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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间色调柔和、摆设宜人的房间里,沃格雷夫法官先生正脱鞋宽衣,准备上床。
他一边还在想着爱德华·塞顿。
他完全记得塞顿:漂亮的头发,蓝眼珠,看起人来总是那样坦然地直望着你,一脸的老实随和相,这也是为什么陪审团对他有那样强烈的好感的原因。卢埃林,作为公诉人一方,捅了点儿漏子,冲动过火,太急于求成了。
马修斯,作为被告的一方,则表现得很出色。论点有力。他的盘问句句击中要害,简直是要命,他对证人席上当事人的那一套处理方法,真叫绝。
而且,塞顿也顺利地经受住了盘问的考验,既没有紧张,也没有冲动,陪审团成员的脸上都浮现出受到感动的表情。按马修斯的估计,也许是大局铁定,就等着听众最后向他齐声欢呼的那个场面了。
法官小心地把表上好弦,放在床头。
他确切地记得当时他高坐在上的那股滋味儿——耳朵听着,手里记着,每一点都不放过,搜罗足以证实罪犯的那怕一丁点儿的证据。
他对本案极感兴趣!马修斯的结束发言堪称第一流的了。而接着发言的卢埃林却全然未能消除被告律师所取得的普遍好感。
之后就轮到他自己作总结了……
沃格雷夫法官现在小心地取下假牙,泡在水杯里。干瘪的嘴唇塌下去了,显示出一张冷酷无情的嘴,不但冷酷无情,而且还嗜血。
法官眯着眼,暗自好笑。
结果他还是把塞顿干掉了。
关节风湿病又有点来劲儿了,他哼哼卿卿地上了床,随手熄了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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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杰斯站在楼下的餐厅里,百思不得其解。
他对着桌子中央的那盘小瓷人儿在发愣。
他自言自语地嘀咕着:“见鬼了!我可以赌咒说原来统共是十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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