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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青春 - 琴瑟在御 莫不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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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琴瑟在御 莫不静好(上)(1)】
  林静小时候不喜欢自己的名字,初识的人永远以为这个名字应该属于一个乖巧的女孩子,而他的小学、高中都曾出现同名同姓的同学或校友,对方都是女孩。可是他爸爸告诉他,他的名字取自诗经里“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之意,他才知道,这个名字也许是父辈期许的完美爱情的象征。
  林静十分尊敬他的爸爸林介州,虽然爸爸对他一向严厉,反倒是妈妈跟他更亲。林介州理工科出生,是文革结束恢复高考后的第一代名牌大学毕业生,自林静记事以来,林介州就是当地一个老牌国企的负责人。与其说是个管理者,林介州更像一个学者,在林静看来,他的爸爸睿智、沉静、理性、正直、学识渊博,一直是他成长历程中的楷模,更重要的是,林介州对家庭的重视和对妻子无微不至的爱,让林静觉得自己拥有世界上最幸福的家庭。
  对于一个男人来说,除了成功的事业,还有什么比一个安宁和美的家庭更重要的东西?林静从小耳濡目染,他觉得为自己的家人遮风挡雨,给自己所爱的人幸福是一个男人最起码的职责。可是,不是所有的家庭都能像他家一样幸运,就连快乐无边的小飞龙,回到家里,也不得不面对征战连绵的父母。
  每次家里发生世界大战,小飞龙就会出现在林静家的饭桌上,她总是自动自觉地坐在林静身边,以为大家都看不见一般,把她的小凳子悄悄地往林静身边越挪越近。林静低头吃饭,很配合地假装看不到她的眼睛在他身上滴溜溜地打转,一向主张食不言寝不语的林介州不但在小飞龙眉飞色舞讲着趣事的时候笑得无比开怀,还兴致勃勃地参与到讨论中去,哪里还有平时端正严肃的大家长和领导者形象,林静的妈妈也笑眯眯地看着这个活泼灵动的小女孩,满桌都是小飞龙爱吃的菜。
  林静一点也不嫉妒,在他看来,这个女孩是他的第三个家人。
  林静比小飞龙大五岁,她的功课一直都是他辅导的。她有小聪明,但学习并不专心,作业出的错都是由于粗心大意,往往他给她讲着书本上的重点,她的注意力却腾云驾雾地飞到了千里之外。
  她说:“我真喜欢你的这盏台灯,橘红橘红的。林静,你送我一盏好不好,我回去天天看着它。”
  林静回答她说,这种老式的台灯市场上已经没有卖了,他家这盏又是他爸妈新婚的纪念物,不能送她。她倒不生气,说过就忘了,可每一次灯泡烧掉,林静都特意坐上一个多小时的公车,到这城市边缘的一个老旧五金市场去买,全市只有这个地方还在出售这种颜色的灯泡,他怕有一天连这个市场也消失了,一次通常买上许多个。他知道自己的私心,他不肯送她这样的台灯,是希望当她想念这样的灯光时,就会出现在这盏台灯旁。他希望自己是全世界独一无二能给她这样温暖的人。
  林静习柳体,因为爱柳体的法度森严,遒劲有骨。他的书法老师总是觉得奇怪,明明是个性格平和的孩子,写出来的字却险峻凌厉。小飞龙最怕写毛笔字,可她爸妈说,经常往林家跑是可以的,但是跟在林静哥哥身边,总得学点好的东西,他们希望学书法能让她无法无天的性格收敛一些,所以她每周三天跟着他临帖。
  林静在小飞龙面前并不是个严厉的老师,大多数时候,他任她不务正业地玩墨水玩得不亦乐乎,这样的结果就是直到他上了大学,暑假回来,她的一手书法还属于印象派风格,完全拿不出手,不过,唯独一个“静”字她写得有模有样。是的,他曾特意认真反复地教,但是,她是否也曾一再有心地练?每次应付大人的检查,她都耍赖地使出这一字绝招,看着这个写得流畅秀挺的“静”字,林静开始爱上自己的名字。
  大院里的孩子特别多,他从小习惯了做别人的榜样。大多数的家长教育小孩时,口头禅通常是,“你看看人家林静是什么样子,你就不能学着点。”林静知道自己的优秀,也并不打算掩饰,他喜欢别人仰视的目光,可跟他最亲的小飞龙却说:“我一点都不崇拜你。”
  林静笑着问她,“为什么?”
  她说:“我要嫁的人当然是最好的,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这样的话,他已经听得习惯了,也许从她刚知道人长大了要结婚开始,她就始终一本正经地说:“林静,我要嫁给你,一定要嫁给你!”
  她在他面前说,当着许多大人的面也这么说,小小的一个女孩子,斩钉截铁地说着一辈子的承诺,大家都被逗笑了,开玩笑的时候便说她是林家的小媳妇。林静也笑,可是他看着她跟那帮野孩子玩疯了之后变得红扑扑的脸,不禁怀疑她到底知不知道“嫁给你”的意义。
  六岁的时候,她的理由是,“孙阿姨做的菜真好吃,妈妈说我不能嫁给林伯伯,也不能嫁给孙阿姨,我只能嫁给你。”
  【琴瑟在御 莫不静好(上)(2)】
  九岁的时候,她说:“我看着张小明这些臭男生就想揍他,林静,还是你好,我就想跟你结婚。”
  十四岁的时候,她扯着他的衣袖,“你要等我,我很快就会长大。”
  他一直笑而不语。
  她十七岁那年,他寒假回家,带她到城隍庙逛庙会,她从小就喜欢往热闹的地方钻。他去买水,一转身回头已经不见了她,最后在庙后的大榕树看到她的背影时,隆冬的季节,林静发现自己额头上居然有汗水。
  他走过去问:“微微,你干什么?”
  她在专注地把写着两人名字的锦囊用红线拴在树枝上,听见他的声音,回头着急地说道:“你比我高,你来系。”
  “系那么高有什么用?”
  “高一点才不容易碰掉,等我们结了婚,是要来还愿的。”
  她说得那么理所当然,林静不是第一次听到她这样的论调,不知道为什么,这一次他没有笑,在踮起脚尖系红绳的时候,他好几次都打不好那个结。
  小飞龙终于考上了跟他同一个城市的大学,她上火车的前一天,林静把那张写着“我的小飞龙”的照片夹到了她送的那本童话书里。这些年,很多话都是她在说,可是,有些话必须由他来开口,他只说一次,就是一辈子。

  那天晚上,他接到了一个电话。挂上了电话,他才知道从刚才那一刻起,他的世界颠覆了。
  “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多么动人的誓言,原来是他最敬爱的人和另一个女人渴望的天长地久。他所拥有的“全世界”最幸福的家庭原来是个笑话,那这个世界还有什么是值得坚守的?
  他忽然害怕即将来到他身边的小飞龙。
  【琴瑟在御 莫不静好(中)(1)】
  林静站在医院病房的窗口,轻轻撩开窗帘,午后的阳光便急不可待地刺了进来,让他皱了皱眉。这阳光也投映到床上的病人脸上,原本就睡得极不安稳的病人发出了几声无意识的呻吟。他走过去,坐在床沿,看着被病痛折磨得形如枯槁的那个人,哪里还像他儒雅强健的父亲。
  美国拿到学位后不久,林静就接到了妈妈的电话,说爸爸病得不轻,让他尽快赶回来。回国之后的大部分时间林静都陪在医院里,林介州何止是病得不轻,肝癌晚期,癌细胞扩散了之后,他的生命实际上已经走到了最后一段。
  每次林静这样看着病床上身体每况日下的林介州,他都在想,这还是曾经被他视为偶像和楷模的父亲吗?为了和那个女人的一段见不得光的感情,他把好端端的一个家毁了,事业也不要了,名誉也不要了,最后连健康都无可挽回,到了这一步,能留住的又有什么呢?生命比爱情还脆弱。
  林静的妈妈还在职,工会的工作琐碎而繁杂,每日忙得不可开交。她在丈夫生命垂危的时候大度地原谅了这个背叛了她的男人,却也不可能再日日守在床前。林静理解他妈妈,这种时候,林介州生或是死对她来说都是种折磨。
  医生也表示束手无策后,林介州陷入昏迷的时间越来越长,即使在醒过来的时候,意识也越来越混沌。很多次,他定定地看着林静,问:“你是哪个部门的?”又或者,“林静为什么还不回来?”能够认出林静的时候,他就一再地重复着一个地名,“婺源……婺源……”
  婺源,林静记得这个地方,几年前,他曾经答应小飞龙要陪她一起去那里,重游见证过她妈妈爱情的地方。讽刺的是,他当时没有想到那个地方对于他父亲来说竟然有着同样的意义。
  终于有一次,林介州把枯瘦如柴的手覆在林静的手上,声音微弱但字字清晰,“林静,在我死后,把我的骨灰带到婺源,洒在李庄村口那棵槐树下,这是我求你的最后一件事情。”
  林静想起了这几年迅速憔悴的妈妈,心中一恸,极其缓慢地抽回了自己的手,“爸,你病糊涂了,自己说什么都不知道。”
  林介州没有再说话,看着儿子的一双眼睛却渐渐黯了下去。
  那一天,林静去拿药的时候在病房走廊的尽头看到了那个他过去一直叫“阿姨”的女人。她站在背光的角落,看着林介州病房的方向。林静听说,在他回国之前,也就是他爸爸刚入院的时候,她来过很多次,每次都说只想看林介州一眼,可都被林静妈妈骂了回去,大院里流言也传得沸沸扬扬,都说如果不是她和林介州的丑事,林介州也不至于肝火大动,早早发了病,她连累了半世清名的林介州跟她一起成了作风败坏的典型,自己更是成了人人唾弃的狐狸精。
  林静没有走近她,她也一直没有走过来的意思,就这么如泥塑一样静静站在面朝病房的方向,林静看不清她的眉目,但他感觉她脸上应该有泪,他忽然害怕直视那张脸,隐约神似的五官让他想起了另一个人,这让他几乎就要在这个毁了他家庭的女人面前心软。
  父亲的病暂时稳定下来的那几天,林静去了一趟G市,XX省的法院、检察院系统招考公务员的资格预审已经正式开始,他喜欢这个堂皇的理由,虽然之前他在国内研究生导师的推荐下,刚刚收到了上海一家知名律师事务所的邀请函。
  站在G大的一个电话亭下,林静觉得这里的空气里仿佛都弥漫着一种若有若无的甜味,不知道为什么,所有与她有关的一切都带着这样的气息,就连回忆都是如此。
  刚到国外的时候,林静也有过一段荒唐的时光,很多次,他在梦里一再地把那本童话书拿起又放下,可醒过来却不知道自己身在哪里,身边又是谁。从他远渡重洋的那一天起,他就知道,他离小飞龙只会越来越远,这样的距离是他以前无法想象的,可是理智一再地告诉他,没有比离开更好的选择。
  林静不是个容易迷失的人,也许他的本性终究不适合这样的放纵,很快也就厌了那样的生活,把心思收回到学业中去。他觉得不管在什么情景之下,人都应该让自己尽可能地过得最好,父母的裂痕他无法弥补,发生过的事情他不能改变,唯有让自己向前看。
  在异国的那些日子里,他得到了导师的赏识,在当地华人的同学圈里颇受欢迎,当然,感情世界也并不贫乏,他先后有过几个正式交往过的女友,无一不是聪慧明丽的女子,有时他也觉得,自己就是喜欢那些成熟懂事、精明独立的女人,在一起轻松惬意,离别了也风轻云淡。
  在一起时间最长的是一个叫琳西?吴的女同学,那也是他归国前最后一段感情,琳西是第三代华侨,家境殷实,漂亮而豁达,她生长在美国,国语却说得流利,一手簪花小楷写得妩媚风流,有时候,就连林静也觉得,再没有比她更契合的伙伴。
  【琴瑟在御 莫不静好(中)(2)】
  琳西曾经力劝林静扎根在洛杉矶,两个一样聪明能干的男女在一起,何愁闯不出一片天空,可林静始终没有打消过回国发展的打算。离开之前,他和琳西共进晚餐,两人友好告别,他送她回去的时候,她给了他一个长长的拥抱,然后笑着祝他一路顺风,他开车离开,假装不知道她在家门口蹲着哭泣。
  回国很久之后,林静才接到琳西的一封e-mail,她说,她一直在等他一句话,如果当时他说,琳西,跟我回国吧,她不顾一切也会跟着他去的,可惜他并没有这样要求。其实林静也在想,假如当时她在他面前流泪挽留,他会不会就动了留下来的念头?
  可惜她不是小飞龙,只有小飞龙才会在林静离家的时候,毫无顾忌地哭得惊天动地,从小到大,只要她不管不顾地抓住他的衣袖,他就再也狠不下心离开,所以,就连当初考上了G市的政法大学,到学校报到的前夕,他也不敢让她送行,就怕看到她大哭的样子,自己也六神无主。

  是的,这个世界上只可以有一个玉面小飞龙,当初他喜欢琳西,不就是因为她的聪颖独立?所以他和琳西注定是路过。
  林静辗转问到了同在大院跟郑微一起上高中的几个同学,才得到了她现在的宿舍电话,快四年了,他以为没有什么坎过不了,没有什么人不能忘记,可拨动电话的时候,他在电话亭隐约反光的玻璃隔板上,发现自己在不自觉地微笑,每一寸记忆的影像都是过去十七年里关于她的点滴。他忽然觉得,即使为此得不到母亲的谅解,也并不是那么可怕的一件事。
  电话通了,她的舍友是个热情的女孩,她不但告诉林静,郑微刚跟男朋友出去了,还不忘好奇地追问,请问你是谁?
  你是谁?我是谁?林静客气地对她的舍友说再见,他不知道现在自己对于郑微来说是谁,是一起长大的邻家哥哥,还是很久不见的故人,每一种解释,都比他想象中的要疏远。
  他是看着郑微朝自己的方向走来的,她比四年前高了一些,头发也更长了,一张娃娃脸还是长不大的模样。她低着头,边走边把两个灌得满满的矿泉水瓶吃力地往背包里塞,当她看着前方的时候,脸上顿时像笼罩着一层幸福的光,而她的光源并不是他,而是站在不远处的一个清瘦少年。
  她一路奔跑着朝她的光源而去,没有看见就站在路边电话亭里的林静。
  林静也没有见过这样的郑微,当然,她从小就是快乐的,可她在他身边时,那快乐是天经地义的,而现在的她,只因为那少年浅浅的一笑,便喜悦得如获至宝,那幸福满溢得连他这样的旁观者都看得一清二楚。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林静有条不紊地办完了所有的事,坐在返程的航班上,他看着窗口擦过的云,过去种种,如浮光掠影滑过。身边一对夫妇手忙脚乱地哄着痛哭不已的儿子,连回忆也安静不下来。林静索性收敛心神,微笑地看着流泪的男孩,“小朋友,你为什么哭?”
  男孩抽泣地说:“我丢了我最爱的一本书。”
  林静说:“原来是这样,但你也不算最惨,你看,我也丢了我最爱的一本书,可我并没有哭。”
  “那为什么你不哭?”
  “因为掉眼泪也不能让我找回它。”
  男孩当然听不懂他的话,仍旧抽咽,“你们都不懂,那不是一本普通的书。”
  林静笑笑看回窗外,他当然是懂的。他也丢了最爱的一本书,更丢了原本属于他的小飞龙。
  【琴瑟在御 莫不静好(下)(1)】
  “他是鬼迷心窍,林静,连你也一样?”
  林静面对眼神凄厉,咬牙不已的妈妈,暗暗往后退了一步,她把丈夫的骨灰盒单手环抱在胸前,另一只手则直指唯一的儿子,整个人颤抖如秋日枯叶。林静唯恐她激动之下失手将那白瓷的坛子摔落在地,只得噤声。
  “你要把他的骨灰拿去那个地方,除非我死!”
  林静叹了口气,几日之内,他生命中最亲的两个人竟然不约而同地用自己的死亡来威胁他,并且,其中的一个成功了。
  他从G市返回后的当天傍晚,林介州的病情就开始急速恶化,凌晨时分,已经让医生摇头的林介州奇迹般的清醒了过来,把儿子和妻子都叫到了床前,用病后少见的清明神志,将家里的大小事宜仔细交待了一遍,房产、股票、存款、保险统统转到了妻儿名下,他是个细心而条理分明的人,即使在这一刻仍是如此。林静半蹲在父亲的病床前,他心里明白,他自幼崇敬的这个人,已经快要走到生命的终点。
  林介州的声音越来越无力,只剩下如残破风箱般的喘息声,最后那一刻,他已说不出话来,一双眼睛却不肯闭上,艰难用目光找寻林静的方向。
  林静的妈妈在这个时候也按捺不住地泣不成声,她抓住这个她爱过也怨过的男人的手,“你还想说什么,还有什么心愿放不下?”林介州却不看她,犹自迫切地看着儿子,喘息声越来越沉重。
  只有林静对这着无声的哀求心知肚明,饶是一向理智果敢的他在这个时候也不禁心乱如麻,一边是父亲临终的最后心愿,一边是母亲的眼泪。他避开那双眼睛,将脸埋进手掌里,却避不开心里的映像——那个女人站在没有光的角落里,仿佛恒久一般面朝病房的方向,黑暗中她的轮廓太过熟悉,渐渐地竟然跟他心里另一张脸重迭。
  为什么我们总要到过了半生,总要等退无可退,才知道我们曾经亲手舍弃的东西,在后来的日子里再也遇不到了。那声声喘息也渐渐微弱,林静抬起脸,恰恰迎上林介州的视线,身前生后声名都可以抛却,连躯壳都可以抛却,只为回到最初的地方,这值得吗?如果这不值得,那什么又是值得的?他忽然心中一恸,在父亲最后的目光里缓缓点了点头,他答应了就一定会做到,不管这有多难。
  林介州没有能够熬到第二天的清晨。他死后,单位给他举办了隆重的追悼仪式,中国人的习惯是为死者讳,即使他生命的最后一段有过什么不光彩,死亡也将它抹清了。追悼会后,尸体被送去火化,把骨灰捧回来后的第三天,林静决定开诚布公地跟妈妈谈这件事,他的父亲也是她的丈夫,她有权利知道一切,而妈妈的激烈反应也在他的意料之中。
  “妈,人都不在了,只剩下一坛的灰,还争什么呢?”
  林母短促地笑了一声,比哭更难受,“我争什么?你以为事到如今我争的还是他的人?他活着的时候,心都不在了,我要人有什么用?我争的是一口气,儿子,我只争这最后一口气!他喜欢那个女人,可以,但是当初为什么眼巴巴地娶了我?如果没有他林介州,我未必找不到一个真心实意的人,他说他蹉跎了半辈子,那我的半辈子呢,难道就比不上他的值钱?他跟那女人瞒得我好苦,我把她当姐妹,把她女儿当自己亲生的一样来疼,只有我最蠢。你现在让我成全,我为什么要成全?!到死他都要寻他的旧梦,休想,他休想!”
  “我答应过爸爸,他也就这最后一个要求了。他是对不起你和我们这个家,可人已经死了,你就当可怜他。”
  “谁可怜我?林静,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心思,你爸迷那个老的狐狸精,你就迷那个小的,你拿这个去讨好她,别忘了是谁生了你!”

  林静觉得头里有根神经尖锐地疼,“妈,你有什么不甘心和伤心我都可以理解,可是你也知道爸爸的事跟郑微无关,你恨她妈妈是正常,可她有什么错,小时候你对她的疼爱也不是假的呀,她现在有她的生活,我何必讨好她,我是为了你。爸爸不在了,你的日子还长,恨他又怎么样,人死如灯灭,不能解脱的反而是活着的人,你也说为他蹉跎了半辈子,难道还要继续蹉跎?让他去吧,不是为了他,是为自己,小时候你教过我的,我们在任何时候都应该让自己过得好。”
  “我这辈子怎么还可能过得好?”林母转身躲过儿子试图拿回骨灰坛的手,激动之下双手举高骨灰坛,“我宁可砸了它,谁也别想称心如意……”
  林静没有再与她拼抢,语气也是带着疲惫的心平气和,“你可以砸了它,如果这会让你好过,可是,妈,你砸了它还会好过吗?”
  他看着妈妈的神情从激动到犹豫、悲切,最后是放声痛哭,这个刚强的女人在哭泣中佝偻着腰,如同迷路的孩子。“林静,我什么都没有了。”
  【琴瑟在御 莫不静好(下)(2)】
  林静拥着妈妈的肩膀,让她依靠着自己宣泄,“你还有我。”在把父亲的骨灰坛重新抱在手里之后,他心里长舒了口气。
  婺源这个地方林静其实早已去过,在中学时代他曾经跟同学一起在阳春三月去看过漫山遍野的油菜花,美则美矣,当时却并没有给他留下很深的印象。真正把这个地方记在心里,是郑微说起要和他一起去看老槐树之后,他没有告诉她自己去过婺源,不想破坏她最初的惊喜,只是没想到当他再一次站在老槐树下,身边已经没有了她。
  “你喜欢这棵树?它算得上我们村的守护神,如果你愿意,我可以给你讲个它的故事。”
  林静闻声回头,看着从进村开始一直跟在他身后,问他需不需要导游的年轻女孩,她也算是个执著的人,即使他一再强调自己认得路,她也没有放弃游说。
  “抱歉,我不喜欢听故事。”林静朝她笑笑。她也不恼,笑嘻嘻地站在不远处,不再出声。
  林静打开手里的瓷坛,将坛身倾斜,风很快卷走了尘埃。前尘旧事,灰飞烟灭,也莫过如此。
  他在树下站到日落西山,那个做导游的女孩去而复返,手上拿着一大串旅游纪念品。
  “这个地方对你这么有意义,真的不需要带点什么回去吗?”
  林静摇头,“有些东西不需要记住。”他在这个女孩略显失望的神情里继续说道,“虽然我不要纪念品,但我需要一个干净的地方住上几天。”
  那女孩果然惊喜地笑,“那你就太走运了,方圆几里再也没有比我家更干净舒适的家庭旅馆了。”
  林静在婺源陪伴了父亲七天,向远的家距离舒适还有很远的距离,可到底还算干净,她这个房东也称得上热情周到。第七天的时候赶上了五一黄金周,那时到婺源旅游的人还不算太多,但足够向远忙得不亦乐乎,一大早就不见了人影。林静离开的时候,将几天的房款交到向远妹妹的手中,那个叫向遥的小姑娘却怎么也不肯收,“谁敢拿向远的钱,你还是亲手交到她手里吧,她中午一定会回来的。”
  林静告诉向遥,如果她姐姐回来了,可以到村口的老槐树下找他,然后他带着行李回到树下,面对着虚空向父亲道别,却远远地听到了山的那边传来回声。
  “……还给我……还给我……”
  “……发财……发财……”
  其中的一个声音他分辨得出属于向远,然而另一个声音呢?林静觉得自己的心就像这回声,在山谷间无止境地荡。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看到了找到树下的向远,不知道是不是刚从山上下来的缘故,她年轻的脸庞上有细密的汗珠。
  “要走了吗?不多留几天?”
  林静把房款递到向远面前,“今天的游客很多吧?”
  向远把钱仔细地点了两遍,小心塞到口袋里,这才笑着说:“看来这棵树对你们城里人来说特别有意义,今天又来了一个女孩,你洒骨灰,她埋东西。”
  林静看着树下新翻动的泥土痕迹良久不语,心思灵敏的向远很快觉察到了一些东西,她背着手走到林静身边,惋惜地说:“那么大老远跑过来埋在树下的,应该也是很重要的东西,所以我收了她五十块,答应了她要替她好好守着这些宝贝。”
  林静不动声色地将一整张红色的钞票塞到向远手里,她默默将钱收下,然后速度惊人地给他弄来了一把小铁铲。他轻易地翻开了那些仍然松动的泥土,用手拂去玻璃密封罐上的浮尘,打开了用防水塑料纸包裹着的东西,那本熟悉的、梦里无数次遗失又找回的书掉落了出来。他翻到《安徒生童话》的第三十二页,毫不意外地看到了歪歪斜斜的几个钢笔字——“玉面小飞龙藏书”。
  这是天下无敌的玉面小飞龙在他十八岁那年生日送给他的生日礼物,她最爱的书成了他最珍贵的收藏。二十四岁那年他弄丢了它,他想过也许终有一天他可以把它重新找回来,可是从来没有想过会是在尘封的泥土里。
  “喂,喂,你还好吗?”向远见他一直低着头,忍不住问了一句。
  “她在哪里?”
  “刚住进我家里,好像打算后天才走。你们认识,用不用……”
  林静将塑料纸包裹的东西重新放回密封罐,再一次将它埋在地里。末了。向远拿着他连同铲子一同递过来的钱,不由得愣了一下。
  “这些钱就当买你什么都没看见。”
  “我的‘什么都没看见’不值这么多,可是我也没有零钱找给你。”
  林静说:“多出来的,算作她的房费和食宿,就当她是你的一个朋友,在这两天里好好陪着她。”
  当天林静回到家,接到了G市检察院的录用通知,晚上,他在橘红色的灯下一页页翻看久别重逢的《安徒生童话》,合上书页的时候,他对它说:“不如我们做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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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前言一位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只有内心才会真实地告诉他,他的自私、他的高尚是多么突出。内心让他真实地了解自己,一旦了解了自己也就了解了世界。很多年前我就明白了这个原则,可是要捍卫这个原则必须付出艰辛的劳动和长时期的痛苦,因为内心并非时时刻刻都是敞开的,它更多的时候倒是封闭起来,于是只有写作,不停地写作才能使内心敞开,才能使自己置身于发现之中,就像日出的光芒照亮了黑暗,灵感这时候才会突然来到。 [点击阅读]
城门开
作者:佚名
章节:43 人气:2
摘要:光与影一二○○一年年底,我重返阔别十三年的故乡。飞机降落时,万家灯火涌进舷窗,滴溜溜儿转。我着实吃了一惊:北京就像一个被放大了的灯光足球场。那是隆冬的晚上。出了海关,三个陌生人举着“赵先生”牌子迎候我。他们高矮胖瘦不一,却彼此相像,在弧光灯反衬下,有如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影子。欢迎仪式简短而沉默,直到坐进一辆黑色轿车,他们才开始说话,很难分辨是客套还是威胁,灯光如潮让我分神。 [点击阅读]
士兵突击
作者:佚名
章节:18 人气:2
摘要:今天是我当兵的四年八个月零八天,我想我可能要死了。我并不太懂他们所说的荣誉。我不是一个好军人。我只是个来自农村的孩子,我当了四年八个月零八天的兵,最后的几天,我来到了这个地方。这里绝对没有仁慈,因为这里允许真正意义上的死亡,被流弹击中死亡是合理的,因自然条件恶劣死亡是合理的。因为他们代表敌人,指望敌人仁慈的军人不如后悔自己的出生……我很遗憾,我遇上的甚至不是一场真正意义上的战争。 [点击阅读]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
作者:佚名
章节:49 人气:2
摘要:因为某些原因,我接触过很多精神病人。辩证点儿的说法是“至少在大多数人看来是精神病的人”。用词上我不想深究,这也不是必交的工作报告,就这么用吧。其实精神病人很好沟通,没想象的那么难。有相当数量的人逻辑上极为清晰——在他们自己的世界观里。当然,狂躁症的除外,那个得冒点儿风险——被打一类的,做好心理和生理准备就没大问题。我说的生理准备是逃跑。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