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追风筝的人 - 小说《追风筝的人》txt——第六章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冬天。
  每年下雪的第一天,我都会这样度过:一大清早我穿着睡衣,走到屋子外面,双臂环抱抵御严寒。我发现车道、爸爸的轿车、围墙、树木、屋顶还有山丘,统统覆盖着一英尺厚的积雪。我微笑。天空一碧如洗,万里无云。白晃晃的雪花刺痛我的眼睛。我捧起一把新雪,塞进嘴里,四周静谧无声,只有几声乌鸦的啼叫传进耳里。我赤足走下前门的台阶,把哈桑叫出来看看。
  冬天是喀布尔每个孩子最喜欢的季节,至少那些家里买得起一个温暖铁炉的孩子是这样的。理由很简单:每当天寒地冻,学校就停课了。于我而言,冬天意味着那些复杂的除法题目的结束,也不用去背保加利亚的首都,可以开始一连三个月坐在火炉边跟哈桑玩扑克,星期二早晨去电影院公园看免费的俄罗斯影片,早上堆个雪人之后,午餐吃一顿甜芜青拌饭。
  当然还有风筝。放风筝。追风筝。
  对于某些可怜的孩子来说,冬天并不代表学期的结束,还有种叫自愿冬季课程的东西。据我所知,没有学生自愿去参加那些课程,当然是父母自愿送他们去。幸运的是,爸爸不是这样的家长。我记得有个叫艾哈迈德的家伙,住的地方跟我家隔街相望。他的父亲可能是个什么医生,我想。艾哈迈德患有癫痫,总是穿着羊毛内衣,戴一副黑框眼镜——阿塞夫经常欺负他。每天早晨,我从卧室的窗户看出去,他们家的哈扎拉佣人把车道上的雪铲开,为那辆黑色*的欧宝清道。我看着艾哈迈德和他的父亲上车,艾哈迈德穿着羊毛内衣和冬天的外套,背着个塞满课本和铅笔的书包皮。我穿着法兰绒睡衣,看他们扬长而去,转过街道的拐角,然后钻回我的床上去。我将毛毯拉到脖子上,透过窗户,望着北边白雪皑皑的山头。望着它们,直到再次入睡。
  我喜欢喀布尔的冬天。我喜欢夜里满天飞雪轻轻敲打我的窗户,我喜欢新霁的积雪在我的黑色*胶靴下吱嘎作响,我喜欢感受铁炉的温暖,听寒风呼啸着吹过街道、吹过院子。但更重要的是,每逢林木萧瑟,冰雪封路,爸爸和我之间的寒意会稍微好转。那是因为风筝。爸爸和我生活在同一个屋顶之下,但我们生活在各自的区域,风筝是我们之间薄如纸的交集。
  每年冬天,喀布尔的各个城区会举办风筝比赛。如果你是生活在喀布尔的孩子,那么比赛那天,无疑是这个寒冷季节最令人振奋的时候。每次比赛前夜我都会失眠,我会辗转反侧,双手借着灯光在墙上投射出动物形状的影子,甚至裹条毛毯,在一片漆黑中到阳台上呆坐。我像是个士兵,大战来临前夜试图在战壕上入睡。其实也差不多,在喀布尔,斗风筝跟上战场有点相像。
  跟任何战争一样,你必须为自己做好准备。有那么一阵,哈桑和我经常自己制作风筝。秋天开始,我们每周省下一点零用钱,投进爸爸从赫拉特买来的瓷马里面。到得寒风呼啸、雪花飞舞的时候,我们揭开瓷马腹部的盖子,到市场去买竹子、胶水、线、纸。我们每天花几个小时,打造风筝的骨架,剪裁那些让风筝更加灵动的薄棉纸。再接着,我们当然还得自己准备线。如果风筝是枪,那么缀有玻璃屑的线就是膛里的子弹。我们得走到院子里,把五百英尺线放进一桶混有玻璃屑的胶水里面,接着把线挂在树上,让它风干。第二天,我们会把这为战斗准备的线缠绕在一个木轴上。等到雪花融化、春雨绵绵,喀布尔每个孩子的手指上,都会有一些横切的伤口,那是斗了一个冬天的风筝留下的证据。我记得开学那天,同学们挤在一起,比较各自的战伤。伤口很痛,几个星期都好不了,但我毫不在意。我们的冬天总是那样匆匆来了又走,伤疤提醒我们怀念那个最令人喜爱的季节。接着班长会吹口哨,我们排成一列,走进教室,心中已然渴望冬季的到来,但招呼我们的是又一个幽灵般的漫长学年。

  0但是没隔多久,事实证明我和哈桑造风筝实在不行,斗风筝倒是好手。我们设计的风筝总是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难逃悲惨的命运。所以爸爸开始带我们去塞弗的店里买风筝。塞弗是个近乎瞎眼的老人,以替人修鞋为生,但他也是全城最著名的造风筝高手。他的小作坊在拥挤的雅德梅湾大道上,也就是喀布尔河泥泞的南岸那边。爸爸会给我们每人买三个同样的风筝和几轴玻璃线。如果我改变主意,求爸爸给我买个更大、更好看的风筝,爸爸会买给我,可是也会给哈桑买一个。有时我希望他别给哈桑买,希望他最疼我。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比赛一大清早就开始,直到仅剩一只胜出的风筝在空中翱翔才告结束。我记得有一年,比赛到了天黑还没终结。人们在人行道上,在屋顶上,为自家的孩子鼓劲加油。街道上满是风筝斗士,手里的线时而猛拉、时而速放,目不转睛地仰望天空,力图占个好位置,以便割断敌手的风筝线。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帮忙收放风筝线。我的助手是哈桑。
  有一次,有个多嘴的印度小孩,他家最近才搬到附近,告诉我们,在他的家乡,斗风筝必须严格遵守一些规则和规定。“你必须在指定的区域放风筝,并且你必须站在风向成直角的地方。”他骄傲地说,“还有,你不能用铝来做玻璃线。”
  哈桑和我对望了一眼。让你吹吧。这个印度小孩很快会学到的,跟英国人在这个世纪之初以及俄国人在1980年代晚期学到的如出一辙:阿富汗人是独立的民族。阿富汗人尊重风俗,但讨厌规则,斗风筝也是这样。规则很简单:放起你的风筝,割断对手的线,祝你好运。
  不仅如此,若有风筝被割断,真正的乐趣就开始了。这时,该追风筝的人出动,那些孩子追逐那个在随风飘扬的风筝,在临近的街区奔走,直到它盘旋着跌落在田里,或者掉进某家的院子里,或挂在树上,或停在屋顶上。追逐十分激烈:追风筝的人蜂拥着漫过大街小巷,相互推搡,像西班牙人那样。我曾看过一本书,说起他们在斗牛节时被公牛追赶的景象。有一年某个邻居的小孩爬上松树,去捡风筝,结果树枝不堪重负,他从三十英尺高的地方跌下来,摔得再也无法行走,但他跌下来时手里还抓着那只风筝。如果追风筝的人手里拿着风筝,没有人能将它拿走。这不是规则,而是风俗。
  对追风筝的人来说,最大的奖励是在冬天的比赛中捡到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那是无上的荣耀,人们会将其挂在壁炉架之下,供客人欢欣赞叹。每当满天风筝消失得只剩下最后两只,每个追风筝的人都厉兵秣马,准备摘取此项大奖。他们会朝向那个他们预计风筝跌落的地方,绷紧的肌肉蓄势待发,脖子抬起,眼睛眯着,斗志昂扬。当最后一只风筝被割断,立即一片骚动。

  多年过去,我曾见到无数家伙参与追风筝,但哈桑是我见过的人中最精此道的高手。十分奇怪的是,在风筝跌落之前,他总是等在那个它将要跌落的地方,似乎他体内有某种指南针。
  我记得有个-阴-暗的冬日,哈桑和我追着一只风筝。我跟着他,穿过各处街区,跳过水沟,侧身跑过那些狭窄的街道。我比他大一岁,但哈桑跑得比我快,我落在后面。
  “哈桑,等等我。”我气喘吁吁地大喊,有些恼怒。
  他转过身,挥挥手:“这边!”说完就冲进另外一个拐角处。我抬头一看,那个方向与风筝跌落的方向恰好相反。
  “我们追不到它了!我们跑错路了!”我高声叫道。
  “相信我!”我听见他在前面说。我跑到拐角处,发现哈桑低首飞奔,根本就没有抬头看看天空,汗水浸透了他后背的衣服。我踩到一块石头,摔了一跤——我非但跑得比哈桑慢,也笨拙得多,我总是羡慕他与生俱来的运动才能。我站起身来,瞥见哈桑又拐进了另一条巷子。我艰难地追着他,摔破的膝盖传来阵阵剧痛。
  我看到我们最终停在一条车辙纵横的泥土路上,就在独立中学旁边。路边有块田地,夏天会种满莴苣;路的另外一边有成排的酸樱桃树。只见哈桑盘起双腿,坐在其中一棵树下,吃着手里的一捧桑椹干。
  “我们在这干吗呢?”我上气不接下气,胃里翻江倒海,简直要吐出来。
  他微笑:“在我这边坐下,阿米尔少爷。”
  我在他旁边颓然倒下,躺在一层薄薄的雪花上,喘着气。“你在浪费时间。它朝另外一边飞去了,你没看到吗?”
  哈桑往嘴里扔了一颗桑椹:“它飞过来了。”我呼吸艰难,而他一点都不累。
  “你怎么知道?”我问。
  “我知道。”
  “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朝我转过身,有些汗珠从他额头流下来,“我骗过你吗,阿米尔少爷?”
  刹那间我决定跟他开开玩笑:“我不知道。你会骗我吗?”
  “我宁愿吃泥巴也不骗你。”他带着愤愤的表情说。
  “真的吗?你会那样做?”
  他疑惑地看了我一眼:“做什么?”
  “如果我让你吃泥巴,你会吃吗?”我说。我知道自己这样很残忍,好像以前,我总是拿那些他不懂的字眼来戏弄他,但取笑哈桑有点好玩——虽然是病态的好玩,跟我们折磨昆虫的游戏有点相似。不过现在,他是蚂蚁,而拿着放大镜的人是我。
  他久久看着我的脸。我们坐在那儿,两个男孩,坐在一棵酸樱桃树下,突然间我们看着,真的看着对方。就在那时,哈桑的脸又变了。也许没有变,不是真的变了,但我瞬间觉得自己看到了两张脸,一张是我认得的,我从小熟悉的;另外一张,第二张,就隐藏在表层之下。我曾经看到过他的脸色*变化——总是吓我一跳,它每次出现不过惊鸿一瞥,但足以让我疑惑不安,觉得自己也许曾在什么地方见到过。随后,哈桑眨眨眼,他又是他了,只是哈桑了。
  “如果你要求,我会的。”他终于说,眼睛直看着我。我垂下眼光,时至今日,我发现自己很难直视像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
  “不过我怀疑,”他补充说,“你是否会让我这么做。你会吗,阿米尔少爷?”就这样,轮到他考验我了。如果我继续戏弄他,考验他的忠诚,那么他会戏弄我,考验我的正直。

  要是我没有开始这场对话就好了!我勉强露出一个笑脸,“别傻了,哈桑,你知道我不会的。”
  哈桑报我以微笑,不过他并非强颜欢笑。“我知道。”他说。这就是那些一诺千金的人的作风,以为别人也和他们一样。
  “风筝来了。”哈桑说,指向天空,他站起身来,朝左边走了几步。我抬头,望见风筝正朝我们一头扎下来。我听见脚步声,叫喊声,一群追风筝的人正闹哄哄向这边跑来。但他们只是白费时间。因为哈桑脸带微笑,张开双手,站在那儿等着风筝。除非真主——如果他存在的话——弄瞎了我的眼,不然风筝一定会落进他张开的臂弯里。
  1975年冬天,我最后一次看到哈桑追风筝。
  通常,每个街区都会举办自己的比赛。但那年,巡回赛由我所在的街区,瓦兹尔·阿克巴·汗区举办,几个其他的城区——卡德察区、卡德帕湾区、梅寇拉扬区、科德桑吉区——也应邀参加。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听见人们在谈论即将举办的巡回赛,据说这是二十五年来规模最大的风筝比赛。
  那年冬天的一个夜里,距比赛还有四天,爸爸和我坐在书房里铺满毛皮的椅子上,烤着火,边喝茶边交谈。早些时候,阿里服侍我们用过晚餐——土豆、咖喱西兰花拌饭,回去跟哈桑度过漫漫长夜。爸爸塞着他的烟管,我求他讲那个故事给我听,据说某年冬天,有一群狼从山上下来,游荡到赫拉特,迫使人们在屋里躲了一个星期。爸爸划了一根火柴,说:“我觉得今年你也许能赢得巡回赛,你觉得呢?”
  我不知道该怎么想,或者该怎么说。我要是取胜了会怎么样呢?他只是交给我一把钥匙吗?我是斗风筝的好手,实际上,是非常出色*的好手。好几次我差点赢得冬季巡回赛——有一次,我还进了前三名。但差点儿和赢得比赛是两回事,不是吗?爸爸从来不差点儿,他只是获胜,获胜者赢得比赛,其他人只能回家。爸爸总是胜利,赢得一切他想赢得的东西。难道他没有权利要求他的儿子也这样吗?想想吧,要是我赢得比赛……
  爸爸吸着烟管,跟我说话。我假装在听,但我听不进去,有点心不在焉,因为爸爸随口一说,在我脑海埋下了一颗种子:赢得冬季巡回赛是个好办法。我要赢得比赛,没有其他选择。我要赢得比赛,我的风筝要坚持到最后。然后我会把它带回家,带给爸爸看。让他看看,他的儿子终究非同凡响,那么也许我在家里孤魂野鬼般的日子就可以结束。我让自己幻想着:我幻想吃晚饭的时候,充满欢声笑语,而非一言不发,只有银餐具偶尔的碰撞声和几声“嗯哦”打破寂静。我想像星期五爸爸开着车带我去帕格曼,中途在喀尔卡湖稍作休憩,吃着炸鳟鱼和炸土豆。我们会去动物园看看那只叫“玛扬”的狮子,也许爸爸不会一直打哈欠,偷偷看着他的腕表。也许爸爸甚至还会看看我写的故事,我情愿为他写一百篇,哪怕他只挑一篇看看。也许他会像拉辛汗那样,叫我 “亲爱的阿米尔”。也许,只是也许,他最终会原谅我杀了他的妻子。
或许您还会喜欢:
黑暗塔之二:三张牌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2
摘要:《三张牌》是长篇小说《黑暗塔》的第二部。《黑暗塔》的故事灵感在某种程度上来自罗伯特·勃朗宁的叙事诗《去黑暗塔的罗兰少爷归来》(其实这部作品亦受莎士比亚剧作《李尔王》的影响)。《黑暗塔》的第一部《枪侠》,交代了罗兰作为一个“转换”了的世界的最后一名枪侠, [点击阅读]
万灵节之死
作者:佚名
章节:26 人气:2
摘要:一艾瑞丝-玛尔正在想着她的姐姐罗斯玛丽。在过去将近一年里,她极尽可能地试着把罗斯玛丽自脑海中抹去。她不想去记起。那太痛苦——太恐怖了!那氰化钾中毒发蓝的脸孔,那痉挛紧缩的手指……那与前一天欢乐可爱的罗斯玛丽形成的强烈对比……呵,也许并不真的是欢乐。 [点击阅读]
万物有灵且美
作者:佚名
章节:15 人气:2
摘要:作者简介JamesHerriot吉米•哈利(1916—1995)(原名JamesAlfredWight)苏格兰人。一个多才多艺的兽医,也是个善于说故事的高手,被英国媒体誉为“其写作天赋足以让很多职业作家羞愧”。平实而不失风趣的文风和朴素的博爱主义打动了千千万万英美读者,并启发了后世的兽医文学。 [点击阅读]
了不起的盖茨比
作者:佚名
章节:45 人气:2
摘要:那就戴顶金帽子,如果能打动她的心肠;如果你能跳得高,就为她也跳一跳,跳到她高呼:“情郎,戴金帽、跳得高的情郎,我一定得把你要!”托马斯-帕克-丹维里埃①——①这是作者的第一部小说《人间天堂》中的一个人物。我年纪还轻,阅历不深的时候,我父亲教导过我一句话,我至今还念念不忘。 [点击阅读]
修道院纪事
作者:佚名
章节:26 人气:2
摘要:在王室名录上第五位叫唐·若奥的国王今天晚上要去妻子的卧室。唐娜·马丽娅·安娜·若泽珐来到这里已经两年有余,为的是给葡萄牙王室生下王子,但至今尚未怀孕。宫廷内外早已议论纷纷,说王后可能没有生育能力。但这仅限于关系亲密者之间的隐隐低语,以免隔墙有耳,遭到告发。要说过错在国王身上,那简直难以想象,这首先是因为,无生育能力不是男人们的病症,而是女人们的缺陷,所以女人被抛弃的事屡见不鲜。 [点击阅读]
唐璜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2
摘要:乔治·戈登·拜伦(1788-1824)是苏格兰贵族。1788年1月23日出生于伦敦。他天生跛一足,并对此很敏感。十岁时,拜伦家族的世袭爵位及产业(纽斯泰德寺院是其府邸)落到他身上,成为拜伦第六世勋爵。1805-1808年在剑桥大学学文学及历史,他是个不正规的学生,很少听课,却广泛阅读了欧洲和英国的文学、哲学和历史著作,同时也从事射击、赌博、饮酒、打猎、游泳等各种活动。 [点击阅读]
复仇的女神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2
摘要:玛柏儿小姐习惯在下午,看第二份报。每天早上,有两份报送到她家里。如果头一份能准时送到的话,她会在吃早点时读它。送报童很不一定,不是换了个新人,就是临时找人代送。报童对送报的路径,各有各的做法。这也许是送报太单调了的缘故。 [点击阅读]
天涯过客
作者:佚名
章节:24 人气:2
摘要:“请各位旅客系上安全带!”机上的乘客个个睡眼惺忪地在身旁摸索着,有人伸着懒腰,他们凭经验知道不可能已经抵达日内瓦。当机舱长威严的声音再度宣布:“请系上安全带!”时,细碎的瞌睡声漫成一片呻吟。那干涩的声音透过扩音机,分别以德、法、英文解释着:由于恶劣天气的影响,机上乘客将有短时间会感到不适。史德福-纳宇爵士张口打了个大呵欠,伸着双手把身子挺得高高的,再轻轻扭动两下,才依依不舍地从好梦中醒来。 [点击阅读]
安德的代言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2
摘要:星际议会成立之后1830年,也就是新元1830年,一艘自动巡航飞船通过安赛波①发回一份报告:该飞船所探测的星球非常适宜于人类居住。人类定居的行星中,拜阿是距离它最近的一个有人口压力的行星。于是星际议会作出决议,批准拜阿向新发现的行星移民。如此一来,拜阿人就成为见证这个新世界的第一批人类成员,他们是巴西后裔,说葡萄矛浯,信奉天主教。 [点击阅读]
寂静的春天
作者:佚名
章节:18 人气:2
摘要:寂静的春天前言副总统阿尔·戈尔作为一位被选出来的政府官员,给《寂静的春天》作序有一种自卑的感觉,因为它是一座丰碑,它为思想的力量比政治家的力量更强大提供了无可辩驳的证据。1962年,当《寂静的春天)第一次出版时,公众政策中还没有“环境”这一款项。在一些城市,尤其是洛杉矶,烟雾已经成为一些事件的起因,虽然表面上看起来还没有对公众的健康构成太大的威胁。 [点击阅读]
巴黎圣母院
作者:佚名
章节:24 人气:2
摘要:维克多•雨果(VictorHugo)(l802~1885)是法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作家之一,法国浪漫主义学运动的领袖。他的一生几乎跨越整个19世纪,他的文学生涯达60年之久,创作力经久不衰。他的浪漫主义小说精彩动人,雄浑有力,对读者具有永久的魅力。【身世】雨果1802年生于法国南部的贝尚松城。 [点击阅读]
幽灵塔
作者:佚名
章节:42 人气:2
摘要:我要讲的这段亲身经历,其离奇恐怖的程度恐怕无人能比。虽不清楚世上到底有没有幽灵,可我的这段经历,却发生在孤寂山村中一栋传说有幽灵出没的老房子里。故事的主人公就像幽灵一样飘忽不定,徘徊哀叹,而且她还像《牡丹灯笼》中的小露①一样,是个年轻美丽的女子。那是发生在大正初年的事情。虽说已经过去20多年了,但每次当我回想起来,都不禁怀疑自己是否做了一个恐怖的噩梦。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