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万物有灵且美 - 《万物有灵且美》pdf——第2章:疯狂追车的狗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疯狂追车的狗
  我只消坐直在床上就可以一眼瞧见德禄镇的全貌。
  我下床走到窗前。今天天气很好,朝阳斜照在那些历经风霜而略呈塌陷的屋顶上。近处园中斑驳的树叶和远处幽静的苍山交织成了一片。
  每天早上头一眼就能看见这些景致是很幸运的。当然,与海伦共枕还是最美妙的事。
  结束了反传统的结核检验蜜月旅行之后,我和海伦就以西格诊所的顶楼作为新家。在我结婚之前是我老板而今已成为我合伙人的西格,慷慨地把他诊所的三楼让给我们住,我当然也很感激地接受了。虽然这也许只是权宜之计,可是那种独居高处的畅快感,是可以让镇里的人都羡慕死的。
  我说权宜之计是因为很多事都乱糟糟的,毫无头绪,我根本不晓得自己还会在这儿待上多久。西格和我都登记自愿参加皇家空军,虽然我们也办了缓征,但大战爆发了,什么事都很难确定。在这本书里我谈到的战争仅止于此,我实在不想把话题扯远。我想告诉各位的是我和海伦结婚到应召入伍这几个月中,在这淳朴的乡间所发生的事,因为这一片谷地和可爱的动物才是我生活的中心。
  这层楼的前一间是我们的卧室。它并不豪华,却很温馨。这儿的家具有一张很舒服的床、一大张地毯、一张漂亮的茶几、两把椅子,及一个古董衣柜。由于衣柜的门锁坏了,我只好塞一只袜子使门能够关紧,因此门缝里经常悬着一截破袜子。不过这一点对我来说并不重要。
  我穿过几英尺长的楼梯通道走到卧房后的“副厨房”。西格的房子很显然是斯巴达式的。我踏着重重的脚步走向窗台前的木板。我把它钉在窗台前,上面搁上煤气炉、陶制的餐具和刀叉,使它成了厨房的万能架。我拎起地上的茶壶,开始了漫长的“主厨房”之旅。主厨房在一楼,因为楼上没有水,所以我必须转两道楼梯至二楼,再绕过三间房间,顺着再转两道楼梯到一楼,最后则沿着一条遥远的通道,才能到达尽头那间石板砌成的厨房。
  我盛满水用一步两阶的方式爬回了顶楼。这种步调是只有取水的时候才用的,因为每踩一阶我就会骂西格一句,为了少骂两句,我只好减少步数。
  海伦烧好水并沏好茶后,我们就坐在窗前边喝着茶边俯视着庭院。从这儿望下去,除了一片蓬乱邋遢的草地之外,还有一些果树,一片爬满老墙的紫藤和一条铺着细石的小径。每天出诊我都得踏过这条小径走到车房。但从三楼俯视所见和地面看到的景象却大异其趣。

  “等等,海伦,”我说,“那把椅子留给我坐。”
  海伦把早餐搁在一张圆凳上,问题就出在这里。那张圆凳很高,只有一把新买的高脚椅可以配得上,但另一把普通椅子就嫌太矮了。
  “没关系,吉米,我坐也一样。”她向我笑笑,但那把椅子几乎和她的眼睛一样高。
  “不!你那样吃法一定很痛苦,”我辩解道,“你的下巴都快塞进玉米片之中了。来,让我坐。”
  她拍拍旁边的高脚椅说:“好啦,别争了,快来坐着吃吧。”
  我觉得我绝不能这么做,于是改变了战略。
  “海伦!”我很严肃地说,“站起来!我要坐那把椅子!”
  “绝不!”她连头也不抬一下地说。虽然那张嘴坚决地紧闭着,但我觉得它还是那么迷人。
  这么一来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有一会儿,我想到要拖她起来,可是她的体型也不算小。前一阵子我们曾为了一件微不足道的争执较量过对方的体力。虽然那回的摔跤结果是我获胜,但她的力气的确使我大吃了一惊。早晨刚起床毕竟不是考验体能的时候,于是我乖乖地坐上了高脚椅。
  饭后,海伦开始烧水洗碗,做每天例行的家务活儿。而我则走到楼下,备好了行头和缝合伤口的器材,绕过边门走进了院子。走近假山的时候,我回过头朝我们的窗户望了一眼。窗户的下端开了一道缝,里面伸出一只抓着洗碗布的手。我朝那只手挥挥臂膀,对方也很激动地回应了一番。这又是一天的开始。
  我把车子驶出院子的时候,大门口旁的榆树中传出了白嘴鸦的呱呱声——它们长得比乌鸦好看一点,但叫声一点也不比它们的好听。这是个舒畅的早晨,一切都象征着好的开始。迎面扑来的和风中除了清新的花香味还有那面对一天新工作的兴奋感。
  我带着缝伤口的器材是要看一头腿被割伤的小驴,目的地是郭家农场。看到他家那只名叫夹克的牧羊犬时,我才想起已经很久没有来过郭家农场了。身为一名兽医,除了给动物治病之外,你还会发现动物们一些有趣的个性*。夹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大部分农庄上的狗都喜欢在工作之余找些消遣,而它们最喜好的游戏之一就是追车子。每次我沿着凹凸的泥土路飞奔驶离庄舍的时候,那些无聊的狗儿就跟在车子后排成一列地追过来。它们明知追不出什么结果,却也要追个两三百米,然后不情愿地吠几声才肯罢休。可是夹克就不一样,它绝非那种毫无原则的狗。

  它把追逐汽车当做一种可贵的艺术,而且每日练习从不厌倦。郭家的农庄在一条小路的末端,那条山路沿着他们的石墙蜿蜒了一英里才渐降到谷底。而夹克不护送它所选择的对象至终点它就誓不罢休。我从未见过这么有耐性*的狗。
  当我刚缝好小驴的伤口准备上纱布的时候,我发现它正在附近鬼鬼祟祟地徘徊。它是个外强中干的家伙,要是剃光了那一身又长又厚的毛,它也许只比一只老鼠大不了多少。尽管它假装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但从它那不时偷瞄这儿的眼神和那不自然的散步姿态,我看得出它是在等候呆一会儿的伟大时刻。
  当我收完工具穿好靴子准备动身的时候,我又从马厩破裂的门缝中瞥见它的鼻子。当我坐进汽车并发动引擎时,它立刻就现身了。它将身子伏低,眼睛紧盯着车子的前轮,然后一步一步地潜行过来。随着车速的渐增,它也将脚步越放越快。
  为了怕它冲到车前,我只好猛踩油门试图甩掉它。可是天晓得它到底是猎犬还是牧羊犬,因为它冲刺起来可一点也不含糊。有一度,我甚至怀疑它的体内是否装了什么机器,才使得它的四条腿能交互运动得这么快。看样子,它能够跟车子保持同样的速度而不胜愉快。
  前面不远处有个转弯,当然,那是它抄近路的大好机会。我看见它一跃跳过路旁的石墙,然后像闪电一般地窜过绿油油的牧草地。在快要驶上岔口的柏油路时,我看到它以优雅的姿态跳出石墙,然后又不慌不忙地坐在岔路口,带着胜利的表情目送我驶上公路。很显然,它对这项成果很满意。走回农庄的这一路上它一定还会频频回味刚才那骄傲的一幕。回家后,它会静静地等下一个对象——那也许是个倒霉的邮差或是面包店派来收取-乳-酪的卡车。
  夹克不仅会跑,还为郭先生在牧羊犬比赛中得过不少奖杯。因为它的身价很高,所以它的主人死也不愿和它分开。不仅如此,郭先生还买了一只母牧羊犬,为的是想生一窝一流品种的小狗崽好卖钱。其实那只母狗也会夫唱妇随地跟着追逐一阵,可是谁都看得出它是在敷衍夹克,因为每回还不到第一个转弯处它就草草收场了。

  后来,小狗崽出生了,那一窝一共七只,个个都浑圆可爱,一看见人就摇摇晃晃地依偎在脚边。每当夹克率领着孩子们追车子的时候,你可以看得出它几乎笑了出来,因为那些小毛球跑不了几步就在地上滚成一团。
  有一阵子,我差不多有十个月没去郭家农场,但在市场上还时常碰到郭先生。他对我说那些小狗崽发育得很好,学习能力也很强,才刚会跑就可以牧羊了。后来我再去的时候,发现他家又多了七只夹克。它们从父亲那儿学会的不仅是吃饭睡觉——在我发动引擎的时候,它们全部低着身子以潜行的姿势缓缓接近。
  我的脚一松开离合器,后面立刻起了一场骚动——七只小家伙随着它们的老爹一起追杀过来。它们比肩齐步,还不时地以慰藉的眼光互勉。到了大转弯处,它们以整齐的飞跃姿势随着老爹越过石墙,消失在草地中。不久,八只身影又同时跳出石墙出现在前面的岔路口。
  我看得出夹克真正的对手不是我而是它的七个孩子。因为在最后四分之一英里的时候,那些小狗已经快与老爹并驾齐驱了。而到达岔路口时,夹克才勉强抢得了第一名。
  这一回,我没有扬长而去,我停下车静静地打量它们的表情。它们有的在喘气,有的在舔爪子,只有夹克悲哀而木然地坐着不动。很显然它已经没有从前那么得意了。当我转上公路的时候,夹克那张脸似乎在问我:“我还可以保持多久?”
  两个月后,我又去了一趟,我想小狗崽们一定已经可以完全胜过它们的老爹了。可是驶近谷仓的时候我只看到郭先生一个人在铲草,并没有看到满院子的狗。
  “你的狗呢?”我问。
  他放下叉子:“全走了。老天,如果有人出那么高的价钱你能不卖吗?”
  “夹克呢,也卖了吗?”
  “噢……不,它和我是形影不离的。你瞧,它不是在那儿吗?”
  果然不错,它正在谷仓边逛着,假装没看见我。当那伟大的时刻又到来时,它昔日的风采又重现脸上。这回,它冲刺起来又像过去那样轻松,而在岔路口会面的时候,它的得意之情又浮现于脸上。
  我看着它以盖世无敌的步态慢慢踱回农场,心里也跟着松了一口气。它的风采仍然不减当年。
或许您还会喜欢:
印第安酋长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亲爱的读者,你知道,“青角”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吗?无论用在谁身上,这个词都损人、气人到极点,它指的是触角。“青”就是青,“角”就是触角。因此“青角”是个刚到这个国家(指美国),缺乏经验,尚显稚嫩的人,如果他不想惹人嫌,就得小心翼翼地探出他的触角。我当初也是这么一个“青角”。 [点击阅读]
同时代的游戏
作者:佚名
章节:6 人气:2
摘要:1妹妹:我从记事的年代就常常地想,我这辈子总得抽时间把这事写出来。但是一旦动笔写,虽然我相信一定能够按当初确定的写法毫不偏离地写下去,然而回头看看写出来的东西,又踌蹰不前了。所以此刻打算给你写这个信。妹妹,你那下身穿工作裤上身穿红衬衫,衬衫下摆打成结,露出肚子,宽宽的额头也袒露无遗,而且笑容满面的照片,还有那前额头发全用发夹子夹住的彩色幻灯照片,我全看到了。 [点击阅读]
喧哗与骚动
作者:佚名
章节:8 人气:2
摘要:威廉·福克纳(WilliamFaulkner,1897-1962)是美国现代最重要的小说家之一。他出生在南方一个没落的庄园主家庭。第一次世界大战时,他参加过加拿大皇家空军。复员后,上了一年大学,以后做过各种工作,同时业余从事写作。他最早的两本小说是当时流行的文学潮流影响下的作品,本身没有太多的特点。 [点击阅读]
园丁集
作者:佚名
章节:9 人气:2
摘要:1仆人请对您的仆人开恩吧,我的女王!女王集会已经开过,我的仆人们都走了。你为什么来得这么晚呢?仆人您同别人谈过以后,就是我的时间了。我来问有什么剩余的工作,好让您的最末一个仆人去做。女王在这么晚的时间你还想做什么呢?仆人让我做您花园里的园丁吧。女王这是什么傻想头呢?仆人我要搁下别的工作。我把我的剑矛扔在尘土里。不要差遣我去遥远的宫廷;不要命令我做新的征讨。只求您让我做花园里的园丁。 [点击阅读]
夜城1·永夜之城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2
摘要:私家侦探有着各式各样的外型,只可惜没一个长得像电视明星。有的私家侦专长征信工作,有的则是带着摄影机待在廉价旅馆里抓奸,只有极少数的私家侦探有机会调查扑朔迷离的谋杀案件。有些私家侦探擅长追查某些根本不存在或是不应该存在的东西。至于我,我的专长是找东西。有时候我希望自己找不出那些东西,不过既然干了这行就别想太多了。当时我门上招牌写的是泰勒侦探社。我就是泰勒,一个又高又黑又不特别英俊的男人。 [点击阅读]
夜城4·魔女回归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夜城里什么东西都有,从神圣的遗产到污秽的法器一应俱全。不过除非具有钢铁般的意志,不然我绝不推荐任何人参加夜城里举行的拍卖会。虽然大部分的人根本不敢在拍卖会中跟我抢标,不过我已经很久没有出席任何拍卖会了,因为每次我都会在标到真正想要的东西之前先标下一堆垃圾。有一次我意外标到了一张召唤妖精用的“普卡”,结果就出现了一只只有我才看得到的花花公子玩伴女郎,足足跟了我好几个月。 [点击阅读]
夜城5·错过的旅途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2
摘要:夜城老是给人一种时间不够的感觉。你可以在这里买到所有东西,但就是买不到时间。由于我有许多事情要办,又有许多敌人在身后追赶,所以只好急急忙忙地穿梭在夜城的街道之间。我很惊讶地发现来来往往的人潮都跟我保持一种比平常还要遥远的距离,看来若非我母亲的身分已经流传开来,就是大家都听说了当权者公开悬赏我的项上人头。为了避免卷入无妄之灾,于是众人纷纷及早走避。 [点击阅读]
夜城8·非自然询问报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2
摘要:在夜城,黑夜永无止尽。这里是隐身于伦敦的黑暗魔法之心,美梦以各种型态现世,诱惑与救赎永远都在特卖。你可以在夜城中找到任何事物,只要对方没有抢先找上门来。火热的霓虹,深邃的黑暗,信用卡难以支付的罪恶,狂放的夜店,疯狂的音乐。换上你的舞鞋,舞动到血流如注为止。夜晚持续不断,欢乐永不止歇。随时都会有人手中握着印有你的名字的子弹。我名叫约翰·泰勒,是一名迷失灵魂、在诅咒之地寻求救赎的私家侦探。 [点击阅读]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作者:佚名
章节:15 人气:2
摘要: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坐在桌旁早餐,他除了时常彻夜不眠之外,早晨总是起得很晚的。我站在壁炉前的小地毯上,拿起了昨晚那位客人遗忘的手杖。这是一根很精致而又沉重的手杖,顶端有个疙疸;这种木料产于槟榔屿,名叫槟榔子木。紧挨顶端的下面是一圈很宽的银箍,宽度约有一英寸。上刻“送给皇家外科医学院学士杰姆士·摩梯末,C.C.H.的朋友们赠”,还刻有“一八八四年”。 [点击阅读]
席特哈尔塔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2
摘要:席特哈尔塔,这个婆罗门的英俊儿子,这只年轻的雄鹰,在房子的背阴处,在河岸边小船旁的阳光下,在婆罗双树林的树荫里,在无花果树的浓荫下,与他的好朋友并且同是婆罗门之子的戈文达一起长大了。在河岸边,在沐浴中,在神圣的洗礼时,在神圣的祭祀时,太阳晒黑了他的浅嫩的肩膀。在芒果树林里,在孩子们游戏时,在母亲哼唱时,在神圣的祭祀时,在他那身为学者的父亲教诲时,在贤人们讲话时,浓荫融入了他的乌黑的眼睛。 [点击阅读]
广岛之恋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2
摘要:一九五七年夏天,八月,广岛。一个三十岁左右的法国女子在这座城市里。她是来参加拍摄一部关于和平的影片,她在影片中扮演一个角色。故事发生在这个法国女人回国的前夕。她在其中扮演角色的这部影片实际上已近完成。只剩下一组镜头要拍摄。就在她回法国的前夕,这个在影片中始终未提及名字的法国女人——这个无名妇女——将遇到一个日本人(工程师或建筑师),他们之间产生了一段过眼云烟的恋情。 [点击阅读]
恐怖谷
作者:佚名
章节:13 人气:2
摘要:“我倒以为……"我说。“我应当这样做,"福尔摩斯急躁地说。我自信是一个极有耐性的人;可是,我得承认,他这样嘲笑地打断我的话,的确使我有点不快。因此我严肃地说:“福尔摩斯,说真的,你有时真叫人有点难堪啊。”他全神贯注地沉思,没有即刻回答我的抗议。他一只手支着头,面前放着一口未尝的早餐,两眼凝视着刚从信封中抽出来的那张纸条,然后拿起信封,举到灯前,非常仔细地研究它的外观和封口。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