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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风云 - 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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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莉在门口站了一会儿,然后向下了雪佛兰车的基思走来。
  基思早从泰莉脸上的表情得知安妮不在这儿,但不知是何原因。
  泰莉招呼道:“嗨,基思。”
  “你好吗?”
  “不错……安妮不在这儿。”
  “我知道。”
  “她起先在这儿,可后来走了。”
  基思点点头。“知道了。”
  “她……不得不走。”
  好一会儿,他们俩都没说话,后来泰莉说:“你要来杯咖啡吗?”
  “好的。”
  基思跟着泰莉进了厨房,她说:“请坐。”
  他在厨房圆桌旁坐了下来。
  泰莉倒了两大杯咖啡,对基思说:“安妮给你留了张字条。”
  “她一切还好吗?”
  “还好。”泰莉把两大杯咖啡放在桌上,又往里面加了奶油和糖,说道,“她心里不好受。”
  “我不会责怪她的。”
  泰莉坐着,心不在焉地搅动着杯中的咖啡。“她不是生你的气。她到这里时有点激动……后来我告诉她你要晚点到,她失望了,但很快又恢复了常态。我们在一起聊得挺快活。”
  “那就好。”基思望着泰莉。她比安妮大三岁左右,有和安妮一样美丽的容颜,但不像安妮那样充满活力。在基思和安妮一起读中学的前两年,泰莉就已高中毕业,上了肯特州立大学。因此除了暑假和节假日,基思很少看到她。不过,正如安妮所说,当泰莉在家时,她常常为他们的约会打掩护。泰莉也是个浪漫的姑娘。基思回想起,泰莉在上大学时遇到了她现在的丈夫拉里,后来结了婚,大学还没毕业就离开了学校。那时基思和安妮还在博灵格林州立大学读一年级,他们一起参加了泰莉的婚礼。基思还记得泰莉婚后七个月就生下了孩子。安妮当时曾对他说:“我们将来毕业后就结婚,生孩子,像他们那样。”
  泰莉说:“我们一起吃了午饭。这些年来我还没见她这么快乐过。”她又接着说,“当时有个家伙从公路上驾车过来,扔下了什么东西,而安妮一听到那人的卡车停在车道的声音,就立即从椅子上跳起来,跑出门去。”泰莉看着基思笑了。“我不该透露家里的秘密。”
  “我赞赏你的坦诚。你可以告诉安妮,我看上去闷闷不乐,像只害了相思病的小狗。”
  泰莉又笑了。“你看上去挺疲倦。开了一夜的车吗?”
  基思点了点头。
  “我懂得你脸上表情的含义。拉里平时从外面回来时,看上去饿极了,不是渴望食物,而是渴望做爱。”说到这里她脸红了,又加了一句,“你们这些男人啊。”
  基思笑着不答话。从安妮几年前的一封信中,基思已得知拉里经营卡车生意,而泰莉负责记账。在他的想象中他们干得不错,有漂亮的房子、崭新的卡车。他还记得他们的三个孩子有的在读大学,有的已大学毕业,当基思和安妮从学校回家度假时,他见过拉里几回。在他的记忆里,拉里是个身材高大、温文尔雅的男人。今天早上拉里要么在工作,要么在履行周末治安官之职,要么就像男人通常做的那样,正躲在某个角落,免得成为风流韵事的议论中心。
  泰莉说:“安妮一直等到一点钟,后来突然说:‘我要走了。’接着她就写了这张条子。”说着,泰莉从牛仔裤的口袋里拿出一个信封,放在桌子上。
  基思盯着信封,上面有他熟悉的安妮的笔迹。他呷了口咖啡,此刻他正需要。
  泰莉接着说:“我试图挽留她。可她说不行,她会另找时间与你见面。”她又补充道,“你知道,她总是热情奔放,不晓得什么时候就受到了伤害。我不是指今天早上,而是指她嫁的那个畜牲。啊,上帝,我是多么希望她能快乐起来,真正地重新快乐起来。”
  “我也希望如此。”基思说,“你现在怎样?你看上去依旧美丽动人。”
  泰莉嫣然一笑。“谢谢。你看上去帅极了,基思。刚才你一下车我就认出来了。”
  “已经过去许多年了,是吧?”
  “哦,是啊。那真是一段美好时光。”
  “确实美好,对吗?”
  泰莉点了点头,说道:“拉里得去上班。刚才他在这儿等了好一会儿,想和你见个面。他要我向你问好。”
  “我下次来看他。”
  “希望这样。看来,你一切顺利。我早知道会是这样的。”
  “谢谢。这房子真不错。”
  “噢,整修这老房子很费劲,但拉里喜欢干这个。你回农场吗?”
  “是的。有很多活儿要干。你父母好吗?”
  “挺好。他们上了年纪,可都还健康,感谢上帝。你的父母呢?”
  “去佛罗里达安享晚年了。他们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儿子已经退休了。”
  泰莉笑了。“你看起来还年轻,不到退休的年龄。”
  “似乎大家都这么看。”
  “你前些日子在华盛顿?”
  “我得处理一些公务。我本来认为能及时赶到的。”
  他们又谈了一会儿,信放在他们中间的桌子上。基思觉得与安妮的姐姐重新建立一种亲密的关系很重要。事实上他喜欢泰莉,他也希望泰莉喜欢他,但不是把他作为妹妹的情人或者白衣骑士,而是把他作为一个普通人来喜欢。跟上午七点从电话里听到的相比,此时的泰莉要清醒得多,基思有种感觉,泰莉有许多话要对他说,但他还是坚持聊了会儿日常琐事,然后才对她说:“我只希望你妹妹事事顺心。你知道我们从未停止过互相爱恋。”
  泰莉点了点头,一滴泪珠顺着她的面颊悄然流下。
  基思拿起信,问道:“如果我在这儿读信,你不介意吧?”
  “不。请吧……”泰莉站起身来说,“我得把一些洗过的衣服扔到烘干机里去。”说完她去了地下室。
  基思拆开信封,念道:“亲爱的基思,我不是生你的气。我是感到失望。我知道你回华盛顿是迫不得已的,不过这倒让我今天早上有几小时的时间来思考。哦,不,普伦蒂斯!你不要再这样想了!”
  基思不禁一笑,记起读大学时每当安妮的话中出现“我想……”时,他常对安妮这样说。
  基思知道这不是一封愉快的信,但他还是继续读下去。“我想这次的决定对你来说是迈出一大步,对我则意味着我将离开那个再也无法忍受的环境。不过,对你这又意味着一项重大的责任——对我负责。也许你不需要这种负担。我知道我丈夫给你的生活制造了种种麻烦,我也知道你能正确地处理它。但我开始对所有的这一切有一种负罪感。我是说,基思,要不是为了我,你不会在这里,或者说不会置身于这种处境,这一点我心里清楚。没有我,你就可以自由行事了。到目前为止,在这一切发生之后,你可以回到华盛顿,或是去欧洲,或是随便什么地方,不要把我纳入你的计划之中。不,我不是在生闷气,我终于想到怎样才对你最有利。”

  基思确信他知道下面的大致内容,但还是读了下去。“也许我们都需要一些时间来思考,让事情冷静下来。我们已等了很长时间,也许还可以再等上几个星期。如果你能离开这里,这倒是个好主意——不是因为我要你离开,而是因为克利夫;这也许是最佳选择。如同我们这二十年来所做的那样,你可以通过泰莉和我联系,我们可以约个时间和地点见见面,好好谈一谈——但不是现在。我知道,你可能因为我没等你而生气,但我无法控制自己——真对不起。我信又写不好,没法写出我的感觉,但你知道我的感觉,兰德里先生。当我们下次见面的时候,我再告诉你。爱你的,安妮。”
  基思把信折起来,放进衣袋里。
  泰莉走上楼来,进了厨房。她从台子上拿起咖啡壶,瞥了基思一眼。“还要一杯吗?”
  “不了,谢谢。”基思站起身来。“好了,再次谢谢你。你见到安妮时,告诉她我星期一走。”
  “你要走?去哪儿?”
  “还没定。如果可能的话,我会通过你和她联系。”
  “好吧……嗨,让我打个电话给她。她的车上有部电话,她或许还在路上。我告诉她你就在这儿。”
  “不用了。天色不早了。”基思边说边向门口走去。
  “你要给她留个条吗?”
  “不,我会写信给她,并把信寄到这儿。”
  泰莉和基思一起走了出来。她说:“我不知她信上写了些什么,但我知道她的感觉。也许你对这封信不该太在意。”
  “信倒没什么。”
  “我不这样想。我说,你们俩之间到底怎么了?”
  基思淡淡一笑。“不走运,时运不对。”他上了雪佛兰车,将车窗摇下。“我们最终会解决这事的。”
  “你这次差不多快解决了。”泰莉把手放在车门上,说道,“基思,我了解我妹妹。这事除了你我不会告诉任何人……她感到害怕。她和她丈夫一星期来关系紧张。”
  “你认为她会有什么危险吗?”
  “她并不认为有危险。不过……我想,今天早上等不到你她有些受不了。她开始为你担心起来,打电话到他们在密执安的小别墅,克利夫接了电话,然后她就挂断了。当她得知克利夫在密执安而不在这儿,她感觉好多了。就这样,大约过了一小时,她说要回家。她是在你到来之前约两小时离开的,我奇怪你们俩居然没在路上碰到。”
  “我走的是另一条路。”
  “她可能经过你的住处。”
  “也许吧。”
  “你走之前设法和她谈谈。她需要知道你的情况。”
  “这不容易。”
  “明天我开车去看她。我知道我不能打电话给她。但做完礼拜后,我会在她家停一下,设法把她单独接出来。我会为你俩安排约会的。”
  “泰莉,我确实感激你为我们做的一切,可她和我都需要时间好好想想。”
  “为这你已经等了二十多年了。”
  “再等上几个星期也不会有什么不同。”
  “会有不同的。”
  “不,不会的,现在让我们暂时把这事搁在一边吧。过几个星期我再跟你联系,到那时大家都会想清楚的,我们可以从那儿开始。”
  泰莉从雪佛兰车旁向后退了几步,“好吧。我不想干涉你们的事。”
  “你已经帮了我们大忙。”基思发动了汽车。
  “你生气了吧?”
  “不,我没有。”基思笑笑。“假如我对你说,你和你妹妹一样漂亮和性感,你会像个真正的中西部妇女那样给我一个耳光吗?”
  泰莉嫣然一笑。“不,你会得到一个吻。”说着,她把头伸进车窗,在基思的面颊上吻了一下。“多保重。希望很快再见面。”
  “希望如此。”基思把车倒出车道,朝斯潘塞县方向往回开。
  看来干了二十多年的情报工作不无益处。例如,你学会如何从不同于大多数人的角度去思考问题。生活就像下棋,你必须先想好六步棋,你从不泄露自己的计划,从不向另一个人透露他不必知道的消息。当然基思可以相信泰莉,但不能相信她的判断。最好让泰莉认为他是生气了,或者别的什么。基思不想操纵泰莉,并通过她去控制安妮。然而,他必须对付克利夫,因此泰莉知道得越少越好。
  安妮的信。基思无需去找出字里行间的意思——她的话已说得明明白白,她是感到失望,或许是受到了伤害。安妮为他的安全担心,并且不希望成为他的负担。他对这一切都深信不疑。安妮想从他这里再度得到保证,那就是他一切都没问题——华盛顿之行没什么可担心的;克利夫-巴克斯特没有让他忧心忡忡;她不是个负担,而是他的精神支柱。
  然而,安妮让他等待。毫无疑问,她就是这个意思。他不想等待;即使他想等待,克利夫-巴克斯特的行动也是无法预料的。她和她丈夫一星期来关系紧张。
  基思记起盖尔曾告诉他,巴克斯特家发生过一次猎枪走火事故,这使他不止一次地想到安妮要杀死她丈夫。他不能让这事发生,这是可以避免的。然而,假如这事要发生的话,她也会等到基思离开后再行动,因此基思还有时间制止这事发生。如果基思的这张泰莉牌打对了,她就会告诉安妮:基思-兰德里要离开这里了,而且从他脸上的表情看来他可能不会回来了。他得承认,这种做法有点操纵他人的味道,但这又是必要的,“在爱情和战争中,一切都是公平的。”也许不是一切,但也不少。
  基思穿过边界线进入斯潘塞县。不到二十分钟,他就到了斯潘塞城。基思开车经过坐落在威廉斯大街上的安妮的家,却发现她家门前的车道上没有任何汽车。他又将车开进市区,并在银行前停了下来。他从取款机里取出四百美元,这是当地银行的最高限额,然后开着车在城里转悠了一会儿,也没有看到她的白色林肯车。
  基思又向城外开去,上了22号高速公路,在阿尔斯的自助加油站停下来。
  他下了车,给汽车加油。
  鲍勃-阿尔斯从办公室里慢慢走了出来,向他打招呼。“你近来好吗?”
  基思回答道:“很好。你呢?”

  “挺好。”鲍勃边说边向基思走了过去。“你买了辆新的雪佛兰?”
  “是啊。”
  “喜欢吗?”
  “当然。”
  “那旧车处理掉了?”
  “用它做了鸡笼。”
  阿尔斯大笑不止,然后问:“嗨,巴克斯特警长去过你那儿了?”
  基思瞥了阿尔斯一眼,说道:“上星期他来过。”
  “对了,他说过他可能去。我告诉他你那天到这儿来过。”
  “谢谢。”基思加完油,把喷嘴放了回去,接着和阿尔斯一起进了办公室,付过汽油钱,问道,“巴克斯特经常来这儿吗?”
  鲍勃-阿尔斯的表情起了变化。“这个……他常来。我们在城里和县里都有许多生意。不过……嗯……我们遇到些问题。”
  “我想我可能听说过。”
  “是呀……许多人听说过。”
  基思穿过办公室的内门,进入里面的方便小店;鲍勃-阿尔斯跟在后面。基思发现柜台后没有人,于是问道:“阿尔斯太太呢?”
  “她离开有一段时间了。”他接着说,“我猜想你明白为什么,如果你知道奥弗顿那边的教堂集会是怎么回事的话。”
  “那阿尔斯太太为什么要离开呢?”
  “嗯……这个……我想她感到有点……也许是她胡说八道后感到有点紧张。”
  “她说的是真的吗?”
  “见鬼,不对。我是说,在这个世界上你付出一点,才能得到一点。娘儿们并不知道做生意是怎么回事。”阿尔斯摇摇头,又接着说,“警长和他的表兄唐-芬尼,也就是县治安宫,一起来过这儿,告诉我他们要把市里和县里的汽油账户转到别的加油站去。你知道它在我的生意中占多少吗?我告诉你,妈的将近百分之五十,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我完了,都是因为我老婆那张臭嘴没有把门的。”
  “那么巴克斯特再也不来了?”
  “噢,他经常来,就像过去那样,因为加油站得向市里交费,直到市议会做出变动。但他每次来说得不多,而且他说的都不是好话。”阿尔斯补充道,“他说他和玛丽有过节,我告诉他玛丽不在这儿,要过一段时间才回来。”
  “克利夫还是白拿东西吗?”
  “嗨,他从来不这样做。他总是付钱的。但如果我要送些东西给他吃,那还有什么可说的?”
  基思把选购好的几样食品扔在柜台上,这些足够他周末吃的了。阿尔斯走到柜台后面,用收银机打出了价钱。
  基思说:“我要离开斯潘塞县了。星期一走。”
  “噢?不再回来了吗?”
  “是的。这儿无活可干。”
  “我上次就告诉你了。不过,这真太糟糕了。我听说这儿还需要人。一共是二十一元七角二分。”
  基思忖了钱,阿尔斯为他装袋,阿尔斯说:“下次你经过这里时,就会发现这儿已经关门停业了。”
  基思对他说:“你太太做得对。你是知道的。”
  “也许对吧。可我不希望巴克斯特警长与我为敌,而且我也不愿意在我这个年龄重起炉灶。”
  “我想,巴克斯特的警长位子不会坐太久了。”
  “是吗?你这样认为?”
  “你读过圣詹姆斯教堂那次集会的材料吗?”
  他点点头。
  “你对此有什么看法?”
  “这个……这家伙是该好好地约束一下自己的xx巴了。”阿尔斯笑了,“嗨,你知道男人为什么要给他们的xxxx起名字吗?因为他们不想让一个陌生的小家伙来左右他们的行为。”阿尔斯笑着拍了一下柜台。“明白吗?”
  “当然明白。”
  阿尔斯的神情又变得严肃起来,说道:“但别人说他还做过其他坏事……譬如上这儿给他自己的私车加油不付费啦……见鬼,即使这些都是事实,尽管并不是事实,可并没有人因此受到伤害。噢,关于他和那些女人的事,我老婆说那会使他失去做警长的资格的。我不清楚,因为不知道那些女人是否在扯谎,还是别的什么。但我清楚这些指控不会影响他家庭生活的。嗨,你认识巴克斯特太太?”
  “我们俩曾是同学。”
  “是吗?嗯,她可是个极好的女人。她不必去听那些荡妇在教堂里的胡诌。这些女人也够脸皮厚的,还说得淋漓尽致。”
  “下次去参加集会吧。请代我向你太太问好。你应该和她站在一起。”基思拎起食品袋,离开了。
  在方便小店的边上有个投币电话亭,他从那儿打电话到查理-阿代尔家,打通了他的答录机,说:“查理,我的计划推迟了。我要过一两天才能回到你那儿。抱歉,今晚不能去了。向凯瑟琳问好。另外,如果你要打电话到我家,先想想我的电话可能被巴克斯特警长窃听了。这家伙发疯地认为我对他的妻子感兴趣,斯图尔特干得很棒,半夜前他该回到华盛顿了。我还在考虑那项工作。在地下室里培养食用菌通常都用催长灯,你能否为我在地下室的办公室也配一盏?告诉总统说我向他问好。就说到这儿,以后再聊。”
  当天晚上九点左右,基思估计自己已忙碌了大约三十六个小时,该上床睡觉了。他打开床头柜的抽屉,却发现放在里面的格劳克手枪不见了。
  基思沉思了片刻。波特夫妇知道房间的钥匙在哪儿,但他们是不会拿走这支手枪的。他又扫视了一下衣柜,发现里面的东西已被人稍稍动过了。
  很显然,巴克斯特来过这儿了。对于警察来说,请来一两个锁匠并非难事。
  除了手枪,似乎没有别的东西丢失,况且这房子里也没什么值得他关注的。他已将安妮最近的来信烧掉了,过去二十年里的所有来信已被他投入销毁政府文件的专用碎纸机中。基思不是个太喜欢保存东西的人,现在他真庆幸自己没有保留这些信件。
  信件的事暂且放在一边,但是格劳克手枪不见了,巴克斯特已经翻过他的东西,这理由足以让基思杀死他。基思也许早就杀了巴克斯特,要不是因为他曾经向安妮许过诺,因为这家伙即将失去妻子、工作、朋友以及这个小城,死亡对他来说也许是便宜他了。
  基思找出了那把旧K形刀,把它放在床头柜上。然后他熄了灯,上床睡觉。
  第二天,基思天没亮就醒了。他起床冲了个澡,穿好衣服,走下楼去。这是个凉凉的、清新的星期天早晨。基思走到户外,可以看见自己嘴里呼出的热气。他向玉米地走去,到地头剥下一个玉米穗的外皮。玉米穗的颜色正好,干干的、薄如白纸的外皮的颜色也好,看来快要成熟了。如果天气好的话,再过一两个星期就行了。

  基思绕农场的院子走了一圈,瞧瞧他的房子、篱笆和庭院。总之,他干得不错。搞这些需要一些钱以及大量的时间,还有让你累断腰的劳作。他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目的是什么,但他却感到心满意足。他知道,他摸弄过、修理过的这些东西,就是他父亲和叔叔从前摸弄过、捣腾过的,再早就是他爷爷干的。基思的曾祖父,或是曾祖父的父亲,很早就在此定居了,却没有留下多少东西。他此刻正在走他们曾经走过的路。清晨和夜晚,当乡村沉浸在一片朦胧的寂静中时,他能感到他们的存在。
  基思去了教堂,不是圣詹姆斯教堂,而是斯潘塞城的圣约翰教堂。来这个教堂的教徒与前者不同,这一点毫无疑问——人们穿着考究,开着高级轿车,除了市府大楼,这个砖石结构的大教堂是斯潘塞城最好的建筑了。如果这个县里还有传统意义上的教堂的话,那它就非这座路德派的圣约翰教堂莫属了。它和早期的定居者与现今的掌权者都有着密切的联系。甚至圣公会教徒也不时光顾此处,尤其是他们参加竞选或是在城里有生意的话。
  基思走进教堂,没有发现巴克斯特一家,即使他真的撞上了巴克斯特先生肥胖的身躯,也不会有什么事发生的。今天是星期天,这儿是教堂,斯潘塞城那些敬畏上帝的绅士是不能容忍在这个圣日、在这个圣堂内外出现任何争吵或不和谐的。
  基思向里面走去。这是座大教堂,可容纳约八百人。基思的目光投向坐在后排长椅上的人们,但仍未发现巴克斯特先生和太太。然而,假如他们在那儿的话,而基思又站在台阶的最下层,那么做完礼拜后,他就会看到他们走出来。
  基思找了个后排靠左的位子坐了下来,这时仪式开始了。仪式是由威尔伯-申克牧师主持,他是巴克斯特太太的忏悔牧师。
  仪式进行到中途时,基思才发现安妮在唱诗班里。她坐在圣坛右首的末尾,基思可以看得清清楚楚。
  唱诗班站起来开始吟唱。安妮望着基思,仿佛她早就注意到他了,而且急于要让他看到自己。他们的目光交融了片刻,他向她眨了眨眼,当唱到“万世磐石”时,安妮笑了,然后低头去看歌本,笑容仍挂在脸上。在基思看来,安妮此刻就像一个天使。在她身上穿的红袍的映照下,她的眼睛在烛光中闪闪发亮。吟唱结束后,安妮合上歌本,坐下时又瞥了基思一眼。
  仪式还没结束,基思就离开教堂,驾车出了斯潘塞城。
  他在考利农场停下来,敲了敲门,却无人应声,门没有上锁,于是他走进去,叫着比利-马隆的名字,然而房子里似乎空无一人。他走进厨房,找到一支铅笔,又从“垃圾邮件”里找出个信封,在上面写道:“比利,我要出城一阵子。再见,别再酗酒了。去托莱多的退伍军人医院检查一下,这是命令,战士。”他签上了名:“美军步兵上校兰德里。”基思不知道这条子会有什么用,但他觉得有必要或者说有义务这么做。他在厨房的桌上放下一百美元后就离开了。
  基思本想去波特夫妇家一趟,可他已经和他们道别过了,而且他也不想为自己改变计划去惊动他们。对这事,他们知道的也是越少越好。克利夫-巴克斯特和他的爪牙们不仅该认真对付,而且目前是他们在制定日程表。
  下一个要拜访的是贝蒂姨妈。路上,基思在一家农产品摊前停了下来,买了些果酱、家制糖果、枫树糖浆以及其他的甜食,这些甜食会让大多数人甜得昏过去,而贝蒂姨妈却百吃不厌。
  贝蒂刚好在家。她对基思说,她正要去莉莉和弗雷德家赴星期天晚宴。她请他进屋,但就像基思熟知的那些老人,尤其是像他的那些德国血统亲戚中的老人,她不知如何应付这一天中小小的意外变化。她说:“我得在一小时内赶到那儿。”
  莉莉和弗雷德的家离这儿大约有二十分钟的路程,基思笑着想起贝蒂姨妈对己对人奉行的守时原则。他说:“我只待一分钟。如果你忙的话,尽可以去忙。瞧,我给你带来了几样吃的东西。”说完,他把食品袋放在餐厅的桌子上,贝蒂将食品一件件地拿了出来。
  “哦,基思,你不必买这些东西的,你真是个可爱的小伙子。”贝蒂说着诸如此类的话。
  基思对她说:“贝蒂姨妈,我要离开一段日子。我想知道你是否能帮我照看一下房子。”
  “你又要离开啦?”
  “是的。我不常这样做,大约二十五年才有这么一回。”
  “这次你要去哪儿?”
  “去华盛顿处理一下未了的公事。我也请了别人帮忙,他们是杰弗里和盖尔-波特。杰弗里是我的老同学。”
  “哪个波特?是那个有三个儿子的人吗?”
  “不,他父亲有三个儿子,杰弗里是其中的一个。杰弗里和我同年。我只是想让你知道这回事。”
  “等等,我也有些东西给你。”她进了厨房,回来时带了一瓶法国产的勃艮第红葡萄酒,冰凉的,刚从冰箱里拿出来。“这酒就要浪费了,你该拿着。”
  “谢谢你。”
  “干吗不和我一块儿到弗雷德和莉莉家去?我去打电话,让他们多摆副碗碟,莉莉做饭总是做得太多,这个小女人太浪费食物了。我曾告诉哈丽特:你的那个宝贝女儿浪费……”
  “我另外还有约会。贝蒂姨妈,听我说,我知道你不会去听流言,传播流言,或是相信流言。可是,大概过几天你就会听到一些有关你心爱的姨侄的流言了,还有关于安妮-巴克斯特的,你将听到的大部分都可能是真的。”
  贝蒂只是朝他看了一会儿,然后将注意力转向了桌上的东西。
  基思吻了一下她的脸颊。“车别开得太快。我会写信给你的。”
  他离开了站在餐厅里的贝蒂姨妈,说不定她正在担心能不能在剩下不到一小时的时间里按时赶到莉莉家呢,基思笑了。好啦,他的那瓶红酒又弄回来了,这交易不错。
  基思驱车回到自己的农场。现在是下午,十月的太阳挂在西天,云儿已经出现,北风也刮了起来,整个乡村在这个星期天的下午显得阴暗、冷清、孤寂。
  他自己也感到了孤独,有一种被关闭的感觉。然而,他心里也有一种把握:他做的都是正确的,第二天早上他就要离开这儿了,带上安妮或是独自一人。不管怎样,在他心中安妮是和他在一起的。下个星期,或下个月,或是明年,他们就能团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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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千重子发现老枫树干上的紫花地丁开了花。“啊,今年又开花了。”千重子感受到春光的明媚。在城里狭窄的院落里,这棵枫树可算是大树了。树干比千重子的腰围还粗。当然,它那粗老的树皮,长满青苔的树干,怎能比得上千重子娇嫩的身躯……枫树的树干在千重子腰间一般高的地方,稍向右倾;在比千重子的头部还高的地方,向右倾斜得更厉害了。枝桠从倾斜的地方伸展开去,占据了整个庭院。它那长长的枝梢,也许是负荷太重,有点下垂了。 [点击阅读]
同时代的游戏
作者:佚名
章节:6 人气:2
摘要:1妹妹:我从记事的年代就常常地想,我这辈子总得抽时间把这事写出来。但是一旦动笔写,虽然我相信一定能够按当初确定的写法毫不偏离地写下去,然而回头看看写出来的东西,又踌蹰不前了。所以此刻打算给你写这个信。妹妹,你那下身穿工作裤上身穿红衬衫,衬衫下摆打成结,露出肚子,宽宽的额头也袒露无遗,而且笑容满面的照片,还有那前额头发全用发夹子夹住的彩色幻灯照片,我全看到了。 [点击阅读]
名利场
作者:佚名
章节:75 人气:2
摘要:《名利场》是英国十九世纪小说家萨克雷的成名作品,也是他生平著作里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杰作。故事取材于很热闹的英国十九世纪中上层社会。当时国家强盛,工商业发达,由榨压殖民地或剥削劳工而发财的富商大贾正主宰着这个社会,英法两国争权的战争也在这时响起了炮声。 [点击阅读]
唐璜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2
摘要:乔治·戈登·拜伦(1788-1824)是苏格兰贵族。1788年1月23日出生于伦敦。他天生跛一足,并对此很敏感。十岁时,拜伦家族的世袭爵位及产业(纽斯泰德寺院是其府邸)落到他身上,成为拜伦第六世勋爵。1805-1808年在剑桥大学学文学及历史,他是个不正规的学生,很少听课,却广泛阅读了欧洲和英国的文学、哲学和历史著作,同时也从事射击、赌博、饮酒、打猎、游泳等各种活动。 [点击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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