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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书少,你可别骗我 - 西游摇滚记(二、孙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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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玄奘开着白色的SUV一路西行,沿途路过许多城市,也遇见过许多人。困了他便趴在车里睡一会儿,饿了就在路边的小便利店买些速食食品,有时候还会在野地里撅着屁股点酒精灯煮泡面吃。
  没有紧迫的日程,没有如影随形的粉丝,想唱什么唱什么,唱得再荒腔走板,也没有制作人在录音棚里大吼大叫。作为一名前著名歌手,他已经好几年没有享受过这种流浪的待遇。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忽然发觉自己有点寂寞。
  虽然自弹自唱也是一件美好的事情,但玄奘希望还是能有一个搭档——不是李世民那种事务型的搭档,而是能在音乐上志同道合的伙伴。
  以前的白马寺乐队里,有好几个出色的乐手,都是李世民从各地重金挖过来的。他们在音乐方面都有天赋,表现无可挑剔,可玄奘始终不大喜欢。他们每天按部就班,按照合同的要求歌唱、跳舞、演奏,连开玩笑都有预先策划的脚本。
  白马寺的乐手们表现没有破绽,也没有激情。音乐对他们来说,只是谋生的手段,不是爱好。与其说他们是音乐人,倒不如说他们是一群音乐上班族。
  玄奘从来没跟他们合练过,他们从不会提出任何音乐上的建议,只是机械地重复着手里的乐谱,把每一个音都找得很准,准得令人发指,令人索然无味。玄奘非常厌恶这种循规蹈矩,他在各种场合经常即兴发挥,不是突然把调子拔高几度,就是砸毁乐队的吉他或其他乐器,让这些上班族被计划外的袭击搞得手忙脚乱,找不着调儿。每次阴谋得逞,玄奘都会高兴那么一两分钟,旋即变得更加失落。
  玄奘出走的一个原因,正是他实在不想和这些忘记放盐的面包皮继续待在一个烤箱。
  “不过一个人去西天,未免太寂寞了。”玄奘对着后视镜自言自语。白色SUV的引擎发出一阵呼噜呼噜的声音,像是在赞同主人的话。
  组成一个像样子的摇滚乐队,至少要四个人:主唱、吉他手、贝斯手和鼓手,这也是在漫长旅途中凑一桌麻将的最低数目。
  “哎呀哎呀,不过这东西勉强不来的。”玄奘抓了抓头,这才想起来自己是个秃头,“像我这样的傻子毕竟不多。”
  如果李世民在副驾驶的位子上坐着,一定会非常赞同这个评价。
  这时候,仪表盘上的红灯亮了起来,车子该加油了。
  此时他正置身于一座忙碌的城市里。这里大部分建筑都是方方正正的,外表是未经修饰的水泥原色,放眼望去,视野里是蒙蒙的一片灰白。街道上的每一个人都行色匆匆,几乎没人驻足停留,也没人朝这辆SUV多看上一眼。
  玄奘握着方向盘慢慢在街上移动,发现马路两侧除了各种各样的基金、证券公司与银行,几乎没有任何其他招牌,甚至连家书店或服装店都没有。
  玄奘在街上转了很久,终于在城市的边缘找到一家加油站。他把车子开进去,按了按喇叭,一个疲惫的中年男子拿着油枪慢吞吞地走过来,眼袋大得吓人。
  “老板,加油。”
  “嗯。”老板熟练地拨开SUV的油盖,把油枪放进去,“出远门啊?”
  “对,去西天。”
  “好远,做投资项目去?”
  这句话让玄奘有点噎着了,他抓了抓头,才回答道:“算是吧,我想去寻找真正的音乐。”
  “真正的音乐……那一定很值钱吧?”
  玄奘明智地闭上了嘴,把老板扔在车旁加油,自己钻进加油站的小超市转来转去。一会儿工夫,他买了几袋面包皮、一打啤酒、一罐口香糖和两盒铅笔——最后一样不是用来写字,而是用来咬的。他从小有思考时咬铅笔头的习惯,而开车时的思考时间很漫长。
  他抱着这一大堆东西来到柜台,老板也已经加好了油,回到收银机前开始结账。玄奘无聊地左顾右盼,无意中看到柜台旁边扔着一个大纸箱,纸箱里堆着许多磁带和CD。他眼睛一亮,自从进入这个城市以来,他总算看到关于音乐的东西了。
  “老板,我能看看那些东西吗?”
  “哦,那是不卖的。”老板看了一眼,淡漠地回答,“那是别人丢这儿的,你想要尽管拿走就是。”
  玄奘好奇地蹲在箱子前,一一审视。这些磁带相当古老,带面上贴着浅色条纹的不干胶,上面写着一些难以辨识的文字和数字,一看就知道不是正式出版物,应该是个人买来空白磁带自行录制并标记分类。可惜玄奘这次出行没有带录音机,所以他只是略带感伤地翻检了一遍,很快便把注意力转向CD。
  这些CD全部都是刻录盘,没有套封,好多盘面都被划得不成样子。玄奘挑了半天,才从中间找出一张保存相对完好的光盘。在盘的正面,不知是谁用马克笔潦草地写着几个字:《大闹天宫》Unplugged Live-#3。
  玄奘饶有兴趣地用两只指头拈起这张CD,放到那一堆等待结账的食品中去。老板看都没看,直接丢进购物袋里。
  从加油站出来,玄奘发动汽车,把这张CD推进车载音响里,缓缓开上公路。
  一阵急促的旋律从SUV的环绕立体声喇叭里流泻出来,如暴风骤雨,又似霹雳弦惊。玄奘如触电一般一下子跳起来,光头重重撞到了驾驶室顶棚。
  玄奘忍不住爆了句粗口,他从来没有听过如此狂暴的吉他Solo,里面充满了无比彪悍的生命力,旋律与技巧已经退居次要地位,演奏者完全是靠着激情澎湃来控制节奏——不,节奏也已经不存在了,这已经不是音乐,而是一片无边无际、弱肉强食的原始丛林,每一个音符都化身为栖息其中的野生动物,从此而起,从此而终,生生不息,莽撞而响亮地活着。
  玄奘猜测那个吉他用的一定是超高张力碳纤琴弦与厚质琴板,只有这种配置才能承受演奏者野性四溢的疯狂。玄奘忍不住想象,得是多么粗壮坚韧的手指,才能拨动如此张力的琴弦,演绎出这等睥睨天下的霸气。
  音乐的时间并不长,只有二十多分钟,后面没有了。可这差不多是玄奘有生以来最惊心动魄的二十多分钟。当演奏结束以后,他的双臂仍旧呆呆地压住方向盘喇叭,让SUV在公路上发出呜哇呜哇的叫声。路过的汽车与路人都无比惊诧,纷纷绕行这个怪胎。
  玄奘用双手搓了搓脸,让自己赶紧恢复神智。他清醒过来的第一件事,是掉头猛踩油门一路冲回加油站,不顾老板诧异的目光,拽着他的胳膊大声嚷道:“喂,这张CD是你从哪里弄来的?”

  老板被这个年轻和尚吓到了,过了好一会儿才嗫嚅道:“这,这是附近一个小男孩送来的,他想换口香糖吃。”玄奘又追问那个小男孩子的下落,老板犹豫了一下,还是写给他一个地址。
  玄奘如获至宝,买了一份城市地图,按图索骥,很快便找到一处楼盘。这个楼盘叫做五指山,里面一共有五栋公寓楼,每一栋都高耸入云,像是人的五根指头直插天空。和这座城市的主流建筑差不多,五指山楼盘用的是暗灰色的外护墙与红褐色砖块,比例精准,色调低沉,犹如五个脸色阴沉的银行家在开董事会。
  小男孩恰好在其中一栋楼下玩耍,他的特征和加油站老板说的一样:脑袋很大,眼镜很大,眼睛却很小,而且穿着一身火烧云颜色的衣服。
  玄奘走到小男孩面前,从怀里掏出一把糖果:“小朋友,听说你曾经卖过一个杂物箱到加油站?”
  小男孩觉得这个光头大哥哥有些凶,嘴巴紧紧绷住,也不否认,也不承认。玄奘没什么对付小孩子的经验,他连问了几句,小男孩恍若未闻,还把手背到背后,根本不去看他手里的糖果,反而对他背后背的吉他充满了好奇。
  玄奘注意到了这个细节,他把吉他解下来,随意拨弄几下,递到小男孩面前。小男孩眼神里有了几丝兴趣,胆怯地伸过手去在琴弦上碰了一下。吉他发出悦耳的声音,小男孩终于露出笑意。玄奘索性把吉他平放在地面上,教他用指肚在琴弦上摩擦。
  这时候,身后传来一个冷冷的声音:“休息时间已经过了,你怎么还不去屋里复习奥数?”
  小孩子浑身一颤,连忙低头转身跑进公寓楼。玄奘抬起头,眯起眼睛,看到在公寓入口处站着一位穿着办公套装的少妇,大约三十多岁,身材还算窈窕,眼角却已经有了深刻的鱼尾纹。
  “先生,你认识我家小红?”少妇注意到玄奘穿了一身破牛仔装,地上搁着一把吉他,一脸的不信任。
  “哦,不是,我只是想问问他关于这张CD的事情。”玄奘从怀里掏出CD,递给少妇。少妇没有接,只是略微扫了一眼,淡淡回答:“这是我家的东西。”
  “我可以把它还给您。”
  “你喜欢的话拿走好了。我们家里没有那么大地方,每年都要清理一批用不着的杂物。”
  少妇想要转身离开,玄奘一把抓住她的胳膊,有些急切粗鲁地问道:“我,我能问问这张CD的演奏者是谁吗?”
  对于这个问题,少妇显得有些不耐烦:“你问这个干嘛?”
  “喜欢啊!你不觉得这段演奏得太牛逼了么?”
  “不要说脏话,先生。”少妇厌恶地皱了皱眉头,玄奘却置若罔闻,拽住她的胳膊,坚定地注视着她的双眼。住户们进出这栋公寓楼,多少都会侧过头来看上他们一眼。两个人对峙了半天,少妇终于投降,垂下双肩,微微吐出一口气:“好吧,我告诉你,但你先松手。”
  玄奘松开了手。
  “这个演奏者,叫孙悟空,是我先生的一个好朋友,以前是个业余乐队的吉他手,好像叫什么……嗯,花果山乐队吧,我先生也在其中……他们经常搞一些小规模演唱会什么的。那都是十年前的事情了。”说到这里,少妇露出愤愤不平的表情:“现在想想,如果那时候我先生把玩的时间拿来提高自己,多考几张证书,多背几个单词,说不定现在工资会更高一些。所以我不能让小红重蹈覆辙,一定要从孩子抓起。那些磁带和光盘,早就该处理掉了,我家里还有别的,你喜欢可以全拿走……”
  少妇眼看要进入唠叨模式,玄奘及时打断了她。
  “您说……呃,这位孙先生,现在还在搞乐队吗?”
  “当然不是了!一个成年人,怎能一直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少妇仿佛受到了很大侮辱,瞪大了眼睛,“你知不知道为了让我先生走上正轨,我花了多少心思!我和我先生结婚以后,乐队就解散了。后来孙悟空去了家证券公司做股票操作员,赚了点钱,在这个五指山公寓里买了一处房子。不过我们已经没什么来往了。啧啧,股票操作员,不知能赚多少钱。这里的房子可是很贵的。”
  玄奘放过了这位少妇,他怕自己在找到孙悟空之前就被她烦死。少妇一获得自由,连忙匆匆走进公寓,认真地考虑了一下是否需要报警。
  玄奘找到了五指山物业公司,这次他学会如何跟这里的人打交道了,直接丢过去一张面值不低的钞票,很快物业公司的人便给了他一个满意的答案:五指山B栋2804。
  二十八楼在这里小区里算是个不错的位置,视野开阔,远离浮尘层。玄奘按照这个门牌地址找到2804的门口,按动门铃。
  十秒钟后,门打开了。出现在玄奘面前的人大约有四十多岁,很瘦,眼窝深陷,周围一圈黯黑,一副神经衰弱的样子,甚至还有些秃顶的征兆,整个人像是刚从石头里剖出来的,枯槁而冷漠。
  玄奘注意到了他的手,那是一双弹吉他的手,手指修长,指节粗大,指尖还有老茧的痕迹。
  “孙悟空?”
  孙悟空点点头。玄奘很高兴,拿出那张CD:“这张CD,是你在花果山乐队时候刻录的吧?”孙悟空看了一眼,毫不动容。他的眼球在转动的时候,面部松弛的肌肉几乎完全不动,显得很漠然。
  “这是我听过的最棒的吉他演奏!”玄奘真心实意地称赞。跟孙悟空相比,白马寺的那群乐手简直是群被棒球棍砸断了指头的白痴。
  “都是年轻时候的事情了。”孙悟空说,“我现在哪里有心思去搞那劳什子。”他看了一眼玄奘背后的吉他,又补充了一句:“年轻人,我看你也老大不小了,也得考虑考虑自己,不要不务正业了。”说完以后,孙悟空要把门关上,却被玄奘眼疾手快,用琴枕挡住了门框。
  “不务正业的是你吧!”玄奘怒气冲冲地嚷道。孙悟空怔怔地看着他,忽然想起自己在花果山乐队里的样子,跟他差不多。他涌起一种莫名的怀念,对玄奘说:“既然你不肯走,那么进来坐坐吧。在股市开盘前,我还有那么几个小时。”

  玄奘发现孙悟空的家很整洁,只有一张床、一个简易衣橱、一张写字桌和一台电脑,还有一台饮水机,素净得简直不像个家。别说音响和照片,就连个书架都没有,只有几本厚厚的经济类书籍摆在电脑旁。
  “那些东西我都已经清理掉了,现在什么都没剩下。”孙悟空向玄奘解释道,他略带得意和伤感地指了指窗外,“能在这个城市里拥有这么一套房子,是很难得的。可惜五指山的房子很贵,每个月都要还很高的房贷。”
  “有多高?”玄奘对这些东西没概念,所以他总被李世民骂是条不知柴米贵的废柴。
  “就像整座五指山楼盘都压在自己身上。”孙悟空苦涩地开了一个玩笑。不知为什么他对这个比自己小那么十来岁的年轻人很有好感,大概是从他身上看到了自己曾经的影子。
  玄奘很快把话题转到了那张CD上:“你到底是怎么弹出这首《大闹天宫》的?”孙悟空接过光盘,用右手轻轻摩挲着光盘光滑的表面,眼神泛起异样的光芒。
  “那首《大闹天宫》啊……大概是我们在最好的状态下最好的一次发挥吧,完全是即兴发挥,那以后再也没找到这种感觉。那也是我们花果山乐队最后一次的合作,唱到最High的时候,我们点着了一个大仓库,然后和听众们带着十几辆车在城市里游荡,把全城的警察都招来了,差点酿成了暴动。”孙悟空说这些的时候一脸的自豪,显然那是一次即使是房贷也无法磨灭的青春记忆。
  “打那以后,乐队很快就解散了。老牛去了一家保险公司,老蛟转做进出口贸易,我也给证券所投了简历——得为花果山的那群小猴崽子的前程着想呐。”孙悟空说到这里,有些腼腆地给玄奘倒了一杯纯净水。
  玄奘咂了咂嘴,一脸痛惜的表情。
  “你不后悔吗?”
  “没什么好后悔的,到了什么年纪,做什么事。”
  玄奘很不喜欢这个淡然的答案,他脱口而出:“跟我去西天吧!”
  “西天?”孙悟空有些诧异。
  “对!西天!我是从东土大唐而来,去西天寻求真正的音乐!”
  孙悟空嘲讽地笑了:“跟你走了,房贷谁还?谁来养活花果山的猴崽子们?”
  玄奘愤然把身上挎着的吉他丢在他面前,乐器落在地板上,琴弦发出轻微的嗡嗡声:“我就不信,弹出那种音乐的人,会对这个无动于衷!”
  孙悟空老练地观察了一下,这把吉他经过了刻意调整,虽不及他当年那把凶器豪放,但也颇得几分神韵。很明显,这是玄奘根据CD里的演奏,对吉他进行了调整。这份鉴识功力让孙悟空略微惊讶了一下。
  “怎么样?”玄奘满怀希望地问。
  “好吉他,不该这么摔打,要好好爱护啊。”孙悟空把吉他从地上捡起来,递还给玄奘,“对不起,我已经过了那个年纪了。”
  “扯淡!你这是在犯罪!股票操作员谁都可以干,《大闹天宫》可只有你一个而已啊!”玄奘有些生气,霍然起身。他第二痛恨的是演出合同,第一痛恨的是眼看一个有才华的天才这么没落下去。
  孙悟空抬腕看了看手表,做了个送客的手势:“我差不多要去上班了。再见。”他像是一块顽固的岩石,把玄奘所有的情绪都挡在外头,置若罔闻,丝毫不为所动。
  孙悟空离开了五指山公寓,玄奘沮丧地望着他佝偻的背影,有一种深重的挫败感。狠狠地踢了一脚电梯门,他把吉他重新背在背上,朝小区大门口走去。
  就在这时,他的肩膀忽然被一只大手按住。大手相当有力,轻轻一压,玄奘便动弹不得。回过头去,他看到一个体格魁梧的男人站在背后,西装革履,金丝眼镜,有如一个大号的李世民。
  “喂,是你刚才骚扰我老婆?”男人问。
  玄奘脸色一下子变得精彩起来……
  孙悟空上了整整十二个小时班,八小时是份内的,另外四个小时是他主动申请加的,为的是能换取不菲的加班费。这样一来,这个月的月供便有着落了。
  好不容易捱到了回家的时候,孙悟空的双眼因为盯屏幕太久而疲涩到流泪,不得不先点了几滴眼药水,才往家里走去。他身心俱疲,如同一眼水源干枯的深井,只想赶快倒在床上睡上一觉,好应付明日同样繁忙的工作。那个年轻人的事情,只在他心里闪过一念,很快便被堆积如山的担忧淹没了。
  回到公寓,打开门,他简单地洗漱了一下,然后和衣躺在床上,此时已经是半夜十一点。孙悟空患有严重的神经衰弱,每次入睡不借助安眠药的话,得花上一两个小时才能睡着,早上起床,经常会在枕头旁发现许多猴毛。
  躺下没五分钟,孙悟空忽然听到外面传来一阵喧哗,隆隆的音波把玻璃都震得微微颤动。他有些恼怒,他睡眠质量本来就很差,最讨厌别人半夜还弄出噪音来。
  可再仔细一听,他发觉有些不对劲。这不是单纯的噪音,似乎带着旋律,而且他很熟悉。
  《大闹天宫》?很像,可细节处却有些许不同,少了几分狂野,多了些青涩。
  孙悟空从床上爬起来,打开窗子,把头探出去,发现几栋公寓楼里都有灯光亮起,好多人也像他一样开窗朝外头看去,希望能找到噪音的源头。
  在五指山公寓的楼下,一辆白色的SUV大剌剌地停在花园里,从车里接出了几根蜿蜒如蛇的粗大电线,牵连起五六个车载扬声器围在汽车周围,无比嚣张地倾吐着大当量分贝。一个年轻人站在车顶,挎着一个吉他自顾弹奏着。
  这套音响是玄奘从长安带来的,特点是个头小、功率大,足可以开一个小型演唱会。玄奘把音响从车里搬出来,接好扬声器和功放,音量大到足以惊动二十八楼的孙悟空和周围不幸的邻居们。
  “切音手法不对。”这是掠过孙悟空脑海的第一个念头,连他自己都很奇怪,下意识的第一件事,居然不先着恼这人扰人清梦,反倒评价起他的演奏水平来。
  玄奘对二十八楼的孙悟空的想法一无所知,他完全沉醉在癫狂的曲调中,一脸痴迷地拨动琴弦。无数居民探出头来,睡眼蒙眬地望着玄奘。这个场面太过超现实了,以至于他们中的好多人以为自己仍在梦中。

  孙悟空把整个脸都贴在玻璃上,眉头皱得越来越紧。尽管从二十八楼到地面有相当长的一段距离,可他一眼就认出来了,玄奘怀里的吉他不是早上带进家里的那把,而是当年伴随着花果山乐队走完全程的重装木吉他。
  “他从哪里弄来的这东西?”孙悟空心里纳闷,他自己都不记得那把吉他最后的下落了。他又看了一眼,忽然鼻子微微发酸,意识到他没见到这个老伙计快十年了。
  久已干涸的泪腺涌出泪水,漫过有些刺痛的眼睑。孙悟空一瞬间产生了幻觉,仿佛楼下疯狂弹奏的不是玄奘,而是那把重装木吉他本身。它在呼唤着他,正像一只寻找主人的忠犬,又似是一具失去了魂魄的躯壳。
  楼下的《大闹天宫》愈演愈烈,玄奘把音响音量开到了最大,肆无忌惮地胡闹着。弹完一曲,玄奘抓起麦克风,冲着二十八楼大吼:“孙悟空,你听到了吗?!这就是你的大闹天宫!!”回声在五栋公寓楼之间回荡,久久不曾散去。
  二十八楼没有任何回应,窗户不知何时已经关上了,屋子里依然黑着。玄奘又大吼道:“孙悟空,出来听听你的大闹天宫!听听这把吉他!”
  还是没有任何回应。玄奘愤怒地在琴弦上飞快扫过几遭,看了看楼盘外头,物业的人被他锁在了办公室里,警察大概还要五分钟才能到。在这么短的时间里,玄奘没别的选择,只能继续弹着《大闹天宫》。
  这把吉他的琴弦太独特了,刚才的弹奏让他的手指酸疼如刀割。楼里不情愿的听众们回过神来,开始大声叫骂。
  “孙悟……”玄奘再一次仰头大叫,刚刚喊出两个字,手里突然一轻,吉他被一双有力的手臂抢走。
  “笨蛋!这一段的指法不是这样的!”孙悟空板着脸,可双目却炯炯有神。他把重装吉他怀抱起手里,玄奘谦卑地跳下车去,让孙悟空和重装吉他单独留在SUV车顶。
  人与吉他接触的一瞬间,那只野性的猴子复活了。
  孙悟空的手只是那么轻轻拂过,一连串豪迈的音符带着火花,通过扬声器扩散到空气中,隆隆作响,好似雷神从云端降临到人间。此时的孙悟空,不再是五指山下那卑微的上班族,而是《大闹天宫》LIVE时无所畏惧的吉他手。
  根本无需任何犹豫,磅礴的旋律自然而然从孙悟空体内流泻出来,流经重装吉他,发出巨大的声响。楼下停放的许多车辆,都爆发出警报声,如同一群跪拜在这位夜之君王面前的颤抖信徒。
  音乐在五座巨大的建筑之间激烈地流转,整个五指山公寓都被咚咚的低音炮震得一阵发颤,仿佛一个停止跳动的心脏被巨大的起搏器反复电击,莫名的活力便从震裂的缝隙里丝丝缕缕地蒸腾而起,缭绕在五指山公寓的四周。
  第一小节响起,大地轰鸣;
  第二小节响起,山石崩塌;
  第三小节响起,万物复苏;
  第四小节响起,一个压抑已久的灵魂高高跃起,绽放出了无比夺目的光彩。
  “怎么样?我说过他是最棒的。”魁梧的中年人对玄奘说,一脸骄傲。他穿着一件格子睡衣,身后还站着一位面露不豫的少妇和那个名叫小红的孩子。
  “真难得您把那把吉他保存了这么久。”玄奘一脸的欣慰。能听到《大闹天宫》的现场LIVE版,实在是太幸运了。
  “他是我们之中最有天分的一个。那一夜之后,乐队解散了,其他人都认为他不能这么埋没才华,甚至约定要赚足够的钱,合力捧红他。可惜老孙顾念兄弟,不肯这么做,他说在这个城市里,音乐没前途,钱才是最重要的。可我知道,他根本就不属于这个城市。”
  玄奘忽然想起了李世民,这才意识到自己有多么幸运。
  “这把吉他,我一直藏在家里,希望有一天能够有人拿起它来,重新唤醒老孙。”中年人拍了拍玄奘的肩膀:“幸亏有你来了。这是我十年来见到老孙最开心的一刻。”
  少妇蠕动嘴唇,想说些什么,可最终没有开口。她紧紧把小孩子搂在怀里,害怕他幼小的心灵被感染,被毒化。而小孩子饶有兴趣地望着车顶那个疯狂的叔叔,眼神闪亮,心中所想无人能明白。
  五指山五栋楼的所有住户都保持着出奇的沉默,没人喝彩,没人抱怨。在孙悟空漫无天际的震慑面前,所有的语言都是苍白无力的他们把脸贴在玻璃上,任凭狂暴的节奏虐待着整个建筑,像一群在暴风骤雨下无助的轮船乘客。
  当最后一个音符在半空消失之后,孙悟空将手指轻轻按在琴弦上,似是给这些脱缰的野马套上笼头。四下万籁俱寂,孙悟空带着无比锋锐的气场,睥睨四周。
  十年时光,弹奏的技巧仍旧无懈可击,仿佛三千六百五十天只是转身一瞬。孙悟空的身体消磨衰老,才情却从未有一丝消退。
  “老牛,我知道一定是你。”孙悟空说。他从车上跳下来,紧紧抓着重装吉他,像握着恋人的手。现在的他,和那个唯唯诺诺、言辞谨慎的颓废中年完全不同,彻底脱胎换骨。
  老牛哈哈大笑,冲他伸出了大拇指。两个人举起胳膊,在半空响亮地来了一记击掌。这时候,尖利的警车警笛声由远及近,直到曲子结束,它们才敢战战兢兢地响起来,划破已被肆虐过的夜空。
  孙悟空侧耳听了听,只是轻松地耸了耸肩膀,对玄奘说:“现在还来得及吗?”
  “随时可以!”
  玄奘、孙悟空和老牛三个人七手八脚地把音响塞回车里,留给他们的时间不多了,线材顾不得绕好,只能胡乱一缠丢进后厢。玄奘用力把车后盖压回去,有几条线头从门缝挤了出来,让SUV从后头看上去好似一个塞满衣服的巨大旅行包皮。
  装好以后,玄奘跳进驾驶室,孙悟空拉开车门,抱着吉他坐进了副驾驶。玄奘摇下玻璃,把一张名片扔给老牛:“去长安,找这个人!”老牛冲他们做了一个放心的手势。
  小白雄赳赳地发出鸣叫,整个车身都颤抖起来。它冲出五指山小区的同时,警车恰好赶到门口。他们看到夜晚扰民的肇事者开车跑了,连忙调转车头,纷纷追赶过去。
  “被全城的警车追逐啊,和那一天可真像……”老牛感叹道,然后转身对自己老婆孩子说:“不早了,回去睡吧,明天还得上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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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晚秋的拂晓,白霜蒙地,寒气砭骨,干冷干冷。军号悠扬,划过长空,冲破黎明的寂静。练兵场上,哨声、口令声、步伐声、劈刺的杀声,响成一片,雄壮嘹亮,杂而不乱,十分庄严威武。团参谋长少剑波,军容整洁,腰间的橙色皮带上,佩一支玲珑的枪,更显锝这位二十二岁的青年军官精悍俏爽,健美英俊。彵快步向一营练兵场走去。 [点击阅读]
林语堂《京华烟云》
作者:林语堂
章节:54 人气:2
摘要:我站在这个地位很难写书评,女儿批评父亲的书,似乎从来未听见过。那又何必写呢?因为好像话藏在肚子里非说不可。可不要说我替父亲吹牛,也不用骂我何以如此胆大,因为我要用极客观的态度来批评,虽然情感也不可无。我知道父亲每晨著作总是起来走走吃吃水果,当他写完红玉之死,父亲取出手帕擦擦眼睛而笑道:“古今至文皆血泪所写成,今流泪,必至文也。”有情感又何妨。 [点击阅读]
梦里花落知多少
作者:佚名
章节:53 人气:2
摘要:一闻婧打电话过来的时候我正在床上睡得格外欢畅,左翻右跳地穷伸懒腰,觉得我的床就是全世界。其实我的床也的确很大。我只有两个爱好,看电影和睡觉,如果有人在我累得要死的时候还不让我睡觉那还不如一刀砍死我,那样我一定心存感激。所以我理所当然地把床弄得往死里舒服,我曾经告诉我妈我哪天嫁人了我也得把这床给背过去。所以闻婧的电话让我觉得特郁闷。 [点击阅读]
水知道答案
作者:佚名
章节:18 人气:2
摘要:从我开始拍摄水结晶,以全新的方法与水相识、相知至今,转眼便已8年。在此之前,我一直用波动测定法进行与水相关的研究。当我知道水还有结晶这种独特的"容颜"之后,才发现,水实际上还有着它的风情万种,甚至还通过它的结晶,向我们传递着各种信息。我在研究中看见,与自来水相比,各种各样的天然水结晶可谓美丽至极;水听到了好听的音乐时所呈现的结晶,更是美不胜收。 [点击阅读]
江南三部曲
作者:佚名
章节:141 人气:2
摘要:父亲从楼上下来了。他手里提着一只白藤箱,胳膊上挂着枣木手杖,顺着阁楼的石阶,一步步走到院中。正是麦收时分,庭院闲寂。寒食时插在门上的杨柳和松枝,已经被太阳晒得干瘪。石山边的一簇西府海棠,也已花败叶茂,落地的残花久未洒扫,被风吹得满地都是。秀米手里捏着一条衬裤,本想偷偷拿到后院来晒,一时撞见父亲,不知如何是好。她已经是第二次看见衬裤上的血迹了,一个人伏在井边搓洗了半天。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