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心是孤独的猎手 - 第14节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晚上没有客人时,辛格就去看夜场电影。他喜欢坐在后座,看演员在银幕上说着、走着。进电影院前,他从来不注意电影的名字,不管放的是什么,他都报以同样的热情。
  七月的一天,辛格突然没有任何预兆地离开了。他房间的门是开着的,桌上放着一个信封,是写给凯利太太的,里面装着上星期的房租——四块钱。他少量的物品也不见了,房间非常干净和空旷。他的客人来了,看见空落落的屋子,离去时除了吃惊,还有一种受伤的感觉。没有人能想象他为什么会这样离开。
  辛格在安东尼帕罗斯住院的小镇度过了整个暑假。这次旅行他计划了好几个月,他想象着重逢后的每一个时刻。他提前两个星期就订好了酒店的房间,他把火车票藏在信封里,装进衣服口袋,一直带在身上,很久很久。
  安东尼帕罗斯一点儿也没变。辛格走进他的房间时,他温和从容地走过去迎接他的伙伴。他比以前还要胖了,但脸上梦幻般的表情依然如故。辛格拎着好几个包皮,胖希腊人首先注意的就是这个。辛格给他带来了鲜红的晨衣,柔软的拖鞋,两件带字母图案的睡衣。安东尼帕罗斯仔细地检查盒子里的包皮装纸,当他发现包皮装纸下面并没有藏着好吃的东西,不屑地将礼物一古脑地倒在床上,再也不看它们了。
  屋子很大,阳光充足。几张床有间隔地排成一行。三个老人在一角玩纸牌游戏,压根也没注意辛格或安东帕尼斯。两个伙伴单独坐在房间的另一头。
  对辛格来说,他们曾经的日子几乎是恍如隔世了。有太多的话要说,他手语的速度赶不上他的脑子。绿色的眼珠在燃烧,额头的汗闪闪发亮。曾有过的快乐和喜悦又回来了,这喜悦是如此的强烈,以至于他无法自控。
  安东尼帕罗斯漆黑油亮的目光始终落在他的伙伴身上,但他一动不动。双手懒洋洋地摸索着裤裆。辛格告诉他,最近他有不少访客。他告诉他的伙伴,他们带走了他的孤独。他告诉安东尼帕罗斯,他们是很奇怪的人,他们总在说话——但他喜欢他们来找他。他给安东尼帕罗斯画了杰克·布朗特、米克和考普兰德医生的速写。他发现安东尼帕罗斯一点也不感兴趣,便立刻把速写揉成一团,不去提它了。护理员进来说时间到了,这时辛格想说的话只说了不到一半。但他离开了房间,非常疲倦,也非常幸福。
  病人只能在星期四和星期日接待朋友。无法和安东尼帕尼斯在一起的时候,辛格一个人在洒店的房间踱步。
  第二次的探访和第一次一样,惟一不同的是三个老人无精打采地看着他们,没有玩纸牌。
  辛格费了半天劲,才得到允许,可以把安东尼帕罗斯带出去玩几个小时。他事先为这次小小的“远足”做了最充分的准备。他们租了一辆出租车去了野外,四点半他们去酒店的餐厅吃饭。安东尼帕罗斯尽情地享受他的大餐。他点了菜单上一半的菜,贪婪地大吃大喝。饱餐一顿后,他还赖着不肯走。他抱着桌子不放。辛格哄他,出租车司机都想动武了。安东尼帕罗斯顽固地坐在那里,他们靠近他时,他就做下流的手势。最后辛格去酒店经理那里买了一瓶威士忌,才把他骗到出租车上。辛格把未开封的酒瓶扔到车窗外时,安东尼帕罗斯失望和生气地哭了起来。“远足”的尾声令辛格十分伤心。
  下一次的探访也是最后一次,因为两个星期的假期就要结束了。安东尼帕罗斯早已忘了不久前的不愉快。他们坐在上次坐过的角落里,时间过得飞快。辛格的手指绝望地诉说,狭长的脸十分苍白。最后的时刻到了。他拉住伙伴的胳膊,深深地望进他的脸,就像他们过去上班前分手时的凝视。安东尼帕罗斯睡意蒙眬地看着他,没有挪动身子。辛格离开了房间,双手死死地插在兜里。
  辛格一回来,米克、杰克·布朗特和考普兰德医生就来看他了。他们都想知道他去了哪里,为什么没有告诉他们他要离开的计划。但是辛格假装听不懂他们的话,他的微笑高深莫测,令人费解。
  他们一个接一个地去辛格的房间,和他度过晚上的时光。哑巴总是很体贴和镇定自若。他色泽丰富的、温柔的目光像巫师一样庄重。米克·凯利、杰克·布朗特和考普兰德医生会来到这里,在这寂静的屋子里诉说——因为他们觉得哑巴总是能理解一切,不管他们想说的是什么。而且可能比那还要多。
  1
  这个夏天和米克记忆中的所有夏天都不一样。并没有发生什么。并没有发生可以用语言描述的事件。但是她感觉到了某种变化。那段日子,她一直很兴奋。早晨她迫不及待地要起床,开始新的一天。到了晚上,她最憎恨的事就是上床睡觉。

  一吃完早饭,她就会带孩子们出去。除了三顿饭,他们大多数时间都在外面玩,基本上是在大街上闲荡——她拖着拉尔夫的童车,巴伯尔跟在后面。她的脑子永远被思考和计划所占据。偶尔她会突然抬头看看,而此时他们往往在小镇的某个角落,连她都不认得的地方。有一两次她在路上遇到了比尔,她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比尔不得不拽住她的胳膊,她这才看见他。
  清晨时分,天气还算凉爽,人行道上的影子在他们面前拉得很长。但是到了正午,天空热得要烧起来。阳光刺得睁不开眼。很多时候,即将发生在她身上的计划都和冰雪有关。有时她好像是在瑞士,所有的山都被大雪覆盖,她在冰冷的绿兮兮的冰面上滑行。辛格先生和她一起滑着。也许是卡罗尔·隆巴德或阿托罗·托斯卡尼尼在收音机里演奏。他们一直滑冰,然后辛格先生掉进了冰窟,她奋不顾身地跳下去在冰下游泳,救出了他。这是一直盘踞在她头脑里的计划之一。
  通常,他们逛了一会儿后,她就把巴伯尔和拉尔夫放在阴凉处。巴伯尔是个呱呱叫的孩子,她把他训练得很乖。如果她告诉他,不要去听不见拉尔夫哭声的地方,巴伯尔肯定不会跑到两三条街外和别的孩子打弹子球。他只会在童车附近一个人玩,所以她把他们扔下,心里并不怎么担心。她不是去图书馆翻翻《国家地理》,就是漫无目的地东游西荡,不停地思考。如果她身上有点钱,就去布瑞农先生那儿买一瓶可口可乐或是“银河”巧克力。他给孩子们打折,五分钱的东西只要三分钱。
  然而不管什么时候——不管她在干什么——音乐无处不在。有时她边走边唱,有时她静静地聆听内心深处的曲子。她脑子里有各式各样的曲子。有的是在收音机里听到的,有的就在她的头脑里,不必从任何其他的地方听到。
  晚上孩子们上床以后,她就自由了。这是她一天里最重要的时光。她独自一人的时候,很多事在发生,在黑暗中。一吃过晚饭,她就又跑到外面去了。她不能告诉任何人她晚上干了什么,她妈妈问起时,她会信口编一些听起来合理的谎话。大多数时候,别人喊她,她就像没听见一样跑掉了。只有对爸爸她不这样。爸爸的声音里有某种东西,让她无法逃脱。他是整个镇上最魁梧、最高大的男人之一。但他的声音非常轻缓和慈祥,他开口时,人们会大吃一惊。不管她有多匆忙,只要爸爸叫她,她一定会停下来。
  这个夏天,她发现了一个以前所不知道的爸爸。在那之前,她从来没有把他当成一个单独的个体来看待。他经常会喊她。她走进他工作的前屋,在他身边站几分钟——他的话她却是一只耳朵进,另一只耳朵出。一天晚上,她突然“发现”了爸爸。那晚并没有特别的事情发生,她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使她有了这种感觉。随后,她觉得自己长大了,似乎像理解别人一样理解了爸爸。
  那是八月末的一个晚上,她再不动身就迟了。九点之前要到那所房子,必须这样。她的爸爸叫她,她进了前屋。他颓然地靠在工作台上。他待在这里,看起来总有点不自然。去年他出事以前,一直是油漆工和木匠。每天早晨天蒙蒙亮时,他就套上工装裤出门,一整天都不回家。晚上,他偶尔摆弄一通钟表,作为业余的工作。他试了很多次,想在珠宝店找到一份工作,这样就可以整天穿着洁白的衬衫、打着领结,一个人坐在工作台前了。现在他再也不能做木匠活了,他在房子的前面立了块牌子,上面写着“廉价修理钟表”。可他的模样一点不像大多数干这行的——他们在小镇的商业中心,都是动作敏捷、皮肤黝黑、个子矮小的犹太人。工作台对爸爸来说太矮了,他巨大的骨节松松垮垮地连在一起。
  她的爸爸盯着她看。她能看出来他并没有什么事情要喊她。他只是太想和她说话了。他试图起一个话头。褐色的眼睛在他又长又瘦的脸上显得很大,他头发掉光了,灰白光秃的头顶使他看上去不设防。他看着她,不说话;而她着急要走。她必须在九点整之前到那里,没有时间了。她的爸爸看出她有事,清了清喉咙。
  “我有东西给你,”他说,“没多少,也许你可以给自己买点什么。”
  其实他没必要仅仅因为孤独和想说话,用给她五分、一角钱作为借口。他挣的钱只够他每星期喝两次啤酒。椅子旁的地上放着两个酒瓶,一个已经空了,另一个刚打开。每次喝酒时,他总想找人说话。她的爸爸摸了摸皮带,她把目光闪开了。这个夏天,他像一个孩子,把攒下的零用钱藏起来。有时藏在鞋子里,有时藏在他在皮带上挖的豁口里。她不太情愿收下这一角钱,但当他递给她时,她的手自然地打开,准备接住钱币。

  “我有这么多事要做,不知道从哪开始。”他说。
  这恰恰是真相的反面,他和她一样很清楚这一点。他很少有钟表要修,完成少量的工作以后,他会在房子里转来转去,四处找零活干。晚上他坐在工作台前,清洗旧发条和齿轮,一直磨蹭到睡觉的时间。他摔断髋骨以后,没办法安静下来,每分钟他都要忙个不停。
  “今晚,我想了很多很多。”她的爸爸说。他倒了些啤酒,在手背上撒了几粒盐。他先舔了舔盐,从杯子里喝了一口酒。她太着急要走,几乎站不住了。她的爸爸注意到这点,想说什么——但他叫她来并没有特别的事。他只是想和她说会儿话。他想开个头,却又咽了回去。他们就这样看着对方。寂静在蔓延,而两人谁都无话可说。
  这就是她“发现”爸爸的时刻。不是说她发现了一个新的事实——她一直凭本能而不是大脑了解爸爸的生活。此刻,她只是突然明白她明白了她的爸爸。他是孤独的,他是一个老人了。因为小孩子们都不会主动找他,因为他挣的钱很少,他感到自己被这个家抛弃了。在孤独中,他想靠近任何一个孩子——而他们都太忙了,意识不到这一点。他感到自己是一个无用的人。
  当他们对视时,她明白了这一点。这带给她一种奇特的感觉。她的爸爸捡起钟表发条,用浸在汽油里的刷子清洗它。
  “我知道你忙。我只是想和你打个招呼。”
  “没有,我一点儿不忙,”她说,“真的。”
  那天晚上,她在工作台边的椅子上坐下来,他们聊了一会儿。他说到收入和开支,他说如果他换一种方式经营的话,生意会如何如何。他喝着啤酒,满含热泪,用衬衫袖口擦着鼻子。那天晚上她和他待了好一会儿。尽管她急疯了。但是出于某种原因,她不能告诉爸爸她脑子里的那些事——那些炎热而黑暗的夜晚。
  这些夜是秘密的,它们是整个夏天最重要的时光。在黑暗中,她独自一人走在路上,像是小镇上惟一的居民。夜里,每条街道都像她家所在的街区一样亲切。有些孩子害怕在晚上走过陌生的地方,可她不怕。女孩们害怕路上突然窜出一个男人,像**已婚妇女一样把她们糟蹋了。大多数女孩都是神经病。如果一个块头和乔·路易斯拳王。——译注或山人迪恩摔跤手。——译注一样的男人向她扑过来的话,她会撒腿就跑。但是如果那家伙重量不超过她二十磅的话,她会狠狠地揍他,然后接着走路。
  夜晚是美妙的,她根本没时间自己吓唬自己。一旦黑暗降临,她满脑子都是音乐。散步时,就给自己唱歌。她感到整个镇子都在倾听,而且他们不知道唱歌的人就是米克·凯利。
  夏季这些自由的夜晚,她长了很多音乐的见识。小镇的富人区家家户户都有收音机,所有的窗子都是打开的,她能听得一清二楚。很快她就知道哪家的收音机里有她想听的节目。有一户人家总是在收放所有美妙的交响乐。晚上,她跑到那所房子,溜进黑暗的院子里,倾听。房子的周围长满了美丽的灌木丛,她就坐在窗下的小树丛里。节目结束后,她站在黑乎乎的院子里,双手**口袋中,长时间地回味。这就是整个夏天最结实的部分——听收音机里的音乐,细细地品味它们。
  “先生,请关上门。”原文为西班牙语。——译注 米克说。
  巴伯尔像带刺的蔷薇一样刻薄。“小姐,请帮个忙。”原文为西班牙语。——译注他回嘴道。
  在职业学校学习西班牙语是很棒的事。说一门外语让她感觉自己很有见识。每天下午上课时,她都很愉快地学说新的西班牙语单词和句子。一开始,巴伯尔被难倒了,她一边说外语,一边观察巴伯尔的脸,感到很有趣。很快他追上来了,不久以后巴伯尔就可以复述她说的每句话。他也记住了他学到的每个词。当然他不知道那些句子都是什么意思,但她说那些句子时,想表达的也并不是它们的原意。这孩子学得真是太快了,她不得不放弃西班牙语游戏,转而急促地说一些生造的词。很快他就揭穿了她的把戏——没人能骗得了老巴伯尔·凯利。

  “我要假装是第一次走进这房子,”米克说,“这样我才能看清那些装饰究竟好不好看。”
  她走出屋子,站在前廊,又走回到门厅站着。整整一天,她、巴伯尔、鲍蒂娅和爸爸都在忙着为这次派对装饰门厅和餐厅。装饰物是秋天的树叶、藤蔓和红色的绉纸。餐厅的壁炉架上和衣帽架后面是鲜黄的树叶。他们在墙上铺了藤蔓,桌上会放上盛果汁的大钵。红色的绉纸被剪成长长的流苏形状,沿着壁炉架垂下来。椅背上也缠绕着红流苏。装饰足够了。没问题。
  她用手蹭了蹭额头,眯长了眼睛。巴伯尔站在她身边,模仿她的每一个动作。“我真希望派对能顺利。我真希望。”
  这是她举办的第一个派对。她参加过的也不超过四五个。去年夏天她去过一次舞会,没有一个男孩请她散步或跳舞,她一直站在果汁钵旁边,作壁花状,直到所有的点心和饮料都吃完了,然后她就回家了。这次的派对肯定不会像上次那样。几个小时后,她邀请的人就要陆陆续续地来了,喧闹就要开始了。
  她想不起派对的主意是如何钻到她脑子里来的。她上职业学校不久后,突然想到这个主意。中学棒极了,样样都和语法学校不同。如果她和海泽尔或埃塔一样去上速记课,她是不会这么开心的——她得到了特许,可以上男孩们的机械课。机械、代数和西班牙语都很美妙。英语有点难。她的英语老师是米娜小姐。大家都说米娜小姐把自己的脑袋卖给了一个著名的医生,卖了一万块,她死后他可以把它切开,看看为什么她如此聪明。写作课上,她炮制了这样的问题:“说出八个当代有名的约翰逊博士”,“引用十句《威克菲尔德牧师》里的话”。她根据花名册点名,在课堂上,她的成绩记录本一直是打开的。虽然她很聪明,却是个阴沉的老处女。西班牙语老师去欧洲旅行过。她说在法国人们会扛着面包皮棍回家,包皮都不包皮;他们站在路上说话时,面包皮棍会撞到路灯柱上。在法国根本就没有水——只有酒。
  职业学校几乎是完美的。课间的时候,他们在走廊里转来转去,午餐休息时学生们在体育馆玩耍。有一件事很快令她不安了。走廊里人们三三两两走在一起,每个人似乎都属于特定的小圈子。一两个星期内她在走廊和课堂认识的人,只限于和他们打打招呼——仅此而已。她不是任何小圈子里的人。语法学校时,她想和哪帮人玩,随便就可以混进去,不用多费脑筋。这里就不同了。
  第一个星期她一个人在走廊里踱步,思考这件事。她想属于一个小圈子,她在这上面花的心思几乎和音乐一样多了。这两个念头在她的脑海里一直犬牙交错。最后她想到了办派对。
  她对邀请对象要求很严格。不能是语法学校的孩子,不能小于十二岁。她只邀请十三到十五岁之间的孩子。她邀请的朋友都是在学校走廊里可以打招呼的人——不知道名字的人,她也打听到了名字。她给有电话的人打电话,其他的人她上学时就当面邀请了。
  电话里她说的是同样的话。她让巴伯尔把耳朵贴过来一起听。“这是米克·凯利,”她说。如果他们没听清这名字,她会不断地重复,直到他们明白。“星期六晚八点我要举办一个舞会,我想邀请你。我住在第四街一〇三号a公寓。”a公寓在电话里听起来挺时髦的。几乎所有被邀请的人都答应了。几个难对付的男孩想显得聪明些,反复追问她的名字。一个男孩想扮酷,说,“我不认识你”。她马上回敬了一句:“你吃**去吧!” 除去那个聪明的家伙,有十个男孩和十个女孩,她知道他们都会来。这是一个真正的派对,它和任何她去过或听说过的派对都不一样,要好得多。
  米克最后审视了一遍门厅和餐厅。她在衣帽架前站住,面前是“老脏脸”的相片。这是她妈妈祖父的照片。他是美国内战时的少校,死在了战场上。不知哪个孩子在照片添上了眼镜和胡子,铅笔的印记被擦掉以后,少校的脸脏得鬼画符一样。这就是她称他为“老脏脸”的缘故。这张照片在三联框的中央,两边是他的儿子们。他们看上去像巴伯尔那么大。身着制服,脸上有惊讶的表情。他们也死在了战场上。很久以前了。
  “我想把它取下来,它和派对不配。看起来太平常了。你觉得呢?”
或许您还会喜欢:
董贝父子
作者:佚名
章节:63 人气:2
摘要:我敢于大胆地相信,正确地观察人们的性格是一种罕见的才能(或习惯)。根据我的经验,我甚至发现,即使是正确地观察人们的面孔也决不是人们普遍都具有的才能(或习惯)。人们在判断中,两个极为寻常发生的错误就是把羞怯与自大混同——这确实是个很寻常的错误——,以及不了解固执的性格是在与它自身永远不断的斗争中存在的;这两种错误我想都是由于缺乏前一种才能(或习惯)所产生的。 [点击阅读]
安迪密恩
作者:佚名
章节:60 人气:2
摘要:01你不应读此。如果你读这本书,只是想知道和弥赛亚[1](我们的弥赛亚)做爱是什么感觉,那你就不该继续读下去,因为你只是个窥婬狂而已。如果你读这本书,只因你是诗人那部《诗篇》的忠实爱好者,对海伯利安朝圣者的余生之事十分着迷且好奇,那你将会大失所望。我不知道他们大多数人发生了什么事。他们生活并死去,那是在我出生前三个世纪的事情了。 [点击阅读]
模仿犯
作者:佚名
章节:46 人气:2
摘要:1996年9月12日。直到事情过去很久以后,塚田真一还能从头到尾想起自己那天早上的每一个活动。那时在想些什么,起床时是什么样的心情,在散步常走的小道上看到了什么,和谁擦肩而过,公园的花坛开着什么样的花等等这样的细节仍然历历在目。把所有事情的细节都深深地印在脑子里,这种习惯是他在这一年左右的时间里养成的。每天经历的一个瞬间接一个瞬间,就像拍照片一样详细地留存在记忆中。 [点击阅读]
海边的卡夫卡
作者:佚名
章节:51 人气:2
摘要:这部作品于二零零一年春动笔,二零零二年秋在日本刊行。《海边的卡夫卡》这部长篇小说的基本构思浮现出来的时候,我脑袋里的念头最先是写一个以十五岁少年为主人公的故事。至于故事如何发展则完全心中无数(我总是在不预想故事发展的情况下动笔写小说),总之就是要把一个少年设定为主人公。这是之于我这部小说的最根本性的主题。 [点击阅读]
源氏物语
作者:佚名
章节:63 人气:2
摘要:《源氏物语》是日本的一部古典名著,对于日本文学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被誉为日本文学的高峰。《源氏物语》是世界上最早的长篇写实小说,所以在世界文学史上也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日本是个充满矛盾的国家,在歧视女性*的传统大行其道的同时,世界上最早的长篇写实小说《源氏物语》偏又出自一位女性*之手,《源氏物语》全书,仅百万字,涉及三代历时七十余年,书中人物有四百多位。 [点击阅读]
琥珀望远镜
作者:佚名
章节:38 人气:2
摘要:猛兽们从深邃的山谷走来看着熟睡中的少女——威廉?布莱克紧挨着雪线有一个杜鹃花遮蔽的山谷,山谷里哗啦啦地流淌着一条乳白色的雪水融化而成的小溪,鸽子和红雀在巨大的松树间飞翔,在岩石和其下簇拥着的又直又硬的树叶间半遮半掩着一个洞。 [点击阅读]
群山回唱
作者:佚名
章节:80 人气:2
摘要:谨以此书献给哈里斯和法拉,他们是我双眼的努雷①;也献给我父亲,他或会为此骄傲为了伊莱恩走出对与错的观念,有一片田野,我将与你在那儿相会。——鲁米,十三世纪1952年秋那好吧。你们想听故事,我就给你们讲个故事。但是就这一个。你俩谁都别让我多讲。很晚了,咱们明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你和我,帕丽。今天夜里你需要好好睡上一觉。你也是,阿卜杜拉。儿子,我和你妹妹出门的时候,就指望你了。你母亲也要指望你。 [点击阅读]
西线无战事
作者:佚名
章节:31 人气:2
摘要:西线无战事[德国]雷马克著王国伟译作者埃里奇·马里亚·雷马克(ErichMaraRemarque,1898-1970),出生于德国威斯特伐利亚的奥斯纳布吕克。祖先是法国人,一七八九年法兰西大革命时迁移到了莱茵兰,家境清贫。他一家人都是虔诚的天主教徒。 [点击阅读]
迷恋
作者:佚名
章节:104 人气:2
摘要:“喂??…喂????”…嘟嘟…嘟嘟嘟…二零零三年,成南。…又来了…又来了,该死的骚扰电话,今天是十八岁的我的第十七个生日…是我喝海带汤的日子没错了,偏偏接到这狗屎味儿的无声电话…^=_=已经一个星期了,“喂…嘟,喂…嘟”(?誄每次都是一样)那边也不说话,就是偷听我的声音然后就断了…今天早晨我居然在生日餐桌上又被涮了一次…^-_-凭我出神入化的第六感, [点击阅读]
龙纹身的女孩
作者:佚名
章节:31 人气:2
摘要:这事每年都会发生,几乎成了惯例,而今天是他八十二岁生日。当花照例送达时,他拆开包皮装纸,拿起话筒打电话给退休后便搬到达拉纳省锡利扬湖的侦查警司莫瑞尔。他们不只同年,还是同日生,在这种情况下可说是一种讽刺。这位老警官正端着咖啡,坐等电话。“东西到了。”“今年是什么花?”“不知道是哪一种,我得去问人。是白色的。”“没有信吧,我猜。”“只有花。框也和去年一样,自己做的。”“邮戳呢?”“斯德哥尔摩。 [点击阅读]
双城记英文版
作者:佚名
章节:45 人气:2
摘要:It was the best of times, it was the worst of times, it was the age of wisdom, it was the age of foolishness, it was the epoch of belief, it was the epoch of incredulity, it was the season of Light [点击阅读]
基督山伯爵
作者:佚名
章节:130 人气:2
摘要:大仲马(1802-1870),法国十九世纪积极浪漫主义作家,杰出的通俗小说家。其祖父是侯爵德·拉·巴那特里,与黑奴结合生下其父,名亚历山大,受洗时用母姓仲马。大仲马三岁时父亲病故,二十岁只身闯荡巴黎,曾当过公爵的书记员、国民自卫军指挥官。拿破仑三世发动政变,他因为拥护共和而流亡。大仲马终生信守共和政见,一贯反对君主专政,憎恨复辟王朝,不满七月王朝,反对第二帝国。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