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战争与和平 - 第七部 第五章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与此同时,尼古拉·罗斯托夫站在原地伺候野兽。他凭猎犬追捕野兽的吠声的远近,凭他所熟悉的猎犬的吠声,凭猎犬训练管理人的喊声的远、近与声高,他就能够感觉到那座孤林里发生的情况。他知道,在这座孤林里面藏有狼崽(幼小的豺狼)和大狼(老豺狼),他知道猎犬已分成两群,他们都在某个地方用猎犬追捕野兽,而且知道发生了什么不很顺遂的事情。他时时刻刻等候野兽走到自己这边来。他做过几千次不同的推测,认为野兽会怎样跑出来,从哪个方向跑出来,他怎样用猎狗追捕野兽。但是希望代之以绝望。他好几次向上帝,祈祷,希望有只豺狼向他走来,他怀着那种强烈而真诚的感情做祷告,正如人们为了小事而极度激动时祷告一样。“唔,你只要,”他对上帝说,“为我办成这件事!我知道你很伟大,请求你做这件事真是罪过;但是看在上帝份上,做一件好事,叫那只大狼钻到我面前来,叫卡拉伊当着向那边观察的‘大叔'的面,拼命地咬住大狼的喉咙。”就在这半个钟头以内,罗斯托夫用那紧张而不安的、逼视的目光千次地打量森林的边缘,一些别种幼树夹杂在山杨树中间,上面耸立着两颗稀疏的橡树,他还注视着被雨水冲掉边缘的沟壑以及右面那座灌木林后依稀可辨的大叔的皮帽。“不,这种运气是不会有的,”罗斯托夫这样想,“得付出多少代价!这种运气是不会有的!无论是打牌,抑或是作战,我总是处处倒霉。”奥斯特利茨和多洛霍夫鲜明地而又匆匆地在他想象中交替地闪现。“只希望在该生能有一回捕获到一头大狼,我再没有更大的欲望了!”他想道,一面注意听,一面注意看,开头向左边,后来又向右边张望,同时倾听追逐野兽的声音的各种细微差别。他又向右边望望,而且望见有一样东西沿着荒漠的田野向他迎面跑来。“不,这不可能!”罗斯托夫想了想,深深地叹气,就像某人在完成他长久期待的事情似的。最大的幸福实现了——而且是那么简单,无声无色、毫无颂扬地实现了。罗斯托夫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这种疑心延续了一秒多钟。这只狼向前跑着,跑着,吃力地跳过了路上的车辙。这是一只老狼,背部斑白,吃大了的肚子有点发红。它从容不迫地跑着,很明显,它坚信没有人会看见它。罗斯托夫屏息地望望猎犬。它们有的躺着,有的站着,没有看见豺狼,什么也不明白。老卡拉伊转过头来,呲起发黄的牙凿,生气地找它身上的跳蚤,咬它自己的后腿。“我来呼唤猎犬抓住野兽,”罗斯托夫噘着嘴唇,用耳语说。猎犬都抖抖铁链,跳起来,竖起耳朵听。卡拉伊搔搔后腿,站起来,竖起耳朵听,轻轻地摆动一下那垂挂着的像毡子一样的尾巴。“放?还是不放?”当豺狼离开森林向他面前跑来的时候,尼古拉自言自语地说。忽然狼的脸色全变了,它看见一双大概从未见过的朝它凝视的人的眼睛后,哆嗦了一下,向猎人微微地转过头来,停步了。“向后转或是向前走呢?哎!反正一样,向前走!……”显然它好像自言自语地说了一句,向前冲去,它不再回顾,迈着轻盈、疏阔、不受拘束,但很坚定的步子,跳过来了。“我来呼唤猎犬抓野兽!”尼古拉怪声喊道,他那匹骏马独自向山下拼命地跑去,越过一个又一个水坑,拦截那只狼,几只猎犬赶过了骏马,更迅速地疾跑。尼古拉即未听见自己的喊声,亦未感觉到他在疾驰,他既未看见猎犬,亦未看见他疾驰而过的地面,他只望见那只狼,它加快跑的速度,不改变方向,沿着凹地迅跑着。头一个在那野兽近旁出现的是叫做米尔卡的黑毛白花、臀部宽大的猎犬,它渐渐接近那只野兽,更加接近了,更加接近了……瞧,它追上野兽了。可是这只狼稍微斜着眼睛看看它,米尔卡并不像平时那样加一把力气,而是忽然翘起尾巴,用两只前脚支撑在地上,站住了。“抓住那只野兽!”尼古拉喊道。红毛柳比姆从米尔卡后面跳出来,动作迅速地向狼扑去,咬住它的大腿(后腿),但在这一瞬间,它却惊惶地跳到旁边去。那只狼蹲了下来,牙齿碰得磕磕响,又站起来,向前跑去,所有的猎犬和豺狼相距一俄尺,跟在后面跑。“它跑掉啦!不,这不可能。”他一面想道,一面用嘶哑的嗓音继续喊叫。“卡拉伊!抓住它!……”他用眼睛寻找那只老公犬时大声喊道,它是他的唯一的希望。卡拉伊豁出了它这只老狗的全身力气,尽可能挺直身子,不住地盯着那只狼,很费力地窜到狼的侧边,截断它的去路。但是豺狼跳得快,猎犬跳得慢,这样看来,卡拉伊是打错了算盘。尼古拉从自己前面不远的地方看见了那座森林,那只狼一跑到那里,就会溜走的。几只猎犬和那个几乎迎面驰来的猎人在前面出现了。还有一线希望。一只来自他群的、尼古拉认不得的长身量的黑褐色的小公犬,从前面飞也似的窜到狼跟前,几乎把它撞翻了。那只狼出乎意料疾速地抬起身子,向黑褐色的公犬扑过去,咬了它一口,牙齿碰得磕磕地响了一下,公犬的肋部给狼撕开了,身上鲜血淋漓,发出尖声的惨叫,倒了下来,将头埋入土里了。“卡拉尤什卡(卡拉伊的爱称)!我的爷!”尼古拉哭着说。老公犬的腿上的毛纠结成团了,多亏那只狼已经停步了,老公犬便去拦截它的去路,已经走到离它五步远的地方。狼好像预感到会发生危险,斜着眼睛看看卡拉伊,把尾巴藏在两腿中间,藏得更深了,接着它加快速度跳开了。但在这时候,尼古拉只见卡拉伊采取了行动,——它霎时扑在狼身上,和狼一起倒裁葱似的滚进了它们前面的水坑。尼古拉看见那几只在水坑中与豺狼搏斗的猎犬,它们的身子下边露出了豺狼原灰毛,它那条伸得笔直的后腿,它抿着两耳,喘不过气来,显现出惶恐的样子(卡拉伊掐着它的喉咙),就在这个时刻,尼古拉看见这一情景的那个时刻,是他一生中的最幸福的时刻。他已经扶着鞍桥,要下马刺杀这只豺狼,忽然野兽从这群猎犬中间探出头来,接着它伸出两只间脚,踩在坑沿上。豺狼的牙齿咯咯地响(卡拉伊没有去掐它的喉咙),它用后脚一蹬,跳出了水坑,夹起尾巴,又复挣脱了猎犬,向前走去。卡拉伊竖起背上的毛,大概是碰伤或是被咬伤,费很大力气才从水坑中爬出来。“我的天!为了什么?……”尼古拉绝望地喊道。大叔的猎人从另一边疾驰而来,截断豺狼的去路,他的几只猎犬又把野兽拦住了。又把它包皮围起来。尼古拉、他的马夫、大叔和他的猎人围绕野兽打转转,大声呼喊,命令猎犬抓野兽,每当那只豺狼向后蹲下来,他们就准备下马,每当那只豺狼抖擞精神,向那想必能够救它一命的森林走去的时候,他们就立刻向前驰去。还在追捕野兽开始的时候,丹尼洛就听见纵犬捉住野兽的喊声,他一个箭步跳到林边去了。他看见卡拉伊捉住豺狼,就把马儿勒住,以为猎事已经结束了。但当几个猎人还没有下马,那只豺狼抖擞精神,又在逃走的时候,丹尼洛便驱使他的栗色大马,不是向豺狼,而是迳直地向森林驰去,正如卡拉伊那样,截断野兽的去路。多亏这个方向对头,所以,当大叔的几只猎犬第二次拦住野兽的时候,他才骑着马儿驰到那只狼面前。丹尼洛默不作声地疾驰,左手中持着一柄拔出的短剑,像用连枷打谷似的用那条短柄长鞭抽打着栗色大马的收缩进去的两肋。一直到栗色大马在尼古拉身旁费力地喘气的时候,他才看见和听见丹尼洛,还听见身体倒下去的响声并且看见丹尼洛在猎犬中间趴在狼的屁股上,竭尽全力地揪狼的耳朵。很明显,无论对猎犬来说,对猎人来说,抑或对豺狼来说,现在一切都宣告结束。野兽惊恐地抿着耳朵,想方设法站起来,但是猎犬把它团团围住了。丹尼洛欠一欠身子,向前走一步,仿佛躺下来休息似的,他把整个沉重的身躯压在狼身上,同时用手一把抓住它的耳朵。尼古拉想刺杀它,但是丹尼洛用耳语说:“用不着,我们把它捆住吧。”他改变姿势,用只脚踩在狼颈上。他们把一根棍子塞在狼嘴里,把它捆住,仿佛给它加上了皮带般的勒口,之后便缚住它的两条腿,丹尼洛约莫两次拽着它滚过来,滚过去。他们流露着幸运而疲惫的脸色,把那只被活捉的大狼放到喷着响鼻、使人吃惊的马背上,许多只对它汪汪叫的猎犬伴随着它,把它运送到大家约定集合的地方。猎犬捉住两只小狼,灵狸捉住三只小狼。猎人们带着他们自己的猎物和故事聚集在一起,他们都走过去观看那只大狼,它低垂着它那前额宽大的脑袋,嘴里叼着一根棍子,用一对玻璃似的大眼睛注视着这群把它围住的猎犬和人。在众人碰碰它时,它那被捆着的两腿不住地颤抖,它惊恐而且随便地瞧着众人。伯爵伊利亚·安德烈伊奇也骑马走来,碰碰这只狼。“哦!多么大的狼啊,”他说道,“大狼啊,是吗?”他问站在他身旁的丹尼洛。“大人,这是一只大狼。”丹尼洛连忙脱下帽子,回答。伯爵想起了他放走的这只狼和为此事曾与丹尼洛发生冲突的情景。“老弟,不过你生气了。”伯爵说,丹尼洛什么话也没有说,只是羞怯地流露出天真、温顺而愉快的微笑。
或许您还会喜欢:
魔都
作者:佚名
章节:43 人气:0
摘要:以文字构筑的人生舞台──久生十兰曲辰先想一下,1902年的时候,《莫格街谋杀案》现世满一甲子,《血字的研究》刚出版十五年,推理小说正处在我们所谓的“光荣时代”;而即便《科学怪人》与H?G?威尔斯的眾多作品早已出现,但科幻(SF)这一个名词,却还要等到十几年后,才会开张营业,正式成为一个可以标识的文类;尽管爱丽丝当时已经追著兔子跑到了几十年, [点击阅读]
麦田里的守望者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0
摘要:《麦田的守望者》简介霍尔顿是出身于富裕中产阶级的十六岁少年,在第四次被开除出学校之后,不敢贸然回家,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酗酒……他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丑恶,接触了各式各样的人物,其中大部分是“假模假式的”伪君子。 [点击阅读]
黄色房间的秘密
作者:佚名
章节:87 人气:0
摘要:第一章疑云(1)陈述约瑟夫?胡乐塔贝耶的这段奇妙经历时,我的心情一直都很激动。时至今日,他还在坚决反对我讲出这段仍然留有谜团的不可思议的故事,而这个故事,确实可以称为过去十五年中最为奇妙的悬疑故事。如果不是著名的斯坦森教授最近在晚间杂志《荣誉军团》的一篇文章中提议,我甚至认为大家永远都不会知道这件著名的黄色房间案件的全部事实了。 [点击阅读]
黄金假面人
作者:佚名
章节:44 人气:0
摘要:人世间,每隔五十年,或者一百年,要发生一次异常怪的事情。这如同天地异变、大规模战争和瘟疫大流行一样,比人们的恶梦和小说家变的凭空臆想要怪诞得多。人间社会不啻不头庞然巨兽,不知什么时候患上莫名其妙的怪病,脾气会因此变得乖戾反常,不可捉摸。因而,世上往往会突如其来地发生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其中,关于“黄金面具”的荒唐无稽的风情,兴许可算作这每五十年或者每一百年发生一次的社会疯狂和变态吧。 [点击阅读]
黄金罗盘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0
摘要:……这个狂乱的深渊是“自然”的胎盘,恐怕也是坟墓既不是海也不是地,不是风不是火所构成,而是这些元素的纷然杂陈产生了原子,因此必然不断纷争、战乱一直到那万能的创造主把它们用做黑色的材料去建造新世界。那时那深思熟虑的魔王站在地狱的岸边,向那狂乱的深渊观看了一会儿,思虑前去的航程。——约翰?米尔顿《失乐园》第二卷朱维之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11月第一版。 [点击阅读]
黑书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0
摘要:不要引用题词,它们只会扼杀作品中的神秘!——阿德利尽管扼杀神秘,杀死倡导神秘的假先知!——巴赫替如梦在甜蜜而温暖的黑暗中趴着熟睡,背上盖一条蓝格子棉被,棉被凹凸不平地铺满整张床,形成阴暗的山谷和柔软的蓝色山丘。冬日清晨最早的声响穿透了房间:间歇驶过的轮车和老旧公车;与糕饼师傅合伙的豆奶师傅,把他的铜罐往人行道上猛敲;共乘小巴站牌前的尖锐哨音。铅灰色的冬日晨光从深蓝色的窗帘渗入房里。 [点击阅读]
黑暗塔之三:荒原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0
摘要:《荒原》是长篇小说《黑暗塔》的第三部。这部长篇小说的灵感来自于,甚至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依赖于罗伯特·布朗宁的叙事长诗《去黑暗塔的罗兰少爷归来》。第一部小说《枪侠》说的是罗兰,这个已经“转换”的世界里惟一幸存的枪侠,如何一路追踪并最终赶上了黑衣人,那个名叫沃特的魔法师。当中世界尚未分裂之前,沃特曾虚伪地与罗兰的父亲交好。 [点击阅读]
黑暗塔之二:三张牌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0
摘要:《三张牌》是长篇小说《黑暗塔》的第二部。《黑暗塔》的故事灵感在某种程度上来自罗伯特·勃朗宁的叙事诗《去黑暗塔的罗兰少爷归来》(其实这部作品亦受莎士比亚剧作《李尔王》的影响)。《黑暗塔》的第一部《枪侠》,交代了罗兰作为一个“转换”了的世界的最后一名枪侠, [点击阅读]
黑暗塔首曲·枪侠
作者:佚名
章节:68 人气:0
摘要:“对我来说,最佳的效果是读者在阅读我的小说时因心脏病发作而死去。”——斯蒂芬·金金用他那魔鬼般的手指一拨,所有紧绷的心弦都为之轰响,在一阵惊悸又一阵心跳中,带你进入颤栗的深渊……让我们开宗明义:如果还有谁不知道这斯的为何方怪物, [点击阅读]
黑暗的另一半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砍他,”马辛说,“砍他,我要站在这儿看。我要看血流出来。快点,别让我说第二遍。”——乔治·斯达克:《马辛的方式》人们真正的生活开始于不同的时期,这一点和他们原始的肉体相反。泰德·波蒙特是个小男孩,他出生在新泽西州伯根菲尔德市的里杰威,他真正的生活开始于1960年。那年,有两件事在他身上发生。第一件事决定了他的一生,而第二件事却几乎结束了他的一生。那年,泰德·波蒙特十一岁。 [点击阅读]
黑麦奇案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1.今天轮到索玛斯小姐泡茶。索玛斯小姐是资历最浅、效率最差的打字员。她年纪不小了,面孔温驯多虑,像绵羊似的。水还没开,索玛斯小姐就倒水去冲茶叶,可怜她一向搞不清壶水有没有沸腾。她一生有许多烦恼,这也是其中之一。她倒好茶,将茶杯放在每个茶碟上,各加两片软绵绵的甜饼干。 [点击阅读]
鼠疫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0
摘要:用另一种囚禁生活来描绘某一种囚禁生活,用虚构的故事来陈述真事,两者都可取——丹尼尔-笛福①——①丹尼尔-笛福(1660-1731),英国十八世纪名作家,著有《鲁滨孙飘流记》等。故事的题材取自四十年代的某一年在奥兰城发生的一些罕见的事情。以通常的眼光来看,这些不太寻常的事情发生得颇不是地方。乍看起来,奥兰只不过是一座平淡无奇的城市,只不过是法属阿尔及利亚沿海的一个省城而已。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