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51。。。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Site Manager
追风筝的人 - 《追风筝的人》电子书——第四章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爸爸生于1933年,同年查希尔国王[1]Mohammed Zahir Shah(1914~),阿富汗前国王,1933~1973年在位。[1]开始了他对阿富汗长达40载的统治。就在那年,一对来自喀布尔名门望族的年轻兄弟,开着他们父亲的福特跑车一路狂飙。他们抽了大麻,喝了法国葡萄酒,醉意醺然,又有些亢奋,在去往帕格曼[2]Paghman,阿富汗城市。[2]的途中撞死了一对哈扎拉夫妇。警察逮到了这两个略带悔意的青年,连同罹难夫妻那个五岁的遗孤,带到爷爷跟前。爷爷是位德高望重的法官,听完那对兄弟辩说来龙去脉之后,爷爷不顾他们父亲的哀求,判决那两个年轻人立即到坎大哈去,充军一年。此前他们家里已经不知用了什么手段,免去他们服役的义务。他们的父亲有所申辩,然而不是太激烈,最终,人人都赞同这样的判罚,认为也许有些严厉,却不失公正。至于那个孤儿,爷爷将他收养在自己家里,让仆人教导他,不过得对他和蔼一些。那个孤儿就是阿里。
  阿里和爸爸一起长大,他们小时候也是玩伴——至少直到小儿麻痹症令阿里腿患残疾,就像一个世代之后哈桑和我共同长大那样。爸爸总是跟我们说起他和阿里的恶作剧,阿里会摇摇头,说:“可是,老爷,告诉他们谁是那些恶作剧的设计师,谁又是可怜的苦工。”爸爸会开怀大笑,伸手揽住阿里。
  不过爸爸说起这些故事的时候,从来没有提到阿里是他的朋友。
  奇怪的是,我也从来没有认为我与哈桑是朋友。无论如何,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朋友。虽然我们彼此学习如何在骑自行车的时候放开双手,或是用硬纸箱制成功能齐备的相机。虽然我们整个冬天一起放风筝、追风筝。虽然于我而言,阿富汗人的面孔就是那个男孩的容貌:骨架瘦小,理着平头,耳朵长得较低,那中国娃娃似的脸,那永远燃着微笑的兔唇。
  无关乎这些事情,因为历史不会轻易改变,宗教也是。最终,我是普什图人,他是哈扎拉人,我是逊尼派,他是什叶派,这些没有什么能改变得了。没有。
  但我们是一起蹒跚学步的孩子,这点也没有任何历史、种族、社会或者宗教能改变得了。十二岁以前,我大部分时间都在跟哈桑玩耍。有时候回想起来,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哈桑一起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我们在爸爸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 ——我们拔掉蜜蜂的尖刺,在那可怜的东西身上系根绳子,每当它想展翅飞走,就把它拉回来,这带给我们无与伦比的快乐。
  我们还追逐过路的游牧部落,他们经由喀布尔,前往北方的层峦迭嶂。我们能听到他们的牧群走近的声音:绵羊咪咪,山羊咩咩,还有那叮当作响的驼铃。我们会跑出去,看着他们的队伍在街道上行进,男人满身尘灰,脸色*沧桑,女人披着长长的、色*彩斑斓的肩巾,挂着珠链,手腕和脚踝都戴着银镯子。我们朝他们的山羊投掷石头,拿水泼他们的骡子。我让哈桑坐在“病玉米之墙”,拿弹弓用小圆石射他们的骆驼的屁股。
  我们第一次看西部电影也是两个人,在与那家我最喜欢的书店一街之隔的电影院公园,看的是约翰·韦恩的《赤胆屠龙》。我记得当时我求爸爸带我们到伊朗去,那样我们就可以见到约翰·韦恩了。爸爸爆发出一阵爽朗的狂笑——与汽车引擎加速的声音颇为相像,等他能说得出话的时候,告诉我们电影配音是怎么回事。哈桑跟我目瞪口呆,愣住了。原来约翰·韦恩不是真的说法尔西语,也不是伊朗人!他是美国人,就像那些我们经常看到的男男女女一样,他们神情友善,留着长发,吊儿郎当地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在喀布尔城里游荡。我们看了三遍《赤胆屠龙》,但我们最喜欢的西部片是《七侠荡寇志》,看了十三遍。每次电影快结束的时候,我们哭着观看那些墨西哥小孩埋葬查尔斯·勃朗森——结果他也不是伊朗人。

  我们在喀布尔新城那个弥漫着难闻气味的市场闲逛。新城叫沙里诺区,在瓦兹尔·阿克巴·汗区以西。我们谈论刚刚看完的电影,走在市场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我们在商人和乞丐中蜿蜒前进,穿过那些小店云集的拥挤过道。爸爸每周给我们每人十块阿富汗尼[1]Afghanis,阿富汗货币名称。[1]的零花钱,我们用来买温热的可口可乐,还有洒着开心果仁的玫瑰香露雪糕。
  上学那些年,我们每日有固定的程式。每当我从床上爬起来,拖拖沓沓走向卫生间,哈桑早已洗漱完毕,跟阿里做完早晨的祈祷,帮我弄好早餐:加了三块方糖的热红茶,一片涂着我最爱吃的樱桃酱的馕饼,所有这些整整齐齐地摆在桌子上。我边吃边抱怨功课,哈桑收拾我的床铺,擦亮我的鞋子,熨好我那天要穿的衣服,替我放好课本和铅笔。我听见他在门廊边熨衣服边唱歌,用他那带鼻音的嗓子唱着古老的哈扎拉歌曲。然后,爸爸和我出发,开着他的福特野马轿车——会引来艳羡的目光,因为当时有部叫《警网铁金刚》的电影在电影院已经上映了半年,主角史蒂夫·麦奎因在影片中就开这种车。哈桑留在家里,帮阿里做些杂务:用手将脏衣服洗干净,然后在院子里晾干;拖地板;去市场买刚出炉的馕饼;给晚餐准备腌肉;浇灌草坪。
  放学后,我跟哈桑碰头,抓起书本,一溜小跑,爬上瓦兹尔·阿克巴·汗区那座就在爸爸房子北边的碗状山丘。山顶有久已废弃的墓园,各条小径灌木丛生,还有成排成排的空白墓碑。多年的风霜雨雪锈蚀了墓园的铁门,也让那低矮的白色*石墙摇摇欲坠。墓园的入口边上有株石榴树。某个夏日,我用阿里厨房的小刀在树干刻下我们的名字:“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苏丹。”这些字正式宣告:这棵树属于我们。放学后,哈桑和我爬上它的枝桠,摘下一些血红色*的石榴果实。吃过石榴,用杂草把手擦干净之后,我会念书给哈桑听。
  哈桑盘腿坐着,阳光和石榴叶的-阴-影在他脸上翩翩起舞。我念那些他看不懂的故事给他听,他心不在焉地摘着地上杂草的叶片。哈桑长大后,会跟阿里和多数哈扎拉人一样,自出生之日起,甚至自莎娜芭不情不愿地怀上他那天起,就注定要成为文盲——毕竟,仆人要读书识字干吗呢?但尽管他目不识丁,兴许正因为如此,哈桑对那些谜一样的文字十分入迷,那个他无法接触的世界深深吸引了他。我给他念诗歌和故事,有时也念谜语——不过后来我不念了,因为我发现他解谜语的本领远比我高强。所以我念些不那么有挑战性*的东西,比如装腔作势的纳斯鲁丁毛拉和他那头驴子出洋相的故事。我们在树下一坐就是几个钟头,直到太阳在西边黯淡下去,哈桑还会说,日光还足够亮堂,我们可以多念一个故事、多读一章。

  给哈桑念故事的时候,碰到某个他无法理解的字眼,我就十分高兴,我会取笑他,嘲弄他的无知。有一次,我给他念纳斯鲁丁毛拉的故事,他让我停下来。“那个词是什么意思?”
  “哪个?”
  “昧。”
  “你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吗?”我一脸坏笑地说着。
  “不知道,阿米尔少爷。”
  “可是这个词很常见啊。”
  “不过我还是不懂。”就算他听到我话中带刺,他也是不露声色*地微笑着。
  “这么说吧,在我们学校,人人都认识这个词。”我说,“让我看看,‘昧’,它的意思是聪明、机灵。我可以用它来给你造句。‘在读书识字方面,哈桑够昧。’”
  “啊哈。”他点头说。
  后来我总是对此心怀愧疚。所以我试着弥补,把旧衬衣或者破玩具送给他。我会告诉自己,对于一个无关紧要的玩笑来说,这样的补偿就足够了。
  哈桑最喜欢的书是《沙纳玛》,一部描写古代波斯英雄的10世纪的史诗。他通篇都喜欢,他喜欢那些垂垂老矣的国王:费里敦、扎尔,还有鲁达贝。但他最喜欢的故事,也是我最喜欢的,是“罗斯坦和索拉博”,讲的是神武的战士罗斯坦和他那匹千里马拉克什的故事。罗斯坦在战斗中,给予他的强敌索拉博以致命一击,最终却发现索拉博是他失散多年的儿子。罗斯坦强忍悲恸,听着他儿子的临终遗言:
  若汝果为吾父,血刃亲子,名节有亏矣。此乃汝之专横所致也。汝持先母信物,吾报汝以爱,呼汝之名,然汝心难回,吾徒费唇舌,此刻命赴黄泉……
  “再念一次吧,阿米尔少爷。”哈桑会这么说。有时我给他念这段话的时候,他泪如泉涌,我总是很好奇,他到底为谁哭泣呢,为那个泪满衣襟、埋首尘灰、悲恸难当的罗斯坦,还是为即将断气、渴望得到父爱的索拉博呢?在我看来,罗斯坦的命运并非悲剧。毕竟,难道每个父亲的内心深处,不是都有想把儿子杀掉的欲|望吗?
  1973 年7月某天,我开了哈桑另外一个玩笑。我念书给他听,接着突然不管那个写好的故事。我假装念着书,像平常那样翻着书,可是我说的跟书本毫无关系,而是抛开那个故事,自己杜撰一个。当然,哈桑对此一无所知。对他而言,书页上的文字无非是一些线条,神秘而不知所云。文字是扇秘密的门,钥匙在我手里。完了之后,我嘴里咯咯笑着,问他是否喜欢这个故事,哈桑拍手叫好。
  “你在干吗呢?”我说。
  “你很久没念过这么精彩的故事了。”他说,仍拍着双手。
  我大笑:“真的吗?”
  “真的。”

  “太奇妙了,”我喃喃说道。我是说真的,这真是……完全意料不到。“没骗我吧,哈桑?”
  他仍在鼓掌:“太棒了,阿米尔少爷。你明天可以多念一些给我听吗?”
  “太奇妙了。”我又说了一遍,有些喘不过气,好比有个男人在自家后院发现了一处宝藏。下山的时候,各种念头在我脑海炸开来,如同在察曼大道燃放的烟花。你好久没念过这么精彩的故事了。他这么说。哈桑在问我问题。
  “什么?”我说。
  “‘奇妙’是什么意思?”
  我哈哈大笑,给了他一个拥抱,在他脸上亲了一下。
  “干吗这样啊?”他红着脸,吃吃地说。
  我友善地推了他一把,微笑着说:“你是王子,哈桑。你是王子,我爱你。”
  当天夜里,我写了自己第一篇短篇小说,花了我半个小时。那是个悲伤的小故事,讲的是有个男人发现了一个魔法杯,得知如果他对着杯子哭泣,掉进杯里的眼泪会变成珍珠。可尽管一贫如洗,他却是个快乐的家伙,罕得流泪。于是他想方设法,让自己悲伤,以便那些眼泪会变成他的财富。珍珠越积越多,他越来越贪婪。小说的结尾是,那男人坐在一座珠宝山上,手里提着刀,怀中抱着他深爱着的妻子死于非命的尸体,无助地将眼泪滴进魔法杯。
  入夜之后,我爬上楼,走进爸爸的吸烟室,手里拿着两张稿纸,上面写着我的故事。我进去的时候,爸爸和拉辛汗边抽大烟边喝白兰地。
  “那是什么,阿米尔?”爸爸说,他斜靠在沙发上,双手放在脑后。蓝色*的烟雾环绕着他的脸庞,他的眼光让我唇干舌燥。我清清喉咙,告诉他我创作了一篇小说。
  爸爸点点头,那丝微笑表明他对此并无多大兴趣。“挺好的,你写得很好吧,是吗?”他说,然后就没有话了,只是穿过缭绕的烟雾望着我。
  也许我在那儿站了不到一分钟,但时至今日,那依旧是我生命中最漫长的一分钟。时间一秒一秒过去,而一秒与一秒之间,似乎隔着永恒。空气变得沉闷,潮湿,甚至凝固,我呼吸艰难。爸爸继续盯着我,丝毫没有要看一看的意思。
  一如既往,仍是拉辛汗救了我。他伸出手,给我一个毫不造作的微笑:“可以让我看看吗,亲爱的阿米尔?我会很高兴能读你写的故事。”爸爸称呼我的时候,几乎从来不用这个表示亲昵的“亲爱的”。
  爸爸耸耸肩,站起来。他看上去浑身轻松,仿佛拉辛汗也解放了他。“这就对了,把它给拉辛汗。我要上楼去准备了。”他扔下这句话,转身离开。在我生命的大部分时光,我对爸爸敬若神明。可是那一刻,我恨不得能扯开自己的血管,让他那些该死的血统统流出我的身体。
  过了一个钟头,夜色*更加黯淡了。他们两个开着爸爸的轿车去参加派对。拉辛汗快出门的时候,在我身前蹲下来,递给我那篇故事,还有另外一张折好的纸。他亮起微笑,还眨眨眼。“给你,等会再看。”然后他停下来,加了一个词:太棒了!就鼓励我写作而言,这个词比如今任何编辑的恭维给了我更多的勇气。
或许您还会喜欢:
恶意
作者:佚名
章节:14 人气:5
摘要:事件之章野野口修的笔记一事情发生在四月十六日、星期二。那天下午三点半我从家里出发,前往日高邦彦的住处。日高家距离我住的地方仅隔一站电车的路程,到达车站改搭巴士,再走上一小段路的时间,大约二十分钟到了。平常就算没什么事,我也常到日高家走走,不过那天却是有特别的事要办。这么说好了,要是错过那天,我就再也见不到他了。 [点击阅读]
午夜凶铃
作者:佚名
章节:36 人气:3
摘要:?19月5日晚上10点49分横滨数栋14层公寓和三溪园住宅区的北端紧紧相邻,这些新建的公寓已经有很多人入住。每一栋公寓有将近100户住家,算是人口相当密集了。但是,公寓里的住户们不相往来,彼此也不认识,只有在夜里窗子透出灯光时,才让人意识到这里有人居住。在南边,工厂的照明灯投射在漆黑的海面上,静静地拉出一道长影。工厂的外墙上交缠着无数管线,令人联想到人体内错综复杂的血管。 [点击阅读]
尤物
作者:佚名
章节:7 人气:8
摘要:渡边伸出不隐约的双手捧住她的脸,动作温柔得教她感到难以承受。她是没指望或许该说不敢指望会更贴切一些,他的温柔对待,以及他此刻凝视她的眼神,他把她拉进自己怀里,抱着她好长好长一段时间,什么话也没有说。终于,他开始吻她,整个晚上,因为过度渴望而凝聚成的硬结,此刻开始化解为缓缓的甜蜜,流过她的每一根神经和每一颗细胞,就象一条遗忘的溪流。 [点击阅读]
4号解剖室
作者:佚名
章节:9 人气:6
摘要:外面一片漆黑,我恍恍忽忽地不知自己昏迷了多长时间。慢慢地我听到一阵微弱而富有节奏的声音,这是只有轮子才能发出的嘎吱嘎吱声。丧失意识的人在黑暗中是听不到这么细微的声响的。因此我判断自己已经恢复了知觉,而且我从头到脚都能感受到外界的存在。我还闻到了一种气味——不是橡胶就是塑料薄膜。 [点击阅读]
阿甘正传
作者:佚名
章节:26 人气:3
摘要:朋友:当白痴的滋味可不像巧克力。别人会嘲笑你,对你不耐烦,态度恶劣。呐,人家说,要善待不幸的人,可是我告诉你——事实不一定是这样。话虽如此,我并不埋怨,因为我自认生活过得很有意思,可以这么说。我生下来就是个白痴:我的智商将近七十,这个数字跟我的智力相符,他们是这么说的。 [点击阅读]
女人十日谈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5
摘要:十位年轻的女人,为活跃无聊的产房生活,十天内讲述了!”00个亲身经历的故事:初恋、引诱、遗弃、强||奸、复仇、婚外情的荒唐、性*生活的尴尬……在妙趣横生兼带苦涩酸楚的故事背后,则是前苏联社会的fu败、男人灵魂的丑陋、妇女处境的悲惨,以及她们对美好幸福生活的热烈渴望和执着追求……这便是《女人十日谈》向读者展示的画面及其底蕴。 [点击阅读]
苏菲的世界
作者:佚名
章节:52 人气:2
摘要:话说我对哲学产生兴趣是在研一时的自然辩证法课堂上。那是位颇为娘娘腔的老教授,本行研究人脑和意识,业余时间教授自然辩证法和自然科学史。不像其他政治课老师只晓得照本宣科,这老头有相当牛逼的学术基础,从古希腊哲学的朴素唯物主义,讲到近现代一系列科学危机,一贯而至,娓娓道来,一面精彩轻松的讲解着各种科学定律,一面逐步揭开科学背后的思辨踪影;当然作为一位老右愤, [点击阅读]
包法利夫人
作者:佚名
章节:52 人气:2
摘要:荐语:未满十八岁请在家长指导下阅读本书。版本较好的是上海译文出版社周克希先生的译本。价廉物美,仅10元一本,现在最便宜最没有人看的恐怕就是这些名著了。【小说】--引言小说描写的是一位小资产阶级妇女,因为不满意夫妻生活平淡无奇而和别人通|奸,最终因此身败名裂,服毒自杀的故事。 [点击阅读]
儿子与情人
作者:佚名
章节:134 人气:2
摘要:戴维。赫伯特。劳伦斯是二十世纪杰出的英国小说家,被称为“英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人物之一”。劳伦斯于1885年9月11日诞生在诺丁汉郡伊斯特伍德矿区一个矿工家庭。做矿工的父亲因贫困而粗暴、酗酒,与当过教师的母亲感情日渐冷淡。母亲对儿子的畸型的爱,使劳伦斯长期依赖母亲而难以形成独立的人格和健全的性爱能力。直到1910年11月,母亲病逝后,劳伦斯才挣扎着走出畸形母爱的怪圈。 [点击阅读]
幻夜
作者:佚名
章节:82 人气:2
摘要:昏暗的工厂里,机床的黑影排成一排。那样子让雅也想到夜晚的墓地。不过,老爸要进入的坟墓并没有如此气派。黑影们看上去就像失去了主人的忠实奴仆。它们也许正和雅也怀着同样的心情,静静地迎接这个夜晚。雅也把盛着酒的茶碗送到嘴边。茶碗的边缘有个小缺口,正好碰在嘴唇上。喝干后,他叹了口气。旁边伸过一个酒瓶,把酒倒入他的空茶碗里。“以后在各方面都会有困难,但不要气馁,加把劲儿吧。“舅舅俊郎说。 [点击阅读]
五十度灰英文版
作者:佚名
章节:67 人气:2
摘要:E L James is a TV executive, wife, and mother of two, based in West London. Since early childhood, she dreamt of writing stories that readers would fall in love with, but put those dreams on hold to focus on her family and her career. She finally plucked up the courage to put pen to paper with her first novel, Fifty Shades of Grey. [点击阅读]
古兰经
作者:佚名
章节:116 人气:2
摘要:《古兰经》概述《古兰经》是伊斯兰教经典,伊斯兰教徒认为它是安拉对先知穆罕默德所启示的真实语言,在穆罕默德死后汇集为书。《古兰经》的阿拉伯文在纯洁和优美上都无与伦比,在风格上是达到纯全的地步。为了在斋月诵读,《古兰经》分为30卷,一月中每天读1卷。但是《古兰经》主要划分单位却是长短不等的114章。《法蒂哈》即开端一章是简短的祈祷词,其他各章大致按长短次序排列;第二章最长;最后两三章最短。 [点击阅读]
Copyright© 2006-201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