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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区柯克悬念故事集 - 事故的寡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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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蜜莉右手中的枪开火了。
  西都没来得及表示惊讶。
  他倒在她脚下,死了。
  “见鬼。”蜜莉轻声道。这不公平,她又失去了一位丈夫。从一开始,她就不想要那支愚蠢的枪。她曾恳求西不要把枪给她——他叫西蒙,但他喜欢别人叫他西。她的抗议没有用。西坚持说她应该学会射击。西是她这些丈夫中最固执、最喜欢发号施令的一个。他已经下定了决心。蜜莉必须学会怎样专业地摆弄枪支,以便保护自己。西的工作使他出差的时间越来越长,所以蜜莉(她的真名应该是蜜莉森特)一个人呆在家里不安全。她必须能够保护自己,这就是说她要学会射击一个不速之客。
  蜜莉对枪支——不管它们是叫左轮还是叫手枪——有一种近乎病态的恐惧。为了不和一支枪呆在家里,她请求西出差时带着她,这样她就能享受到他随时随地的保护。西联想都不愿这样想。他不愿让蜜莉牺牲幸福的家庭生活而和他一起四处奔波。
  于是,不顾蜜莉的极力反对,西把那支枪买了回来,并开始给她上第一课。
  “你看,亲爱的,”他说道,“你就这样拉开枪栓,”他姿势相当优美地做了示范,然后把枪递给蜜莉,让她重复自己的动作。蜜莉刚一碰到那枪,它就开火了。
  可怜的阿奇博德——他喜欢人们叫他阿克——死得也同样的突然。他非常喜欢水。蜜莉的叔叔亚当曾说阿克生下来时应该是带着鱼鳍的——也许是鱼鳃?反正他对水已经到了疯狂的地步。
  蜜莉怕水。有一些东西会让她害怕。闪电不会吓着她,老鼠她也认为很可爱。她甚至还很喜欢蛇。但她不喜欢水。也就是说,她不喜欢大面积的水。在小小的游泳池里游泳还是相当惬意的。如果她生活在没有飞机的年代里,那她肯定不会去美国之外的地方。阿克喜欢水,而蜜莉也支持他在闲暇时间尽可能多地呆在湖边。她只是很礼貌地请求他不要让她一起到船上去——她会很高兴地坐在岸边,看他划船,并向他挥手致意。
  但阿克并不满足。他下定决心要治好她对水的恐惧,并说她的恐惧和她对他的爱其实是一码事,如果她不坐到船上来,就意味着她不爱他。既然他都这么说了,她还能怎么办呢?
  所以她胆战心惊地爬上了船。就连他们离开码头时,她还在恳求阿克带她回去。她当时简直是吓疯了。阿克哈哈大笑。巨大的恐惧使她想跳进湖里淹死自己,以使这恐惧消失。她站了起来,阿克也站了起来,想伸手扶她,可她把他推了开去。
  突然“扑通”一声水响,船上就剩下了她一个人。她开始大叫起来。
  附近的人们听到了她的叫声,把船划了过来。她告诉他们发生的情况。他们潜下去救人,还叫来了更多的帮手。
  但这一切都无济于事。四个小时后,他们找到了阿克的尸体。
  乔纳森是另一个。如果蜜莉没记错的话,他应该是阿克死后她嫁的那个丈夫。乔纳森喜欢别人叫他乔。他对蜜莉的母亲很气恼,因为她提到他时,总把他叫做约翰。他说蜜莉的母亲是一个女婿所能期望的最好的岳母,但她为什么要坚持叫他约翰而不是乔?可怜的宝贝,他没有多少时间可让蜜莉的母亲叫错他的名字了。
  乔非常喜欢野餐。但是那种很原始风格的。蜜莉也不讨厌野餐。如果你拿着一张折迭桌、一把小帐篷、许多椅垫、银餐具、餐巾纸、美味的鸡胸肉、火腿再加上充足的冰镇香槟,她还可以说非常喜欢这种活动。
  但乔喜欢从自然获取一切。他说,如果你不自己采摘食物,那野餐就不能称之为野餐。那是你大显身手的时候。
  他们最后一次野餐时,乔负责钓鱼,他让蜜莉去采集蘑菇和野草莓。她不知道怎样挑选蘑菇,也这样告诉了乔,所以他就非常详细地解释了她应该采摘什么样的、不应该采摘什么样的。她尽力按他说的做了,但她那天没戴眼镜。乔不喜欢她戴眼镜的样子。他似乎认为那是她为赶时髦而戴的装饰品,他说她根本就不需要它。所以在没戴眼镜的条件下,她尽最大努力采摘了蘑菇和野草莓。
  乔回来了,炫耀着他钓到的鱼。他们开始就着瓶子喝着波旁威士忌来开胃。他们一滴酒都没剩下,所以不到一会儿,他们就变得像孩子一样欢欣雀跃、傻笑不断了。他们发现自己已经饿得饥不择食,就四处跑去收集了许多树枝点起了火,并把鱼埋在灰堆里。然后,乔就吃起了蘑菇。蜜莉不喜欢生吃蔬菜,所以就用一些野草莓来充饥。而乔就这样一边烤着鱼、一边吃着蘑菇。
  大部分蘑菇都是好的,但有一些却是有毒的。这足以结束了乔短暂而快乐(这一点蜜莉很有把握)的生命。
  然后是潘——其实是潘勒顿的昵称。一想到他出的事,蜜莉都恨不能把眼珠哭出来。只要潘往旁边站一点点——不管是向左向右,还是往前往后,哪怕只是连一英寸也不到——那个半身像就不会砸在他头骨致命的地方。
  潘从前想做一个室内设计师,但他父亲却不同意,所以他最后成了一个银行职员。和蜜莉结婚后,他在房屋设计方面的天赋就得到了充分的发挥,特别是在大厅里。刚刚按摄政时期的风格装饰完,他就又想把它变成维多利亚或现代风格。接着他最雄心勃勃的计划是把它按古典风格装饰,并把这一主题顺着楼梯延伸到楼上,包皮括楼梯的平台。在这儿,他打算放置六个古罗马将军的半身像,以和楼下那六个立像遥相呼应。设计草图完成后,他拿来给蜜莉过目。很庄严,但也冷冰冰的。很快,各式各样的搬运工便按照潘的指令,扛着山一样重的半身像来到家里了。
  就在这之后不久的一个倒霉的夜晚,蜜莉正要上楼去,潘刚好站在楼下。他叫住她,说他希望蜜莉穿上那件蓝色的睡饱。她俯身给他一个飞吻,并说好的,亲爱的,可不知怎的,她就碰翻了裘力斯.恺撒的半身像。

  她父母依然很有同情心、一如既往地站在蜜莉一边。但当她母材亲听说了潘和裘力斯-恺撒的事故后,她很巧妙地提到了一件有些尴尬的事。
  “蜜莉,亲爱的,”她母亲说道,“我非常不愿这么做,我也不想让你觉得我太冷淡——这么说我的心都快要碎了——但是我们家的墓地里已经没有潘的地方了。你瞧,亲爱的,你叔叔亚当和婶子贝斯、你爷爷、你父亲和我——而且当然还有你,亲爱的——都要葬在那里,尽管我们一直很高兴地接纳着你的丈夫们,但现在我们已经没有地方容纳潘了。”
  所以,在最后一分钟,蜜莉还得为买墓地而忙碌,而她能找到的唯一一块墓地还是在河对岸很远的地方。
  葬礼过后,她为把潘一个人留在那里而感到非常悲哀。
  不过,他不用等太长时间就会有人去陪他了。
  艾尔——他的全名是艾罗西斯——也很固执。像乔坚持在野餐时一定要自己采集食物一样,他坚持要蜜莉学打垒球。
  艾尔非常喜欢体育。蜜莉并不喜欢体育。当然,如果能坐在阴凉地里观看网球比赛,她也会觉得很不错。上高中和大学时,她曾观看过许多场足球比赛——其中有两次还被选为赛场上的女皇。但她不喜欢参加体育运动。她的手脚很容易起茧子,还很容易抽筋,而且她还近视。球都快打到脸上了,她才能看见。艾尔对她的抗议毫不理会,径自在俱乐部报了名,参加那里举行的夫妻垒球比赛。
  于是蜜莉就举着球棒站在那里,简直像是一条出水的鱼。艾尔就站在她身后,说着:“击球,亲爱的。狠狠地来一下子。打啊。”
  于是她用尽全力挥起球棒。动作过大,她没能收住脚。球棒正中艾尔。他当场倒地死去。
  倒不是说那天下午有什么好事发生,但毕竟蜜莉没有打中接球的穆尔或其他什么人。本来是穆尔站在那儿的,可蜜莉击球时,艾尔要求和他调换位置。想象一下,如果蜜莉击球时站在那里的仍是穆尔!如果蜜莉杀了穆尔,他妻子玛丽-穆尔是永远不会原谅她的。
  那当然是一次可怕的事故。当蜜莉击中艾尔而不是球时,她只是在努力讨他的欢心。
  于是艾尔就到新墓地去和潘做伴了。
  幸运的是,男人们似乎还没有被吓倒——至少到目前为止是这样。她听到爷爷嘟哝说,男人们像苍蝇围着糖碗一样追逐着蜜莉,但他们全都是为了钱。可爷爷这么说有些太过分了,因为虽然蜜莉的丈夫们都没有什么钱,但他们都很迷人、很可爱,也有很好的工作。其实倒是他们留给了蜜莉一些钱,因为她父亲在同意他们的婚事前,都要证实这些男人已购买了人身保险,而意外死亡则会获得双倍赔偿。而你是不用为保险赔偿金交遗产税的。所以如果说她那些丈夫们是在寻宝的话,真正发现宝物的却是她。
  她的下一个丈夫是迦——他的真名是博瑞迦。
  迦是蜜莉知道的最和蔼的人。迦的眼睛总是神采奕奕,不管是在什么季节里——这倒不是说他们一起生活了很长时间。他喝苏格兰威士忌、波旁威士忌或伏特加时,还比较清醒,但喝杜松子酒时,他就会有些控制不住自己。所以蜜莉在商店买酒时,总是故意不买杜松子酒,除非她要举行一个大型聚会,有别人要喝时。
  一天下午,亚当叔叔来看他们,并带来了杜松子酒。他说这酒是世界上最文明的饮料,可蜜莉和迦结婚后,这屋子里就再也没见过杜松子酒。他赞赏地看着蜜莉按他喜欢的样子调制着鸡尾酒。他几乎可以说是蜜莉最喜欢的亲戚,而他的来访也显得很短暂。当他离开时,蜜莉请求他把杜松子酒带走,可他听都不听。
  蜜莉在门口和叔叔道别时,迦下班回来了。等她叔叔离开,迦已经兴高采烈地痛饮起来。
  蜜莉希望食物也许能转移迦的注意力,所以她跑到厨房,要厨子和管家早些开饭。但每吃一盎司牛肉,迦就得灌下两盎司的酒。
  迦眼睛里的亮光显得格外灿烂。
  蜜莉还穿着外出的衣服。现在她急着要吃甜点——按贝斯婶子的方法制作的苹果水饺——等一吃完,她打算去看晚间新闻。
  但她的计划恐怕要泡汤了。
  新婚之夜后、或至少是迦上次大喝杜松子酒后,蜜莉就没看见过迦的情绪如此高涨。他根本没碰自己那份苹果水饺。蜜莉把自己的吃了一半,她坚持说如果迦不坐下来、停止胡闹,她就把他那份也吃掉。迦又往杯子里倒了些酒,然后跑到楼上的起居室里。他大声叫蜜莉跟他上去,到阳台上去看月亮。
  蜜莉像海盗一样抓过迦的苹果水饺,狼吞虎咽地吃完,然后来到楼上。迦正站在阳台上,手舞足蹈地指着天上的月亮。一些酒从杯子里洒了出去,掉在下面院子里的马鞭草上。迦骂骂咧咧抱怨了两句,就冲到楼下去装满酒杯。
  茂密的葡萄藤遮住了蜜莉站的那部分阳台。她转过身看着迦再次走进起居室。他手里拎着那个快要空了的酒瓶。他把酒往杯子里倒着,接着又仰脖就着瓶子喝了起来。随着一声兴奋的大叫,他把空瓶子从开着的门里扔了出去。瓶子越过蜜莉的头顶。她静等着瓶子掉在石头路面上发出的响声。但只有砰的一声闷响。灌木和马鞭草接住了那个瓶子。
  “我的姑娘在哪儿?”迦问道,“我亲爱的姑娘在哪儿?”
  他的声音那么甜蜜、那么哀婉动人。再说亚当叔叔把酒留下也不是他的错。也许他今天在班上很不顺心,所以需要放松一下。噢,稍稍放肆一下有什么错?丈夫需要妻子的爱护和鼓励。你必须对他们百依百顺。
  蜜莉咯咯笑了,说道:“我在这儿,可你找不到我。”
  当然,迦肯定找不到她,所以她从阴影里跳了出来,来挑逗他。
  他想抓住她,可她又跑到了阳台的另一边。迦从她身后追来,可不知怎的,他冲破了细细的铁栏杆。

  命运对待迦不像对待那个酒瓶一样仁慈。不管是灌木丛还是马鞭草,都没有挡住他下落的趋势。迦一头掉在了院子里的小路上。
  就这样,蜜莉的生活一如既往地前进着,而她周围的男人却一个接一个地丢了性命。
  她的一些婚姻只持续了几个月。
  她和阿德博特的婚姻——他喜欢人们叫他博特——持续了一年。像以往一样,她也很希望这次婚姻能成为永恒。如果不是因为那些药片的话,博特恐怕现在还她身边呢。
  博特就像迦一样傻——不,不是迦。迦很喜欢她戴眼镜的样子,但博特和她另外一个丈夫(名字她一时想不起来了)却很讨厌她戴眼镜,即使不戴眼镜的她几乎什么也看不清。博特简直太苛刻了。他说她是完美的,他不许她用眼镜来丑化自己可爱的脸。于是她就像讨好所有丈夫的太太一样,尽力来讨好博特,虽然她认为博特不让她在他面前戴眼镜是件很傻的事情。她在报上看到,美国有一半人都在戴眼镜,那为什么她不能呢?
  所以发生在博特身上的事情可以说是他自找的。
  不,这样说太可怕了。
  但博特对他的病确实太小题大做了——所有的人,包皮括他母亲和蜜莉的母亲,都这么说。
  首先,他怎么会得心脏病就是一件说不清楚的事情。没人在26岁时就会犯严重的心脏病。从医院的特护病房出来后,博特就躺在家里休息,由蜜莉来照顾他。在他康复期间,他表现得就像个被宠坏的孩子——这是形容他行为的唯一合适的词汇。他要蜜莉没日没夜地守在他身边。
  一天傍晚,筋疲力尽的她趴在他床边睡着了。他把她捅醒,嚷着说他该吃药了。她当时没戴眼镜,就在抽屉里摸索起来。她把放在最外面的药盒子递给了他,可没想到那恰恰是他不该吃的药。
  就蜜莉所知,医生根本就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他安慰她说,像博特这种情况随时都可能死去。
  博特死后的一段时间里,蜜莉终于有空来思考发生在她和她丈夫们身上的所有事情。
  她必须承认,她把他们都搞混了,尽管她费了很大劲想把他们分开、分清楚。她记得她以迦的名义将一大笔钱捐给了麻省理工,可很久以后才想起上麻省理工的是博特。这对麻省理工来说当然无所谓——他们收下了捐款,并给她寄来了一封措辞含混的感谢信。一次,她捐给动物保护协会一笔钱来纪念乔的生日,可后来她才想起乔对动物并不感兴趣——那动物爱好者应该是阿克:在他们短暂的婚姻生活期间,他们饲养的动物完全可以和市里的动物园相媲美。再说,那不是乔的生日,而是阿克的。
  有时她会回忆和西做爱的消魂滋味,可后来又不得不告诉自己那应该是潘。她会回忆和迦在巴黎四处游览的情景,而事实上她只和阿克一起去过巴黎。她还会想念和乔游历威尼斯的美好时光,而实际上和她在圣马可广场喂鸽子却是阿克。
  不过不要紧。她记不清和谁一起经历过什么,并不意味着她不尊重他们。她怀念他们每一个人。她结了这么多次婚并不是她的错。在她还是个小女孩、刚刚知道丈夫和婚礼的时候,她就梦想着和她上天安排的另一半庆祝金婚纪念日。
  但生活并没按那样的路线走。
  再过几年蜜莉就要三十岁了,而她已经有——到底有多少个丈夫了?
  她掰着手指数着。
  左手大拇指——博特。
  食指——乔。
  中指——阿克。
  无名指——迦。
  小拇指——西。
  右手大拇指——潘。
  一共六个——虽然可能顺序不对。六个丈夫!想想看。天哪,简直让人头都晕了!
  等等。她这是什么意思——六个丈夫?她刚才忘了艾尔。她怎么会想不起来艾尔呢?他是她最喜欢的丈夫之一。
  艾尔。右手食指。
  艾尔是第七个。
  亲爱的,他们全都是亲爱的。这是她能形容他们的惟一方式。她曾是世界上最最幸运的女人。
  同时也是最最不幸的。
  现在怎么办?
  生活对她来说已经结束了。她内心深处知道这一点。她敢肯定没人再会怀着浪漫的想法接近她了。任何知道她历史的男人在追求她前都会再好好想想,尽管爷爷说她就像糖碗一样吸引着男人。
  她渴望对什么人诉说自己的疑虑和苦恼。如果能倾诉一下心中的不安该有多好!但她结婚的次数越多、死的丈夫越多,她的家人和朋友就越不想谈论她不同寻常的处境。他们似乎对发生在她身上的事感到尴尬,好像谈论这件事是很不礼貌的行为。他们简直是机智老练的化身——满怀爱心和同情守侯在她身边,却忽视了她最迫切、最严重的问题。她急需和别人谈谈发生在她身上的悲剧。
  长长的门铃声打断了她的自悲自怜。
  来访者是一个个子高高、非常英俊的男人。而且上了岁数。他至少也有四十岁了。她所有的丈夫都和她差不多大,上下差距不超过一岁。所以这个人肯定不是想和她结婚的。
  “雷蒙德夫人?”
  他走错了地方。
  “雷蒙德夫人吗?”他再次问道,好像蜜莉没听懂他的话似的。
  “雷蒙德夫人?”他第三次问道。
  这最后一问使蜜莉清醒过来。
  天哪,她有一个丈夫的姓正是雷蒙德。没错!是可怜的博特。他姓雷蒙德。
  她最后一任丈夫姓雷蒙德,那么她当然也应该姓雷蒙德了。
  她曾经有过那么多姓。她怎么可能都记得那么清楚呢?
  蜜莉冲那男人点点头。
  “我叫威廉姆斯,我可以进来吗?”
  蜜莉再次点点头。
  威廉姆斯先生没有告诉她他的名字。也没说他的职业。还有他的头衔。
  他是纽约女王区负责重案组的警官。他故意没有泄露任何有关他本人的信息。这次来访的事现在还不能让总部的人知道。他本来是想做一次例行的公开调查。他早就想把蜜莉森特-雷蒙德逮捕归案了。第三次意外死亡发生后,他就找过局长,但局长挥手让他靠边站了。局长和蜜莉森特-雷蒙德的爷爷和父亲都很熟。他说,在美国南部——甚至整个世界——都没有比他们更好的家族,而蜜莉森特则是那个家族的骄傲。

  第五次意外死亡发生后,威廉姆斯再次试图说服局长展开调查,这次局长真是火冒三丈了。威廉姆斯为什么这么鬼迷心窍?他必须忘掉那些愚蠢的怀疑,去惩罚那些真正的罪犯。女王区大街上的杀人犯还不够满足他吗?他怎么敢去怀疑一个无辜的姑娘?
  让威廉姆斯鬼迷心窍、并一直让他无法摆脱的,是一种很正常的正义感。使威廉姆斯鬼迷心窍的是看到一个聪明的女杀手不断残害女王区的年轻男性却得以逃脱法律制裁而感到的愤怒。
  七次谋杀已经足够了,他要停止这一切。
  于是威廉姆斯就来到了蜜莉森特-雷蒙德的门前。他并不知道自己会看见一个什么样的人——也许是那种一眼就可以看出有罪的人——但蜜莉森特-雷蒙德那张可爱的脸却没有写着有罪。她的眼睛下方没有皱纹。他敢肯定她一定睡得像个婴儿一样香甜。她那双小手也让他吃了一惊。那纤细、娇小的手指有着婴儿般圆润的指尖,但它们却把七个好男人送上了黄泉路。他不知道她是否保留着那些丈夫们的画像或照片。要想容纳那么多战利品,她得准备一个单独的房间才行,而且还不能太小。
  他得承认,她很漂亮,而且似乎并没有察觉自己对男人们的这种吸引力。很容易理解那些可怜的家伙为何会爱上她。
  威廉姆斯相信她一定会露出马脚,而且呆的时间越长,他对这一点也越有把握。她似乎已被那些可怕的罪行压抑了太长时间,所以不停地说着。她似乎很感激终于有机会能畅快地谈谈她那些丈夫们。他毫不怀疑,在下午结束前,他就会听到她认罪的忏悔。
  蜜莉被这个意想不到的来访者彻底迷住了。
  这正是她一直期待的事情,找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特别让她吃惊的是威廉姆斯先生知道的有关她那些丈夫们的情况。这真奇怪。就连她——更不要说她父母、她爷爷以及亚当叔叔和贝斯婶子了——也记不清他们的顺序。威廉姆斯先生却可以毫无困难地做到这一点。甚至当她把艾尔放到西或是别的什么人前面时,他还纠正了她。他似乎对她说的每一个字都很感兴趣,甚至不时掏出笔记本记下一些东西。
  他这对房子也很感兴趣——这倒没有什么奇怪的,因为这所房子年代久远、声名远播,每当春季或圣诞节期间对外开放时,人们总会蜂拥而至。
  威廉姆斯先生对谁死在什么地方显得格外好奇,但在这一点上他表现得非常谨慎。当他站在大厅的楼梯下,却突然跳了开去,好像发生在可怜的潘头上的悲剧还会发生在他头上,虽然在潘的葬礼后,那些半身像就被捐献给了博物馆。
  说到迦(当然他灌了满肚子杜松子酒)掉下去的阳台,威廉姆斯先生也很小心。显然,他担心自己也一不小心掉下去。
  午饭过后没多久,天就暗了下来。看来一场暴风雨快要来临了。屋子里的光线越来越黑。蜜莉打开了电灯。呼啸的大风吹得窗板“啪啪”直响,蜜莉说声对不起,就跑去关门关窗。威廉姆斯先生很绅士风度地提出帮忙,但他总是与蜜莉保持着一定距离。在他背转身、探出窗外关窗户前,他总是要先观察一下蜜莉所处的位置。
  一道闪电打在附近,屋里的灯灭了。谁也不知道它们什么时候才会再亮起来。没关系,蜜莉喜欢烛光。有时她认为在烛光下,这房子才显得最美、最浪漫。她送给威廉姆斯先生一个烛台,然后又为自己点起一根蜡烛,接着两人继续在暴风雨中关着门窗。
  当蜜莉和威廉姆斯先生来到后面的楼梯上时,他们都闻到了一股刺鼻的煤气味。
  “是从地下室传来的,”蜜莉说道,“一定是风把热水器的火给吹灭了。”
  威廉姆斯吹灭了自己的蜡烛,命令蜜莉也吹灭了她的,“站在一边,”他说道,“看着通往地下室的门,别让它关上。”
  然后他就摸索着走下了漆黑、狭窄的楼梯。
  威廉姆斯先生这么专横、不可一世,像个训练士兵的军官一样发号施令。他让蜜莉全身一阵发冷。
  吹灭你的蜡烛!站在一边!看着通往地下室的门,别让它关上!
  刹那间,蜜莉想象着火焰吞没了他,而她救了他,俯身给他做着人工呼吸。
  多么浪漫——就像一篇哥特式小说——风雨交加的夜晚,一座位于荒郊野岭的古老大厦,一个神秘的陌生人和信人不疑的女主人公。而她就是那个女主人公。上帝,多刺激。
  一声巨响打断了她的美梦。
  威廉姆斯先生一定没能及时赶到热水器那儿。什么东西点燃了泄露的煤气,发生了爆炸。一切都完了。房子会被夷为平地,只剩下高高的烟囱耸立在地平线上,凄凉而浪漫。
  接着,她意识到并没有发生爆炸。一阵狂风猛地关上了通往地下室的门。蜜莉忽略了她的职责——威廉姆斯先生命令过她要让那扇门开着。
  她冲到门前,拼命把它推开。
  那一刻发生的事情可能在一百万年里也碰不上一次。但它确实发生了。就在蜜莉把门打开时,威廉姆斯先生刚好冲上来要做同样的事,于是那门给了他狠狠的一击。
  他向后摔倒、顺着台阶滚了下去;脑袋重重地撞在砖头地板上,顿时一命呜呼了。
  蜜莉悲痛欲绝。
  那么好的一个人,却碰上这么可怕的事情。但从某种角度来说,这种事她经历多了,所以她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发生意外死亡事件,她必须报告警察,而且不能动任何东西。
  当她跑向电话时,她不禁想道,真奇怪,她还不知道威廉姆斯先生的全名。而他却知道她姓过的所有姓,而且顺序丝毫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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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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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古兰经》概述《古兰经》是伊斯兰教经典,伊斯兰教徒认为它是安拉对先知穆罕默德所启示的真实语言,在穆罕默德死后汇集为书。《古兰经》的阿拉伯文在纯洁和优美上都无与伦比,在风格上是达到纯全的地步。为了在斋月诵读,《古兰经》分为30卷,一月中每天读1卷。但是《古兰经》主要划分单位却是长短不等的114章。《法蒂哈》即开端一章是简短的祈祷词,其他各章大致按长短次序排列;第二章最长;最后两三章最短。 [点击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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