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血火大地 - 第四章 愤怒的火焰(8)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8加尔的郊外。一辆吉普卷起红尘沿公路飞奔而来。“你看那车,慌慌张张,一定有什么急事。”浅胁正道对罗波斯说。“嗯,可能出事了。”罗波斯也有同感。此时,讨伐被围困在浅山里的公安队的战斗刚刚结束。毙敌四十余人,其余的生擒,肃清队方面损失轻微。吉普风弛电掣般开到罗波斯等人面前,上面有两位朗多尼亚州警察。“加林泊罗大集团正在进攻哥拉斯警察署,情况危急。”“怎么,是加林泊罗吗?”罗波斯提高嗓门问道。警官急忙报告了哥拉斯警察署的危急情况,浅胁听着听着,脸上渐渐失去了血色。不知名的日侨兄弟俩带着濒死的姐姐驾车从圣保罗去科尔达农场途中,不料与加林泊罗集团相遇,哥哥的头颅被匪徒割下,姐姐死在车中,弟弟愤怒已极,开动大型卡车横冲直撞,碾死近百名匪徒后,逃到哥拉斯警察署。那不就是根岸兄弟吗?买辆巨型卡车是兄弟俩的夙愿。科尔达农场是他们的故乡。既然同濒死的姐姐在一起,浅胁推测,兄弟俩一定在某个地方同直子不期而遇了。也许还是姐姐给他俩添足了钱,才买了一辆巨型卡车哩。真是可怕的想象!自从在名为意大利的高级餐厅招待兄弟俩吃饭以来,浅胁再未见过他们。分别后的第二天浅胁就去里约热内卢出差,十八号晚上回到圣保罗。兄弟俩买汽车的事他不知道。浅胁想,自己的推测也许不会错。“加林泊罗有好几百人,由塔巴勒斯亲自指挥。他们手中有从陆军武器库抢来的轻机枪和手榴弹,哥拉斯警察署被手榴弹炸崩了。他们向朗多尼亚和韦洛港求援,目前援军尚未到,敌众我寡,武器又不及匪徒。看来,哥拉斯警察将面临全军覆灭的危险。”“军队呢?”罗波斯问。“从库亚巴起飞了一队空降兵,但估计两小时后才能到达。”“州警察的直升飞机在哪儿?”“在朗多尼亚,已做好出动的准备。”“告急!飞过来,装上从圣保罗带来的专用机枪,就用M60,快!”警官对着无线电话筒大声疾呼。“塔巴勒斯这条毒蛇!我正等着他呢,这次必须干掉他!”罗波斯声音颤抖地说。浅胁沉默不语,也无话可说。他只想着三郞的头颅还挂在汽车反射镜柱上,邂逅相逢的姐姐已死,四郎用心爱的巨型卡车作武器同匪徒战斗……多么不幸的一家呀!浅胁胸中似有一匹烈马在奔腾。他沉默着。“一块去吗?”罗波斯衔着香烟问浅胁。朗多尼亚警察只有一架法国造的直升飞机,罗波斯在圣保罗时就想到,消灭公安队也许用得着它,就带上了专供直升飞机用的M60机枪。直升飞机只能载重七百公斤左右,驾驶虽和两位武装人员的重量约三百公斤,加上罗波斯和浅胁共约五百公斤。从这里去哥拉斯警察署约二百公里,须带三百公升汽油,一并计算,直升飞机的运载量已到达极限。无论谁去,反正只能是两人,罗波斯的心里迅速盘算着。“喂,怎么样?”罗波斯注意到浅胁脸上的表情。“那两位日侨就是根岸兄弟。”浅胁低声说道。“根岸兄弟?就是阿波罗尼奥·哥因布拉事件的……?”“是呀!”“那自然该你出场喽。”罗波斯眉宇间的疑虑不知不觉舒展开来,双眸发出光辉。“我当然要去。”浅胁边说边取出香烟。“危险啊!”“我知道。”据说以塔巴勒斯为头儿的加林泊罗集团有好几百人,武器是轻机枪和手榴弹,俨然是一支军队。哥拉斯警察只有四十人,加上朗多尼亚和韦洛港前来支援的警察,充其量不过百来号人,武器也很差,全是来福枪和手枪。这样的警察根本不是加林泊罗的对手。爱斯瓦尔多·德·莫尔特的选拔队员有一百名,武器很好。把这支兵力投入战斗或许可以取胜,但此地距卡里塔拉斯镇有二百公里,即使乘车快速行驶,也要近三个小时。等这支队伍到达时,也许哥拉斯警察署已被夷为平地了。直升飞机只能载七百公斤,就是说,只能去两人,罗波斯必须去,另一名当然可以挑选有战斗经验的肃清队员。飞到现场后,若是挨了子弹就有生命危险,因为不是战斗机,飞机很容易被击穿栽下来。为了自身的安全,浅胁有理由不去,但是他不这样想。加林泊罗袭击哥拉斯警察署的原因是根岸四郎;警察方面只要把四郎交给匪徒就可以避免这场惨祸,可是他们宁肯付出巨大牺牲,同匪徒决一死战,也要保护日本侨民。浅胁想,警察方面同四郎正一步步接近死亡,自己岂能见死不救?于是浅胁毅然表示要同罗波斯一道乘直升飞机奔赴战场。高空里,一只秃鹰在悠悠盘旋。浅胁凝望着它。真是奇妙的绦分。那根无形的、割也割不断的线把根岸家两兄弟和浅胁联系起来。浅胁清楚地意识到,这无形的线正把自己一步一步拉向死亡的边缘。三十分钟后,从朗多尼亚飞来一架直升飞机。此时,同哥拉斯警察署的联络已经中断,也许无线电发报机遭到了破坏。浅胁同罗波斯登上飞机。两人都十分焦躁,去哥拉斯警察署需要飞行一个小时。哥拉斯警察署不是已经沉默了吗?或许在直升飞机到达之前就会全军覆没。飞机全速北上。罗波斯坐在机枪旁,背后是浅胁。浅胁的两旁堆放着装满手榴弹的木箱。“州警察的无线电频率是多少?”罗波斯问驾驶员。“65MHZ。”“呼叫韦洛港警察署!”“是!”持续了一阵杂音后,接通了州警察。“我是爱斯瓦尔多·德·莫尔特的弗朝西斯科·罗波斯,哥拉斯警察怎么样了?”“战况不明,四十分钟前无线电中断。支援部队可能还未抵达卡里塔拉斯镇,也许在镇外的国道上交火。敌人拥有压倒优势的兵力和武器弹药,哥拉斯警察面临被歼的危险。”罗波斯听到的是不幸的报告。“知道了。”他放下话筒。“塔巴勒斯这畜生!”罗波斯气愤地骂道。直升飞机以最快的速度飞行。哥拉斯警察署有一半房尾已经倒塌。从飞机上看到这幅惨象,使人心情沉重。飞机进入原始森林地带。“超低空飞行,可以吗?超低空袭击匪徒!别怕,越害怕,越容易出事。”罗波斯指示驾驶员。“明白!”驾驶员大声回答,表现得十分镇静。加林泊罗在森林边缘摆开阵势。超低空飞行是直升色机的一种战斗技术,可以借助森林的掩护突然出现在敌人的头顶。虽然飞机有轰鸣声,但敌人弄不清它从哪个方向而来。这就可以利用瞬间的空隙突然袭击。“飞过去怎么样,浅胁先生?”罗波斯回头问。“好!”浅胁斩钉截铁地回答,一边在做战斗准备。他把轻机枪放在身旁,从腰间拔出手枪。脚边是整箱的手榴弹。如果运气不好,飞机被击中,临死前还可以用机枪和手榴弹与敌人同归于尽。机内笼罩着地狱般的气氛,飞机的轰鸣缓和了这种气氛。飞机在森林边缘盘旋一阵,然后摆好架势突然猛冲,把绿林魔境甩在后方。罗波斯握紧机枪,这是一分钟发射六百爱子弹的M60,飞机上准备了一万发子弹。飞机全速前进,浅胁握住手榴弹。‘狗娘养的!”罗波斯的牙齿咬得格格作响。飞机象子弹般向前飞去。下面是大群的加林泊罗匪徒。前面是哥拉斯警察署,署内瓦砾成山。匪徒正全力向它进攻,爆炸声不断,署内一片混乱。罗波斯猛扣扳机,对着草地上的敌人无情地扫射。骤雨般的子弹声同飞机的轰鸣声混为一体。浅胁早已把生死置之度外,不停地投掷手榴弹。手捕弹在匪群中开花。加林泊罗遭到这从天而降的突然袭击,一时吓懵了,待回过神来以后,个个抱头鼠窜。机枪不停地扫射,匪徒一个个倒下。手榴弹的爆炸掀起一条条断腿和胳膊,红土也被高高掀起……。直升飞机很快从敌人头上掠过。“我的腿……腿受伤了。”驾驶员大声说,血从两条腿上直往外冒。“止血!包皮皮扎!能坚持吗?”罗波斯神情紧张、惊恐。“没问题。”“罗波斯,应该停止低空飞行,升高,投手榴弹,然后向警察署飞去。直升飞机危险,匪徒会集中火力射击我们的!”浅胁大声地说。飞机渐渐升高。“上升到三百米,摆脱有效射击!”罗波斯命令驾驶员。地面被红土覆盖。在弥漫的硝烟中,散开的加林泊罗匪徒宛如小爬虫一般。“三百米了!”“好!飞到强盗们的头顶上去!”飞机到了指定地点,浅胁投下一大堆手榴弹。手榴弹象被磁铁吸引般地直落入匪群。罗波斯也投了一大堆手榴弹。直升飞机慢悠悠地盘旋着,地上在爆炸,尘土飞扬,涌起一团团尘柱。“现在飞往警察署!”还有二十枚手榴弹未来得及投下,匪徒们已逃进密林。正好可以利用这暂时的空隙在警察署降落。直升飞机徐徐降落在警察署的大院里。警察署到处是残垣断壁,砖瓦造的两层楼房的底层几乎全被破坏,二楼歪歪斜斜地支撑在底层上。瓦砾成山,署员们被埋在这无情的瓦砾中。罗波斯等人走下飞机,哥伦布·弗兰杰里从瓦砾堆中爬出来。“就你们这点人来支援?”弗兰杰里的脑袋上缠着绷带,满脸血污。“是的。”“不行,我们全都得完蛋,已经有十名警察牺牲了。”那声音是从牙缝中挤出来的。稍顿了一下,他又说:“敌人马上会再次发起进攻的。”“要镇静,署长。再过一个半小时伞兵就到了。”罗波斯很平静,不紧不慢地说。“一个半小时?还是军队,动作如此迟疑,能干什么事!等着瞧吧,三十分钟后我们都得完蛋!”弗兰杰里怒不可通,根本镇静不下来。浅胁巡规四周,的确,弗兰杰里不是危言耸听。凭这堆砖头瓦片能抵挡住匪徒的进攻?只需十枚手榴弹,这警察署就会灰飞烟灭的。现在,只有坐等这个时刻的到来了。院内的一角停着一辆巨型卡车,挡风玻璃全被打碎,车身弹痕累累,反射镜柱上挂着一颗人头,上面叮满苍蝇。浅胁走过去凝视人头。“叔叔!”一个干透的嗓音传进浅胁的耳朵里,四郎走了过来。“果然是你……”“我刚刚死里逃生,来到这里,又遇上……”四郎的话音简直不象是活人的,那样干涸、低沉。“没法子呀,也许是命中注定的。”“浅胁先生,”罗波斯走近浅胁身旁,不失时机地问,“你看,我们怎么办?”“唯一的生路是冲出去,别无他法!”“冲出去?”“对!有道是,进攻是最好的防御。只要有个挡箭牌,全部人马冲出去,也许能成功,至少比坐以待毙强。”“是这样……”罗波斯明白,除此之外,别无他途。“罗波斯,把机枪从飞机上搬下来!还有,弗兰杰里,把武器弹药统统集中起来……”说到这里,浅胁的目光盯在巨型卡车上,又迅速转移到院子的某一个角落。原来那儿停放着一堆建筑用的铁板。“罗波斯,有办法有了!”浅胁目光炯炯。铁板是为扩建警察署用的,工人逃光了,可工具还留在现场。浅胁叫人把铁板搬到汽车旁,署员中有人曾当过焊工。“焊工”指挥大家用铁板围住驾驶台,车身也围上铁板,车轮被隐藏在里面。“焊工”开始焊接,但时间紧迫,他倒一面焊一面又叫人在铁板上钻孔,用钢绳把铁板吊在车箱上。不到四十分钟就装备完毕。“还能开车吗?”浅胁问四郎。“能开!”四郞肯定地回答。“走!罗波斯,只好弧注一掷了!”“走!”罗波斯首先上了车。“愿意跟我们走的,都上车!”浅胁向署员们说。“我去,还有谁?快!塔巴勒斯那畜生,我要杀既他!”弗兰杰里边说边爬上汽车。约有十来位署员带上来福枪,登上汽车。罗波斯把机枪的枪管从板缝中伸出去,其他人也各自找到缝隙,象罗波斯那样把枪管伸了出去。“开车!”四郞发动引擎。巨型卡车开始怒吼,震荡。四郎身上的血直往上涌,仿佛浑身在燃烧。当他明知加林泊罗匪徒手里捧的是哥哥的头颅时,仿佛坠入了地狱,眼前一片漆黑,只想死。当他带着姐姐的尸体和家兄的头颅出现在国道上时,自己快要疯了。在警察的开导和保护下他才渐渐恢复常态,控制住自己。警察们为了保护四郎,即使牺牲生命也在所不惜,这使他万分感动,他体会到自己并不孤立。至少哥拉斯警察是站在自己一边的。在那之前,四郎似乎从来看见过世间有温暖、善意的目光,深信这整个无情的、残酷的国家,弱者只有乖乖听凭摆布,否则没有活路。可是他想错了。当他明白自己的看法与实际不符的时候,他和警察都被目前的残酷现实推向了死亡的边缘。十名警察被打死,房屋倒塌,活着的人们正等待着最后时刻的来临。死,他是有准备的。可是现在太孤独了,亲人一个个被杀,而今轮到自已,连倾诉悲愤的亲人都没有,未免太残酷了吧!要是哥哥还在,姐姐还有一口气,彼此互诉衷肠后一块儿死去也不足惋惜。可是……可是他们早走了一步,只剩下自己孤孤单单一人,简直象个瘟神。自己从降生到这个世界起,就是一个瘟神,从不记得做过什么圣人应当做的事。他不得不时常依靠别人,又时常给被依靠的人带来不幸,哥拉斯警察署不就是这样吗?实在对不起他们。他对自己说,为什么在死之前不能同匪徒拼了呢?正当这时,浅胁来了。这下可以死了!四郎决心同匪徒拼命。浅胁、爱斯瓦尔多·德·莫尔特·罗波斯、弗兰杰里,以及决心同强盗血战到底的署员们,都同四郞站在一起,誓与加林泊罗拼个死活。他不感到孤独了,他热血沸腾。汹涌的热血,宛如威武的猛兽,给了他无穷的力量。他要用家兄、阿姐和自己的血泪换来的巨型卡车作武器,向加林泊罗匪徒讨还血债。他要亲眼看见匪首塔巴勒斯倒在血泊中。这样,即使自己死了,也会含笑九泉的。“看着我吧,阿哥、阿姐!”四郎猛踩加速器,巨型战车的咆哮声震撼大地。“对直向前冲!”罗波斯大声命令道。匪徒正在集结队伍,以破烂的卡车为先导,准备作最后的攻击。四郞怒视前方。巨型卡车发出轰鸣,铁板轧轧作响,车轮卷起红尘,向着匪徒的阵地直冲过去。“打死这群匪徒!”罗波斯吼道。M60机枪吐着火舌,霎时一条弹带射尽。货斗里也传来密集的枪声。弗兰杰里大吼大叫。双方的枪声在红色粉尘中听起来异样刺耳。无数的子弹射向卡车的巨体。四郎不断猛踩加速器,巨型卡车在道路上颠簸跳跃。子弹声、铁板的轧轧声和引擎的轰鸣声融为一体,卡车在红尘硝烟中疾弛。视野被弥漫的硝烟尘土遮挡,四郎的眼前突然出现了匪徒的卡车。他来不及躲闪,直撞过去。只听一声巨响,匪徒的小卡车被撞翻在一边。巨型卡车继续前进。浅胁接连不断掷出手榴弹,爆炸声在敌群中响起。卡车跑哮着前进。硝烟更浓了,车上的人都视野模糊。昏暗中,只见大群匪徒狼狈逃窜。四郎的卡车象巨大的怪物紧追不舍,把这群野兽碾进车轮,碾成肉泥。四郎又撞翻了几辆卡车。敌人向巨大的怪物投来一排排手榴弹,可它由于镶满了铁甲,仍安然无恙。罗波斯发射了近三千发子弹,直打得枪管发烫,仍不住手。巨型怪物在战场上横冲直撞,把匪徒们撵了个鸡飞狗跳。浅胁的手榴弹投完了,他又拿起轻机枪继续战斗。枪声、呐喊声、轰鸣声混成一片。人们突然感到车体的剧烈震动,原来是敌人的手榴弹击中了卡车的要害部位。“糟!驱动轮不行了!”巨型怪物停下来,再也开不动了。“下车!”浅胁大声喊道,“下车,把车体当壁垒,继续战斗!”他们用子弹打断钢缆,铁板随之落在地上。罗波斯和浅胁首先下车。四周弥漫着硝烟和粉尘,几米以外就看不见物体了。罗波斯和浅胁在判断着方向扫射。弗兰杰里和他的部下也下了车。“卧倒!别离开汽车,看清了敌人再射击!”浅胁给轻机枪压上子弹。战场一片死寂,什么人也没有,唯有烟尘还在飘散。“结束了吗?”罗波斯走近浅胁身旁,似乎是向他提问。谁也没有回答,一双双眼睛正向四方搜寻。刮来一阵微风,硝烟渐渐稀疏。人们很快恢复了视觉。这里正是加林泊罗匪徒阵地的中央,遍地死尸。“把塔巴勒斯这个畜生找出来!”弗兰杰里大吼一声。署员们迅速分散开来。从公路上赶来的支援部队恰在这时到达,也一起分头搜寻。一经发现未死的伤员,便先仔细辨认是不是匪首塔巴勒斯,如果不是,当场处决。浅胁、罗波斯和四郎站在巨型卡车旁边,默默注视着这一切。过了好一会儿,浅胁笑着对罗波斯说:“我们总算活下来了。”“全靠这怪物!哈哈哈……”罗波斯指着用铁板装备起来的大型卡车,开怀大笑。浅胁把视线移向死尸群,他大体估量了一下,不下三百具,都直挺挺地倒在地上。活着的匪徒全逃进了密林。秃鹰已嗅到尸体的臭味,在阵地上空低低盘旋,约有七八只。强烈的阳光,把它们的黑色身影投射到战场上。对安东尼奥·塔巴勒斯的处决是在三十分钟以后进行的。署员查到一名伤员,酷似塔巴勒斯。这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匪徙声称自己不是塔巴勒斯,可罗波斯清楚地记得这条毒蛇的容貌。罗波斯有惊人的记忆力,凡是见过面的犯人,他一辈子都记得。罗波斯下令,让弗兰杰里处决这个匪首。弗兰杰里首先砍断塔巴勒斯的双足。匪首尖叫着,乞求保全性命,又放声大哭,希望放他一条生路。弗兰杰里用利刃割掉匪首的鼻子,又割掉两只耳朵。他双手沾满鲜血,活象一个残忍的厨师。塔巴勒斯的脸上满是鲜血和污泥,呻吟着作垂死挣扎。弗兰杰里第三刀下去,砍掉了塔巴勒斯的头颅。这个十恶不赦的匪首再也不动了。弗兰杰里最后把利刃捅进塔巴勒斯的胸膛,剜出心脏。弗兰杰里抽动了一下肩膀,呼了口气。夕阳快要西沉,一抹余辉投射在国道上的巨型卡车上。驾驶台前坐着根岸四郎,伴在他身旁的是直子的尸体和三郎的头颅。四郎向站在车旁的两位男子深深点头致意。车下的两人向他微微挥手道别。他们是浅胁和罗波斯,两人目送着四郎离去。卡车在笔直的国道上疾驰,一会儿就消失在道路的尽头了。“巴西的歹徒实在太多。”罗波斯轻声地说。“歹徒嘛,哪个国家都有。”浅胁回答。“可是象塔巴勒斯这样的歹徒却真少见。”“的确少有。”浅胁苦笑了一下。茜色开始染红国道,海市蜃楼般的游丝终于消散了。根岸四郎来到科尔达农场。当他把直子姐姐的尸体和三郎哥哥的头颅带到父母的墓地时,天已经黑尽了。在另一个远离这里的地方,浅胁在心里默想着:四郎会向他们的父母祈祷些什么,诉说些什么呢?血火大地
或许您还会喜欢:
七钟面之谜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2
摘要:第一章早起那平易近人的年轻人,杰米·狄西加,每次两级阶梯地跑下“烟囱屋”的宽大楼梯,他下楼的速度如此急速,因而撞上了正端着二壶热咖啡穿过大厅的堂堂主仆崔威尔。由于崔威尔的镇定和敏捷,幸而没有造成任何灾难。 [点击阅读]
万物有灵且美
作者:佚名
章节:15 人气:2
摘要:作者简介JamesHerriot吉米•哈利(1916—1995)(原名JamesAlfredWight)苏格兰人。一个多才多艺的兽医,也是个善于说故事的高手,被英国媒体誉为“其写作天赋足以让很多职业作家羞愧”。平实而不失风趣的文风和朴素的博爱主义打动了千千万万英美读者,并启发了后世的兽医文学。 [点击阅读]
人豹
作者:佚名
章节:39 人气:2
摘要:神谷芳雄还只是一个刚从大学毕业的公司职员。他逍遥自在,只是在父亲担任董事的商事公司的调查科里当个科员,也没有什么固定的工作,所以难怪他忘了不了刚学会的酒的味道和替他端上这酒的美人的勉力,不由得频繁出入那家离京桥不远、坐落在一条小巷里的名叫阿佛洛狄忒的咖啡店。 [点击阅读]
伊迪丝华顿短篇小说
作者:佚名
章节:4 人气:2
摘要:作者:伊迪丝·华顿脱剑鸣译在我还是个小女孩,又回到纽约时,这座古老的都市对我最重要的莫过于我父亲的书屋。这时候。我才第一次能够如饥似渴地读起书来。一旦走出家门,走上那些简陋单调的街道,看不到一处像样的建筑或一座雄伟的教堂或华丽的宫殿,甚至看不到任何足以让人联想到历史的东西,这样的纽约能给一位熟视了无数美丽绝伦的建筑、无数地位显赫的古迹的孩子提供些什么景观呢?在我孩提时代的记忆当中, [点击阅读]
八百万种死法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2
摘要:我看到她进来。想看不到也难。她一头金发近乎银色,要是长在小孩头上,就叫亚麻色。头发编成粗辫子盘在顶上,用发针别住。她前额高而平滑,颧骨突出,嘴巴略大。加上西部风格的靴子,她得有六尺高了。主要是双腿长。她穿着紫色名牌牛仔裤,香槟色皮毛短上衣。雨时断时续下了一整天,但她没带伞,头上也没有任何遮挡。水珠在她的发辫上闪烁着,像钻石。她在门口站了会儿,四下张望。这是周三下午,三点半左右。 [点击阅读]
再次集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昆虫的天地卡弥尼树的枝丫,悬曳着露水打湿的坚韧的蛛丝。花园曲径的两旁,星散着小小的棕色蚁垤。上午,下午,我穿行其间,忽然发现素馨花枝绽开了花苞,达迦尔树缀满了洁白的花朵。地球上,人的家庭看起来很小,其实不然。昆虫的巢穴何尝不是如此哩。它们不易看清,却处于一切创造的中心。世世代代,它们有许多的忧虑,许多的难处,许多的需求——构成了漫长的历史。 [点击阅读]
匹克威克外传
作者:佚名
章节:57 人气:2
摘要:匹克威克派除却疑云,把黑暗化为耀眼的光明,使不朽的匹克威克的光荣事业的早期历史免于湮没,这第一线光辉,是检阅匹克威克社文献中如下的记载得来的;编者把这个记录呈献于读者之前,感到最大的荣幸,这证明了托付给他的浩瀚的文件的时候所具有的小心谨慎、孜孜不倦的勤勉和高超的眼力。一八二七年五月十二日。主席,匹克威克社永任副社长约瑟夫·史密格斯阁下。一致通过如下的决议。 [点击阅读]
变形记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一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他仰卧着,那坚硬的像铁甲一般的背贴着床,他稍稍抬了抬头,便看见自己那穹顶似的棕色肚子分成了好多块弧形的硬片,被子几乎盖不住肚子尖,都快滑下来了。比起偌大的身驱来,他那许多只腿真是细得可怜,都在他眼前无可奈何地舞动着。“我出了什么事啦?”他想。这可不是梦。 [点击阅读]
古都
作者:佚名
章节:48 人气:2
摘要:千重子发现老枫树干上的紫花地丁开了花。“啊,今年又开花了。”千重子感受到春光的明媚。在城里狭窄的院落里,这棵枫树可算是大树了。树干比千重子的腰围还粗。当然,它那粗老的树皮,长满青苔的树干,怎能比得上千重子娇嫩的身躯……枫树的树干在千重子腰间一般高的地方,稍向右倾;在比千重子的头部还高的地方,向右倾斜得更厉害了。枝桠从倾斜的地方伸展开去,占据了整个庭院。它那长长的枝梢,也许是负荷太重,有点下垂了。 [点击阅读]
同时代的游戏
作者:佚名
章节:6 人气:2
摘要:1妹妹:我从记事的年代就常常地想,我这辈子总得抽时间把这事写出来。但是一旦动笔写,虽然我相信一定能够按当初确定的写法毫不偏离地写下去,然而回头看看写出来的东西,又踌蹰不前了。所以此刻打算给你写这个信。妹妹,你那下身穿工作裤上身穿红衬衫,衬衫下摆打成结,露出肚子,宽宽的额头也袒露无遗,而且笑容满面的照片,还有那前额头发全用发夹子夹住的彩色幻灯照片,我全看到了。 [点击阅读]
名利场
作者:佚名
章节:75 人气:2
摘要:《名利场》是英国十九世纪小说家萨克雷的成名作品,也是他生平著作里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杰作。故事取材于很热闹的英国十九世纪中上层社会。当时国家强盛,工商业发达,由榨压殖民地或剥削劳工而发财的富商大贾正主宰着这个社会,英法两国争权的战争也在这时响起了炮声。 [点击阅读]
唐璜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2
摘要:乔治·戈登·拜伦(1788-1824)是苏格兰贵族。1788年1月23日出生于伦敦。他天生跛一足,并对此很敏感。十岁时,拜伦家族的世袭爵位及产业(纽斯泰德寺院是其府邸)落到他身上,成为拜伦第六世勋爵。1805-1808年在剑桥大学学文学及历史,他是个不正规的学生,很少听课,却广泛阅读了欧洲和英国的文学、哲学和历史著作,同时也从事射击、赌博、饮酒、打猎、游泳等各种活动。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