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血字的研究 - 一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一八七八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以后,就到内特黎去进修军医的必修课程。我在那里读完了我的课程以后,立刻就被派往诺桑伯兰第五明火枪团充当军医助理。这个团当时驻扎在印度。在我还没有赶到部队以前,第二次阿富汗战役就爆发了。我在孟买上岸的时候,听说我所属的那个部队已经穿过山隘,向前挺进,深入敌境了。虽然如此,我还是跟着一群和我一样掉队的军官赶上前去,平安地到达了坎达哈。我在那里找到了我的团,马上担负起我的新职务。
  这次战役给许多人带来了升迁和荣誉,但是带给我的却只是不幸和灾难。我在被转调到巴克州旅以后,就和这个旅一起参加了迈旺德那场决死的激战。在这次战役中,我的肩部中了一粒捷则尔枪弹,打碎了肩骨,擦伤了锁骨下面的动脉。①若不是我那忠勇的勤务兵摩瑞把我抓起来扔到一起驮马的背上,安全地把我带回英国阵地来,我就要落到那些残忍的嘎吉人的手中了。②——
  ①捷则尔为一种笨重的阿富汗枪的名称。——译者注
  ②回教徒士兵。——译者注
  创痛使我形销骨立,再加上长期的辗转劳顿,使我更加虚弱不堪。于是我就和一大批伤员一起,被送到了波舒尔的后方医院。在那里,我的健康状况大大好转起来,可是当我已经能够在病房中稍稍走动,甚至还能在走廊上晒一会儿太阳的时候,我又病倒了,染上了我们印度属地的那种倒霉疫症——伤寒。有好几个月,我都是昏迷不醒,奄奄一息。最后我终于恢复了神智,逐渐痊愈起来。但是病后我的身体十分虚弱、憔悴,因此经过医生会诊后,决定立即将我送回英国,一天也不许耽搁。于是,我就乘运兵船“奥仑梯兹号”被遣送回国。一个月以后,我便在普次茅斯的码头登岸了。那时,我的健康已是糟糕透了,几乎达到难以恢复的地步。但是,好心的政府给了我九个月的假期,使我将养身体。
  我在英国无亲无友,所以就象空气一样的自由;或者说是象一个每天收入十一先令六便士的人那样逍遥自在。在这种情况下,我很自然地就被吸引进伦敦这个大污水坑里去,大英帝国所有的游民懒汉也都是汇集到这里来的。我在伦敦河滨马路上的一家公寓里住了一些时候,过着既不舒适又非常无聊的生活,钱一到手就花光了,大大地超过了我所能负担的开支,因此我的经济情况变得非常恐慌起来。我不久就看了出来:我必须离开这个大都市移居到乡下去;要不就得彻底改变我的生活方式。我选定了后一个办法,决心离开这家公寓,另找一个不太奢侈而又化费不大的住处。
  就在我决定这样做的那天,我正站在克莱梯利安酒吧门前的时候,忽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回头一看,原来是小斯坦弗。他是我在巴茨时的一个助手。在这茫茫人海的伦敦城中,居然能够碰到一个熟人,对于一个孤独的人来说,确是一件令人非常愉快的事。斯坦弗当日并不是和我特别要好的朋友,但现在我竟热情地向他招呼起来。他见到我,似乎也很高兴。我在狂喜之余,立刻邀他到侯本餐厅去吃午饭;于是我们就一同乘车前往。
  当我们的车子辚辚地穿过伦敦热闹街道的时候,他很惊破地问我:“华生,你近来干些什么?看你面黄肌瘦,只剩了一把骨头了。”
  我把我的危险经历简单地对他叙述了一下。我的话还没有讲完,我们就到达了目的地。
  他听完了我的不幸遭遇以后,怜悯地说:“可怜的家伙!你现在作何打算呢?”我回答说:“我想找个住处,打算租几间价钱不高而又舒适一些的房子,不知道这个问题能不能够解决。”

  我的伙伴说:“这真是怪事,今天你是第二个对我说这样话的人了。”
  我问道:“头一个是谁?”
  “是一个在医院化验室工作的。今天早晨他还在唉声叹气,因为他找到了几间好房子,但是,租金很贵,他一个人住不起,又找不到人跟他合租。”
  我说:“好啊,如果他真的要找个人合住的话,我倒正是他要找的人。我觉得有个伴儿比独自一个儿住要好的多。”
  小斯坦弗从酒杯上很惊破地望着我,他说:“你还不知道歇洛克·福尔摩斯吧,否则你也许会不愿意和他作一个长年相处的伙伴哩。”
  “为什么,难道他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吗?”
  “哦,我不是说他有什么不好的地方。他只是思想上有些古怪而已——他老是孜孜不倦地在研究一些科学。据我所知,他倒是个很正派的人。”
  我说:“也许他是一个学医的吧?”
  “不是,我一点也摸不清他在钻研些什么。我相信他精于解剖学,又是个第一流的药剂师。但是,据我了解,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所研究的东西非常杂乱,不成系统,并且也很离破;但是他却积累了不少稀破古怪的知识,足以使他的教授都感到惊讶。”
  我问道:“你从来没有问过他在钻研些什么吗?”
  “没有,他是不轻易说出心里话的,虽然在他高兴的时候,他也是滔滔不绝地很爱说话。”
  我说:“我倒愿意见见他。如果我要和别人合住,我倒宁愿跟一个好学而又沉静的人住在一起。我现在身体还不大结实,受不了吵闹和刺激。我在阿富汗已经尝够了那种滋味,这一辈子再也不想受了。我怎样才能见到你的这位朋友呢?”
  我的同伴回答说:“他现在一定是在化验室里。他要么就几个星期不去,要么就从早到晚在那里工作。如果你愿意的话,咱们吃完饭就坐车一块儿去。”
  “当然愿意啦!”我说,于是我们又转到别的话题上去。
  在我们离开侯本前往医院去的路上,斯坦弗又给我讲了一些关于那位先生的详细情况。
  他说:“如果你和他处不来可不要怪我。我只是在化验室里偶然碰到他,略微知道他一些;此外,对于他就一无所知了。既然你自己提议这么办,那么,就不要叫我负责了。”
  我回答说:“如果我们处不来,散伙也很容易。”我用眼睛盯着我的同伴接着说道,“斯坦弗,我看,你对这件事似乎要缩手不管了,其中一定有缘故。是不是这个人的起起真的那样可怕,还是有别的原因?不要这样吞吞吐吐的。”
  他笑了一笑说:“要把难以形容的事用言语表达出来可真不容易。我看福尔摩斯这个人有点太科学化了,几乎近于冷血的程度。我记得有一次,他拿一小撮植物碱给他的朋友尝尝。你要知道,这并不是出于什么恶意,只不过是出于一种钻研的动机,要想正确地了解这种药物的不同效果罢了。平心而论,我认为他自己也会一口把它吞下去的。看来他对于确切的知识有着强烈的爱好。”
  “这种精神也是对的呀。”
  “是的,不过也未免太过分了。后来他甚至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抽打尸体,这毕竟是一件怪事吧。”
  “抽打尸体!”
  “是啊,他是为了证明人死以后还能造成什么样的伤痕。我亲眼看见过他抽打尸体。”
  “你不是说他不是学医的吗?”
  “是呀。天晓得他在研究些什么东西。现在咱们到了,他到底是怎么样一个人,你自己瞧吧。”他说着,我们就下了车,走进一条狭窄的胡同,从一个小小的旁门进去,来到一所大医院的侧楼。这是我所熟悉的地方,不用人领路我们就走上了白石台阶,穿过一条长长的走廊。走廊两壁刷得雪白,两旁有许多暗褐色的小门。靠着走廊尽头上有一个低低的拱形过道,从这里一直通往化验室。

  化验室是一间高大的屋子,四面杂乱地摆着无数的妻子。几张又矮又大的桌子纵横排列着,上边放着许多蒸馏瓶、试管和一些闪动着蓝色火焰的小小的本生灯。屋子里只有一个人,他坐在较远的一张桌子前边,伏在桌上聚精会神地工作着。他听到我们的脚步声,回过头来瞧了一眼,接着就跳了起来,高兴地欢呼着:“我发现了!我发现了!”他对我的同伴大声说着,一面手里拿着一个试管向我们跑来,“我发现了一种试剂,只能用血色蛋白质来沉淀,别的都不行。”即使他发现了金矿,也不见得会比现在显得更高兴。
  斯坦弗给我们介绍说:“这位是华生医生,这位是福尔摩斯先生。”
  “您好。”福尔摩斯热诚地说,一边使劲握住我的手。我简直不能相信他会有这样大的力气。
  “我看得出来,您到过阿富汗。”
  我吃惊地问道:“您怎么知道的?”
  “这没有什么,”他格格地笑了笑,“现在要谈的是血色蛋白质的问题。没有问题,您一定会看出我这发现的重要性了吧?”
  我回答说:“从化学上来说,无疑地这是很有意思的,但是在实用方面……”
  “怎么,先生,这是近年来实用法医学上最重大的发现了。难道您还看不出来这种试剂能使我们在鉴别血迹上百无一失吗?请到这边来!”他急忙拉住我的袖口,把我拖到他原来工作的那张桌子的前面。“咱们弄点鲜血,”他说着,用一根长针刺破自己的手指,再用一支吸管吸了那滴血。
  “现在把这一点儿鲜血放到一公升水里去。您看,这种混合液与清水无异。血在这种溶液中所占的成分还不到百万分之一。虽然如此,我确信咱们还是能够得到一种特定的反应。”说着他就把几粒白色结晶放进这个容器里,然后又加上几滴透明的液体。不一会儿,这溶液就现出暗红色了,一些棕色颗粒渐渐沉淀到瓶底上。
  “哈!哈!”他拍着手,象小孩子拿到新玩具似地那样兴高采烈地喊道,“您看怎么样?”
  我说:“看来这倒是一种非常精密的实验。”
  “妙极了!简直妙极了!过去用愈创木液试验的方法,既难作又不准确。用显微镜检验血球的方法也同样不好。如果血迹已干了几个钟头以后,再用显微镜来检验就不起作用了。现在,不论血迹新旧,这种新试剂看来都一样会发生作用。假如这个试验方法能早些发现,那么,现在世界上数以百计的逍遥法外的罪人早就受到法律的制裁了。”
  我喃喃地说道:“确是这样!”
  “许多刑事犯罪案件往往取决于这一点。也许罪行发生后几个月才能查出一个嫌疑犯。检查了他的衬衣或者其他衣物后,发现上面有褐色斑点。这些斑点究竟是血迹呢,还是泥迹,是铁锈还是果汁的痕迹呢,还是其他什么东西?这是一个使许多专家都感到为难的问题,可是为什么呢?就是因为没有可靠的检验方法。现在,我们有了歇洛克·福尔摩斯检验法,以后就不会有任何困难了。”
  他说话的时候,两眼显得炯炯有神。他把一只手按在胸前,鞠了一躬,好象是在对许多想象之中正在鼓掌的观众致谢似的。
  我看到他那兴奋的样子很觉惊破,我说:“我向你祝贺。”

  “去年在法兰克福地方发生过冯·彼少夫一案。如果当时就有这个检验方法的话,那么,他一定早就被绞死了。此外还有布莱德弗地方的梅森;臭名昭著的摩勒;茂姆培利耶的洛菲沃以及新奥尔良的赛姆森。我可以举出二十多个案件,在这些案件里,用这个方法都会起决定性的作用。”
  斯坦弗不禁大笑起来,他说:“你好象是犯罪案件的活字典。你真可以创办一份报纸,起名叫做警务新闻旧录报。”
  “读读这样的报纸一定很有趣味。”福尔摩斯一面把一小块橡皮膏贴在手指破口上,一面说,“我不得不小心一点,”他转过脸来对我笑了一笑,接着又说,“因为我常和毒起接触。”说着他就伸出手来给我看。只见他的手上几乎贴满了同样大小的橡皮膏,并且由于受到强酸的侵蚀,手也变了颜色。
  “我们到你这儿来有点事情,”斯坦弗说着就坐在一只三脚高凳上,并且用脚把另一只凳子向我这边推了一推,接着又说,“我这位朋友要找个住处,因为你正抱怨找不着人跟你合住,所以我想正好给你们两人介绍一下。”
  福尔摩斯听了要跟我合住,似乎感到很高兴,他说:“我看中了贝克街的一所公寓式的房子,对咱们两个人完全合适。但愿您不讨厌强烈的烟草气味。”
  我回答说:“我自己总是抽船牌烟的。”
  “那好极了。我常常搞一些化学药品,偶尔也做做试验,你不讨厌吗?”
  “决不会。”
  “让我想想——我还有什么别的缺点呢?有时我心情不好,一连几天不开口;在这种情形下,您不要以为我是生气了,但听我自然,不久就会好的。您也有什么缺点要说一说吗?两个人在同住以前,最好能够彼此先了解了解对方的最大缺点。”
  听到他这样追根问底,我不禁笑了起来。我说:“我养了一条小虎头狗。我的神经受过刺激,最怕吵闹。每天不定什么时候起床,并且非常懒。在我身体健壮的时候,我还有其他一些坏习惯,但是目前主要的缺点就是这些了。”
  他又急切地问道:“您把拉提琴也算在吵闹范围以内吗?”
  我回答说:“那要看拉提琴的人了。提琴拉得好,那真是象仙乐一般的动听,要是拉得不好的话……”
  福尔摩斯高兴地笑着说:“啊,那就好了。如果您对那所房子还满意的话,我想咱们可以认为这件事就算谈妥了。”
  “咱们什么时候去看看房子?”
  他回答说:“明天中午您先到这儿来找我,咱们再一起去,把一切事情都决定下来。”
  我握着他的手说:“好吧,明天中午准时见。”
  我们走的时候,他还在忙着做化学试验。我和斯坦弗便一起向我所住的公寓走去。
  “顺便问你一句,”我突然站住,转过脸来向斯坦弗说,“真见鬼,他怎么会知道我是从阿富汗回来的呢?”
  我的同伴意味深长地笑了笑,他说:“这就是他特别的地方。许多人都想要知道他究竟是怎么看出问题来的。”
  “咳,这不是很神秘吗?”我搓着两手说,“真有趣极了。我很感谢你把我们两人拉在一起。要知道,真是研究人类最恰当的途径还是从具体的人着手。”
  “嗯,你一定得研究研究他,”斯坦弗在和我告别的时候说,“但是你会发现,他真是个难以研究的人物。我敢担保,他了解你要比你了解他高明得多。再见吧!”
  我答了一声:“再见!”然后就慢步向着我的公寓走去,我觉得我新结识的这个朋友非常有趣。
或许您还会喜欢:
铁皮鼓
作者:佚名
章节:46 人气:2
摘要:供词:本人系疗养与护理院的居住者①。我的护理员在观察我,他几乎每时每刻都监视着我;因为门上有个窥视孔,我的护理员的眼睛是那种棕色的,它不可能看透蓝眼睛的我——①本书主人公,自述者奥斯卡-马策拉特,因被指控为一件人命案的嫌疑犯而被“强制送入”疗养与护理院(疯人院的委婉称谓)进行观察。本书的脚注皆为译注。因此,我的护理员根本不可能是我的敌人。我已经喜欢上他了。 [点击阅读]
阴谋与爱情
作者:佚名
章节:15 人气:2
摘要:第一场乐师家里的一房间。米勒正从圈椅里站起来,把大提琴靠在一旁。米勒太太坐在桌旁喝咖啡,还穿着睡衣。米勒(很快地踱来踱去)事情就这么定了。情况正变得严重起来。我的女儿和男爵少爷已成为众人的话柄。我的家已遭人笑骂。宰相会得到风声的——一句话,我不准那位贵公子再进咱家的门。 [点击阅读]
阿尔谢尼耶夫的一生
作者:佚名
章节:36 人气:2
摘要:p{text-indent:2em;}一“世间的事物,还有许多未被写下来的,这或出于无知,或出于健忘,要是写了下来,那确实是令人鼓舞的……”半个世纪以前,我出生于俄罗斯中部,在我父亲乡间的一个庄园里。我们没有自己的生与死的感觉。 [点击阅读]
随感集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2
摘要:白开元译1梦,我心灵的流萤,梦,我心灵的水晶,在沉闷漆黑的子夜,闪射着熠熠光泽。2火花奋翼,赢得瞬间的韵律,在飞翔中熄灭,它感到喜悦。3我的深爱如阳光普照,以灿烂的自由将你拥抱。4①亲爱的,我羁留旅途,光阴枉掷,樱花已凋零,喜的是遍野的映山红显现出你慰藉的笑容。--------①这首诗是赠给徐志摩的。1924年泰戈尔访毕,诗人徐志摩是他的翻译。 [点击阅读]
隔墙有眼
作者:佚名
章节:13 人气:2
摘要:1六点钟过了。一小时前去专务董事办公室的会计科科长还没有回来。专务董事兼营业部主任有单独的办公室,和会计科分开。天空分外清澄。从窗外射进来的光线已很薄弱,暮色苍茫。室内灯光幽暗。十来个科员没精打采,桌上虽然摊开着贴本,却无所事事。五点钟下班时间一过,其他科只剩下两三个人影,唯有这会计科像座孤岛似地亮着灯,人人满脸倦容。 [点击阅读]
魔戒第三部
作者:佚名
章节:20 人气:2
摘要:在首部曲《魔戒远征队》中,记述了灰袍甘道夫发现哈比人佛罗多所拥有的戒指,其实正是至尊魔戒,统御所有权能之戒的魔戒之王。因此,佛罗多和伙伴们从夏尔一路被魔多的黑骑士追杀,最后,在伊利雅德的游侠亚拉冈的帮助下,他们终于克服万难,逃到了瑞文戴尔的爱隆居所。爱隆在该处慎重地举行了一场会议,决定将魔戒摧毁,佛罗多也被指派为魔戒持有者。 [点击阅读]
魔手
作者:佚名
章节:8 人气:2
摘要:我经常回想起收到第一封匿名信的那个早晨。信是早餐时分送来的,当时,时间对我来说过得非常慢,所以我做任何事都是慢条斯理,不慌不忙。我慢吞吞地拿起信,发现是本地寄出的,地址是用打字机打的。除了这封信之外,另外还有两封信,一封显然地帐单,另一封看得出是我那个无聊的堂兄写来的,所以我先看手上的这封。现在回想起来,乔安娜和我会对那封信特别感兴趣,倒是有点奇怪。 [点击阅读]
黄金假面人
作者:佚名
章节:44 人气:2
摘要:人世间,每隔五十年,或者一百年,要发生一次异常怪的事情。这如同天地异变、大规模战争和瘟疫大流行一样,比人们的恶梦和小说家变的凭空臆想要怪诞得多。人间社会不啻不头庞然巨兽,不知什么时候患上莫名其妙的怪病,脾气会因此变得乖戾反常,不可捉摸。因而,世上往往会突如其来地发生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其中,关于“黄金面具”的荒唐无稽的风情,兴许可算作这每五十年或者每一百年发生一次的社会疯狂和变态吧。 [点击阅读]
伊豆的舞女
作者:佚名
章节:9 人气:0
摘要:道路变得曲曲折折的,眼看着就要到天城山的山顶了,正在这么想的时候,阵雨已经把从密的杉树林笼罩成白花花的一片,以惊人的速度从山脚下向我追来.那年我二十岁,头戴高等学校的学生帽,身穿藏青色碎白花纹的上衣,围着裙子,肩上挂着书包.我独自旅行到伊豆来,已经是第四天了.在修善寺温泉住了一夜,在汤岛温泉住了两夜,然后穿着高齿的木屐登上了天城山. [点击阅读]
吉檀迦利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0
摘要:冰心译1你已经使我永生,这样做是你的欢乐。这脆薄的杯儿,你不断地把它倒空,又不断地以新生命来充满。这小小的苇笛,你携带着它逾山越谷,从笛管里吹出永新的音乐。在你双手的不朽的按抚下,我的小小的心,消融在无边快乐之中,发出不可言说的词调。你的无穷的赐予只倾入我小小的手里。时代过去了,你还在倾注,而我的手里还有余量待充满。 [点击阅读]
惊魂过山车
作者:佚名
章节:5 人气:0
摘要:───惊魂过山车───1我从来没有把这个故事告诉任何人,也从未想过要告诉别人,倒不是因为我怕别人不相信,而是感到惭愧。因为它是我的秘密,说出来就贬低了自己及故事本身,显得更渺小,更平淡,还不如野营辅导员在熄灯前给孩子们讲的鬼故事。我也害怕如果讲出来,亲耳听见,可能会连自己都开始不相信。但自从我母亲过世后,我一直无法安睡。 [点击阅读]
户隐传说杀人事件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0
摘要:没有想到拉动门栓时竟然发出惊人的响声,令男子吓了一大跳,好在风声掩去了这一声响,没有惊动房间里的人。从太阳落山的时候起就起风了。风儿摇动着树林里粗壮的树枝。整座山峦开始呼啸,呼啸声掠过屋子的屋顶。已经到了11月的月底,天空却刮起了在这季节里不可能出现的南风。据村子里的老人说,现在这个时候刮这样的风,不是一个好兆头。但愿这不是出事的征兆。对男子来说,就是靠着这风声,才使他在拉动门栓时没有被人发现。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