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舞舞舞 - 第02节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接到她那张月球明信片一个星期后,我要到函馆出公差。这照例不是很有吸引力的工作,但从我的角度又很难对工作挑三拣四。况且轮到我头上的差事,哪一件都糟得无甚兹别,幸也罢不幸也罢,一般来说越是接触事物的边缘,其质的差别越是难以分辨。如同频率一样,一旦过了某一点,就很难听出相邻的两个音孰高孰低,而且不一会儿便什么也听不清楚,自然也就无须听了。
  这次公差的内容,是为一家妇女杂志调查介绍函馆美食店。我和摄影师两人去,转几家美食店,我撰文,他摄影,预计占5页篇幅。妇女杂志这类刊物总需要这方面的报道,也就必须有人去写。这同收垃圾扫积雪是一回事,总得有人干,愿意也罢,不愿意也罢。
  三年半时间里,我始终在做这种兼带文化性质的工作——文化积雪清扫工。
  在那之前我曾同一个朋友合开过一间事务所,因故停业后,半年时间里几乎无所事事,整天浑浑噩噩。我役心思做任何事。那年前一年的秋冬之间,事情多得不可开交。离婚;死别,死得莫名其妙;情人不告而去;遇见奇妙的男女,卷入奇妙的事件。而当这一切终结之时,我便深深陷入前所未有的静寂之中。一种久无人居的特有氛围充满房间,几乎令人窒息。我一动不动地蟋缩在这房间里,除非购买生存所需最低限度的物品,白天几乎闭门不出。只是在闯无人息的黎明时间里才到街上漫无目的地散步。及至人影开始在街上出现,便返回房间倒头睡大觉。
  傍晚醒来,简单做点东西吃下,再给猫喂点食物。吃罢饭,便坐在地板上,反复回顾自己身边发生的事,并加以归纳整理。或编排序号,或对其中可能存在过的选择填空式试题分门别类,或就自身行为的正确与否苦苦思索。如此一直持续到黎明时分。然后出门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往来彷徨,踽踽独行。
  日复一日,持续了半年之久,对了,是1979年1月到6月。书也没读,报纸也没翻,音乐也没听,电视也没看,收音机也没开。和谁也不见面,和谁也不交谈。酒也几乎没喝,没有心思喝。至于社会上发生了什么,何人声名鹊起,何人呜呼哀哉,我一概不知不晓。并非我顽固不化地拒绝接受信息,只是不想知道而已。我感觉到了世界在动,即使蜷缩在房间里也能真切地感到。但我对其产生不了任何兴致。一切犹如无声的微风,从我身边倏然掠过。
  我一味坐在房间地板上,让过去的一切永无休止地在脑海里显现出来。说来也怪,尽管半年时间里天天周而复始,我却丝毫未曾感到无聊和倦怠。这是因为,我经历过的事件过于庞大,其断面多得不可胜数。庞大,具体,几乎伸手可触,宛如夜空中耸立的纪念碑,而且是为我个人耸立的。于是我将其从上到下检验一遍。我经历过那等事件,自然免不了遭受相当的创伤,不少的创伤。很多血无声地淌出。随着时间的流逝,有些伤痛逐渐消失,有些则卷土重来。但我在那房间里死死独守半年之久,却不是为这创伤之故,我仅仅是需要时间罢了。要把有关那些事件的一切具体地——客观地整理清楚,必须有半年时间。我决不想把自己封闭起来,不分青红皂白地一律拒绝同外界接触。接触只是时间问题。我需要纯粹客观的时间,以便使自己重整旗鼓。

  至于重整旗鼓的意义和将来的发展方向,我尽可能不去考虑。我认为那是另一个问题,届时再考虑也不迟。现在首先是要恢复平衡性。
  我甚至和猫也没有说话。
  好几次有电话打来,我一次也没拿起听筒。
  还有时候有人敲门,我也置之不理。
  信也来了几封,是我过去的合伙人来的,他说很惦念我。信上写道:“不知你在何处做什么事,姑且按这个地址写信给你。如果需要我帮忙,只管吩咐就是。我这里的工作眼下还算顺利。”此外还谈到我们共同熟人的情况。我反复看了几遍,把握住(为此看了四五遍)内容之后,把信放进抽屉。
  以前的妻子也来过信。信上写的几件事都实际得很。最后提到她准备再婚,说对方是我不认识的人。那语气很冷淡,就差没说以后连我也不可能认识了。这无非意味着,她已经和那个同我离婚时交往的男子分手了。故伎重演,我想。那个男子我倒十分了解,因为不是很了不起的人物。会弹爵士吉他,但不具有一鸣惊人的天赋。人也不甚幽默。我实在不明白她为何倾心于那样的男人。不过,这已是他人与她人之间的问题,她说她一点也不为我担心。“因为你无论做什么都万无一失。我所担心的倒是以后你可能打交道的那些人。最近我总是为此心神不安。”——她写道。
  这封信我同样看了好几遍,之后同样塞进抽屉。
  时光就这样流过。
  经济方面不成问题。存款起码可以应付半年吃用,往后的事往后再做打算就是。冬去春来。温煦而平和的阳光朗照我的房间。每天我都细细观察窗口射进的光线,我发现太阳的角度多少有所不同。春天使我的心间充满各种各样往日的回忆。离去的人,死去的人。我想起那对同胞姐妹,我和她俩——三个人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是1973年的事,也许吧。当时我住在高尔夫球场旁边。每当黄昏降临,我们就翻过铁丝网进入球场,只管信步走去,拾起失落的球。春日的傍晚使我想起彼情彼景,都到哪里去了呢?

  入口和出口。
  我还记起同死去的朋友常去的小酒吧。在那里我们度过杂乱无章的时间。可如今看来,却又似乎是以往人生中最为具体而充实的时光。奇怪!酒吧里放的古典音乐也记起来了。那时我们是大学生,在那里喝啤酒、吸烟。我们需要那样的场所。同时说了很多很多的话,但什么话却是无从记起了,记起的只是说了很多很多的话。
  他已经死了。
  已经死了,背负着一切。
  入口和出口。
  转眼之间,春日阑珊。风的气味变了,夜幕的色调变了,声音也开始带有异样的韵味。于是递变为初夏时节。
  5月末,猫死了,死得唐突,无任何预兆。一天早上起来,只见它在厨房角落里缩成一团地死了。想必它本身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身体变得烤肉块般硬邦邦的,毛也显得比活着的时候脏乱。猫的名字叫“沙丁鱼”,它的一生绝非幸福的代名词,既未被人家深深地爱过,它也没有深深地爱过什么。它总是以惶惶不安的眼神注视别人的脸,仿佛惟恐马上失去什么东西。能做出如此眼神的猫恐怕世所罕见。说千道万,它已经死了。一旦死去,也就再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失去。死的好处即在这里。
  我将猫的尸骸装进超级市场的购物袋,放到汽车后座上,去附近一家五金店买了一把铁锹。而后打开久违了的收音机,边听电子音乐边向西驶去。音乐大多不值一提,弗里特伍德-麦克、阿巴、梅里莎-曼彻斯特、比-基斯、KC与阳光乐队、唐娜-萨默、雄鹰、波士顿、“海军上尉”、约翰-丹佛、芝加哥、肯尼-罗杰斯……这样的音乐如同泡沫,漂浮几下便告消失,分文不值,大量消费的音乐垃圾,不过是为了搜刮年轻娃娃们的腰包皮罢了。
  但转而我还是不由悲从中来。
  时代不同了,如此而已。
  我握着方向盘,试图记起我们青少年时代从收音机中听到的几支无聊乐曲。西纳特拉——噢,这家伙糟糕极了。门格斯也一塌糊涂。就连爱尔维斯也整天价大唱那些百无聊赖的东西。还有个叫陶里尼-洛佩斯的。帕蒂丽大部分歌曲使我想起洗面皂。费彼安、波比-赖迪尔、阿艾特,当然还有“赫曼隐士”,统统是灾难。接下去便是层出不穷的枯燥乏味的英国乐队,个个长发披肩,一色奇装异服。还能想起几多?哈尼卡穆兹、戴夫-克拉克、盖里和韵律创造者、弗莱迪和梦想者……数不胜数。使人想起僵尸的杰弗逊飞机,一听名字就不寒而栗的汤姆-琼斯及其丑角勃特-亨柏迪格,无论什么听起来都像是广告音乐的哈布-阿尔帕托和蒂芙娜-布维斯,假惺惺的西蒙-加丰凯尔,神经兮兮的杰克逊五兄弟。

  统统一路货色。
  一切都一成不变。任何时候、任何年月、任何时代,事物的发展方式都如出一辙。变的只是年号,只是交椅上的面孔。这种无聊至极的破烂音乐哪个时代都存在过,且将继续存在下去,如同月有阴晴圆缺一样。
  如此陷入沉思的时间里,我已驱车跑出很远。途中我打开“滚石”的《褐色砂糖》。听得我不由一阵欣喜,这才是正经音乐,这才叫地道,我想。《褐色砂糖》的流行大概是在1971年——我推算了一会,终于未能算准。不过这无所谓,1971年也好,1972年也好,如今哪一年都没有关系,自己何苦煞有介事地——考虑这些呢?
  差不多车到深山的时候,我驶下高速公路,找一片适当的树林,准备葬猫。在树林深处,我用锹挖了一个1米来深的坑,把包皮在西友商店纸袋里的“沙丁鱼”投进坑内,往上压土。我对“沙丁鱼”最后说道:对不起,我这算尽了你我相应的情分了!埋坑时间里,一只小鸟不知在哪里一直叫个不止,那音阶竟如长苗的高音部一般。
  坑完全埋好后,我把锹扔进车后的行李箱,折回高速公路,边听音乐边朝东京方向疾驰。
  这回我什么也没想,只是倾听音乐。
  收音机里传出罗德和丁-盖格尔斯乐队的乐曲。之后播音员说播放一首老歌。接下去是查尔斯的《小艇慢慢划》。歌曲哀怨凄婉。“我出生以来便一直失去,”查尔斯唱道,“现在即将失去你。”听着听着,我真的伤感起来,几乎落泪,这在我是常有的事。一个偶然的什么,会突然触动心中最脆弱的部分。途中我关掉收音机,把车停进路旁休息场,进饭店要了一份青菜三明治和咖啡。我进卫生间把沾在手上的土冲洗得干干净净,然后吃了一片三明治,喝了两杯咖啡。
  那猫现在如何呢?我想,那里该是漆黑一团吧?我记起上块碰击西友商店纸袋的声音,不过做到这个程度也就可以了,无论对你还是对我。
  我坐在饭店里呆呆地盯视着装有青菜三明治的碟子,足足盯了一个小时。刚盯到一小时,一个身穿紫色制服的女特走来,客气地问我可否把碟子撤去,我点点头。
  好了,我想,该是重返社会的时候了!——
或许您还会喜欢:
地精传奇
作者:佚名
章节:33 人气:2
摘要:梦每个人都会有,在这个网络时代,我们敲击键盘将梦化为一个个字符。做梦的人多了,写梦的人也多了,看梦的人更多了。当一个个梦想列于书站之中,我们不禁会发现许多的梦是那么相似。在金戈铁马中争霸大陆是我曾经的梦,但此时却不是我想要的。当“我意王”如天上的云朵随处可见后,英雄们早已失去光泽,那些豪言壮语怎么看都像是落日的余辉,虽然美,但已是黄昏时。对于什么题材流行我并不感兴趣,我最喜欢的还是西式奇幻。 [点击阅读]
小城风云
作者:佚名
章节:43 人气:2
摘要:基思-兰德里在前线服役二十五年之后踏上了归途,他驾驶着他的萨伯900型轿车①,从宾夕法尼亚大街转入宪法大街一直往西,沿着草地广场②朝弗吉尼亚方向行驶,开过了波托马克河上的罗斯福大桥。他从汽车的后视镜中瞥见了林肯纪念堂,向它挥了挥手,然后顺着66号国道继续往西开,离开了首都华盛顿。 [点击阅读]
局外人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2
摘要:人道主义思想加缪的思想,其核心就是人道主义,人的尊严问题,一直是缠绕着他的创作、生活和政治斗争的根本问题。《西西弗斯神话》和《局外人》构成了加缪文学创作的母题,包含着加缪未来作品的核心问题。书中,西西弗斯的幸福假设的提出,其本质动机,不在荒诞,荒诞既不能告诉我们幸福,也不能告诉我们不幸,之所以加缪假设西西弗斯是幸福的,是因为他认为只有幸福的生活才符合人的尊严,被责为永罚,却幸福,这绝对是一种反抗, [点击阅读]
廊桥遗梦
作者:佚名
章节:47 人气:2
摘要:《廊桥遗梦》向我们描述了一段柏拉图式的经典爱情,再现了一段真挚的情感纠葛,是一部社会化和本地化思维很强的力作,《廊桥遗梦》之所以让人震惊,大概是它提出了爱情的本质问题之一——人们对于性爱的态度。 [点击阅读]
永别了武器
作者:佚名
章节:49 人气:2
摘要:《永别了,武器》一书系美国著名小说家海明威早期代表作。被誉为现代文学的经典名篇。此书以爱情与战争两条主线,阐述了作者对战争及人生的看法和态度。美国青年弗雷德里克·亨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志愿到意大利北部战争担任救护车驾驶员,期间与英国护士凯瑟琳·巴克莱相识。亨利在前线执行任务时被炮弹炸伤,被送往后方的米兰医院就医。由于护士紧缺,凯瑟琳也来到了米兰,两人又一次相遇。 [点击阅读]
福地
作者:佚名
章节:40 人气:2
摘要:海尔曼·布霍尔茨——德国人,罗兹某印染厂厂长卡罗尔·博罗维耶茨基(卡尔)——布霍尔茨印染厂经理莫雷茨·韦尔特(马乌雷齐)——布霍尔茨印染厂股东,博罗维耶茨基的好友马克斯·巴乌姆——博罗维耶茨基的好友布霍尔佐娃——布霍尔茨的妻子克诺尔——布霍尔茨的女婿马切克·维索茨基——布霍尔茨印染厂医生尤利乌什·古斯塔夫·哈梅施坦(哈梅尔)——布霍尔茨的私人医生什瓦尔茨——布霍尔茨印染厂公务员列昂·科恩——布霍尔 [点击阅读]
第二十二条军规
作者:佚名
章节:51 人气:2
摘要:约瑟夫·海勒(1923—1999)美国黑色*幽默派及荒诞派代表作家,出生于纽约市布鲁克林一个俄裔犹太人家庭。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曾任空军中尉。战后进大学学习,1948年毕业于纽约大学,获文学学士学位。1949年在哥伦比亚大学获文学硕士学位后,得到富布赖特研究基金赴英国牛津大学深造一年。1950到1952年在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等校任教。 [点击阅读]
简爱
作者:佚名
章节:49 人气:2
摘要:《简·爱》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它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简·爱》中的简爱人生追求有两个基本旋律:富有激情、幻想、反抗和坚持不懈的精神;对人间自由幸福的渴望和对更高精神境界的追求。 [点击阅读]
血火大地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2
摘要:第一章绿林恶魔1没有风,天黑以后,气温还未降下来。空气的湿度很大,蚊子叮咬着人粘糊糊的肌肤。在巴西偏僻内地长大的日本姑娘水野直子,已经习惯了蚊子和毒虫,对蚊虫的毒素已产生了免疫力,即使受到它们叮咬也没什么反应。如果对它们神经过敏的话,在这里简直无法生活。一阵巨大的声音把直子惊醒。她从粗糙的木床上坐起时,那声音变成了狂吼和怒号。 [点击阅读]
1Q84 BOOK2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2
摘要:&nbs;《1Q84BOOK2(7月-9月)》写一对十岁时相遇后便各奔东西的三十岁男女,相互寻觅对方的故事,并将这个简单故事变成复杂的长篇。我想将这个时代所有世态立体地写出,成为我独有的“综合小说”。超越纯文学这一类型,采取多种尝试。在当今时代的空气中嵌入人类的生命。 [点击阅读]
别相信任何人
作者:佚名
章节:66 人气:2
摘要:如果你怀疑,身边最亲近的人为你虚构了一个人生,你还能相信谁?你看到的世界,不是真实的,更何况是别人要你看的。20年来,克丽丝的记忆只能保持一天。每天早上醒来,她都会完全忘了昨天的事——包皮括她的身份、她的过往,甚至她爱的人。克丽丝的丈夫叫本,是她在这个世界里唯一的支柱,关于她生命中的一切,都只能由本告知。但是有一天,克丽丝找到了自己的日记,发现第一页赫然写着:不要相信本。 [点击阅读]
古都
作者:佚名
章节:48 人气:2
摘要:千重子发现老枫树干上的紫花地丁开了花。“啊,今年又开花了。”千重子感受到春光的明媚。在城里狭窄的院落里,这棵枫树可算是大树了。树干比千重子的腰围还粗。当然,它那粗老的树皮,长满青苔的树干,怎能比得上千重子娇嫩的身躯……枫树的树干在千重子腰间一般高的地方,稍向右倾;在比千重子的头部还高的地方,向右倾斜得更厉害了。枝桠从倾斜的地方伸展开去,占据了整个庭院。它那长长的枝梢,也许是负荷太重,有点下垂了。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