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追风筝的人 - 《追风筝的人》电子书——第四章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爸爸生于1933年,同年查希尔国王[1]Mohammed Zahir Shah(1914~),阿富汗前国王,1933~1973年在位。[1]开始了他对阿富汗长达40载的统治。就在那年,一对来自喀布尔名门望族的年轻兄弟,开着他们父亲的福特跑车一路狂飙。他们抽了大麻,喝了法国葡萄酒,醉意醺然,又有些亢奋,在去往帕格曼[2]Paghman,阿富汗城市。[2]的途中撞死了一对哈扎拉夫妇。警察逮到了这两个略带悔意的青年,连同罹难夫妻那个五岁的遗孤,带到爷爷跟前。爷爷是位德高望重的法官,听完那对兄弟辩说来龙去脉之后,爷爷不顾他们父亲的哀求,判决那两个年轻人立即到坎大哈去,充军一年。此前他们家里已经不知用了什么手段,免去他们服役的义务。他们的父亲有所申辩,然而不是太激烈,最终,人人都赞同这样的判罚,认为也许有些严厉,却不失公正。至于那个孤儿,爷爷将他收养在自己家里,让仆人教导他,不过得对他和蔼一些。那个孤儿就是阿里。
  阿里和爸爸一起长大,他们小时候也是玩伴——至少直到小儿麻痹症令阿里腿患残疾,就像一个世代之后哈桑和我共同长大那样。爸爸总是跟我们说起他和阿里的恶作剧,阿里会摇摇头,说:“可是,老爷,告诉他们谁是那些恶作剧的设计师,谁又是可怜的苦工。”爸爸会开怀大笑,伸手揽住阿里。
  不过爸爸说起这些故事的时候,从来没有提到阿里是他的朋友。
  奇怪的是,我也从来没有认为我与哈桑是朋友。无论如何,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朋友。虽然我们彼此学习如何在骑自行车的时候放开双手,或是用硬纸箱制成功能齐备的相机。虽然我们整个冬天一起放风筝、追风筝。虽然于我而言,阿富汗人的面孔就是那个男孩的容貌:骨架瘦小,理着平头,耳朵长得较低,那中国娃娃似的脸,那永远燃着微笑的兔唇。
  无关乎这些事情,因为历史不会轻易改变,宗教也是。最终,我是普什图人,他是哈扎拉人,我是逊尼派,他是什叶派,这些没有什么能改变得了。没有。
  但我们是一起蹒跚学步的孩子,这点也没有任何历史、种族、社会或者宗教能改变得了。十二岁以前,我大部分时间都在跟哈桑玩耍。有时候回想起来,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哈桑一起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我们在爸爸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 ——我们拔掉蜜蜂的尖刺,在那可怜的东西身上系根绳子,每当它想展翅飞走,就把它拉回来,这带给我们无与伦比的快乐。
  我们还追逐过路的游牧部落,他们经由喀布尔,前往北方的层峦迭嶂。我们能听到他们的牧群走近的声音:绵羊咪咪,山羊咩咩,还有那叮当作响的驼铃。我们会跑出去,看着他们的队伍在街道上行进,男人满身尘灰,脸色*沧桑,女人披着长长的、色*彩斑斓的肩巾,挂着珠链,手腕和脚踝都戴着银镯子。我们朝他们的山羊投掷石头,拿水泼他们的骡子。我让哈桑坐在“病玉米之墙”,拿弹弓用小圆石射他们的骆驼的屁股。
  我们第一次看西部电影也是两个人,在与那家我最喜欢的书店一街之隔的电影院公园,看的是约翰·韦恩的《赤胆屠龙》。我记得当时我求爸爸带我们到伊朗去,那样我们就可以见到约翰·韦恩了。爸爸爆发出一阵爽朗的狂笑——与汽车引擎加速的声音颇为相像,等他能说得出话的时候,告诉我们电影配音是怎么回事。哈桑跟我目瞪口呆,愣住了。原来约翰·韦恩不是真的说法尔西语,也不是伊朗人!他是美国人,就像那些我们经常看到的男男女女一样,他们神情友善,留着长发,吊儿郎当地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在喀布尔城里游荡。我们看了三遍《赤胆屠龙》,但我们最喜欢的西部片是《七侠荡寇志》,看了十三遍。每次电影快结束的时候,我们哭着观看那些墨西哥小孩埋葬查尔斯·勃朗森——结果他也不是伊朗人。

  我们在喀布尔新城那个弥漫着难闻气味的市场闲逛。新城叫沙里诺区,在瓦兹尔·阿克巴·汗区以西。我们谈论刚刚看完的电影,走在市场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我们在商人和乞丐中蜿蜒前进,穿过那些小店云集的拥挤过道。爸爸每周给我们每人十块阿富汗尼[1]Afghanis,阿富汗货币名称。[1]的零花钱,我们用来买温热的可口可乐,还有洒着开心果仁的玫瑰香露雪糕。
  上学那些年,我们每日有固定的程式。每当我从床上爬起来,拖拖沓沓走向卫生间,哈桑早已洗漱完毕,跟阿里做完早晨的祈祷,帮我弄好早餐:加了三块方糖的热红茶,一片涂着我最爱吃的樱桃酱的馕饼,所有这些整整齐齐地摆在桌子上。我边吃边抱怨功课,哈桑收拾我的床铺,擦亮我的鞋子,熨好我那天要穿的衣服,替我放好课本和铅笔。我听见他在门廊边熨衣服边唱歌,用他那带鼻音的嗓子唱着古老的哈扎拉歌曲。然后,爸爸和我出发,开着他的福特野马轿车——会引来艳羡的目光,因为当时有部叫《警网铁金刚》的电影在电影院已经上映了半年,主角史蒂夫·麦奎因在影片中就开这种车。哈桑留在家里,帮阿里做些杂务:用手将脏衣服洗干净,然后在院子里晾干;拖地板;去市场买刚出炉的馕饼;给晚餐准备腌肉;浇灌草坪。
  放学后,我跟哈桑碰头,抓起书本,一溜小跑,爬上瓦兹尔·阿克巴·汗区那座就在爸爸房子北边的碗状山丘。山顶有久已废弃的墓园,各条小径灌木丛生,还有成排成排的空白墓碑。多年的风霜雨雪锈蚀了墓园的铁门,也让那低矮的白色*石墙摇摇欲坠。墓园的入口边上有株石榴树。某个夏日,我用阿里厨房的小刀在树干刻下我们的名字:“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苏丹。”这些字正式宣告:这棵树属于我们。放学后,哈桑和我爬上它的枝桠,摘下一些血红色*的石榴果实。吃过石榴,用杂草把手擦干净之后,我会念书给哈桑听。
  哈桑盘腿坐着,阳光和石榴叶的-阴-影在他脸上翩翩起舞。我念那些他看不懂的故事给他听,他心不在焉地摘着地上杂草的叶片。哈桑长大后,会跟阿里和多数哈扎拉人一样,自出生之日起,甚至自莎娜芭不情不愿地怀上他那天起,就注定要成为文盲——毕竟,仆人要读书识字干吗呢?但尽管他目不识丁,兴许正因为如此,哈桑对那些谜一样的文字十分入迷,那个他无法接触的世界深深吸引了他。我给他念诗歌和故事,有时也念谜语——不过后来我不念了,因为我发现他解谜语的本领远比我高强。所以我念些不那么有挑战性*的东西,比如装腔作势的纳斯鲁丁毛拉和他那头驴子出洋相的故事。我们在树下一坐就是几个钟头,直到太阳在西边黯淡下去,哈桑还会说,日光还足够亮堂,我们可以多念一个故事、多读一章。

  给哈桑念故事的时候,碰到某个他无法理解的字眼,我就十分高兴,我会取笑他,嘲弄他的无知。有一次,我给他念纳斯鲁丁毛拉的故事,他让我停下来。“那个词是什么意思?”
  “哪个?”
  “昧。”
  “你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吗?”我一脸坏笑地说着。
  “不知道,阿米尔少爷。”
  “可是这个词很常见啊。”
  “不过我还是不懂。”就算他听到我话中带刺,他也是不露声色*地微笑着。
  “这么说吧,在我们学校,人人都认识这个词。”我说,“让我看看,‘昧’,它的意思是聪明、机灵。我可以用它来给你造句。‘在读书识字方面,哈桑够昧。’”
  “啊哈。”他点头说。
  后来我总是对此心怀愧疚。所以我试着弥补,把旧衬衣或者破玩具送给他。我会告诉自己,对于一个无关紧要的玩笑来说,这样的补偿就足够了。
  哈桑最喜欢的书是《沙纳玛》,一部描写古代波斯英雄的10世纪的史诗。他通篇都喜欢,他喜欢那些垂垂老矣的国王:费里敦、扎尔,还有鲁达贝。但他最喜欢的故事,也是我最喜欢的,是“罗斯坦和索拉博”,讲的是神武的战士罗斯坦和他那匹千里马拉克什的故事。罗斯坦在战斗中,给予他的强敌索拉博以致命一击,最终却发现索拉博是他失散多年的儿子。罗斯坦强忍悲恸,听着他儿子的临终遗言:
  若汝果为吾父,血刃亲子,名节有亏矣。此乃汝之专横所致也。汝持先母信物,吾报汝以爱,呼汝之名,然汝心难回,吾徒费唇舌,此刻命赴黄泉……
  “再念一次吧,阿米尔少爷。”哈桑会这么说。有时我给他念这段话的时候,他泪如泉涌,我总是很好奇,他到底为谁哭泣呢,为那个泪满衣襟、埋首尘灰、悲恸难当的罗斯坦,还是为即将断气、渴望得到父爱的索拉博呢?在我看来,罗斯坦的命运并非悲剧。毕竟,难道每个父亲的内心深处,不是都有想把儿子杀掉的欲|望吗?
  1973 年7月某天,我开了哈桑另外一个玩笑。我念书给他听,接着突然不管那个写好的故事。我假装念着书,像平常那样翻着书,可是我说的跟书本毫无关系,而是抛开那个故事,自己杜撰一个。当然,哈桑对此一无所知。对他而言,书页上的文字无非是一些线条,神秘而不知所云。文字是扇秘密的门,钥匙在我手里。完了之后,我嘴里咯咯笑着,问他是否喜欢这个故事,哈桑拍手叫好。
  “你在干吗呢?”我说。
  “你很久没念过这么精彩的故事了。”他说,仍拍着双手。
  我大笑:“真的吗?”
  “真的。”

  “太奇妙了,”我喃喃说道。我是说真的,这真是……完全意料不到。“没骗我吧,哈桑?”
  他仍在鼓掌:“太棒了,阿米尔少爷。你明天可以多念一些给我听吗?”
  “太奇妙了。”我又说了一遍,有些喘不过气,好比有个男人在自家后院发现了一处宝藏。下山的时候,各种念头在我脑海炸开来,如同在察曼大道燃放的烟花。你好久没念过这么精彩的故事了。他这么说。哈桑在问我问题。
  “什么?”我说。
  “‘奇妙’是什么意思?”
  我哈哈大笑,给了他一个拥抱,在他脸上亲了一下。
  “干吗这样啊?”他红着脸,吃吃地说。
  我友善地推了他一把,微笑着说:“你是王子,哈桑。你是王子,我爱你。”
  当天夜里,我写了自己第一篇短篇小说,花了我半个小时。那是个悲伤的小故事,讲的是有个男人发现了一个魔法杯,得知如果他对着杯子哭泣,掉进杯里的眼泪会变成珍珠。可尽管一贫如洗,他却是个快乐的家伙,罕得流泪。于是他想方设法,让自己悲伤,以便那些眼泪会变成他的财富。珍珠越积越多,他越来越贪婪。小说的结尾是,那男人坐在一座珠宝山上,手里提着刀,怀中抱着他深爱着的妻子死于非命的尸体,无助地将眼泪滴进魔法杯。
  入夜之后,我爬上楼,走进爸爸的吸烟室,手里拿着两张稿纸,上面写着我的故事。我进去的时候,爸爸和拉辛汗边抽大烟边喝白兰地。
  “那是什么,阿米尔?”爸爸说,他斜靠在沙发上,双手放在脑后。蓝色*的烟雾环绕着他的脸庞,他的眼光让我唇干舌燥。我清清喉咙,告诉他我创作了一篇小说。
  爸爸点点头,那丝微笑表明他对此并无多大兴趣。“挺好的,你写得很好吧,是吗?”他说,然后就没有话了,只是穿过缭绕的烟雾望着我。
  也许我在那儿站了不到一分钟,但时至今日,那依旧是我生命中最漫长的一分钟。时间一秒一秒过去,而一秒与一秒之间,似乎隔着永恒。空气变得沉闷,潮湿,甚至凝固,我呼吸艰难。爸爸继续盯着我,丝毫没有要看一看的意思。
  一如既往,仍是拉辛汗救了我。他伸出手,给我一个毫不造作的微笑:“可以让我看看吗,亲爱的阿米尔?我会很高兴能读你写的故事。”爸爸称呼我的时候,几乎从来不用这个表示亲昵的“亲爱的”。
  爸爸耸耸肩,站起来。他看上去浑身轻松,仿佛拉辛汗也解放了他。“这就对了,把它给拉辛汗。我要上楼去准备了。”他扔下这句话,转身离开。在我生命的大部分时光,我对爸爸敬若神明。可是那一刻,我恨不得能扯开自己的血管,让他那些该死的血统统流出我的身体。
  过了一个钟头,夜色*更加黯淡了。他们两个开着爸爸的轿车去参加派对。拉辛汗快出门的时候,在我身前蹲下来,递给我那篇故事,还有另外一张折好的纸。他亮起微笑,还眨眨眼。“给你,等会再看。”然后他停下来,加了一个词:太棒了!就鼓励我写作而言,这个词比如今任何编辑的恭维给了我更多的勇气。
或许您还会喜欢:
大西洋底来的人
作者:佚名
章节:100 人气:0
摘要:阴云密布,狂风怒号,滔天的大浪冲击着海岸。海草、杂鱼、各种水生物被涌上海滩,在狂风中飘滚、颤动。一道嶙峋的峭壁在海边耸起,俯视着无边无际的滔滔大洋。一条破木船搁浅在岸边,孤零零地忍受着风浪的抽打。船上写着几行日文。孤船的旁边,一条被海浪选到沙滩上的小鲨鱼,发出刺耳的哀叫。在任暴的风浪里,野生的海带漂忽不走,有些在海浪里起伏深沉,有些被刮到海滩上,任凭酷热的蒸腾。 [点击阅读]
大西洋案件
作者:佚名
章节:16 人气:0
摘要:珍-玻波小姐坐在窗前瞧着前面,好久以来她已不再欣赏这片原是茂密的花园。但是什么也没去做。雷库克的藉口总头头是道,不是天气太干燥,就是太潮湿,或是泥土泡了水。雷库克自己栽花种菜的原则很简单,泡几杯浓浓的甜茶做为提神用,秋天来时扫落叶,夏天时种植他喜爱的鼠尾草和紫苑花。凭良心说,他喜爱他的主人,也迁就他们的喜好,对于蔬菜他知道得很清楚,什么是上好的香薄荷或是甘蓝菜绝不会弄错。 [点击阅读]
天涯过客
作者:佚名
章节:24 人气:0
摘要:“请各位旅客系上安全带!”机上的乘客个个睡眼惺忪地在身旁摸索着,有人伸着懒腰,他们凭经验知道不可能已经抵达日内瓦。当机舱长威严的声音再度宣布:“请系上安全带!”时,细碎的瞌睡声漫成一片呻吟。那干涩的声音透过扩音机,分别以德、法、英文解释着:由于恶劣天气的影响,机上乘客将有短时间会感到不适。史德福-纳宇爵士张口打了个大呵欠,伸着双手把身子挺得高高的,再轻轻扭动两下,才依依不舍地从好梦中醒来。 [点击阅读]
天路历程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0
摘要:约翰.本仁写过一部自传,书名为《丰盛的恩典》,讲述神对罪人的恩典。约翰.本仁1628年生于英国,他的家乡靠近裴德福郡。他的父亲是一个补锅匠(这种职业早已被淘汰),专营焊接和修补锅碗瓢盆以及其他金属制品。在17世纪中叶,补锅匠奔走于各个乡村之间,挨家挨户地兜揽生意。如果有人要修理东西,他们就在顾主家中作活,完工以后顾主当场付钱。按当时的社会标准,这是一份相当卑贱的职业。 [点击阅读]
天黑前的夏天
作者:佚名
章节:14 人气:0
摘要:一个女子双臂交叉,站在自家后屋台阶上,等待着什么。在想事儿吗?她可不这么认为。她是在试图抓住某个东西,让它赤条条地躺在跟前,好让她细细端详,看个真切明白。最近一段日子里,她脑海里的种种想法多如衣架上的衣服,她一件件取下“试穿”。任凭自己嘴里冒出童谣般老掉牙的话语,因为遇到重要事件,人们总是习惯套用老话表明态度,而老话却多为陈词滥调。 [点击阅读]
太阳照常升起
作者:佚名
章节:29 人气:0
摘要:欧内斯特.海明威,ErnestHemingway,1899-1961,美国小说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海明威1899年7月21日生于芝加哥市郊橡胶园小镇。父亲是医生和体育爱好者,母亲从事音乐教育。6个兄弟姐妹中,他排行第二,从小酷爱体育、捕鱼和狩猎。中学毕业后曾去法国等地旅行,回国后当过见习记者。第一次大战爆发后,他志愿赴意大利当战地救护车司机。1918年夏在前线被炮弹炸成重伤,回国休养。 [点击阅读]
失去的世界
作者:佚名
章节:16 人气:0
摘要:她的父亲亨格顿先生是世界上最不通人情世故的人,心肠好,但绝对是以愚蠢的白我为中心。我毫不怀疑他心里深信,我每周来三次是因为陪着他是一种快乐。想到将有这样一个岳父真叫人扫兴,但是没有什么东西能使我与格拉迪斯分开。那天晚上有一个小时或者还多一点,我听着他那单调的谈话。最后他跳了起来,说了些关于我平时不动脑筋的话,就进他的房间换衣服,出席会议去了。终于我单独和格拉迪斯一起了。 [点击阅读]
失落的秘符
作者:佚名
章节:135 人气:0
摘要:圣殿堂晚上8:33秘密就是怎样死。自鸿蒙之初,怎样死一直是个秘密。三十四岁的宣誓者低头凝视着掌中的人头骷髅。这骷髅是空的,像一只碗,里面盛满了血红色的酒。环绕四周的兄弟们都披挂着他们团体标志性的全套礼服:小羊皮围裙、饰带、白手套。他们的颈项上,礼仪场合佩戴的宝石闪烁发光,像阒无声息的幽灵之眼。他们共守一个秘密,宣誓互为兄弟。“时间已到。”一个声音低语道。 [点击阅读]
女妖
作者:佚名
章节:18 人气:0
摘要:庄司武彦是个二十五岁的未婚青年,他父亲是银座有限公司的京丸股份公司的董事长。京丸是战后发迹的美术古董商,他为了扩大经营,组建了京丸股份公司。武彦的父亲是这家公司的股东。武彦去年毕业于大学的文科,至今也没有找工作。他也不愿在父亲的公司做事,但又不是游手好闲之辈,所以整天闷在家里看书。他可以说是个文学青年,但只爱好一般的文学作品,尤其对推理文学有着特殊的兴趣,是文学青年中为数不多的侦探小说迷。 [点击阅读]
妖怪博士
作者:佚名
章节:29 人气:0
摘要:时值春天的一个星期日的傍晚,天空被一片厚厚的乌云覆盖着,显得格外闷热。一个小学生吹着口哨,漫不经心地走在麻布六本木附近的一条高级住宅街上。他叫相川泰二,是小学六年级的学生,刚才去小朋友家玩了以后,正赶着回家。他家就住在麻布这一带叫笄町的地方。马路两边全是些豪宅大院,高高的围墙连成一片。走过几家大院,在一家神社的门前,可以看见里面的一片小树林。这条马路平时就是行人稀少,今天更显得格外地空寂。 [点击阅读]
威尼斯之死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0
摘要:二十世纪某年的一个春日午后,古斯塔夫-阿申巴赫——在他五十岁生日以后,他在正式场合就以冯-阿申巴赫闻名——从慕尼黑摄政王街的邸宅里独个儿出来漫步。当时,欧洲大陆形势险恶,好儿个月来阴云密布。整整一个上午,作家繁重的、绞脑汁的工作累得精疲力竭,这些工作一直需要他以慎密周到、深入细致和一丝不苟的精神从事。 [点击阅读]
嫌疑人x的献身
作者:佚名
章节:56 人气:0
摘要:上午七点三十五分,石神像平常一样离开公寓。虽已进入三月,风还是相当冷,他把下巴埋在围巾里迈步走出。走上马路前,他先瞥了一眼脚踏车停车场。那里放着几辆车,但是没有他在意的绿色脚踏车。往南大约走个二十公尺,就来到大马路,是新大桥路。往左,也就是往东走的话就是朝江户川区的线路,往西走则会到日本桥。日本桥前是隅田川,架在河上的桥就是新大桥。要去石神的上班地点,这样一直往南走就是最短的路线。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