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最优美的散文 - 玫瑰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玫瑰[英国]洛根·皮尔索尔·史密斯洛根·皮尔索尔·史密斯(1865—1946),生于美国费城,但大半生在英国度过,主要致力于英国语言的研究。主要作品有《亨利·沃顿爵士传记》、《读莎士比亚》、《弥尔顿和他的现代评论家》、《难忘的年代》等。本文是一篇围绕玫瑰展开的一个触动人心的爱情故事。这位老太太总以她花园中那棵巨大的玫瑰树为荣。她会津津有味地告诉你她头一次结婚时,从意大利带回来的一根枝条,是怎么样长成参天大树的。回想当年她和丈夫乘马车从罗马旅行归来(那时还未通铁路),途经锡耶纳南部的一段路时,道路很难走以至于马车都坏了,没有办法他们只好就宿于路边的一间小店。住宿条件的恶劣致使她彻夜无眠,很早就起身穿好衣服,站在窗前等待黎明。凉风不时从窗外袭来。事隔多年,她依然记得一轮明月挂在那蓝色的群山上,远山上的小城一点一点地变白,直到月亮渐渐落下,初升的太阳为群山抹上一层淡淡的粉色。突然之间,一束光辉照亮小城,小城扇扇窗户亮了起来,反射出耀眼的光芒,最后,小城如满天繁星般在蓝天下熠熠生光。早上,得重须等一段时间马车才能修好,他们便乘当地的交通车上了那个山顶小城,听说在那可以找到较好一点的住处。之后,他们在山上逗留了两三天。那是个意大利小城,有一个高高的教堂,一个虚华的市场,一些窄窄的街道,几座小小的宫殿,稠密而完美地立于山顶。被城墙围着的城区并不比英国人的菜园子大多少,但这里生机勃勃,喧闹嘈杂,昼夜回荡着脚步声和话语声。他们居住在当地一个名流云集的小酒店里,有市长、律师、医生,还有其他几个人。在他们当中,一位英俊、高个儿而又健谈的老人引起他们的注意。他乌黑的眼睛,雪白的头发,腰板挺直,像年轻人一样。但是酒店的侍者却自豪地告诉他们实际上这位伯爵已届高龄,明年是他的80寿辰。侍者还说到伯爵是这个家族的最后一员,曾是豪门大户,但一生无子嗣。但事实上,这个侍者还甚是得意地说,伯爵情场失意,终生未娶,似乎是一季地值得炫耀的事情。不过幸好,这位老先生看起来活得还挺开心;显然对陌生人很感兴趣,愿意与之结交。很快这位好心的侍者促成了他们之间的认识。刚聊一会儿,老人就邀请他们参观他郊外的别墅和花园。因此,第二天下午,日落之时,当他们从门口和窗口瞥见蓝色的阴影覆盖了褐色的山峦时,就动身去造访这位老伯爵了。其实别墅比较一般,只是一座拉毛粉饰的现代小别墅,铺有石子的花园里有些热,石盆中的鱼儿无精打采,狄安娜和猎犬的雕像倚墙而立。然而,一棵巨大的玫瑰树为这个花园增色不少,它高过房顶,几乎掩住了窗户,散发出诱人的花香。嗯!确实是棵美丽的玫瑰树,在人们的赞美声中老先生很自豪地说,而且他很乐意为这位女士讲述玫瑰树的故事。当大家坐在那儿,喝着老人提供的葡萄酒时,老伯爵忘却了自己已届高龄,向大家娓娓道起自己当年的爱情故事,就好像他们早已经听说过似的。“多年以前,当我还是个年轻人时,那个小姐住在那座山背后的山谷对面。我常骑马去与她约会;虽然路很长,但年轻人性子急——这位女士无疑是知道的,所以我骑得很快。但那位小姐很不友善,总是让我等啊等,一等就是几个小时吧。一天,久候不来之后,我勃然大怒。在我们约会的那个花园里不停地踱步,借着怒火砍了她的一棵玫瑰树,把上面的一根树枝折走了。清醒之后,我立马将它藏进外套。事情就是这样。回家之后我把它种到花园里,它现在的情形这位女士已经看到了。当然这位女士要是喜欢的话,我愿意送根插条给她种在艘的花园里。听说英国人的花园很漂亮,到处绿油油的,不像我们的园子都被太阳烤焦了。”翌日,马车已修好,上山来接他们。正要乘车离开小酒店时,伯爵的老仆人来了。送了他们一根包扎好的玫瑰插条,并转达了老伯爵的问候与祝辞,祝他们旅途愉快。全城人都出来目送他们离去,孩童们追随马车一直到小城门外。开始还能听到身后阵阵的脚步声,但不久马车就驶入山谷,喧闹的小城依然在他们上面高高立于山巅。她将玫瑰插条种在家里,长势十分良好,枝繁叶茂。每年的六月,枝繁叶茂的玫瑰树都会开出深红的花儿,花香四溢。就好像它的根须中依然燃烧着那个意大利爱人的愤怒和爱情中没有实现的的渴望。当然,老伯爵已经辞世多年;她也忘记了老伯爵的名字,连曾经住过的小城名字也遗忘了。只记得初见时,它犹如满天的繁星在黎明的薄暮中熠熠生光。
或许您还会喜欢:
安德的代言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2
摘要:星际议会成立之后1830年,也就是新元1830年,一艘自动巡航飞船通过安赛波①发回一份报告:该飞船所探测的星球非常适宜于人类居住。人类定居的行星中,拜阿是距离它最近的一个有人口压力的行星。于是星际议会作出决议,批准拜阿向新发现的行星移民。如此一来,拜阿人就成为见证这个新世界的第一批人类成员,他们是巴西后裔,说葡萄矛浯,信奉天主教。 [点击阅读]
安德的游戏
作者:佚名
章节:84 人气:2
摘要:“我用他的眼睛来观察,用他的耳朵来聆听,我告诉你他是独特的,至少他非常接近于我们要找的人。”“这话你已经对他的哥哥说过。”“由于某些原因,他哥哥已经被测试过不符合需要,但这和他的能力无关。”“他的姐姐也是这样,我很怀疑他会不会也是这样,他的性格太过柔弱,很容易屈服于别人的意愿。”“但不会是对他的敌人。”“那么我们怎么做?将他无时不刻的置于敌人之中?”“我们没有选择。”“我想你喜欢这孩子。 [点击阅读]
安迪密恩的觉醒
作者:佚名
章节:60 人气:2
摘要:01你不应读此。如果你读这本书,只是想知道和弥赛亚[1](我们的弥赛亚)做爱是什么感觉,那你就不该继续读下去,因为你只是个窥婬狂而已。如果你读这本书,只因你是诗人那部《诗篇》的忠实爱好者,对海伯利安朝圣者的余生之事十分着迷且好奇,那你将会大失所望。我不知道他们大多数人发生了什么事。他们生活并死去,那是在我出生前三个世纪的事情了。 [点击阅读]
情人 杜拉斯
作者:佚名
章节:17 人气:2
摘要:一个与昆德拉、村上春树和张爱玲并列的小资读者、时尚标志的女作家,一个富有传奇人生经历、惊世骇俗叛逆性格、五色斑斓爱情的艺术家,一个堪称当代法国文化骄傲的作家,一个引导世界文学时尚的作家……《情人》系杜拉斯代表作之一,自传性质的小说,获一九八四年法国龚古尔文学奖。全书以法国殖民者在越南的生活为背景,描写贫穷的法国女孩与富有的中国少爷之间深沉而无望的爱情。 [点击阅读]
老妇还乡
作者:佚名
章节:3 人气:2
摘要:正文第一幕火车站一阵报时钟声后,幕徐徐升起。接着就看到“居仑”两字。显然,这是北京处隐约可见的小城的名称,一片破烂、败落的景象。车站大楼同样破败不堪,墙上标出有的州通车,有的州不通;还贴着一张破烂不堪的列车时刻表,车站还包括一间发黑的信号室,一扇门上写着:禁止入内。在北京中间是一条通往车站的马路,样子可怜得很,它也只是用笔勾勒出来。 [点击阅读]
荆棘鸟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2
摘要:考琳·麦卡洛,生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的惠灵顿。她曾从事过多种工作——旅游业、图书馆、教书;后来终于成了一名神经病理学家,曾就学于美国耶鲁大学。她的第一部小说是《蒂姆》,而《荆棘鸟》则构思了四年,作了大量的调查工作,方始动笔。此书一发表,作者便一举成名。作者是位多才多艺的人,喜欢摄影、音乐、绘画、服装裁剪等。她现定居于美国。 [点击阅读]
藏书房女尸之谜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2
摘要:有些陈腐的词语只属于某些类型的小说。比如情节剧里的“秃头坏男爵”,侦探故事里的“藏书室里的尸体”。多年来我一直试图为人们熟知的主题作一些适当的改变。我为自己订立了条件:书里描写的藏书室必须属于非常正统、传统的那一类,而尸体则必须让人觉得悱恻不定、触目惊心。遵循这些原则,几年来出现在笔记本上的只有短短几行文字。 [点击阅读]
解忧杂货店
作者:佚名
章节:45 人气:2
摘要:导读这就是东野圭吾的本事东野圭吾小说普及性之所以这么高,几乎等于畅销书保证,一个不能不提的因素,即他的作品并非只有谜团,只是卖弄诡计;一个更重要的元素,即他过人的说故事能力,以及很有温度的文字书写;身为作家,强项一堆,难怪东野的创作总是多元又量产。 [点击阅读]
闪灵
作者:佚名
章节:38 人气:2
摘要:记不得哪位哲人曾经这样说过:对艺术而言,人类的两种基本欲望只需极小的代价便可以挑动起来,那就是恐惧与性欲。对后者,非本文所涉及的话题,姑且略去。但是把恐惧带进我们的生活,却真的不难。最简单的方法:你可以躲在暗处,出奇不意地向某个路过此地的人大吼一声,你的目的就能达到。当然,前提是他不知道你要玩这个游戏。换句话说,就是对他要保证两个字——悬念。 [点击阅读]
零的焦点
作者:佚名
章节:13 人气:2
摘要:秋天,经人做媒,板根祯子和鹈原宪一订了婚。祯子二十六岁,鹈原三十六岁。年龄倒很相配,但社会上看来,结婚似乎晚了点。“三十六岁还打光棍,不知过去有过什么事?”提亲时,祯子的母亲最为介意。也许有过什么事,三十六岁还没有碰过女人,似乎说不过去。但媒人说绝对没有。好像是在撒谎。作为一男人,也太懦弱了。工作已经多年,置身于男人世界里的份子是这样想的。事实上,和女人完全没交往的男人,会叫人瞧不起。 [点击阅读]
青鸟
作者:佚名
章节:9 人气:2
摘要:郑克鲁莫里斯·梅特林克(MauriceMaeterlinck,1862—1949),比利时象征派戏剧家。出生于公证人家庭,早年学习法律,毕业后随即到巴黎小住,结识了一些崇尚象征派诗歌的朋友,从此决定了他的文学生涯和创作倾向。他的第一部作品《温室》(1889)是象征派诗歌集。同年发表的剧本《玛莱娜公主》得到了法国评论界的重视,这个剧本第一次把象征主义手法运用到戏剧创作中。 [点击阅读]
1973年的弹子球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2
摘要:喜欢听人讲陌生的地方,近乎病态地喜欢。有一段时间——10年前的事了——我不管三七二十一,逢人就问自己生身故乡和成长期间住过的地方的事。那个时代似乎极端缺乏愿意听人讲话那一类型的人,所以无论哪一个都对我讲得十分投入。甚至有素不相识的人在哪里听说我这个嗜好而特意跑来一吐为快。他们简直像往枯井里扔石子一样向我说各种各样——委实各种各样——的事,说罢全都心满意足地离去了。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