最黑暗的时候。六杀手扛着两个人原路出了鹦鹉楼,又走在街上。天地间一片死寂,一场暴雨,秋虫都似已被打走。风仍急,风声更萧瑟。六杀手的脚步声在风声之中几乎不觉。他们显然都是这一行之中的老手。整个地方只有这一条长街。这时候长街上当然是没有人行,他们仍小心。街上也没有灯光,一点都没有。一种说不出的阴森笼罩着整条长街。六杀手亦感到了这种阴森,脚步不觉已加快。也就在这时,他们突然间,听到了一下笑声。这笑声竟是从天上飘下来。轻淡的笑声,在这种环境之下听来,却非独清楚,而且显得有些儿阴森可怖。六杀手不由都打了一个寒噤,一齐抬头望去。他们才将头抬起,一个人就从他们头上的瓦面直挺挺的掉下来。惨白的衣衫,披散的头发,这到底是人还是僵尸?血奴的眼仍睁大,一听见笑声,她的眼中便有了笑意。她居然熟悉这个笑声。六杀手却没有留意血奴的眼睛,看到一个人这样子从瓦面掉下,立时又一怔,不约而同的左右散开。白衣人却没有跌到底,人还在半空,四肢已霍霍开展,双手却只是借力,双脚闪电般踢出。砰砰的两声,两个杀手已给他踢飞,他的人凌空一个翻滚,就落在老大身前,两个拳头同时亦到了老大面上。拳未到,拳风已扑鼻。单就拳风已几乎令人窒息,两个拳头有多重可想而知。老大当然不肯让这样的两个拳头打在自己的面上,他的反应总算够敏捷,一偏脸,再退后一步,居然就给他躲开了这两拳。白衣人却不止这两拳,腕一挫,又两拳击出,底下还飞起一脚。老大手抱着血奴,身子欠灵活,再来这两拳一脚实在难以躲闪,与他同时退开的两个兄弟已给白衣人踢飞,还有的三个兄弟尚在另一边发呆。他只有自己想办法。其实也没有办法可想的了。他大喝一声,猛将血奴的身子送出,自己却借力向后退开。借着血奴这一挡,白衣人的拳脚即使再快,也接不上去。至于血奴挨了那两拳一脚有什么后果,他却不管了。那两拳一脚,可能就会要去了血奴的一条命。血奴一死,武三爷一定会追回那一千两黄金。可是那比较起来,还是自己的性命要紧。那两拳一脚竟然没有将血奴的一条性命打掉。白衣人的拳脚看来很重,可是老大一退开,就变的轻了。他踢出的脚变了踩在地上,两个拳头也变了两只爪子,将血奴一抓,抱入了怀中,然后他的人就飞起,飞回瓦面上。老大的佩刀这刹那已在手,那边的三个杀手亦已拔出了佩刀,就连给踢飞的两个杀手也从地上爬起来,拔刀出鞘。他们虽然没有立即跳上瓦面,六个人,两只眼睛都已抬高。白衣人只是飞上瓦面,并没有飞走。他们不单止还看到人,而且听到笑声。那竟是血奴的笑声。白衣人已坐在瓦面上,血奴躺在他怀中,一双手正在轻理云鬓。这短短的片刻,白衣人竟已解开了她的穴道。六杀手眼都大了。血奴的眼睛却在眨动,笑问道:“你这个人简直就神出鬼没。”白衣人“哦”了一声。血奴笑接道:“在鹦鹉楼那儿你从棺中跳出,现在却是天上掉下。”白衣人只是笑笑。这个白衣人不是王风又是谁?血奴那说话入耳,六杀手不期都记起武三爷曾经提过在血奴的身旁本来就一个敢拼命的小子。这莫非就是那个小子?五杀手握刀的手立时一紧。为了一千两黄金,他们同样敢拼命。他们只等老大的一声令下。老大却闭着嘴巴,他没有望那五个兄弟,也没有望王风。不知何时,他的目光,已转向鹦鹉楼的那边。那边长街的青石板上不知何时已站了一个小姑娘。穿红衣的小姑娘,眼睛星一样明亮。小姑娘离开他们最多一丈,正盯着他们。她忽然笑了起来。温温柔柔的笑声,在现在听来,也变得阴阴森森。听到了笑声,其他的五个杀手不约而同亦转头望去,看见是那个小姑娘,他们的眼瞳当场收缩。那个敢拼命的小子身手已经够厉害的了,再加上这条母老虎,他们实在怀疑是否能够应付得来。也就在此刻,长街旁边的一间屋子的窗里突然亮起了灯光。灯光摇曳,也并不怎样强烈,可是在这黑暗的时刻、黑暗的环境,已显得非常触目。六杀手的眼睛不由都往灯光那边一瞥。他们的目光才转过去,本来在空里摇曳的灯光便已照到了长街之上。屋子的门已打开,一个人掌着灯慢吞吞的从屋子里走出来。苍白的头发,伛偻的腰背,这个人就像是只虾米。他却并不叫虾米,而是叫蛔虫。老蛔虫。灯光已照亮了屋前面的招牌。漆黑的招牌,鲜红的五个字。“太平杂货铺”。这个地方,也就只有太平杂货铺一条老蛔虫。据说他就像人家肚子里的蛔虫,不管人家心里在想什么都知道。他左手掌着灯,右手却提着一个袋子,好像日前他拿来装白粉给王凤的那种袋子。他那张满布皱纹的脸庞,灯光下看来更疲倦、更苍老,眼睛里仍是带着一种恶作剧的笑意,却不看那六个杀手,只是望着瓦面上的王风,忽然举起了右手的袋子,大声道:“你还要不要买刷墙的白粉?”灯光照不上瓦面,王风与他站着地方最少有五六丈距离,他居然看得到那么远。王风也觉得奇怪,他摸摸鼻子,才应道:“那面墙我已经刷完了。”老蛔虫道:“你买白粉好像并不是只用来刷墙的?”王风说道:“我现在也不想毒瞎别人的眼睛。”老蛔虫摇摇头,不再理会王风,转顾那个小姑娘,道:“那边的小姑娘,这袋白粉卖给你怎样?”小姑娘立即摇头。老蛔虫不死心,又道:“平时这样的一袋白粉我卖九钱五分,现在开门第一宗生意,我只收九钱。”小姑娘又摇头,道:“如果是胭脂水粉,我还会考虑,刷墙的白粉我实在用不着。”老蛔虫道:“刮墙的白粉不一定要用来刷墙,譬如瓦面上我那位客人,就是用来弄瞎别人的眼睛。”小姑娘道:“要弄瞎别人的眼睛我早已有一种更简单的办法。”老蛔虫道:“哦?”小姑娘道:“就是这一种。”这句话出口,她纤巧的身子就燕子般飞起,飞落在一个杀手的面前。这个杀手正是七杀手的老三。老三的肩上扛着老七的尸体,右手仍空得出来,手中已有刀。他一声暴喝,一刀“怒劈华山”,迎头砍过去。刀未到,小姑娘的身子已又飞起来。刀从小姑娘的脚下砍过,小姑娘的身子却凌空翻到老三的身后。老三只觉得眼前一花,旋即一痛。难言的刺痛,针一样直刺入他的眼深处,然后他就什么都看不见了。他双眼都已闭紧,眼缝中血丝奔流。他左手掩眼,撕心裂肺的一声狂叫,霍的猛转过身子,刀同时亦转过去,一出手就是八刀。身子这一下猛转,老七的尸体亦从他的肩头掉下,他的第一刀也竟就砍在老七的尸体之上。其他的七刀亦砍了上去。他的眼已瞎,鼻子却仍很灵敏,一嗅到血腥,刀更狂,八刀之后又八刀,老七的尸体落到地上之际,几乎已变成肉酱。小姑娘一刀都没有沾上,她的身子翻到老三背后又再一翻,斜刺里飞回原处。她的面上仍带着娇憨的笑容,眼神却森冷如冰,一只右手斜斜的举着,红红的衣袖已褪到她肘下,露出雪白的一截手臂。她的拇指食指夹着一支闪亮的长针。绣花针!针尖上有血,莫非她就是用这支绣花针刺瞎了老三的眼睛?这办法的确更简单。她又笑。温柔的笑声似已变的恶毒。五个杀手看在眼中,听在耳内,又是惊,又是怒,两个赶紧冲了上去,捉住了老三的双手。老三在七个兄弟之中算最魁梧的一个,也可以算是力气最大的一个,那两个杀手竭尽全力,还费上番力,才令他将刀停下。他的面上已遍是鲜血,仍是一脸凶狠的神色,灯光照上去,更觉得可怕。灯光本来还很远,还照不到他那边,五个杀手本来没有在意,突然在意,回头望去,才发觉老蛔虫距离他们已不足一丈。他们一回头,老蛔虫就停下了脚步。灯光却并未稳定。老蛔虫掌灯的左手不住在颤动,在他这只手之上,即使铜灯也难得稳定。老年人的手大都如此。老蛔虫的年纪也实在不小的了。六个杀手只剩五对眼睛,这五对眼睛现在终于看清楚了老蛔虫。他们忽然觉得,这条老蛔虫有些不寻常。无论怎样看来,这条老蛔虫也只是一个糟老头子,但一个糟老头子脚步又怎会这么轻?老蛔虫仍不理会他们,他的目光正凝在红衣小姑娘手上的绣花针之上,忽然叹了一口气,道:“我就不相信你那支绣花针比我这袋白粉还好用?”“用”字出口,他的人就冲向老大,“用”字还未说完,他的人已在老大面前。好快的身手。老大早已在小心,一把刀早已在准备侍候他。好像老大这种老江湖,经验已不少的了。一个做老大的人,反应亦大都比较敏锐。老蛔虫的来势虽突然,虽迅速,可是一冲到老大面前,老大的刀兜面向他劈落。这一刀比起老蛔虫的行动似乎更突然,更迅速。老蛔虫好像给吓呆了。眼看着,这一刀就要将他的面劈开,谁知道噗一声,刀竟是劈在那袋白粉之上。那刹那之间,他已将那袋白粉挡在面前。整个布袋几乎开了两边,白粉飞散,附近一带立时就像是陷入漫天迷雾之中。灯光于是也变得朦胧。老大却连灯光都已看不到。其实他什么都已看不到的了。一种强烈的恐惧刹那袭上了他的心头,他怪叫一声,手中刀“刷刷刷”的一连几十刀,护住了浑身上下。白粉随刀风激扬之下愈发迷蒙。六个杀手几乎都被迷住了眼睛,手中刀纷纷砍出。本已给绣花针刺瞎了眼睛的老三本来不受影响,可是,耳听到利刃破空之声乱响,惊呼怒斥之声此起彼落,手中刀不由亦砍了出去。六刀齐动,白粉飞散的更开。灯虽仍亮着,灯光已凄迷。凄迷的灯光鬼火般在白雾中跳跃,老蛔虫左手掌灯,一个身子鬼魂也似在白雾中飘飞。飕一声,他手中那几已变成两边的布袋脱手飞出,掷在一个杀手的面门,袋中所剩的白粉亦同时打在那个杀手的面上。那个杀手的眼睛已紧闭,嘴巴亦已抿实,鼻孔却没有塞上。白粉箭一样打进他的鼻孔。他一声闷嘶猛从迷蒙的白雾冲出,一冲两丈,仆倒街头。几乎同时又有两个杀手冲出白雾,冲出就倒下,倒下就不再起来。他们的身上都不见有伤痕,一个头皮却有些异样。这两个杀手一倒下,白雾中灯光一闪再闪,喀喀的两声,两条淡淡的人影,摇摇晃晃的倒了下去。老大凄厉的叫声旋即在迷蒙白雾中暴响,撕裂黑黝寂静的长空──“老匹夫,你好毒!”老大颀长的身子同时箭也似射入半空,姿势不大自然,好像不是他自己跃起来,而是给人踢上去。好毒,那到底踢在他什么地方?迷蒙的灯光亦飞起。老大的身子还未穿出白雾,灯光已在他头上,灯光下鸟爪般的一只怪手暴长,握住了他的脖子。喀一声,老大的头侧过了一旁,身子重又坠入雾里。他的刀却闪电也似地破雾飞出。灯竿子刷的在刀光中断飞,灯凌空滴溜溜一转,斜刺里落下,旋又被一只手接住了。这再被接住,灯光就凝结。王风的目光亦凝结。他盯着那不再跳跃的灯光,眼瞳中一抹惊异之色。这八九天下来,本来已没有什么事情值得他惊异的了。可是现在这个人的武功,这个人的杀人方法,实在不寻常。血奴却是若无其事的样子,她的胆子莫非比王风还大?白粉萧萧的落下,灯光已渐变明亮。这场雾终于消散。老蛔虫整个人亦清晰可见。他左手托着那断去了竿子的灯笼,右手已藏在袖中,浑身上下都洒满了白粉。他的面容仍是那样的疲倦,眼睛还是带着那种恶作剧的笑意。这笑意看在王风眼内,却是阴森恐怖的感觉。他望着王风,忽问道:“这两种方法哪一种比较好?”王风冷笑道:“两种都不好。”这句话出口,他的身旁就多了一个人。穿红衣的小姑娘只一跃,人便已燕子一样落在王风身旁的瓦面之上。王风霍地转头瞪着她,道:“你今年有多大了?”小姑娘眼波流转,娇笑道:“你说呢?”王风说道:“我看,你最多也不超过十五岁。”小姑娘只笑不答。王风沉声道:“十五岁的女孩子就这样害人,再多过几年,还得了?”小姑娘眨眨眼道:“就算再多过十五年,我也是现在这个样子。”王风冷哼一声,道:“你喜欢现在这个样子?”小姑娘轻轻叹了口气,说道:“不喜欢也不成。”王风瞪着她,又问道:“你什么时候开始懂得那样害人?”小姑娘道:“十五年之前。”十五年之前这位小姑娘又是多少岁?王风怔住在那里。他怀中的血奴这下子忽然亦叹了一口气,道:“你看她最多不过十五岁,看我最多又多少?”王风低头望一眼,道:“二十一。”血奴道:“我还以为你会说一岁。”王风又一怔,伸手托起血奴的下巴,仔细的打量了好一会子,道:“你的脑袋好像还没有问题。”血奴道:“本来就没有。”王风道:“我最初见你之时,你半边身子像是个初生的婴儿,但无论如何,你都不会只有一岁。”他笑笑又道:“如果你只有一岁,我岂非最多不过五六岁?”血奴瞟一眼那个红衣小姑娘,说道:“如果我不是只有一岁,她又怎会最多也不过十五岁。”王风诧声道:“你说她今年已有三十五岁了?”血奴道:“好像还不止。”王风的眼睛不由的又转回小姑娘那边,他的眼瞪的好大。这一次他已看的很仔细,可是无论他怎样看,那位小姑娘也不过十四五。他只有摇头。血奴看着他,忍不住叫道:“为什么你不将她的脸撕下来再看?”王风吃惊的望着血奴,似乎以为血奴又着了魔,但马上他又像想起了什么,目光再回到小姑娘那边。小姑娘已经不见了,却有一个大姑娘站在那边瓦面之上。那个大姑娘年纪实在已够大,无论怎样看也已有三十四五的了。她穿着小姑娘那套一样的红衣裳,身材也就像小姑娘一样。小姑娘的头赫然抓在她的手中。短短的头颅,一根头发都没有,眼是黑黑的两个洞,没有眼白,也没有眼珠。风吹上去,那张脸竟会摆动起来。这样的一张脸,又是何等的诧异?何等的恐怖?王风却没有表现丝毫惊讶,他看出那只是一张人皮面具,他也已明白血奴的说话。那张面具本来戴在大姑娘的面上,戴上了那张面具,三十四五的大姑娘就变成不过十四五的小姑娘。大概就因为血奴的说话,大姑娘不等王风动手,自行将那张人皮面具撕下来。她的面上仍带笑,这笑虽已不天真,却说不出的妩媚。王风仔细的打量了她一会,道:“那张人皮面具并不比你这张脸好看,为什么你要戴着它?”大姑娘笑道:“因为我不戴着它,很容易就给人认出来。”王风道:“很多人认识你?”大姑娘笑道:“也不很多,只不过十万左右。”王风忍不住向她问道:“你本来叫做什么名字?”大姑娘道:“我姓韦,排第七,别人都叫我韦七娘。”王风动容道:“神针韦七娘?”大姑娘道:“神针这两个字也是别人加上去的。”王风道:“据讲你的刺绣天下第一。”“天下第一是钱塘顾小妹。”韦七娘叹一口气道:“那一年我跟她在针上比功夫,各自绣了一幅百花图,绣到第八十种花我就已经服了她。”王风道:“绣瞎子的本领,难道她也胜过你。”韦七娘笑了:“这方面就算她再练二十年,也比不上我,两针我就可以绣出一个瞎子,她却连杀鸡都不敢。”王风道:“你前后绣过了多少瞎子?”韦七娘想了想,说道:“也只不过七八十个。”王风道:“七八十个还说只不过,你到底要绣多少个才满意?”韦七娘道:“我永不会满意。”王风寒着脸,说道:“你喜欢将人绣成瞎子?”韦七娘道:“不喜欢。”王风道:“那七八十个瞎子,又是怎么回事?”韦七娘道:“他们如果还不变成瞎子,到现在每个人最少已又多杀七八十个好人。”她一顿,一字字的道:“我针下刺的都是贼眼。”王风道:“贼也有多种。”韦七娘道:“我刺的都是该死的恶贼,那种恶贼就算杀掉了也不足惜,不过没有了眼睛,谅他们亦难以再恶得到哪里。”王风道:“方才那个人……”韦七娘截道:“那个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其他的六个也是一样,他们虽然都蒙着脸庞,单只看他的佩刀,他们的出手,我就知道他们乃是住在这儿附近的七个杀人如麻的杀手。”王风并不怀疑韦七娘的说话,乱葬岗上武三爷那番说话,他仍记的清楚。韦七娘接道:“所以老蛔虫杀人的方法尽管残酷,这我并没有多大的反感。”她的语声陡寒,又道:“只是这一次。”这句话倒像是对老蛔虫说的。听她的口气,似乎老蛔虫杀人的方法一向都这样残酷,而且一向杀的都不是坏人。老蛔虫还在下面没有离开,他的眼睛这么好,耳朵大概亦会很灵敏,韦七娘更未压低嗓子,应该听清楚的了。他却完全没有反应,仍是一脸笑容。王风静静的听着,这下忽然道:“好像你这种人应该多在江湖上走动。”韦七娘道:“这前后已在江湖七年,已太累了。”王风道:“这年头侠义中人,似乎大都已很累,邪魔外道却相反更活跃了。”韦七娘面容一黯。王风道:“你居然选择鹦鹉楼这种地方来歇息?”韦七娘道:“谁说我在歇息?你不是看到我在那里工作。”王风是看到。她实在不明白,以韦七娘这样的一个人竟甘心改装易容在鹦鹉楼做一个应门的小丫头。他忍不住道:“应门好像不是一种很好的工作。”韦七娘道:“不是。”王风道:“你也不喜欢那种工作?”韦七娘道:“完全不喜欢。”王风一拍腿,道:“那你一定是在躲避一个厉害的仇人。”韦七娘道:“我所有的仇人早就全都已变瞎子。”王风叹口气,道:“到底是为了什么?”韦七娘也不隐瞒,道:“我应门只是为了掩人耳目,好使别人不会怀疑到我的头上,妨碍我真正要做的工作。”王风道:“那是什么工作?”韦七娘道:“保镖。”王风一愕道:“你是鹦鹉楼的保镖?”韦七娘摇摇头,道:“不是整个鹦鹉楼,只是血奴一个人的保镖,我负责保护血奴。”血奴一旁冷笑一声,道:“为什么不说监视?”韦七娘闭上嘴巴。王风忍不住又问道:“你与血奴有什么关系?”韦七娘道:“什么关系也没有,她母亲对我却有救命之恩。”王风恍然道:“是她母亲要你这样做,你是在报恩。”韦七娘点头。王风说道:“依我看,你好像并不怎样负责?”韦七娘一瞟躺在地上的七具尸体,道:“他们偷入院子时,我已察觉。”王风道:“你仍然由得他们将人带走?”韦七娘道:“我只是由得他们将人带出鹦鹉楼。”王风不明白。韦七娘解释道:“方才她母亲着人来通知我赶快带她回去,可是我又没办法说服她。”血奴插口道:“出了鹦鹉楼难道我就一定会跟你回去?”韦七娘道:“你现在一定要跟我回去。”“一定?”血奴格格笑道:“听你的口气倒够强硬。”韦七娘道:“如果你不走,我就先点你的穴道。”她的面容已变得严肃。血奴道:“你用针用到家,其他的本领也很不错,不过除非我站着,由得你下手,否则要不先将我打伤,倒要看你怎样点我穴道。”她格格又是一笑,接着道:“我看你还不忍心将我打伤。”韦七娘摇头苦笑,道:“看来我只好找老蛔虫帮忙了。”血奴面色立时一变。对于老蛔虫她似乎深怀恐惧。不过很快她的面色又恢复正常,她的目光已落在王风的面上,轻笑道:“好在我身边还有一个敢拼命的保镖。”她的身子挨紧了王风。王风立时就像变了个傻瓜,他也不知自己何时做了血奴的保镖。血奴随即拉着王风站起来道:“风凄露冷,我实在不想再在这里待下去,你陪我回鹦鹉楼好不好?”王风当然说好。韦七娘即时走前一步,道:“我知道你是王风。”王风道:“嗯。”韦七娘道:“我还知道你另外还有一个名字叫做王重生。”王风猛一怔。他化名王风还是身中要命阎王针之后,那之后他虽然做了七八件别人不敢做的事,杀了七八个本来早就已该死,偏又没有死的人,走过不少地方,但除非以前见过面,谁都不知道他就是王重生。以前没有见过他的人更不可能知道,可是却有这种人,一面之缘都没有,也知道他本来叫做王重生。这种人也不是一两个,到目前为止,他所见已有铁恨,安子豪,还有现在这个神针韦七娘。
或许您还会喜欢:
《大沙漠》
作者:古龙
章节:35 人气:5
摘要:一堆黄沙上,有一粒乌黑的珍珠,这本是单纯而美丽的,又有谁能想到,竟因此而引起一连串复杂而诡秘的事……楚留香回到他的船,就好像游子回到了家,海上的风是潮湿而温暖,暖得就好像他的心情一样。海天深处,有一朵白云悠悠飞来,船,在碧波中荡漾,光滑的甲板,在灿烂的阳光下,比镜子还亮。他脱下衣服,脱下鞋袜,发烫的甲板,烫着他的赤脚,烫得他心里懒洋洋的,整个人都仿佛要飘起来。 [点击阅读]
《九月鹰飞》
作者:古龙
章节:39 人气:4
摘要:晨。久雪初晴,酷寒却使得长街上的积雪都结成冰,屋檐下的冰柱如狼牙交错,仿佛正等待着择人而噬。可是街上却没有人,家家户户的门窗都紧紧地关着,密云低压,天地间竟似充满了一种足以冻结一切生命的杀气。没有风,连风都似被冻死。童铜山拥着貂裘,坐在长街近头处的一张虎皮交椅上,面对着这条死寂的长街,心里觉得很满意。因为他的命令早已被彻底执行。 [点击阅读]
欢乐英雄
作者:古龙
章节:48 人气:4
摘要:又是个新的尝试,因为武侠小说实在已经到了应该变的时候。在很多人心目中,武侠小说非但不是文学,不是文艺,甚至也不能算是小说。正如蚯蚓,虽然也会动,却很少人将它当做动物。造成这种看法的固然是因为某些人的偏见,但我们自己也不能完全推卸责任。武侠小说有时的确写得太荒唐太无稽,太鲜血淋漓,却忘了只有“人性”才是每本小说中都不可缺少的。 [点击阅读]
飘香剑雨续
作者:古龙
章节:37 人气:4
摘要:时近中秋,淡淡的月光,如碎银似的洒照在嘉兴城郊。出嘉兴城数里,有一片苍茫林园,在林园深处,露出檐牙高啄、气象宏伟的屋宇。据说,此处曾住着当朝一位大臣,后来不知怎地,那大臣被满门抄斩,于是那风景优美的地方,虽有精致而又庞大的屋舍,却一直被荒废着。这夜,三更时分,月色清明,在这荒废的地方,突然出现两条灰黑的人影。 [点击阅读]
陆小凤传奇
作者:古龙
章节:17 人气:7
摘要:陆小凤是一个人。是一个绝对能令你永难忘怀的人。在他充满传奇性的一生中,也不知遇见过多少怪人和怪事。也许比你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所听说过的都奇怪。现在我想先介绍几个人给你,然后再开始说他们的故事。(一)熊姥姥的糖炒栗子月圆.雾浓。圆月在浓雾中,月色凄凉膝陇,变得令人的心都碎了。但张放和他的伙伴们却并没有欣赏的意思,他们只是想无拘无束的随便走走。 [点击阅读]
连城诀
作者:金庸
章节:19 人气:6
摘要:托!托托托!托!托托!两柄木剑挥舞交斗,相互撞击,发出托托之声。有时相隔良久而无声息,有时撞击之声密如联珠,连绵不绝。那是在湘西沅陵南郊的麻溪乡下,三间小屋之前,晒谷场上,一对青年男女手持木剑,正在比试。屋前矮凳上坐着一个老头儿,嘴里咬着一根短短的旱烟管,手中正在打草鞋,偶而抬起头来,向这对青年男女瞧上一眼,嘴角边微微含笑,意示嘉许。 [点击阅读]
七星龙王
作者:古龙
章节:25 人气:5
摘要:(一)四月十五。晴。这一天开始的时候也和平常一样,孙济城起床时,由昔日在大内负责整理御衣的宫娥柳金娘统领的一组十六个丫头,已经为他准备好他当天要穿的衣裳。在他的卧房外那间精雅华美的起居室里喝过一碗来自福建武夷的乌龙茶之后,孙济城就坐上他的专用马车,开始巡视他在济南城里的七十九家商号。 [点击阅读]
孤星传
作者:古龙
章节:60 人气:3
摘要:彤云四合,朔风怒吼!是岁末,保定城出奇的冷,连城外那一道护城河,都结了层厚厚的冰,厚得你甚至可以毫不费事地赶着大车从上面驶过去。雪停了,但是暮色却为大地带来了更大的寒冷,天上当然没有星,更不会有月了。是以,大地显得格外的黑暗,就连雪,你看上去都是迷蒙的灰黑色。 [点击阅读]
碧血洗银枪
作者:古龙
章节:41 人气:3
摘要:(一)据说近三百年来,江湖中运气最好的人,就是金坛段家的大公子段玉。在金坛,段家是望族,在江湖,段家也是个声名很显赫的武林世家。他们家传的刀法,虽然温良平和,绝没有毒辣诡秘的招式,也绝不走偏锋,但是劲力内蕴,博大精深,自有一种不凡的威力。他们的刀法,就像段玉的为人一样,虽不可怕,却受人尊敬。他们家传的武器“碧玉刀”,也是柄宝刀,也曾有段辉煌的历史。但是我们现在要说的这故事,并不是“碧玉刀”的故事。 [点击阅读]
《午夜兰花》
作者:古龙
章节:15 人气:6
摘要:我想楚留香应该是一个相当有名的人,虽然他是虚假的,是一个虚构的小说中的人物,可是他的名字,却“上”过台湾各大报纸的新闻版,而且是在极明显的地位。他的名字,也在其他一些国家造成相当大的震荡。对于一个虚构的武侠小说人物来说,这种情况应该算是相当特殊的了。一般来说,只有一真实存在于这个社会中的人,而且造成过相当轰动的新闻人物,才能上得了一家权威报纸的第三版。 [点击阅读]
《拳头》
作者:古龙
章节:14 人气:7
摘要:(一)九月十一。重阳后二日。晴。今天并不能算是个很特别的日子.但却是小马最走运的一天。至少是最近三个月来最走运的一天。因为今天他只打了三场架。只挨了一刀。而且居然直到现在还没有喝醉。现在夜已深,他居然还能用自己的两条腿稳稳当当的走在路上,这已经是奇迹。大多数人喝了他这么多酒,挨了这么样一刀之后,唯-能做的事,就是躺在地上等死了。 [点击阅读]
白马啸西风
作者:金庸
章节:14 人气:6
摘要:得得得,得得得……得得得,得得得……在黄沙莽莽的回疆大漠之上,尘沙飞起两丈来高,两骑马一前一后的急驰而来。前面是匹高腿长身的白马,马上骑著个少妇,怀中搂著个七八岁的小姑娘。后面是匹枣红马,马背上伏著的是个高瘦的汉子。那汉子左边背心上却插著一枝长箭。鲜血从他背心流到马背上,又流到地下,滴入了黄沙之中。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