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希区柯克悬念故事集 - 逐鹿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天刚亮的时候,已能够看清入林的路了。
  汉森离开木屋,大踏步走向他心爱的山谷,他心中有一个愿望,希望昨天的牡鹿还在那儿。
  多年来,他的木屋壁炉上,他一直保留着一个位置,等候悬挂巨大的鹿头。
  今天,他一定要抓住那头牡鹿。
  他发誓:假如必要的话,要狩猎到天黑,他穿了厚厚的棉衣,完全可以抵御零下十度。里边的衬衫塞着两份三明治,口袋装着一个保温壶,里边盛着热茶;还有他的武器——左臂挎着的来福枪。
  汉森迈着稳舰快速的步子,踏上厚厚的雪地。这地区他已经多年没有狩猎了。
  他在一个低低的小丘顶上停步了。斜坡的尽头通向树林、一辆被雪花覆盖的老轿车孤零地躺在那里,它的轮子和窗户不知去向。
  自孩提时代起,那部车就停在那儿。
  有个春天,积雪融化后,老轿车就跟春草和山花一样,长了出采。
  不论谁把轿车开到那儿,必定要穿过矮丛林和树林,老汉森先生在世时就曾说,只有醉得一塌糊涂的醉汉在没有月色的晚上,才会做那种事村民对老轿车议论纷纷。从非处理掉那部汽车不可的歹徒,推测到某位固执的陌生人,迷路后,疲倦地睡着,早晨醒来说声去他的,然后走开。
  汉森信步下斜坡,然后突然停步。
  那是三个灰色的早晨,除非是幻想在和他玩诡计;否则,怎么会有烟从汽车里升起呢?答案是肯定的,一定有人在汽车里面生火,那并不稀奇,猎人迷路,天色又黑,在破车过夜并非首次。以前还有人设想周到,在车顶上钻上一个洞,地板上挖几个洞,当作是壁炉的铁栅。
  当汉森走近时,他看见了两个男子。他们不是猎人,都戴一顶皮毛帽,穿大衣和普通的皮鞋。一个畏缩在后座的一个角落,帽子盖住两眼;另一个弯身在将熄灭的火堆上烤火。
  “嗨,你们好!”汉森大声招呼。
  那个弯身烤火的抬头,眼神呆滞地注视着汉森。那人翻起的大衣领上,脸孔惨白而惟淬,红色头发,年龄可能不到汉森的一半。
  虽然有火,但是破车里仍然寒冷彻骨。他知道,这孩子必须暖一下身,才能行走。
  虽然汉森身强力壮,但是他不想抱着一个和他一样高大的孩子下山。
  他倒一杯热茶,伸手递过去,说:“慢慢喝,然后,我们再弄你下来走,你必须活动起来,让你的血液加速循环。你的朋友呢?”
  那个孩子嗓着茶,双手紧紧地抱着杯子,低喃说:“死了!”
  汉森拉开车门,想弄直那个缩成一团的人。不错,那人死了,僵直直地;但他的死不全是因为寒冷,他外套的胸部下,有一个洞,四周有一小圈褐色的污渍。
  这时,汉森知道这两人是谁了。
  昨晚,新闻播报该区一件稀有的事。北边二十里的镇上,有一家出售各式工具和电视机的五金行,遭到两个歹徒的抢劫,其中一个好像抢了八千元,正在逃走的时候,被一位下班的警察打中一枪。
  汉森很显怀疑:他们怎么会到这个荒山野地之中?
  他抬头,正看见那个孩子也在看他。
  “你没有冻死算是幸运。”他说,让那孩子认为汉森不知道子弹洞的事。
  汉森绕过汽车,拉开另一道车门,伸出手说,“走吧,你必须活动活动。”
  他们在雪地上践踏了很久,一直到那孩子的脚能活动,汉森才让他自己来回单独拖曳着走。
  他间:“你的脚怎样啦?”“一点感觉也没有。”
  “脱下鞋子,袜子,”汉森看着他死白的皮肉,“我的天,你可真麻烦!”
  他递给那孩子一把雪,“用雪轻轻揉搓,让脚恢复一些知觉。”
  汽车上的尸首围着一条羊毛围巾,汉森把它解下,交给那孩子。
  “有没有感觉?”
  “还没有。那孩子摇了摇头。
  汉森抛给他一条大手帕。“用手帕擦干你的脚,穿上你的鞋和袜子,把围巾裹在头上,盖住两耳。我们得离开这儿。你能不能走路?”
  “可以。”“你叫什么名字?”“戈登。”
  “好,戈登。我们现在出发,回头再找人来抬你的朋友。”
  汉森用铲子铲些雪,盖住汽车上的火,尸体是不需要火的。
  当他转过身来,一把手枪正好指在他的腹部。汉森大笑,“你想干什么”“脱掉那些暖和的衣服,然后走出这该死的林子。”
  汉森拉开穿在身上的夹克拉链,“你要这衣服,我送给你,你以为你只需要暖和的衣服?”
  他指着树林,“你要走哪一个方向?即使知道方向,你认为那双脚可以走多远?懂事些吧,戈登。你是城里长大的孩子,除非我带你出去,否则,你会死在这里。所以,你把枪拿开吧!”

  “没这么快,老头!”戈登说,“我还没差劲到那地步,我会顺着你来的路出去。”
  汉森咧嘴大笑:这小子可不愚蠢。
  “什么使你认为我是从某个地方直接来的?他开始撒谎了,“我穿进穿出,寻找鹿迹。更何况,还有些小事你还没有计划到呢。”
  他指了指正在飘落的雪花,“又开始下雪了,我的脚印能留多久?”
  “我和你打个交道,”戈登说,“带我出去,我就不杀你。”
  汉森拉起夹克的拉链,伸手去取他的来福枪。
  “把它放下!戈登语气锋利得很。
  汉森叹了口气,“瞧,戈登,这是熊出没的地区,遇到一条饥饿的熊,你那玩具枪可不济事。来福枪不能放在这儿,它可以救我们的命。”
  戈登想了想,说:“那么,你卸下子弹,放进口袋。老头,假如有熊出现的话,这把玩具枪有足够的时间,让你重新上子弹。”
  戈登的两脚可能被冻坏,可脑筋却没有问题。
  汉森卸下子弹,说:“戈登,告诉你,我要走了。你要是跟着走,可以;你要从背后开枪,请。那样的话,明年春天,雪融化后,我们的尸体都会被找到。假如你没有向我开枪的话,我会带你平安出去。现在我就带你出去。但是我有一个条件,你要给我你们昨夜抢来的钱。”
  戈登的嘴唇抿了起来。
  “一位像你这样诚实的公民,不会想要偷来抢来的钱。你那个善意的心,应该乐意帮助我,对不对?你是怎么知道我们昨晚抢了钱?”
  “收音机,还有什么别的?你可以走的路只有六条,我相信现在州警都设了路卡,我也可以送你到那儿,我们下山的时候,你可以略加思考。现在,关于钱的事怎样?”戈登挥挥枪,“上路,我跟你走。”
  汉森便顺着自己依稀留下的脚印往前走。
  戈登看来不像是因为喜欢而用枪,枪是他懂得随心所欲的唯一方法。
  怪的是,戈登一直认为枪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然而,在这荒山野地,这个时刻里,枪不具有任何意义,它不具有任何威慑力。
  假如他脱掉那些暖和衣物的话,自己也下不了山。戈登应该坚持需要暖和的羊皮帽子、夹克、手套、厚靴子,哪怕衣物不合他的身,他是比汉森更需要得多。
  但是,一个城里的孩子比土生土长的汉森要惊恐慌乱,这使汉森看出,那孩子并不知道,寒冷会如何缓缓地吸干一个人的精力;也不知道,甚或领悟到,在这冰天雪地,身体健壮是如何占优势。
  汉森比戈登大一倍,可是,到目前为止,每天做晨间的散步,他走一早晨的里数,要比戈登所走的多得多。
  说句实话,汉森并不担心戈登的手枪;令他心烦的是,领这孩子下山,摆脱他,再回来的时间,那可是很关键的数小时,就没有时间狩猎那只公鹿了。再要看到一头像那样大的公鹿,会等到何年何月!
  目前,在他眼中,那只公鹿比任何其他东西都重要。他叹口气,也许那笔钱可以弥补这一天整个的损失。
  猛然,戈登放了一枪,子弹落在他跟前的雪地上,一些雪跳了起来,“你走得太快了,老头!”
  本来就气恼他破坏计划,如今又来这一招,汉森火了,他转身站住,说:“小子,你再向我开一枪的话,我就把那只枪塞进你喉咙。
  我让你留住枪,是因为我不喜欢从你手上取走。听见了吗?”
  戈登想说什么,一看到汉森的脸色,只动了动嘴唇,什么也没说。他挥了挥枪,表示继续前进。
  汉森心想,看来我必须缴下他的手枪;否则,一旦到他认为可以不必依靠我的时候,他就会开枪。他慢下步子,离开原来的路,绕到木屋的上面。
  现在,雪开始认真地下了,他心里一阵揪痛,这一来,今年是猎不到那头公鹿了。
  他领那孩子走了大约一小时,一颗倒地的树呈现在他眼前。
  他踢掉一些雪,将来福枪倚在树干上,示意戈登坐下来休息。
  “为什么要停下来?”戈登用枪对着他。
  “老经验了,”汉森说,“走五十分钟,休息十分钟。你要走长路的话,那样就比较轻松。”
  戈登不可能知道,其实木屋只在十分钟的路程外。
  “你疯了!”戈登尖叫,“这么冷的天,我的脚都已僵了,又在下雪,你居然要休息?”
  “孩子,坐下来,”汉森很冷静,“我手伸进里面的衬衫的时候,不要紧张。我里面有两个三明治,不是枪。”
  汉森扔一份三明治给他,戈登一手接祝

  “你说有两个,我两个都要。”
  汉森微笑着,扔给他第二个三明治,然后掏出热水瓶,“你最好连这个也拿去。”
  “你相当慷慨嘛,老头。”戈登撕开了三明治。
  “那可不是免费的,你要付钱,应该是八千美金,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
  戈登的嘴巴停住了。
  “你真笨,老头。那笔钱我费好大力,怎么会轻易给你?”
  “哼,虽然那样,你还是会给我的。要活命,那还是低价钱呢。
  你们咋夜怎么上了那辆老爷车呢?”
  “逃出那个镇后,在一个弯道处找到一个冷僻的地方,然后爬上一棵树,逗留在那儿,希望可以阻住一辆车;但是、好久才过来一辆车,差点碾死我。估计他们会去报警,所以我们抓着手电筒,逃入林子,想找个屋子过一夜。就这样。”
  汉森笑了,“你以为你们在市郊呀?你不知道你们是多么幸运!这高山上没有人居住,我想你们是误打误撞,撞上那辆破汽车。”戈登喝完了茶。
  “也是好事。斐克中弹了,快见上帝时,开始下雪,手电筒的电也差不多用光。我找到一些干柴,生个火。下一件事我所知道的,就是你来了。”汉森摇了摇头。
  “你知道你应该冻死,不是吗?你刚刚用完一个人一生中仅有的一次运气。”
  “少说废话,”戈登摆了摆手,“走吧!”汉森纹丝不动。
  “不付款之前我绝不走!”戈登打开了手枪的保护盖。
  汉森举起了左手,“戈登,你玩过扑克牌没有?我握牌坐着,你才要掀牌,你想谁会赢?你开枪杀我,然后你在山中到处转,一直转到死亡;也许你的运气不错,能找到一条路,或一间房子。可是你那双糟糕的双脚呢,我估计顶多再能走数小时,然后你就成了一个真正该做截肢手术的患者了。另一方面呢,我可以领你到处转,一直到你冷得撑不住,两腿坏得向我讨饶,求我背你。等到那时候,我可以大大方方地取走钱,一走了之。我是宁愿你现在把钱交给我。那样我们两人可以一起平安下山。你想想看,你的双腿和生命不值八千元吗?”
  “假如我给你钱,你能多快领我下山?,汉森耸耸肩,撒谎道:“也许一小时吧。”
  戈登开枪打到汉森头顶上方的树枝上,震得雪花散落。
  “我愿意再跟你走一小时,到那时如果我们还没下山的话,我就杀死你。假如你现在不走的话,我就在这儿杀你。因为我估计,我距你要带我去的地方,只有一小时路程。”
  汉森叹口气,伸手去取来福枪,他觉得自己逼这孩子已经逼迫够了。
  戈登虽然吃了食物,喝了热茶,但仍在半僵冻中,而且靠那双不灵活的脚磨磨蹭蹭地跟着跑,很可能已无忍耐力了。
  他领戈登下了山坡,来到一道有辙迹的石砌矮墙,那条有辙迹的路像隧道一样,穿过树林。石墙只有膝盖高,但是墙那边的路面却很低。
  这对汉森并无问题,他可以越过矮墙,轻松地跳下去。而肌肉寒冷,两脚冻僵的戈登则不那么轻松了;但,也无他途。
  “下面会好走一些。”汉森告诉他。“我们走哪一边?”
  汉森摇了摇头:“告诉你,没有钱,我只能领你到此地。”
  戈登看了看左边,又看了看右边,团团飘落的雪花和树林,把他孤立在一块几平方米的世界里,矮墙和路继续延向看不见的地方,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告诉你,哪个方向是通向文明世界,哪个方向是通向死亡地带。
  汉森刷去石墙上的雪花,坐了下来。“你准不准备谈生意?”
  戈登眯起了双眼、“我准备宰你,你这贪心的老农夫!我可不让你任我在此地死亡,以便你独吞那笔钱。我现在应该宰掉你,自己冒险!”
  “在你开枪之前,记住,如果你选错方向,你就死了。等你认为选错时,要再回头可就晚了。即使你知道正确的方向,你也不能保证,能持续多久。然后,州警来了,你就满意了。你需要的是一辆车,而我就有车。”
  戈登全身发抖,一言不发。
  “现在我要拿钱,”汉森语气锐利他说,“假如你到头弄得没有脚,或者死亡,钱对你何益?小子,你已经没有牌发了。你是叫牌?还是收牌认输?”
  戈登再看看路的左右。
  “这么说来,我是该收牌认输了,老农夫,”他慢慢他说,“你们诚实的公民都是一丘之貉,你们愿意用偷来的钱,但没有胆量出去抢。但当你碰上像我这样持枪而枪不管用的人的时候,你的手就伸出来了。”
  他解开大衣,扔一包皮厚厚的褐色纸包皮给汉森。“你以为万一我给逮到时,我不会告诉警方,我把钱交给了你?”

  “没有关系,他们不会相信你,我会说,你必定是在林中遗失,”汉森用手试试钱包皮,“这儿没有八千元。”但他并不失望,那数目打开始就是太高了。
  “是没有,也许只有两千元。那家店的经理想诈保险公司,如此而已。”
  “你不会是开玩笑吧?戈登,才两千元?”
  那孩子摊开双手,“六千元的大钞,有好大一捆,老头,你看见我的大衣有哪儿鼓出来的没有?我全给你了,除了三四百元,我昨天用来引火。想不想抱怨?”
  汉森大笑,“因为它能使你活命,所以那可能是廉价。”说着,把钱包皮塞进夹克里面。
  “小子,你已经胜利了,已经给你自己多买了几个星期或几个月,或者不论多少日子,一直到你再惹麻烦,犯法。只要你付款请我带你出去,那么,把枪拿开,你不需它。”
  他看到戈登把枪放进口袋,然后自己转身,跳到下面的路上。
  他知道这孩子在打什么主意,他仍留着那把枪,等到明白路的方向时,再阻拦他,要回钱,把汉森留在山上。那孩子骗不了人,但是如果认为汉森可以骗的话,那么,他大错特错。
  “决定下来吧!”他不耐烦地大叫。
  戈登坐在墙上,两腿慢慢地挪过去,然后踌躇起来。
  对一位冻得半僵,双腿麻木无知觉的人来说,这一跳可不容易。当他落地时,准会受伤。他臀部离开墙头,落到陡峭的土堆,滑进雪中,失去重心,双腿在身下弯曲。
  当他平伏地面时,发觉汉森的膝盖顶在他的背部。汉森从他的口袋取出手枪,然后拉他站起来,指他上路。
  五分钟后,戈登就在汉森的木屋里烤火。
  半小时后,四个男人上山去抬斐克的尸首,而戈登裹在毛毯里,乘坐州警警车上医院。汉森驾自己的车跟随在后头。
  戈登扭身回头看,他见到汉森,想起他说过,世上没有任何东西是免费的。
  他以拇指,指一指汉森的汽车,对州警说,“你们知道,你们必须逮住后面的那老头,他收受赃款,逼我给钱,才肯领我下山。”
  “算了吧,小子,”州警说,“我知道钱在汉森那儿,送你到医院后,他和我有得谈哩。”
  “他要做什么,分给你一份?”
  “你那样说会挨揍的,”州警一脸严肃,“虽然钱是汉森的,不过,他会把钱交出来的。”“他的?”戈登目瞪口呆。,
  “是他的,昨夜你枪的店碰巧是他的,你那样做只是还给他钱而已。”
  “那么,他必定是个笨蛋。他说假如我不把钱给他的话,他就任我留在那儿,一直到死亡。”
  州警笑了,“就我了解汉森的老谋深算,我不怀疑,他会让你相信还有十里路可以跋涉,才肯推你进木屋。那也是为什么这一带玩扑克牌的人,来玩之前,一定要和他限定一个界限。你从不会知道他握的是什么牌。从那部老爷车到汉森的木屋,你们花费多长时间?”“大约一小时。”
  “那正是我所推测的。从;日汽车到木屋,有好一段路。汉森带你抄捷径,那使你省却许多路程,使你的双脚稍稍难过几天,而不用痛苦很久。”
  戈登记起,当他们很快到木屋时自己如何的诅骂汉森,心中又不免怀疑,为何老家伙不采取容易的方法,索性缴下他的枪,然后拿钱。
  在他们后面另一部汽车里的汉森,轻轻地吹着口哨。他的狩猎计划落空了,大牡鹿今年也甭想了。
  不过,当那孩子手中仍握着枪,而自己居然能说服他给钱,正像一场龙争虎斗的牌戏一样,他桌面上有一张黑桃A和一张老民没有什么好牌可撑,而对方手中真正握有好牌。
  想到这一点,心中很开心,多年来没有这样开心过。
  想到店里的经理,口哨突然停住了!八千美金!
  那个过高水准生活的人,并没有因为通货膨胀而受影响。多年来,汉森明明知道他在捣鬼,可是会计师到现在还抓不到他贪污的真凭实据。当店铺被抢时,他看出一个混水摸鱼的方法,将保险箱的六千美金,纳入私囊。
  假如任何人逮到戈登——汉森除外——那么,对失踪的六千美金,只有经理的话来对付戈登的辩白和别人的猜测。
  当他们把孩子送到医院,他和州警就要去逮捕店铺经理。
  这回他没有法子窃改账册。
  汉森加快了速度,心中后悔失去猎那头大牡鹿的机会。
  不过,也许经理所挪藏的钱是他的补偿,他的亲自出马,弥补了不能在壁炉上挂鹿头的遗憾。
或许您还会喜欢:
源氏物语
作者:佚名
章节:63 人气:2
摘要:《源氏物语》是日本的一部古典名著,对于日本文学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被誉为日本文学的高峰。《源氏物语》是世界上最早的长篇写实小说,所以在世界文学史上也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日本是个充满矛盾的国家,在歧视女性*的传统大行其道的同时,世界上最早的长篇写实小说《源氏物语》偏又出自一位女性*之手,《源氏物语》全书,仅百万字,涉及三代历时七十余年,书中人物有四百多位。 [点击阅读]
玩火的女孩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2
摘要:她被人用皮绳绑在一张铁架床上,仰躺着。绳带横勒住胸腔,双手被铐在床边。她早已放弃挣脱。虽然清醒,却闭着眼睛。如果睁眼,她会发现自己身处黑暗中,只有门上方渗入一丝微弱亮光。嘴里好像有口臭,真希望能刷刷牙。她竖耳倾听,若有脚步声就表示他来了。不知道时间已经多晚,但感觉得到已经太晚,他不会来看她了。这时床忽然震动了一下,她不由得睁开眼睛,似乎是大楼某个角落里的某架机器启动了。 [点击阅读]
龙纹身的女孩
作者:佚名
章节:31 人气:2
摘要:这事每年都会发生,几乎成了惯例,而今天是他八十二岁生日。当花照例送达时,他拆开包皮装纸,拿起话筒打电话给退休后便搬到达拉纳省锡利扬湖的侦查警司莫瑞尔。他们不只同年,还是同日生,在这种情况下可说是一种讽刺。这位老警官正端着咖啡,坐等电话。“东西到了。”“今年是什么花?”“不知道是哪一种,我得去问人。是白色的。”“没有信吧,我猜。”“只有花。框也和去年一样,自己做的。”“邮戳呢?”“斯德哥尔摩。 [点击阅读]
双城记英文版
作者:佚名
章节:45 人气:2
摘要:It was the best of times, it was the worst of times, it was the age of wisdom, it was the age of foolishness, it was the epoch of belief, it was the epoch of incredulity, it was the season of Light [点击阅读]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作者:佚名
章节:13 人气:3
摘要:米兰·昆德拉(MilanKundera,1929-),捷克小说家,生于捷克布尔诺市。父亲为钢琴家、音乐艺术学院的教授。生长于一个小国在他看来实在是一种优势,因为身处小国,“要么做一个可怜的、眼光狭窄的人”,要么成为一个广闻博识的“世界性*的人”。童年时代,他便学过作曲,受过良好的音乐熏陶和教育。少年时代,开始广泛阅读世界文艺名著。 [点击阅读]
大侦探十二奇案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3
摘要:赫尔克里·波洛的住所基本上是现代化装饰,闪亮着克罗米光泽。几把安乐椅尽管铺着舒服的垫子,外形轮廓却是方方正正的,很不协调。赫尔克里·波洛坐在其中一把椅子上——干净利落地坐在椅子正中间。对面一张椅子上坐着万灵学院院士伯顿博士,他正在有滋有味地呷着波洛敬的一杯“穆顿·罗德希尔德”牌葡萄酒。伯顿博士可没有什么干净可言。他胖胖的身材,邋里邋遢。乱蓬蓬的白发下面那张红润而慈祥的脸微笑着。 [点击阅读]
野蒿园
作者:佚名
章节:9 人气:3
摘要:在站台上穿梭着的人们,没有人会知道,这个年仅二十四岁、体态娇孝显得郁郁寡欢的年轻女入,正在为一个小时后将要和下车的男子偷救而浑身燥热……一傍晚,有泽迪子从紫野的家里赶到新干线的京都车站时,时间是七点十分。虽说快过了四月中旬,白昼日渐延长,但一过七点,毕竟天色昏暗,车站前已开始闪烁着霓虹灯那光怪陆离的灯光。迪子沿左边笔直地穿过站台,在检票口抬头望着列车的时刻表。 [点击阅读]
1408幻影凶间
作者:佚名
章节:4 人气:5
摘要:一迈克·恩斯林还站在旋转门里面的时候就看到了奥林——多尔芬旅馆的经理——正坐在大堂里厚厚的椅子上。迈克心里一沉。要是我让律师一块儿来就好了,他想。哎,可现在为时已晚。即使奥林已经决定设置重重障碍,想办法不让迈克进入1408房间,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总有办法对付他的。迈克走出旋转门后,奥林伸出又短又粗的手走了过来。 [点击阅读]
百年孤独
作者:佚名
章节:26 人气:2
摘要:全书近30万字,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令人眼花缭乱。但阅毕全书,读者可以领悟,作家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捉弄的正确途径。 [点击阅读]
血火大地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2
摘要:第一章绿林恶魔1没有风,天黑以后,气温还未降下来。空气的湿度很大,蚊子叮咬着人粘糊糊的肌肤。在巴西偏僻内地长大的日本姑娘水野直子,已经习惯了蚊子和毒虫,对蚊虫的毒素已产生了免疫力,即使受到它们叮咬也没什么反应。如果对它们神经过敏的话,在这里简直无法生活。一阵巨大的声音把直子惊醒。她从粗糙的木床上坐起时,那声音变成了狂吼和怒号。 [点击阅读]
冰与火之歌3
作者:佚名
章节:81 人气:2
摘要:天灰灰的,冷得怕人,狗闻不到气味。黑色的大母狗嗅嗅熊的踪迹,缩了回去,夹着尾巴躲进狗群里。这群狗凄惨地蜷缩在河岸边,任凭寒风抽打。风钻过层层羊毛和皮衣,齐特也觉得冷,该死的寒气对人对狗都一样,可他却不得不待在原地。想到这里,他的嘴扭成一团,满脸疖子因恼怒而发红。我本该安安全全留在长城,照料那群臭乌鸦,为伊蒙老师傅生火才对。 [点击阅读]
泰坦尼克号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2
摘要:一艘船。梦幻之旅。巨大、气派、豪华。彩带飘舞、彩旗飞扬。鼓乐喧天、人声鼎沸。画面所具有的色彩只存在于我们的感觉里,而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单一的黄颜色,仿佛是过去多少岁月的老照片、经过无数春秋的陈年旧物。我们似乎可以拂去岁月的灰尘,历数春秋的时日,重新去领略那昔日的梦里情怀。《我心永恒》(《MyHeartGoOn》)—一曲女声的歌,似从九天而来,带着一种空蒙、辽阔的豪放之感,在我们耳际回响。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