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希区柯克悬念故事集 - 真实情节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晚上差不多九点钟的时候,他离开大厦。外面天色已经黑了好些时候,行人稀少。他等了一下让几辆汽车过去,然后跨过街道到了他那部老爷车停的地方。
  开始他并没有注意到那两位年轻女子,直到她们开口说话为止。
  “先生。”其中一位打招呼。
  他的视线越过老爷车的车顶望过去,开口说话的是一位二十岁左右的金发女子,身高在一米六左右;在她身后的是一位消瘦的黑人女子,年龄和前一位差不多只是个子比她高一些。两个人都穿着褪色的牛仔裤,白色的上衣。
  “有什么事吗?”他问,手在车门柄上停顿了一下。
  “你能搭载我们一程吗?”“你们要去哪儿?”他问。
  “圣路易斯。”金发女子回答。
  他打算在回家途中,去一下圣路易斯旁边的超市。她们的目的地离他走的路只有几条街。“当然可以,请上车。”
  他上车,伸手打开了另一旁的车门。两人相互谦让谁坐到前座,最后两人都挤到前座。金发女子居中,她的双肩看上去非常光滑,左手肘上刺有一只小小的蝴蝶。
  这个世界变得真快,他记得十七岁那年,当他手臂上刺了一个花纹回家时,父母见此是大呼小叫;而现在,女孩子纹身都见怪不怪了。
  他发动汽车开上马路。经过两条宽阔的街道后,车驶进一条偏僻的小马路,在那儿开车他放松了许多。他刚要拐弯进入一条黑暗的隧道时,金发女子突然喊道:“停车!”
  他刹住车靠在路边。金发女子正抓着一把猎刀,刀尖离他的喉咙大半尺。
  “把钱交出来。”她压低了声音,声音有点紧张。
  他一时手足无措,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会是人家抢劫的对象,其他人可能,但不会是他。
  “如果我没有钱,我还能活着离开这车子吗?”他问,“告诉你,我刚从那下流的地方出来,你们俩不也刚从那儿出来吗?”
  那两个女子互换了一下眼色。“你怎么知道!”黑人女子问。
  “那可是最早消除种族隔离的地方,”他说,“除了监狱,哪儿还会不分种族、白人与黑人相互信任呢?这是你们第一次出来试试运气,对不对?”
  “你怎么会那样想?”金发女子问。
  “因为你们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他说,有点自信。
  “对这种事你又懂什么?”黑人女子带有疑惑不耐烦的表情。
  “什么都知道,内行得很。”他说着脸转向金发女子,“就拿你持刀的方式来说吧,它离我的喉咙大半尺,你应该用力顶住我的喉咙或者是我的腰部,并且你们应坐在车的后座,这样下手时不容易被发现。”
  金发女子仍举着刀。“有道理。”
  “当然有道理,”他有点得意,“还有两个问题。”
  “是吗,说来听听。”黑人女子语气缓和了不少。
  “你们俩的衣著不恰当。”“你是什么意思?”金发女子问。
  “你们的衣服太薄,颜色太浅。如果你们必须用刀的话,必须离得非常近才行,这样容易沾一身血。你们若非用刀不可,万一碰到对方愚蠢的行为,衣服的颜色暗些容易掩饰血迹。”
  “还有呢,”黑人女子问,“你不是说有两个问题吗?”
  “是的,另一问题是,你们要的是钱,而不是来找人聊天。你们应尽可能地把钱拿到手而不应和对方废话太多。你们只要刀一顶对方就告诉他,废话少说,否则让他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让他交出所有值钱的东西,否则如何如何。只要你们做得好,他就会吓得不敢吭声,不敢磨蹭,不敢做一些不该做的事。”
  这时黑人女子已经打开车门下车,金发女子也随着滑了下去,并且把刀收进了包皮里。
  “你们准备干什么?”他问。“换衣服。”金发女子说。
  他点点头,随之劝诫道:“年轻人,正儿八经做事赚钱,少惹事非。”
  “你也一样,别再随便让人搭便车。”金发女子回敬了一句。
  金发女子一关上车门,他开车一溜烟地跑了。
  照原先计划,在超市买完东西后开车回家,当他进家门时,情不自禁地吹起了口哨。
  他妻子从厨房里高声问道:“你听起来心情不错,你的小说写得怎么样了?”
  “我把最头疼的一部分写完了。”他回答。
  妻子从厨房里出来,递给他一杯酒。“是不是半途抢劫的那一章?那一章你总觉得不太符合现实。”
  他抿了一口酒,笑着说:“现在我认为够合乎现实了;实际上,我可以肯定合乎现实。”
或许您还会喜欢:
男人这东西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2
摘要:对于性,少男们由于难以抑制自己而感到不安;与此同时,他们又抱有尝试性爱的愿望。因此,他们的实情是:置身于这两种互相矛盾的情感的夹缝中苦苦思索,闷闷不乐。无论男性还是女性,成长为响当当的人是极其不易的。在此,我们所说的“响当当的人”指的是无论在肉体还是在精神方面都健康且成熟的男人和女人。在成人之前,人,无一例外要逾越形形色色的障碍、壁垒。 [点击阅读]
秘密花园
作者:佚名
章节:27 人气:2
摘要:玛丽·伦诺克斯被送到米瑟斯韦特庄园她舅舅那里,每个人都说没见过这么别扭的小孩。确实是这样。她的脸蛋瘦削,身材单薄,头发细薄,一脸不高兴。她的头发是黄色的,脸色也是黄的,因为她在印度出生,不是生这病就是得那病。她父亲在英国政府有个职务,他自己也总是生病。她母亲是个大美人,只关心宴会,想着和社交人物一起寻欢作乐。 [点击阅读]
罗杰疑案
作者:佚名
章节:27 人气:2
摘要:弗拉尔斯太太于16日晚(星期四)离世而去。17日(星期五)早晨八点就有人来请我去。我也帮不了什么忙,因为她已死了好几个小时了。九点过几分我就回到了家。我取出钥匙打开了前门,故意在大厅里磨蹭了一会,不慌不忙地把帽子和风衣挂好,这些都是我用来抵御初秋晨寒的东西。说老实话,我当时的心情非常沮丧忧愁。我并不想装模作样地认为,我能够预料今后几周将要发生的事。 [点击阅读]
荡魂
作者:佚名
章节:8 人气:2
摘要:由霸空港起飞的定期航班,于午后四时抵达东京羽田机场,羽田机场一片嘈杂,寺田绫子找到了机场大厅的公用电话亭。绫子身上带着拍摄完毕的胶卷,这种胶卷为深海摄影专用的胶卷,目前,只能在东洋冲印所冲印,绫子要找的冲洗师正巧不在,她只得提上行李朝单轨电车站走去。赶回调布市的私宅已是夜间了,这是一栋小巧别致的商品住宅。绫子走进房间后,立即打开所有的窗户,房间已紧闭了十来天,里面残留着夏天的湿气。 [点击阅读]
莫普拉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2
摘要:1846年①,当我在诺昂写《莫普拉》这部小说时,我记得,我刚刚为夫妇分居进行了辩护。在此之前,我曾同婚姻的弊端作过斗争,由于没有充分阐述自己的观点,也许让人以为我低估了婚姻的本质;然而在我看来,婚姻的道德原则恰恰是美好不过的——①原文如此,应为1836年。事实上,《莫普拉》这部小说由乔治-桑于1835年夏至1837年春写成,1837年4月至6月发表在《两世界杂志》上,同年出版单行本。 [点击阅读]
血字的研究
作者:佚名
章节:14 人气:2
摘要:一八七八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以后,就到内特黎去进修军医的必修课程。我在那里读完了我的课程以后,立刻就被派往诺桑伯兰第五明火枪团充当军医助理。这个团当时驻扎在印度。在我还没有赶到部队以前,第二次阿富汗战役就爆发了。我在孟买上岸的时候,听说我所属的那个部队已经穿过山隘,向前挺进,深入敌境了。虽然如此,我还是跟着一群和我一样掉队的军官赶上前去,平安地到达了坎达哈。 [点击阅读]
贵宾室的怪客
作者:佚名
章节:13 人气:2
摘要:当浅见光彦决定乘坐“飞鸟”号豪华游轮去作环球航海旅游时,最吃惊的莫过于他自己了。“飞鸟”号是日本最大的豪华游轮,即使只住最便宜的“普通间”,作一次环球旅行所需的费用也大约要花上三百万日元。这是个几乎可以让浅见昏厥的数字。他一直认为这是个与自己毫无关系的另一个世界的话题,所以,当乘坐“飞鸟”号真真切切地发生在自己身上时,浅见的感受就好像是在做一个不祥的梦。 [点击阅读]
雪国
作者:佚名
章节:29 人气:2
摘要:【一】你好,川端康成自杀的原因是因为:他是个没有牵挂的人了,为了美的事业,他穷尽了一生的心血,直到七十三岁高龄,还每周三次伏案写作。但他身体不好,创作与《雪国》齐名的《古都》后,住进了医院内科,多年持续不断用安眠药,从写作《古都》之前,就到了滥用的地步。 [点击阅读]
零的焦点
作者:佚名
章节:13 人气:2
摘要:秋天,经人做媒,板根祯子和鹈原宪一订了婚。祯子二十六岁,鹈原三十六岁。年龄倒很相配,但社会上看来,结婚似乎晚了点。“三十六岁还打光棍,不知过去有过什么事?”提亲时,祯子的母亲最为介意。也许有过什么事,三十六岁还没有碰过女人,似乎说不过去。但媒人说绝对没有。好像是在撒谎。作为一男人,也太懦弱了。工作已经多年,置身于男人世界里的份子是这样想的。事实上,和女人完全没交往的男人,会叫人瞧不起。 [点击阅读]
霍桑短篇作品选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2
摘要:01牧师的黑面纱①①新英格兰缅因州约克县有位约瑟夫·穆迪牧师,约摸八十年前去世。他与这里所讲的胡珀牧师有相同的怪癖,引人注目。不过,他的面纱含义不同。年轻时,他因失手杀死一位好友,于是从那天直到死,都戴着面纱,不让人看到他面孔。——作者注一个寓言米尔福礼拜堂的门廊上,司事正忙着扯开钟绳。 [点击阅读]
饥饿游戏1
作者:佚名
章节:27 人气:2
摘要:我睡醒的时候,床的另外半边冷冰冰的。我伸出手想试探一下波丽姆留在被子里的余温,结果只摸到了粗糙的帆布被单,她准是又做了噩梦,爬到妈妈被窝里去了。嗯,准没错。今天是收获节。我用胳膊支起身子,屋子里挺亮,正好看得见他们。小妹妹波丽姆侧身躺着,偎在妈妈怀里,她们的脸紧挨在一块儿。睡着的时候,妈妈看上去要年轻些,脸上尽管还是一样疲倦,可已经不那么憔悴了。 [点击阅读]
高尔夫球场的疑云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2
摘要:我知道有这么一则已为人所共知的铁事,它的大意是:一位年轻作家决心要把他的故事的开头写得独具一格、有声有色,想借此引起那些读腻了声色犬马之类文章的编辑们的注意,便写下了如下的句子:“‘该死!’公爵夫人说道。”真怪,我这故事的开头倒也是同一个形式.只不过说这句话的女士不是一位公爵夫人罢了。那是六月初的一天,我在巴黎刚办完了一些事务,正乘着早车回伦敦去。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