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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 - 小说《在路上》全文——第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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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晚上我们开始了艰难的登山旅行。我已经五天没见到卡罗和狄恩了。芭比·罗林斯这个周末可以使用老板的车,我们带了些衣服挂在车窗上,便开始向中央城进发。瑞亚·罗林斯开车,蒂姆·格雷懒洋洋地躺在后面,芭比坐在前排。我第一次这么近地看到落基山脉。中央城是一个古老的矿区,曾被誉为世界上最富足的城市。很早以前一些掏金者在附近的小山丘上找到了名符其实的金矿,他们一夜之间便成了富翁,并在他们居住的山坡上建起了美丽的歌剧院,丽莲·罗塞尔以及许多欧洲著名歌剧明星都曾到这里演出过。后来新西部强大的商会力量决定振兴这座城市,从此这里便笼罩着一层神秘的色彩。他们重新修缮了剧院,每年夏天很多大都市的明星都聚集于此,进行演出。每逢这个季节,这里就象一个盛大的节日。旅游者们从全国各地蜂拥而至,甚至连好莱坞的大明星也要前来光顾。
  我们开车上山,发现窄窄的街道几乎完全被那些装模作样的游客们给堵住了。我想起了梅那笔下的山姆,梅那写的是对的。今天梅那也来了,他向每个人露出很有礼貌的微笑,对一切都“嗯、嗯、啊、啊”地赞叹着。“索尔,”他叫着走过来,抓住我的肩膀,“你瞧这个古老的城市,100年前,见鬼!80,噢,不,60年前这里就有了歌剧!”
  “是啊。”我模仿着他小说中人物的口吻说道,“但是现在一切都呈现在我们眼前。”
  “你这个杂种。”他一边骂着,一边搂着贝蒂·格雷寻欢作乐去了。
  芭比·罗林斯是一个很有胆识的金发女郎。她知道城旁边有一个老矿工住的破棚屋,这个周末我们这些男孩子可以住在那里。我们所有的人都跑去打扫房间,当然,我们还可以在那里举行大型晚会。这是一幢古旧的房子,里面的灰尘积了足有一英寸厚,房前有一个门廊,后面还有一口井。蒂姆·格雷捋起袖子便开始清扫。这项巨大的工程花去了他们整整一个下午和大半个晚上。
  那天下午,我穿着蒂姆的外套,被作为客人由芭比陪着应邀去听歌剧。就在几天以前我刚来丹佛时还象个乞丐,而现在却穿着一件漂亮的衬衫,搂着一位漂亮而又衣着时髦的金发女郎频频地对那些所谓的上等人鞠躬致意,然后去豪华的歌剧院门厅的吊灯下与他们潇洒地交谈。我在想如果现在密西西比的吉恩见到我,会对我说些什么。
  上演的歌剧是《费德罗》。“多么令人悲哀!”一个男中音唱道,他从幽暗的石头城堡中走了出来。我为之喝彩。这就是我对生活的看法。我甚至忘却了自己狂乱的生活,而深深沉浸在贝多芬悲怆、哀婉的旋律中。
  “喂,索尔,你喜欢今天的演出吗?”走在街上,丹佛的D·道尔问我。他与歌剧协会有些联系。
  “多么令人悲哀,多么令人悲哀,”我说,“真是好极了。”
  “那么现在你应当去看一下演员表,”他用一种官方的口气对我说。但很幸运,他因为要忙别的什么事而把我给忘了,我便趁机逃之夭夭。
  我和芭比重新回到矿工的小屋。我脱掉行头便和伙计们一起打扫起来。工作还真不少。罗兰·梅那悠闲地坐在前面一间打扫好的屋子里,他拒绝做任何事。他面前摆着一张小桌子,上面放着啤酒和酒杯。当我们提着水桶急匆匆地到处打扫时,他却在津津有味地回忆着。“啊,如果你今后有机会和我一起一边欣赏班德尔的音乐家们的精彩表演,一边品尝辛泽诺酒,那你这辈子才算没有白活。你还可以看到诺曼底美丽的景色、乡民们的木履等等。过来,山姆。”他在和他书中那些看不见的伙伴们说话,“把酒从水中取出来,看它等我们钓鱼时是否能凉透。”一副从海明威那儿模仿来的腔调。
  我们对街上行走着的姑娘们大叫。“过来和我们一起收拾屋子吧。欢迎你们来参加我们的晚会。”她们都来了,我们的劳动大军顿时壮大起来。最后,歌剧合唱队的一些歌手,大部分是年轻人,也加入了我们的行列。这时太阳已经落山了。
  我们一天的工作终于结束了,蒂姆·罗林斯和我决定一起度过一个最伟大的夜晚。我们穿过街道,找到了歌星们的寓所。透过黑夜,我们听到晚上的演出已经开始。“对,”罗林斯说。“在这里拿一些刀片和毛巾,我们也要打扮得潇洒些。”我们来到他们的房间,拿了些梳子、科隆香水、剃须水等,然后走进了他们的浴室。我们俩一边洗澡,一边唱歌。“这不是痛快吗?”蒂姆·格雷得意他说,“能够使用歌剧明星们的浴室、毛巾、剃须水和电动剃须刀。”
  这真是一个美妙的夜晚。中央城在两里多的山上,你可以爬到山上去喝酒,然后你累了,但却热血沸腾。我们通过狭窄的街道走到歌剧院门前的灯光下,然后又撞开摇摇晃晃的门,走进酒吧。大部分游客都在听歌剧。我们拿了许多啤酒,从歌剧院的后门能够看到月光中的落基山,我简直变成了《格利佛游记》中人面兽心的亚胡。这时夜色正浓。
  我们赶回矿工小屋时,晚会的准备工作正在进行。芭比和贝蒂做了许多食物,然后我们开始在啤酒所带来的飘飘欲仙的感觉中跳舞。歌剧散了,许多姑娘拥了进来。罗林斯和蒂姆高兴得直舔嘴唇。我们拉着她们不停地跳舞。虽然没有音乐,我们跳得还是很带劲。房间一下子变得拥挤起来,人们开始带着酒瓶冲进酒吧,然后又跑回来。气氛变得越来越热烈。我非常希望狄恩和卡罗这时也能在场,他们就象生活在中世纪土牢里的人,以前一直在苦难的深渊中度日,现在他们终于从地下爬出来了,他们被人们称作卑鄙的美国嘻皮士,也就是我后来也慢慢地加入进去的所谓“垮掉的一代”。
  合唱队的那些家伙也来了。他们开始唱《亲爱的阿德琳》。还唱诸如《给我啤酒》、《你为什么要把头伸向外面》等歌。低沉的男中音狂喊着“费一德一罗!”“啊,我是多么悲哀”!我也和他们一起唱着。姑娘们有些害怕,她们都跑到后院和我们紧紧地抱在一起。另外几个房间里有几张床,由于久未使用的缘故,上面布满了灰尘:我和一位姑娘坐在一张床上聊着天,突然一帮剧院守门人蜂拥而入,他们不顾自己丑陋的模样,抱起那些姑娘就亲吻。这群酒鬼、蓬头垢面的乞丐、十几岁的捣蛋鬼发疯似地把我们的晚会给毁了,不到五分钟,姑娘们全散了,友好、热烈的聚会顿时只剩下满地的酒瓶和粗野的喧闹。
  瑞亚、蒂姆和我准备去酒吧。梅那走了,芭比和贝蒂也走了。我们摇摇晃晃地走进了夜色之中。剧院的那帮畜生从这个酒吧到那个酒吧到处捣乱。梅那大叫着,不知发生了什么事,那个讨厌的丹佛人D·道尔逢人便握手打招呼,“你好,下午好。”似乎不知道现在已经是午夜时分。一会儿我看到他与一位当官的一起走了,回来时却带着一位中年妇女在街上与歌剧院的守门人谈话。后来他又和我握手没有认出我是谁,对我说:“新年好,我的孩子。”他并非是喝醉了酒,而是醉于他最喜欢的事——在人群中乱转。人们都认识他。“新年好。”他说道,有时候又说“圣诞快乐”。他总是这样可笑地说着。而真的到了圣诞节,他又会对你说:“万圣节快乐。”
  酒吧里还坐着一位特别令人尊敬的男高音。丹佛的道尔一直想让我见他,可我总是在回避。他的名字好象叫德·阿伦佐或别的什么。这时他正和妻子有些伤感地坐在一张桌子前。酒吧里还有一个阿根廷人模样的旅游者,罗林斯推了他一把要他让个坐,他转过身来,对着罗林斯大声咆哮起来。罗林斯将杯子递给我,猛地一拳把他击倒,那人立即逃了出去。
  蒂姆和我把罗林斯拖了出来。外面一片混乱,甚至连法官也无法拨开人群找到受害者。没有人能够认出罗林斯。我们又一起去了另一家酒吧。梅那正在漆黑的街道上蹒跚着。“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打架了吗?只管叫我好了。”疯狂的笑声从四面响起。我思忖着这连绵的山脉在想些什么。月光下我似乎看到老矿工们的幽灵在四处游荡,我感到惊奇。在落基山分水岭的东面,宁静的夜晚,只有飒飒的风声和山谷里隐约传来的我们的喧闹声,而分水岭的另一侧却是著名的西部大斜坡、大高原,最后是名闻遐迩的大河,这样依次递落,把你带向东科罗拉多州沙漠和犹他州沙漠,当我们这些发了疯的美国酒鬼在偏僻的峡谷里发狂、喧闹的时候,这里却沉浸在一片黑暗之中。我们正站在美国的屋脊,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叫喊——声音穿过黑夜,向东方的大平原飘去。也许在那遥远的东方,一位手持《圣经》的白发老人正向我们走来,他很快就会赶到,让我们的灵魂在他的布道声中安静下来。
  罗林斯坚决要回到刚刚打架的那个酒吧去。蒂姆和我不愿去,但又拗不过他。他径直朝德·阿伦佐,那个男高音走去,将一杯威士忌泼到他脸上。我们把他拖了出去,这时一个男中音也参加了我们一伙,我们又来到一家正规的中央城酒吧。瑞亚在这里指着一位女招待骂她是婊子。这下激怒了一大群人,他们本来就非常讨厌旅游者。其中一位说,”我数到十,限你们这帮小子赶快滚蛋。”我们赶紧跑了出来,摇摇晃晃地跑回小屋睡觉去了。
  早晨醒来,我翻了个身,床垫上立即扬起一阵灰尘。我对着窗子伸了个懒腰,发现玻璃已经被打破。格雷还在睡觉。我打了个喷嚏。我们的早餐是喝剩下来的那些走了气的啤酒。芭比从她住的旅馆里回来,我们收拾好东西便离开了。
  似乎一切都在崩溃,我们正准备上车,芭比滑了一跤,摔得挺重。可怜的姑娘太劳累了。我和她哥哥及蒂姆把她扶了起来。一起上了车,梅那和贝蒂也和我们同车。回丹佛的痛苦旅行开始了。
  突然间我们已下了山,可以俯瞰丹佛海一样博大的平原,热浪一下子向我们涌来。我们开始唱歌。现在我非常渴望去旧金山。
  2
  那天晚上我见到了卡罗,使我吃惊的是他告诉我,他和狄恩也去了中央城。
  “你们去那儿干什么?”
  “噢,我们去那儿的酒吧里乱转,后来狄恩偷了一辆汽车,我们以每小时90英里的速度从山上把它开了下来。”
  “我没见到你们。”
  “我们不知道你们也在。”
  “噢,老兄,我要去圣弗兰西斯科了。”
  “狄恩今晚让莉塔等你。”
  “好的,那么我就推迟几天走。”我一分钱也没有了。我已发了一封航空信给姨妈,向她要五十美元,并且告诉她这是我最后一次向她要钱。以后等我在船上找到工作,就把钱都还给她。
  我去找莉塔·贝特科特,把她带回我的公寓。我们在前面漆黑的房间里聊了很长时间,然后我们一起走进卧室。她是一个非常好、非常可爱的姑娘,纯真、朴实,对性生活极其恐惧。我告诉她这是件很美的事。我想向她证明这一点,她允许我向她证明,但我太不耐烦了,以至什么也无法证明。她在黑暗中叹了口气。“你想从生活中得到什么?”我问她,我总是对女孩子提这样的问题。
  “我不知道,”她回答,“我只想在餐桌旁好好地侍候人,别出乱子就行。”她哀叹着。我用手捂住了她的嘴,告诉她不要叹息。我想告诉她我的生活是多么激动人心,告诉她我们可以在一起做许多事。我对她说两天后我就要离开丹佛了。她伤心地转过身去。我们躺在一起,凝望着天花板。我们都感到迷惑不解,为什么上帝要让人类如此痛苦。我们初步计划在圣弗兰西斯科再见。
  当我送她回家的时候,我感到自己在丹佛的生活快要结束了。回来的路上,我伸开四肢躺在教堂前的草坪上,这儿还躺着许多流浪汉,他们的谈话使我更想着上路了。他们随时都可能爬起来向过路的人要上几个子儿,他们谈论着自己的收获。外面的空气温柔而又舒适。我真想再回去找莉塔,给她讲更多的东西,这次要真的与她做十爱,安慰她,让她不要害怕任何男人。美国的男孩和女孩总是这样伤心地呆在一起,老于世故使他们立即屈服于性欲,在这之前没有任何温柔和爱抚,甚至有任何交谈——那种心灵与心灵的交流。然而生活是神圣的,生命的每一刻都是珍贵的。我听到丹佛和里奥格兰河正咆哮着离我而去,我要去追求我远方的星座了。
  深夜,梅那和我坐在客厅里忧郁地聊着天。“你读过《非洲的绿色群山》这本书吗?这是海明威最好的一部小说。”我们互相祝福,并相约在圣弗兰西斯科再见。我看见罗林斯正站在街角处的一棵大树下。“再见,瑞亚。我们还能再见吗?”我去找卡罗和狄恩——但哪儿都找不到。蒂姆·格雷挥着手对我说:“这么说,你就要走了,老伙计?”“是呀。”我说。剩下的几天我徘徊在丹佛的街头,在我的眼里好象拉里玛大街上任何一个流浪汉都象狄恩·莫里亚蒂的父亲,他们叫他老狄恩·莫里亚蒂的那个白铁匠。我去了一次温莎旅店,他们父子曾在这里住过。一天夜里狄恩从睡梦中被一个坐着轮椅的无腿人惊醒,这人死死地盯着屋里的他们,滚动着他那可怕的轮椅,在一片惊人的响声中接近狄恩。我看到侏儒式的女人拖着她那双小短腿在科狄斯街和15大街上卖报。我还去科狄斯街的下等夜总会转了一圈。小伙子们穿着牛仔裤、红衬衫在街上游荡,街道上满地都是些花生壳之类的污物,到处是电影院和射击厅。灯火通明的街道外面是一片黑暗,黑暗的后面便是西部。我必须走向那里。
  黎明时我找到了卡罗。我睡在那儿,并读了他的一些手稿。清晨,细雨蒙蒙的天空一片昏暗。大个子爱迪·邓克尔和瑞亚·约翰逊、汤姆·斯那克还有一个漂亮的小伙子一起来了。他们围坐在一起带着腼腆的微笑听卡罗朗诵他那些启示录式的怪诞的诗歌。我把自己深深地陷在靠椅里。“啊,你们这些丹佛的精灵!”卡罗大声地朗诵着。然后我们鱼贯而出,跑进丹佛一个典型的石子路面的小巷,小巷两旁火葬场的炉子正冒着缕缕清烟。“我过去常在这条巷子里滚铁环。”查德·金告诉我。我很想看到那情景,看到十年前他们还是孩子时的丹佛。春天,在一个阳光明媚、百花盛开的早晨、他们在小巷里欢快地玩着铁环,对未来充满着美好的憧憬——我喜欢他们,喜欢我圈子所有的朋友;还有狄恩,那个衣衫褴楼、肮脏、然而却时刻都在寻觅充满激|情和疯狂的新生活的小伙子。
  我和瑞亚·约翰逊在细雨中漫步。后来我去找埃迪亚的女友,想拿回那件方格毛呢衬衫,就是在内布拉斯加借给他的那件。可怜的衬衫被伤心地捆在一团。瑞亚说我们到圣弗兰西斯科再见,大家都要去那儿。我去邮局拿了汇款,这时太阳已经从东方升起。蒂姆和我一起乘电车来到车站。我买了一张去圣弗兰西斯科的车票,这便花去了我五十元钱的一半。开车时间是下午两点。格雷向我挥手告别。车子驶过熟悉、亲切的丹佛街道时,我在心里对自己发誓:“上帝作证,我一定要再回来,看一看这里将发生什么变化!”就在我离开这儿的几分种之前,狄恩的电话终于来了,他告诉我他和卡罗也将去西海岸。
  3
  我是两星期之后才见到雷米·邦克尔的。从丹佛到圣弗兰西斯科的旅行一路上很平静,只是离圣弗兰西斯科越近,我对它的渴望就越强烈。我又到了斜阳河,不过这次是在下午。午夜我从克利斯顿越过分水岭,黎明时分到了盐湖城——这里是狄恩出生的地方。接着我们又顶着烈日经过了内华达,黄昏时分车子驶过了灯光闪烁的唐人街,开始向内华达山行驶。茂密的松树林,星光珍珠的夜空,散发着乡土味的山林木屋,这些都似乎在向我预示着圣弗兰西斯科的浪漫气氛——坐在后面座位上的一个小女孩哭着问她母亲:“妈咪,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到特基的家?”噢,特基,温暖亲切的特基到了;又翻过了一座小山包皮,萨克拉门托呈现在我的眼前。我突然意识到我已经是在加利福尼亚的土地上了。现在我已置身于生机勃勃;热情洋溢的气氛之中,你可以去亲吻,去抚摸。汽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风驰电掣地驶过了充满神奇传说的萨克拉门托河。突然,辽阔的海湾(正值黎明前夕)以及圣弗兰西斯科绚丽的灯火从我眼前掠过。汽车驶过奥克兰海湾大桥时,我睡着了,这次旅途中我第一次睡得这样熟。直到车子到站我才在猛烈的颠簸中惊醒。我从新泽西州帕特森城的姨妈家到这里已足足走了三千二百英里。圣弗兰西斯科到了,我就象一个形容枯槁的魔鬼游荡在这里。圣弗兰西斯科窄长、凄凉的街道笼置在一片苍白的雾霭之中。我跌跌撞撞地走过了几个街区,幽灵似的乞丐在黎明的街头向我乞讨着食物,远处隐约传来音乐声。“噢,亲爱的,这些等着以后慢慢研究吧!现在我必须首先找到雷米·邦克尔。”我对自己说。
  雷米住的米尔城是坐落在峡谷的一个居民区,大战期间这里是一个海军造船厂。这是一个很幽深的峡谷,斜坡上林木茂密。这儿还有许多理发店、缝纫店。可以说这里是美国唯一是一个黑人与白人自愿混居的地方,也是一个我从未见过的充满欢乐的土地,雷米简陋的小木屋上贴着一张三个星期前写的条子:
  索尔·佩拉提斯!如果屋里没人,
  就从窗子里爬进去。
  雷米·邦克尔
  字条已被风雨侵蚀得模糊不清。
  我爬了进去,他正和女友丽·安在床上睡觉。他后来告诉我这张床是从一条商船上偷来的。可以想象一个船业机械师深更半夜偷偷地摸到一条船上,扛起一张沉重的大床,神情紧张地爬上去该是多么狼狈。这就是雷米干的事儿。
  我之所以对发生在圣弗兰西斯科的一切都想探个究竟,是因为它们与另外一些事有着密切的联系,我和雷米在没上小学之前就认识了,但真正把我俩连在一起的还是我的前妻。雷米最先认识她。一天晚上他来到我的住处,一进门就嚷:“佩拉提斯,你的大艺术家伙计看你来啦。”我从床上爬起来,穿裤子的时候钱抖落了一地,当时已经是下午四点、我上大学的时候整天睡懒觉,“好了,好了,别把金子撒的满地都是。我认识了一个世界上最了不起的姑娘,今天晚上我们在狮子酒吧见面。”他硬要拖着我也去。一个星期之后她就和我好上了。雷米身材高大,皮肤黝黑,是一个英俊的法国小伙子(他看上去很象在马赛做黑市生意的那些20岁左右的小贩)。他英语、法语讲得都很地道,喜欢穿够刺激的衣服,和法国那种重礼仪的习俗根本不沾边儿。他总是带着许多漂亮的女孩一起出去吃喝玩乐,挥霍无度。他丝毫不在意我把他的女朋友带走,大概正是因为这一点把我俩连在一起了。这家伙对我十分忠诚,并且真心爱我,天知道这是为什么。
  那天早晨我在米尔城找到他时,他正处于消沉、绝望阶段,这是二十几岁的小伙子常有的事。他希望能在一条船上找到工作,挣钱糊口。现在他在大峡谷那边的几个棚屋当警察。他的女友丽·安人很凶,整天对他骂个不停。他们存上上个星期的钱,然后周末出去玩三个小时,一下子统统花光。雷米穿着短裤在棚屋周围转悠,头上是一顶式样古怪的军帽,丽·安头发烫得很短,竖在头上,他们就这副打扮,两人呆在一起能够吵上一星期,我从没见过这样大吵大闹的一对。但是到了星期六晚上,他们就又和好如初了。
  现在雷米和丽·安睡一张大床,我睡在靠窗的一个小帆布床上。我不能碰丽·安,一住进来雷米就发表了一次与我有关的演说:“我不希望你们背着我乱来,不要节外生枝地玩出什么新花招来。”我看了丽·安一眼,她的确是个十分迷人的女人,皮肤白净细嫩,然而对我和雷米流露出一种十分厌恶的神情,她来自俄勒冈的一个小城镇,愿望是要嫁个阔佬,所以如今非常悔恨与雷米的暖昧关系。除非有几个周末,雷米为了讨好她,在她身上花上几百美元,这时她才感到那种阔太太似的满足,除此之外她总是闷闷不乐,无精打采地呆在棚屋里。她在圣弗兰西斯科有一个工作,不得不每天挤公共汽车去上班。在这一点上她无法原谅雷米。
  我整天呆在棚屋里为好莱坞写剧本。雷米为了我们大家的幸福不得不去讨好那些所谓的上流人物,丽·安也和他一起去。他要把她介绍给一个朋友的父亲,这人是位著名的导演。来米尔城的第一个星期,我几乎把全部时间和精力都花在写一个关于纽约生活的阴郁的故事上,我希望能得到某个好莱坞导演的青睐。然而它的调子太悲哀了,雷米几乎都不愿去读,所以几个星期之后他才将剧本送到好莱坞。丽·安很讨厌我们,当然根本不屑一读。我就这样在咖啡的陪伴下在纸上苦心涂抹着。最后我告诉雷米不想再继续写下去了,我希望找个工作,挣些烟钱。顿时,雷米的眉字间流露出一丝失望的阴影——他总是为失掉一些有意义而又十分有趣的事情而感到痛苦,他有一颗金子般的心。他想帮我找一个和他一样的工作,在那个特殊的棚户区当警察。我们通过了一些必要的渠道,令我吃惊的是那些家伙竟然录用了我。我在地方警察长面前宣誓就职以后,他们给了我一个警察徽章和一根警棍。现在我成了一名正式警察。我想如果狄恩和卡罗在见到我不知会说些什么。我必须做一条海军蓝的裤子配我那件黑夹克上衣和警察帽。开始两个星期我一直穿着雷米的裤子。因为他很高大,又因太贪吃而大腹便便,所以他的裤子穿在我身上显得十分肥大。第一天晚上执行任务,我穿着他的大裤子,晃晃悠悠,就象查理·卓别林。雷米还将他的手电筒和那支32型自动手枪也给了我。“你从哪儿弄来的这支枪?”我问。“去年夏天我去西海岸,火车经过内布拉斯加的北帕特森时,我跳下车想让两条腿活动活动,在橱窗里一眼就看到了这支不同凡响的小手枪,便立即买下了。为这个我差点没赶上火车。”
  我告诉他帕特森与我的关系。他给大伙儿买了些威士忌,然后拍着我的肩膀说我是世界上最有趣的人。
  我用电筒照着路,爬上峡谷南面的峭壁,来到了车水马龙十分繁忙的高速公路。这里的车子川流不息,车灯在黑夜里仿佛是一条流动着的金色河流。我又沿峭壁的另一边攀下,差点摔了一跤。后来我来到了谷底,这里有几间破旧的农舍,每天晚上我从这里经过,都有一只狗对着我狂吠。接着我必须迅速走过一条银色的、尘土飞扬的小路,路的两边是加利福尼亚黑色的森林——这条路就象你在西部电影中看到的那样。我常常掏出手枪,在黑夜中装扮成西部牛仔的样子。最后翻过一座小山包皮,便到了归我管辖的那片棚屋区。这些棚屋是暂供那些去海外的劳工住的,他们来到这里等船,其中的大部分人将去太平洋的冲绳岛。他们中很多人是为了逃避什么而外出的,多数是为了逃避法律。有些人是来自阿拉巴马的硬汉,有些是狡猾的纽约人,三教九流,无所不有。他们非常清楚冲绳岛一年的苦工将会怎样残酷,所以一到这里便整天狂欢。我们这些特殊警察的任务就是不要让他们闹得棚屋给掀了。我们在主楼上有一个办公室,所谓主楼也就是个式样很奇特的木板楼。办公室里有一张圆桌,大伙儿围坐在一起,卸下身上的枪,打着盹,老警察们便开始叙述那些传奇的故事。
  这帮人很可怕,除了我和雷米是为了谋生之外,他们都长着一颗警棍的心,都希望能多抓些人,然后从上司那儿听到几句赞誉。他们甚至告诫我,如果一个月之内你抓不到人,就要被开除。我对抓人没有兴趣。实际上我每天都和这些劳工一样喝得酩酊大醉,对他们管得当然就很松。
  一天晚上,原计划安排我一人执勤六小时——我成了这里唯一的一个警察。那天晚上几乎所有棚屋里的人都喝醉了,因为第二天早晨轮船就要启航。我坐在办公室里,将脚搭在桌子上,读着一本有关在俄勒冈历险的名人录。突然我听到通常那静静的夜空传来阵阵喧闹声。我走了出去,每一间棚屋里都亮着灯。那些家伙们大叫大嚷,往地下摔着酒瓶子。一时间我竟有些不知所措。我拿着手电筒,朝那间闹得最凶的棚屋走去。我敲了敲门,一个人把门打开。
  “你想干什么?”
  我说:“我是警察,今晚在这儿执勤。你们这些老兄是不是尽量安静些。”——等等,说了许多这类蠢话。他们砰的一声在我面前把门猛地关上。我站在那里,这扇木门正碰在我的鼻子上,很象在演一部西部电影,我必须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尊严。我又重新敲门。这次门开得很大。“听着,”我说,“我不想来打扰你们,但是如果你们再这样大声地嚷嚷,我的饭碗就得砸了。”
  “你是谁?”
  “我是这儿的警察。”
  “怎么从没见过你?”
  “你看,这是我的徽章。”
  “你屁十股上挂着手枪想干什么?”
  “这不是我的,”我为自己辩护,“是我借的。”
  “进来喝一杯吧。”我并不在意,便进去喝了两杯。
  我说:“好吗,伙计们?安静些,好吗?否则我可得倒霉了。”“好说,老伙计,”他们说,“去执你的勤吧,想喝了再来。”我又这样在其他的棚屋里折腾了一气,结果我也和他们一样喝得烂醉。
  黎明时分,我必须将美国国旗挂到一根六英尺高的柱子上。可这天早晨我却把它给挂倒了,自己竟然没有察觉,就这样回家睡觉去了;晚上来执勤时,那伙警察仍和往常一样围着桌子聊着。
  “啊,老兄,昨晚这儿怎么那么大声音?周围的居民都在向我们抱怨。”
  “我不知道,”我说,“刚刚不是很安静吗?”
  “昨晚你避免了一场可能发生的骚乱——警察长对你很满意。但是另一件事——你知道吗?你却可以去坐牢了,你将美国国旗倒挂在旗杆上了。”
  “挂倒了吗?”我十分恐怖。当然我并没有意识到,每天早晨我都是很机械地做着这件事。
  “是的,先生。”一位在阿尔卡特拉兹干了22年警察的胖子说道:“你这样做真够蹲监狱了。”其余的人也都一本正经点头附和。他们总是象群蠢猪似地围坐在办公桌前,为自己的工作感到骄做;他们炫耀着自己的手枪,手心发痒地随时都想对谁开上几枪,尤其是想对我和雷米。
  那位在阿尔卡特拉兹干了22年的警察60开外,大腹便便。虽然他早已退休,但却无法离开他的岗位,因为这是他生活中唯一的寄托。每天晚上他开着那辆福特35型汽车来上班,象钟表一样准时地坐在办公室的圆桌前。他十分辛苦地和我们一样工作、巡逻,看看是否发生什么事,等等。然后又重新坐下来,讲他的故事,“你一定听说过两个月前发生的那件事吧,我和斯莱杰(这是另一个警察,这小伙子一心想当得克胡斯别动队队员,现在他对自己的运气很满意)在G区棚屋抓到了一个家伙。你一定看到过飞溅的血滴吧,今晚我带你去看那儿的墙上留下的痕迹。我们一把就将他从这堵墙推到了那堵墙。斯莱杰先揍了他一顿,我又给他来了几下,最后他终于老实地倒在地上。这小子发誓从监狱出来之后要把我俩给杀了——他被关了30天,可现在已经60天了,我连他的鬼影也没见到。”这是故事的高|潮。他们把他吓破了胆,以至他再也不敢回来暗算他们了。

  这老家伙仍沉浸在甜蜜的回忆之中,他又讲起了阿尔卡特拉兹的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事。“我们过去吃早饭时都要列队,没有一个人不听指挥。一切都是那样秩序井然,你一定知道,我在那儿干了22年的警察,从没出过差错。那些人知道我做事十分认真。也有许多家伙被软禁过,因为他们在工作中总出错。我看你——你的所做所为,也在向这些人靠拢了。”他举起烟斗,痛苦地望着我。“你知道他们会趁机找你麻烦的。”
  我知道这一点。我告诉他我不是当警察的料。
  “是的,但是这个工作是你自己我的。现在你必须当机立断,是继续干下去,还是走别的路,否则你将一事无成。你必须忠于职守,因为你曾经宣过誓。在这些事情上你不能妥协,法律和秩序是一定要维护的。”我无话可说,他是对的。但是我现在唯一想做的就是逃出去,走进黑夜之中,消失在某个地方,潜心地观察这时全美国的人都在做些什么。
  另一个警察,斯莱杰,是一个身材高大、结实的小伙子,满头的黑发被理成了一个小平头,脖子总是在紧张地抽动着——象一个拳击手那样不停地用一个拳头猛击另一个。他把自己装扮得象过去的得克萨斯别动队队员,他带着一支左轮手枪,腰系子弹袋,还挂了一根短柄的皮鞭,身上到处都吊着皮带,简直象一个可以移动的行刑房。亮闪闪的皮鞋,长长的夹克,趾高气扬的帽子,除了没有皮靴之外,真可谓全副武装。他常常抓住我,从我的大腿之间轻而易举地把我举起来。论力气,我也能很轻松地将他扔到天花板上去,但我很清楚,我不能让他知道,因为我害怕他要和我进行摔跤比赛。与这家伙摔跤最后是肯定得动枪的,我想他的枪法一定比我准,我到现在为止还从未动过枪,甚至连装子弹都让我害怕。他处心积虑想抓人。一天晚上正好是我和他两人执勤,他脸涨得通红地跑了回来。
  “我让他们安静,可那帮家伙仍大吵大闹。我警告了他们两次。我总是给别人两次机会,但决不给第三次;你和我一起去把他们逮起来。”
  “好吧,我来给他们第三次机会。”我说,“我去和他们谈谈。”
  “不,先生,我从不给一个人第三次机会。”我叹了口气。于是我们一起去了。
  我们走近那个闹事的棚屋,斯莱杰打开门,让他们赶快出来。结果很尴尬,我们俩的脸都红了。这就是美国的故事。每个人都在做着他们自己认为应当做的事,那么这帮家伙晚上聚在一起大声谈话、饮酒又有什么错呢?但是斯莱杰非得去那儿找事不可。他把我带上,以防万一他们一起向他进攻。他们可能会这样做的,他们都是弟兄,从阿拉巴马州来。我们又走回办公室,斯莱杰在前面走,我跟在后面。
  有一个家伙对我说:“告诉那个狗狼养的,让他少给他们找些麻烦,否则我们会因为这个被炒了鱿鱼,就没法去冲绳岛了。”
  “我跟他说说。”
  在办公室我告诉斯莱杰让他忘掉这件事。他当着大家的面,红着脸说:“我不会给任何人两次以上的机会。”“那么,这有什么区别呢?我们的工作要丢掉了。”那个阿拉巴马人说。斯莱杰什么也没说,便填好了逮捕证。他只逮了一个人,他从城里叫来警车把那人带走了。那天的兄弟们悲哀地离开了。他们中的一位来找我。“你告诉那个得克萨斯的兔崽子,如果明天晚上之前我哥哥没放出来,我就要了他的狗命。”我把这话告诉了斯莱杰,他脸色铁青,一言未发。那人的哥哥被放了出来,结果一切平安。这帮家伙们终于乘船去冲绳岛了。接着又来了一批新的粗鲁的汉子。如果不是为了雷米,我在这儿两个小时也呆不下去。
  但是有许多个晚上我是和雷米·邦克尔一同执勤的,这样的时刻总是令人高兴。我们先悠闲地在棚屋区转悠,雷米检查着每一扇门,看看是否都锁上了,他希望能有一扇门忘了上锁。他常说:“多少年来我都在想着能将一条狗训练成超级小偷,让它溜进这些家伙的房间,从他们的衣服口袋里将钱偷出来,我要把它训练得只偷钱,其余的什么都不要。我要让它能够嗅出钱的味道。如果它能够通些人性,我就训练它每次偷钱不要超过20元。”雷米的脑子里总是充满这类奇异的幻想,有关那条狗的计划他足足谈了好几个星期。只有一次他发现有扇门没上锁。我不喜欢他那么干,便径直向前面溜达。雷米偷偷地打开门,正好与棚户区主管碰了个照面、雷米恨透了这张脸。他问我:“你经常谈到的那位俄国作家叫什么名字——就是那个总把报纸放在鞋子里,戴着从垃圾堆里拾来的高筒丝绒礼帽的那位?”这是雷米对我告诉他的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夸张性描述。“噢,那是陀思妥耶夫斯基,长着一张象这个总管一样的脸的人只能有一个名字——陀思妥耶夫斯基。”他发现的唯一一间没上锁的房子就正好是属于这位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陀氏当时正在床上睡觉,听到门栓有响动便穿着睡衣爬了起来。他走到门口,看上去比平时还要丑陋一倍。雷米开门时,看到这张形容枯槁的脸上充满着仇恨与愤怒。
  “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只是想试试这门。我以为——呃,——我以为这是盥洗室,我想找一个拖把。”
  “你要找拖把干什么?”
  “嗯——噢。”
  我走了过去,说道:“有个家伙在楼上的大厅里吐得满地都是,我们想去拖一下。”
  “这不是盥洗室,是我的房间。如果再发生这种事情,我就要让你们滚回家去,懂我的意思吗?”
  “有个家伙在上面呕吐。”我又重新解释着。
  “盥洗室在大厅的下面,在下面。”他给我们指点着,看着我们真的走下去,拿了一个拖把,然后傻乎乎地上了楼。
  我说:“上帝作证,雷米,你总是给我们找麻烦。你为什么就不能少惹些事儿,为什么总是想着要偷东西呢?”
  “世界所给予我的东西太少了,这就是原因。你不要老生常谈了。如果你再这样教训我,我就要叫你陀思妥耶夫斯基了。”
  雷米就象个孩子。过去的那些日子里,他在法国度过了孤独的学生时代,他们把他的一切都夺走了。他的继父把他送进一所学校,便从此不再管他。他总是被人欺侮,并常常从一所学校被赶进另一所学校。在寂寞的黑夜,他在法国的大道上孤独地流浪、用他那些天真的字眼诅咒着命运的不公。他必须将失去的一切都夺回来,他无休止的失去,所以他也要无休止地去夺回。
  棚户区的自助餐厅是我们的一块肥肉。我们先仔细观察周围,看看是否有人监视,尤其是看看是否有我们那些警察朋友在偷看。然后我蹲在地上,雷米站在我的肩上,打开窗子,这扇窗户从来不锁,他晚上已经察看过了,他从窗子里爬进去,站在案桌上。我比他稍微灵活些,我只需一跳就从窗子里窜了进去。然后我们跑到汽水桶前。在这里,我实现了一个幼年时期的梦,我打开盛巧克力冰淇淋的铁桶盖,将整个手伸进去,抓出许多,开心地用嘴去舔。然后我拿来冰淇淋盒,把它们都盛满,再倒上许多巧克力果汁,或草莓酱,又到厨房转了一圈,看看冰箱里有什么可以装在口袋里带走的。我撕下一大块烤牛肉,准备包皮在餐巾里拿走。“你知道杜鲁门总统曾经说过,”雷米总是这样说,“我们应当降低生活费用。”
  一天晚上我等了很长时间,他乱七八糟地装了一大箱子食物。我们从窗子里无法拿出来,雷米不得不将箱子重新打开,放回一些东西去。后半夜,他下班之后,我独自一人呆在棚屋区。这时一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我沿着峡谷的一条古老的小径走着,希望能碰见一只小鹿(雷米曾在这附近见到过鹿。这儿从1947年就变得荒无人烟了),突然,黑暗中传来一个恐怖的声音,好象是粗粗的喘息声。我想一定是一头犀牛准备向我发起进攻,我下意识地握紧了手枪。一个庞然大物出现在阴森森的峡谷中,在朦胧的夜色中望去,这个怪物似乎正万头簇动。我猛然意识到这个怪物就是肩上扛着装满了食物的箱子的雷米,在巨大的重压下他不住地呻吟、喘息。他现在已经找到了自助餐厅钥匙,可以直接从大门里将东西拿出来。我说:“雷米,我以为你回家了呢,你到底在干什么?”他说:“佩拉提斯,我已经对你说过好多次了,杜鲁门总统教导我们,应当降低生活费用。”我听到他在黑夜中喘着粗气。前面我已经描写过回棚户区的路是怎样的崎岖,必须翻山越岭才行。他把盒子藏在草丛里,然后走回来对我说:“索尔,我一个人没法拿,我把它们分成两盒,你帮我拿一些。”
  “但我得去执勤呀。”
  “你去的时候我帮你看着。现在我们的生活变得越来越差了,我们必须尽力去改变它。这才是我应该做的。”他用手在脸上抹了一把。“索尔,我跟你说过好多遍了,我们是朋友,这是我们共同的事。我们没有其他办法,陀思耶夫斯基们,其他的那些警察们,丽·安们,以及世界上其他所有可恶的家伙们和我们的处境都不一样,没有任何人会来关心我们,为我们着想,在他们那层虚伪的面纱后面,都是一张张卑鄙的嘴脸。记住这一点,你必须忠于我们的友谊。”最后我问:“我们什么时候去乘船远航?”我已经在这些事上消磨了整整十个星期。我每星期挣55美元,给我姨妈40元。这期间我只在圣弗兰西斯科住过一夜,我的生活就是这样蜷缩在小小的棚屋里度过的,整天耳边响着丽·安和雷米无休止的争吵,午夜来到这幽深的峡谷里,在令人生厌的棚户区做着毫无意义的工作。
  雷米又拿来一只盒子;我吃力地跟着他扛着沉重的东西走在山路上。回去后,我们把拿来的东西全部堆在丽·安的餐桌上,象个小山。她刚从梦中醒来,一副睡眼惺松的样子。
  “你知道杜鲁门总统是怎么说的吗?”她高兴地问我。我突然开始意识到在美国每个人都有小偷的天性。我也开始对这事儿感兴趣了,甚至也去偷偷观察是否有哪扇门忘了锁。其他的那些警察开始怀疑我们,他们从我们的眼睛里看出了端倪,他们本能地觉察到我们的脑子里在想些什么。多年的经验教会了他们怎样识别我们这类人。
  一天白天,我和雷米带着枪去山上打鹌鹑。雷米悄悄地爬到离一群咯咯乱叫的鹌鹑只有三英尺的地方,朝着它们发了一梭子弹,结果一个也没打中。他那粗旷的笑声穿过加利福尼亚森林,几乎传遍整个美国。“现在我们该去看看香蕉国王了。”
  今天是星期六,我们把自己打扮得整整齐齐,来到了交叉路口的巴士车站。我们乘车来到圣弗兰西斯科,在宽阔的大街上缓步而行。我们走到哪里,哪里就响起了雷米其响无比的笑声。“你应当写一篇关于香蕉国王的小说。”他提醒我,“不要对我耍什么花招了,好好地写一篇关于他的故事吧,香蕉国王对你来说简直是一块肥肉。你看,他就站在那儿。”香蕉国王就是一个在街角卖香蕉的老头,我对他毫无兴趣。但是雷米却拍拍我的肩,甚至拉着我的领口把我往那儿拖;“你写香蕉国王就是在写人类生活的意义。在你没有意识到香蕉国王的重要性之前,你根本就无法懂得人生的意义。”雷米强调说。
  海湾外停着一艘作浮标用的锈迹斑斑的旧货船,雷米非常想上去看看。一天下午,丽·安带了午饭,我们租了条船向那儿驶去。雷米还带了些工具。到了那里,丽·安脱光了衣服躺在快艇上晒日光浴。我从船尾向她望去。雷米直奔锅炉房。那里成群的老鼠满地乱窜,他东锤锤,西敲敲,希望能敲下一些铜皮来,其实那儿根本就没有什么铜皮。我坐在毁坏了的船员餐厅里。这艘船已经陈旧不堪,但仍可看出里面的装置很漂亮,水手们用的贮物箱上仍可辨认出雕刻的花纹。这就是杰克·伦敦笔下的圣弗兰西斯科之魂。我站在洒满阳光的甲板上,沉浸在美好的梦想中。老鼠在食品室里闹作一团,然而很久以前却曾有一位蓝眼睛的船长在这里美美的用餐。我在船底找到了雷米,他东奔西跑地忙活着。“什么也没有。我本想这儿会有一些铜,至少会有一、两把扳手。这条船不知被小偷剥过多少遍了。”它在这个海湾停泊了好几年,船上的铜已经被偷的精光,再也剥不出什么了。
  我告诉雷米:“我非常希望能在这艘古老的船上过夜。迷迷蒙蒙的夜色中,海浪拍打着风烛残年的船身,发出吱吱嘎嘎的声响,那该多美!”
  雷米大吃一惊,对我的崇拜顿时又增加了一倍。“索尔,如果你真敢这么做,我就给你5美元。你没听说过死在海里的那些老船长常常会在夜里出来闹鬼吗?我不但要给你5美元,还要为你准备好午饭,借给你毛毯和蜡烛。”
  “一言为定!”我说。雷米赶紧跑去把这事告诉了丽·安。我真想从桅杆上一下子跳到丽·安的身上去,但是我答应过雷米不去碰她的,所以只得把眼睛从她的身上移开。
  打那以后我到圣弗兰西斯科跑得更勤了,我试图按小说中描写的那样去找个姑娘。有时我甚至在公园的长椅上与一位姑娘一直呆到第二天黎明,但是从没有成功过。这个姑娘是来自明尼苏达的一位金发女郎。这儿有许多同性恋者,好多次我只好带着手枪去旧金山。在酒吧的盥洗室里一位男妓想接近我,我掏出了手枪,说道:“嗯?嗯?你说什么?”他吓破了胆。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这样,我知道男妓遍布全国。也许是因为我在旧金山太孤独,又正好有支枪,想在别人面前炫耀一下的缘故吧。每每从珠宝店经过时,我都会突然产生一种冲动,想对着橱窗开枪,抢走一些最珍贵的戒指和胸花送给丽·安,然后我们双双逃到内华达去。我必须离开圣弗兰西斯科,否则我会发疯的。
  我给住在得克萨斯老布尔·李那儿的狄恩和卡罗写了封长信。他们说一旦一切准备就绪就来圣弗兰西斯科。在这期间,雷米、丽·安和我的精神又开始萎靡不振。9月,雨季来临,雷米和她飞往好莱坞去送我那愚蠢的剧本,毫无结果。那位著名的导演先生喝得酩酊大醉,对那个剧本根本不感兴趣。他们在他的马利布海边别墅逗留了几天,就又开始当着客人的面吵得不可开交,最后双双跑了回来。
  决定性的一件事就因为那次看赛马。雷米大约存了有100元钱。这一天我穿着雷米的衣服,把自己打扮得颇有几份潇洒,他拥着丽·安,我们就这样来到了海湾那边里奇蒙附近的金门赛马场。这家伙倒是心地善良,他把我们偷来的食品装了一半在一个偌大的棕色纸袋里,送到了里奇蒙一间破旧的棚屋里,他知道那儿住着些穷人。我们和他一起去的,那里尽是些衣衫褴褛的孩子。一位妇女向雷米道谢,她是雷米稍微有些熟悉的一位水手的姐姐。“不要再想了,卡特夫人,”雷米彬彬有礼他说道,“有些事情是无法预料的。”
  我们又继续去赛马场。他一开始就令人吃惊地下了20元的赌注,还没到第七圈他就输了。接着他又将我们仅剩的两美元押上,结果又输了,我们不得不一路搭便车回圣弗兰西斯科。我们又在路上了。一位看上去很有身份的先生让我们搭了他那辆漂亮而又时髦的轿车,我和他坐在前面。雷米又想编故事了,他说他把钱包皮忘在了赛马场。“事实上,”我说,“我们的钱都丢在赛马场了。为了下次能把它找回来,我们现在就去登记赌注,怎么样,雷米?”雷米满脸羞红。最后那位先生承认他就是金门赛马场的一位官员,他让我们在豪华的宫廷旅馆前下了车,我们看着他消失在人群里,一副财大气粗、趾高气昂的派头。
  “噢!哈哈!”雷米在夜晚的圣弗兰斯科街道上大笑着;“佩拉提斯和那个赛马场的老板坐在同一辆车里,而且发誓要去登记赌注。丽·安,丽·安!”他大笑着捶打着丽·安。“他绝对是世界上最滑稽的人!哈!哈!哈!”他围绕柱子转着,开心得大笑不止。
  那天晚上天又开始下雨了,丽·安的脸色很难看。我们一个子儿也没有了。豆大的雨点咚咚地敲打着屋顶,“还得下一个星期左右。”雷米说。他已经脱掉了那件漂亮的外套,又重新穿上了T恤衫和寒酸的短裤,还戴上了那顶怪里怪气的军帽。他那双棕色的大眼睛悲哀地盯着地板。枪放在桌子上。我们能够听到斯诺先生的笑声穿过破旧的棚屋在雨夜中回响。
  “我对这个王八蛋厌倦极了,”丽·安厉声说道,她又在寻衅闹事,不住地嘲讽雷米。他正忙着翻一个黑封面的本子,那上面记着一些借他钱的水手的名字,在这些名字的旁边他用红笔写了不少骂人的话;我担心总有一天我的名字也会进入他的黑名单,最近我一直寄很多钱给姨妈,每星期只买四、五元钱的东西,另外只有响应杜鲁门总统的号召,在外面捞回几美元的什物。雷米认为这是不公平的,所以他将所买的各种东西的价格都写在一条丝带上,挂在浴室里,好让我心里明白。丽·安觉得雷米背着她把钱藏起来了,我也一样,为此,她扬言要离开他。雷米咬紧嘴唇,“你要到哪儿去?”
  “去找杰米。”
  “杰米?就是赛马场的那个出纳员?你听见了吗,索尔,丽·安要去找赛马场的那个出纳员。你清醒点,不要心血来潮,亲爱的,赛马场的那些马还等着我这星期下的赌注去买燕麦吃呢。”
  这下子事情更糟了。外面暴雨如注。这个棚屋开始是丽·安一人住的,所以她命令雷米打点行李,赶快搬出去。我想象着独自一人与这个放荡不羁的泼妇整天呆在一起将是怎样的滋味,我想出来调解一下。雷米猛地推了丽·安一下,她跳过去拿枪。雷米把枪交给我,并告诉我里面装有八发子弹,让我藏好。丽·安开始嚎啕大哭,最后穿上雨衣冲到外面去叫警察——什么样的警察——真希望是我们那位阿尔卡特拉兹的老朋友。碰巧她没找到,又全身湿淋淋地回来了。我蹲在我的那个角落里,把头靠在双膝上。上帝啊,我离开温暖的家,长驱三千里难道就为了这个?我为什么上这儿来?载我去中国的货轮呵,你现在正在何方?
  “还有一件事,你们这些卑鄙的家伙。”丽·安大叫着,“今天晚上我为你们这些可恶、下流的家伙做最后一餐饭,你们放开猪一样的肚子好好地吃他妈的一顿吧,我要看着你们吃得饱饱的滚蛋。”
  “很好,”雷米平静他说,“太好了。从我和你相爱起,我就没有把我们的今后想象成只有温柔的月光和芬芳的玫瑰花的世界,所以对这样的结局我并不感到十分意外。我希望能为你们做几件事——尽我的力量帮助你们俩,然而你们俩都拒绝了我。我对你们非常非常地失望。”他极为虔诚地继续说着,“我希望我们能生活得很好,希望一些美好的东西能在我们之间延续得长一点,我为此竭尽全力。我去好莱坞,我为索尔找工作,我为你买漂亮的衣服,我希望把你介绍给圣弗兰西斯科的名人。你们都拒绝了我,甚至不让我的希望有一丝实现的可能,我不要求任何回报,现在我只想最后求你们一件事。我的继父下星期六晚上来圣弗兰西斯科,我希望你们能陪我一起去见他,希望他看到一切都象我在信中所告诉他的那样。换句话说,丽·安,你仍装出是我的女朋友的样子,索尔仍是我的男友。我已想办法为下星期六的会面借了100美元,我要让我继父看到我一切都很好,让他在这个世界上不要再对我有任何牵挂。”
  这真使我震惊。雷米的继父是一位杰出的医生,曾在维也纳、巴黎和伦敦工作过。我说:“你是说你要为继父花100美元?他的钱比你多得多,而你却在借债,伙计!”
  “是这样。”雷米说话的声音很大、但又很平静。“我只最后求你们一件事——你们至少应当让他看上去觉得一切都很顺利,尽量给他一个好印象,我爱我的继父,也很尊重他。他这次和他年轻的夫人一起来,我们应当客气而又有礼貌。”有时雷米的确是世界上最彬彬有礼、最具绅士风度的人。丽·安答应了,她盼望着见到他的继父,她想他一定很有魅力,即使他的儿子没有。
  星期六晚上很快到来了。我已不当警察,因为我没有抓到过什么人。他们正准备解雇我,我便先自觉地辞了职。今晚是我最后一次执勤。雷米与丽·安先去旅馆见他继父,我还得为了钱再奔波一阵子,在棚户区酒吧喝了几杯酒,然后精疲力竭地赶去与他们会面。雷米的继父出来开门,站在我面前的这个身材高大,风度翩翩的男人简直有王子的派头。“噢,”我凝视着他说,“你好,邦克尔先生。Jesuishaut!(法语:我很高傲!)”我叫了起来。我本来想用法语说,“我有些醉了,我刚才喝了几杯酒。”但是那句法语说错了。这位医生茫然不知所措,我把雷米弄得十分尴尬,他红脸着着我。
  我们来到一家豪华的餐馆——阿尔弗莱德餐馆用餐,可怜的雷米买了酒和许多佳肴,足足花了50美元。现在最糟糕的事情发生了。我的老朋友罗兰·梅那也坐在这里喝酒!他刚从丹佛来,现在已在圣弗兰西斯科的一家报社找到了工作。他看上去憔悴不堪,甚至连胡子也没刮。正当我将酒杯举到嘴边时,他冲了过来,拍着我的肩膀,然后一屁十股坐在邦克尔先生的身旁,靠在椅子上,隔着这位先生的汤碟和我说话。雷米的脸霎时间红得象甜菜。
  “你不把你的朋友介绍给我们大家吗,索尔?”他微笑着对我说。
  “罗兰·梅那,在《旧金山评论报》工作。”我板着脸说。丽·安愤怒地盯着我。
  梅那开始对着邦克尔先生的耳朵说话:“你乐意教高中法语吗?”他大声地说着。
  “请原谅,我不是教高中教法语的。”
  “噢,我还以为你是高中的法语教师呢。”他说话如此粗鲁。我想起了上次在丹佛他不让我们进公寓开晚会的事儿,但我原谅了他。
  我原谅了所有的人,我什么念头也没有,我醉了,我开始和他年轻的妻子谈论起月光和玫瑰花。我喝得太多了,不得不接连不断地往厕所跑,而每次出去都得从邦克尔博士的屁十股上越过去。事情越来越糟。我在圣弗兰西斯科的日子该结束了。雷米再也不理我了。这对我来说太残酷了,因为我的确非常爱他,并且也只有我知道他是个多么真诚而崇高的人。很多年之后他大概才肯原谅我。我现在的悲惨处境与我曾在帕特森写信告诉他的那个横贯美国的宏伟旅行计划真有天壤之别。现在我已经在美国的西海岸,前面已没有陆地,我已无路可走,唯有收兵回巢了。我想至少得让这次旅行显得完整些。我决定去一次好莱坞,然后回程去得克萨斯看看我的伙计们,其他的就他妈的不管了。
  梅那被撵出了阿尔弗莱德餐馆。宴会就这样结束了。我与梅那一起出来,也可以说是雷米让我出来的。我们在铁壶酒吧坐了下来,梅那说:“山姆,我不喜欢酒吧里的这个小妖精。”他说话的声音很大。
  “是吗,杰克?”我说。
  “山姆,”他说,“我想我们应当去揍那家伙一顿。”
  “不,杰克,”我模仿着海明威的口气说,“就坐在这里,看看会发生什么事儿。”我们最后磕磕绊绊地走上了大街。
  早晨,雷米和丽·安还在熟睡,我看了看堆在那儿的一大堆要洗的东西,我和雷米本来打算这个周末用洗衣机洗的,我决定离开。我来到走廊上。“不,他妈的,”我自言自语道,“不能走。我曾说过不爬这座山,决不离开这里。”这是峡谷的另一边,神秘地伸向太平洋:
  我又呆了一天。这天是星期天,一股巨大的热浪袭击着这个小城,天气很好,三点钟天边就出现了朝霞。我开始出发,爬到山顶才刚四点钟,山上到处都是茂密、苍茫的加利福尼亚杨树和按树林,山巅四周树木很少,只有裸露的岩石和青草。越过几座小山麓便是湛蓝湛蓝、浩瀚无际的太平洋。岸边的草地上,成群的奶牛在寻觅着食物。岸边还有一堵宏伟高大的白色城墙,传说是由一小块土豆地变成的,圣弗兰西斯科的雾霭便是从这里生成的。只需一个小时,它就可以穿过金门使这个浪漫的城市隐约地深藏在一片白茫茫的朦胧之中;年轻的小伙子可以揣上一瓶托凯酒,偕着姑娘的手漫步在迷蒙的人行道上,美丽的女人站在门边,透过薄薄的雾霭,期盼着爱人的归来。这就是圣弗兰西斯科。
  我一直在山上转到筋疲力尽,才踉踉跄跄翻过峭岩,开始下山。哦,我爱着的姑娘你在何方?我四处寻觅着,就象我曾在山下那个狭小的世界里寻觅着一样。站在山巅上极目远眺,展现在我眼前的是富饶美丽的美洲大陆。在遥远的东部,疯狂的纽约正向天空喷吐着可怕的烟雾和有毒的棕色气体。东方是棕色的,也是神圣的。加利福尼亚是白色的,并且狂躁而又轻浮——至少在当时我是这样认为的。
  4
  清晨,雷米和丽·安仍沉浸在睡梦之中。我悄悄地收拾好行李,与来时一样从窗子爬了出去,然后背着帆布包皮,离开了米尔城。我终于没能如愿以偿地在那艘古老的、闹鬼的“海军上将”号货船上过夜。我和雷米都失去了机会。
  到了奥克兰,我在一个乞丐俱乐部里喝了点啤酒。我又重新在路上了。穿过奥克兰,我踏上了去佛莱斯诺的旅程。两辆车把我带到了贝克斯费尔德,我已向南行进了四百里。第一个带我乘车的是个疯子,这家伙粗壮结实,金发碧眼,开着一辆装修得花里胡哨的车子。“你看到这个脚趾了吗?”他一边说着一边加大油门,将车速开到了每小时八十里,一路超车。“你看它。”他脚趾上绑着绷带。“今天早晨刚断的。那帮狗娘养的想让我住院。可我一包皮好就离开了。一个脚趾,小意思。”是的,我在心里对自己说。这时我靠在坐位上,凝视着窗外,我从没见过有谁开车象他这样莽撞。一眨眼功夫就到了特拉西,这是一个铁路线上的小镇。扳道工们在铁道旁吃着粗糙的饭菜,火车吼叫着穿过峡谷向远方飞驰。太阳正在落山,象一个巨大的红火球。不一会儿薄暮降临,绛紫色的晚霞映照着桔红色的小树林和瓜地,绚烂的霞光把万物涂抹得分外迷人,使人觉得仿佛步入了一个爱的宫殿,又仿佛是置身于神秘的西班牙。我把头伸向窗外,深深地呼吸了一口芬芳而清新的空气。这似乎是一天中最美妙的时刻。这个疯子是来自南太平洋的一个扳道工,住在佛莱斯诺。他父亲也是扳道工。他在奥克兰停车场把脚趾给压掉了,我并不太清楚具体是怎样压的。他开着车驶入喧闹的佛莱斯诺,让我在城的南边下了车。我在铁道边上的一个小百货店里买了瓶可乐,看见沿着红色的大棚车走来一位忧郁的美国小伙子。正在这时,一个火车头吼叫着驶过。

  我必须往南去,我又上路了。一个开着崭新的小型货车的家伙带上了我。他是得克萨斯州的鲁波克人,专门经营汽车拖着的活动住房生意,“你想买一个这样的活动房吗?”他问我,“什么时候你想要,尽管找我好了。”他给我讲了一些有关他父亲的趣事。“一天晚上我老爹把一天收入的款项放在保险柜的顶上,便完全忘了。你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吗?就在这天夜里一个小偷拿着电筒溜了进来,撬开保险柜,翻翻里面全是些对他无用的文件,便踢倒几张椅子,一摔门出去了。柜顶上的几千美元分文不少。真是太有意思了。”
  他让我在南贝克斯费尔德下了车,从这里我的冒险又开始了。我感到很冷,便穿上了刚在奥克兰花3美元买的那件薄薄的军用雨衣。但仍然不住地发抖。我在一家装饰华丽的西班牙风格的汽车旅馆前站住了。这儿灯火通明,象一颗珍珠镶嵌在茫茫黑夜里。汽车川流不息,我疯狂地向它们招着手,天气的确太冷了,我在那儿一直站到半夜,足有两小时,一边等车,一边不住地骂着,就象上次去爱荷华那样。我现在无路可走,只好再花两元多钱乘巴士回洛杉矶。我沿铁路线又走回到贝克斯费尔德,找到车站,在一张长椅子上坐了下来。
  我买好了车票,站在那儿等着去洛杉矶的车。突然一位穿着宽松裤,长得非常漂亮、可爱的墨西哥女孩从我眼前闪过,她坐在一辆刚进站的巴士里。到站的旅客们争先恐后地从车子上下来。她的乳防房挺得高高的,富有弹性,结实的臀蔀妙不可言,长长的黑发披在肩上,两潭碧水似的蓝眼睛里带着几分羞涩。我真希望能坐在她那辆车上。我感到一阵难过,每当我爱上一位姑娘,而她在这个世界上又正好与我背道而驰时,我总有这种感觉。广播里在叫去洛杉矶的旅客上车,我拿起大包皮跳了上去。令人诧异的是那位墨西哥姑娘竟然也在这辆车上。我在她的对面坐下,并开始在心里筹划起来。我是如此孤独、痛苦、疲惫、忧郁、沮丧,我必须增强勇气,增强信心去接近这位陌生的姑娘,我要行动。即使这样鼓励着自己,心里仍是慌恐得很,足足有五分钟我坐在座位上搜肠刮肚地寻找着话题。汽车在向前疾驶。
  赶快行动,赶快行动,否则你只配去死!可恶的蠢猪,快和她说话!你怎么啦?是不是已经筋疲力尽了?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靠在通道上对她(她正准备在坐位上睡觉)说:小姐,需要我的雨衣作枕头吗?”
  她抬起头,微笑着看着我,说:“不用了,非常感谢。”
  我又坐了回去,心在不住地打颤。我点了支烟,直到她抬头看着我,我才带着几分爱的忧伤向前倾着身子对她说:“我可以坐到你那边去吗,小姐?”
  “请便吧。”
  我坐了过去。“去哪儿?”
  “洛城。”我喜爱她这样的说法,洛城。我喜欢西海岸的人都这样称呼洛杉矶,当他们这样说的时候,心里有一种强烈的自豪感。它是仅有的,也是唯一的一个有金子的城市。
  “我也去那里!”我叫了起来,“很荣幸能和你坐在一起。我很孤独,我已经旅行很长很久时间了。”我们开始讲述彼此的经历。她说她有丈夫和孩子。丈夫时常打她,所以她离开了他回到了佛莱斯诺南面的莎比纳。现在她是去洛城的姐姐那儿小住。她将小儿子放在自己家里了,她的家人住在一个葡萄园里,为老板采摘葡萄;她无所事事,非常郁闷,简直要疯了。在心里我已把她拥在了怀里。我们尽情地聊着,她说她很喜欢跟我聊天。少顷,她告诉我,她希望能和我一起回纽约。“也许我们能一起去!”我笑了。汽车呻吟着通过葡萄园关卡,接着我们眼前出现了一大片星星点点的灯光。我们什么也没说,只是紧紧地握着彼此的手。她很自然地答应如果我在洛城找到旅馆,她就去跟我在一起。我爱她爱得心疼。我把头靠在她那乌黑的秀发上,她那柔嫩的肩磨蹭着我,简直把我折磨得发疯。我紧紧地抱她,使劲地把她拥在怀里。她喜欢我这样。
  “我喜欢、喜欢,”她闭着双眼,嚅嚅地说。我发誓一定要好好地爱她。我无限爱怜地凝视着她。我们的故事讲完了,我们在沉默中陶醉着,脑海中涌现出无尽的遐想。一切就是这样地简单和自然。在这个世界上你可以有你的贝蒂们,玛丽露们凯米尔们,而我心目中的姑娘就是她。我把这些告诉了她,她告诉我她在车站就察觉到我在注视着她。“我以为你是一个英俊的大学生。”
  “噢,我是大学生!”我告诉她。巴士到了好莱坞。阴郁而昏暗的黎明就象电影《苏利芬游记》中,乔尔·麦克雷用餐时遇见伏罗尼卡·奈克时的情景一样。她在我的腿上睡着了。我贪婪地向窗外望去,泥灰粉刷的房屋、棕搁树、汽车旅馆,一切都那么奇特。这是一片破烂不堪,然而又充满野性的土地,是美国最神奇的城市。我们在市中心大街下了车,这儿与在堪萨斯城、芝加哥或波士顿下车时所看到的情景没有什么不同——肮脏的红砖建筑,来去匆匆的演员,黎明暗淡的街头电车发出令人厌恶的声响,还有在各大城市都可觅到的妓十女的身影。
  这时我的脑海里一片混乱,甚至有些疯疯癫癫,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象患了狂想症一样胡思乱想:苔丽莎,或者是苔丽——她的名字——也许是一个普通的小妓十女,她在那些汽车上为某个男人挣钱,专门去洛杉矶勾引象我这样的男人,把受骗的傻瓜带到一个指定的餐馆吃早饭,那儿有一个拉皮条的与她合作,然后一起去上个事先订好的旅馆,这位拉皮条的先生便持枪等在旅馆门口。我并没有把这些胡思乱想告诉她。用早餐的时候,我看见一个拉皮条的正盯着我们。我感到疲倦极了,当时的感觉很奇怪,仿佛堕入了一个幽深的、令人作呕的黑谷。由于爱而生发的巨大的恐怖啃噬着我的心,使我的举动变得卑鄙而愚蠢。“你认识那家伙吗?”我说。
  “你指谁,亲——亲爱的?”我没理睬她。她愣住了,动作慢了下来,停了好长时间没吃东西。她有些茫然,点了支烟,又继续和我说话。我就象一个面容憔悴的魔鬼,对她的每一个行为都疑心重重,我觉得她是在等候时机。我的的确确是病了。当我们手拉手地走在街上时,我全身都被汗水浸湿了。我所找的第一家旅馆就有房间。刚一进屋,我就把门反锁了,回头一看,她已脱掉鞋子,坐在床上。我轻柔地吻她。也许她从未体验过。为了放松一下神经,我想我们需要威士忌,尤其是我。我几乎跑了12个街区,才在一个报摊上买到一品特威士忌。我赶紧跑了回来。苔丽正在浴室里化妆。我倒了一大杯酒,一人一口地喝了起来。哦,味道美极了,我的“长途征战”也真值了。我站在她的身后,欣赏着镜子里的她,我们就这样在浴室里跳起舞来了,谈论着我东部的那些朋友。我说,“你应当去见我认识的一个叫多丽亚的了不起的姑娘。她六英尺高,有着一头火红的头发。如果你去纽约,她会告诉你去哪儿找工作。”
  “那个六英尺高的红头发女人是谁?”她十分怀疑地问我“为什么你要对我提起她?”单纯的她很难揣测我说话时兴奋而又紧张的神情。我就此打住了。她在浴室里喝酒。
  “到床上来!”我继续说着。
  “那个红头发女人到底是谁?我本来以为你是一个很好的大学生,我看到在街上我们手拉手时,你紧张得满身冒汗,我便在心里对自己说,他太可爱了,不是吗?哦,现在我明白,我错了,错了,你和那些人一样,是他妈的拉皮条的!”
  “你到底在说些什么?”
  “你不必告诉我那个六英尺高的红头发不是女人,因为你一提到她我就知道了。你,你这个拉皮条的,和我碰到的其他那些蠢猪一样。人人都在拉皮条。”
  “听着,苔丽,我不是拉皮条的,我在上帝面前向你发誓,为什么我要拉皮条呢?我喜欢你。”
  “苔丽,”我的整个灵魂都欢悦了。“请听我的话,理解我我不是个拉皮条的。”一个小时前我把她当成了妓十女,当时我是多么悲袁。我们因为爱而变得如此疯狂,如此喜欢胡思乱想。噢,可怕的生活!我呻吟着,为自己作着辩护,我简直要发狂了,我意识到自己正在恳求一个单纯的墨西哥少妇的原谅。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她。她还没来得及反应,我已从地下拾起她的红舞鞋猛地扔在浴室的门上,并让她出去。“给我滚!”我要睡觉,要忘记这一切。我有我自己的生活,我永远只能过那种悲哀的流浪生活。浴室里一片死寂。我脱衣上床。
  苔丽的眼睛流着泪,充满了悔恨。她凭自己简单而纯朴的:头脑认为把女人的鞋子扔在门上,并让她出去的男人决不会是个拉皮条的。她虔诚而又可怜地在沉默中脱掉衣服,把娇小的身子藏到被单下面,和我紧紧地贴在一起。她的皮肤是黝黑的,我看到她可怜的肚子因剖腹产而留下了长长的刀痕,她的胯部太窄了,所以只有开刀才能生下孩子。她很矮,只有四英尺十高,两条腿象两根细短的棍棒。那个疲倦的早晨,我们在甜蜜的气氛中做十爱。两颗凄苦孤独、疲惫不堪的灵魂终于融在一起了。我们在洛杉矶的一隅,在彼此身上找到了生活中最亲切、最美妙的东西。那天我们睡得很沉、很沉,直到下午才醒来。
  5
  接下来的半个月我们一直住在一起。当我们从爱的梦幻中清醒过来时,便决定一起搭便车去纽约,她将作为我的女朋友去那里。我想象着自己也将要陷入象狄恩和玛丽露那种复杂的关系之中——我将开始一种新的生活,首先我们必须为这次去纽约的旅行攒足钱。苔丽想先动用我剩下的10元钱,我不同意,我象一个傻瓜,整整花了两天时间考虑这个问题,我找到了一个洛杉矶各家报纸上登的餐馆或酒吧的用人广告,这是我生平一次。两天下来,我们的钱就只剩下10元了。但是我们在那间旅馆的小房间里生活得很幸福。午夜时分,我实在睡不着,便从床上爬起来,替我的小宝贝儿裸露的双肩掖好被子,然后走到窗前欣赏洛杉矶的夜景。酷热的夜里充满了骚动,不时能够听到警车刺耳的尖叫。你一走上大街可能遇到麻烦。对面一家破旧不堪、几乎将要坍塌的小旅馆就是整个悲剧的一个缩影。我看见一辆警车开了过去,许多警察在向一个满头灰发的老头询问着什么,里面不时传来阵阵啜泣,我听得清清楚楚,其中还混杂着我住的这家旅馆的霓虹灯下传来的低沉的呻吟。我从来没象现在这佯感到悲哀过。洛杉矶是美国最孤独,也是最充满兽性的一个城市。纽约的冬天寒气逼十人,但是有时你走在街上能感受到一种奇特的友好气氛。洛杉矶却只是一片丛林。
  我和苔丽正吃着热狗在南大街上散步,这里是洛杉矶最疯狂、最充满暴力的一条街。穿着皮靴的警察在每个角落搜寻着,一些颓废派的怪人云集在人行道上。除了那些生活舒适、报酬丰厚的南加州的大明星之外,其余的人都生活在一种虚无缥缈的梦幻之中,而真实的加州却是一片巨大的荒漠。你可以在空气中嗅到茶叶和烟草——我指的是一种毒|品——的香味,当然还有干辣椒和啤酒的味道。你也能听见酒吧里传出阵阵巨大而粗野的喊叫声,混杂着牛仔们演奏的各种爵士乐,在美国的夜空中回响。每个人看上去都象哈索尔,粗鲁的黑人戴着爵士帽,留着山羊胡子,放荡不羁地在街上狂笑,街上还时而可以看见一些从纽约来的、留着长发、疲惫不堪的嬉皮士。你不时还能看到那些老于世故的下流女人朝公园的长凳旁走去,拖着长袖、脖子上挂着或鞋上系着基督圣像的死板的牧师们在街上没精打采地走着。我对这一切都很感兴趣,我想和他们每个人交谈,但是苔丽和我必须首先忙着挣钱。
  我们来到好莱坞,想在一家毒|品店找个工作。这儿正好是个街角。成千上万的人从穷乡僻壤乘着破旧的汽车来到这里,拥挤在人行道上,想一睹大电影明星们的风采,然而明星们却从不露面,偶尔有一辆大轿车驶过,人们便蜂拥似地站到高处,好奇地朝车内张望:一个男演员戴着墨镜坐在里面,身边拥着一位珠光宝气的金发女郎。“唐·阿黑克!唐·阿黑克!”“不,是乔治·墨菲!乔治·墨菲!”他们围着车子打转,仔细地研究着车里的每一个人。一些来西部寻求牛仔生活的英俊、古怪的小伙子们也在这里凑着热闹。这儿还有不少穿着宽松衫的绝顶小美人儿,她们是想来这儿当大明星的,见了这种场面自尊心被深深地刺伤,赶紧躲进周围的小旅馆。我和苔丽想去一些小酒店找工作,可哪儿都不要人。好莱坞大街上整天汽车拥挤不堪,可怕的噪音使人发疯。几乎每分钟都在发生交通事故,人们不得不远远躲开。而在这一片喧嚣的背后却是荒漠和虚无。好莱坞的美国山姆们站在豪华的餐厅前高谈阔论,与纽约百老汇山姆们的样子很相象,只是好莱坞山姆们的衣着比较随便,谈论的话题更加陈腐。当一些胖女人尖叫着跑过大街去加入长长的应试演员的队伍时,面色阴沉、苍白的牧师们轻蔑地对她们耸着肩。我看见杰理·柯伦纳正在贝克汽车公司买车,他站在巨大的茶色玻璃橱窗后面,不时地捋着自己的大胡子。我和苔丽在市中心的一家餐馆里吃饭,这里装饰得就象一个原始人的洞穴,到处都挂着一些人造的神的乳防房和大腿。顾客们围着瀑布伤心地吃着食物,有些人因痛苦而显得面色发青。洛杉矶所有的警察都象舞男那样漂亮,因为他们来这儿都是想拍电影的。每个人都想来这里拍电影,甚至我和苔丽也想试试。最后实在找不到工作,我们只得去南大街,想去加入营业员先生和洗盘子小姐的行列,但即使这些活儿也找不到。我们还剩10美元。
  “老兄,我去姐姐那里把衣服拿来,然后我们搭车去纽约吧。”苔丽说。
  “过来,伙计,我们赶快行动吧。如果你不会爵士乐,我来教你。”后面几句是她喜欢唱的一首歌中的一段,我们赶到了她姐姐的家,她住在阿拉墨达大道旁树林中的一片墨西哥棚户区。我在厨房外面漆黑的小巷里等她,因为她姐姐不愿见到我。小巷中不时有几只狗来回地跑着。有几条小巷亮着昏暗的街灯。我能听见苔丽正和她姐姐在这温柔的夜里争论着什么,我作好了一切准备。
  苔丽出来了,她拉着我的手来到中心大道,这是洛杉矶比较繁华的一条街,然而这里又是一个野蛮的地方。街上一些小得可怜的棚屋里安放着自动唱机,唱机里传出的不是忧郁、哀伤的民歌,就是节奏疯狂的爵士乐。我们沿着肮脏的楼梯,来到了苔丽的一个朋友玛格丽娜家,她借给苔丽一件衬衫和一双皮鞋。玛格丽娜是一个可爱的混血姑娘,她丈夫是个和蔼、开朗的黑人。他买来一瓶威士忌招待我,我要付钱被他谢绝了。他们有两个孩子,这时正在床上蹦蹦跳跳,自得其乐地玩着。我走过去,他们抓住我,好奇地打量着。中心大道放荡的散发着恶臭的夜——这是哈普在《fu败的中心大道》中描写过的夜——一片喧嚣。大厅里、窗户里不时传出阵阵歌声和叫骂声。苔丽和我取了衣服,道声再见,便走了出来。我们来到鸡窝似的棚屋玩自动唱机。有两个黑人凑到我的耳边小声地向我要钱喝咖啡,他们想要一块钱。我说可以,拿去吧。其中一个又走了过来,示意我跟他去地下室的厕所。我纳闷地站在那里。“他说:“捡起来,伙计,捡起来。”
  “什么捡起来?”我问。
  我已经给了他钱。他很害怕地对地板上看了一眼。其实这儿没有地板,只是间地下室。我朝地下看去,好象有一小块粪便似的东西。他蠢猪似地看着我,对我说:“好好地认识一下我,这事儿不会就这么了啦。”我把那块东西捡起来一看,原来是一张棕色的香烟纸。我走回苔丽那里,我们一同回旅馆。接下来的几天什么也没有发生。我希望能管住自己的钱。
  苔丽和我当机立断,决定立即搭车去纽约。她又从姐姐那里拿来5元钱。现在我们手里还有大约不到13块钱。我们在旅馆就要开始收第二天旅费之前,匆匆地收拾好行李离开了。我们乘上一辆红色汽车去加州的阿卡狄亚,圣安尼塔赛马场就座落在这里的雪山下。到站的时候,已是夜间。我们手挽着手一起步行了几里路,终于走出了稠密的居民区。今天正好是星期六晚上。我们站在路灯下,向过路的车子打着想搭车的手势,突然,几辆坐满男孩子的汽车喧闹着开来。“哈,哈!我赢了,我赢了!”车上的人大叫着。他们看到我们一个小伙子带着个姑娘站在大路上,高兴地拼命向我们吹口哨。大约有十几辆这样的车子从我们身边开过。我们眼前闪过无数张年轻的脸,耳边响着沙哑的童音。我恨他们每一个人,他们以为他们是谁?他们吹着口哨戏弄站在马路上的我们,就是因为他们是中学的小流氓,他们的父母在周末为他们准备好了烤牛肉吗?他们有什么权利嘲笑一个与她心爱的男朋友一起正处于困境中的姑娘呢?我们只关心自己的事。我们没搭上车,就又走回城里。最糟糕的是我们想吃杯咖啡,便向唯一开着的一个门面走去。谁知这是一个中学生咖啡馆,刚才在路上遇到的那帮小子全在里面,并且正在谈论着我们。现在他们看出苔丽是个墨西哥人,并把她视为一只野猫,当然她的男朋友就更糟了。
  她一下子就感觉到气氛不对,便跑了出来。我们在黑暗中沿着公路溜达着,我背着行李。露水打湿了我们的衣服,我们感到夜很凉。最后我决定再去旅馆住一夜。天都快他妈的亮了。我们走进了一家汽车旅馆,花4美元开了一间舒适的小房间,里面有淋浴、毛巾和半导体。我们紧紧地抱在一起。我们严肃地谈了很长时间,然后去洗澡,在灯光下商量着今后的打算。我把有些事讲给她听,她服了我,并接受了我的观点。后来我们关了灯,在黑暗中缔结了契约。沉默了片刻之后,我们又高兴得象两只小羊羔了。
  早晨,我们充满信心地上了路,准备按新的计划行动。我们乘车去见克斯费尔德,准备去那儿帮人家摘葡萄赚钱。这样干几个星期之后,我们再买车票回纽约。这天下午天气妙极了。我和苔丽乘坐巴士去贝克斯费尔德。我们懒洋洋地坐在车的尾部,聊着天,欣赏着窗外飞逝的乡间景物,所有烦恼全部荡然无存。我们到站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我们原计划去城里寻问每一个水果商找活干。苔丽说干活期间我们可以睡帐棚。在凉爽的加利福利亚的早晨,我们采撷着葡萄,晚上就栖息在小小的帐棚里,这真使我神往。但是我们一直没找到工作。教我们怎样找工作的人很多,但实际上哪儿也找不到。不管这些,我们去一家中国餐馆吃了顿饭,先补充补充体力。我们穿过铁路来到墨西哥街,苔丽和她的老乡们闲聊着,问他们是否可以帮我们找到活。这时天已经全黑了,墨西哥街灯火辉煌。街上到处都是电影棚、水果摊,街的两边摆满了小吃摊,一些破旧的货车和溅满泥水的小汽车停在街上。那些以摘水果为生的墨西哥人现在正合家团聚,一边吃着爆玉米花,一边在街上闲逛。我开始灰心了,现在我需要的——也是苔丽需要的,是喝一杯饮料。所以我花了35美分买了一夸脱加利福尼亚葡萄酒,走到一个停车场里去喝。我找到了一个流浪汉们用废旧车箱做成的小屋,便坐在那儿喝了起来。我们的左边是一节节被煤烟熏得发黑的破旧车箱,在月光下显得十分凄惨,前面是灯火通明的贝克斯费尔德机场,右边有许多铝制品加工厂。啊,这是一个美好的夜,一个温柔的夜,一个应该痛饮的夜,一个洒满月光的夜,一个与心上人倾心交谈相互爱抚的夜,一个通向天堂的夜,一个充满诅咒的夜。这就是我们那天晚上所感受到的一切。她喝得有些醉了,几乎比我喝的还多,但我们还能神志清醒地聊天,一直聊到午夜。我和她一动不动地呆在破车箱里,偶尔有几个妓十女走过,或者是墨西哥的母亲们带着孩子从这里经过。有时也会有一辆巡逻车开来,警察从车上跳下来四处张望。但是大部分时候都没有人来打扰我们,我们彼此完全地融合在一起了,直到后半夜才老大不情愿地和这儿道了声再见。半夜时分,我们动身向公路走去。
  苔丽又有了一个新主意。我们可以搭便车去沙比纳,那儿是她的老家,我们可以住在她哥哥的车棚里。现在我什么都会同意。到了公路边,我让苔丽坐在我的背包皮上,让人看上去身体虚弱。果然一辆车停了下来,我们兴高采烈地跳上去。开车的这家伙是个好人,但他的车很破。上山的时候他大声地叫嚷着。天还没亮我们就到了沙比纳。苔丽熟睡的时候,我已经把酒喝光了,后来我也睡得很死。我们下了车,漫步在这个加州小城静温的、浓荫密布的广场上。我们去找她哥哥的朋友,他会告诉我去她哥哥的住处,但却没有找到。拂晓,我们躺在广场的草坪上,一遍遍地重复着:“你不会告诉我他为什么种草,是吗?他为什么要种草,你不会告诉我的,是吗?”这是电影《人鼠之间》中的台词,是伯格斯·墨利狄暂与牧场总管的一段对话。苔丽咯咯地笑着。我现在唯一觉得有意义的,就是和她在一起,我可以躺在这里,一直到太太们去教堂,她是不会在意的。但最后我决定为了找到她哥哥,我们必须立刻起来。我领着她来到铁道边上的一个旅馆,我们舒服地躺在床上。第二天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苔丽早早地起床去找她哥哥了。我一直睡到中午。我从窗子往外望去,突然看到一辆大平板车上斜躺着数百名流浪汉,他们兴高采烈地靠在行李上,鼻子上套着滑稽的彩纸,有些人还大嚼着加利福尼亚葡萄。“他妈的!”我叫了起来。“噢!这真是一片充满希望的乐土。”他们都是从圣弗兰西斯科来的,一个星期之后,他们还将这样兴高采烈地返回。
  苔丽带着她哥哥、她哥哥的朋友以及她的儿子一起来了。她哥哥是个豪爽的墨西哥汉子,喜欢狂饮,并且心地善良。他的朋友块头很大,但并不结实,能说一口纯正的英语,几乎不带什么墨西哥口音,看上去有些花哨轻浮。我能看出他已对苔丽有了心思。苔丽的小儿子叫约翰尼,已经七岁了,又黑又亮的大眼睛非常可爱。现在,我们几个人又将开始新的疯狂的一天。
  他哥哥名叫瑞奇,他有一辆逐猎牌38型汽车,我们大家全钻了进去。汽车不知向一个什么地方开去。“我们去哪儿?”我问。他朋友作了解释——他叫庞佐,大伙儿都这么称呼他。他身上散发着一股臭味,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他的职业就是专门向农民出售大粪,他有一辆货车。瑞奇总能从他那儿捞到几个钱,所以整天无忧无虑,他总是这样说,“就应当这样,祝你走运,祝你走运!”他确实很走运。他把车速开到每小时70英里,爬上了一个土堆,然后一直向佛莱斯诺附近的玛德拉开去,去看一下农民的肥料。
  瑞奇带了一瓶酒。“今天大家喝酒,明天干活,痛快地喝吧!”苔丽和他的儿子坐在后面。我回头看她,她的脸上洋溢着与亲人重逢的喜悦。加州10月绿色的乡间田野从我们眼前掠过。我又对未来充满了信心和勇气,我准备继续往前走。
  “现在我们去哪儿,伙计?”
  “我们去看看一个农民的几堆肥料,明天我开车来运。伙计,我们要挣钱,挣许多钱,不能整天玩。”
  “我们大家一定要在一起,”庞佐叫道。我发现的确如此——我去的每一个地方,都是大伙一起去的。我们比赛似地驶过疯狂的佛莱斯诺,然后爬上山谷去找一些农民。庞佐下车与一些墨西哥老农民不知道谈了些什么,当然,我什么也听不懂。
  “我们现在太需要喝些饮料了!”瑞奇大声嚷嚷。我们开车去了交叉路口的一家小酒店,美国人都喜欢在星期天下午去交叉路口的小酒店喝酒。他们带着孩子,喋喋不休地聊着,大声地喧闹、叫骂,夜幕降临,孩子们开始哭叫,父母们却已醉倒,然后一起摇摇晃晃地回家。在美国,我去过的所有交叉路口的小酒店,都常能看到全家人聚在一起喝酒的情景。这次我们也一样。瑞奇、我、庞佐和苔丽坐在那儿边喝酒,边和着音乐大叫,小宝贝约翰尼和其他孩子们围着电唱机打转。太阳已经变红了,但什么事也没做成。可这里又有什么可做的事呢?“不久的将来,”瑞奇说道,“将来我们会成功的,伙计。现在还是先再来杯啤酒吧,你会走运的!”
  我们踉跄着走出酒店,上了汽车,向高速公路开去。庞佐是一个大嗓门的家伙,他几乎认识圣乔昆峡谷里的每一个人。到了高速公路我和他原先准备开车去找一个农民,可我们却把车绕到墨德拉的墨西哥街找姑娘去了,我们想为他和瑞奇物色两个漂亮的小妞。绎紫色的晚霞笼罩着整个葡萄之乡,我默默地坐在车里,却发现他正在与一位墨西哥老人站在厨房门口为买他后院种的西瓜而讨价还价。我们买了个西瓜,坐在土地上吃了起来,然后将瓜皮扔在老头家门口肮脏的路面上。再好看的姑娘在这漆黑的街上也会显得丑陋。我说:“我们到底去哪?”
  “不要担心,老兄。”庞佐安慰着我,“明天我们会去挣很多钱的。今晚不要去想它。”我们将车开回高速公路,带上等在那儿的苔丽他们,然后在灯火通明的高速公路上,把车开回了佛莱斯诺,我们都饿极了。我们跑过铁路区,来到了佛莱斯诺的墨西哥街,许多窗口都挂着一些中国招牌。一些墨西哥小姐穿着宽松衫在街上溜达,自动唱机里不时传来刺耳的音乐,街灯被装饰得五颜六色。我们走进一家墨西哥饭馆,吃了些豆沙馅的玉米饼,味道很不错。我扔出了我们去新泽西海岸的5元车票钱,付了我和苔丽的帐。现在我只剩4角钱了。我和苔丽互相看了一眼。

  “宝贝,今晚我们住哪儿?”
  “我不知道。”
  瑞奇已经醉倒。现在他只会一个劲他说着“走运,伙计——走运”,声音听上去很疲乏但又很温柔。这一天真长,大家都不知道该怎么办。可怜的小约翰尼在我的怀里睡着了。我们把车开回到沙比纳。回去的路上,我们又将车开到99号高速公路旁的一个酒店,瑞奇还要喝最后一杯啤酒。在这个小酒店后面有一些帐棚和几间摇摇欲坠的汽车旅馆式的房子。我问了一下价,要两美元。我问苔丽怎么样,她说很好,但是我们还抱着孩子,我们应当让孩子睡得舒服些。小酒店里有一个牛仔乐队在一本正经地演奏。喝了几杯啤酒之后,我和苔丽带着孩子去一间汽车旅馆式的房子睡觉。庞佐还在晃悠,他无处可去。瑞奇到他父亲的葡萄园休息去了。
  “你住哪儿,庞佐”我问。
  “没地方住,伙计。我原来和大罗丝一起住,可她昨晚把我给赶出来了。我今晚就在卡车里睡一觉算了。”
  外面传来优美的吉他声。我和苔丽凝望着星空,然后互相亲吻。“明天,”她说,“明天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你相信吧,我的好索尔?”
  “当然,宝贝。”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我每天都听到这个词——“明天”——多么诱人的字眼,也许它意味着天堂。
  小约翰尼跳上床,连衣服都没来得及脱就睡着了。沙子从他的鞋里溢了出来,墨德拉的沙子。夜里,我和苔丽爬起来拂去了被单上的沙子。早晨我起床后,在附近转了转。我们现在是在离沙比纳5公里的棉田和葡萄园里。我问一个胖女人这些帐棚的主人是谁,是否有空着的可以租用。她说,最便宜的那顶是空着的,每天一美元。我交了一美元,便搬了进去。里面有一张床,一个火炉,柱子上还挂着一面破镜子,这已经很令人满意了。我必须躬着身子进去。当我走进去时,却发现我的宝贝以及我们那宝贝男孩已经在里面了。我们等着瑞奇和庞佐把车开来。他们终于来了,还带来许多啤酒,我们就在帐棚里喝开了。
  “肥料的事怎么样了?”
  “今天太迟了,明天吧,伙计。明天我们再挣钱。今天我门喝啤酒。啤酒怎么样,不好吗?”
  我被他刺了一下。“明天——明天!”瑞奇叫道。我开始意识到我们原计划靠他的卡车运肥料赚钱的想法是不现实的:车就停在帐棚外面,散发着和庞佐身上一样的臭味。
  那天晚上帐棚里的空气很清新,我和苔丽心情舒畅,我正准备睡觉,她说,“你现在想要我吗?”我说,“约翰尼怎么办?”
  “不要紧,他睡了。”但是他并没睡着,只是没说话。
  第二天,那帮家伙又把粪车开来了,然后又去买威士忌,回来后就在帐棚里痛饮起来,那天夜里,庞佐说天气大冷,就在我们帐棚的地下睡了下来,用雨布裹着身子,雨布上尽是牛粪的臭味。苔丽很讨厌他,她说他缠着她哥哥,实际上是想接近她。
  我和苔丽除了饥饿之外,什么事也没有。于是早上我去农村转了转,想找一份摘棉花的工作。人们都让我到高速公路那边的一个农场去看看。我去了,那位农夫正和他的妻子待在厨房里,他走出来,听我说了自己的情况,然后提醒我,摘100磅棉花,他只能付给3美元,我想我一人每天可以摘300磅,便答应了,他从仓库里取出了一些长长的帆布袋,并告诉我明天清晨就开始摘,我赶回去告诉苔丽,我们都很高兴。路上一辆运葡萄的车轮胎爆了,葡萄撒得满地都是,我捡了一些回去。苔丽很开心。“约翰尼和我一起去帮你。”
  “不!”我说。“用不着这么兴师动众。”
  “你知道吗?摘棉花可不是件容易事。我教你。”
  我们吃着葡萄,晚上瑞奇带来一块面包皮,一磅汉堡包皮,我们搞了一次野餐。我们旁边一个稍大一些的帐棚里住着一大家人,他们也是摘棉花的。老祖父整天坐在椅子上,他年纪太大,不能干活。儿子、女儿还有他们的孩子每天早晨穿过高速公路和我去同一个农场摘棉花。第二天早晨,我和他们一起去了。他们告诉我,早晨棉花上沾着露水,比较沉,所以比下午更能挣钱。然而他们却一直从拂晓干到太阳下山。老祖父是内布拉斯加人,30年代大萧条时期来到这里——与那位蒙大拿牛仔告诉我的情况完全一样——一大家人开着一辆破旧的大卡车来到这里。自那以后他们一直在加州,他们很喜欢干活。这10年里,老人的儿子已经有了四个孩子,有的已经长大,可以帮着摘棉花了。这些年里他们摆脱了贫困交加的处境,可以住上较好的帐棚,并且有了一定的地位。他们为自己的帐棚感到自豪。
  “回过内布拉斯加吗?”
  “没有,那儿什么都没了。我们现在最迫切的是要买一个可以用汽车拖着的活动房,”我们弯下腰开始摘棉花,这里景色很美,棉田那边是我们的帐棚区,一望无际的棉田在清晨蓝色的空气中与那些棕黄色的小山麓、白雪皑皑的狮子山融成一体。这比在南大街洗盘子不知要强多少倍。但是我对摘棉花一窍不通,我要花很长时间才能把一朵白色的棉花从它绽开的花苞中剥离下来,而别人只要用手指轻轻地一弹就可以完成这道工序。没过多久,我的指尖就开始流血了。我需要手套,也需要更多的经验。有一对黑人夫妇也在棉田里和我一起干活,他们摘棉花简直有上帝那份耐心,就象南北战争之前他们的祖父们在阿拉巴马时那样。他们沿着田垅慢慢向前移动着,弯腰,直腰,袋子里的棉花在不断增加。我的背开始发酸。但是跪在地上,躲在棉田里时的感觉简直太妙了。如果我感到需要休息,我就停下来趴在田里,脸贴着湿润的大地,鸟儿伴着我欢快地歌唱,我想我找到了最适合自己的工作。炎热的下午,苔丽和约翰尼在地头向我招手,并且跳进棉田和我一起拼命地干着。真他妈的见鬼,小约翰尼竟然比我摘得还快!——当然苔丽要比我快一倍。他们在我的前头摘着,让我把一堆堆雪白的棉花装进袋子里。我一面装着,一面心里感到很内疚。我算一个什么男子汉,竟然连自己都养不活,更不用说他们了。他们陪着我干了整整一个下午,太阳落山的时候,我们才艰难地从田里走出来。我把所有的棉花倒出来称了一下,只有50磅,我挣了一元五角钱。我向一位农场的小伙子借了辆自行车,骑到99号公路交叉路口上的一个百货店,买了几听实心面和炸肉圆罐头,还买了面包皮、奶油、咖啡和蛋糕,然后把一大包皮东西挂在车把上骑了回来。我一遍遍地发着誓。仰望天空,我向上帝祈祷,给我一些机会让我能为自己爱着的人们做些什么吧。路上没有人注意我,我相信自己今后一定能做得更好。正是苔丽,她使我重新获得了生命力。回到帐棚里,她把所有的食物都热了一下,我又饿又累,所以这是我一生中吃过的最美味的一顿饭。我就象一个摘棉花的黑人老头,斜靠在床上一边叹气,一边抽着烟,外面,从凉爽的夜里不时转来几声狗叫。瑞奇和庞佐晚上已经不再来了,对这点我很满意。苔丽蜷缩在我的身旁,约翰尼坐在我身上,他们在我的记事本上画着小动物。我们帐棚里的灯光很亮。小客栈里牛仔们演奏的乐曲在田野中回荡着,调子很低沉,但正与我的心境相符,我吻了吻我的宝贝,然后熄灯睡觉。
  早晨,露珠把我们的帐棚压得有点下垂。我从床上爬起来,去汽车旅馆的总盥洗室洗了把脸。回来后,我穿上长裤——它已被我在棉田里跪破了,昨晚苔丽又替我缝好——戴上那顶破草帽,它本来是约翰尼的玩具,然后背着我的帆布棉花袋,穿过高速公路,向棉田走去。
  每天我都能挣一到一个半美元,这仅够我们每天的伙食。日子一天天地过去,我忘记了东部,忘记了狄恩和卡罗,也忘记了那条滴血的路。我整天带着约翰尼玩,他喜欢我把他一下子抛到天上,然后再落到床上。苔丽坐在那儿为我们缝补衣衫。我是一个真正的男人了,就象我曾在帕特森梦想过的那样。传说苔丽的丈夫回到了沙比纳,并且扬言要来找我。我正等着他,有天晚上,一群农场工人在酒店里发疯,他们把一个人捆在树上,用棍子把他打成了肉泥。那时我正在睡觉,只是后来听说的。从那以后我在帐棚里放了一根木棒,以防万一。他们总觉得我们这些墨西哥人污染了他们的营地。他们以为我是个墨西哥人,当然,从某种意义上讲也对。
  现在已经是10月了,夜变得一天比一天寒冷。隔壁那户人家有个火炉,以备过冬。我们什么也没有,并且房租已经快到期了。苔丽和我痛苦地决定离开这里。“回家去吧,”我说,“无论如何你不能带着小约翰尼在帐棚里过冬,可怜的小东西会受不了的。”苔丽哭了,因为我触痛了她那种母性的敏感。我本意并非如此。一个灰蒙蒙的下午,庞佐把他的卡车开来了,我们决定去她家看看情况。但我只能躲在葡萄园里。不让他们看见。我们开车去沙比纳,途中车子坏了,更糟的是天上又下起了瓢泼大雨。我们坐在破车里骂着。庞佐只好冒着雨下去修车。说实话,这家伙倒是个大好人。我们俩会意地交换了一个眼色。下车后,我们走进了沙比纳墨西哥街的一个破旧的小酒店,在里面喝了一小时的酒。我在棉田里的工作已经结束了,我感到我自己的生活在吸引我,在呼唤我回去。我花一便士给姨妈发了张明信片,让她再寄50元来。
  我们的车向苔丽家驶去。她家在葡萄园中间的一条小路上。我们到那儿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他们把我留在离她家25米远的地方,然后径直向大门走去。灯光从门里泄了出来,苔丽的其他六个兄弟正在里面弹吉他、唱歌,他父亲坐在屋里喝酒,我听到歌声里还夹杂着叫声和争吵声,他们骂她婊子,因为她离开了那个无用的丈夫,把孩子留给他们,而自己却跑到洛杉矶去了。那位老头咆哮着,面色枯黄、憔悴的母亲痛苦地劝说着他们,最后他们终于答应苔丽可以回家住了。她的兄弟们又唱起欢快的歌,节奏强烈。我缩成一团,在风雨交加中观看10月峡谷中葡萄园里的一家所发生的一切。我的脑海中突然涌现出比丽亚·荷利黛唱的那首动听的歌《情郎》,我的心中也在举行着自己的音乐会。“有一天,我们会重逢,你将把我的泪擦干,一声甜蜜的低语轻轻吹过我的耳畔,热烈地亲吻,紧紧地拥抱。呵,我们彼此多么思念,我的情郎,你将走向何方……”比丽亚唱得是那样优美、和谐,就象一位少女坐在温柔的灯光下轻抚着爱人的头发,风在咆哮,我感到很冷。
  苔丽和庞佐终于出来了,我们立即开车去见瑞奇,瑞奇现在和庞佐的女人大罗丝同居。我们在黑洞洞的巷子里猛按喇叭,大罗丝把他推了出来。事情弄得很糟,那天夜里我们住在卡车里,苔丽紧紧地拥着我,让我不要离开她。她说她可以去摘葡萄挣钱养活我们俩,我可以住在她家路那边一个叫赫费尔芬格的农民家的仓库里。我什么事也不用干,只管每天坐在草地上吃葡萄。“你乐意吗?”
  早晨他的堂兄们开着另一辆货车来接我们。我突然意识到这个地方成千上万的墨西哥人都已知道了我和苔丽的关系,这一定成了他们一个有趣的话题。她的堂兄们都十分有礼貌,并且长得很有魅力。我们高兴他说笑着,我们讲述了一些各自在大战中的经历,她有五个堂兄,都很好。他们似乎和苔丽家关系很密切,但决不象她兄弟们那样整天抱怨。但我喜欢粗野的瑞奇,他说一定要去纽约找我。我一直在想象着他来到纽约时的情景,把什么都给忘了。那天他正在一块不知是谁家的农田里喝酒。
  我在交叉路口下了车,堂兄们则带苔丽回家。他们在门前向我示意,父母都不在家,去摘葡萄了,所以我今天下午能待在这里。这是个有四间屋子的农舍,我难以想象他们一家数口是怎么住下的。厨房里苍蝇横飞,没有窗帘,就象歌中唱道的那样:“窗户,她破烂不堪,雨,她走进了房间。”现在苔丽在家里了,她围着水壶转,不断往里面添水。她的两个妹妹对我咯咯直笑。小孩们在路上嘻戏。
  当晚霞从乌云后面钻出来的时候,这是我在峡谷的最后一个黄昏,苔丽让我去看看那个农夫的仓库。赫费尔芬格在路边有一个收成很不错的农场。我们把箱子聚拢到一起,她从屋里拿来几床毯子铺上,一切就安顿好了,只是屋顶布满了蜘蛛网。苔丽说没关系,只要我不去碰它。我躺在床上,看着这些可怕的东西,我走进墓地,爬到一棵树上。在树上我唱起“蓝色的天空”。苔丽和约翰尼坐在草地上,我们一起吃着葡萄。在加州,你吸吮着葡萄汁,然后把皮吐出来,真是一种真正的享受。夜幕降临,苔丽回家去吃晚饭,九点钟她回来了,还带了许多她吃的面条和豆泥。我在仓库的水泥地上生了一堆火照明。然后我们开始躺在箱子上做十爱。苔丽坐起身,赶紧往家跑,因为父亲在叫她,我在仓库里能清晰地听见他的声音。她给我留下了一个披肩,好让我暖和些,我把它围在脖子上,走进月光下的葡萄园,想看看她家里究竟会发生什么事。我蹑手蹑脚地走到离她家不远的地方,跪在温暖的泥土上。她的五个兄弟正用西班牙语唱着忧伤的歌。满天的星斗低低地悬在小屋顶上,火炉上的烟囱往外冒青烟,屋里飘散出豆泥和辣椒的香味。她父亲吼叫着,兄弟们仍在忧伤地唱着,母亲默默地坐在一旁,约翰尼和其它孩子们在卧室里咯咯地笑,一个多么典型的加利福尼亚家庭。我躲在葡萄园里,注视着这一切。我感到自己就象一个百万富翁,在一个疯狂的美国式的夜晚里冒险。苔丽出来了,砰的一声把门关上。我从黑暗中向她走去。“怎么啦?”
  “哦,我们吵了起来。他让我明天就开始干活。他说不想让我再蠢下去。索利亚,我想跟你一起去纽约。”
  “但是怎么去呢?”
  “我不知道,亲爱的。我会想你的。我爱你。”
  “但是我必须离开。”
  “好吧,好吧,我们再在一起住一夜,然后你走。”我们回到了仓库,就在蜘蛛网下面做十爱。这些蜘蛛现在正在干什么呢?我们在木箱上睡了一会儿,这时火已经灭了。午夜时分她起身回家。他父亲醉了,我能听到他的大声咆哮,然后一片寂静,他大概睡着了。星光映照着沉睡的乡村。
  早晨起来,赫费尔芬格从马棚的窗子里把头伸进来,说:“睡得怎么样,小伙子?”
  “很好。我希望在这儿没打扰您。”
  “当然没有。你爱那个墨西哥小荡妇?”
  “她是个很好的姑娘。”
  “也很漂亮。我想牛大概已经出栏了。她有一双蓝眼睛。”我们又谈起了他的农场。
  苔丽把我的早饭送来时,我已经整理好帆布包皮,准备回纽约。从我在沙比纳拿到钱的那一天起,我就知道这一天在等着我了。我告诉苔丽我要走了,她已经想了一夜,这时只有听任命运的安排。她动情地在葡萄园里吻了我一下,便背对着我走开。大约走了十几步,我们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爱情真象是一场决斗,我们彼此再最后深深地看了一眼。
  “纽约见,苔丽,”我说。她打算一个月之后与她哥哥一起开车去纽约,但是我们心里都明白这是不可能的。走了100米,我又回头望了她一眼,她正拿着给我送早饭的盘子,向家里走去。我凝视着她。噢,多么令人忧伤,我又上路了。
  我从高速公路向沙比纳走去,在路边的树上摘了几个核桃吃,我穿过铁路,走过了一个水塔和一个工厂,来到铁路邮局去取从纽约寄来的汇单,但这儿关门了。我一边骂着,一边坐在台阶上等。邮递员回来了,邀我进去,我的钱来了!我姨妈又救了我这个懒虫一命。“明年谁将获得世界集邮冠军?”面孔瘦削的老邮递员问我。突然我意识到现在已经是秋天了,我正在回纽约的路上。
  峡谷的10月,白天很长。我沿着铁路线走着,希望能遇上一辆大平板车,这样我就可以加入那些摘葡萄的流浪汉们的行列,一路上分享他们那纯朴的快乐了,然而始终没有等到。我走向高速公路,在那儿很快就搭上了一辆小汽车。这辆车简直是我一生中坐过的最快、也是喇叭最响的车。开车的小伙子是加利福尼亚牛仔乐队的提琴手。这是一辆崭新的车,他把车速开到了每小时80英里。“我开车的时候从不喝酒。”他说着递给我一品特酒。我喝了几口,又递给他。“太好了。”他说着,也喝了起来。我们从沙比纳到洛杉矶的愉快旅行,长达250英里,只花了四个小时。我在好莱坞的哥伦比亚影业公司前面下了车。我如期到达,又开始按原订计划进行了。我买了去匹兹堡的车票,因为没有足够的钱买票直达纽约。我到匹兹堡之后才真正感受到没钱的窘迫。
  汽车10点钟开,我还有四个小时可以好好地在好莱坞转转。我买了一块面包皮和一些意大利香肠,准备做10个三明治带着上路。我只剩下一美元了。我坐在好莱坞停车场后面的矮墙上,做三明治。正当我在进行着这项伟大工作的时候,突然好莱坞无数只耀眼的弧光灯射向天空,把整个西海岸照得如同白昼。包皮围着我的是黄金海岸之夜的喧嚣和疯狂。这就是我的好莱坞“生涯”——这就是我在好莱坞度过的最后一夜。
  6
  拂晓,汽车穿过亚利桑那沙漠,无垠的大漠一直向南延伸到墨西哥山脉。然后我们又往北开过亚利桑那山脉和一些小山城。我从好莱坞教堂里偷来一本精彩的书,但现在我更愿去读美国这秀丽的风光。汽车的每一下颠簸,每一次爬坡,窗外的每一个景致,都会激起我神秘的渴望。傍晚时分车子驶过新墨西哥,天亮以前到了得克萨斯州的达尔哈特。在一个萧瑟的星期日下午我们驶过了奥克拉荷马的一个又一个小城,黄昏过后到了堪萨斯。车子继续往前开,我10月份就可以到家了。
  中午,车子到达圣路易斯。我走下车,沿着密西西比河散步。巨大的原木从北面的蒙大拿漂流而下——这种巨大的奥德赛原木是我们美洲大陆的骄做。古老的蒸汽船上雕刻的花纹已被河水和风暴所侵蚀,花纹上沾满了沙子,老鼠来回乱窜。下午的密西西比河上笼罩着厚厚的乌云。汽车继续前进,夜里穿过印第安那州的玉米地,月光鬼影似地在地里晃动。在车上我结识了一位姑娘。在到印第安那波利斯的一路上,我们彼此爱抚着。她的眼睛近视,当我们下车去吃饭的时候,我不得不拉着她的手。我的三明治早吃完了,她替我买了饭。作为报答,我给她讲了很多故事。她是从华盛顿来的,整个夏天都在那儿摘苹果,她家住在纽约北部地区的一个农场。她邀请我去那儿。我们约定在纽约的一个旅馆里再见。她在俄亥俄州的哥伦布下了车。我就一直睡到匹兹堡,然后又搭了两次便车,一辆是运苹果的货车,另一辆是个大棚车。在一个温柔多雨的夏夜,我到了哈里斯堡。我一刻也没耽搁,因为我很想家。
  这真是一个闹鬼的夜。魔鬼是一个背着纸做的背包皮的小干瘪老头,他说他要去“加拿狄”,他走得很快,命令我跟在后面,并告诉我前面有座桥,我们可以从那儿过去,他大约60岁左右,喋喋不休地谈着他曾经吃过的美餐;他们给他的煎饼上涂了多少奶油,他们多给了他多少面包皮;老伙伴们又是怎样邀他去度周末;他临行前又是怎样痛快地洗了个澡;他现在头上戴的这顶崭新的帽子又是怎样在弗吉尼亚的路边拾到的;他又是怎样闯进城里的每一个红十字会,以证明他曾参加过第一次世界大战;哈里斯堡的红十字会又是怎样地名不符实;他在这个世界上活得又是怎样艰难等等。但是无论怎样我一眼就看出他只是个不那么令人尊敬的流浪汉,他一会儿可以闯进红十字会,一会儿又可能站在南大街的角落里伤心地向行人要上几个子儿。我们都是流浪汉,我们一起沿着呜咽的沙士魁纳何走了七英里路。这真是一条可怕的河流,两边峭岩上的灌木丛象披着长发的魔鬼站在水里。漆黑的夜色遮没了一切,只是偶尔有一辆车从河上穿过,车灯把两边峭岩上的灌木令人恐怖地展现出来。老头告诉我他背包皮里有一根很漂亮的皮带,我们停下来让他从里面抽出来。“我买这根皮带是在——是在马里兰的佛莱德里克。他妈的,我把它忘在佛莱德里克斯堡的柜台上了吗?”
  “你是说佛莱德里克。”
  “不,是佛莱德里克斯堡,在弗吉尼亚州!”他又开始喋喋不休他说着马里兰州的佛莱德里克和弗吉尼亚州的佛莱德里克斯堡。他总往路中间走,好几次差点被车撞上。我真希望这老家伙在这漆黑的夜里赶紧上西天,死掉算了。前面根本就没有桥。我在一个铁路地下过道处把他甩了。我走得满身大汗,我穿了一件汗衫,两件毛衣。一个小酒店射出的灯光,照着我痛苦而又疲惫不堪的样子。有一家人正走在马路上,这时正好奇地看着我。我感到特别惊奇的是,这个宾夕法尼亚破旧的小酒店里竟然有一个纯正的男高音在唱着感伤、动人的黑人民歌。我聆听着,呻吟着。天开始下起大雨。一个人把我带回了哈里斯堡,告诉我路走错了。就在这时,我看到那个干瘪老头正站在路灯下,伸着大拇指,做出要搭车的手势——可怜的、被遗弃的老头,迷途的羔羊,身无分文、衣衫褴褛的幽灵。我对司机说了这个老家伙的故事,他把车停下,告诉那位老人:
  “听着,伙计,你应当往东走,不是往西。”
  “啊?”老魔鬼问道,“不要给我指路。我已经在这儿走了几十年了,我知道。我是去加拿狄。”
  “但这并不是去加拿大的路,这是到芝加哥和匹兹堡的路,”老头对我们满肚恼火,走开了。我最后一眼看到的是他那只白色的背包皮消失在阿利根尼忧郁的夜色之中。
  我本来以为美国的野性只表现在西部,然而当我遇到这个沙士魁纳河畔的幽灵时,我的看法改变了。不,东部也充满野性。这就是本·弗兰克林在牛车时代所看到的野性,这就是乔治·华盛顿当印第安斗士时所表现出的野性,这也是丹尼尔·布纳的小说中所措写的那种野性,当布莱德福德筑成了公路的时候,大伙们在小木屋里欢呼着把他抛向天空。
  那天晚上我在哈里斯堡火车站的长凳上睡了一觉。清晨,车站的主人把我赶了出来。当你还是个无忧无虑的孩子时,当你还生活在父母的怀抱里时,难道你不是对一切都抱着肯定的态度吗?然而当你独自面对人生时,当你发现你自己原来是那样可怜、悲惨、穷困潦倒、赤身裸体、无依无靠,面容枯槁、形如魔鬼时,你就只能面对这梦魔般的人生无可奈何地耸耸肩了。我踉踉跄跄地走出车站,我已经控制不住自己,我眼前只有如同坟墓一般苍白的早晨。我几乎要饿得昏死过去,我唯一剩下的就只有几个月前在内布拉斯加的希尔顿买的几片感冒药了,我舔着它们外面的糖衣。我不知道怎样去乞讨,几乎连走到城外的气力都没有了。我知道如果再在哈里斯堡过夜,我会被抓起来的。我诅咒这个城市。带我搭车的那个瘦子告诉我有节制的饥饿对健康的好处。当车子向东部疾驶时,我告诉他我快要饿死了,他说:“太好了,太好了,这对你大有益处。我自己也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这样能活150岁。”他瘦得皮包皮骨头,象一截木棒,象一个玩偶,又象个疯子。如果我搭的是一个肥胖的大富翁的车子,那该多好啊!他一定会对我说:“我们开车去找个餐馆,先吃些火腿和大豆再走吧。”真倒霉,我碰上的却是这么一个疯子,他竟然相信饥饿疗法!车开了100多公里之后,他才宽厚地从车后面拿来了一些奶油面包皮和三明治。他是一个管道装置公司的推销员,经常去宾夕法尼亚一带推销产品。我狼吞虎咽起来。突然我笑了,只有我一人坐在车上等他,他去亚林镇打电话了。上帝啊,我被生活折磨得筋疲力竭。但这个疯子快要把我带到纽约了。
  突然我发现自己已经在时代广场。我周游了整个美国,行程八千哩,现在又回到了时代广场,这时正好是交通高峰期,我用单纯、陌生的眼光看着这个喧嚣疯狂的纽约。数百万人毫无休止地为了生存而四处奔波,象一场噩梦——掠夺、攫取、失去、叹息、死亡,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在长岛外面的那些城市里为自己争得一块墓地。我站在地铁的人口处,想壮壮胆子去捡一个烟蒂,但每次刚弯下腰,就被拥挤的人流冲开了,烟蒂已被黑压压的人群湮没碾碎。我没钱乘车回家,帕特森离时代广场还有好几英里路,你想想难道我还有力气步行回家,穿过林肯隧道,或者走过华盛顿大桥进入新泽西吗?现在已是黄昏。哈索尔在哪儿?我在广场上寻找着哈索尔,他不在这里,他在瑞克岛。狄恩在哪儿?我的那些朋友们都在哪儿?我的生活在哪儿?我有家可归,我应当躺在温暖的床上好好地反省一下这次旅行的得失。我只能去乞讨几个子儿来乘车了,最后我看准了站在墙角处的一个希腊神父,他给了我两角五分钱,便神色紧张地赶紧躲开了。我随即冲上汽车。
  回到家里,我几乎吃光了冰箱里所有的东西。姨妈起床,看着我。“我可怜的小饿鬼,”她用意大利语说道,“你瘦了,你瘦了,这么长时间,你都到了些什么地方?”我穿着两件衬衣,两件毛衣,帆布包皮里装着摘棉花时磨破了的裤子和一些破烂不堪的鞋。我和姨妈决定用我从加州给她寄回来的钱买一只新的电冰箱。她去睡了。我躺在床上抽着烟,直到深夜仍然难以入眠。我写了一半的手稿仍放在桌上。现在是10月,我回家了,我要继续开始。阵阵冷风吹打着窗户玻璃,幸好我关得及时。狄恩曾来过我们家,在这里住着等了我好几天。每天下午当我姨妈在破地毯上缝补衣服的时候,他就坐在那儿陪着她聊天。我回来的前两天他才离开,也许正沿着我走过的路去宾夕法尼亚、俄亥俄,最后去洛杉矶了。他在那儿有自己的生活,凯米尔已经找到了房子。我在凯米尔那里的时候从没把她放在眼里。现在一切都过去了,我只是非常想念狄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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