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夜半撞车 - 第三节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6
  博维埃尔博士后来也成为这段时期里一个飘忽不定的面孔。我暗自思忖,他是否还健在。也许,他在外省某个城市用另外一个名字,拥有了新的弟子。昨天傍晚,当我回想起这个人,便引发了一阵难以抑制的歇斯底里的笑声。他的确存在过吗?不是因为缺乏睡眠,习惯于误餐和摄取蹩脚药品而造成的幻影吗?当然不是。太多的细节,太多的重要事件都向我证实,在那个时期,一位博维埃尔博士确确实实曾经在十四区的咖啡馆里举行讨论会。
  在我发生这场事故之前的几个月,我们在路上交错而过。我必须承认,在市立医院里,当他们往我脸上戴黑色嘴套,让我闻了乙醚气味而入睡的时候,由于“医生”这个称呼,我想到了博维埃尔。我不知道这个称呼与什么相对应,它是大学的一个学位,或者说,它确认医学学业的完成(法语中docteur有“博士”和“医生”两个意思。)。我认为博维埃尔在玩弄这一模糊概念,好让人联想他的“教育”包皮含了广泛的领域,包皮括医学。
  我第一次见到他并不是在蒙帕纳斯附近,当时他正在那儿开会。而是在巴黎的另一头,在右岸。确切地说,是在皮卡尔街和杜埃街交汇的街角处,在这个名叫“无忧”的咖啡馆里。我必须说明我当时所做的事,哪怕很久以后的某一天,再来重新考虑这个问题。按照被称为“夜间目击者”的法国作家的样子,我经常留连于巴黎的某几个街区。夜里,在街头,我觉得自己在感受比另一种更有诱惑力的第二生活,或者,仅仅在梦想这种生活。
  时值冬季,将近晚上八点,在我周围没有很多的人。我的注意力被坐在一张台子旁的一对男女所吸引:他,四十来岁,一头银色的短发,瘦削的脸庞,明亮的目光。他没有脱掉大衣;她,同样年纪的金发女子。
  她看上去皮肤白皙,但是,她的脸部轮廓显得生硬。她用一种低沉的,几乎男性的嗓音同他说话,我偶然截取的某几句话,听来她好像是在朗诵,因为她的发音十分清晰。但是,我不知道,在她的举手投足之间,有什么与那时的皮卡尔地区非常一致的东西。是的,起先,我猜想这一对儿是附近某家夜总会的老板。或确切地说,我认为,只是她,才是老板。男子想必比较谨慎。
  他在听她讲。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只烟嘴,然后下巴微微动了一下,他就把烟嘴塞进了嘴里,我对他故作风雅,矫揉造作的样子感到吃惊。过了一会儿,女人站起身,一个音节一个音节,声音响亮地对他说道:“下一次,您可得想着点我的备用品。”

  这句话引起了我的好奇心。这句话是以生硬、几乎轻蔑的语气说出来的,而那另一个人则温顺地摇摇头。然后,她步伐坚定,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咖啡馆,而他则好像十分生气。我目送她离去。她身穿一件加有毛皮衬里的风衣。她在左侧人行道取道维克多一玛赛街,我寻思她是否走进“塔巴汗”夜总会里去。可是,不。她不见了。到更远些的旅馆里去了吗?总之,她可能经营一家旅馆,也可能是一家小酒馆或一家化妆品商店。他还坐在桌子旁,低着头,沉思默想,烟嘴吊在嘴角处,就好像刚刚挨了一下。在霓虹灯的灯光下,他的脸上覆盖了一层汗水和某种类似灰色油脂的东西,我在那些女人使之痛苦的男人身上常常注意到这种模样。他也站起身来。他个子挺高,略微有些驼背。
  透过窗户,我瞧见他步履蹒跚地沿着皮卡尔街走去。
  这就是我第一次与博维埃尔博士相遇的情景。第二次,那是十几天以后在靠近当费尔一罗什鲁地区的另一家咖啡馆里。巴黎是一个大城市,但是,我相信我们能够在那儿多次遇见同一个人,而且常常在那些似乎最难以做到这一点的场所,如地铁、大街??一次,两次,三次,好像命运——或偶然性——坚持这样,非要诱发一次相遇,把你的生活引向新的方向,然而,你却常常并不响应这一召唤。你不理会这个将永远成为陌生的面孔,你为此而感到宽慰,但也感到后悔。
  我走进这家咖啡馆买烟,柜台那儿已经有人排队。
  尽头,挂钟正指着晚上七点整。挂钟下,一张桌子旁,在红色仿皮漆布的坐席当中,我认出了博维埃尔。他被好几个人围住,不过,他们都坐在椅子上,只有博维埃尔坐在软垫坐席上,仿佛这个比较舒适的位置理所当然应该归于他。灰色油脂和汗水已经从他脸上消失殆尽,烟嘴不再悬在嘴角处。这不再是同一个男人。
  这一次,他侃侃而谈,他甚至好像在举行讲座,而其他人则认真、专心地在聆听。其中一个人在一本大练习簿上记满了笔记。有一些女孩和一些男孩。那天晚上,我不知道突然产生了什么样的好奇心,毫无疑问,是想要回答我正在考虑的问题:一个人,按照他在皮卡尔或在当费尔一罗什鲁两个不同的地方,他怎么能够如此变化呢?对于巴黎的神秘现象,我总是非常敏感的。
  我决定坐在与他们相邻的那张桌子的坐席上,这样离博维埃尔就更加近些。我注意到他们都喝了咖啡,于是,我也要了一杯咖啡。他们没有一个人注意到我。当我拉开桌子时,博维埃尔并没有中断讲话。我被桌子脚绊了一下,跌坐在他旁边的坐席上。我专心地听他讲,但是,我不大明白他所说的。某些说法在他的嘴里和在日常生活中并不是一样的意思。看到他对听众那么具有影响力,我感到非常惊奇。所有的人都怀着钦佩的心情听他讲话,那个拿着大练习簿的家伙不停地用速记法做笔记。他时不时地通过一些晦涩难解的评论诱发他们的笑声,这些评论想必常常被他提到,就像口令一样。如果我有这个勇气,我将会尽量回忆他讲授中最有特点的用语。然而,我对他所运用的词语并不看重。我对这些词语没有任何反应,也没有发现任何灵感。在我的记忆中,它们的音色变得同一架年代久远的羽管键琴的乐音一样尖细而忧伤。此外,既然博维埃尔博士的嗓音再也不能调动它们,那就只剩下一些毫无生气的,我很难理解其含义的词语。

  我认为博维埃尔多少有一点从心理学和东方哲学那儿借用了这些词,但是,我不太愿意涉足自己不熟悉的领域。
  他终于转向我这一边,而且注意到了我的存在。
  起先,他没有看我,后来,他向听众提了这样一个问题:“你们明白我的意思吗?”然而,眼睛却盯视我。那时,我感到自己融人了这个团体,我暗自思量,对于博维埃尔来说,其他人和我之间是否有所区别。我确信,在这个咖啡馆里,在这同一张桌子的周围,他的听众不断更新,尽管有极少数的忠实信徒——如贴身保镖一样——,平时每天晚上,肯定有好几个小组相继而来。我想,他把所有这些面孔,这些小组都混淆一起。多一个,少一个??而且,他有时好像在对他自己说话似的,只是一名在陌生的观众前念独白的演员??当他觉得他周围的人已高度注意到他的时候,他就用力地吸烟嘴,他猛力地吸,以至他的腮帮子都凹陷了,却没有吐出一口烟,他停顿片刻,以证实所有的人都非常认真地在听他讲话。这第一个傍晚,我是在聚会快结束时到的。过了一刻钟,他就不再讲话了,他把一只薄薄的、式样雅致的黑色公文包皮——人们在圣奥诺雷区的高级皮件商店里买的那种——放在膝盖上。他从公文包皮里拿出一本红皮面的记事本。他翻了翻记事本。他对最靠近的邻座,一个脸长得像鹰似的男孩说道:“下周五,八点,在‘择耶尔’。”
  那男孩便记在笔记簿里。初看起来,男孩大概是他的秘书,而且,我猜想他负责发通知。博维埃尔站起身来,又一次转向我。他屈尊俯就地冲我微微一笑,也许是为了鼓励我往后参加他们的聚会。以旁听生的身份吗?其他人也都一下子猛地站起身,我也跟着站了起来。外面,当费尔一罗什鲁广场,他站在那群人的中间,他一会儿跟这个说话,一会儿跟那个说话,就像那些有点豪放不羁的哲学教授那样,他们习惯于课后同最有兴趣的学生一道去喝一杯,直到深夜。而我,我就在这个群体中。他们把他一直送到他的车旁。一位我早已注意到的面孔瘦削,表情严肃的金黄色头发的女子在他身旁走着,他好像同她比同其他人更加亲密。

  她穿着一件与皮卡尔街的那个女人穿的一样颜色的风衣,不过,她的风衣并没有加毛皮衬里。那天晚上,天气很冷。有一阵,他挽着她的胳膊,而其他人似乎对此并不感到吃惊。到达车子前时,他们还交谈了几句。
  我呆在一边,离他们稍微远些。他把烟嘴放到嘴里的动作并没有那种在皮卡尔街曾使我惊奇的矫揉造作。
  相反,烟嘴反倒赋予他某种军人般刚毅的东西,他身边围着一群参谋,他向他们传递最后的指令。身穿风衣的金发女子与他靠得如此之近,他们肩挨着肩。她的神情越来越严肃了,好像她要别人保持远距离,告诫他们,她在他身旁可是占有一个特别的位置。
  他同这个女子一起上了车,女子砰地一声把车门关上。他向车窗探过身,挥动手臂作告别状,然而,因为,那时候,他那明亮的眼睛正好盯着我,我恍惚觉得他只是在向我道别。我正站在人行道边上,于是,我就向他俯下身去。那女子面带愠色地瞅着我。他准备发动汽车。我感到一阵眩晕。我很想拍打车窗,对博维埃尔说:“您没有忘记带备用品吧?”因为,在皮卡尔街的那个晚上,这句话曾使我很好奇。一刹那间突然发现的那么多其他的话语,那么多的面孔,将在你的记忆里,犹如远方闪烁的星星那样熠熠发亮,它们随着你的离去而消失之前,并没有透露出它们的秘密;一想到这句话也会这样始终是一个谜,我便感到空落落的。
  我呆在那儿,在人行道上,在这群人中。我感到很尴尬。我不知道对他们说什么好。最后,我对那个长着一张鹰脸的家伙莞尔一笑。也许他比别人更知道底细。我有点出其不意地问他,刚才同博维埃尔一起乘车离去的女子是什么人。他没有表示出什么意外,声音平稳而低沉地回答我,她的名字叫热纳维埃芙。热纳维埃芙·达拉姆。
或许您还会喜欢:
暮光之城5:午夜阳光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0
摘要:每天的这个时候,我总是祈祷自己可以入睡。高中——或者称为炼狱更为恰当!如果有什么方式能够弥补我的罪过,那恐怕就是我读高中的记录了。这种厌烦感不是我曾经体会过的,每一天看上去都要比前一天更加极度无聊。也许这就是我睡眠的方式——如果说,睡眠的含义就是在变幻的时期内处于呆滞状态的话。我凝视着食堂角落水泥墙上的裂纹,想象着它们所呈现的花纹其实并不存在。 [点击阅读]
最后的莫希干人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0
摘要:十九世纪二十年代初,美国才开始摆脱对英国文学的依附,真正诞生了美国的民族文学。而书写这个文学《独立宣言》的代表人物,是欧文和库柏,他们同为美国民族文学的先驱者和奠基人,欧文被称为“美国文学之父”,而库柏则是“美国小说的鼻祖”。库柏的长篇小说《间谍》(一八二一),是美国文学史上第一部蜚声世界文坛的小说。他的代表作边疆五部曲《皮裹腿故事集》,影响更为广远;而《最后的莫希干人》则为其中最出色的一部。 [点击阅读]
最后致意
作者:佚名
章节:9 人气:0
摘要:我从笔记本的记载里发现,那是一八九二年三月底之前的一个寒风凛冽的日子。我们正坐着吃午饭,福尔摩斯接到了一份电报,并随手给了回电。他一语未发,但是看来心中有事,因为他随后站在炉火前面,脸上现出沉思的神色,抽着烟斗,不时瞧着那份电报。突然他转过身来对着我,眼里显出诡秘的神色。“华生,我想,我们必须把你看作是一位文学家,"他说。“怪诞这个词你怎么解释的?”“奇怪——异常,"我回答。 [点击阅读]
杀人不难
作者:佚名
章节:24 人气:0
摘要:英格兰!这么多年之后,终于又回到英格兰了!他会喜欢这儿吗?路克-菲仕威廉由踏板跨上码头的那一刻,这么自问着。在海关等候入境的时候,“这个问题躲在他脑子后面,可是当他终于坐上列车时,又忽然跑了出来。他现在已经光荣地领了退休金退休,又有一点自己的积蓄,可以说是个既有钱又有闲的绅士,风风光光地回到英格兰老家。他以后打算做什么呢?路克-菲仕威廉把眼光从列车窗外的风景转回手上刚买的几份报纸上。 [点击阅读]
杀死一只知更鸟
作者:佚名
章节:31 人气:0
摘要:HarperLee-ToKillAMockingbird杀死一只知更鸟哈珀·李著PARTONEChapter1我哥哥杰姆快满十三岁的时侯,肘关节被扭断过。后来伤好了,他也不再担心今后玩不了橄榄球了,就不大为自己的伤感到不自然了。他的左臂比右臂稍短,站立或行走时,左手的手背与身体成直角,大拇指和大腿平行。这些,他一点儿也不在乎,只要能传球,能踢球就行了。 [点击阅读]
权力意志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0
摘要:与动物不同,人在自己体内培植了繁多的彼此对立的欲望和冲动。借助这个综合体,人成了地球的主人。 [点击阅读]
杰罗德游戏
作者:佚名
章节:39 人气:0
摘要:十月的微风在屋子的周围吹拂着,杰西听到后门不时地嘭嘭作响。秋天里门框总会膨胀,必须猛地一拉才能关上。这次,他们把这给忘了。她想,在他们沉醉于爱河之前,得让杰罗德回去关上门,不然的话,嘭嘭的撞门声会让她发疯的。接着她又想,考虑到眼下的情景,那会多么荒唐,会整个儿破坏情绪的。什么情绪呢?这可是个好问题。 [点击阅读]
模仿犯
作者:佚名
章节:46 人气:0
摘要:1996年9月12日。直到事情过去很久以后,塚田真一还能从头到尾想起自己那天早上的每一个活动。那时在想些什么,起床时是什么样的心情,在散步常走的小道上看到了什么,和谁擦肩而过,公园的花坛开着什么样的花等等这样的细节仍然历历在目。把所有事情的细节都深深地印在脑子里,这种习惯是他在这一年左右的时间里养成的。每天经历的一个瞬间接一个瞬间,就像拍照片一样详细地留存在记忆中。 [点击阅读]
欧亨利短篇小说集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0
摘要:1块8毛7,就这么些钱,其中六毛是一分一分的铜板,一个子儿一个子儿在杂货店老板、菜贩子和肉店老板那儿硬赖来的,每次闹得脸发臊,深感这种掂斤播两的交易实在丢人现眼。德拉反复数了三次,还是一元八角七,而第二天就是圣诞节了。除了扑倒在那破旧的小睡椅上哭嚎之外,显然别无他途。德拉这样做了,可精神上的感慨油然而生,生活就是哭泣、抽噎和微笑,尤以抽噎占统治地位。 [点击阅读]
死亡终局
作者:佚名
章节:24 人气:0
摘要:这本书的故事是发生在公元前二○○○年埃及尼罗河西岸的底比斯,时间和地点对这个故事来说都是附带的,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无妨,但是由于这个故事的人物和情节、灵感是来自纽约市立艺术馆埃及探险队一九二○年至一九二一年间在勒克瑟对岸的一个石墓里所发现,并由巴帝斯坎.顾恩教授翻译发表在艺术馆公报上的埃及第十一王朝的两、三封信,所以我还是以这种方式写出。 [点击阅读]
死亡绿皮书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0
摘要:“碍…”美也子不知不觉地小声叫了起来(这本书,好像在哪里见过!)。这是专门陈列古典文学、学术专著之类的书架。进书店的时候,虽说多少带有一线期待,可是会有这样心如雀跃的感觉,却是万万没有想到。美也子每次出门旅行的时候,都要去当地的书店逛逛。地方上的书店,几乎全部都只卖新版的书刊杂志和图书。 [点击阅读]
死亡草
作者:佚名
章节:13 人气:0
摘要:“不解之谜。”雷蒙德-韦思特吐出一圈烟云,用一种自我欣赏,不紧不慢的腔调重复道:“不解之谜呀。”他很满意地环顾着四周。这房子已经有些年头了,屋顶的房梁已经变黑。房间里陈设着属于那个年代的家具,做工考究。雷蒙德-韦斯特露出了赞许的目光。作为一名作家,他喜欢完美。他在简姑姑的房间里总能找到那种舒适的感觉,因为她把房间布置得很有个性。他一眼望过去,她直直地坐在壁炉边祖父留下来的那把椅子上。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