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远大前程 - 第08章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彭波契克先生的宅邸在集镇的大街上,弥漫着干胡椒和谷粉的味道,说他是一个做粮食生意、卖种子的人,真一点不假。我想,他一定是一个十分幸福的人,因为在他的店堂中有许许多多的小抽屉。我偷瞧了下层的一两个抽屉,看到各式各样的牛皮纸包,里面都是些花种或根茎之类的,不禁想到,它们是不是也想有那么一天,从这纸做的监狱中破门而出、开花结果呢?
  来到这里后的第二天清早我才有了这些思考,因为到达这里的当天晚上,我立刻被送到一间小阁楼上就寝。这间小阁楼的屋顶是倾斜的,在一个最低的角落处放了一张床。我心中计算着,屋上的瓦和我的眉毛之间相距不过一尺。一大清早,我发现在种子和灯芯绒之间有一种亲缘关系。彭波契克先生穿着用灯芯绒制的衣服,他的店堂伙计穿的也是用灯芯绒做成的衣服,不知为什么,他们穿的衣服散发出的灯芯绒气味和种子的气味很相似,而从种子包里散出来的气味又和灯芯绒的气味十分相似,所以,究竟什么是灯芯绒的气味,或者什么是种子的气味,我是无法分清的。同时,我又注意到另一件事,彭波契克先生做生意的方法就是直瞪瞪地望着街对过的那个马具师,而这位马具师的经营方式是不停地瞅着那位马车修理匠,而这位修理马车的师傅打发生活的办法是双手插在口袋里,凝视着面包师傅,而面包师傅交叉着双臂,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杂货店老板,这位老板则站在店门口对着药剂师打哈欠。唯一专心致志的人是钟表师傅,他永远伏在他的修表桌上,眼睛上罩个放大镜。尽管一群群身穿农民服装的人走来走去,透过他的店窗玻璃窥视着他,而他却不为所扰,成为大街上仅有的一位专心于自己买卖的人。
  彭波契克先生和我于八点钟在店后面的客厅中享用早餐,而他店里的伙计却坐在店堂里的一袋豆子上,喝着一大杯茶,吃着奶油面包。我认为彭波契克先生是一个令人讨厌的伙伴。他完全接受了我姐姐的那套观点,在我吃饭的时刻也要来伤害我、惩罚我,给我吃的全是面包屑,只加上那么一点点儿黄油,而给我喝的牛奶却兑上了许许多多的热水。我看,还是老老实实的不要放牛奶更好。他的谈话内容,除掉要我算题目外,别的什么也没有。我对他客客气气地道了声早安,他却趾高气扬地立刻问我:“孩子,七乘九是多少?”可是,我刚住到这个陌生的地方,而且肚子空空的,叫我怎么能计算得出来呢?我饿得发慌,连一口面包屑还没来得及吞下去,他就提出了一连串的问题,整个早饭时间都没有停过,什么“七乘七是多少?”“乘四呢?”‘乘八呢?”“乘六呢?”“乘二呢?”“乘十呢”?等等等等。一道算题刚刚做好,我还来不及啃上一口面包或喝上一口牛奶水,第二道算题又来了。他这时却舒舒服服,用不着费脑筋地吃着火腿和热面包圈。要是我可以直言不讳的话,他那副吃相简直是生吞活剥、狼吞虎咽。
  一到十点钟,我们就出发到郝维仙小姐家中去,我禁不住愉快起来,不过心中还是没有多少轻松自在的感觉,因为在这位小姐的家中,究竟应该怎样检点自己的行为,我完全没有把握。一刻钟不到,我们就抵达了郝维仙小姐的家门口。这是一所古老的砖瓦结构的房子,特别阴森凄凉,装着许多铁栅栏。有些窗户已经用砖头封死,那些留下来的窗户,凡低一些的都装有生了锈的铁条。房子的前面是一个院子,也装上了铁栅门,所以,我们按过门铃后只有站在外面等人来开门。趁等在门口的时间,我向里面张望着。就在这时,彭波契克先生还在说“七乘十四是多少?”但我假装没有听见。我看到房子的一侧是一个很大的造酒作坊,不过现在里面没有酿酒,看上去似乎已有很长时间不再酿酒了。
  一扇窗户向上拉起,一个清脆悦耳的声音问道:“谁呀?”引我来的人赶忙答道:“彭波契克。”清脆的声音又说道:“知道了。”接着,窗户被放了下来,一位年轻姑娘手上提着一串钥匙,穿过院子走来。
  彭波契克先生说道:“这就是皮普。”
  “这就是皮普吗?”这位年轻小姐问道。她生得很漂亮,不过非常骄傲。“进来,皮普。”
  彭波契克先生也想跟着进去,她连忙关上了门,将他拦在外面。
  “噢!”她说道,“你想见一见郝维仙小姐吗?”
  “要是郝维仙小姐想见我的话,我想进去看看她。”彭波契克答道,表情十分尴尬。
  “噢!”姑娘说道,“那我就告诉你,她不想见你。”
  她回答得那么肯定,根本没有商讨的余地。虽然彭波契克的尊严受到了挫折,而且也无法提出抗议,但是他仍然不放过我,用眼睛狠狠地盯住我,仿佛这一切又是我造成的。在离开时,他还念念不忘用话来教训我:“孩子!你要乖乖地在这里,要为一手把你带大的人争光!”我的心里还是七上八下,担心着什么时候他又会跑回来,又会站在大门外面考问我“七乘十六是多少?”不过,他没有回来。
  领着我的年轻小姐锁上了大门,然后我们便穿过院子往里走去。路是用石板铺的,扫得很干净,只是在石板间的缝中长满了小草。路上有一个通道和造酒作坊连在一起。通道上的几扇木门都大开着,酒坊的所有门窗也都开着,所以一眼望去就能见到那高高的围墙。酒坊空荡荡的,已经不再使用。这里的风似乎比门外的风更加阴冷,并且发出尖厉的叫声。里外风声连成一片,在酒坊敞开的门窗处窜进窜出,和狂风在海上航船帆索间的呼啸声不相上下。
  她看到我凝视着造酒作坊,便对我说道:“孩子,现在那里造出来的烈性啤酒,就是你全部喝光,也不会对你有半点儿伤害。”
  “我想是这样的,小姐。”我有些羞涩地说。
  “最好还是不要在这里酿酒,否则,造出来的酒也是酸的,孩子,你说对吧?”
  “看上去是这样,小姐。”
  “现在根本没有人想在这里造酒,”她又说道,“酒已经造过了,不过这造酒的地方还得呆头呆脑地待在这儿,一直到倒塌为止。至于烈性啤酒,地窖里放了很多,多得可以把这一座庄园宅第淹掉。”
  “小姐,这房子就叫作庄园宅第吗?”
  “孩子,这只是这房子的一个名字。”
  “那么,小姐,这房子有不止一个名字吗?”
  “还有一个名字,叫做沙提斯。这个词不是希腊文就是拉丁文,不是拉丁文就是希伯莱文,或者全是,反正对我来说,不管是哪一个意思都一样,那就是足够。”
  “足够宅邸!”我说道,“小姐,这个名字可真奇怪。”

  “是的,”她答道,“不过意思比这还多着呢。它的意思本来是指,无论是谁,一旦有了这所房子就足够了,再不希求别的。我想,在从前的日子里,人们一定是很容易满足的。好了,孩子,不要闲荡了。”
  她左一声右一声叫我为“孩子”,既随随便便,又毫无礼貌,其实她自己的年龄和我也差不多。她看上去比我大得多,当然,作为一位姑娘,长得又漂亮,又沉静迷人,似乎有二十来岁,俨然是一位女皇,对我怀着轻视是理所当然的。
  我们通过一扇边门走进屋子,因为那巨大的正门外锁着两根铁链条。一进去,我注意到的第一件事是那些过道都是漆黑的,只点着一支蜡烛,是刚才她出来时放在那里的。这时,她拿起蜡烛,我们一起走过了几条过道,又踏上楼梯。一路上全是漆黑一片,只有这支烛光照着我们的路。
  终于,我们走到一个房间的门口,她说道:“进去。”
  我答道:“小姐,我跟在你后面走。”这不是因为懂礼貌,而是我有些胆怯。
  她听了我的话后答道:“孩子,你可别闹笑话;我可不进去。”然后,她便带着点儿轻视的态度走开了,而且,更糟的是把蜡烛也随身带走了。
  我感到浑身不舒服,多半还有些害怕。无可奈何,我要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硬着头皮敲门。我敲了门,里面传来声音要我进去。我推门进去,发现这是一间相当大的房间,里面燃点着许多支蜡烛,而白日的光辉一丝儿也看不到。根据陈设,我猜想这是一间化妆室,其中还有许多家具不要说是干什么用的,我就连见也没有见到过。最奇特别致的是一张铺着台布的桌子,上面有一面镀金的梳妆镜。一眼见到,我就断定它是一位贵夫人的梳妆台。
  要不是因为我看到一位高贵的夫人坐在那里,否则很难说我能一眼看出这是一张梳妆台。她坐在一张扶手椅上,一只胳膊肘靠在梳妆台上,手支撑着她的头。我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么奇怪的夫人,恐怕以后也不会再见到了。
  她穿的衣服都是上等料子制的,缎子、花边、还有丝绸,全是白色的。她穿的鞋也是白色的。她头发上披下来一条长长的白色披纱,头上还别着新娘戴的花饰,但她的头发已经白了。在她的颈子上和手上闪着珠光宝气,还有些珠宝手饰在桌上闪闪发光。一些比她身上穿的礼服要稍显逊色的衣服以及几只装了一半的衣箱都凌乱地散放在房里。看来她还没有打扮好,因为她只有一只脚穿上了鞋,另一只鞋还放在梳妆台上她的手边;她的披纱还没有整理停当;带链的表还没有系好;应该戴在胸口的一些花边和一些小玩艺儿,诸如手帕。手套、一些花儿、祈祷书等,都乱七八糟地堆放在梳妆镜的周围。
  我并不是一下子就看到了这许多东西,不过我一眼看到的东西也的确不少,比估计的要多得多。我眼睛所看到的东西应该都是白色的,很久很久以前肯定是白色的,不过现在已失去了光泽,都褪色了,泛黄了。我看到的这位穿戴结婚礼服的新娘也已经像她的礼服一样衰弱了,像她戴的花饰一样凋枯了。除了她那双深深陷凹的眼窝里还有些光彩外,在她身上再没有留下别的光彩。我看得出,这衣服曾经是穿在一位十分丰满的年青女人身上的。如今,那个丰满的身体亦已消瘦得只剩下皮包骨头,罩在上面的衣服也显得空荡荡的。我记得曾经有人带我去市集上看一具苍白可怕的蜡人,我不知道那是哪一位显赫人士的遗像模型。我还记得曾经有人把我带到一座古老的沼泽地上的教堂,去看一具骷髅。骷髅是从教堂的地下墓穴中拖出来的,华贵的衣眼已变成了灰。而现在,似乎蜡人和骷髅正在我的旁边,眼窝里有一双黑眼珠,滴溜溜转动着望着我。如果我能够叫出声,我早就大叫了起来。
  “你是谁?”坐在桌边的夫人说道。
  “夫人,我是皮普。”
  “皮普?”
  “夫人,我是彭波契克先生带来的男孩,到这里——玩的。”
  “走近点,让我看看你,靠我近一些。”
  我站在她的面前,避开她的目光,却详细地观察了四周的东西。我发现她的表停了,停在八点四十分,房里的钟也是停的,时间也是八点四十分。
  “看着我,”郝维仙小姐说道,“你不怕一个从你出生后就没有见过阳光的女人吗?”
  我感到遗憾的是我竟然毫不胆怯地撒了个大谎,这个谎包含在“不怕”的回答中。
  “你知道我的手摸着的是什么地方?”她把一只手迭在另一只手上,放在左边胸口,对我说道。
  “夫人,我知道。”这情景使我想起了那个要挖我心肝的年轻人。
  “那么说我的手摸着哪里?”
  “你的心。”
  “碎了!”
  她露出迫切的神色说出这几个字,而且特别加重了语气,还发出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声,笑声中隐藏着她的骄傲。她的手在胸口放了一会儿以后,才慢慢地挪开,仿佛两只手十分沉重。
  “我烦闷极了,”郝维仙小姐说道,“要消遣解闷。我已经和男男女女们玩够了,所以想找个孩子来玩。玩吧。”
  我想,哪怕是最喜欢争辩的读者也会承认,她要一个可怜的孩子在如此情况下玩耍,恐怕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比这更困难的事了。
  “有时候我会出现病态的幻想,”她继续说道,“我病态地幻想着我渴望看别人玩。得了,得了!”说着,她用右手的手指做了个不耐烦的动作,“现在玩吧,玩吧,玩吧。”
  霎那间,我姐姐对我讲过的那些恐吓的话出现在我脑海中,我想我得不顾死活地玩一下,装成彭波契克先生的马车在房子中绕一圈。但是我又一想,我一定表演不到家,所以便放弃了这个念头,站在那儿呆呆地望着郝维仙小姐,而她也望着我。两人对峙了一会儿,她一定认为我太任性,于是说道:
  “你怎么这样紧绷着脸不高兴,怎么这么不听话呢?”
  “夫人,我没有不高兴。我只是感到对不起你,因为我现在玩不了,所以很对不起你。你不要责怪我,否则我姐姐会找我的麻烦。如果我能玩,我一定玩给你看。可这里的一切是那么新鲜,那么奇特,那么美好,同时又那么令人感到忧郁——”说到这里我停住了,担心说多了反而铸成大错,也许我已经说了太多。于是,我们又四目相对。
  她一时没有答我的腔,把眼光从我身上移开,先注视着自己穿的衣服,然后看着梳妆台,最后又对着梳妆镜看着自己。
  然后,她独自嘟哝着:“这对他是如此新鲜,而对我又是多么陈!日;这对他是如此奇特,而对我又是多么单调;不过这对他、对我都同样令人感到忧郁!把埃斯苔娜叫来。”

  这时她仍然看着镜子里自己的形容,所以我想她一定是自言自语,便没有答腔。
  “去把埃斯苔娜叫来,”她重复了一遍,目光扫视了一下我。“这种事你能做的。去叫埃斯苔娜,就在门口叫。”
  在这样一幢毫不熟悉的大宅子里,站在一条漆黑而又神秘的过道里,我拉开嗓子大叫埃斯苔娜,大叫这位既看不见踪影,又听不见回音,待人傲慢的年轻小姐,而且是直呼其名。我内心感到这是一种天大的无礼行为,和叫我玩一样几乎是难以忍受的。不过,我最终听到了她的应声,然后看到她的蜡烛光像一颗星星一样沿着黑暗的过道飘然而来。
  郝维仙小姐向她抬抬手,意思是要她走近些,然后随手从梳妆台上拿起一颗宝石,把它放在她美丽动人焕发着青春的胸脯上,接着又放在她美丽的棕色秀发上。她比试来比试去,说道:“总有一天这颗宝石是你的,亲爱的。你佩戴着这宝石会更楚楚动人的。现在,我要看你和这个孩子玩牌。”
  “要我和这个小孩儿玩!为什么,这是一个乡下干苦力的孩子!”
  我想我无意中听到了郝维仙小姐的回答,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说:“要知道,你可以把他的心揉碎。”
  “孩子,你会玩什么牌?”埃斯苔娜用非常蔑视的态度问我。
  “小姐,除掉玩夺牌戏外,其他我都不会。”
  “那就把他的牌都夺过来。”郝维仙小姐对埃斯苔娜说道。于是,我们都坐下来玩牌。
  这时我才看明白,这个房间中的每一样东西都和那只表与钟一样,在很久以前就停止了。我注意到郝维仙小姐把那颗宝石又放到她刚才拿起的地方,一点都没有变更。埃斯苔娜发牌的时候,我又对梳妆台瞥了一眼。我看到放在上面的那只鞋,从前是白色的,现在已经发黄了,而且从来没有被穿过。我又看看她那只没有穿鞋的脚,看见脚上穿的那只丝袜,以前是白的,现在也已发黄,而且已经穿烂了。要是房中的物品不是处在这样一种停顿状态,要是房中那些早已褪色衰朽的东西没有衬托出死寂般的气氛,即使这变色的新娘礼服穿在色消形褪的躯体之上,也不会这么像死人衣眼,那条长长的披纱也不会这么像裹尸布。
  在我们玩牌的时候,郝维仙小姐坐在那里,活像一具尸体。她身上那件婚礼礼眼的褶边和一些饰品看上去真像是土黄色的纸做的。虽然有些事我不明就里,但我听说过,很久很久以前埋在土里的尸体偶然被发现时,只要一被人们看到,便立刻化成粉末。由此,我便想到,郝维仙小姐看上去似乎只要一见到白日的阳光,也会立刻变成尘土的。
  “瞧这个孩子!他把这张‘奈夫’叫做‘贾克’!”第一局牌还没有结束,埃斯苔娜便轻蔑地说道,“瞧他的手多么粗糙!瞧他穿的靴子多么笨重啊!”
  过去我从来没有想过我的手会给我带来耻辱,而现在我也怀疑起我的手确实是一双难看的手来。她对我的蔑视像传染病一样也感染了我,我对自己也开始蔑视起来。
  埃斯苔娜在第一局中获胜,轮到我发牌。我不可避免地发错了牌,因为我知道她正等在那里笑话我发错牌,所以一慌就出了错。于是,她指责我的机会又来了,骂我是个小笨蛋,是个粗俗的、干苦力的孩子。
  “你一句也不回敬她,”郝维仙小姐看到这一切,便对我说,“她说了你许多不堪入耳的话,你却一句不说她。你觉得埃斯苔娜怎么样?”
  “我不想讲。”我结结巴巴地说。
  “那么你在我耳边说给我一个人听。”郝维仙小姐边说边把身子倾向我。
  “我觉得她是很骄傲的。”我轻轻地对她耳语。
  “还有呢?”
  “我觉得她长得很漂亮。”
  “还有呢?”
  “我觉得她非常无礼。”我说话时埃斯苔娜正望着我,然后又做出一脸非常厌恶的神情。
  “还有呢?”
  “我想我要回家了。”
  “她长得那么漂亮,你就不想再看到她了吗?”
  “我不清楚是不是不想再看到她,但是我想我现在要回家了。”
  “待一会儿你就能回家,”这时郝维仙小姐大声说道,“先把这一局牌打完。”
  如果一开始没有见到过她那古怪的一笑,我肯定会认为郝维仙小姐的面孔绝对不会笑。也许当她周围的一切事物在很久以前停顿之时,她的脸就深深地陷入一种凝神沉思的表情。现在看上去似乎没有东西再能使她开颜。她的胸脯深陷了下去,使她变成了驼背;她的声音衰弱了下去,使她的话声很低,而且使人感到死神正召唤着她。总之,好像有一种致命性的打击,使她整个儿地憔悴下去,无论是肉体还是灵魂,无论是内心还是外表,统统地憔悴下去了。
  我和埃斯苔娜打完了这局牌,她把我手中的牌全都吃光了,然后把所有的牌向桌上一扔,表明她大获全胜,那副神态,好像赢了我的牌简直是恶心。
  “什么时候你再到我这里来呢?”郝维仙小姐说道,“让我来想一下。”
  我正要提醒她说今天是星期三,她就挥动着右手的手指,带着前面提到过的那种不耐烦的神情,阻止我说下去。
  “不要说了,不要说了!我不知道有什么星期几,我不知道有什么星期。过六天你再到我这儿来,听到没有?”
  “听到了,夫人。”
  “埃斯苔娜,带他出去,给他吃点儿东西,让他边吃边在四周走走看看。皮普,去吧。”
  我跟随着烛光出去,和我刚才跟随着烛光进来一样。她把蜡烛放在我来时看到的那个老地方。我想这时一定已是黑夜了,可是她把边门打了开来,那白天的阳光一下子从外面射进来,弄得我头昏眼花。这使我感觉上似乎已在那间用蜡烛照亮的古怪房间中待了许多个小时了。
  “你这孩子在这里等一下。”埃斯苔娜对我说,然后便消失了,并且关上了门。
  现在只剩我一个人留在这个院子里,便趁机仔细瞧了瞧我这双粗糙的手和那双笨头笨脑的皮靴。我现在对这些东西很是瞧不起了,这些东西过去没有烦恼过我,现在却使我烦恼了。它们确是些粗俗不堪的东西。我决定回家去问问乔,为什么他总是告诉我那些牌叫做贾克,而实际上应该是奈夫。我想,如果当年乔的教养高一些,我也不至于落到这地步。
  埃斯苔娜走了回来,拿来一些面包和肉,还有一小杯啤酒。她把杯子放在院子里的石板地上,把面包和肉递给我,一眼也不看我,傲慢得似乎把我当成一条可怜的小狗。我如此地丢脸,如此地伤心,如此地遭她冷眼,如此地受辱,既愤怒又难过。我找不到一个恰当的词来形容内心所受到的痛苦,也许只有上天才会知道。这痛苦使我的双眼中涌出一股泪水。就在眼泪要夺眶而出时,她望了我一眼,仿佛知道了流泪的原因和她有关,不禁喜形于色。正因为此,这倒反而给了我力量,强忍住不让眼泪再流出,并且望着她。于是,她轻视地把头高高抬起,离开了我。我想,也许她过于自信,以为伤透了我的心。

  她走后,我瞧瞧四周,想找一个可以隐藏自己的地方。酒坊的过道里有几扇门,我躲到其中一扇门后,把手臂倚在墙上,把头倚在手臂上,放声大哭。我一面哭,一面踢着墙,还狠命地揪自己的头发。我实在太伤心了,那无名的痛苦是如此地折磨着我,非得发泄一番不可。
  我姐姐的那种教养方法,使我形成了多愁善感的气质。在孩子们的小天地里有其自身的存在意义,无论是谁把他们养大,他们感受得最真切、最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事莫过于受到不公平待遇。也许孩子们所受到的只是微不足道的一点儿虐待,但是,因为孩子本身是小的,他们的天地也是小的。在他们的心灵中,一头木马虽然只有十几英寸高,但从比例上看,和一头爱尔兰人骑的高头宽身大猎马没有什么分别。就从我的内心来说,从婴儿时起我就受到虐待,所以,我也就不断地和不公平待遇作永恒的斗争。从我刚刚学话时起,我姐姐就运用她一贯喜怒无常和狂暴肆虐的高压手段虐待我。我在思想中一直有一个坚定的信念,虽说是她把我一手带大,但她没有权利运用打骂方式一手把我带大。她对我的虐待有打骂、羞辱、不许吃饭、不许睡觉以及其他各种惩罚手段,也正是在这些惩罚中我形成了要斗争的心理。由于我生活于孤独之中,没有依靠,所以只有在自己心中自言自语。大体上,我性格上的胆怯和多愁善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养成的。
  我用脚踢着造酒作坊的墙,狠命地拉扯我的头发,以此来排解郁积在心头。受了伤害的情感。然后,我用袖口抹去满面的泪水,这才又从门背后走了出来。面包和肉倒也香甜可口,啤酒似一股暖流冲入身体,使我兴奋起来,立时精神百倍,乘兴观望起四周来。
  我十分肯定,这里已成为一片荒凉之地,直到酿酒大院里的鸽舍都毫无生气。支撑鸽舍的竿子被大风吹得东歪西斜,如果鸽舍中还住着几只鸽子的话,它们一定以为自己正在海上颠簸漂荡。不过这里没有鸽子,鸽舍中空空如也。马房中没有马,猪圈中没有猪,仓库中没有麦芽,连大钢罐及大酒桶中也不再散发出麦子和啤酒的香气。造酒作坊里的全部酒气都已经随着已消失的烟雾蒸发光了。在作坊的侧院里,放着一批空酒桶,发出一阵阵酒酸气,成为当年黄金时代所留下来的一点儿回味。不过,这味实在太酸,和当年啤酒的香气大不一样,算不上是残自的样品。由此,我联想到那些隐士,大部分也和隐士这个名称搭不上钩。
  在造酒作坊最远的尽头,有一道旧围墙,过去是一座荒废了的园子。这道墙并不高,我只要努力站直身体,伸长颈子就可以看到园中的东西。我看到这座荒废了的园子原来是这所宅子的花园,里面杂草丛生,四处蔓延,但是在原来黄绿相间的小路上不知被谁踏出了一条足迹,好像有人不时在上面走过,好像埃斯苔娜此时正离我而去。可是,埃斯苔娜似乎无处不在。那些放在地上的酒桶吸引了我。我跳上酒桶,在一只只酒桶上走着。这时,我看到埃斯苔娜也在院子另一头的酒桶上走着。她背对着我,一头的棕色秀发从头上披下来。她用双手捧住发梢,目不旁顾,一直往前,然后便在我眼前消失了。然后我走进酿酒作坊,也就是当年酿制啤酒的地方。这里地势较高,地面铺着石板,里面还存放着从前的各种酿酒器皿。我一走进这里,那阴森的气氛就压得我透不过气来。我站在门旁边,四下里打量,看到埃斯苔娜正在几只早已熄灭了的火炉间走过,接着爬上了一座轻便铁梯,又从一道头顶上的长廊走了出去,好像她正要从那儿走到天上去。
  就是在这块地方,就是在这个时刻,也许是由于我的幻觉,发生了一件奇特的事。我认为这是一件奇特的事,而且长久以后我仍认为这是一件奇特的事。当时,亮如白霜的日光使我有一点儿目眩。我抬头望见一根很大的木梁,位于靠近我右边的建筑角落里。我发现那里吊着一个人,绳子套在颈子上。这个人全身穿着泛黄的白色衣服,只有一只脚上穿了鞋子。她吊得高高的,我可以看到她衣服上已褪色的花饰,像土黄色的纸一样。再看,那张面孔,正是郝维仙小姐的脸。那整副面孔动了一下,仿佛想要叫我。看到这个人形,我恐惧万分。一想到刚才这儿还没有它,我就更加害怕。于是我开始是没命地逃离这个人形,然后却又回过头来向着它奔去,待到发现那儿根本没有什么人时,我的恐惧更是强烈得难以形容。
  应当感谢晴朗天空中闪烁耀眼的阳光,以及院门铁栅栏外的过路人,再加上吃完了剩下来的面包、肉和啤酒,这才使我清醒了一些,恢复了一点正常。要不是埃斯苔娜拿了一串钥匙走来开门放我出去,所有这些也并不能使我很快地完全从惊恐中复原。她本来就掌握了几个把柄轻视我,我想,要是她现在发现我给吓得如此样子又会怎么说呢?我千万不能让她再抓住这个把柄。
  埃斯苔娜走过我身边时,用得胜的眼光看了我一眼,仿佛我的双手如此粗糙以及我的皮靴如此笨重都使她欢天喜地。这时,她开了门,站在门口用手抓住门。我一眼也没看她就走了出去,而她却用手嘲弄地碰了我一下。
  “为什么你不哭呢?”
  “因为我不想哭。”
  “我看你是想哭的,”她说道,“你刚才哭得都快把眼睛哭瞎了,现在看上去又快要哭出来了。”
  她做慢地笑着,然后把我推出门去,立刻把门锁上。我直接回到彭波契克先生家中,如释重负地发现他不在家。我请店中的伙计转告彭波契克先生,告诉他郝维仙小姐要我下一次到她家的日期。然后,我就步行四英里,径自回我们的铁匠铺了。我一路走一路思考着在那里看到的一切,深刻地反思着,原来我只是一个低三下四、干粗活的小孩,我的两手是粗糙的,我的皮靴是笨重的,而且我还养成了卑劣的习气,竟然把奈夫叫成贾克。我今天才知道我是多么无知,我过的日子是多么可怜和低下
或许您还会喜欢:
安德的影子
作者:佚名
章节:25 人气:0
摘要:严格地说,这本书不是一个续集,因为这本书开始的时候也是《安德的游戏》开始的时候,结束也一样,两者从时间上非常接近,而且几乎发生在完全相同的地方。实际上,它应该说是同一个故事的另一种讲法,有很多相同的角色和设定,不过是采用另一个人的视角。很难说究竟该怎么给这本书做个论断。一本孪生小说?一本平行小说?如果我能够把那个科学术语移植到文学内,也许称为“视差”小说更贴切一点。 [点击阅读]
安迪密恩
作者:佚名
章节:60 人气:0
摘要:01你不应读此。如果你读这本书,只是想知道和弥赛亚[1](我们的弥赛亚)做爱是什么感觉,那你就不该继续读下去,因为你只是个窥婬狂而已。如果你读这本书,只因你是诗人那部《诗篇》的忠实爱好者,对海伯利安朝圣者的余生之事十分着迷且好奇,那你将会大失所望。我不知道他们大多数人发生了什么事。他们生活并死去,那是在我出生前三个世纪的事情了。 [点击阅读]
宠物公墓
作者:佚名
章节:62 人气:0
摘要:耶稣对他的门徒说:“我们的朋友拉撒路睡了,我去叫醒他。”门徒互相看看,有些人不知道耶稣的话是带有比喻含义的,他们笑着说:“主啊,他若睡了,就必好了。”耶稣就明明白白地告诉他们说:“拉撒路死了……如今我们去他那儿吧。”——摘自《约翰福音》第01章路易斯·克利德3岁就失去了父亲,也从不知道祖父是谁,他从没料想到在自己步入中年时,却遇到了一个像父亲一样的人。 [点击阅读]
寂静的春天
作者:佚名
章节:18 人气:0
摘要:寂静的春天前言副总统阿尔·戈尔作为一位被选出来的政府官员,给《寂静的春天》作序有一种自卑的感觉,因为它是一座丰碑,它为思想的力量比政治家的力量更强大提供了无可辩驳的证据。1962年,当《寂静的春天)第一次出版时,公众政策中还没有“环境”这一款项。在一些城市,尤其是洛杉矶,烟雾已经成为一些事件的起因,虽然表面上看起来还没有对公众的健康构成太大的威胁。 [点击阅读]
寓所谜案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0
摘要:我不知道到底从哪儿开始这个故事,但是我还是选择了某个星期三在牧师寓所的午餐时分开始。席间的交谈大部分与将要叙述的故事无关,但还是包含得有一两件有启发的事件,这些事件会影响到故事的发展。我刚切完了一些煮熟的牛肉(顺带一句,牛肉非常硬),在回到我的座位上时,我说,任何人如果谋杀了普罗瑟罗上校,将会是对整个世界做了一件大好事。我讲的这番话,倒是与我的这身衣服不太相称。 [点击阅读]
寻羊冒险记
作者:佚名
章节:44 人气:0
摘要:星期三下午的郊游从报纸上偶然得知她的死讯的一个朋友打电话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我。他在听筒旁缓缓读了一家晨报的这则报道。报道文字很一般,大约是刚出大学校门的记者写的见习性文字。某月某日某街角某司机压死了某人。该司机因业务过失致死之嫌正接受审查。听起来竟如杂志扉页登载的一首短诗。“葬礼在哪里举行?”我问。“这——不知道。”他说,“问题首先是:那孩子有家什么的吗?”她当然也有家。 [点击阅读]
小老鼠斯图亚特
作者:佚名
章节:15 人气:0
摘要:向北,再向北,直到永远——译者序“我希望从现在起一直向北走,直到生命的结束。”“一个人在路上也可能遇到比死亡更可怕的事情。”修理工说。“是的,我知道,”斯图亚特回答。——《小老鼠斯图亚特》不管朝什么方向走行路,只要是你自己想要的方向,就该一直走下去,直到生命的结束。斯图亚特是这样想的,怀特是这样想的。我也是。不过,行路可能是枯燥的,艰难的,甚至是危险的。但行路也是有趣的,有意义的。 [点击阅读]
小逻辑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0
摘要:为了适应我的哲学讲演的听众对一种教本的需要起见,我愿意让这个对于哲学全部轮廓的提纲,比我原来所预计的更早一些出版问世。本书因限于纲要的性质,不仅未能依照理念的内容予以详尽发挥,而且又特别紧缩了关于理念的系统推演的发挥。而系统的推演必定包皮含有我们在别的科学里所了解的证明,而且这种证明是一个够得上称为科学的哲学所必不可缺少的。 [点击阅读]
小酒店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0
摘要:《卢贡——马卡尔家族》应当是由20部小说组成。1896年此套系列小说的总体计划业已确定,我极其严格地遵守了这一计划。到了该写《小酒店》的时候,我亦如写作其他几部小说一样①完成了创作;按既定的方案,我丝毫也未停顿。这件事也赋予我力量,因为我正向确定的目标迈进。①《小酒店》是《卢贡——马卡尔家族》系列小说的第七部。前六部小说在此之前均已如期发表。 [点击阅读]
小银和我
作者:佚名
章节:142 人气:0
摘要:——和希梅内斯的《小银和我》严文井许多年以前,在西班牙某一个小乡村里,有一头小毛驴,名叫小银。它像个小男孩,天真、好奇而又调皮。它喜欢美,甚至还会唱几支简短的咏叹调。它有自己的语言,足以充分表达它的喜悦、欢乐、沮丧或者失望。有一天,它悄悄咽了气。世界上从此缺少了它的声音,好像它从来就没有出生过一样。这件事说起来真有些叫人忧伤,因此西班牙诗人希梅内斯为它写了一百多首诗。每首都在哭泣,每首又都在微笑。 [点击阅读]
少女的港湾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0
摘要:这是在盛大的入学典礼结束后不久的某一天。学生们从四面八方的走廊上涌向钟声响彻的校园里。奔跑着嬉戏作乐的声音;在樱花树下的长凳上阅读某本小书的人;玩着捉迷藏游戏的快活人群;漫无目的地并肩散步的人们。新入校的一年级学生们热热闹闹地从下面的运动场走了上来。看样子是刚上完了体操课,她们全都脱掉了外衣,小脸蛋儿红通通的。高年级学生们俨然一副遴选美丽花朵的眼神,埋伏在树木的浓荫下,或是走廊的转弯处。 [点击阅读]
尼罗河上的惨案
作者:佚名
章节:47 人气:0
摘要:第一章(1)“林内特·里奇维!”“就是她!”伯纳比先生说。这位先生是“三王冠”旅馆的老板。他用手肘推推他的同伴。这两个人乡巴佬似的睁大眼睛盯着,嘴巴微微张开。一辆深红色的劳斯莱斯停在邮局门口。一个女孩跳下汽车,她没戴帽子,穿一件看起来很普通(只是看起来)的上衣。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