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太阳照常升起 - 《太阳照常升起》全文阅读·第二部——第 第十八章 Page 2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他干吗怕这头牛呢?这头牛笨得只能跟在红巾后面亦步亦趋地走着。”“他只不过是个黄口小儿。本事还没有学到家呢。”“过去他耍斗篷倒是很绝的。”“或许他现在感到紧张了。”在斗牛场正中,只有罗梅罗一个人,他还在表演着那套动作,他靠得那么近,让牛可以看得很清楚,他把身子凑上去,再凑近一点儿,牛还是呆呆地望着,等到近得使牛认为可以够得着他了,再把身子迎上去,最后逗引牛扑过来,接着,等牛角快触及他的时候,他轻轻地、几乎不被人察觉地一抖红巾,牛就随着过去了,这动作激起了比亚里茨斗牛行家们的一阵尖刻的非难。“他就要下手了,”我对勃莱特说,“牛还有劲儿着哩。它不想把劲儿都使光。”在斗牛场中央,罗梅罗半面朝着我们,面对着公牛,从红巾褶缝里抽出短剑,踮起脚,目光顺着剑刃朝下瞄准。随着罗梅罗朝前刺的动作,牛也同时扑了过来。罗梅罗左手的红巾落在公牛脸上,蒙住它的眼睛,他的左肩随着短剑刺进牛身而插进两只牛角之间,刹那间,人和牛的形象浑为一体了,罗梅罗耸立在公牛的上方,右臂高高伸起,伸到插在牛两肩之间的剑的柄上。接着人和牛分开了。身子微微一晃,罗梅罗闪了开去,随即面对着牛站定,一手举起,他的衬衣袖子从腋下撕裂了,白布片随凤呼扇,公牛呢,红色剑柄死死地插在它的双肩之间,脑袋往下沉,四腿瘫软。“它就要倒下了,”比尔说。罗梅罗离牛很近,所以牛看得见他。他仍然高举着一只手,对牛说着话儿。牛挣扎了一下,然后头朝前一冲,身子慢慢地倒下去,突然四脚朝天,滚翻在地。有人把那把剑递给罗梅罗,他把剑刃朝下拿着,另一只手拿着法兰绒红巾,走到主席包皮厢的前面,鞠了一躬,直起身子,走到栅栏边,把剑和红巾递给别人。“这头牛真不中用,”随从说。“它弄得我出了一身汗,”罗梅罗说。他擦掉脸上的汗水。随从递给他一个水罐。罗梅罗抹了下嘴唇。用水罐喝水使他感到嘴唇疼痛。他并不抬头看我们。马西亚尔这天很成功。一直到罗梅罗的最后一头牛上场,观众还在对他鼓掌。就是这头牛,在早晨跑牛的时候冲出来抵死了一个人。罗梅罗同第一头牛较量的时候,他那受伤的脸庞非常显眼。他每个动作都显露出脸上的伤痕。同这头视力不佳的公牛棘手地细心周旋时,精神的高度集中使他的伤痕暴露无遗。和科恩这一仗并没有挫伤他的锐气,但是毁了他的面容,伤了他的身体。现在他正在把这一切影响消除干净。和这第二头牛交锋的每一个动作消除一分这种影响。这是一头好牛,一头身躯庞大的牛,犄角锐利,不论转身还是袭击都很灵活、很准确。它正是罗梅罗向往的那种牛。当他结束耍红巾的动作,正准备杀牛的时候,观众要他继续表演一番。他们不愿意这头牛就被杀死,他们不愿意这场斗牛就此结束。罗梅罗接着表演。好象是一场斗牛的示范教程。他把全部动作贯串在一起,做得完整、缓慢、精炼、一气呵成。不要花招,不故弄玄虚。没有草率的动作。每到一个回合的,你的心会突然紧缩起来。观众心想最好这场斗牛永远不要结束。公牛叉开四条腿等待被杀,罗梅罗就在我们座位的下面场内把牛杀死。他用自己喜欢的方式刺死这头牛,不象杀死上一头时那样出自无可奈何。他侧着脸,站在公牛正对面,从红巾的褶缝里抽出宝剑,目光顺着剑锋瞄准。公牛紧盯着他。罗梅罗对牛说着话,把一只脚在地上轻轻一叩。牛扑上来了,罗梅罗等它扑来,放低红巾,目光顺着剑锋瞄准,双脚稳住不动。接着没有往前挪动一步,他就和牛成为一个整体了,宝剑刺进牛耸起的两肩之间,公牛刚才跟踪着在下面舞动的法兰绒红巾,随着罗梅罗朝左边一让,收起红巾,这就结束了。公牛还想往前迈步,但它的腿儿开始不稳,身子左右摇晃,愣了一下,然后双膝跪倒在地上,于是罗梅罗的哥哥从牛身后俯身向前,朝牛角根的脖颈处插入一把短刀。第一次他失手了。他再次把刀插进去,牛随即倒下,一抽搐就僵住不动了。罗梅罗的哥哥一只手握住牛角,另一只手拿着刀,抬头望着主席的包皮厢。全场挥动手帕。主席从包皮厢往下看着,也挥舞他的手帕。那哥哥从死牛身上割下带豁口的黑色耳朵,提着它快步走到罗梅罗身边。笨重的黑公牛吐出舌头躺在沙地上。孩子们从场子的四面八方向牛跑去,在牛的身边围成一个小圈子。他们开始围着公牛跳起舞来。罗梅罗从他哥哥手里接过牛耳朵,朝主席高高举起。主席弯腰致意,罗梅罗赶在人群的前头向我们跑来。他靠在围栏上,探身向上把牛耳朵递给勃莱特。他点头微笑。大伙儿把他团团围住。勃莱特把斗篷往下递。“你喜欢吗?”罗梅罗喊道。勃莱特没有答言。他们相视而笑。勃莱特手里拿着牛耳朵。“别沾上血迹,”罗梅罗咧嘴笑着说。观众需要他。有几个孩子向勃莱特欢呼。人群中有孩子、在跳舞的人以及醉汉。罗梅罗转身使劲挤过人群。他们把他团团围住,想把他举起来,扛在他们的肩上。他抵挡着挣出身来,穿过人群撤腿向出口处跑去。他不愿意让人扛在肩上。但是他们抓住了他,把他举起来。真不得劲儿,他两腿叉开,身上钻心地痛。他们扛着他,大家都向大门跑去。他一只手搭在一个人的肩上。他回头向我们表示歉意地瞅了一眼。人群跑着扛他走出大门。我们三人一起走回旅馆。勃莱特上楼去了。比尔和我坐在楼下餐厅里,吃了几个煮鸡蛋,喝了几瓶啤酒。贝尔蒙蒂已经换上日常穿的衣服,同他的经理和两个男人从楼上下来。他们在邻桌坐下吃饭。贝尔蒙蒂吃得很少。他们要乘七点钟的火车到巴塞罗那去。贝尔蒙蒂身穿蓝条衬衫和深色套装,吃的是糖心鸡蛋。其他人吃了好几道莱。贝尔蒙蒂不说话。他只回答别人的问话。比尔看完斗牛累了。我也是。我们俩看斗牛都非常认真。我们坐着吃鸡蛋,我注视着贝尔蒙蒂和跟他同桌的人。那几个人容貌粗野、一本正经。“到咖啡馆去吧,”比尔说。“我想喝杯苦艾酒。”这是节期的最后一天。外面又开始阴下来了。广场上尽是人,焰火技师正在安装夜里用的焰火装置,并用山毛榉树枝把它们全部盖上。孩子们在看热闹。我们经过带有长竹竿的焰火的发射架。咖啡馆外面聚着一大群人。乐队在吹打,人们仍在跳舞。巨人模型和侏儒经过门前。“埃德娜哪儿去啦?”我问比尔。“我不知道。”我们注视着节日狂欢揭开最后一晚的夜幕。苦艾酒促使一切都显得更加美好。我用滴杯不加糖就喝了,味道苦得很可口。“我为科恩感到难受,”比尔说。“他过的日子真够他受的。”“哼,让科恩见鬼去吧,”我说。“你看他到哪儿去了?”“往北去了巴黎。”“你看他干什么去了?”“哼,让他见鬼去吧。”“你看他干什么去了?”“可能和他过去的情人去重温旧梦吧。”“他过去的情人是谁?”“一个名叫弗朗西丝的。”我们又要了一杯苦艾酒。“你什么时候回去?”我问。“明天。”过了一会儿,比尔说:“呃,这次节日真精彩。”“是啊,”我说。“一刻也没闲着。”“你不会相信。做了一场妙不可言的恶梦。”“真的,”我说。“我什么都信。连恶梦我都相信。”“怎么啦?闹情绪了?”“我情绪糟透了。”“再来一杯苦艾酒吧。过来,侍者!给这位先生再来一杯苦艾酒。”“我难受极了,”我说。“把酒喝了,”比尔说。“慢慢喝。”天色开始黑了。节日活动在继续。我感到有点醉意,但是我的情绪没有任何好转。“你觉得怎么样?”“很不好。”“再来一杯?”“一点用也没有。”“试试看。你说不准的:也许这一杯就奏效呢。嗨,侍者!给这位先生再来一杯!”我并不把酒滴进水里,而是直接把水倒在酒里搅拌起来。比尔放进一块冰。我用一把匙在这浅褐色的混浊的混合物里搅动冰块。“味道怎么样?”“很好。”“别喝得那么快。你要恶心的。”我放下杯子。我本来就没打算快喝。“我醉了。”“那还有不醉的。”“你就是想叫我醉吧,是不是?”“当然。喝它个醉。打消这要命的闷气儿。”“得了,我醉了。你不就是想这样吗?”“坐下。”“我不想坐了,”我说。“我要到旅馆去了。”我醉得很厉害。我醉得比以往哪次都厉害。我回到旅馆走上楼去。勃莱特的房门开着。我伸进脑袋看看。迈克坐在床上。他晃晃一个酒瓶子。“杰克,”他说。“进来,杰克。”我进屋坐下。我要是不盯住看一个固定的地方,就感到房间在东倒西歪。“勃莱特,你知道。她同那个斗牛的小子走了。”“不能吧。”“走了。她找你告别来着。他们乘七点钟的火车走的。”“他们真走了?”“这么做很不好,”迈克说。“她不该这么做。”“是啊。”“喝一杯?等我揿铃找人拿些啤酒来。”“我醉了,”我说。“我要进屋去躺下了。”“你醉得不行了?我也不行了。”“是的,”我说,“我醉得不行了。”“那么回见吧,”迈克说。“去睡一会儿,好杰克。”我出门走进自己的房间,躺在床上。床在飘向前去,我在床上坐起来,盯住墙壁,好使这种感觉中止。外面广场上狂欢活动还在进行。我觉得没有什么意思了。后来比尔和迈克进来叫我下楼,同他们一起吃饭。我假装睡着了。“他睡着了。还是让他睡吧。”“他烂醉如泥了,”迈克说。他们走了出去。我起床,走到阳台上,眺望在广场上跳舞的人们。我已经没有天旋地转的感觉。一切都非常清晰、明亮,只是边缘有点模糊不清。我洗了脸,梳了头发。在镜子里我看自己都不认识了,然后下楼到餐厅去。“他来了!”比尔说。“杰克,好小子!我知道你还不至于醉得起不来。”“嗨,你这个老酒鬼,”迈克说。“我饿得醒过来了。”“喝点汤吧,”比尔说。我们三个人坐在桌子边,好象少了五六个人似的。
或许您还会喜欢:
董贝父子
作者:佚名
章节:63 人气:2
摘要:我敢于大胆地相信,正确地观察人们的性格是一种罕见的才能(或习惯)。根据我的经验,我甚至发现,即使是正确地观察人们的面孔也决不是人们普遍都具有的才能(或习惯)。人们在判断中,两个极为寻常发生的错误就是把羞怯与自大混同——这确实是个很寻常的错误——,以及不了解固执的性格是在与它自身永远不断的斗争中存在的;这两种错误我想都是由于缺乏前一种才能(或习惯)所产生的。 [点击阅读]
安迪密恩
作者:佚名
章节:60 人气:2
摘要:01你不应读此。如果你读这本书,只是想知道和弥赛亚[1](我们的弥赛亚)做爱是什么感觉,那你就不该继续读下去,因为你只是个窥婬狂而已。如果你读这本书,只因你是诗人那部《诗篇》的忠实爱好者,对海伯利安朝圣者的余生之事十分着迷且好奇,那你将会大失所望。我不知道他们大多数人发生了什么事。他们生活并死去,那是在我出生前三个世纪的事情了。 [点击阅读]
模仿犯
作者:佚名
章节:46 人气:2
摘要:1996年9月12日。直到事情过去很久以后,塚田真一还能从头到尾想起自己那天早上的每一个活动。那时在想些什么,起床时是什么样的心情,在散步常走的小道上看到了什么,和谁擦肩而过,公园的花坛开着什么样的花等等这样的细节仍然历历在目。把所有事情的细节都深深地印在脑子里,这种习惯是他在这一年左右的时间里养成的。每天经历的一个瞬间接一个瞬间,就像拍照片一样详细地留存在记忆中。 [点击阅读]
海边的卡夫卡
作者:佚名
章节:51 人气:2
摘要:这部作品于二零零一年春动笔,二零零二年秋在日本刊行。《海边的卡夫卡》这部长篇小说的基本构思浮现出来的时候,我脑袋里的念头最先是写一个以十五岁少年为主人公的故事。至于故事如何发展则完全心中无数(我总是在不预想故事发展的情况下动笔写小说),总之就是要把一个少年设定为主人公。这是之于我这部小说的最根本性的主题。 [点击阅读]
源氏物语
作者:佚名
章节:63 人气:2
摘要:《源氏物语》是日本的一部古典名著,对于日本文学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被誉为日本文学的高峰。《源氏物语》是世界上最早的长篇写实小说,所以在世界文学史上也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日本是个充满矛盾的国家,在歧视女性*的传统大行其道的同时,世界上最早的长篇写实小说《源氏物语》偏又出自一位女性*之手,《源氏物语》全书,仅百万字,涉及三代历时七十余年,书中人物有四百多位。 [点击阅读]
琥珀望远镜
作者:佚名
章节:38 人气:2
摘要:猛兽们从深邃的山谷走来看着熟睡中的少女——威廉?布莱克紧挨着雪线有一个杜鹃花遮蔽的山谷,山谷里哗啦啦地流淌着一条乳白色的雪水融化而成的小溪,鸽子和红雀在巨大的松树间飞翔,在岩石和其下簇拥着的又直又硬的树叶间半遮半掩着一个洞。 [点击阅读]
群山回唱
作者:佚名
章节:80 人气:2
摘要:谨以此书献给哈里斯和法拉,他们是我双眼的努雷①;也献给我父亲,他或会为此骄傲为了伊莱恩走出对与错的观念,有一片田野,我将与你在那儿相会。——鲁米,十三世纪1952年秋那好吧。你们想听故事,我就给你们讲个故事。但是就这一个。你俩谁都别让我多讲。很晚了,咱们明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你和我,帕丽。今天夜里你需要好好睡上一觉。你也是,阿卜杜拉。儿子,我和你妹妹出门的时候,就指望你了。你母亲也要指望你。 [点击阅读]
西线无战事
作者:佚名
章节:31 人气:2
摘要:西线无战事[德国]雷马克著王国伟译作者埃里奇·马里亚·雷马克(ErichMaraRemarque,1898-1970),出生于德国威斯特伐利亚的奥斯纳布吕克。祖先是法国人,一七八九年法兰西大革命时迁移到了莱茵兰,家境清贫。他一家人都是虔诚的天主教徒。 [点击阅读]
迷恋
作者:佚名
章节:104 人气:2
摘要:“喂??…喂????”…嘟嘟…嘟嘟嘟…二零零三年,成南。…又来了…又来了,该死的骚扰电话,今天是十八岁的我的第十七个生日…是我喝海带汤的日子没错了,偏偏接到这狗屎味儿的无声电话…^=_=已经一个星期了,“喂…嘟,喂…嘟”(?誄每次都是一样)那边也不说话,就是偷听我的声音然后就断了…今天早晨我居然在生日餐桌上又被涮了一次…^-_-凭我出神入化的第六感, [点击阅读]
龙纹身的女孩
作者:佚名
章节:31 人气:2
摘要:这事每年都会发生,几乎成了惯例,而今天是他八十二岁生日。当花照例送达时,他拆开包皮装纸,拿起话筒打电话给退休后便搬到达拉纳省锡利扬湖的侦查警司莫瑞尔。他们不只同年,还是同日生,在这种情况下可说是一种讽刺。这位老警官正端着咖啡,坐等电话。“东西到了。”“今年是什么花?”“不知道是哪一种,我得去问人。是白色的。”“没有信吧,我猜。”“只有花。框也和去年一样,自己做的。”“邮戳呢?”“斯德哥尔摩。 [点击阅读]
双城记英文版
作者:佚名
章节:45 人气:2
摘要:It was the best of times, it was the worst of times, it was the age of wisdom, it was the age of foolishness, it was the epoch of belief, it was the epoch of incredulity, it was the season of Light [点击阅读]
基督山伯爵
作者:佚名
章节:130 人气:2
摘要:大仲马(1802-1870),法国十九世纪积极浪漫主义作家,杰出的通俗小说家。其祖父是侯爵德·拉·巴那特里,与黑奴结合生下其父,名亚历山大,受洗时用母姓仲马。大仲马三岁时父亲病故,二十岁只身闯荡巴黎,曾当过公爵的书记员、国民自卫军指挥官。拿破仑三世发动政变,他因为拥护共和而流亡。大仲马终生信守共和政见,一贯反对君主专政,憎恨复辟王朝,不满七月王朝,反对第二帝国。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