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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所有的人或多或少都为世界的面貌所感动,有些人甚至有喜悦之感。还有些人对美爱之过甚,他们不以欣赏为满足,还力求在新的形式中把美体现出来。美的创造即是“艺术”。一件艺术作品的产生往往可以阐明人性的秘密,艺术品乃世界的精华。虽然自然界的作品数不胜数,又各不相同,但它们的产物或表现却是类似的和单纯的。自然界可以是形形色色的,可根本上却无二致,甚至是独一无二的。一片树叶,一束阳光,一处风景、海洋,在人的心灵上产生的印象总是相同的。它们的共同之处——就是完整与和谐,也就是美。美的标准就是自然界各种形体整个的变化顺序——自然界的总汇。意大利人给美下的定义是,美即是“少中见多”。就单独而论,没有一件事物是美的,但是就全体而论没有一件事物是不美的。一件物体唯有美到那种程度,它才能表现出来普遍的美。诗人、画家、雕刻家、音乐家、建筑师无一不是力求把世界的光彩集中于一点,并且在各自的作品中去满足人类对美的爱,而这种爱美之情又不断在激发他的创作。由此可见,“艺术”是大自然的美经过人的提炼而产生的。在充满自然界最初的美的艺术中,“大自然”的确通过一个人的意志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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