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无声告白 - 第二章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第二章
  为什么会出这样的事呢?如同任何事一样,根源在父母。因为莉迪亚的父母,因为她父母的父母。因为很久以前,她的母亲就失踪过,她父亲把她母亲找回了家。因为她的母亲最希望与众不同,她父亲却最想要融入人群,而这两件事都是不可能的。
  1955年,玛丽琳在拉德克利夫学院[3]上大一,她报了“物理学导论”这门课,辅导员看了一眼她的课表,沉默了一下没说话。他是个胖男人,穿花呢套装,系深红色领结,身边的桌子上扣着一顶深灰色的帽子。“你为什么选物理课?”他问。玛丽琳腼腆地解释说,她想成为医生。“不想当护士吗?”他轻声笑着,从文件袋里抽出玛丽琳的高中成绩单研究起来。“嗯,”他说,“我看到你在高中物理课上取得了很高的分数。”玛丽琳拿了全班最高分,在每次考试中都名列前茅,她热爱物理。然而辅导员不可能知道这些。在成绩单上,只有一个字母“a”。玛丽琳屏息静气地等待,担心辅导员会告诉她,自然科学太难,她最好还是选些别的,比如英语或历史。她已经想好了要如何反驳。不过,辅导员最后说:“好吧,你为什么不试试化学呢——要是你觉得自己能行的话。”说完就在她的课程申请上签了字,交了上去。
  去化学实验室报到时,玛丽琳发现屋里有十五个男的,只有自己是女的。有时,讲师会轻蔑地咂着嘴说:“沃克尔小姐,请把你金色的头发扎好。”还有人会问她:“我来帮你点酒精灯吧?”“我帮你打开那个罐子?”如果哪天她打碎了烧杯,第二天上课时,会有三个男生冲过来对她说:“小心,最好让我们帮忙。”她很快意识到,不管说什么,他们都喜欢用“最好”这两个字起头:“最好让我帮你倒掉这些酸液。”“最好靠后站——它会爆掉的。”第三天上课,她决定表明自己的态度。当他们试图把试管递过来时,她说“不用,谢谢”,然后忍住笑意,在他们的注视下,用本生灯烧软玻璃试管,抻长管壁,像玩太妃糖那样把它们改造成锥形的滴瓶。当她的同学们偶尔把酸液溅到实验服上,甚至在里层的西装上烧出小洞时,她却能稳稳地拿着器具量酸液。她配出的溶液永远不会像小苏打火山爆发那样冒着泡泡流到实验台上,她的实验结果是最精确的,实验报告是最完备的。到了期中考试的时候,她已经在每次测验中取得了第一名,讲师也早就收起了嘲弄的笑容。
  她一直都喜欢用这种方式让人刮目相看。高中时,她向校长提要求:把她的家政课换成手工课。当时是1952年,虽然波士顿的科研人员正准备开发一种能够永远改变女性人生的药物——但是,女孩们还是得穿裙子上学。而在弗吉尼亚,她的要求会被视为激进,因为每个高二女生都要上家政课,玛丽琳的母亲多丽丝·沃克尔还是帕特里克·亨利高中唯一的家政课教师。玛丽琳希望和高二男生一起上手工课,她指出,家政和手工课的学时是一样的,所以,她的课程计划不会被打乱。校长托利弗先生非常了解她,自六年级开始,她一直是班级尖子生——比其他男孩女孩都要优秀——而且,她母亲在这所学校任教多年。所以,当玛丽琳提出申请时,校长先是微笑着点点头,然后又摇摇头。
  “抱歉,”他说,“我们不能为任何人破例,否则人人都会想搞特殊。”见到玛丽琳脸上的表情,校长伸出胳膊,越过办公桌,拍了拍她的手,“手工课上的一些工具,对你来说可能挺难用的,”他告诉她,“而且,说实话,沃克尔小姐,课堂上出现了你这样的女孩,对男孩们来说,可能会让他们分心。”她明白,他这样说好像是在夸她,但是她也知道,这实际上并不是一种夸奖。不过,她还是微笑着感谢了校长,那不是一个真心的笑,因为她的酒窝根本都没有露出来。
  于是,她只好无精打采地坐在教室后排,等着听她母亲发表十二年来重复过无数次的“欢迎学习家政课”的演讲。“每一位年轻女士,都需要管理住宅。”母亲向学生们保证道。这时候的玛丽琳正在玩手指头,她心想:说得好像如果你不看着家里的房子,它就会跑掉一样。她观察着家政课上的其他女孩,有的在咬指甲,有的身上穿的毛衣起了球,有的闻起来像是在午餐时偷偷抽过烟。她能看到走廊对面的教室里,手工课老师兰蒂斯先生正在演示如何使用锤子。
  管理住宅,她想。每天她都会看到同学们戴着顶针,动作笨拙地咂湿线头,眯着眼睛把它穿进针眼里去。她想起她母亲每次吃饭之前都要换衣服,尽管她无需用光鲜的皮肤和整洁的家居服取悦丈夫——她的母亲是在丈夫离开之后才开始教家政课的。那时玛丽琳才三岁,她只在触觉和嗅觉方面仍对父亲有些还算清晰的印象:父亲抱起她时,他的胡茬扎着她的脸颊,一股“老辣椒”牌须后水的浓烈味道随之钻进她的鼻孔。她不记得他是怎么离开的,但知道这件事发生了。每个人都知道。而现在,每个人又似乎或多或少地忘记了这件事,以至于新搬来学区的人会以为沃克尔夫人是寡妇。对于此事,她母亲本人则从来不提,她依旧会在做饭之后和用餐之前补妆,在下楼做早饭之前涂上唇膏。所以,所谓的“管理住宅”是有道理的,玛丽琳想,因为,有时候,房子真的会跑掉。在英文课的一次测验中,她写道:“反讽——对事物的预期和现实结果之间的矛盾的嘲弄。”结果得了“a”。
  后来在用缝纫机的时候,玛丽琳让线打结;她在剪纸时肆意破坏,乱剪一气;缝的拉链会从衣服上掉下来;调制的煎饼面糊里有碎鸡蛋壳;做松糕时该放糖却放了盐。一次,她把熨斗底朝下扣在熨衣板上,结果把熨衣板烧糊了,冒出来的黑烟甚至触发了火灾报警器。那天晚上吃饭时,她母亲嚼完土豆咽下去,优雅地把刀叉摆放在盘子上,开口道:
  “我知道你想证明什么,但是,相信我,要是你一直这么干,我会让你失望的。”然后,她就收拾好碗碟,端着它们到水池那边去了。
  玛丽琳没有像往常一样过去帮忙。她看着母亲把一条带褶边的围裙搭在腰上,手指麻利地系了一个扣。刷完盘子,她母亲冲干净手,涂了一点柜台上的护肤液,走到桌旁,拨开玛丽琳脸上的头发,亲了亲她的额头。她的手闻起来有柠檬的味道,她的嘴唇干燥温暖。
  此后的余生里,每当玛丽琳想到自己的母亲,这一幕就会首先从脑海中浮现。以她的故乡夏洛特斯维尔为圆心、八十英里为半径画一个圆,她母亲从未走出过这个范围。在户外,她总是戴手套,要是不为女儿准备一顿热气腾腾的早餐,她是坚决不会让玛丽琳去学校的。玛丽琳的父亲离开后,她对丈夫绝口不提,独自把女儿养大。玛丽琳获得了拉德克利夫学院的奖学金之后,母亲拥抱了她很久,并且小声对她说:“你根本想象不到,我是多么为你骄傲。”她松开胳膊,直视着女儿的眼睛,把她的头发掖到耳朵后面,说:“你知道,你会遇到很多优秀的哈佛男人。”
  她母亲说得没错,但这让玛丽琳在往后的日子里一直觉得困扰。她从头开始学化学,主修物理,做好了向医学院进军的准备。每天晚上,她的室友别好卷发夹涂上冷霜去睡觉时,玛丽琳却在埋头苦读。她困了就喝浓茶,或者想象自己穿着医生的白大褂,把手放在发烧的病人额头,戴着听诊器为他们诊断的样子,以此来提神。做医生是她想象得到的最能与母亲的生活方式拉开距离的职业。以家政课老师的标准,把一道褶边缝得整齐利落就是了不起的成就,洗掉衬衫上的甜菜汁也算得上值得庆祝的理由。而作为医生,她的工作是止血止痛、修皮整骨、挽救生命。不过,她母亲的预测也是正确的——她遇到了一个男人。
  1957年9月,玛丽琳上大三。一天,她坐在拥挤的讲堂后排听课。剑桥的天气依旧潮湿闷热,大家对凉爽的秋天翘首以待。这堂课是当年新开的——“美国文化中的牛仔”——每个人都想选。据说,课后作业是观赏影视作品《西部独行侠》和《荒野大镖客》。玛丽琳从资料夹中拿出一张活页纸。就在她低头忙碌时,教室里突然变得像雪地一样安静,她抬眼看到这门课的教授走近讲台,立刻明白了大家安静下来的原因。
  课程目录上写着授课人的名字“詹姆斯·p. 李”。他看起来就像个大四学生,但没人跟他熟识。玛丽琳从小在弗吉尼亚长大,“李”这个姓会让她联想到特定类型的男人,比如理查德·亨利·李、罗伯特·e. 李,所以,她意识到自己和大家一样,以为这个“詹姆斯·p. 李”会身穿浅棕色夹克,操着慢条斯理的南方口音。而眼前这个把讲义放在讲台上的人,却非常青涩瘦削,不过,仅凭年龄还不至于让他们如此震惊。一个东方人,她想。她之前从未亲眼见过东方人。他打扮得像个送葬的,一身黑西装,黑领带系得很紧,衬衫白得耀眼,头发向后梳,整齐地一分为二,但后面有一撮顽强地直竖着,如同印第安酋长头上戴的羽毛。开口讲话时,他伸出一只手,想把那撮头发抿回去,下面有学生偷偷笑起来。
  不知道李教授是否听到了学生的窃笑,反正他并没有被打断。“下午好。”他说。玛丽琳意识到,他在黑板上写下名字时,她不自觉地屏住了呼吸。从同学们的神情中,她能看出他们在想什么。这就是我们的教授?这个小个子,身高至多不过五英尺九英寸,甚至连美国人都不是,竟然要给他们讲牛仔的历史?不过,再次打量他的时候,玛丽琳注意到他的脖颈细长、脸颊光滑,看起来像个穿着大人衣服的小男孩。她闭上眼睛,祈祷这门课能够顺利进行。教室里的寂静还在蔓延,如同不断扩张的气泡表面,随时都会破裂。身后的人突然传给她一迭油印的讲义,她吓得跳了起来。
  玛丽琳把讲义传给其他人,这时,李教授又说话了。
  “牛仔的形象,”他说,“出现得比我们想象的早得多。”他的英文听不出口音,这让玛丽琳如释重负,一颗提起的心缓缓放下。她很想知道他是从哪儿来的,因为她曾经听说,中国人说英文都是这样的:“so solly, no washee. ”他是在美国长大的吗?过了不到十分钟,学生们就开始做小动作和窃窃私语。玛丽琳瞥了一眼自己记下的要点,比如“在美国历史的各个阶段经历过多次演化”“社会反叛者与典型的美国价值观之间的明显分歧”什么的。她又浏览了一遍讲义,发现要读十本书、进行一次期中考试、写三篇论文,但是,其他同学并不关心这些,坐在教室边上的一个女生把书夹在腋下,偷偷溜出门外,旁边一排的两个女生紧随其后。接着,教室里的人数逐渐在减少,每隔一两分钟都会有人离开,第一排的一个男生甚至直接穿过讲台,大摇大摆地走掉了。最后走的是后排的三个男生,他们交头接耳,一边窃笑一边贴着已经空出来的整排座位挪了出去。他们的大腿碰在扶手上,发出低沉的“砰”“砰”“砰”的声音。等到门一关,玛丽琳就听到外面传来“耶——耶——”的欢呼声,声音很大,盖过了讲课的声音。现在,教室里只剩下九个学生,虽然他们都专注地趴在笔记本上,但脸颊和耳廓明显发红。玛丽琳觉得自己的脸火辣辣的,她不敢看李教授,只能盯着笔记,一只手扶着额头,似乎在遮挡阳光。

  当她终于再次朝讲台上窥视的时候,发现李教授神态自若地环视整个房间,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听到几乎空荡荡的教室传来自己讲话的回音,他看上去毫不在意。离下课还有五分钟的时候,他结束了授课,说:“我在办公室待到下午三点。”然后,他直视前方,对着远处某个不存在的地平线凝视了几秒,玛丽琳在座位上不安地扭动起来,仿佛他是在直接盯着她看。
  李教授收拾好讲义离开了教室,就在这时,玛丽琳感到脖子后面一阵刺痛,正是这种感觉驱使她去了李教授的办公室。历史系的办公区如同图书馆般安静,空气中透着凉意,弥漫着少量细微的尘埃。李教授坐在办公桌前,头靠在墙上,正在读当天早晨的哈佛校报《哈佛克里姆森报》。他的头路不那么明显了,后面的那一撮重又竖了起来。
  “李教授,我叫玛丽琳·沃克尔,我在你的课上,就刚才……?”她不由自主地语调上扬,把最后一句话说得像个疑问句。她想,我听起来一定像个十几岁的小女孩,乏味、愚蠢、肤浅的小女孩。
  “有事吗?”他没有抬头,玛丽琳摆弄着她毛衣最上面的那颗扣子。
  “我只是想问一下,”她说,“你认为我是否能够跟上这门课。”
  他还是没有抬头:“你是历史专业的吗?”
  “不,我是物理专业的。”
  “大四的?”
  “不,大三。我准备进医学院。所以历史——与我的专业无关。”
  “好吧,”他说,“老实说,既然你选了这门课,就不会有什么问题。”他半合起报纸,露出底下的马克杯,呷了一口杯里的咖啡,又展开报纸。玛丽琳撅撅嘴,她明白对方希望结束谈话,把她赶回走廊里,别再打扰他。可是,她来这里总有目的,尽管她并不确定这个目的是什么,于是,她抬抬下巴,拉了一把椅子在他桌前坐下。
  “历史是你读书时最喜欢的科目吗?”
  “沃克尔小姐,”他终于抬起眼皮,“你怎么还没走?”只隔着一张桌子的距离看他,她再次发现他是那么的年轻,也许比她大不了几岁,可能连三十岁都不到,她想。他手掌挺宽,手指修长,没有戒指。
  “我想替那些男生道歉。”她突然意识到自己为什么会来。他顿了顿,眉毛略微上挑,重复道:“男生。”男生们都是这样。
  “他们是你的朋友?”
  “不,”玛丽琳局促不安地说,“不是,无非是些白痴而已。”
  他笑了,她也笑了。她注意到,他的眼角出现了鱼尾纹,那些纹路舒展开以后,他的脸就不一样了,变得更加柔和,更像一张普通人的脸。她发现他的眼睛是棕色的,并非在教室里看到的那种黑色。他真瘦啊,她想,肩膀真宽啊,像游泳运动员一样,他的皮肤是茶色的,是被太阳炙烤过的秋叶的色泽,她从来没有见过像他一样的人。
  “我猜,你一定经常遇到这种事。”她轻声说。
  “我怎么会知道,这是我的第一堂课,系里让我试讲。”
  “抱歉。”
  “没关系,”他说,“你留到了最后。”他们同时低下头——他看着现在空掉了的马克杯,她看着他桌子一头的打字机和整齐捆好的复印纸。
  “古生物学。”过了一会,他说。
  “什么?”
  “古生物学,”他重复道,“我最喜欢的科目是古生物学,我想挖掘化石。”
  “那也算是历史的一种。”她说。
  “我想是的。”他冲着咖啡杯咧嘴一笑,玛丽琳隔着桌子倾身吻了他。
  星期四,李教授的第二堂课上,玛丽琳坐在教室边上。李教授进来的时候,她没有抬头,而是在笔记上认真地写下当天的日期,“九月”这个词里的字母“s”写得庄重娴雅,连字母“t”上的一横都完美端正。李教授一开始讲课,她的脸就发起热来,仿佛走进了夏季的烈日底下。她觉得自己的脸一定红透了,像个灯塔一样闪闪发光,但当她用眼角的余光在教室里乱瞄时,却发现大家的注意力都在课堂内容上。虽然来听课的学生少得可怜,但他们要么在笔记上奋笔疾书,要么望着讲台听课,没人注意到她。
  她吻他的时候,被自己吓了一跳。那种冲动竟是如此强烈——她曾经凭着这股傻劲,追逐过风中的落叶,跳过雨天的水坑——不假思索、不加抗拒、意义不明、单纯无害。她以前没做过这种事,以后也不会,每次回想起来,她都会觉得自己很奇怪,感到有点震惊。然而在当时当刻,她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感觉是前所未有的——那就是,她想要这个男人。她的内心深处有个声音在说:“他明白什么叫作与众不同。”
  他嘴唇的触感也让她觉得震撼。他尝起来像咖啡,温暖,略带苦涩,而且,他也回吻了她,似乎早有准备,似乎接吻是他的主意。两人最后分开时,她羞怯得不敢看他的眼睛,只好盯着自己的膝盖,研究裙子的法兰绒质料。汗水透过她的衬裙滴在大腿上,她鼓起一瞬间的勇气,越过挡住脸的头发迅速瞥了他一眼,发现他也在羞怯地看她,他并没有生气,脸已经变成了粉红色。“也许我们最好是到别的地方去。”他说,她点点头,拿起了自己的包皮。
  他们沿着河岸走,一言不发地经过红砖宿舍楼。哈佛赛艇队正在河上练习,划手们身体起伏,以完美协调的动作合力摇桨,船无声地滑过水面。玛丽琳认识这帮人;他们曾经约她看电影、看橄榄球赛,外表似乎都差不多,浅棕色的头发、红润的皮肤。高中里这样的男生比比皆是,玛丽琳看了一辈子,对他们了如指掌。当她为了完成论文或者读书而拒绝他们的邀请时,他们会转而询问其他女孩。站在河岸上望过去,他们就像面目一致、表情冷漠的玩具娃娃。她和詹姆斯——她能毫不费力地想起他的脸——来到了人行天桥,她停下脚步转身看着他。他看上去不像一位教授,而像个少年,腼腆而热情地牵住了她的手。
  詹姆斯呢?他是怎么想她的?他永远不会告诉她,也不会对自己承认的是,在第一节课上,他根本没有注意到她。他就罗伊·罗杰斯、吉恩·奥特利和约翰·韦恩[4]侃侃而谈的时候,曾经多次看到她,但当她来到办公室时,他却没有认出她。她不过是个漂亮白皙的平凡女孩而已,缺乏明显的特色。然而,尽管他永远都不会彻底意识到这一点,这正是他爱上她的最初原因,因为她能够完美地融入人群,因为她看上去是那么的普通和自然。
  整个第二堂课,玛丽琳都在回忆他皮肤的味道——干净、浓烈,像暴风雨后的空气——还有他的手放在她腰上的感觉,甚至连她的手掌也变得温暖了。她透过指缝偷看他,每翻一页讲义,他都要刻意把圆珠笔放在讲台上按一下。她意识到,他的眼神四处乱飘,就是不落在她身上。快下课时,她在座位上无所事事,慢吞吞地把活页纸放进文件夹,把铅笔塞回口袋。她的同学赶着去上别的课,从她身边挤过去,书包皮撞在她的身上。詹姆斯忙着在讲台旁收拾讲义,清理手上的粉笔灰,把粉笔放回黑板边缘,没有注意到她收拾好书本夹在胳膊底下,正朝门口走去。就在她的手快要触到门把手的时候,他叫道:“等一下,沃克尔小姐。”她的心欢快地跳动起来。
  教室已经空了,他关好手提包皮走下台阶时,她颤抖着靠在墙上。为了稳住身体,她抓住身后的门把手。然而,当他走过来的时候,却没有微笑。“沃克尔小姐。”他又说,做了个深呼吸,她发现自己也没有笑。
  他是她的老师,他提醒她。她是他的学生。作为她的老师,如果他们——他低头摆弄手提包皮的把手——如果他们发展恋爱关系的话,他会觉得自己在滥用教师的权利。他没有看玛丽琳,但她并不知道,因为她一直盯着自己的脚,看着鞋面上磨损的地方。
  玛丽琳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却没有成功。她凝视着黑色皮革上的灰色刮痕,想着自己的母亲来给自己打气:你会遇到优秀的哈佛男人。她告诉自己,但你来这里不是为了找男人,而是为了更好的东西。她没有变得如自己意料之中那样愤怒,只是觉得喉咙深处火辣辣的疼。
  “我明白。”她终于抬起了头。
  第二天,玛丽琳在李教授的坐班时间来到办公室,说要退出他的课。不到一周之后,他们成为了恋人。
  他们一起度过了整个秋天。詹姆斯是她见过最严肃认真和保守的人,他更愿意近距离观察事物,思维更谨慎,更客观。只有当两人在他的剑桥小公寓单独相处时,他才会卸下保守,表现出令她喘不过气的狂热。事后,玛丽琳会蜷缩在他的床上,揉乱他被汗打湿而竖起来的短发。在那些下午的时光,他看上去安逸自在,只有她才会让他有这种感觉,她喜欢这样。他们会躺在一起打盹做梦,直到傍晚六点。随后,玛丽琳会套上裙子,詹姆斯则系好衬衣纽扣,重新梳理头发——尽管后面那一撮还是会竖起来,但玛丽琳不会告诉他,因为这是只有她才能看到的他的另一面。她会稍微亲一亲他,然后迅速跑回宿舍签到。詹姆斯本人已经开始忘记这一撮头发,玛丽琳离开后,他很少记得照镜子。每当她吻他,而他张开双臂迎接她投入怀抱的时候,感觉都像有奇迹发生一样。在她面前,他觉得从容自信,这似乎是他人生中从未有过的感觉。
  詹姆斯虽然出生在美国本土,也没有去过别的国家,但他从不觉得自己属于这里。他父亲是顶着假名来到加州的,假装是多年前移民过来的一位邻居的儿子。美国虽被称为“大熔炉”,但是国会却害怕熔炉里的东西变得太黄,所以禁止中国人移民美国,只允许那些已经来美国的华人的子女入境。因此,詹姆斯的父亲用了他邻居儿子的名字,到旧金山与“父亲”团聚,邻居真正的儿子则在他来美国的前一年掉进水里淹死了。自切斯特·艾伦·阿瑟总统开始执政,到二战结束为止,几乎每位华人移民都有着类似的故事。当那些挤在轮船甲板上的爱尔兰、德国和瑞士移民朝着自由女神像的浅绿色火炬招手的时候,中国的“苦力”却不得不想方设法偷渡到美国——这片鼓吹人人生而平等的土地。成功偷渡的人会在适当的时机返回中国探访妻子,回到美国之后,就假装宣布妻子在中国为其生下了孩子,将孩子的名字在当局登记。他们远在中国的同乡如果想到美国发财,就会顶着虚构的孩子名字漂洋过海而来。从埃利斯岛[5]乘渡轮来到纽约曼哈顿的挪威人、意大利人和俄罗斯犹太人,一般会在通往堪萨斯、内布拉斯加和明尼苏达的铁路沿线定居,而蒙混入境的中国人几乎都在加州落地生根。在唐人街,这些冒名者的身份很容易被揭穿,大家用的都是假名,都希望不被发现、不被遣返回国,所以,他们拼命融入人群,极力避免与众不同。

  然而,詹姆斯的父母却没有在加州落地生根。1938年,詹姆斯六岁,他父亲收到一封信,是他名义上的“兄弟”写来的。大萧条开始的时候,这位兄弟去美国东部谋生,在爱荷华州的一所小寄宿学校找到了工作——盖房子和修房子,但现在他母亲(真正的母亲,并非虚构)生病了,他要回中国去,他的雇主希望他能介绍可靠的朋友过来接替他。信上说雇主喜欢中国人,因为他们安静,勤劳,讲卫生。那是个好职位,学校也非常高级,詹姆斯的母亲或许可以在学校厨房帮工,现在,就看詹姆斯的父亲是否感兴趣了。
  詹姆斯不认识中文,但他一辈子都记得那封信的最后一段是什么样子的,那是用钢笔潦草写就的,正是这段话引起了父母的注意。那位兄弟说,对于雇员的孩子,学校有一条特殊规定,如果他们能通过入学考试,就可以免费入校念书。
  工作机会固然宝贵,而且大家都在挨饿,但让詹姆斯的父母真正动心的,是最后这段话。为此,他们卖掉家具,提着两个箱子穿越美国,一路换乘了五趟“灰狗”长途车,历时四天。当他们抵达爱荷华后,詹姆斯的“叔叔”带他们去了自己的公寓。詹姆斯只记得那个人的牙齿长什么样——比他父亲的还要歪,有一颗牙是斜着长的,就像一粒等待被牙签剔出来的米饭。第二天,他父亲穿上自己最好的衬衫,扣子一直系到领口。他和这位朋友一起走进劳埃德学院。下午的时候,事情已经谈妥了:他从下周开始工作。第三天早晨,詹姆斯的母亲穿上她最好的连衣裙,和丈夫一起来到学校。当天晚上,两人各自带回一套藏蓝色的制服,上面绣着他们新起的英文名字:亨利和温蒂。
  几周后,詹姆斯的父母带他到劳埃德学院参加入学考试。考官是个大块头男人,留着棉花一样的白胡子,他把詹姆斯领进一间空教室,给他一本小册子和一支黄色铅笔。看到册子上的考题,詹姆斯立刻意识到校方的狡猾之处:什么样的六岁孩子能够读懂(更不用说通过)这样的题目?也许只有教师的孩子可以——如果她一直辅导孩子功课的话。但对于锅炉工、餐厅女工或者看门人的孩子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一块正方形操场,一条边长为四十英尺,那围着它的栅栏有多长?美洲是什么时候发现的?以下单词中,哪一个是名词?以下图形中,哪一个能够拼出完整图案?如果工人的小孩答不出来,校长会说:很抱歉,你的孩子没通过考试,没有达到劳埃德学院的要求,所以,不能免费入学。
  然而,詹姆斯却知道所有试题的答案。他读过自己能搜集到的所有报纸,读了父亲从图书馆大减价中买来的全部书籍——五美分一包皮。于是,他在答卷上写道:一百六十英尺;1492年;汽车;圆形。答完题,他把铅笔放进课桌顶端的凹槽里。过了二十分钟,大胡子考官才抬眼看他。“已经答完了?”他问,“你可真安静啊,小家伙。”他收走小册子和铅笔,把詹姆斯带回厨房,他母亲就在厨房工作。“我会给考卷打分,下周告诉你们成绩。”他说。但詹姆斯已经知道自己通过了。
  九月份,新学期开始,父亲开着学校借给他做维修的福特卡车送詹姆斯去学校。“你是就读劳埃德的第一位东方学生。”父亲提醒他,“做个好榜样。”开学第一天早晨,詹姆斯滑进他的座位,坐他旁边的女孩问:“你的眼睛怎么了?”这时,传来老师恐怖的号叫:“谢莉·拜伦!”詹姆斯意识到,这种时候自己应该表现得难为情才行。因此,第二次遇到这种情况时,他吸取经验,立刻红了脸。开学第一周的每堂课上,都会有同学研究他:这个男孩是从哪儿来的?他有一个书包皮、一套劳埃德的校服,但他不和其他同学一样住在学校宿舍,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人。他父亲时常被学校叫来修窗户、换灯泡、擦地板。詹姆斯蜷在教室最后一排,看着同学们的目光在他父亲和他之间逡巡,对于同学的疑问,詹姆斯了然于心,于是他把头垂得更低,鼻尖几乎贴到了书页上,直到父亲离开教室为止。第二个月,他告诉父母说,希望能让他自己上学放学,不必接送,这样,他就可以假装普通学生,只要穿着劳埃德的校服,就很好假装。
  他在劳埃德待了十二年,从来没觉得这里是自己的家。劳埃德的学生似乎都是清教徒、参议员或者石油大亨的子女,班上搞家谱调查的时候,他会假装忘记这项作业,不愿画出自己的复杂家谱。“不要问我问题。”老师在他的名字旁边记下红色的零分时,他在心中这样默祷。他自己起草了一份“美国文化学习计划”——听广播,看漫画,省下零花钱看两部连映的电影,了解新棋牌游戏的规则——以防人家问他“嘿,昨天听雷德·斯克尔顿的节目了没”或者“想玩‘大富翁’吗”。不过,从没有人这么问过他。长大一点之后,他从来不去跳舞,不参加动员大会,或者低年级、高年级的舞会。运气好的话,女孩们会在走廊里朝他微笑;运气不好,她们会在他经过时盯着他,还会在他转弯的时候窃笑。詹姆斯的毕业年鉴上印了一张他和大人物的“合影”:当时他站在学生队伍中欢迎杜鲁门总统,他的头出现在生活委员和一个女孩的肩膀之间,这个女孩后来嫁给了比利时王子。虽然他的耳朵平时经常会因为害羞而变得红通通的,但从照片上看,却是不自然的灰色,他的嘴巴微微张着,一副擅闯禁地被人逮住的样子。上大学后,他希望情况能有所改善,然而,在哈佛读了七年书——四年本科、三年研究生,情况却丝毫没变。他鬼使神差地研究起了最典型的美国文化课题——牛仔——却始终没告诉父母或者亲戚。他只认识几个熟人,没有朋友,在椅子上坐不稳当的习惯依旧没改,就好像随时会有人过来撵他走一样。
  所以在1957年秋天,当那个蜜黄色头发的美丽女孩玛丽琳隔着办公桌亲他、投入他的怀抱并且上了他的床之后,詹姆斯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他始终有种如梦似幻的感觉。两人在他白色涂料粉刷的单间小公寓一起度过第一个下午后,他惊叹不已地发现,他们的身体是如此的相配。她的鼻尖恰好可以埋在他锁骨之间的小坑里,她颧骨的曲线与他脖颈侧面的线条完全契合,仿佛一个模子里压铸出来的两个半球。他以雕塑家的眼光审视她臀部和小腿的轮廓,指尖轻轻掠过她的皮肤。做爱时,她连头发似乎都是活的,会从金黄的小麦色变成深沉的琥珀色,那扭结卷曲的形状有如蕨类植物。他惊讶于自己竟然能对另一个人产生如此巨大的影响。窝在他怀里打瞌睡的时候,她的头发会慢慢放松,等她醒来,又会恢复原有的波澜起伏,然后,她活泼的笑声就会在布置简单的白色房间里回荡。她喋喋不休或者气喘吁吁的时候,双手会来回扑腾,直到他抓住它们,和她像归巢的倦鸟般安静暖和地依偎在一起时,才会消停下来。过一会儿,她会再次把他拉到怀里,让他恍然觉得,是美利坚这个国家对他敞开了怀抱,所以,他是何其有幸。他甚至害怕,有一天,宇宙之神会认为他们不应该在一起而把她夺走,抑或是她意识到爱上他是不对的,于是就像突然闯进他的生活一样突然消失。时间一久,这种担惊受怕竟然变成了习惯。
  他开始猜测她的心意,做出她可能会喜欢的改变:修剪头发;在她赞扬过某个路人身上穿的蓝色条纹牛津衬衫后,他也买了一件。(但他的那撮头发却一直顽强地挺立着,多年以后,内斯和汉娜也会继承这个特色。)一个星期六,他在玛丽琳的建议下买来两加仑浅黄色涂料,把家具推到公寓中间,拿旧衣服遮盖好镶木地板,开始粉刷墙壁。整个房间逐渐变得像阳光照耀的窗玻璃一样明亮。干完活儿,他们打开所有的窗户,躺在房间中央的床上。公寓太小了,墙壁距离他们只有几英尺,周围还环绕着桌椅橱柜和沙发,他觉得两人仿佛置身岛屿,又像漂浮在海上。玛丽琳趴在他的肩窝里任他亲吻,她的手臂绕着他的脖子,身体紧贴着他。每次这样的相聚,都不啻于小小的奇迹。
  傍晚的时候,他从逐渐黯淡的天光中醒来,发现玛丽琳的脚趾上有一块黄色的斑点,他扫视了下房间,在床脚附近的墙壁上找到一点擦痕——原来,他们做爱时,玛丽琳的脚触到墙壁,蹭下一块硬币大小的涂料。他没有告诉玛丽琳。等他们把家具推回原位之后,衣柜恰好挡住了墙上的擦痕。所以,每当他看到那个衣柜,都会心情愉悦,他的目光仿佛能够穿透松木抽屉和里面迭好的衣服,看到她的身体在他的空间留下的印记。
  感恩节的时候,玛丽琳决定不回弗吉尼亚。她给詹姆斯和自己的理由是,对于一个短暂的假期来说,回家的路途太远,可实际上,她是害怕母亲询问她的前途,而这一次,她不知道如何回答。于是,她选择在詹姆斯的小厨房里把一只鸡、土豆块和去皮山药放在小托盘里一起烤,做了一顿微型的感恩节大餐。詹姆斯从来没自己做过饭,吃惯了查理餐厅的汉堡和海斯-比克弗德的英式松饼的他,只能敬畏地观摩玛丽琳下厨。玛丽琳把抹好油的鸡塞进烤箱,关上门,摘下手套。
  “我母亲是家政课老师,”她说,“贝蒂·克罗克[6]是她的女神。”这是她第一次和他谈起母亲,语气就像在说一个秘密——原本深埋已久,现在终于可以把它告诉自己信任的人了。
  詹姆斯很想回报她的信任——这是一份私密的礼物。他曾经含糊地提到自己的父母在一所学校工作,希望她会觉得他们是老师。他没向玛丽琳描述过学校的厨房是什么样子的——好比走进了巨人的房子,所有东西都是庞然大物:成排的锡纸卷足有半英里长,蛋黄酱的瓶子装得下他的脑袋。他母亲的职责是把巨大的东西分成小块,比如切甜瓜,把黄油分进小碟子里等等。他也没有告诉过别人,母亲舍不得扔掉剩菜、把它们带回家的举动,遭到其他厨娘的一致嘲笑。回到家里,父母会一边等着饭菜热好,一边向他提问:你在地理课上学了什么?数学课上学了什么?他会回答:“蒙哥马利是亚拉巴马州的首府”“质数只有两个因数”。虽然听不懂儿子在说什么,但父母都会点头,为儿子学到了他们不会的东西而感到高兴。趁着说话的工夫,他会把饼干压碎扔进芹菜汤,或者揭下奶酪三明治上的蜡纸,同时回想自己在学校度过的一天。五年级时,因为害怕讲英文有口音,他不再和父母说中文,而在此之前,他早就不和父母在学校里讲话了。他害怕告诉玛丽琳这些事,担心一旦和盘托出,她就会像他一直以来看待自己那样看待他——瘦骨嶙峋的弃儿,吃剩饭长大,只会背诵课文和考试,还是冒名顶替的骗子。他怕她形成了这个印象之后,就再也不会改变对他的看法。

  “我父母都不在了,”他说,“我上大学后他们就过世了。”
  他大二那年,母亲死于脑瘤,六个月后,父亲也去世了,医生说死因是肺炎并发症,但詹姆斯清楚事实,他的父亲只是不想独活而已。
  玛丽琳什么也没说,但她伸出双手,把他的脸捧在手心,詹姆斯恍惚觉得,她柔软的手掌有着当年剩菜加热后的温度。虽然烤箱的定时器很快响起,玛丽琳不得不过去查看,但刚才的瞬间足以温暖詹姆斯的心。他想起母亲的双手——上面有蒸汽烫出的瘢痕、擦洗锅具磨出的老茧——他想要亲吻玛丽琳掌心生命线和感情线交汇处柔软的凹陷。他暗自发誓,决不会让这双手变粗变硬。玛丽琳把油光闪亮的烤鸡从炉子里拿出来的时候,他完全被她的灵巧迷住了,酱汁厚度均匀,恰到好处,土豆烹制得如同棉花般松软,这在他眼中简直像变魔术一样。几个月后两人结婚时,他们达成了一条约定:让过去的事情过去,停止问问题,向前看,决不向后看。
  那年春天,玛丽琳在给她的大四生活做计划;詹姆斯完成了博士课程,期待着能被本校的历史系录用——系里有个职位空缺,他已经提出了申请。而且系主任卡尔森教授暗示过,迄今为止,詹姆斯是他班上成绩最好的学生。不过,为了以防万一,他也在到处参加面试——纽黑文、普罗维登斯。但内心深处,他坚信自己会被哈佛录用。“卡尔森几乎是明着告诉我,我一定会留在这里的。”每当谈起这个话题,他就对玛丽琳这样说,玛丽琳会点点头,亲亲他,然后拒绝去想自己明年毕业后会怎么样,谁知道她会去哪里的医学院。哈佛,她边想边用手指打着对勾。哥伦比亚。约翰·霍普金斯。斯坦福。一所比一所没有可能。
  接着,四月份的时候,发生了两件出乎意料的事情。卡尔森教授告诉詹姆斯,他非常非常遗憾地通知他,系里决定录用他的同学威廉·麦克弗森。当然,他们知道詹姆斯会在其他地方找到很多机会。“他们解释原因没有?”玛丽琳问。詹姆斯回答:“他们说,我不是最合适的人选。”于是,玛丽琳再也没有提起这个话题。四天后,一个更大的惊喜降临了:玛丽琳怀孕了。
  所以,詹姆斯没能留在哈佛,最终收到了寒酸的米德伍德学院的聘书,但他还是如释重负地接受了聘用。俄亥俄的小镇取代了波士顿。婚礼取代了医学院。计划不如变化快。
  “孩子,”玛丽琳对詹姆斯不停地重复着,“我们的孩子,真是太好了。”他们结婚的时候,胎儿只有三个月,外人不会看出来。她也安慰自己:等孩子长大一些,你可以卷土重来,完成最后一年的学业。然而玛丽琳不知道的是,几乎要到八年以后,她才会重新踏足校园。她向院长请了无限期的长假,坚信自己的人生梦想——进医学院,成为医生——都在等待着她的回归,好比一只训练有素的狗等待它的主人。然而,当玛丽琳坐在宿舍门厅的电话旁,告诉长途接线员她母亲的电话号码时,每说一个数字,她的嗓音都会颤抖。母亲的声音终于从电话那头传来,玛丽琳忘记了问好,只是含糊地说:“我要结婚了。六月份。”
  她母亲顿了一下,然后问:“他是谁?”
  “他叫詹姆斯·李。”
  “是学生吗?”
  玛丽琳觉得脸上有了温度。“他刚读完博士,美国历史专业。”她迟疑了一下,决定撒个小谎,“哈佛打算雇用他,秋天的时候。”
  “这么说,他是个教授,”母亲的语调突然变得欢快起来,“亲爱的,我真为你高兴,我等不及要见他了。”
  玛丽琳如释重负,既然母亲都没有因为她提早离校而生气,她又为什么要介意呢?难道她不正好是满足了母亲的心愿——认识了一位优秀的哈佛男人吗?她读着备忘录上的信息:星期五,六月十三日,十一点半,由治安法官证婚,然后在帕克餐厅吃午餐。“婚礼派对不大,只有我们、你,还有我们的几个朋友。詹姆斯的父母都去世了。”
  “李,”她母亲若有所思地说,“他和我们认识的人有亲戚关系吗?”
  玛丽琳突然意识到母亲在想什么。当时是1958年,在弗吉尼亚的一些乡村地区,他们的婚礼是违反法律的。甚至在波士顿,有时候她也会看到路人不以为然的目光。虽然她头发的颜色比童年时代深了许多,但在电影院里、公园长椅上、沃尔多夫餐厅内和黑头发的詹姆斯坐在一起时,还是会招来别人的注意。这时,拉德克利夫学院的一帮女孩从宿舍楼上下来,其中一个等着用电话,其他人围在门厅的镜子旁边补妆。有个女孩一周前听说玛丽琳准备结婚了,甚至特地去了她的宿舍,为了“看看这件事是不是真的”。
  玛丽琳一手捏着听筒,一只手按着肚子,尽量保持愉快的语调。“我不知道,妈妈,”她说,“你为什么不当面问问他呢?”
  于是,她母亲从弗吉尼亚赶来,这是她第一次离开弗吉尼亚州。詹姆斯的毕业典礼才结束几个小时,玛丽琳就和他站在月台上,等待母亲的火车进站。她告诉自己:无论如何,母亲都会来的,哪怕我把所有的事都告诉她。她母亲来到站台,看到玛丽琳,脸上迅速掠过一丝笑意——同时还掺杂着骄傲——那一刻,玛丽琳觉得自己的推测完全是正确的。当然是这样的。然而,她母亲的微笑如电光火石,转瞬即逝,她的目光很快便在女儿左边的金发女人和右边瘦削的东方男人之间扫射,寻找传说中的詹姆斯,却不敢确定。终于,她明白了。几秒钟后,她就握住詹姆斯的手,告诉他,她非常非常高兴见到他,还允许他帮她拿包皮。
  那天,玛丽琳和母亲单独吃了晚餐,直到上甜点的时候,她母亲才提起詹姆斯。她知道母亲会问什么——你为什么爱他?——她已经做好了回答的准备。然而,母亲根本没问,没有提到“爱”这个词,她只是咽下嘴里的蛋糕,打量桌子对面的女儿。“你确定,”她说,“他不只是为了绿卡?”
  玛丽琳不敢直视她,只好盯着她的手和叉子看,虽然有手套和柠檬味护肤液的保护,那双手已经生了斑点,叉子尖上沾了一些面包皮屑。她母亲的眉毛附近有一条短短的皱纹,好像有人拿刀在她脸上划过一下。多年后,汉娜发现,当她的母亲忧心忡忡的时候,脸上也会出现相同的纹路,尽管她并不知道这条纹路是怎么来的,玛丽琳也不会承认她和母亲的这点肖似之处。“他生在加州,妈妈。”她说。她母亲不再看她,拿手绢擦了擦嘴,亚麻质料上出现两道红痕。
  婚礼当天早晨,他们都在法院里等着的时候,玛丽琳的母亲一直在摆弄她提包皮上的扣环。他们早到了近一个小时——因为担心交通堵塞、无处停车、临时找不到治安法官等等问题。詹姆斯换上了一套崭新的藏蓝色羊毛西装,不停地拍打胸前的口袋,确保里面的两枚戒指没有丢失。他那个紧张羞怯的样子,让玛丽琳很想在众人面前吻他。再过二十五分钟,她就是他的妻子了。这时,她母亲靠过来,手像铁钳一样紧扣住玛丽琳的手肘。
  “你的口红需要补一下。”她说,把玛丽琳推到了女厕所。
  她应该知道这一幕迟早要来。整个上午,她母亲看什么都不顺眼——玛丽琳的裙子不是纯白,而是奶白,看着不像结婚礼服,太素,跟护士服差不多;她不明白玛丽琳为什么不在教堂举行婚礼,附近就有许多教堂;她不喜欢波士顿的天气,为什么六月份还这么阴冷?雏菊不是婚礼用的花;为什么不用玫瑰?她为什么这么赶?为什么现在就结婚,不能再等等?
  如果她母亲能够当面骂出来,直接羞辱詹姆斯,挑剔他太矮、太穷、不够有本事,事情就简单了。可她只是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这样不对,玛丽琳,这样不对。”却不点明“这样”指哪样,而且任由这个词在她们之间的空气中回响。
  玛丽琳假装没有听到她的唠叨,从手袋里拿出口红。
  “你会改变想法的,”她母亲说,“过一阵子你会后悔的。”
  玛丽琳转动塑料管,弯腰照镜子。她母亲突然过来,绝望地扳着她两边的肩膀,她眼中闪现的是恐惧,仿佛玛丽琳即将冲向悬崖的边缘。
  “想想你将来的孩子们,”她说,“你们要住在哪里?你们在哪里都不会合群。你会后悔一辈子的。”
  “别说了,”玛丽琳喊道,拳头砸在水池边上,“这是我的人生,妈妈,我的。”她挣脱母亲的钳制,口红被甩了出去,掉在地板瓷砖上。不知怎么搞的,口红在她母亲的袖子上留下一道长长的划痕。她没有多说便推开了盥洗室的门,把母亲一个人留在里面。
  站在外头的詹姆斯紧张地凝视着他的准新娘。“怎么了?”他靠过来小声问。她摇摇头,自嘲地低声回答:“哦,我母亲觉得我应该嫁给一个更像我的人。”说完,她就揪着詹姆斯的衣领,把他拽过来亲吻。简直荒唐,她想,明显荒唐,根本不用我说出来。
  就在几天前,数百英里之外的地方,另一对情侣也步入婚姻——一个白种男人和一个黑种女人,他们共享的是对这段婚姻来说最合适不过的姓——洛文(loving)[7]。结婚不到四个月他们就在弗吉尼亚被捕了,执法者提醒他们,全能的上帝从未打算让白种人、黑种人、黄种人以及棕色人种通婚,不应该出现混血儿,也不应该丢掉种族自尊。他们为此抗争了四年。又过了四年,法庭才承认他们的婚姻。然而,要到许多年以后,他们的关系才得到周围的人的认可。不过有些人——比如玛丽琳的母亲这样的人,是永远不会接受这种事的。
  玛丽琳和詹姆斯一吻完毕,发现她母亲已经走出盥洗室,静静地站在远处看着他们。她用毛巾不知道擦了多少遍袖子都没有去掉那道看上去像血迹一样的红痕。玛丽琳抹掉詹姆斯上唇沾到的口红印子,得意地笑了起来。他又拍拍前胸口袋,检查戒指在不在。不过在她母亲看来,这个动作就好像詹姆斯在自我祝贺一样。
  在玛丽琳的记忆中,后来的婚礼场面就像一帧帧的幻灯片:证婚法官的双光眼镜上那条白色的细线可能是一根白发;她的捧花里面有一束满天星;她曾经的室友桑德拉起来祝酒,高脚杯上雾蒙蒙的。桌子下面,她的手握着詹姆斯的手,结婚戒指凉凉地贴在皮肤上,感觉有点怪。桌子对面,她母亲精致的发型很是费了一番工夫打理,她脸上扑着粉,为了掩盖歪斜的门牙,只好一直闭着嘴巴。
  这是玛丽琳最后一次见到她母亲。
或许您还会喜欢:
银河系漫游指南
作者:佚名
章节:37 人气:0
摘要:书评无法抗拒——《波士顿环球报》科幻小说,却又滑稽风趣到极点……古怪、疯狂,彻底跳出此前所有科幻小说的固有套路。——《华盛顿邮报》主角阿瑟·邓特与库尔特·冯尼格笔下的人物颇为神似,全书充满对人类社会现实的嘲讽和批判。——《芝加哥论坛报》一句话,这是有史以来最滑稽、最古怪的科幻小说,封面和封底之间,奇思妙想随处可见。 [点击阅读]
银湖宝藏
作者:佚名
章节:15 人气:0
摘要:那是一个烈日炎炎的六月天,中午时分,“小鲨鱼”号——最大的客货两用轮船中的一艘,正以它那强有力的桨轮拍打着江上的潮水。它清早就离开了小石城,现在即将抵达路易士堡。从外表看,这艘轮船同在德国河流中常见到的轮船很不相同。下部结构,仿佛是一艘大而低矮的艇。由于北美江河上有许多浅滩,这种结构可以避免一些事故。小艇上面,仿佛是一幢三层的楼房。甲板底下,安装着锅炉和汽轮机,堆放着煤和货物。 [点击阅读]
镜中恶魔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0
摘要:我们的心仍旧战栗1987年我到德国后曾在柏林生活了三年。当时柏林还是一座有一堵“移动的”墙的城市。有些日子这堵墙就立在街的尽头,而在另一些日子它又不在那里了。我深信:那墙由生活在不毛之地的动物驮在背上游走。兔子和乌鸦,这些被射杀的动物就像枪管一样令我感到恐惧。墙消失了,被射杀的动物逃到乡下去了。可能它们逃亡时心也怦怦地跳,就像此前许多遭追杀者那样。当时正值严冬,墙的后方一片荒凉犹如不毛之地。 [点击阅读]
阴谋与爱情
作者:佚名
章节:15 人气:0
摘要:第一场乐师家里的一房间。米勒正从圈椅里站起来,把大提琴靠在一旁。米勒太太坐在桌旁喝咖啡,还穿着睡衣。米勒(很快地踱来踱去)事情就这么定了。情况正变得严重起来。我的女儿和男爵少爷已成为众人的话柄。我的家已遭人笑骂。宰相会得到风声的——一句话,我不准那位贵公子再进咱家的门。 [点击阅读]
阿尔谢尼耶夫的一生
作者:佚名
章节:36 人气:0
摘要:p{text-indent:2em;}一“世间的事物,还有许多未被写下来的,这或出于无知,或出于健忘,要是写了下来,那确实是令人鼓舞的……”半个世纪以前,我出生于俄罗斯中部,在我父亲乡间的一个庄园里。我们没有自己的生与死的感觉。 [点击阅读]
随感集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0
摘要:白开元译1梦,我心灵的流萤,梦,我心灵的水晶,在沉闷漆黑的子夜,闪射着熠熠光泽。2火花奋翼,赢得瞬间的韵律,在飞翔中熄灭,它感到喜悦。3我的深爱如阳光普照,以灿烂的自由将你拥抱。4①亲爱的,我羁留旅途,光阴枉掷,樱花已凋零,喜的是遍野的映山红显现出你慰藉的笑容。--------①这首诗是赠给徐志摩的。1924年泰戈尔访毕,诗人徐志摩是他的翻译。 [点击阅读]
隐身人
作者:佚名
章节:58 人气:0
摘要:冬天的最后一场大雪,使二月初的高原变得格外寒冷。一个陌生人,冒着刺骨的寒风和漫天飞舞的雪花,从布兰勃赫斯特火车站走来。他浑身上下裹得严严实实,一顶软毡帽的帽檐几乎遮住了他整个脸,只露出光亮的鼻尖。套着厚手套的手,费力地提着一只黑色小皮箱。雪花飘落在他的胸前、肩头,黑色的小皮箱也盖上了白白的一层。这位冻得四肢僵直的旅客跌跌撞撞地走进“车马旅店”,随即把皮箱往地上一扔。“快生个火。 [点击阅读]
隔墙有眼
作者:佚名
章节:13 人气:0
摘要:1六点钟过了。一小时前去专务董事办公室的会计科科长还没有回来。专务董事兼营业部主任有单独的办公室,和会计科分开。天空分外清澄。从窗外射进来的光线已很薄弱,暮色苍茫。室内灯光幽暗。十来个科员没精打采,桌上虽然摊开着贴本,却无所事事。五点钟下班时间一过,其他科只剩下两三个人影,唯有这会计科像座孤岛似地亮着灯,人人满脸倦容。 [点击阅读]
雪国
作者:佚名
章节:29 人气:0
摘要:【一】你好,川端康成自杀的原因是因为:他是个没有牵挂的人了,为了美的事业,他穷尽了一生的心血,直到七十三岁高龄,还每周三次伏案写作。但他身体不好,创作与《雪国》齐名的《古都》后,住进了医院内科,多年持续不断用安眠药,从写作《古都》之前,就到了滥用的地步。 [点击阅读]
雪莱诗集
作者:佚名
章节:50 人气:0
摘要:孤独者1在芸芸众生的人海里,你敢否与世隔绝,独善其身?任周围的人们闹腾,你却漠不关心;冷落,估计,像一朵花在荒凉的沙漠里,不愿向着微风吐馨?2即使一个巴利阿人在印度丛林中,孤单、瘦削、受尽同胞的厌恶,他的命运之杯虽苦,犹胜似一个不懂得爱的可怜虫:背着致命的负荷,贻害无穷,那永远摆脱不了的担负。 [点击阅读]
霍乱时期的爱情
作者:佚名
章节:42 人气:0
摘要:第一章(一)这些地方的变化日新月异,它们已有了戴王冠的仙女。——莱昂德罗·迪亚斯这是确定无疑的:苦扁桃的气息总勾起他对情场失意的结局的回忆。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刚走进那个半明半暗的房间就悟到了这一点。他匆匆忙忙地赶到那里本是为了进行急救,但那件多年以来使他是心的事已经不可挽回了。 [点击阅读]
霍桑短篇作品选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01牧师的黑面纱①①新英格兰缅因州约克县有位约瑟夫·穆迪牧师,约摸八十年前去世。他与这里所讲的胡珀牧师有相同的怪癖,引人注目。不过,他的面纱含义不同。年轻时,他因失手杀死一位好友,于是从那天直到死,都戴着面纱,不让人看到他面孔。——作者注一个寓言米尔福礼拜堂的门廊上,司事正忙着扯开钟绳。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