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心兽 - 第一章(4)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有人在唱一支罗马尼亚的歌。我看见红蹄子羊穿过歌声中的夜晚。我听见风在这支歌里停息。
  有个孩子躺在床上说:不要关灯,不然的话黑树会进来。祖母给孩子盖上被子。快睡吧,她说,大家都睡了,风会在树上躺下。
  风不会站立。在孩子的床边话里,风总是躺下。
  大礼堂的掌声被校长的手打断之后,体育老师走上讲台。他穿着白衬衫。大家举手表决开除萝拉的党籍并注销她的学籍。
  体育老师第一个举手。所有的手都跟进。人人边举手边望着别人举起来的手臂。有人见自己的手臂在空中没有旁人高,就再向上伸一伸。他们高举着手,直到累得手指前垂,胳膊下沉。他们四下张望,见没人放下手臂,又张直手指,伸直胳膊。可以看到手臂下的汗渍,衬衫的下摆滑了出来。头颈伸得长长的,耳朵通红,嘴半张着。头不动,眼珠子却滚来滚去。
  手跟手之间那么静,四角里有人说,静到听得见呼吸在木板长椅上一上一下行走。而这一阵静寂持续到体育老师将手臂放在讲台上说:不用数了,当然全体赞成。
  这些街上的行人,我第二天在城里的时候想,都可能到过大礼堂,跟着体育老师举手,飞跃山羊。他们都可能张直手指,伸直胳膊,眼珠子悄悄地转来转去。我数着在灼热的太阳底下从身旁走过的面孔。一直数到九百九十九。这时候觉得脚底发烫,就坐到长椅上,缩起脚趾,靠在椅背上。我伸出食指点着自己的脸颊,把我也一块儿算上。一千,我对自己说,随即把这个数字咽了下去。
  一只鸽子从长椅旁边走过,我目送它离去。它脚步蹒跚,翅膀下垂。因为空气太热而半张着喙。它啄食,发出嗒嗒的响声,喙仿佛是铁皮做的。它吃一粒石子。当鸽子把石子咽下去时,我想,萝拉也会举手的。不过这不算了。
  我望着萝拉的男人离去的背影,中午他们刚从工厂下了早班出来。他们原先是农民,从乡村招进城的。他们也说,永别了羊,永别了瓜。像傻子般追逐着城市的烟炱,以及那些越过田野爬到每个村边的粗管子。
  这些男人明白,铁、木头、洗衣粉都不算什么。所以他们的手依然那么粗拙,他们是在做木墩子和铁疙瘩,不是搞工业。该做成大而方的东西,到了他们手里就统统成了铁皮羊。该做成小而圆的东西,到了他们手里就统统成了木头瓜。
  铁皮羊和木头瓜的无产者下了班走进第一家酒馆。总是成群结队涌进夏季花园中的露天酒馆。当沉甸甸的身胚跌坐到椅子上时,服务生把红桌布翻个面。软木塞、面包皮边角和骨头掉到花盆边的地上。绿叶干枯,土被急急揿灭的香烟碾松了。酒馆篱笆上挂着天竺葵花盆,梗茎上光溜溜的,尖上已长出三四片新叶。
  粗劣的食物在桌子上冒着热气。旁边搁着手和汤匙,从来没有刀叉。牲口杂碎到了盘里,就用嘴巴撕扯,大家都这么吃。
  酒馆也在说谎,包皮括那些桌布和植物,瓶子和酒红色的服务生制服。这里没有谁是客,只有一群涌入这个无意义下午的人。
  男人们摇来晃去,大声吵嚷,继而拿起空酒瓶子砸到对方脑袋上。头破血流。要是有颗牙掉到地上,他们便哈哈大笑,就像谁掉了个纽扣。有个人弯下腰,捡起牙齿,扔进自己的杯中。因为牙会带来好运,于是这颗牙从一个杯子到了另一个杯子。人人都想要。
  不知什么时候牙齿不见了,就像萝拉放在餐室冰箱里的舌头和腰子一样。不知什么时候他们中的一个把牙吞了下去。不知道是谁。他们把天竺葵茎上最后几片嫩叶揪下来嚼着,面带怀疑之色。他们逐个查看杯子,张开沾着绿叶的嘴巴嚷嚷:你该吃李子,不是牙。

  他们指着一个人,大家指着那个穿浅绿衬衫的。他不认账。他把手指插进喉咙里,呕吐完了说:这下你们可以找了,是天竺葵叶子、肉、面包皮和啤酒,不是牙。服务生将他赶出门去。其他人拍手称快。
  然后,一个穿格子衬衫的人说:是我。他开始笑着哭起来。大家不吱声了,盯着桌子看。这里没有谁是客。
  乡下人,我心里想,只有他们会从嬉笑跌入哭泣,会从叫嚷跌入沉静。不明就里地快乐,大发雷霆。生的欲望,使他们随时可以一击而灭掉一条人命。他们全都有可能在暗中睁着同样的狗眼尾随萝拉进入草丛。
  假如第二天不醉酒的话,他们就独自穿越公园,让自己镇静下来。因为滥饮,嘴唇灰白胀裂。嘴角也开了口子。他们小心翼翼把脚伸进草里,将滥饮时叫嚷过的每一句话在脑子里重新琢磨一遍。坐在昨日的记忆空白中发愣。生怕酒馆里嚷了什么涉及政治的话。他们知道,服务生什么都报告。
  不过,滥饮保护大脑,大嚼保护嘴巴不去触犯禁忌。虽然舌头打结,说起话来口齿不清,那声音里还是带着习惯性的恐惧。
  他们住在恐惧之中。工厂、酒馆、商店和住宅区、火车站大厅以及穿过麦田葵花田和玉米田的火车,都留着神。电车,医院,墓园。墙壁和天花板还有敞开的天空。尽管如此,在那些说谎的地方还是经常因滥饮而不小心出事,那不是人为的错,多半是墙壁、天花板或敞开的天空之过。
  当母亲用腰带把孩子绑在椅子上,理发师给祖父剪头发,父亲告诫孩子不要吃青李子的时候,这些年里有个祖母站在屋子的角落里。她心不在焉望着屋里的走动和说话,仿佛外面的风早上就躺下了,仿佛白昼在天边睡着了。所有这些年里,祖母在心中哼着一支歌。
  孩子有两个祖母。一个晚上的时候带着她的爱来到床边,孩子向白色天花板望去,因为她马上就要祈祷。另一个晚上的时候带着她的爱来到床边,孩子注视着她的黑眼睛,因为她马上就要唱歌。
  当孩子看不见天花板和黑眼睛时,就假装睡觉。一个祖母没有祈祷完。她祈祷到一半就站起来走了。另一个祖母一直把歌唱完,她的脸是斜的,因为她喜欢唱歌。
  等到唱完了歌,她想,孩子睡熟了。她说:休息吧,你的心兽,今天你可是没有少玩。
  唱歌的祖母比祷告的祖母多活了九年。唱歌的祖母比她的理智多活了六年。她不认得家里人了。她只认识她的歌。
  有一天晚上,她从屋角走到桌子旁边,在灯光中说:我很高兴你们都跟我一块儿在天上。她不知道她还活着,还得唱到死。疾病不近她的身,没法成全她死。
  萝拉死后,我有两年裙子上没系腰带。喧嚣的市声在我脑子里几不可闻。当一辆卡车或一辆电车隆隆地驶过来并越来越大时,我的额头就十分受用。脚下的地在战栗。我想跟车轮搭上点干系,等车子驶近的当儿猛地跃向对街。到不到得了街对面,且听天由命吧。我让车轮来为我作决定。灰尘把我吞没了一会儿,我的头发在幸运和死亡之间飞扬。我抵达了街对面,大笑,我赢了。可是我听到我在外边很远很远的地方笑。
  我常去一家店,那儿的玻璃柜里用铝盒子装着舌头、肝和腰子。这家店,我从来不会顺便路过,我坐电车去。店里那些人脸上的地域特征最明显。男男女女手里拎个包皮,装着黄瓜和洋葱。我却看见他们从那个地域搬来的桑树,又搬到了脸上。我挑了一个跟我年纪相仿的人,跟着他走。我穿过高高的飞廉进入一个村子,总是来到新建的住宅区。飞廉和飞廉之间种着一畦畦通红的番茄和白萝卜。畦畦都很失败。我看见茄子时,我的鞋已经站在它们旁边了。茄子闪着幽幽的光,宛如双手满捧着黑色的桑葚。

  我想,这个世界并没有等待过任何人。我不必战战兢兢地行走,吃,睡,爱一个人。我既不需要理发师也不需要指甲剪也不掉纽扣,在有我这个人之前。那时父亲还滞留在战地,靠唱歌和在草丛中放枪过活。他不用去爱。草丛本该把他留下来才对。因为,当他回家看见村子上头的天时,他衬衫里面又长出一个农民来,又开始干从前的活计。这个返乡者造了坟墓,还得造我。
  我成了他的孩子,不得不在与死亡的抗争中长大成人。人家没好气地叫我的名字,打我的手,向我脸上投来闪电般的目光。然而,从来没有人问过我,是在家里战战兢兢地行走,吃,睡或爱一个人好呢,还是更愿意在哪个屋里,哪个地方,哪张桌旁,哪张床上,哪个国家生活。
  总是绑起来,因为松绑成为词竟花了如此长的时间。我想谈谈萝拉,而四角里的女孩们说,我该闭嘴。她们懂得,没有萝拉脑子就没有负担。四角里,原来的铺位现在放着一张桌子和一把椅子。桌子上搁着一个装过食品的大口玻璃罐,插着长长的枝条,是从乱蓬蓬的公园里采来的,白色矮玫瑰的叶子带着细细的锯齿。枝条在水里面长出白色的根须来。女孩们可以在四角里行走,吃,睡。她们唱歌的时候也不怕萝拉的叶子。
  我想在脑子里保存萝拉的本子。
  埃德加、库尔特和格奥尔格在寻找一个和萝拉同寝室的人。自从他们和我在食堂里搭过话以后,我每天都跟他们碰头。因为我不能够独自在脑子里保存萝拉的本子。他们不相信萝拉的死是自杀。
  我谈起木虱、红蹄子羊、桑树以及萝拉脸上的地域特征。我一个人想萝拉的时候,很多事都记不起来。倘若他们在一旁听着,就又知道了。我学会了在他们直勾勾的眼神前阅读我脑子里的东西。我苦思冥想,找到了萝拉失踪的本子里的每一句话。我大声地说出来。埃德加把许多句子写入他的本子。我说:你的本子马上也会失踪的,因为埃德加、库尔特和格奥尔格也住在学生宿舍,在乱蓬蓬公园的另一头,一个男生宿舍里。埃德加却说:我们在城里有一个安全的地方,一个荒园中的消夏小屋。
  库尔特说,我们将本子装在一个亚麻布袋里,吊在水井盖子下。他们笑着,总是说:我们。格奥尔格说:吊在一个内钩上。井在屋子里,夏屋和荒园属于一个从来不引人注意的男人。那里还有书,库尔特说。
  夏屋里的书来自远方,却知道本市每张脸上的地域特征,知道每一个铁皮羊、每一个木头瓜。酒馆里的每一次滥饮和每一次笑。
  我问夏屋的主人是谁,心里同时想:我不想知道。埃德加、库尔特和格奥尔格默不做声。他们斜着眼睛,沉默停在白色的眼角,即小血管汇集的地方,不安地闪烁着。我赶紧打开话匣子。讲起大礼堂,讲起一只大鞋子的节奏,如何在大家拍手的时候攀墙而上。还讲起举手表决时,呼吸蹑手蹑脚地在木板长椅上方潜行。
  我讲的时候感觉到,有个类似樱桃核的东西留在了我的舌头上。真相等待着那些被清点的路人和点着我自个儿面颊的手指。可是一千这个词没有说出口。我也没有说起那只长着铁皮喙啄石子的鸽子。我接着讲山羊和跳远,讲触摸和喝水,讲系在松紧裤带上的箱子钥匙。埃德加仔细地听着,手里握着笔,却一个字也没记到本子上去。我思忖:他还在等待真相,他感觉到了我讲述过程中的沉默。我接着说:现在是第一个穿白衬衫的人。埃德加记下。我又说:我们都有叶子。埃德加说:这个不好理解。

  萝拉的句子可以口述。很难用笔记录下来。我做不到。这就像梦境,进得了口,上不了纸。记录的时候,萝拉的句子在我手中熄灭了。
  夏屋中的那些书,内容丰富超出我的想象。我带着书来到墓园,坐在长椅上。陆续有老人走来,孤零零地来到一个墓前,过不了多久这也将成为他们的墓。他们没有带花来,墓前都满了。没有眼泪,漫无目标地望着前方。有时候掏出手绢来,弯腰擦掉鞋子上的尘土,紧一紧鞋带,再把手绢收起来。没有眼泪,因为他们不想在自己脸上费工夫。因为他们的脸已经上了墓碑,就在死者旁边,脸贴着脸,在一张圆形相片上。他们先把自己给打发了,然后等待着这一天的到来,谁知道墓碑上的重逢哪一天才生效呢。他们的姓名和生辰已经刻好了。巴掌那么大、光溜溜的一块空白等着他们的死期。他们在墓前没有停留多久。
  他们走在鲜花簇拥的墓园小径上,墓碑和我目送着他们离去。当他们走出墓园时,许多块光溜溜的空白,对那个因为花丘而变得沉重、慵懒的夏日恋恋不舍起来。这里的夏天跟城里的不一样。墓园的夏天不喜热风。它悄悄地把天弄弯,弯得很高很高,静等着丧事的出现。城里的人说:春秋两季对老人来说比较凶险。第一波暖流和第一波寒流会将老人带走。可是我们在这里看到,最善于打开陷阱的要数夏天了。每一个夏日都懂得,如何将老人变成鲜花。
  当身体干瘪,叶子就又回来了,因为爱情过去了,萝拉写入本子。
  我轻轻地呼吸,脑子里装着萝拉的句子,这样那些书里面的句子就不会失足摔倒,因为它们正站在萝拉的叶子后面。
  我学会了四处游荡,走街串巷。那些乞丐、诉苦声、画十字和诅咒、赤裸的上帝和褴褛的魔鬼、残废的手和半条腿,我都熟悉。
  我认识每个城区里变成疯子的人:
  那个脖子上打着黑色领结的男人,手里永远拿着一束一模一样的枯花。好几年来,他站在干涸的喷泉旁,顺着一条街望上去,尽头是监狱。我和他搭腔,他就说:这会儿我不能跟你说话,她马上就来了,没准她不认识我了。
  她马上就来了,他说了好些年了。他说完这句话,从街道那头走下来的有时候是一位警察,有时候是一个士兵。而他的妻子,这个全城都知道,早已离开了监狱。她躺在墓园的坟茔里。
  早上七点钟,一溜拉着灰色窗帘的巴士车队沿街而下。晚上七点又开上去。街并不朝上走,街道尽头并不比喷泉旁的广场高。可大家都这么看。或许只是这么说说而已,街朝上走,因为那里是监狱,只有警察和士兵在那边走动。
  车子在喷泉边驶过,人们看到窗帘缝隙中囚犯的手指。行驶的时候听不到马达声,听不到震动和轰鸣,听不到刹车和车轮声。只有狗吠声。如此刺耳,活像轮子上的狗,每天两次从喷泉旁边驶过。
  有穿高跟鞋的马,又有了轮子上的狗。
或许您还会喜欢:
挪威的森林
作者:佚名
章节:20 人气:0
摘要:编者语我们为什么选择村上春树?不是因为他连获日本文艺界的奖项:也不是因为他的作品高居日本畅销书榜首:更不是因为他的作品掀起年轻一代的抢购热潮,突破四百万部的销量!那么,为什么?答案是:他和他的作品带给我们思想的特异空间,而轻描淡写的日常生活片断唤起的生活气氛令我们有所共鸣。更重要的是他以六十年代的背景道出九十年代,甚至世世代代的年轻心声。 [点击阅读]
推销员之死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0
摘要:前言阿瑟·米勒,美国剧作家,1915年出生在纽约一个犹太人中产阶级家庭,父亲是一个时装商人,他在哈莱姆上小学,布鲁克林上中学,中学毕业以后工作了两年,后来进入密执根大学,大学期间开始戏剧创作,写了4部剧本,并两次获奖。他第一部在百老汇上演的剧作是《鸿运高照的人》(1944),成名作是1947年创作的《全是我的儿子》,作品获当年度的纽约剧评界奖。 [点击阅读]
摆脱危机者的调查书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0
摘要:1明明那是别人说过的话,而且我还记得别人说那些话时的情景;可是,我总觉得那才是发自我灵魂深处的话。不过,既然语言得有两个人参与才能成立,也就不能不说是由于我的存在才成为别人的语言的真正的源泉了。有一回,那位核电站的原工程师,也就是和我相互排斥的那个人,他既想让我听见,却又装做自言自语似地说:“没有比选上救场跑垒员①更令人胆战心惊而又最雄心勃勃的了!那是为业余棒球殉难啊。 [点击阅读]
摩尔弗兰德斯
作者:佚名
章节:37 人气:0
摘要:第1章序近来,世人颇感兴趣于长篇小说和浪漫故事,而对个人经历很难信以为真,以致对此人的真名及其它情况都予以隐瞒;鉴于此,对于后面的文字,读者如何看待均随其所愿。可以认为,笔者在本书中写出了她自身的经历,从一开始她就讲述自己为何认为最好隐瞒自己的真名,对此我们毋须多言。 [点击阅读]
放学后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0
摘要:九月十日,星期二的放学后。头顶上方传来“砰”的一声,我反射动作的抬起头,见到三楼窗户丢出某黑色物体,正好在我的上方,我慌忙避开。黑色物体落在我刚才站的地点后,破碎了。那是天竺葵的盆栽!那时放学后,我走在教室大楼旁时发生的事。不知从何处飘来的钢琴声。我呆然凝视那破碎的陶盆,一瞬,无法理解发生什么事,直到腋下的汗珠沿手臂滴落,我才忽然清醒过来。紧接的瞬间,我拔腿往前跑。 [点击阅读]
数字城堡
作者:佚名
章节:15 人气:0
摘要:丹·布朗(DanBrown)是美国当今最著名的畅销书作家之一。2003年3月出版的《达·芬奇密码》创造了一个书市奇迹,旋风般地横扫了美国各大畅销书榜,至今全球销量已超过800万册。丹·布朗也凭这部小说而大红大紫。丹·布朗出生于美国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从小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埃克塞特镇长大,在阿默斯特学院和菲利普·埃克塞特学院度过了大学生涯,毕业之后留在菲利普·埃克塞特学院教授英语。 [点击阅读]
斯塔福特疑案
作者:佚名
章节:31 人气:0
摘要:布尔纳比少校穿上皮靴,扣好围颈的大衣领,在门旁的架子上拿下一盏避风灯,轻轻地打开小平房的正门,从缝隙向外探视。映入眼帘的是一派典型的英国乡村的景色,就象圣诞卡片和旧式情节剧的节目单上所描绘的一样——白雪茫茫,堆银砌玉。四天来整个英格兰一直大雪飞舞。在达尔特莫尔边缘的高地上,积雪深达数英所。全英格兰的户主都在为水管破裂而哀叹。只需个铝管工友(哪怕是个副手)也是人们求之不得的救星了。寒冬是严峻的。 [点击阅读]
斯泰尔斯庄园奇案
作者:佚名
章节:13 人气:0
摘要:曾经轰动一时,在公众中引起强烈兴趣的“斯泰尔斯庄园案”,现在已经有点冷落下来了。然而,由于随之产生的种种流言蜚语广为流传,我的朋友波洛和那一家的人。都要求我把整个故事写出来。我们相信,这将有效地驳倒那些迄今为止仍在流传的耸人听闻的谣言。因此,我决定把我和这一事件有关的一些情况简略地记下来。我是作为伤病员从前线给遣送回家的;在一所令人相当沮丧的疗养院里挨过了几个月之后,总算给了我一个月的病假。 [点击阅读]
新人呵,醒来吧
作者:佚名
章节:4 人气:0
摘要:去国外旅行时,因为工作上的关系,我经常要在国外生活一段时间。每次做这种旅行时,我都像一棵无根之草,在陌生的国度里设法处理可能出现的困难。为此我都要做一点准备,至少可以保持心理平衡。实际上,我不过是在旅行时带上出发前一直在读的一系列丛书,不久我将独自一人生活在异国他乡,可是一读到在东京时读的这些书,胆战心惊、急躁、沉靡的我就会得到鼓舞。 [点击阅读]
新人来自火星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0
摘要:侯维瑞赫-乔-威尔斯与另两位作家约翰-高尔斯华绥和阿诺德-贝内持并称为本世纪初英国小说中的现实主义三杰。19世纪中叶,英国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在狄更斯和萨克雷等大师手中达到了灿烂辉煌的高峰。19世纪末、20纪初英国进入帝国主义阶段以后,现实主义小说依然发挥着它的批判作用,从道德、文化、经济、政治等各个方面暴露与抨击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 [点击阅读]
新宿鲛
作者:佚名
章节:24 人气:0
摘要:01鲛岛脱下牛仔裤与POLO衫,正要迭好,忽然听见一阵惨叫。鲛岛停顿了一会儿,随后关上储物柜,上了锁。钥匙吊在手环上,而手环则用尼龙搭扣绑在手腕上。他用浴巾裹住下身,走出更衣室。这时又听见了一声惨叫。更衣室外是一条走廊。走到尽头,就是桑拿房了。桑拿房前,还有休息室与小睡室。惨叫,就是从小睡室里传来的。小睡室大概二十畳①大,里头只有一个灯泡亮着,特别昏暗。 [点击阅读]
新探案系列
作者:佚名
章节:13 人气:0
摘要:我担心福尔摩斯先生也会变得象那些时髦的男高音歌手一样,在人老艺衰之后,还要频频地向宽厚的观众举行告别演出。是该收场了,不管是真人还是虚构的,福尔摩斯不可不退场。有人认为最好是能够有那么一个专门为虚构的人物而设的奇异的阴间——一个奇妙的、不可能存在的地方,在那里,菲尔丁的花花公子仍然可以向理查逊的美貌女郎求爱,司各特的英雄们仍然可以耀武扬威,狄更斯的欢乐的伦敦佬仍然在插科打诨,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