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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紧,他不是坏人。”眼镜女孩儿说。
“看样子也不像坏人。”我补充一句。
小女孩又看了我一眼,勉为其难似的点了点头,意思好像是说只能听天由命了。这使我觉得自己似乎做了一件十分愧对于她的坏事,像是成了斯克尔基老大爷。
斯克尔基老大爷。
“放心好了,不要紧的。”眼镜女孩儿说,“这位叔叔很会开玩笑,说话可风趣着呢。对女孩子又热心,再说又是姐姐的朋友,所以不会有问题,对不对?”
“叔叔,”我不禁哑然失笑,“还够不上叔叔,我才34岁,叫叔叔太欺负人了!”
但两人压根儿没把我的话当一回事。她拉起小女孩儿的手,往停在大门口的面包皮车那里快步走去。男待已经把旅行箱放进车中。我提起自己的旅行包皮随后赶上。“叔叔”——不像话!
这辆往机场去的面包皮车,只有我和小女孩儿两个人坐。天气糟糕得很,途中四下看去,除了雪就是冰,简直同南极无异。
“我说,你叫什么名字?”我问小女孩儿。
她盯视一会我的脸,轻轻摇头,一副无奈的样子。继而环视四周,像在寻找什么。东南西北,所见皆雪。“雪。”她出声道。
“雪?”
“我的名字,”她说,“就这个,雪。”
随后她从衣袋里掏出微型单放机,沉浸在个人音乐的世界里。一直到机场她都没朝我这边斜视一眼。
不像话,我想。后来才得知,雪确实是她的真名,但当时无论如何我都觉得是她信口胡说,因而颇有些不悦。她时而从衣袋里掏出口香糖一个人咀嚼不已,让都没让我一下,其实我并非馋什么口香糖,只是觉得出于礼节也该让一声才是。如此一来二去,我觉得自己恐怕真的成了形容枯槁、寒伧不堪的老不死,无奈,只好兀自深深缩进座席,闭起双眼回想往事,回想起像她那般年纪的岁月。说起来,当时自己也搜集流行音乐唱片——45转速的唱片来着。有查尔斯的《旅行去,杰克》,有奈尔逊的《浪迹萍踪》,有勃伦达的《难道我孤独》等等,足有100张之多。每天都翻来覆去地听,听得歌词都背得下来。我在头脑中试着想了一下《浪迹萍踪》,居然全部记得,令人难以置信,那歌词本身倒是无聊透顶,但现在仍几乎可以脱口而出。年轻时的记忆力委实非同小可,无谓的东西竟记得这般一清二楚。
AndtheChinadoll
DowninoldHongKong
Waitsformyreturn①
①歌词大意:一个中国姑娘,彷徨在古旧的香港,等待我的归航。
同Talkingheads的歌的确大异其趣。时代不同了——Timeischanging。
我让雪一个人等在候机室里,自己去机场服务台取票。票钱可以事后再算,使用我的信用卡一起付了两人的票款。距登机时间还有一个小时,但票务员说可能推迟些。“有广播通知,请留意听。”她说,“现在视野还十分不理想。”
“天气能恢复?”我问。
“预报是这样说的,但不知要等几个小时。”她有些懒懒地回答。这也难怪,同样的话要重复两百多遍,放在谁身上大约都提不起兴致。
我回到雪等待的地方,告诉她雪还下个不停,飞机可能稍微误点。她漫不经心地撩了我一眼,样子像是说知道了,而没有吭声。
“情况如何还摸不准,行李就先不办理托运了。办完再退很麻烦的。”我说。
她做出像是说“听便”的神情,仍旧默不作声。
“只能在这里等了,尽管场所不很有趣。”我说,“午饭吃过了?”
她点点头。
“不去一下咖啡店?不喝点什么?咖啡、可可、红茶、果汁,什么都行。”我试着问。
她便做出不置可否的神情。感情表现相当丰富。
“那,走吧!”说着,我站起身,推起旅行箱,和她一起去咖啡店。店里很挤,人声嘈杂。看样子连一个航班都未准时起飞,人们无不显出疲惫的样子。我要了咖啡和三明治,算是午餐,雪喝着可可。
“在那宾馆住了几天?”我问。
“10天。”她略一沉吟,答道。
“母亲什么时候走的?”
她望着窗外的雪,半天才吐出个“3天前”,简直像在练习初级英语会话。
“学校放春假,一直?”
“没上学,一直。所以别管我。”说罢,从衣袋里掏出单放机,把耳机扣在耳朵上。
我把杯里剩下的咖啡喝光,拿起报纸。近来我总是惹女孩子不顺气,怎么回事呢?运气不佳?还是有什么更带根本性的原因?
恐怕仅仅是运气不佳所致,我得出结论。看罢报纸,从旅行包皮里取出福克纳的袖珍本小说《喧哗与骚动》读起来。福克纳和菲利浦-K.狄克的小说在神经感到某种疲劳的时候看上几页,便觉十分容易理解。每次遇到这种时候,我都看这两人的小说,其他时候则几乎不看。这时间里,雪去了一次厕所,给单放机更换了一次电池。半个小时后,广播通知说飞往羽田的班机推迟4个小时起飞——要等天气好转。我叹了口气,暗暗叫苦:居然在这等地方等4个小时。
事已至此,别无良策,况且这点本来一开始就被提醒过。不过转念一想,想问题应该往前想,往积极方面想。Powerofpositing?Sinking。如此积极想了5分钟,脑海中倏然掠过一个念头。实行起来可能顺利也可能不顺利,但总比在这声音嘈杂、烟味儿呛人的地方呆呆枯坐强似百倍。于是我叫雪在此稍候,转身走到机场租借公司服务处,提出借小汽车一用。里面的女士当即为我办好手续,要借给的是辆皇冠牌车。我乘小型公交车,路上花5分钟赶到出租车办公处,领出皇冠的钥匙。这是一辆装有防滑轮胎的白色新车。我躬身进去,驱车返回机场。然后去咖啡店找到雪,提议用余下的3个小时去附近兜风。
“雪下成这模样,兜风不是什么也看不见?”她吃惊似的说,“再说到底去哪里呢?”
“哪里也不去,开车跑路就是。”我说,“可以用大音量听音乐,不是想听音乐吗?保准你听个够。一个劲儿听单放机,要把耳朵听坏的。”
她歪着头,似乎犹豫不决。我站起身,说声“走吧”,她便也起身跟出。
我扛起旅行箱,放到车后,随即在雪花飘舞的路上漫无目的地缓缓驱车前行。雪从挎包皮里取出磁带,放进车内音响,按动开关。戴维-鲍伊唱的《中国少女》,其次是菲尔-科林斯、“星船”、托马斯-德尔比、汤姆-彼特和伤心人、霍尔和奥兹、汤普森-茨茵兹、伊基-波普、香蕉女郎。一首接一首全是十几岁女孩儿喜欢听的音乐。“滚石”唱了《跳摇摆舞去》。“这支歌我知道。”我说,“过去由米拉库尔兹唱来着,斯莫基-罗宾逊和米拉库尔兹。那还是我十五六岁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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