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我读书少,你可别骗我 - 西游摇滚记(二、孙悟空)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玄奘开着白色的SUV一路西行,沿途路过许多城市,也遇见过许多人。困了他便趴在车里睡一会儿,饿了就在路边的小便利店买些速食食品,有时候还会在野地里撅着屁股点酒精灯煮泡面吃。
  没有紧迫的日程,没有如影随形的粉丝,想唱什么唱什么,唱得再荒腔走板,也没有制作人在录音棚里大吼大叫。作为一名前著名歌手,他已经好几年没有享受过这种流浪的待遇。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忽然发觉自己有点寂寞。
  虽然自弹自唱也是一件美好的事情,但玄奘希望还是能有一个搭档——不是李世民那种事务型的搭档,而是能在音乐上志同道合的伙伴。
  以前的白马寺乐队里,有好几个出色的乐手,都是李世民从各地重金挖过来的。他们在音乐方面都有天赋,表现无可挑剔,可玄奘始终不大喜欢。他们每天按部就班,按照合同的要求歌唱、跳舞、演奏,连开玩笑都有预先策划的脚本。
  白马寺的乐手们表现没有破绽,也没有激情。音乐对他们来说,只是谋生的手段,不是爱好。与其说他们是音乐人,倒不如说他们是一群音乐上班族。
  玄奘从来没跟他们合练过,他们从不会提出任何音乐上的建议,只是机械地重复着手里的乐谱,把每一个音都找得很准,准得令人发指,令人索然无味。玄奘非常厌恶这种循规蹈矩,他在各种场合经常即兴发挥,不是突然把调子拔高几度,就是砸毁乐队的吉他或其他乐器,让这些上班族被计划外的袭击搞得手忙脚乱,找不着调儿。每次阴谋得逞,玄奘都会高兴那么一两分钟,旋即变得更加失落。
  玄奘出走的一个原因,正是他实在不想和这些忘记放盐的面包皮继续待在一个烤箱。
  “不过一个人去西天,未免太寂寞了。”玄奘对着后视镜自言自语。白色SUV的引擎发出一阵呼噜呼噜的声音,像是在赞同主人的话。
  组成一个像样子的摇滚乐队,至少要四个人:主唱、吉他手、贝斯手和鼓手,这也是在漫长旅途中凑一桌麻将的最低数目。
  “哎呀哎呀,不过这东西勉强不来的。”玄奘抓了抓头,这才想起来自己是个秃头,“像我这样的傻子毕竟不多。”
  如果李世民在副驾驶的位子上坐着,一定会非常赞同这个评价。
  这时候,仪表盘上的红灯亮了起来,车子该加油了。
  此时他正置身于一座忙碌的城市里。这里大部分建筑都是方方正正的,外表是未经修饰的水泥原色,放眼望去,视野里是蒙蒙的一片灰白。街道上的每一个人都行色匆匆,几乎没人驻足停留,也没人朝这辆SUV多看上一眼。
  玄奘握着方向盘慢慢在街上移动,发现马路两侧除了各种各样的基金、证券公司与银行,几乎没有任何其他招牌,甚至连家书店或服装店都没有。
  玄奘在街上转了很久,终于在城市的边缘找到一家加油站。他把车子开进去,按了按喇叭,一个疲惫的中年男子拿着油枪慢吞吞地走过来,眼袋大得吓人。
  “老板,加油。”
  “嗯。”老板熟练地拨开SUV的油盖,把油枪放进去,“出远门啊?”
  “对,去西天。”
  “好远,做投资项目去?”
  这句话让玄奘有点噎着了,他抓了抓头,才回答道:“算是吧,我想去寻找真正的音乐。”
  “真正的音乐……那一定很值钱吧?”
  玄奘明智地闭上了嘴,把老板扔在车旁加油,自己钻进加油站的小超市转来转去。一会儿工夫,他买了几袋面包皮、一打啤酒、一罐口香糖和两盒铅笔——最后一样不是用来写字,而是用来咬的。他从小有思考时咬铅笔头的习惯,而开车时的思考时间很漫长。
  他抱着这一大堆东西来到柜台,老板也已经加好了油,回到收银机前开始结账。玄奘无聊地左顾右盼,无意中看到柜台旁边扔着一个大纸箱,纸箱里堆着许多磁带和CD。他眼睛一亮,自从进入这个城市以来,他总算看到关于音乐的东西了。
  “老板,我能看看那些东西吗?”
  “哦,那是不卖的。”老板看了一眼,淡漠地回答,“那是别人丢这儿的,你想要尽管拿走就是。”
  玄奘好奇地蹲在箱子前,一一审视。这些磁带相当古老,带面上贴着浅色条纹的不干胶,上面写着一些难以辨识的文字和数字,一看就知道不是正式出版物,应该是个人买来空白磁带自行录制并标记分类。可惜玄奘这次出行没有带录音机,所以他只是略带感伤地翻检了一遍,很快便把注意力转向CD。
  这些CD全部都是刻录盘,没有套封,好多盘面都被划得不成样子。玄奘挑了半天,才从中间找出一张保存相对完好的光盘。在盘的正面,不知是谁用马克笔潦草地写着几个字:《大闹天宫》Unplugged Live-#3。
  玄奘饶有兴趣地用两只指头拈起这张CD,放到那一堆等待结账的食品中去。老板看都没看,直接丢进购物袋里。
  从加油站出来,玄奘发动汽车,把这张CD推进车载音响里,缓缓开上公路。
  一阵急促的旋律从SUV的环绕立体声喇叭里流泻出来,如暴风骤雨,又似霹雳弦惊。玄奘如触电一般一下子跳起来,光头重重撞到了驾驶室顶棚。
  玄奘忍不住爆了句粗口,他从来没有听过如此狂暴的吉他Solo,里面充满了无比彪悍的生命力,旋律与技巧已经退居次要地位,演奏者完全是靠着激情澎湃来控制节奏——不,节奏也已经不存在了,这已经不是音乐,而是一片无边无际、弱肉强食的原始丛林,每一个音符都化身为栖息其中的野生动物,从此而起,从此而终,生生不息,莽撞而响亮地活着。
  玄奘猜测那个吉他用的一定是超高张力碳纤琴弦与厚质琴板,只有这种配置才能承受演奏者野性四溢的疯狂。玄奘忍不住想象,得是多么粗壮坚韧的手指,才能拨动如此张力的琴弦,演绎出这等睥睨天下的霸气。
  音乐的时间并不长,只有二十多分钟,后面没有了。可这差不多是玄奘有生以来最惊心动魄的二十多分钟。当演奏结束以后,他的双臂仍旧呆呆地压住方向盘喇叭,让SUV在公路上发出呜哇呜哇的叫声。路过的汽车与路人都无比惊诧,纷纷绕行这个怪胎。
  玄奘用双手搓了搓脸,让自己赶紧恢复神智。他清醒过来的第一件事,是掉头猛踩油门一路冲回加油站,不顾老板诧异的目光,拽着他的胳膊大声嚷道:“喂,这张CD是你从哪里弄来的?”

  老板被这个年轻和尚吓到了,过了好一会儿才嗫嚅道:“这,这是附近一个小男孩送来的,他想换口香糖吃。”玄奘又追问那个小男孩子的下落,老板犹豫了一下,还是写给他一个地址。
  玄奘如获至宝,买了一份城市地图,按图索骥,很快便找到一处楼盘。这个楼盘叫做五指山,里面一共有五栋公寓楼,每一栋都高耸入云,像是人的五根指头直插天空。和这座城市的主流建筑差不多,五指山楼盘用的是暗灰色的外护墙与红褐色砖块,比例精准,色调低沉,犹如五个脸色阴沉的银行家在开董事会。
  小男孩恰好在其中一栋楼下玩耍,他的特征和加油站老板说的一样:脑袋很大,眼镜很大,眼睛却很小,而且穿着一身火烧云颜色的衣服。
  玄奘走到小男孩面前,从怀里掏出一把糖果:“小朋友,听说你曾经卖过一个杂物箱到加油站?”
  小男孩觉得这个光头大哥哥有些凶,嘴巴紧紧绷住,也不否认,也不承认。玄奘没什么对付小孩子的经验,他连问了几句,小男孩恍若未闻,还把手背到背后,根本不去看他手里的糖果,反而对他背后背的吉他充满了好奇。
  玄奘注意到了这个细节,他把吉他解下来,随意拨弄几下,递到小男孩面前。小男孩眼神里有了几丝兴趣,胆怯地伸过手去在琴弦上碰了一下。吉他发出悦耳的声音,小男孩终于露出笑意。玄奘索性把吉他平放在地面上,教他用指肚在琴弦上摩擦。
  这时候,身后传来一个冷冷的声音:“休息时间已经过了,你怎么还不去屋里复习奥数?”
  小孩子浑身一颤,连忙低头转身跑进公寓楼。玄奘抬起头,眯起眼睛,看到在公寓入口处站着一位穿着办公套装的少妇,大约三十多岁,身材还算窈窕,眼角却已经有了深刻的鱼尾纹。
  “先生,你认识我家小红?”少妇注意到玄奘穿了一身破牛仔装,地上搁着一把吉他,一脸的不信任。
  “哦,不是,我只是想问问他关于这张CD的事情。”玄奘从怀里掏出CD,递给少妇。少妇没有接,只是略微扫了一眼,淡淡回答:“这是我家的东西。”
  “我可以把它还给您。”
  “你喜欢的话拿走好了。我们家里没有那么大地方,每年都要清理一批用不着的杂物。”
  少妇想要转身离开,玄奘一把抓住她的胳膊,有些急切粗鲁地问道:“我,我能问问这张CD的演奏者是谁吗?”
  对于这个问题,少妇显得有些不耐烦:“你问这个干嘛?”
  “喜欢啊!你不觉得这段演奏得太牛逼了么?”
  “不要说脏话,先生。”少妇厌恶地皱了皱眉头,玄奘却置若罔闻,拽住她的胳膊,坚定地注视着她的双眼。住户们进出这栋公寓楼,多少都会侧过头来看上他们一眼。两个人对峙了半天,少妇终于投降,垂下双肩,微微吐出一口气:“好吧,我告诉你,但你先松手。”
  玄奘松开了手。
  “这个演奏者,叫孙悟空,是我先生的一个好朋友,以前是个业余乐队的吉他手,好像叫什么……嗯,花果山乐队吧,我先生也在其中……他们经常搞一些小规模演唱会什么的。那都是十年前的事情了。”说到这里,少妇露出愤愤不平的表情:“现在想想,如果那时候我先生把玩的时间拿来提高自己,多考几张证书,多背几个单词,说不定现在工资会更高一些。所以我不能让小红重蹈覆辙,一定要从孩子抓起。那些磁带和光盘,早就该处理掉了,我家里还有别的,你喜欢可以全拿走……”
  少妇眼看要进入唠叨模式,玄奘及时打断了她。
  “您说……呃,这位孙先生,现在还在搞乐队吗?”
  “当然不是了!一个成年人,怎能一直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少妇仿佛受到了很大侮辱,瞪大了眼睛,“你知不知道为了让我先生走上正轨,我花了多少心思!我和我先生结婚以后,乐队就解散了。后来孙悟空去了家证券公司做股票操作员,赚了点钱,在这个五指山公寓里买了一处房子。不过我们已经没什么来往了。啧啧,股票操作员,不知能赚多少钱。这里的房子可是很贵的。”
  玄奘放过了这位少妇,他怕自己在找到孙悟空之前就被她烦死。少妇一获得自由,连忙匆匆走进公寓,认真地考虑了一下是否需要报警。
  玄奘找到了五指山物业公司,这次他学会如何跟这里的人打交道了,直接丢过去一张面值不低的钞票,很快物业公司的人便给了他一个满意的答案:五指山B栋2804。
  二十八楼在这里小区里算是个不错的位置,视野开阔,远离浮尘层。玄奘按照这个门牌地址找到2804的门口,按动门铃。
  十秒钟后,门打开了。出现在玄奘面前的人大约有四十多岁,很瘦,眼窝深陷,周围一圈黯黑,一副神经衰弱的样子,甚至还有些秃顶的征兆,整个人像是刚从石头里剖出来的,枯槁而冷漠。
  玄奘注意到了他的手,那是一双弹吉他的手,手指修长,指节粗大,指尖还有老茧的痕迹。
  “孙悟空?”
  孙悟空点点头。玄奘很高兴,拿出那张CD:“这张CD,是你在花果山乐队时候刻录的吧?”孙悟空看了一眼,毫不动容。他的眼球在转动的时候,面部松弛的肌肉几乎完全不动,显得很漠然。
  “这是我听过的最棒的吉他演奏!”玄奘真心实意地称赞。跟孙悟空相比,白马寺的那群乐手简直是群被棒球棍砸断了指头的白痴。
  “都是年轻时候的事情了。”孙悟空说,“我现在哪里有心思去搞那劳什子。”他看了一眼玄奘背后的吉他,又补充了一句:“年轻人,我看你也老大不小了,也得考虑考虑自己,不要不务正业了。”说完以后,孙悟空要把门关上,却被玄奘眼疾手快,用琴枕挡住了门框。
  “不务正业的是你吧!”玄奘怒气冲冲地嚷道。孙悟空怔怔地看着他,忽然想起自己在花果山乐队里的样子,跟他差不多。他涌起一种莫名的怀念,对玄奘说:“既然你不肯走,那么进来坐坐吧。在股市开盘前,我还有那么几个小时。”

  玄奘发现孙悟空的家很整洁,只有一张床、一个简易衣橱、一张写字桌和一台电脑,还有一台饮水机,素净得简直不像个家。别说音响和照片,就连个书架都没有,只有几本厚厚的经济类书籍摆在电脑旁。
  “那些东西我都已经清理掉了,现在什么都没剩下。”孙悟空向玄奘解释道,他略带得意和伤感地指了指窗外,“能在这个城市里拥有这么一套房子,是很难得的。可惜五指山的房子很贵,每个月都要还很高的房贷。”
  “有多高?”玄奘对这些东西没概念,所以他总被李世民骂是条不知柴米贵的废柴。
  “就像整座五指山楼盘都压在自己身上。”孙悟空苦涩地开了一个玩笑。不知为什么他对这个比自己小那么十来岁的年轻人很有好感,大概是从他身上看到了自己曾经的影子。
  玄奘很快把话题转到了那张CD上:“你到底是怎么弹出这首《大闹天宫》的?”孙悟空接过光盘,用右手轻轻摩挲着光盘光滑的表面,眼神泛起异样的光芒。
  “那首《大闹天宫》啊……大概是我们在最好的状态下最好的一次发挥吧,完全是即兴发挥,那以后再也没找到这种感觉。那也是我们花果山乐队最后一次的合作,唱到最High的时候,我们点着了一个大仓库,然后和听众们带着十几辆车在城市里游荡,把全城的警察都招来了,差点酿成了暴动。”孙悟空说这些的时候一脸的自豪,显然那是一次即使是房贷也无法磨灭的青春记忆。
  “打那以后,乐队很快就解散了。老牛去了一家保险公司,老蛟转做进出口贸易,我也给证券所投了简历——得为花果山的那群小猴崽子的前程着想呐。”孙悟空说到这里,有些腼腆地给玄奘倒了一杯纯净水。
  玄奘咂了咂嘴,一脸痛惜的表情。
  “你不后悔吗?”
  “没什么好后悔的,到了什么年纪,做什么事。”
  玄奘很不喜欢这个淡然的答案,他脱口而出:“跟我去西天吧!”
  “西天?”孙悟空有些诧异。
  “对!西天!我是从东土大唐而来,去西天寻求真正的音乐!”
  孙悟空嘲讽地笑了:“跟你走了,房贷谁还?谁来养活花果山的猴崽子们?”
  玄奘愤然把身上挎着的吉他丢在他面前,乐器落在地板上,琴弦发出轻微的嗡嗡声:“我就不信,弹出那种音乐的人,会对这个无动于衷!”
  孙悟空老练地观察了一下,这把吉他经过了刻意调整,虽不及他当年那把凶器豪放,但也颇得几分神韵。很明显,这是玄奘根据CD里的演奏,对吉他进行了调整。这份鉴识功力让孙悟空略微惊讶了一下。
  “怎么样?”玄奘满怀希望地问。
  “好吉他,不该这么摔打,要好好爱护啊。”孙悟空把吉他从地上捡起来,递还给玄奘,“对不起,我已经过了那个年纪了。”
  “扯淡!你这是在犯罪!股票操作员谁都可以干,《大闹天宫》可只有你一个而已啊!”玄奘有些生气,霍然起身。他第二痛恨的是演出合同,第一痛恨的是眼看一个有才华的天才这么没落下去。
  孙悟空抬腕看了看手表,做了个送客的手势:“我差不多要去上班了。再见。”他像是一块顽固的岩石,把玄奘所有的情绪都挡在外头,置若罔闻,丝毫不为所动。
  孙悟空离开了五指山公寓,玄奘沮丧地望着他佝偻的背影,有一种深重的挫败感。狠狠地踢了一脚电梯门,他把吉他重新背在背上,朝小区大门口走去。
  就在这时,他的肩膀忽然被一只大手按住。大手相当有力,轻轻一压,玄奘便动弹不得。回过头去,他看到一个体格魁梧的男人站在背后,西装革履,金丝眼镜,有如一个大号的李世民。
  “喂,是你刚才骚扰我老婆?”男人问。
  玄奘脸色一下子变得精彩起来……
  孙悟空上了整整十二个小时班,八小时是份内的,另外四个小时是他主动申请加的,为的是能换取不菲的加班费。这样一来,这个月的月供便有着落了。
  好不容易捱到了回家的时候,孙悟空的双眼因为盯屏幕太久而疲涩到流泪,不得不先点了几滴眼药水,才往家里走去。他身心俱疲,如同一眼水源干枯的深井,只想赶快倒在床上睡上一觉,好应付明日同样繁忙的工作。那个年轻人的事情,只在他心里闪过一念,很快便被堆积如山的担忧淹没了。
  回到公寓,打开门,他简单地洗漱了一下,然后和衣躺在床上,此时已经是半夜十一点。孙悟空患有严重的神经衰弱,每次入睡不借助安眠药的话,得花上一两个小时才能睡着,早上起床,经常会在枕头旁发现许多猴毛。
  躺下没五分钟,孙悟空忽然听到外面传来一阵喧哗,隆隆的音波把玻璃都震得微微颤动。他有些恼怒,他睡眠质量本来就很差,最讨厌别人半夜还弄出噪音来。
  可再仔细一听,他发觉有些不对劲。这不是单纯的噪音,似乎带着旋律,而且他很熟悉。
  《大闹天宫》?很像,可细节处却有些许不同,少了几分狂野,多了些青涩。
  孙悟空从床上爬起来,打开窗子,把头探出去,发现几栋公寓楼里都有灯光亮起,好多人也像他一样开窗朝外头看去,希望能找到噪音的源头。
  在五指山公寓的楼下,一辆白色的SUV大剌剌地停在花园里,从车里接出了几根蜿蜒如蛇的粗大电线,牵连起五六个车载扬声器围在汽车周围,无比嚣张地倾吐着大当量分贝。一个年轻人站在车顶,挎着一个吉他自顾弹奏着。
  这套音响是玄奘从长安带来的,特点是个头小、功率大,足可以开一个小型演唱会。玄奘把音响从车里搬出来,接好扬声器和功放,音量大到足以惊动二十八楼的孙悟空和周围不幸的邻居们。
  “切音手法不对。”这是掠过孙悟空脑海的第一个念头,连他自己都很奇怪,下意识的第一件事,居然不先着恼这人扰人清梦,反倒评价起他的演奏水平来。
  玄奘对二十八楼的孙悟空的想法一无所知,他完全沉醉在癫狂的曲调中,一脸痴迷地拨动琴弦。无数居民探出头来,睡眼蒙眬地望着玄奘。这个场面太过超现实了,以至于他们中的好多人以为自己仍在梦中。

  孙悟空把整个脸都贴在玻璃上,眉头皱得越来越紧。尽管从二十八楼到地面有相当长的一段距离,可他一眼就认出来了,玄奘怀里的吉他不是早上带进家里的那把,而是当年伴随着花果山乐队走完全程的重装木吉他。
  “他从哪里弄来的这东西?”孙悟空心里纳闷,他自己都不记得那把吉他最后的下落了。他又看了一眼,忽然鼻子微微发酸,意识到他没见到这个老伙计快十年了。
  久已干涸的泪腺涌出泪水,漫过有些刺痛的眼睑。孙悟空一瞬间产生了幻觉,仿佛楼下疯狂弹奏的不是玄奘,而是那把重装木吉他本身。它在呼唤着他,正像一只寻找主人的忠犬,又似是一具失去了魂魄的躯壳。
  楼下的《大闹天宫》愈演愈烈,玄奘把音响音量开到了最大,肆无忌惮地胡闹着。弹完一曲,玄奘抓起麦克风,冲着二十八楼大吼:“孙悟空,你听到了吗?!这就是你的大闹天宫!!”回声在五栋公寓楼之间回荡,久久不曾散去。
  二十八楼没有任何回应,窗户不知何时已经关上了,屋子里依然黑着。玄奘又大吼道:“孙悟空,出来听听你的大闹天宫!听听这把吉他!”
  还是没有任何回应。玄奘愤怒地在琴弦上飞快扫过几遭,看了看楼盘外头,物业的人被他锁在了办公室里,警察大概还要五分钟才能到。在这么短的时间里,玄奘没别的选择,只能继续弹着《大闹天宫》。
  这把吉他的琴弦太独特了,刚才的弹奏让他的手指酸疼如刀割。楼里不情愿的听众们回过神来,开始大声叫骂。
  “孙悟……”玄奘再一次仰头大叫,刚刚喊出两个字,手里突然一轻,吉他被一双有力的手臂抢走。
  “笨蛋!这一段的指法不是这样的!”孙悟空板着脸,可双目却炯炯有神。他把重装吉他怀抱起手里,玄奘谦卑地跳下车去,让孙悟空和重装吉他单独留在SUV车顶。
  人与吉他接触的一瞬间,那只野性的猴子复活了。
  孙悟空的手只是那么轻轻拂过,一连串豪迈的音符带着火花,通过扬声器扩散到空气中,隆隆作响,好似雷神从云端降临到人间。此时的孙悟空,不再是五指山下那卑微的上班族,而是《大闹天宫》LIVE时无所畏惧的吉他手。
  根本无需任何犹豫,磅礴的旋律自然而然从孙悟空体内流泻出来,流经重装吉他,发出巨大的声响。楼下停放的许多车辆,都爆发出警报声,如同一群跪拜在这位夜之君王面前的颤抖信徒。
  音乐在五座巨大的建筑之间激烈地流转,整个五指山公寓都被咚咚的低音炮震得一阵发颤,仿佛一个停止跳动的心脏被巨大的起搏器反复电击,莫名的活力便从震裂的缝隙里丝丝缕缕地蒸腾而起,缭绕在五指山公寓的四周。
  第一小节响起,大地轰鸣;
  第二小节响起,山石崩塌;
  第三小节响起,万物复苏;
  第四小节响起,一个压抑已久的灵魂高高跃起,绽放出了无比夺目的光彩。
  “怎么样?我说过他是最棒的。”魁梧的中年人对玄奘说,一脸骄傲。他穿着一件格子睡衣,身后还站着一位面露不豫的少妇和那个名叫小红的孩子。
  “真难得您把那把吉他保存了这么久。”玄奘一脸的欣慰。能听到《大闹天宫》的现场LIVE版,实在是太幸运了。
  “他是我们之中最有天分的一个。那一夜之后,乐队解散了,其他人都认为他不能这么埋没才华,甚至约定要赚足够的钱,合力捧红他。可惜老孙顾念兄弟,不肯这么做,他说在这个城市里,音乐没前途,钱才是最重要的。可我知道,他根本就不属于这个城市。”
  玄奘忽然想起了李世民,这才意识到自己有多么幸运。
  “这把吉他,我一直藏在家里,希望有一天能够有人拿起它来,重新唤醒老孙。”中年人拍了拍玄奘的肩膀:“幸亏有你来了。这是我十年来见到老孙最开心的一刻。”
  少妇蠕动嘴唇,想说些什么,可最终没有开口。她紧紧把小孩子搂在怀里,害怕他幼小的心灵被感染,被毒化。而小孩子饶有兴趣地望着车顶那个疯狂的叔叔,眼神闪亮,心中所想无人能明白。
  五指山五栋楼的所有住户都保持着出奇的沉默,没人喝彩,没人抱怨。在孙悟空漫无天际的震慑面前,所有的语言都是苍白无力的他们把脸贴在玻璃上,任凭狂暴的节奏虐待着整个建筑,像一群在暴风骤雨下无助的轮船乘客。
  当最后一个音符在半空消失之后,孙悟空将手指轻轻按在琴弦上,似是给这些脱缰的野马套上笼头。四下万籁俱寂,孙悟空带着无比锋锐的气场,睥睨四周。
  十年时光,弹奏的技巧仍旧无懈可击,仿佛三千六百五十天只是转身一瞬。孙悟空的身体消磨衰老,才情却从未有一丝消退。
  “老牛,我知道一定是你。”孙悟空说。他从车上跳下来,紧紧抓着重装吉他,像握着恋人的手。现在的他,和那个唯唯诺诺、言辞谨慎的颓废中年完全不同,彻底脱胎换骨。
  老牛哈哈大笑,冲他伸出了大拇指。两个人举起胳膊,在半空响亮地来了一记击掌。这时候,尖利的警车警笛声由远及近,直到曲子结束,它们才敢战战兢兢地响起来,划破已被肆虐过的夜空。
  孙悟空侧耳听了听,只是轻松地耸了耸肩膀,对玄奘说:“现在还来得及吗?”
  “随时可以!”
  玄奘、孙悟空和老牛三个人七手八脚地把音响塞回车里,留给他们的时间不多了,线材顾不得绕好,只能胡乱一缠丢进后厢。玄奘用力把车后盖压回去,有几条线头从门缝挤了出来,让SUV从后头看上去好似一个塞满衣服的巨大旅行包皮。
  装好以后,玄奘跳进驾驶室,孙悟空拉开车门,抱着吉他坐进了副驾驶。玄奘摇下玻璃,把一张名片扔给老牛:“去长安,找这个人!”老牛冲他们做了一个放心的手势。
  小白雄赳赳地发出鸣叫,整个车身都颤抖起来。它冲出五指山小区的同时,警车恰好赶到门口。他们看到夜晚扰民的肇事者开车跑了,连忙调转车头,纷纷追赶过去。
  “被全城的警车追逐啊,和那一天可真像……”老牛感叹道,然后转身对自己老婆孩子说:“不早了,回去睡吧,明天还得上班呢。”
或许您还会喜欢:
妻妾成群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3
摘要:第1节四太太颂莲被抬进陈家花园时候是十九岁、她是傍晚时分由四个乡下轿夫抬进花园西侧后门的,仆人们正在井边洗旧毛线,看见那顶轿子悄悄地从月亮门里挤进来,下来一个白衣黑裙的女学生。仆人们以为是在北平读书的大小姐回家了,迎上去一看不是,是一个满脸尘土疲惫不堪的女学生。那一年颂莲留着齐耳的短发,用一条天蓝色*的缎带箍住,她的脸是圆圆的,不施脂粉,但显得有点苍白。 [点击阅读]
莫言《红高粱家族》
作者:莫言
章节:60 人气:2
摘要: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奶奶披着夹袄,送他们到村头。余司令说:“立住吧。”奶奶就立住了。奶奶对我父亲说:“豆官,听你干爹的话。”父亲没吱声,他看着奶奶高大的身躯,嗅着奶奶的夹袄里散出的热烘烘的香味,突然感到凉气逼十人,他打了一个战,肚子咕噜噜响一阵。余司令拍了一下父亲的头,说:“走,干儿。 [点击阅读]
芙蓉锦
作者:佚名
章节:55 人气:2
摘要:001婚礼中的插曲1林静站在巨大的落地镜前,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突然觉得有些陌生,不禁伸手抚触自己的脸庞。高挽着的头发,披着轻柔的婚纱,精致的妆容,有着一种妖冶的美,雪白的项颈装饰这耀眼的钻石项链,圆润的耳垂搭配着同一系列的耳环,巴黎空运过来的婚纱,镂空的设计衬托着她那姣好的身材,带着点妖娆。这是她吗?林静不禁在心底问自己。是的,是她,今天是她结婚的日子,而她就是新娘。 [点击阅读]
喊山
作者:佚名
章节:8 人气:4
摘要:太行大峡谷走到这里开始瘦了,瘦得只剩下一道细细的梁,从远处望去拖拽着大半个天,绕着几丝儿云,像一头抽干了力气的骡子,肋骨一条条挂出来,挂了几户人家。这梁上的几户人家,平常说话面对不上面要喊,喊比走要快。一个在对面喊,一个在这边答。隔着一条几十米直陡上下的沟声音到传得很远。 [点击阅读]
被禁止的爱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2
摘要:我初识丛昌岷博士是在仁心医院开设心理诊所的头一年。心理诊所顾名思义就是治疗人们的“心病”的地方,它不像医院的精神科那样,用传统的处方开药的方式来治疗,而是用谈话交流、认知的改变,或者梦分析、催眠、音乐、以及艺术的表现,甚至生物反馈等技术来进行,达到不药而愈的效果。 [点击阅读]
北京北京
作者:佚名
章节:20 人气:2
摘要:一九九四年北京的一个夏夜,我说:“我要做个小说家,我欠老天十本长篇小说,长生不老的长篇小说,佛祖说见佛杀佛见祖日祖,我在小说里胡说八道,无法无天。我要娶个最心坎的姑娘,她奶大腰窄嘴小,她喜欢我拉着她的手,听我胡说八道,无法无天。我定了我要做的,我定了我要睡的,我就是一个中年人了,我就是国家的栋梁了。 [点击阅读]
国史大纲
作者:佚名
章节:73 人气:2
摘要:钱穆着商务印书馆修订本凡读本书请先具下列诸信念:一、当信任何一国之国民,尤其是自称知识在水平线以上之国民,对其本国已往历史,应该略有所知。(否则最多只算一有知识的人,不能算一有知识的国民。)二、所谓对其本国已往历史略有所知者,尤必附随一种对其本国已往历史之温情与敬意。(否则只算知道了一些外国史,不得云对本国史有知识。 [点击阅读]
血色浪漫
作者:佚名
章节:26 人气:2
摘要:在钟跃民的记忆深处,1968年的那个冬天发生的事情显得格外清晰,那年冬天他差点儿卷入一场杀人案中,至今想起来还心有余悸。1968年是个闹哄哄的年头,钟跃民记忆中的背景是红色的,当时北京的大街小巷都用红油漆覆盖起来,上面写满了毛主席语录,映入眼帘的是红旗、红色的语录本、红袖章……总之,红色成了当时的主色调,连每个人的内心里都充满了红色的希望。 [点击阅读]
韩寒《青春》
作者:韩寒
章节:45 人气:2
摘要:《青春》里收编了我最近的一些文章。这本书最早在台湾地区出版,大陆版本自然多有不同。这个书名源于早先时候富士康员工不断跳楼,我写了一篇文章,叫《青春》。这是一个太大的名词,其实不太恰当,就好比你不能弄一些街拍照片就出版一本摄影集叫《中国》。和很多人逝去的青春不一样,这篇文章得以幸存。文章里提到的一个朋友,是我的邻居,出现在很多的场合,包皮括《独唱团》里的《所有人问所有人》。 [点击阅读]
倾城之恋
作者:张爱玲
章节:9 人气:3
摘要:娄家姊妹俩,一个叫二乔,一个叫四美,到祥云时装公司去试衣服。后天他们大哥结婚,就是她们俩做傧相。二乔问伙计:“新娘子来了没有?”伙计答道:“来了,在里面小房间里。”四美拉着二乔道:“二姊你看挂在那边的那块黄的,斜条的。”二乔道:“黄的你已经有一件了。”四美笑道:“还不趁着这个机会多做两件,这两天爸爸总不好意思跟人发脾气。”两人走过去把那件衣料搓搓捏捏,问了价钱,又问可掉色。 [点击阅读]
美学散步
作者:佚名
章节:24 人气:2
摘要:李泽厚八十二岁高龄的宗白华老先生的美学结集由我来作序,实在是惶恐之至:藐予小子,何敢赞一言!我在北京大学读书的时候,朱光潜、宗白华两位美学名家就都在学校里。但当时学校没有美学课,解放初年的社会政治气氛似乎还不可能把美学这样的学科提上日程。我记得当时连中国哲学史的课也没上过,教师们都在思想改造运动之后学习马列和俄文……。所以,我虽然早对美学有兴趣,却在学校里始终没有见过朱、宗二位。 [点击阅读]
鬼车
作者:佚名
章节:4 人气:6
摘要:这已经是苗我白近几天第4次在深夜3点钟被楼下的汽车报警器的鸣叫声吵醒了。他怒不可遏。从30岁起,苗我白的夜间睡眠改为一次性的:醒了当夜就再也睡不着,不管几点醒。这个毛病已经困扰苗我白6年。为了能睡一个完整的觉,苗我白每天下午从5点起就停止饮水,以防夜间膀胱骚扰大脑。和苗我白睡在一张床上的,是他的妻子鲍蕊。鲍蕊不是苗我白的原配妻子。苗我白的第一任妻子是崔文然,那是苗我白的至爱。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