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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光 - 第03章 六个电话(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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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坦利·尤利斯……
  帕特丽夏,尤利斯事后告诉她母亲,她早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她应当提高警觉,因为斯坦利从不在清晨洗盆浴。他每天早上都洗淋浴,有时在深夜里泡个澡(一只手拿着杂志,另一只手端着杯啤酒),但是在晚上7点洗盆浴不是他的风格。
  提到斯坦利,必须得先说那些书。斯坦利对那些书很着迷。按说读书应当让他感到愉悦才对,但是使帕特丽更迷惑的是,那些书使斯坦利感到沮丧和不安。就在那个可怕的夜晚的前三个月,斯坦利发现他的孩提时代的一个朋友成了一个作家——并不是真正的作家,帕特丽夏告诉她的母亲,而是一个小说家。那些书上印着的作者是威廉。邓邦,可斯坦利有时叫他“结巴比尔”。斯坦利几乎读完了那个人的全部小说。事实上,直到他洗澡的那天——1985年5月28日的晚上,斯坦利一直在读那个人的最后一部小说。帕特丽夏出于好奇,也拿起了一本想看看里面到底写了些什么东西,可是她刚读了三章就放弃了。
  帕特丽夏告诉她母亲,那书简直不能叫小说,而是一部恐怖大全。她告诉母亲那本书如何让她感到恐惧,为何让她感到不安。“里面全是怪物,”她说,“都是追逐小孩的怪物。杀戮无处不在,还有……我不知道怎么说才好……让人心情异常沉重。都是些这样的东西。但是斯坦利感到他又重新找到了童年的密友……我知道那些故事也让他难受……还有……还有……”
  帕特丽夏哭了起来。
  那个夜晚,距离乔治。邓邦遇到那个自称潘尼瓦艾的小丑差6个月就27年了。斯坦利和帕特丽夏正坐在亚特兰大市郊他们的小窝里。
  帕特丽夏坐在老地方,一边缝缝补补,一边看着她喜爱的电视娱乐节目《家庭恩仇》。她一直很崇拜那个主持人理查德。道森,觉得他戴的表链简直太性感了。其次她喜欢那个节目的原因是,她对于游戏中问到的那些问题总能和大多数观众的答案保持一致。对她来说似乎很容易的问题对于参加节目中的那些家庭却似乎很困难。她曾经就这事问过斯坦利。“可能当你面对摄像机镜头的时候,问题会显得难一些。”
  斯坦利答道。一丝不易觉察的阴影掠过他的脸庞。“什么事一当真,就会变得困难一些。”
  也许这是非常正确的。有时斯坦利对于人的本性有很好的洞察力。帕特丽夏想,斯坦利对于人性的了解要比他的所谓的老朋友威廉。邓邦敏锐得多。那个邓邦只不过写了一些恐怖小说,想要发掘一下人性中基本的东西而已。
  并不是说斯坦利夫妇日子过得不太好!他们现在居住的地方相当不错。在1979年他们花了8.7万美元买下了这套房子,现在轻而易举地就能卖到16.5万美元。有时驾驶着自己的沃尔沃轿车从购物中心回来,看着那篱笆环绕的安静幽雅的住宅,帕特丽复就不由得洋洋自得:我,斯坦利·尤利斯夫人,就住在这里!这不仅仅是快乐,其中还掺杂着几分骄傲。那感觉如此强烈,有时甚至使她感到有点难受。记得18岁的时候,她去参加乡村俱乐部的舞会却被拒之门外。
  那时她是多么孤单,多么可怜。可现在一切都过去了。
  可过去作为犹太人的种种痛苦遭遇不时地咬啮着她的心。她总是觉得周围有人在嘲笑他,奚落她。每当这时她所有的怨恨和羞辱一齐涌上心头。她为自己,为整个人类感到绝望。狼人!邓邦的一本书写的就是狼人的故事。狗屁狼人。他知道什么是狼人!
  多数情况下她还是感到很幸福。她热爱自己的丈夫,热爱这个家,热爱生活,热爱生命,事事如意。当然从前也有不如意的时候。
  当年她答应了斯坦利的求婚,她的父母十分生气,一百个不愿意。她在学校的女生联谊会上,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斯坦利。到晚会结束时,她就怀疑自己爱上了他。到期中放短假时,她对此已经深信不疑。第二年春天,斯坦利送给她一枚镶嵌着钻石雏菊花形的戒指,她就幸福地接受了。
  那时斯坦利马上就要去找工作。在会计这一行当里竞争异常激烈——到处都是年轻的会计员,斯坦利又没有什么家庭背景。帕特丽夏的父母虽然满腹犹疑但最后还是承认了这桩婚事。女儿自己愿意跟着他受苦,他们也没办法。毕竟帕特丽夏已经是22岁的大姑娘,很快也要大学毕业了。
  自从1972年结婚后他们吵过架,但是可没挨饿。帕特丽夏的教学工作干得很顺手。斯坦利也找到一份送面包的工作,每星期能赚100美元。那年11月,特里纳一家购物中心开业后,他又在会计部找到一份新工作,每星期能赚150美元。他们两个人每年的收入加起来一共有1.7万美元——这对他们可是一笔可观的收入。
  1975年斯坦利辞了工作,开了自己的公司。帕特丽夏所有的亲戚都觉得斯坦利在那时开公司为时太早,都认为那是有勇无谋的举动。帕特丽夏已经够苦了,这样会更加重她的负担。最后他们的意见取得了一致——像斯坦利这样的人只有变得更沉稳、更成熟时,比方说到了78岁时,才能自己开公司。
  但是,斯坦利表现得更加自信。首先他觉得自己年轻聪明,风度翩翩。其次他曾经在购物中心干过一阵子会计。但是他没料到一个刚组建的CV公司要在特里纳开拓新兴的录像带市场,最后竟然挑上了他这样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一个见人满脸堆笑,走路歪歪扭扭,青春痘还没褪尽的年轻人,而且还是个犹太北方佬。
  CV公司与他合作得很成功,最后给他安排了一个全职——开始时年薪3万。
  然而这一切才只是开始。他在CV公司如鱼得水,干得游刃有余。他结识了一些亚特兰大最富有最有势力的人,而且相互信赖,合作顺利。帕特丽景记得斯坦利给她的父母写过这样一封信:“全美最富有的人生活在亚特兰大。在这里我使他们中的一些人变得更富有,而他们也使我更富有。我已经拥有了帕特丽夏——我的妻子;除她而外,没有人能够拥有我。”等到他们离开特里纳时,斯坦利已经组成了自己的公司而且有了6个职员。到1983年,他们全年的收入已经达到了6位数——这个数目以前帕特丽夏只模模糊糊听到过,却从来没敢想过。似乎天上真的会掉馅饼。这有时让她感到恐惧。有一次,她不安地开玩笑说这大概是魔鬼做的交易。斯坦利听到后捧腹大笑,但是她却没觉得有什么可笑之处。
  “海龟不会帮助我们的。”
  帕特丽夏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这句话斯坦利在她求职的时候曾经说过。但是有时不知什么原因,她会在睡梦中醒来,想起这句话,然后她必须转过身,摸着斯坦利还在才放心。他们的生活很美满——他们既不酗酒,也没有婚外恋;既不吸毒,也不争吵。推一的缺憾就是他们没有孩子。
  他们都想要孩子。夫妻俩也曾经看过医生,但是没有检查出任何毛病。帕特丽夏还记得在看病回去的路上,斯坦利脾气很暴躁。就在那天夜里,当她躺在床上,想着斯坦利已经入睡时,斯坦利在黑暗中突然说话了:“是我,都是我的错。”他的声音平静但是却哽咽着。
  帕特丽夏翻过身来,摸索着,抱紧了他。
  “别傻了。”她说道。她的心跳得非常快——并不只是因为斯坦利吓着了他;而是似乎他已经看穿了她的想法,知道了她一直在保守但是此刻自己才知道的秘密。她感觉——她知道——斯坦利说的是对的。他们是有问题,但是毛病不在她身上,而是她丈夫,斯坦利。
  “别傻了!”她看着丈夫的后背低声恳求着。他在出汗!帕特丽夏突然意识到斯坦利正处于恐惧之中。那种恐惧一波一波地从他身上发散出来;躺在身边就像是躺在一个没关门的冰箱前面,寒气袭人。
  “我不是傻瓜。”他还是很平静而且哽咽着说道。“你也知道,这是我的问题。但是我不知道为什么。”
  “你根本不知道这样的事情。”她的声音变得有些尖利。帕特丽夏在责备斯坦利,但是突然间一个冷战穿越她的全身,就像鞭子抽打的一样。斯坦利觉察到了,紧紧地用手搂住她。
  “有时候,”斯坦利说道,“有时我想我知道为什么。有时我会做噩梦,噩梦醒来我就会想,‘我现在知道了。我知道症结在那里。’不止是你不能怀孕,而是每件事情——我生活中的每件事。”
  “斯坦利!你的生活没有任何问题!”
  “我并不是说内在的东西,”他说道,“内在的东西很好。我谈的是外部的东西。一些应当已经结束,而仍未结束的东西。有时噩梦中醒来,我就会想,‘我的幸福生活的全部只不过是处在我完全不动的暴风眼里。’我很害怕幸福的生活……消失;就像是好梦一场。”
  帕特丽夏知道他经常做噩梦。在睡梦中,斯坦利经常挣扎厮打,痛苦呻吟,使她惊醒。但是等到问他时,他总说同样的一句话:“我记不住了。”然后他就会点一根烟,静静地吸着,等待着噩梦像大汗一样冒出他的身体的每一个毛孔。
  没有孩子。直到他洗澡的那天晚上——1985年5月28日——他们的父母仍在等待着外孙(或外孙女)的出现。那间小屋依然空闲着。帕特丽夏的母亲尽管一直只关心自己的事,但是她对自己的女儿的痛苦也不是无动于衷。在信中,她已经不再问关于孩子的事了。当斯坦利和帕特丽夏又在履行一年两次的探亲义务时,斯坦利自己也不再提到孩子了。但是她总看见在他脸上有一丝阴影,好像他在竭力要想起什么东西。
  要不是那一团阴云,他们的生活依然非常幸福——直到在5月28日晚上她在看电视娱乐节目《家庭恩仇》的中间电话铃声突然响起。
  当时帕特丽夏正缝缝补补,干着些裁缝活;而斯坦利正在读着威廉。邓邦的一本新出的小说。书的封皮是一头张牙舞爪咆哮着的野兽,背面是一个戴眼镜的秀项男人。
  斯坦利坐的地方离电话比较近。他拿起了听筒,然后说道:“你好——这是尤利斯家。”
  他一边听着,一边皱起了眉头,然后接着问道:“你到底是谁?”
  帕特丽夏的心一下子揪了起来。
  “是我妈的?”她问斯坦利,心中担心是不是她父亲出了事。她的父亲太胖,在40岁的时候就经常说肚子疼。
  斯坦利朝她摇了摇头,然后微笑着对着听筒说道:“你……是你!
  天哪!麦克!你怎么……“
  他又陷入了沉默,静静地听着,脸上的笑容消失了。帕特丽夏觉得斯坦利正在分析什么东西,就像是有人告诉他形势突变或者是什么奇怪有趣的事情。大概是后者,她想。一个新客户?一个老朋友?也许。然后她的注意力就转向了电视,电视里一个妇女正张开双臂抱住理查德。道森亲吻。她想如果让自己亲吻理查德,她随时都会乐意的。
  就在她找一粒黑色钮扣的时候,她模模糊糊地感觉电话交谈已经进入正题——斯坦利不时地嗯上几声,还问过:“你肯定吗,麦克?”
  最后,他停顿了好长的时间,说道,“好了,我懂了。是的,我……
  是的。是,每件事情。我有相片。我……什么?……不,我不能承诺,但是我会仔细考虑的。你知道……什么?……他已经那么做了?
  ……当然!我也会的。是的……没问题……谢谢你……是的。再见。“
  然后挂上了电话。
  帕特丽夏瞥了丈夫一眼,只见他正盯着电视发呆。电视上的一家在回答问题时得到了高分,他们又蹦又跳,兴高采烈。但是斯坦利却皱起了眉头,脸色很难看。但是帕特丽复那时没太注意,她还以为是台灯照的,因为台灯的灯罩是绿色的。
  “谁的电话,斯坦利?”
  “嗯?”他转过头来。帕特丽夏觉得斯坦利有点心不在焉,脸上还稍微带着几分愠怒。
  那种表情此后在帕特丽夏的脑海里过了一遍又一遍,她相信那是一个人的思想完全同现实脱离的表情,就像是突然陷入黑暗中去。
  “是谁打的电话?”
  “没什么,”他说道,“没什么,真的。”我得去泡个澡。“他站起身来。”
  “什么?7点钟泡澡?”
  他没有回答,只是离开了房间。
  当时电视里又介绍了一个新家庭,帕特丽夏想知道主持人道森还会搞些什么样的噱头。还有她一直在找那粒黑扣子,尽管她知道或扣盒里那样的扣子有很多。要不然的话,她就会问问斯坦利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或者甚至追上去问一下是否他的肚子疼——像他那样的人如果情绪不好时,他可能会找个借口说要去洗澡的。
  于是帕特丽夏就让斯坦利走了,直到看完那段节目,看见那张空椅子才想起他来。她曾听见楼上给浴盆放水的声在,然后又听见水停了。过了5分钟或者是10分钟……可是现在她意识到她没有听到冰箱门开合的声音。那就是说,斯坦利泡澡而没有喝啤酒,那可不是他的习惯。有人给他打电话,使他烦恼,而她是否说过哪怕是一句同情的话呢?没有。是否设法让他吐露半点真情呢?没有。是否注意到出现什么事情了呢?还是没有。所有这一切都是因为那可恶的电视——她甚至不能再责备那钮扣了;这统统都是借口。
  好了——她将给斯坦利拿上一罐啤酒,然后坐在浴盆的旁边,给他援援背,如果他愿意的话,还可以给他洗洗头发,然后找出问题到底在哪里……到底是谁打的电话。
  她从冰箱里拿出了一罐啤酒,然后走上楼去。浴室的门是关着的——不是半掩着,却关得紧紧的——这使她不安起来。斯坦和洗澡的时候从来不关门的。
  帕特丽夏轻轻地敲了敲门。她突然觉得指甲敲在门上的声音就像是昆虫爬行的声音。这样像客人一般轻轻地敲门,是他们结婚以后从没有过的事情。
  不安在她的心里突然膨胀起来。
  “斯坦利?斯坦利?”
  这次她不再用手指轻叩房门了,而是用力拍打。里面还是没有声音。她用力在门上敲打起来。
  “斯坦利!”
  回答她的仍然是寂静。而此时从浴室传来了一种使她恐惧的声音——是水珠滴落地声音——滴喀。嘀塔。嘀喀。滴……
  只有那种声音。
  她突然意识到,疯狂地意识到,不是她父亲而是斯坦利出了事!
  随着一声悲嚎,她抓住了门把手,用力转动。但是门已经锁上了。帕特丽夏一下想到:晚上斯坦利从未这么早就泡澡;除了上厕所之外,他从来不锁浴室的门;斯坦利从来不为防备她而锁门。
  是不是斯坦利真的心脏病发作?帕特丽夏用舌头舔了一下嘴唇,又叫起了他的名字。除了不停的滴水声,没有任何声响。她向下看去,发现手中仍然拿着那罐啤酒。她傻乎乎地盯着啤酒罐,心就像兔子一样不停地在嗓子眼里跳动。她呆呆地看着它,就像是一生当中从未见过那样的罐子。啤酒罐似乎变成了一只像蛇一样的黑色听筒。恐惧几乎使她失去了理智。
  她四周朝看了看,发现自己不知不觉中又回到了客厅里。现在她才记起自己把啤酒扔在了浴室外面,又下了楼。她模模糊糊地想站:这只不过是一个错误,事后我们肯定要为此大笑不已的。斯坦利给浴盆注了水后,又发现自己没烟抽了,于是出去买烟了——是的。他朝里锁了门,后来又觉得开门大麻烦,于是就从窗户爬了出去。当然是这样的。当然——无边的恐惧却从她的心中再次升起。她闭上双眼,努力要摆脱它。她静静地站着,就像是一尊苍白的塑像,只有脉搏在喉咙里跳动着。
  是的,她跌跌撞撞地下了楼是为了打电话。没错,可是打给谁呢?
  不管怎样,她抓起了听筒,然后开始拨“0”。但是她怎么把这一切告诉接线员呢?斯坦利把自己锁在了浴室里,不回答她?溶室里的滴水声使她发疯?她得找人帮忙,什么人都行——她把手背放进嘴里,咬了一口。她得想一想,强迫自己去想。
  备用钥匙。对了。厨房的柜子里有备用钥匙。
  她的脚一下子踢翻了椅子边上的钮扣袋。一些钮扣溅了出来,在台灯下就像是眨巴看的眼睛。
  厨房的柜子里面挂着一个钥匙形状的钥匙盘——那是斯坦利的一个客户自己做的。钥匙盘上有许多小钩子。每个钩子的上面都贴着标签,上面写着:车库,阁楼,底搂浴室,楼上浴室,前门,后门。还有两把汽车的备用钥匙。
  帕特丽夏一把抓住那个标着楼上浴室的钥匙向楼上跑去,但是她又尽力让自己走过去。跑只会使她感到恐惧。如果走着的话就不会有事了。即使确实出了什么“事”,上帝看到她在走而不是奔跑,就会想,好吧——是我一时愚蠢犯下大错,让我及时把它收回去。
  她镇静地走到楼上,向浴室走去,就像是参加一个重大会议。
  “斯坦利?”她一边叫着,一边试着用手去开门,钥匙是最后才用上的。她的恐惧突然之间更胜于前:上帝如果在她开门之前还没改变主意,那么就说明他已经决定了。奇迹毕竟是过去才发生的事。
  她努力将钥匙插入孔里,手在不停地哆嗦着。转了一下,她听到了锁被打开的声音。她摸索到了把手,没有抒动——她的手心里全是汗。又用了一下力,她打开了房门。
  “斯坦利?斯坦利?斯坦——”
  她盯着那个浴盆。她忘记了如何叫出她丈夫的名字。她只是盯着那个浴盆。脸色就像是一个孩子第一天上学时那样严肃。当时如果她尖叫起来,隔壁的邻居就会听到,然后就会给警察打电话,说是有人闯进了尤利斯的家,正要行凶杀人。
  但是此刻帕特丽夏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双手交叉在胸前,脸色严肃,两眼圆睁。然后她的那种神圣表情慢慢地变样了。眼睛就像要突出来,恐怖地咧开嘴。她想尖叫,却叫不出来。
  浴室里点着日光灯,很明亮。浴盆里的水变成了明亮的粉红色。
  斯坦利仰面朝天躺着,头向后耷拉在浴盆的边上。他的嘴张得很大,脸上带着无比恐惧的表情。浴盆的一边放着一盒吉列刀片。他的两只前臂的内侧从手腕一直到肘部都被划开了,然后在腕部又垂直切了一道,形成了两个血淋淋的“丫”字。伤口在白色的日光灯下闪着粉红色。
  又一滴水珠在水龙头上形成了,变得越来越大。“嗒”。晶莹的水珠落了下来。
  在浴盆上方的蓝色瓷砖上面画着一个字——是他用右手画的。帕特丽夏能够看到在水里漂浮着的那只手。一定是斯坦利自己画的字——那是他对人世最后的印象——然后他就失去了知觉。那个字歪歪扭扭,鲜血淋漓,像是在对她控诉——它!
  又一滴水掉进了浴盆。
  “嗒”
  帕特丽夏终于叫出声来。盯着丈夫的那双已经死去的却闪着光的眼睛,她开始尖叫起来。
  2
  理奇·多杰。
  直到呕吐开始之前,理奇觉得自己做得很不错。
  他聆听着麦克。汉伦告诉他的一切,应答自如,甚至还问了几个问题。他模糊地意识到他正用自己的一种声音在说话。不是那种他有时在电台里常说的那种奇怪蛮横的声音,而是一种温和而自信的声音。一种一切都好的声音。听起来很好,却是谎言。就像他擅长的其他声音一样都是谎言。
  “你还能记住多少?理奇?”麦克问他。
  “非常少,”理奇说着,然后停顿了一下说道,“我想足够了。”
  “你会来吗?”
  “我会的。”理奇说完,挂了电话。
  他坐在桌子后面沉思了一会儿。背靠着椅子,他向窗外的太平洋望去。一群小孩子正在沙滩上冲浪——并没有太多的海浪,他们只是跑来跑去玩耍。
  今天是1985年5月28日。桌上的石英钟正指向下午5点9分。
  麦克打过电话已经3个小时了。天已经黑了。他突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他从架子上随手抽出一张唱片,听了起来。架子上堆满了唱片,都是摇滚乐——摇滚乐就像那些声音~样已经成为他生活中的一部分。
  马维·盖耶,来自一个理奇有时称做“全死乐队”的歌手,唱了起来:“噢——号,你想要问我怎么知道……”
  “不错。”理奇说道。他甚至还笑了笑。其实情况很糟糕,已经把他拖进了一个绳套之中。但是他感到他有能力应付,毫不费力。
  他开始打点行装,准备回家。一个念头涌上来。他突然觉得他已经死了,只不过是在为自己的后事作准备……还有他自己的葬礼。但是他感觉自己仍然做的不错。他给自己的旅行经纪人打了个电话,告诉她自己需要什么。她让他等一刻钟。
  就在他找一双旅游鞋的时候,电话又响了起来。是卡萝尔。她已经为他安排好了行程。晚上9点,他就能乘坐头等舱从洛杉矶起飞了。中间在罗根和波士顿换机,明天早晨8点20分他将到达缅因州的班戈机场。从那里到德里镇只有26英里。
  只有26英里?理奇想着。“没有了吗,卡萝尔?也许你不知道到底有多远,我也不知道。但是,上帝!我得弄清楚。”
  他轻轻地挂断了电话——让他们去笑吧——然后又接通了查询台,想问德里宾馆的电话号码。真是奇怪,要不是麦克打电话来,他可能这辈子再不会想起德里镇了。至少有历年了吧。在他的生命中,有一段时间他曾每天路过德里宾馆的红墙——而不只一次他跑过那里,后面紧追着的是亨利·鲍尔斯,贝尔茨·哈金斯,还有一个叫维克多什么的大个子。他们在后面紧追不舍,而且边追边骂:“妈的!往哪儿逃!站住!四眼猪!”他们抓住他了吗?
  理奇在苦苦回忆的时候,接线员问他找什么地方。
  “德里镇——”
  德里!天哪!这个名字多么生疏;说出它简直就像是在亲吻一件古董。
  “请查一下德里宾馆的电话号码。”
  “先生稍等。”
  一切终将过去。正如一首歌中所唱:“光荣的日子……在少女的眨眼之间消失。”谁是少女呢……当然是贝弗莉。
  宾馆也许会改变,但是消失是不可能的,因为电话里传来了一个机械空洞的声音:“号码……是……9418282.重复一遍:号码……是……”
  但是理奇在第一次就记住了。那种单调的嗡嗡声还是早点挂断为好——它让人想起一个埋在地下某个地方。长着无数只触角、像章鱼一样的怪物。年夏一年,数字幽灵和被吓坏的人类在这个世界里不安地共存着。
  拨那个电话号码简直太容易了。他把听筒靠近耳边,一面朝窗外望去。冲浪的孩子们已经走了,一对情侣正缓缓地在沙滩上手牵着手漫步。那个场是简直可以被旅行社当做招贴画了。可惜他们都戴着眼镜。
  “站住!我操!砸烂你的破眼镜!”
  克里斯!理奇一下子想起来了。那个叫维克多的大个子姓克里斯。
  噢!上帝!他根本就不愿想起这些事情!一点都不愿想起!
  他的唱片收藏室的门开了。
  唱片不再是唱片了。你不再是电台里炙手可热的人物了,不再是“千声之人”了。
  他想摆脱这些混乱的想法。
  我很好,记住这个就行了。我不错。你不错。理奇·多杰不错。
  抽根烟就好了。
  他4年前就戒烟了。但是他现在可以抽一根,可以。
  你躲藏在这里没有用。那些东西不是唱片而是死尸。你把它们埋藏起来,可是发生了大地震,一切都暴露了。你木是理奇。“唱片”
  多杰,而是理奇。四眼。多杰。你在这里吓得要死。没有门,没有出口,只有地窖。地窖突然裂开,你以为已经死去的吸血鬼都飞出来了。一根香烟,就一根。看在上帝的份上,什么牌子的都行。
  “我要抓住你!四眼!叫你把他妈的烂书包都吃掉!”
  “德里宾馆。”一个男人的声音。浓浓的北方腔。声音越过千山万水传到了他耳里。
  理奇问是否可以从明天开始预定一套房间。那个声音说可以,然后问多长时间。
  “我说不准。我只是……”他停顿了一下。
  他究竟要干什么?在他的脑海中浮现出一幅画面:一个背着花格书包的小男孩正拼命逃跑,而几个大孩子紧追不舍。那个孩子戴着一副眼镜,身材瘦小,脸色苍白。然而让人吃惊的是——那个孩子一边跑一边还在挑衅着:“来,来打我!”
  他闭上了双眼。“我只是到德里出差。我也不知道要多长时间。
  是不是先订上3天,不行再续?“
  “再续?”那个声音疑惑地问道。过了一会儿,那个声音终于说:“行,就这样了。”“谢谢。我……希望你能在11月的大选中投我们一票。”理奇换成了约翰·肯尼迪的声音,“杰克想……重新主宰总统办公室,我也为我的弟弟……加油助威。”
  “您是多杰先生?”
  “是的。”
  “……有人打电话进来了。”
  突然间一个寒战穿越了他的全身。他几乎绝望他在安慰自己:没什么,多杰。
  “我也听到了,”理奇说道,“一定是串线了。房间到底怎么样?”
  “没问题,”那人说着,“这里的房间从来就没有满过。”
  “是吗?”
  “是呀。”
  理奇又打了个哆嗦。他已经完全忘记了这样说——“是呀”——典型的新英格兰北方方言。“往哪儿逃!马屁精!”亨利·鲍尔斯的喊声幽灵般地响起。更多的地窖裂开;他闻到的不是死尸的臭气而是发霉的记忆——这反而更糟糕。
  理奇给了那人自己的账号,挂断了电话。
  然后他给自己的上司斯蒂夫·考沃,科兰德电台节目主任,打了个电话。
  “什么事儿?理奇?”斯蒂夫问道。最近的调查显示科兰德电台的收听率在整个洛杉矶地区排名第一,他的心情很不错。
  “也许你会后悔发问的,”理奇告诉斯蒂夫,“我要开溜了。”
  “开溜——”他能听出斯蒂夫皱起了眉头,“我听不懂你说的话。”
  理奇费了一番口舌,也无法向他解释清楚。但是最后斯蒂夫还是让步了。
  “好吧,”斯蒂夫说话了,“我做一些改动——让麦克来顶替你。
  看在多年同事的份上,我就这么算了。但是我不会忘记你节外生枝让我措手不及的。理奇。“
  “哦,别这么说。”理奇说道。他的头更疼了。但是他确实知道自己要干什么。“我需要请几天假,就这么多。不要大惊小怪的。”
  “请几天假。请假干什么?就是因为你11岁的时候发过誓?天哪!小孩从来不把誓言当回事的!不只这些。你要知道,我们这里干的不是保险,不是法律,而是娱乐业!低贱庸俗,坑蒙拐骗,你他妈的不会不知道吧?我操!你简直使我无法忍受了。不要以为我是傻瓜卜斯蒂夫几乎大声尖叫起来。理奇闭上了眼睛。11岁的孩子是会把誓言当回事的。这斯蒂夫不会懂的。理奇想不起到底是什么样的誓言——他也不愿意记住——但是那誓言千真万确是认真的。
  “斯蒂夫,我不得不走。”
  “好!我告诉你我会处理一切的。走吧!走吧!”
  “斯蒂夫,我——”
  但是斯蒂夫已经控上了电话。理奇将听筒放了下来。但是就在他要开始收拾行装的时候,电话又响了起来。理奇不用接就知道还是斯蒂夫。此时和他谈话毫无益处——他只会变得更加愤怒,言语只会变得更加难听。理奇把电话上的开关向右拨过去。铃声停止了。
  他上楼从衣橱里拿出了两个手提箱,塞得满满的。都是些常穿的东西——牛仔裤、衬衣、内衣,还有袜子。他没有意识到自己装进去的衣服全是小孩服装!他拿起箱子又下了楼。楼下的小屋墙上挂着一幅安瑟尔。亚当斯的黑白照片。理奇把它转了一下,露出了一个保险箱。他打开保险箱,用手在里面拨拉着——里面全是些重要的文书契约——有这间豪华舒适的房屋的契约,有他在爱达华州一个20公顷的林地所有证,还有一大把股票。他只是随意地买了这些股票,谁曾想市值连年上涨。有时想到自己竟然几乎成了一个有钱人,他都会惊讶不已。他不仅拥有摇滚唱片……而且还是著名的“干声之人”……
  房子,林地,股票,保险,甚至还有他的遗嘱。这些东西把你紧紧地绑在了生活的地图上。他想到。
  突然间他有一种狂热的冲动,想要把这一切,不管是他妈的什么东西全部放火烧掉。他藏在保险箱里的东西一瞬间失去了任何意义。
  他意识到生活是多么容易被毁掉。根本没有任何超自然的因素在里面,这正是他害怕的。你辛辛苦苦积攒起来的东西眨眼之间就会烟消云散。容易得很。把它付之一炬或者让它随风飘散吧,还是早脱身为好。
  那些文书契约的下面才是真正的好东西。现金。10块的,20块的,50块的。4000块的。理奇抓起那些钱,塞进自己的牛仔裤兜里。
  存钱的时候可没料到它的用处。日积月累的。如今成了逃难钱。
  “太可怕了,”他嘟哝着,几乎没有意识到自己在说些什么。他抬起头,目光茫然地向窗外的沙滩上望去。沙滩上已经空无一人了。冲浪的孩子们走了。那对情侣也走了。
  他把保险箱的门关上,然后又把那张照片转到原位。猛然间他想起了斯坦利·尤利斯。那时一些大孩子们都这么叫他:“嗨!牛里屎!
  他妈的杀死耶稣的家伙!又要去找你的狐朋狗友了?“
  尤利斯到底在哪儿呢?他多久没想起过尤利斯了?理奇还记得自己是在1960年的夏天从德里镇搬走的。他又想起他的那些可怜的小伙伴们,一群天生的失败者。他们的脸孔消逝得多么快!他都快记不起来了。
  那时他们天天在班伦低地玩耍,还在那里修了一个俱乐部。他们说自己是丛林探险家,抗击日军的海岸警卫队;还说自己是筑坝者。
  牛仔、丛林世界中的外星人。但是,他们真正干的事情是躲藏。东躲西藏是怕让那些大孩子们抓住。他们成天让亨利·鲍尔斯,贝尔茨·哈金斯,维克多·克里斯一伙人追得四处逃窜。他们是一群可怜虫——长着犹太人大鼻子的斯坦利·尤利斯,说话给巴的比尔。邓邦,身上总是伤痕累累、衣袖里老爱藏着烟卷的贝弗莉。马什,肥胖臃肿的班恩。汉斯科,当然还有他自己——那个戴着宽边眼镜,学习成绩优异,伶牙例齿的理奇·多杰。用一个什么词来形容他们呢——无能。
  一切都回来了。怎么回来的呢?他站在那里,不停地战栗。战栗并不是因为那些他不能记起的伙伴。而是其他的东西。他多年没有想过的东西。
  血淋淋的东西。
  黑暗。吞没一切的黑暗。
  在内伯特大街上的那栋房子里,比尔在大声叫骂:“你杀、杀死了我弟弟,该、该、该死的!”
  他还记得吗?忘不掉。不管怎样,还是忘不掉。
  垃圾场的臭气,屎臭,还有其他的难闻气味。更糟的是一种野兽的气味,它的恶臭。它就潜伏在德里地下的某个地方。
  理奇想起了乔治——可是他已经忍不住想吐了。他朝洗手间跑去,绊在了椅子上,几乎摔倒……他猛地扑倒在马桶上,吐得翻江倒海。
  他突然仿佛又见到了乔治。邓邦。1957年的秋天,就在一场洪水过后,乔治被谋杀了,他的一只手臂不见了。理奇曾经成功地忘记了这一切。可是现在它们又回来了。实际上,它们有时会回来的。
  呕吐过去了。理奇闭着眼去冲马桶。他的晚餐都冲进了下水道。
  进入了可怕、黑暗的下水道。
  他把头靠在马桶上,哭了起来。这是自从他母亲在1975年死后的第一次。
  40分钟之后,感觉心情好了一些,他把手提箱扔进了汽车行李箱里,然后把汽车从车库里开了出来。看着自己的熟悉的住所,看着那金色的海滩,那灯光掩映下绿色的海水,他的心沉了下来。他突然觉得自己再也看不到这一切了。他只是行尸走肉。
  “回家吧,”理奇·多杰低声对自己讲,“回家。上帝会帮我的。回家吧。”
  他挂上了档。车子冲了出去。
  安稳的生活是多么容易被打破!生活总是这样,才渡过难关,又得经受考验。就是这个样子。前方的路途什么事都可能发生。
  3
  班恩·汉斯科。
  如果你想在1985年5月28日那天晚上,找到《时代》周刊上称赞的那位“可能是美国最有前途的建筑师”,你就得驱车到斯维德和姆。沿着一条中央大道,穿过那个颇为繁荣的小城的商业区,再向前走出去,最后就到达了一个名叫“红轮子”的路边小酒馆。酒馆前面不太干净的停车场上,停着一辆1968年的卡迪拉克。车的前方有一个小牌子,上面写着“班恩的爱车”。走进酒馆,你就能看到你要找的那个人——身材瘦长,饱经风霜。
  他上身穿一件条纹衬衣,下身是一条发白的牛仔裤,脚踏一双旧的工程靴。他今年已经38岁了,但是他看上去要比他的实际年龄年轻10岁——只是在他的眼角有一些不易觉察的鱼尾纹。
  “您好!汉斯科先生。”酒馆的老板李瑞奇一边打着招呼,一边把一张餐巾纸放在了班恩的面前。李瑞奇有点惊讶,他从没见过班恩·汉斯科在这个时候光顾他的小店。以前班恩来的时候总是在周末。
  周五来的时候他喝两杯啤酒;周六晚上就喝四五杯。在离去的时候,他总是在啤酒杯的下面压上5美元的小费。酒馆老板李瑞奇特别喜欢这位老主顾——不仅仅因为每周都能从他那里得到10美元小费,而是觉得和他在一起很值得。在一个这样的三流酒馆里,顾客们的谈话多是庸俗不堪;但是班恩·汉斯科先生气度不凡,谈吐高雅,确实是不可多得的人物。
  每到周末李瑞奇总是期待着班恩的出现,因为凭着多年的经验,李瑞奇知道他一定会按时光临的。也许班恩会在千里之外的纽约盖摩天大楼,在瑞多比奇建艺术馆,或者在盐湖城盖商业大厦,但是每到周五晚上8点到9点半之间,酒店的门就会被推开,班恩就会走进来——似乎他的家最远也就在小城的另一边;而他来这里只是因为电视里没有好节目可看。他有自己的私人飞机,在他的庄园里还有一块小型停机坪。
  两年前班恩在伦敦第一次设计并且监造了BBC广播电心,直到现在英国新闻界对它的优劣仍然争论不休。《卫报》说那可能是“最近20年来伦敦最漂亮的建筑”;而《镜报》则称“那幢建筑物比丈母娘的老脸还要难看”。就在班恩接下伦敦的那个活儿之后,李瑞奇想,“可能他不会常来了”。但是,班恩的固定行程只在第一个周五打断了~次。等到周六晚上9点一刻,他又从容地跟进了“红轮子”,还是那身打扮。李瑞奇激动地叫了出来:“您好!您怎么还在这儿呢?”班恩·汉斯科先生有点迷惑,似乎他在这里根本就不出奇。
  他总是独自一人前来,总是又沿着老路回去。李瑞奇觉得班思是他一生遇见的最孤独的人。
  今晚,汉斯科先生看起来有点脸色苍白,有点心不在焉。
  “你好!李瑞奇。”他一边说着,一边坐了下来,然后低下头去研究自己的双手。
  李瑞奇觉得汉斯科似乎有些害怕。但是他认为这一点都不奇怪。
  如果一个人太引人注目,太出名,就会成为别人攻击的对象。
  李瑞奇从吧台后面拿了一个啤酒杯,然后去拧啤酒桶上的龙头。
  “不必了,李瑞奇。”
  李瑞奇吃惊地转过身来——当他看到班恩·汉斯科的脸时,一阵恐惧突然袭来。汉斯科先生现在并不像是害怕,而是似乎刚刚经受了一次重击,余痛末消。
  有人把一个硬币投进了投币式自动电唱机里。一个女歌星啦啦呀呀地唱了起来。“您没事儿吧?汉斯科先生?”
  班恩·汉斯科突然之间变老了——好像老了10岁——不,是20岁。李瑞奇惊奇了。汉斯科先生的头发全变得灰白,而李瑞奇以前从未见过他有一根白头发。
  汉斯科微笑着。一种吓人的恐怖的笑。一种行尸的笑。
  “我今晚不想喝,李瑞奇。今晚不要。不要。先生。一点都不要。”
  李瑞奇把酒杯放下,走到了汉斯科跟前。
  酒馆里空荡荡的。几乎不到20个顾客。安妮坐在厨房门旁边,正和厨师玩扑克。
  “是不是有坏消息,汉斯科先生?”

  “坏消息,没错。家里来的。”他看着李瑞奇,似乎要把他看穿。
  “很抱歉,汉斯科先生。”
  “谢谢你,李瑞奇。”
  汉斯科又陷入了沉默。正当李瑞奇要问他是不是能帮点什么忙时,汉斯科说话了:“你酒馆里的威士忌怎么样?李瑞奇?”
  “给其他人的都是一般的,”李瑞奇说道,“可您我就得拿出最好的‘野火鸡’。”
  汉斯科笑了一下。“谢谢你,李瑞奇。我想你得拿个啤酒杯来,给我装满‘野火鸡’。”
  “装满?”李瑞奇毫不掩饰自己的惊讶,“天哪!那我得把你从这儿捐出去!”或者得叫救护车,他想。
  “今晚不会的,”汉斯科说道,“没事儿。”
  李瑞奇仔细看着汉斯科先生的眼睛——不是在开玩笑。他从吧台后面拿了一个啤酒杯,又从货架上拿了一瓶‘野火鸡’,手抖个不停,酒瓶碰在杯子上,叮当作响。他真的困惑了。并不只是因为汉斯科先生,而是他从来没有倒过这么多的威士忌——或者一生当中也不会再有。
  叫救护车,我操!他把这杯喝下去,我就得叫人来给他掘墓了。
  但是李瑞奇仍然把酒端了过去,放在汉斯科的面前。父亲曾经告诉他只要是一个人脑袋正常,只要他付了账你就给他东西,不管是尿还是毒药。李瑞奇不知道父亲的建议是好还是不好,但是他知道如果想要以卖酒为生,有时你就不能不昧着良心。
  汉斯科若有所思地看着那一大杯威士忌。等了一会儿,然后问道:“我得自己出钱买单吗?”
  李瑞奇慢慢地摇了摇头,仍然盯着那啤酒杯,不想指头去看那双逼人的眼睛。“不,”他说道,“这杯算我的。”
  汉斯科又笑了,这次显得自然了一些。“多谢,李瑞奇。我想和你讲个故事。是关于我的老师弗兰克·比灵斯的。我敢说他是世界上最棒的建筑师。1978年他在秘鲁全身发高烧,医生们给他注射了各种各样的抗生素,但是没有一种起作用,两周之后他还是死了。但是印第安人知道如何对付那种热症。他们说本地酿造的威士忌最具特效。那种酒只需猛喝一口,嗓子眼里就有一种热辣辣的感觉,但是印第安人喝它就像是喝可口可乐那么豪饮。我从来没有见有人喝醉过。今天我想仿效一下。请给我拿些柠檬来。”
  李瑞奇取了四颗柠檬,放在了酒杯旁边一张干净的餐巾纸上。汉斯科拿起了一颗,仰起脖子像是要点眼药,然后把柠檬汁挤进了右面的一个鼻孔里。
  “我的天哪!”李瑞奇吓坏了。
  汉斯科的喉咙在动。他的脸变得红了……李瑞奇看见眼泪从他的脸上流了下来。自动电唱机里传来了斯宾纳斯的歌声:“噢,上帝,我不知道我到底能不能再忍受……”
  汉斯科闭着眼在吧台上摸索,又拿起了一颗柠檬,然后把汁挤进了另一个鼻孔里。
  “你他妈的会搞死你自己的。”李瑞奇嘟哝着。
  汉斯科把两个柠檬壳抛在了吧台上,然后“咝咝”地吸着气。他的眼睛火一样的红。他抹去了顺着鼻孔流下来的柠檬汁,抓起了酒杯,喝了一大口。李瑞奇目瞪口呆,看着他的喉结一上一下地在动。
  汉斯科放下酒杯,哆嗦了两下,然后点了点头。他看着李瑞奇,笑了一下。他的眼睛已经不红了。
  “你疯了,汉斯科先生。”李瑞奇说道。
  “用你的毛打赌。”汉斯科先生说,“你还记得吗?李瑞奇?我们小的时候,总爱说‘用你的毛打赌’。我曾经告诉过你我以前是个胖子吗?”
  “没有,先生。从来没有。”李瑞奇小声说道。他现在觉得汉斯科先生真的有点疯狂,或者至少暂时不太正常。
  “我那时是一个标准的胖子。从来不打棒球,也不打篮球。在玩捉迷藏的时候,总是第一个被抓住。我是个胖子。就是这样。在老家时,有一群家伙总是在不停地追赶我。一个叫贝尔茨。哈金斯,一个叫维克多。克里斯,还有其他的一些。其中亨利。鲍尔斯是他们的头。我敢说亨利。鲍尔斯是世上最邪恶的一个孩子。我不是他推一追赶的人;我的问题是,我不能像其他的孩子那样跑得那么快。”
  汉斯科揭开了衬衣的钮扣,把胸口露了出来。李瑞奇向前靠了靠,看见汉斯科的肚子上有一块可笑的、扭曲的伤疤,就在肚脐的上面。他看清楚了,是一个字母“H”。
  “这正是亨利。鲍尔斯干的。太久了。我很幸运,他没把他那肮脏的名字全部刻在我身上。”
  “汉斯科先生——”
  汉斯科又像刚才那样,仰起头把剩下的两颗柠檬,都挤了过去。
  他哆嚷着把挤完的柠檬壳放到一边,抓起酒杯喝了两大口,然后闭上眼摸索着,抓住了吧台的边缘。他紧紧地抓着,就像是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上的一个人死死地抓着船上的栏杆,然后睁开双眼,朝李瑞奇笑了笑,说道:“今晚我能把这一杯子全都喝下去。”
  “汉斯科先生,求您不要再喝了。”李瑞奇在不安地请求着。
  安妮托着盘子过来了,她来拿几杯啤酒。“汉斯科先生没事吧?
  李瑞奇?“安妮问道。她看见汉斯科正靠着吧台,认真地从一个小罐子里捡柠檬片。
  “不知道。”他回答。
  “那你还在这儿袖手旁观?还不干点什么?”安妮像大多数女人一样,偏向汉斯科。“我不知道。我父亲总是说一个人如果头脑正常——”
  “你父亲的脑子连个猪脑子都不如,”安妮说道,“快别管你父亲了。还是别让他喝了吧。他会把自己杀死的。”
  李瑞奇终于下了决心,走到汉斯科跟着。“汉斯科先生,我想你确实喝——”
  汉斯科又仰起头挤着柠檬汁。实际上这次是在吸,就像那是可卡因一样。然后拿起酒杯像喝水一样大口吞着威士忌。他神情严肃地看着李瑞奇。“乒乓乒乓。我看见那群家伙在我的卧室里跳舞。”说完他笑了起来。啤酒杯里的威士忌大概就剩下两英寸了。
  “够了够了。”李瑞奇一边说着,一边伸手去拿酒杯。
  汉斯科轻轻地把它拿走了。“破坏已经造成了,李瑞奇。已经造成了。孩子。”
  “汉斯科先生,请——”
  “我给你的孩子们带了点东西。李瑞奇。险些忘记了。”汉斯科从他的那件褪了色的马甲兜里取出了一些东西。
  “我爸在我4岁的时候就去世了。”汉斯科说道,声音没有任何的含糊不清。“留给我们一堆债务还有这个。我想让你的孩子们收下这些东西,李瑞奇。”他把3个圆圆的银币放在吧台上。在柔和的灯光下,银币烟烟发光。李瑞奇屏住了呼吸。
  “真的感谢你,汉斯科先生。但是我不能——”
  “曾经有4个。我把其中的一个给了结巴比尔和其他的人。比尔。邓邦是他真正的名字。但我们常叫他给巴比尔……就像是我们常说‘用你的毛打赌’。他是我最好的朋友之——我还有一些朋友,即使是像我那么胖的人也有一些朋友。结巴比尔现在是个作家。”
  李瑞奇几乎没有听见他说的话。他只是痴迷地望着那些银币。
  1921年,1923年,1924年。上帝才知道它们值多少钱。
  李瑞奇又说了:“我不能。”
  “你必须收下。”汉斯科抓紧酒杯,把剩下的威士忌一饮而尽。他的眼睛一刻也没有离开李瑞奇。那双眼水汪汪的,充满了血丝,但是李瑞奇敢对着《圣经》发誓,那仍是一双绝对清醒的眼睛。
  “你吓着我了,汉斯科先生。”李瑞奇说道。
  “吓着你了吗?”汉斯科问道。他的双眼紧紧盯住李瑞奇的眼睛。
  他把酒杯推到一边,然后把双手交叉放在了那3个银币前面。“可能是吧。但是你根本没有我这么害怕,李瑞奇。求求上帝,你千万不要这样。”
  “那么,到底出了什么事”李瑞奇问道,“可能——”他舔了一下嘴唇,“可能我能帮您一些忙。”
  “出事?”班恩·汉斯科笑出声来。“为什么这么说?不是的。今晚我接到了一个老朋友的电话。那人名叫麦克。汉伦。我已经完全把他忘掉了,李瑞奇。但是那并没使我害怕。毕竟我和他是童年之交,再说孩子总是健忘的,对不对?但是令我害怕的事就要发生,并不只是因为麦克——而是我忘掉了孩提时代的~切东西。”
  李瑞奇只是呆呆地看着汉斯科。他不知道汉斯科到底在说些什么——但是汉斯科吓得要死。毫无疑问。这事发生在汉斯科身上有些可笑,但是的确是真的。
  “我的意思是说,我已经忘掉了一切。”他用手指节轻轻敲打着吧台。“你听说过吗,李瑞奇,在你不知道健忘症为何物时,你竟然已经完全忘记了一切片李瑞奇摇了摇头。
  “我也是。就在我开车前来的时候,健忘症突然之间袭击了我。
  我想起了麦克,只是因为他给我打了电话。我想起了德里,只是因为他的电话是从那里打来的。“
  “德里?”
  “但是,就这么多。记忆朝我袭来,甚至我从没想过自己是个小孩子……然后就像那样,记忆开始汹涌而回。就像我们曾经用那个银币所干的那样。”
  “您用那个银币干什么了,汉斯科先生?”
  汉斯科看了看表,突然从凳子上滑了下来,有点踉跄。“不能浪费时间,”他说道,“今晚我得飞走。”
  李瑞奇大吃一惊。汉斯科又笑了。“是飞走,但是不是自己开飞机。是联合航空班机,李瑞奇。”
  “哦,”他的脸色缓和了一些,“您要去哪儿?”
  汉斯科的衬衫仍然敞开着。他若有所思地看着肚子上的那个白色的疤痕,然后开始系钮扣。
  “我想我得告诉你,李瑞奇。家。我要回家。我那些银币给你的孩子。”说完,他转身向门口走去。他的双手叉在腰间。那个动作真的吓坏了李瑞奇,他仿佛看见了幽灵。
  “汉斯科先生!”李瑞奇惊叫起来。
  汉斯科转过身来。李瑞奇不由得向后退了一步,撞在了身后的货架,酒杯和酒瓶在乒乓作响。李瑞奇突然觉得班思。汉斯科已经死了。
  是的。他或者躺在一个水沟里,或者用皮带吊在厕所里;此刻站在电唱机旁正回头看着他的那个人只不过是个幽灵。过了一会儿——一小会儿已经足够让他冷静下来,李瑞奇又返回到现实当中。
  “什么事,李瑞奇?”
  “没……没……没什么。”
  班思。汉斯科的脸颊被酒精烧得通红,他的鼻子也是又红又疼,直盯盯地看着李瑞奇。
  “没什么。”李瑞奇又小声地说了一遍。但是他的眼睛不能离开那张脸孔,那个一只脚已经踏入地狱之门的人的脸孔。
  “我那时是个胖子;我们也非常可怜。”汉斯科说道,“我现在记起来了。是一个叫贝弗莉的姑娘或者是结巴比尔用那个银币救了我的命。我会被我今晚所想的东西吓疯的。但是吓不吓倒没有关系,这一切终究会来临的。我得走了。因为我曾经获得和现在拥有的一切都和我们那时的所作所为有关。你必须得为你获得的一切付出代价。也许这就是为什么上帝造就了孩子,而孩子只有不断跌倒、流血才能获得一个简单的教训的原因。迟早你拥有的东西会让你付出的。”
  “不管怎样……这个周末……你还会回来的,是不是?”李瑞奇的嘴唇麻木了。他竭尽全力说道:“这个周末你还会像往常一样回来,是不是?”
  “我不知道。”汉斯科先生的微笑很可怕。“这次我去的地方比伦敦还要远,李瑞奇。”
  “汉斯科先生——”
  “把那些银币给你的孩子。”说完,汉斯科就走进了茫茫夜幕之中。
  “到底是怎么回事?”安妮问道。但是李瑞奇没理她。他冲到一个朝向停车场的窗户前,向外望去。
  汉斯科的卡迪拉克启动了。它冲出了肮脏的停车场,后面扬起一阵灰尘。灰尘散处,那车变成了两个红点。
  4
  艾迪。
  据说如果你想了解世纪末美国中产阶级的男男女女,你只要看看他们储备药品的橱柜。上帝,瞧瞧艾迪。卡斯布拉克的药品柜吧。
  上面一层摆满了瓶瓶罐罐。其中有两瓶飞利浦牌镁乳喝起来就像粉笔水;那种加了薄荷味的新产品,喝起来就像薄荷味的粉笔水。这都是艾迪的常备药。这些瓶瓶罐罐看起来就像一个个小猪储蓄罐,只不过里面装满了药片,而不是硬币。
  第H层摆满了各种营养药:维生素E、维生素已纯维生素B.复合维生素B、B-12……还有治皮肤病的赖氨酸;预防心脏附近胆固醇聚积的卵磷脂;补铁的、补钙的,还有鱼肝油,各种复合药剂。
  第三层架子是各种专利药品的世界。止咳药、感冒药、治喉痛的药、嗽口水、眼药水,还有治胞疹的外用霜剂。架子的一边摆着3瓶焦油洗发水,挤在一堆儿,好像几个密谋反叛的人。
  橱柜的底层几乎空着。仅有的几样药品都是在关键时刻才用的。
  艾迪走进卫生间的时候,手里拎着一个蓝色的大手提袋。他把袋子放在洗涤槽上,开始把这些瓶瓶罐罐胡乱塞进袋子里。平时他会小心翼翼地一瓶一瓶地拿出来,可现在没时间仔细了。在艾迪看来,这个选择简单得近乎残忍;要么行动起来,让自己不停地忙活;要么干站在那里,时间一长就开始琢磨所发生的一切,结果死于恐惧。
  “艾迪?”楼下传来麦拉的声音。“艾迪,你在做什么呢?”
  架子上的药瓶一扫而空。艾迪停了一会儿又抓过一瓶药塞进包里。他拉上提包的拉链。想了想,又把剩下的药瓶全都塞了进去。
  “艾迪?”麦拉一边往楼上走,一边叫着。
  艾迪拉好提包的拉链,转身出了卫生间。他身材矮小,长着一张怯生生的脸。艾迪的头发快要脱光了,剩下的一点头发一块一块,没精打采地坐落在头顶。袋子太沉,艾迪的身子不由得向一边歪着。
  一位非常臃肿的女人正慢慢地爬上二楼。艾迪听到她脚下的地板吱吱作响,发出抗议。
  “你在做什么?”
  艾迪毫不讳言,他娶的简直就是他的母亲。麦拉叶斯布拉克特别胖。5年前艾迪娶她的时候,她还只是微微发福。不过有时候艾迪觉得麦拉有一大会臃肿不堪。上帝,他母亲就是个胖子,麦拉着起来更胖得多。她穿了件白色的睡衣,胸部和臀部像海浪一样凸出来。那张不加修饰的脸,惨白光亮,看起来异常可怕。
  “我得离开一段时间。”艾迪说。
  “什么,你要走?电话里说了些什么?”
  “没什么。”艾迪说着飞也似地穿过门厅,来到壁橱前。他放下大手提袋,打开壁橱门,翻了翻那几件样式相同的黑色套装。在一堆色彩艳丽的衣服里,它们显得越发的黑。平日上班时,他总是穿黑色套装。他钻进壁橱,闻到一股樟脑混合羊毛的味道。他吃力地拖出一只手提箱,开始装衣服。
  “怎么了,艾迪?告诉我你要去那儿?”
  “我不能告诉你。”
  麦拉站在那里望着他,不知该说什么,该怎么办。她真想把艾迪捆起来关进壁橱,再用自己的身体死死地抵住壁橱的门,直到一切平静下来。可是,虽然她比艾迪高3英寸,比艾迪重一百磅,她还是无法让自己这样做。她想不出该怎么办,只感到无比的忧伤和恐惧。艾迪简直变了一个人。
  “你不能走,”麦拉陷入绝望,“你答应过我帮我得到艾尔·帕西诺的亲笔签名。”这根荒唐,可现在即使荒唐也比什么都说不出要好啊。
  “你会得到他的亲笔签名。你还得给他开车。”
  恐惧已搅昏了她的头脑,这话更使她忐忑不安。她低声尖叫道:“我不行,我永远都不……”
  “你必须这样做。没别人了。”他一边说,一边审视他的鞋。
  他挑了两双鞋。又找了个空鞋盒把另外一双鞋搁了进去。一双黑色的皮鞋,穿过许多次,可还不错。这双鞋太旧,上班时不能穿。当你开车带着那些有钱人——其中许多是很有些名气的有钱人——穿过纽约的大街小巷时,你得穿着合体。这些鞋子看起来有些寒酸……不过,穿这样的鞋去他将要去的地方,做他必须做的事,一点没问题。
  没准儿理奇。多杰会……
  突然间那黑色变得咄咄逼人,他感到喉咙发紧。艾迪这才惊讶地意识到他把整个药铺都装进了手提袋,却忘了最重要的一样——治哮喘的喷雾剂落在楼下音响柜上。
  他砰地关上手提箱,上好锁。抬头看见麦拉正站在走廊,像哮喘病人一样双手紧紧地压住短粗的脖子。地瞪大眼睛看着艾迪,一脸的惶惑和惊恐。要不是他自己心里也怕得要死,他或许还会为她感到抱歉。
  “怎么了,艾迪?谁打来的电话?你遇到麻烦了,是吗?你有什么麻烦呢?”
  他朝她舆过去,一手提着大手提袋,一手拎着手提箱。麦拉走在前面,挡住他的去路。起初他还以为她不会让开路。可当他的脸几乎撞到她胸口时。麦拉害怕地闪开身。看着他头也不回地走过去,麦拉忍不住痛苦失声。
  “我不能给艾尔·帕西诺开车!”她大叫起来。“我会撞车的。艾迪,我害怕!”
  他看了一眼楼梯边小桌上的时钟,已经9点20分了。三角洲旅行社的工作人员瓮声瓮气地告诉他,他已经错过了北上缅因州的末班车。他又打电话给艾迪特拉克旅行社,得知有一班开往波士顿的列车11点半离开宾夕法尼亚火车站。他可以在南站下车,然后坐出租车到阿灵顿大街科德角豪华汽车公司。多年来这家公司与艾迪的公司开展了许多友好互惠活动。打一个电话,布彻。卡宁顿就会给他安排好北上的行程。布彻说给他准备一辆卡迪拉克,这样他就可以体面地去。
  “体面地去?”艾迪心里想着。“坐灵车去才够体面。不过别急,艾迪。你可能会坐着灵车回来,要是你的尸体还能检得回来。”
  5
  9点20分。还有足够的时间跟麦拉说说话,还有足够的时间安慰安慰她。啊……对于麦拉,今夜要是一个平静的夜晚,要是他悄悄地溜走,只在冰箱上留一张纸条,该有多好啊。那样走,像个逃亡者,不可取。可这样更糟糕。这好像是被迫离家出走,让你实在难以面对。
  “有时家是心的寄托。”艾迪胡乱想着。“博比·弗罗斯特曾经说过家这个地方,当你不得不回去的时候,他们不得不收留你。可不幸的是,一旦你走进家这个地方,他们便不愿再放你出来。”
  艾迪站在楼梯口,稍稍向前挪了几步,喘着粗气,心里怕极了。
  他注视着哭得惨兮兮的妻子,说道:“跟我下楼,我来告诉你。”
  艾迪把手里的两个装满衣物和药品的大包放在前厅的门边。他突然记起了什么——是母亲的幽灵。母亲虽已过世多年,却不时地在与他的思想对话,提醒着他。
  “你知道你的双脚一着凉,你就感冒。艾迪,你和别人不一样。你身子骨儿弱,得小心。所以下雨天你必须穿胶鞋。”
  德里很爱下雨。
  艾迪打开前厅的壁橱,取出挂钩上的胶鞋,塞进手提包。
  “好孩子,艾迪。”他仿佛听到妈妈的声音。
  艾迪抓起电话,叫了一辆出租车。调度员告诉他15分钟后车就到。
  挂了电话,艾迪顺手抓起放在那套昂贵的索尼影碟机旁边的哮喘喷雾剂,心里想着:我花了150美元买了这套最先进的音响,为的就是让麦拉能够尽情地欣赏她最钟情的超级巨星的演唱。突然他又感到一丝愧疚。他很清楚,这样说对麦拉很不公平。即使还听着那些有沙沙的杂音的老唱片,即使在昆斯区那套只有4个房间的小房子一直住到他们满头白发,麦拉也一样感到无比幸福。他买这么昂贵的音响,在长岛买这套散石盖成的大房子,只是为了证明他的能力,为了平息母亲那温柔、惶恐不安、迷惘又难以满足的声音。它们仿佛在说:“妈妈,这都是我挣的。看看这一切,全是我赚来的。看在上帝的份儿上,您能闭嘴了吗?”
  艾迪把哮喘喷雾剂对准喉咙,就像一个要扣动扳机自杀的人。他吸了一大口气,感到呼吸畅通了,胸口的压迫感也消失了。他的脑子里突然又飘来那个幽灵般的声音。他似乎听到母亲跟布莱克教练为他能不能上体育课在争吵不休。听见母亲气愤地说:“他身体弱。我儿子身体很弱。”
  “根本不是那么回事。”艾迪从那段回忆中回过神来。多年以来,这难堪的经历还是头一次钻出他的记忆。那次母亲在德里小学体育馆跟布莱克教练大喊大叫,而他气喘吁吁地缩在母亲身边,别的孩子围着一个篮筐看热闹。麦克。汉伦的电话使他想起的不仅仅是这些,他还想起许多其他更糟糕的事。那些回忆就像爱捡便宜货的人挤在百货商店的门口,一起汹涌而来。在折卖场上他们能找到些什么呢?他的健全的心智?也许吧。可那也是打折货。
  “什么事都没发生。”艾迪念叨着,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把哮喘喷雾剂搁进口袋里。
  “艾迪,请你告诉我这一切是怎么回事?”她那胖胖的脸颊上挂着泪痕,不安地绞着双手,好像一对粉红色光溜溜的小动物嬉戏不停。
  就在向麦拉求婚前不久,艾迪拿了一张麦拉送给他的照片,放在母亲的相旁。那张相片是1944年他出生的前两年拍的。那时,母亲才180磅重,还算苗条。可到母亲64岁去世时,她已经重达400磅,准确地说406磅。她伊然一个庞然大物,浑身赘肉,苍白的脸总是一筹莫展的样子。
  他比较着,目光在母亲和麦拉之间变换。她们应该是姐妹,简直太像了。艾迪竭力不让自己在心理上乱伦。看这两张几乎完全相同的照片,他发誓决不让自己做出任何傻事。他能忍受别人的奚落和嘲笑,可他真的想做弗洛伊德马戏团里的小丑吗?不,他不愿意。他会慢慢疏远麦拉,和她断绝来往。他会一点一点让她失望,因为她太美好,没有和男人相处的经验。等到麦拉从他的生命里渐渐消失后,他就可以去上他向往已久的网球课,或者参加台球俱乐部,或者参加健身俱乐部。
  可最后他还是娶了麦拉。曾经的一切,过去的习惯难以改变。家就是个你一进去便被拴住的地方。天啊,他本来可以打败母亲的幽灵。虽然很难,可他相信自己一定能够做到。是麦拉使他变得如此依赖。麦拉的关怀判了他的死刑,麦拉的爱护牢牢地拴住了他,麦拉的温柔缠绕着他。麦拉就像他的母亲非常了解他的个性:因为艾迪时常以为他自己身体不好,因而更加娇弱;她必须保护他,不让他做出任何出格的事情。
  麦拉对艾迪的照顾无微不至。就像母亲那样,麦拉清楚地知道艾迪别无选择。没结婚前,他就三次离家出走,又三次回到他母亲的身边。在他母亲去世4年后,他又回到昆斯区的家中,从此再也没有离开。这一次他带着麦拉回来。他爱她,他别无选择。她那善解人意的目光锁定了他,让他忘乎所以。
  那时他想,又回家了,永远地回来了。
  艾迪想着,或许我错了。这里不是我的家,从来不是。我的家是我今夜要去的地方。家是你去了便要面对黑暗中的一切的地方。
  艾迪无助地颤抖,好像没穿胶鞋出了门,得了伤寒。
  “艾迪,请你……”
  麦拉又哭起来。像艾迪的母亲一样,眼泪是她的杀手锏。那温柔的武器使人麻木,使善良和柔情变成盔甲上致命的裂痕。麦拉很少靠眼泪来打动他,可现在她正在这么做,而且就要达到目的了。不行,他起过誓,起过誓。走吧,艾迪,你又伤害了她。你为什么不接她几次?那样也许更仁慈些,更快些。突然间,也许是想要途难一顿的想法使他想起了亨利·鲍尔斯。这么多年他第一次想起鲍尔斯。这使他无法平静。
  两道光射过围墙。出租车的喇叭响起来。艾迪感到一阵欣慰。他们用了整整15分钟的时间谈论帕西诺,而没有谈德里和麦克。汉伦。
  亨利·鲍尔斯。这对麦拉,对他自己都有好处。不到万不得以,他不想花时间去想去谈那些事情。
  艾迪站起身说:“我叫的车。”
  麦拉起身太快,踩住了裙边,向前跌去。艾迪一把扶住她。
  麦拉又哭闹起来:“艾迪,你得告诉我介!”
  “我不能。没时间了。”
  “从前你对我从不隐瞒什么,艾迪。”她不停地啜泣。
  “现在也没有。真的没有。打电话的是个老朋友。他……”
  “你会生病的。”她绝望了,跟着艾迪走到前厅。“我知道你会生病的。让我跟你一起走,艾迪,求求你。我会照顾你,好吗?”她的声音越来越高,变得歇斯底里。艾迪感到害怕。她越来越像他妈妈。
  在去世前的几个月里,他妈妈变得衰老,肥胖,神经质。“我会给你捶背,照顾你吃药……我,我会帮助你……如果你不愿意让我说话,我就不说。只要你把一切都告诉我。艾迪,艾迪,求你别走!艾迪,求你了!求你了!”
  艾迪大步穿过门厅,走到前门。他低着头,茫然地向前走,仿佛一个顶着飓风前行的人。他又感到呼吸困难。手中的袋子重似千斤。
  他感到麦拉丰满的粉红色的手拽住他,摸索着,寻找着,无力又绝望地拉住他,想用温柔关切的泪水引诱他,留住他。
  “我快要坚持不住了!”艾迪的心在绝望中挣扎。他的哮喘又发作了,感到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难受。他伸手去开门,门柄却似乎离他越来越远,融进无边的黑夜。
  “留下来,我给你做酸奶油咖啡蛋糕。”麦拉乞求他。“还有爆米花……我给你做你最喜欢的火鸡大餐……要是你想吃,我明早就做……我现在就做……还有肉汤……艾迪,我好怕!你让我好怕!”麦拉一把抓住他的衣领,把他往回拖。就像警察抓住了可疑的逃犯。艾迪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拼命向前。当他筋疲力尽,再也没有力气抵抗的时候,麦拉的手松开了。他紧紧地握住冰凉的门柄,猛地拉开家门,看到出租车——来自理智国度的使者正等在那里。门外夜空晴朗,群星闪烁。
  他转身看了一眼哭得死去活来的麦拉。“你应该理解我。这不是我想做的。如果我可以选择,有一点点选择的机会,我都不会走。请你理解我,麦拉。我走了,我会回来的。”哦,这简直是谎言。
  “什么时候?要多久?”
  “一个星期。或者10天。不会更晚了。”
  “一个星期!”麦拉尖叫着,双手紧压在胸口上。“要一个星期!10天!求求你,艾迪!别……”
  “麦拉,别说了,好不好?什么都别说了。”
  麦拉真的不做声了,站在那里,一双泪眼哭得红肿。麦拉没有怨他,只是为他、为自己的未来感到恐惧。这么多年来,艾迪第一次意识到他能一心一意地爱她。在即将与这个家永别的一刹那,他突然想到或许麦拉比他更害怕;或许母亲比他更害怕。德里就像嘶嘶作响腾空而起的焰火一下子又回到他的记忆中。他记起6岁那年在德里的一家鞋店,他偷偷地爬上试鞋机。母亲赤着脚尖叫着飞奔过来。“艾迪,下来!下来!那机器能使人得癌症!下来!艾迪!”他又惊又怕,一下子失去平衡。但心里却又一种恶作剧的快感。“我要摔倒了!我要看看摔倒了,头上磕个大包的滋味!”可是他没有摔倒。母亲拽住他。
  他大哭起来,却没有摔倒。母亲不住地说:“再也不要那样了,再也不要那样了,再也不要。”母亲把他从试鞋机上抱下来,冲着店员大喊大叫,还说要告他们。那天晚上,他一直没睡着,不停地想到底什么是癌症;得了癌症,多久就死掉了;死之前会有多痛。他还想,自己死后会不会下地狱。他明白那很危险,母亲吓坏了。
  “麦拉,”艾迪从岁月的那边回到现实,“吻吻我。”
  麦拉吻他,拥抱他,拖得那么紧,紧得他透不过气来。
  “别怕。”他低声对她说。
  “我无法控制自己。”麦拉哽咽着。
  “我知道。”他明白即使麦拉抱得再紧些,勒断他的肋骨,他的哮喘也不会发作,他的粗重的喘息声也消失了。“我知道,麦拉。”
  出租车司机按了按喇叭。
  “你会打电话吗?”麦拉急切地问。
  “如果可能。”
  “艾迪,你真的不能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吗?”
  要是他能,他得讲多少才能让麦拉放心呢?“麦拉,今晚我接到麦克的电话,我们聊了一会儿,一切都围绕着两件事。麦克说那个怪物又出现了,问我能不能去。麦拉,现在我发烧了,你用什么退烧药也不管用。我喘不过气来,我的哮喘喷雾剂也无济于事。因为我的病不在咽喉,不在肺,而在我的心里。如果可能,我会回来。可我觉得自己好像一个站在破旧的矿井口上的人。下面随时可能会塌方,而我站在井口同光明告别。”啊,上帝!这些话也许能安慰她。
  “不,”艾迪最后还是拒绝了麦拉的请求,“我不能告诉你所发生的一切。”
  麦拉还没来得及追问,艾迪转身大步离去,越走越快,几乎跑着进了出租车。汽车调头开上大街的时候,麦拉还站在门口,一个高大的黑色剪影。
  艾迪靠在后坐上,浑身不住地颤抖,回想着刚才的那一场梦。
  梦?上帝,如果那只是一场梦。可那分明是清清楚楚的记忆。那幽幽的绿光,浑身腐烂的麻风病人在一个名叫爱迪。卡斯布拉克的小男孩后面紧追不舍,穿过地下隧道。在梦里他跑啊,跑啊。当时他只有11岁。突然他闻到一股死亡的味道。有人划着火柴,他低头看见一张腐烂的脸。那孩子叫帕特里克。霍克塞特,1958年7月间失踪了。
  蛆虫在他的脸颊上爬来爬去,一股恶臭扑面而来。他忍不住将头转向一边,看到两本泡得发胀,长满绿苔的课本。艾迪撕破嗓子尖叫。那个麻风病人粗糙的大手摸着他的脸,猛地伸进他的嘴里。艾迪猛然清醒过来,发现自己不是在德里镇阴暗的下水道里,而是坐在飞速开往罗得艾兰州的列车前方的餐车里。外面月光皎洁。
  艾迪看着车外美丽的月色下沉睡的大地。三三两两的房屋,有时一片房屋。都黑着,只有几家亮灯。那灯光在皎洁的月光下显得渺小,矫情。
  “他总认为月亮在跟他说话,”艾迪突然想到,“亨利·鲍尔斯。上帝,他疯了。”艾迪想亨利·鲍尔斯现在在哪里。死了?坐牢了?或者在中部的什么地方四处流浪?杀了某个让他搭车的司机,抢了钱财?
  可能吧。在哪个州的收容所?亦或赏着即将圆满的月色?跟月亮谈话,聆听只有他一个人听得到的回应?艾迪觉得这更可能。
  他不禁哆嗦了一下。“我终于想起了我的童年。我想起了自己是如何度过那个死亡笼罩的1958年的暑假。”他觉得现在他能想得起那个夏天里的每一幕。可他不想去回忆。“上帝,要是我能彻底忘记那一切就好了。”
  他的头抵着脏兮兮的车窗,一只手软弱无力地握着他的哮喘喷雾剂,仿佛握着一个宗教信物,茫然地注视着飞驶而过的夜色。
  “去北方。”他想。
  “不,不是去北方。因为我坐的不是火车,而是一部时光列车。
  不是去北方,而是回到过去。“
  他仿佛听到月亮低声地抱怨。
  艾迪。卡斯布拉克紧紧地握住他的哮喘喷雾剂,感到一阵晕眩,闭上了眼睛。
  6
  贝弗莉·马什。
  电话响起的时候,汤姆几乎要睡着了。他挣扎着翻了个身,想要去抓听筒,可是却碰到了贝弗莉的胸口,她也爬起身来要去接电话。
  汤姆的头又落到了枕头上,迷迷糊糊地想半夜三更到底是谁打电话来。他听见贝弗莉说了声“你好,”就又进入了梦乡。看棒球赛的时候,他喝了18罐啤酒,喝得晕乎乎的。
  突然贝弗莉尖利而奇怪的一声“什——么?”像一只冰锅敲进了他的耳朵,他一下子睁开了眼睛。他想坐起来,可是电话线恰好压在他的脖子上。
  “把他妈的那东西拿走,贝弗莉。”他叫了起来。贝弗莉连忙站起来,架着电话线绕到床的另一边。她的深红色的头发像波浪一样一直垂到腰间。婊子的头发。她的眼睛一直都没有向汤姆这边膘一下,这让汤姆很不高兴。他坐起身来。头很疼。妈的,可能一直都在疼,可是只要睡着了,就什么也感觉不到了。
  他走进洗手间,尿了一泡——感觉有三个小时之久。他决定再来一罐啤酒,来他妈的一个以毒攻毒。
  汤姆穿了一条肥大的拳击裤衩,身体强悍。路过卧室的时候,他回头吼了一声:“如果是莱斯丽那个同性恋,叫她随便找个东西消消火,别他妈的大晚上烦我们。”
  贝弗莉只是瞥了他一眼,摇了摇头表明那并不是莱斯丽,然后就又低头说话了。汤姆感到脖子后面的肌肉一阵发紧——他妈的她竟然不理他!我自己的老婆。我操!可能贝弗莉需要接受再教育。有时得这样。她总是学得很慢。
  汤姆下了楼,穿过客厅朝厨房走去,一面漫不经心地把裤衩揪到屁股上来。他打开冰箱,伸手向里面模去。他摸到的不是啤酒而是一盘剩面条。所有的啤酒都没了,甚至连他藏在后面应急的那一罐也不见了。棒球赛经过14局才决出胜负,白袜子队又输了。今年又他妈的一无所获。
  他的眼睛瞟到了橱柜上放着的空酒罐——他仿佛在痛饮清爽的加冰啤酒。他转身又向楼梯走去,知道这回贝弗莉麻烦又大了。他瞥了一眼楼梯边上的老钟——午夜都过了。这并没使他的脾气好转,因为他的脾气在心情好的时候也是猴子的脸——说变就变。
  他故意慢慢地爬上楼梯,心跳得很厉害。扑通,扑通,扑通,扑通。他感觉到他的心不仅在胸膛而且在耳朵里、手腕上跳动,这让他很难受。他根本不想这样。他需要的是睡觉。但是那个贱货还在打电话。
  “我懂,麦克……是的……是……我知道……但是……”
  又是长长的停顿。
  “比尔·邓邦?”她叫出声来。那声音又像冰镐一样深深地敲进了他的耳朵。
  他站在卧室外面,直到他的心跳恢复了正常。扑通,扑通。他是一个男人,一个他妈的真正的好男人。他身材高大。他是铁。如果她想再温习一遍的话,他是乐意去教的。
  他想行动了。但是他又停了下来。只是站在那里,听她说话。他其实并不关心她和谁说话,或者说些什么,他只是在听着她的语调——起来、下去;起来、下去。一种熟悉的怒火在他的胸膛开始燃烧。
  7
  年前,他在芝加哥市区的一家单身酒吧遇见了贝弗莉·马什。
  谈话很投机,因为他们都在一幢大楼里上班,而且都认识些大楼里的人。汤姆在金兰帝公司的公关部工作。在42层;贝弗莉是得利雅时装公司的设计助理,在12层。汤姆在和贝弗莉首次见面时就立即知道了她的特点:魅力四射但却易受攻击。在见面后不到一个月内,他又知道她的又一特点:才能出众。在她设计的那些休闲服装的图样中,他看出贝弗莉是一个潜力巨大的造钱机器。
  在贝弗莉知道汤姆对她感兴趣之前,汤姆已经对她了解颇深了。
  那正是汤姆所喜欢的一种方式。在他的一生中,他一直努力寻找的就是像贝弗莉这样的人。他开始行动了,就像一头凶猛饥饿的狮子开始全力追赶一只毫无觉察的可怜的羚羊。贝弗莉的脆弱并不表现在表面上——你所见到的只是一个身材苗条、性感迷人的女人;但是她是脆弱的……莫名的脆弱。这一点只有他才了解。
  狮子从来不想,至少不像人那么思考……但是它们能看见。当羚羊们隐约感觉到死亡的威胁而离开水洼时,狮子就会注意看到底哪只羚羊落到后面,是瘸腿,还是本来跑得慢……或者还没感到危险。甚至可能的是,有些羚羊——有些女人——本来就想成为猎物。
  突然“啪”的一声猛地把他从记忆里扯了出来——是打火机的声音。
  一股怒火窜了上来。他的胸中充满了一种甚至带些喜悦的怒火。
  抽烟,她在抽烟!就在这里,她又在抽烟!看来她学得很慢。但是一个好先生对于这样的学生总是乐于施教的。
  “是的,”她又说话了,“嗯。好吧。是……”她听着,然后爆发出一声他从未听过的奇怪的笑声。“既然你说了,那么就两件事情——先给我订个房间,然后为我祈祷吧。好的……嗯……我也是。晚安。”

  汤姆进来的时候,贝弗莉刚挂上了电话。进来时他想朝她大吼一声“把烟掐掉!马上!”但是当他看见贝弗莉的时候,那些话一下子噎在了喉咙里。他以前曾两次见过贝弗莉现出那样的神色,一次是在她第一次参加一个大型国际博览会的时候,另一次是他们去纽约领国际设计大奖的时候。
  她正大步在卧室里走动,烟卷咬在她的嘴里,一股白色的烟雾从她的左肩上飘了起来。天哪!他最痛恨的就是她这个样子!
  但是,她脸上的神色使他真正迟疑了,使他的叫嚷卡在喉咙里。
  “咔嚓”——他的心动摇了。他开始退缩,告诉自己他不是害怕,而是对她感到吃惊。
  他记得,每次当她的事业出现高xdx潮时,她就变成了一个完全不同的女人。一个使他感到畏惧的女人。一个坚强无畏而不可预测的女人。
  现在贝弗莉的脸颊开始变红,一种自然的红色。她的双眼闪烁着光芒,根本没有一丝瞌睡的痕迹。她的红发在飘动,活泼得像一条跳动的小溪。还有……哦,看看!朋友和邻居们!你们看看她在干什么!她从壁橱里拿出了一只手提箱!天哪!
  “给我订个房间……然后为我祈祷。”
  好了。贝弗莉哪儿都不去,她不需要订房间,她只要待在家里。
  谢谢您了。
  但是在他好好教育她之前,她真的需要一两回祈祷。
  贝弗莉把手提箱放在床脚边,然后又去了她的工作间。她拉开一个抽屉,开始整理衣物。那烟雾还在她的肩膀上缭绕着。
  汤姆现在关心的不是谁打电话来,也不是她要到哪儿去,因为她哪儿也不去。他关心的也不是自己的脑袋——喝酒太多加上睡眠不足,他的脑袋闷闷地疼得厉害。
  香烟!他关心的只是香烟!
  此刻香烟还在她嘴里叼着。她还没有注意到站在门口的汤姆。汤姆不由得想起了那两个晚上。就在那两个晚上之后,汤姆完全控制了贝弗莉。
  “我不想让你再吸烟。”当他们参加完一个聚会回家的时候,汤姆告诉贝弗莉。10月,对了,是10月的一天。“在上班或者聚会的时候,我已经受够了香烟味。我不想和你在一起的时候也闻那烟味。你知道那像什么?我告诉你事实——说起来不好听但是事实。那就像是吃别人的鼻涕。”
  他原以为贝弗莉会抗议一下,但是她只是用羞涩而又讨好的眼光看着他。她的声音一直都很低而且很温顺。“好吧,汤姆。”
  “那你把烟掐掉。”
  贝弗莉把烟掐了。那天晚上的其余时间,汤姆一直都很幽默。
  又过了几周,他们从电影院出来时,她无意之中又点起了一根香烟。他们走向停车场的时候,她一直在吸着。11月的夜晚大很冷,风刮在脸上像刀割一般。汤姆让她吸着那根烟,甚至还为她打开了车门。等他钻进汽车关上车门后,他说了一句:“贝弗莉?”
  贝弗莉把香烟从嘴上拿了下来,转过头看着他。汤姆把他的大手张开,狠狠地朝她的脸上扇了过去。他用的力气很大,她的头重重地撞在了车座上。她的手连忙捂住了脸,眼睛睁得大大的,满是惊讶和疼痛的表情。她大声叫了起来:“哇啊!汤姆!”
  汤姆只是看着她,眯着眼睛,还像平时那样笑着。他想看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她会有什么反应。但是汤姆等到的——不是“你这个婊子养的”!
  不是“再见吧”!
  也不是“我们的关系完了,汤姆”!
  而是——她只是用那受伤的眼光看着他说:“你为什么要打我?”然后她又想说些什么,但是终于哭了起来。
  “扔掉它。”
  “什么?什么,汤姆?”她的眼泪把化妆冲出了~道道痕迹。汤姆根本不管这些。相反,他还想看她这个样子。让人感到刺激。
  “香烟。扔掉它。”
  贝弗莉一下子反应过来了。她像是犯了罪。
  “我只是忘记了!”她哭喊着。“就是这样!”
  “把烟扔掉。要不然你还会挨一下的。”
  贝弗莉把车窗玻璃摇了下来,把烟掐掉了。然后她转过头来,脸色苍白,两眼怯生生地看着他。
  “你不能……不能打我。那样对……一个……稳定……关系来说很不好。”她想要用一种成人的口气说出来,但是失败了。他成功了。
  在他的面前,贝弗莉只能是个孩子。不管她有多么性感,她只是一个孩子。
  “孩子,”他尽量显得很冷静,但是又有点惊慌和兴奋,“我才能决定我们的关系到底能不能稳定。如果你能忍受,很好。如果不能,那就开路好了。我不会阻拦你的。也许我顶多跟你一脚作为分别的礼物,但是我不会阻拦你。这是个自由的国度。我还能多说些什么?”
  “也许你已经说得够多了。”她小声嘟哝着。汤姆又扇了她一巴掌,比第一下还狠。没有人敢和他顶嘴。即使英国女王也不行。
  她的脸撞到了仪表板上。她的手刚摸到车门把手,又放下了。她只是像一只兔子蜷伏在角落里,一只手按着嘴巴,睁大的眼睛满是害怕。汤姆盯着她看了一会儿,然后绕到了她的车门那边。他打开了车厂]。他呼出的热气在11月的寒夜里像是白色的烟雾。
  “想出来吗?贝弗莉?我看你想拉车门把手了。我猜你想出来。好吧。我让你别抽烟,你说好,可是你并不好。来吧!出来吧。我操!怎么了?你想出来吗?”
  “不。”她小声说道。
  “什么?我没听清。”
  “不。我不想出去。”她大声了一点。
  “什么——那些烟卷让你得了肺气肿了?如果你说不出来,我会给你拿一个他妈的麦克风来。这是你最后的机会,贝弗莉。你大声说,让我听清楚:你想要出来还是想跟我一块儿回去?”
  “想跟你一块儿回去。”她说完,像小姑娘一样双手勾着裙子。她没有看汤姆,眼泪从她的脸上扑簌簌地滚落。
  “好吧。你得先给我说,‘我以后不在你面前抽烟,汤姆’。”
  贝弗莉抬起头,恳求地看着汤姆。她的眼睛似乎在说:“你能让我这么做,但是不要。我爱你。难道这还不够?”
  “不行。”
  “说。”
  “我以后不在你面前抽烟,汤姆。”
  “好的。现在说:‘对不起’。”
  “对不起。”她木然地重复着。
  烟卷在人行道上燃烧着。离开电影院的人们都好奇地看着他们。
  汤姆走了过去,用脚捻灭了它。
  “现在说:‘没有你的允许,我再也不抽烟了。’”
  “没有……”她的声音突然停住了。“没有——”
  “说!贝弗莉。”
  “……你的允许,我再也不抽烟了。”
  汤姆关上了车门。他把贝弗莉拉到了自己的公寓里。一路上他们都没说话。在停车场上,他们的关系已经确定了一半。另一半是在40分钟之后,在汤姆的床上。
  8
  个月之后,他们结婚了。结婚的时候,汤姆的朋友来了两个;贝弗莉只来了一个朋友,叫凯。麦考。汤姆叫她“妇女解放的婊子”。
  所有的记忆像电影一样在几秒钟之内迅速流过汤姆的脑海。贝弗莉仍然在一个抽屉里翻着什么。现在她翻出了一件内衣——不是汤姆喜欢的那种光滑柔软的绸缎做的,而是棉布的,腰上还有松紧带,穿上去像个黄毛丫头。
  汤姆·罗根悄无声息地向他的衣橱走去。他光着脚,走在地毯上像一阵微风。
  就是那根烟卷。就是那根烟卷让汤姆发狂。贝弗莉的第一课已经过去很长时间了,大概她已经忘记了。尽管她还有别的很多很多课程要学,例如不能穿长袖衬衣、不能穿高领毛衣、不能戴太阳镜等等。
  但是第一课还是最基本的、永远不能遗忘的——汤姆已经忘记了那个把他从沉睡中惊醒的电话。他的脑袋里只有那根烟卷。贝弗莉现在抽烟,说明她已经忘记了汤姆·罗根。当然只是暂时的。但是暂时也他妈的太长了。什么原因使她忘记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样的事在他家里不管为什么也不能发生。
  在衣橱的门后挂着一条很宽的皮带。皮带上的扣很久以前就被他去掉了,现在那个地方被双迭上了,形成了一个套,恰好可以把手套进去。
  “汤姆,你的肉皮又痒了。”他的母亲有时这么说——“有时”并不很恰当;大概“经常”才合适。“过来,汤姆!让我抽你一顿!”他的孩提时代不时地被这样的抽打打断。最后虽然他逃进了威赤达学院,但是他仍然无法完全逃避。他在睡梦中总是听见他母亲的声音:“过来,汤姆!让我抽打你一顿!给你解释痒……”
  汤姆是他家4个孩子中的老大。他父亲在他11岁的时候就死了——应该说“自杀”才对——他是坐在马桶上喝酒时死去的。汤姆成了一家之长,而且更成了母亲的出气筒。如果弟弟妹妹把家里搞乱了……如果忘记到幼儿园去接妹妹……如果……如果这样的事或那样的事发生……那他母亲就会拎起一根根子,然后就叫:“汤姆,过来!让我抽你一顿……”抽打别人总比自己挨打好。
  如果汤姆在他的人生道路上学到了什么东西的话,那他就学到了这个。
  汤姆把皮带拿了下来。他把手伸进皮带套中,换紧拳头。很舒服。皮带耷拉下来就像一条黑色的死蛇。他的头痛消失得无影无踪。
  贝弗莉此刻又从抽屉后面翻出了一个白色旧胸罩。汤姆原以为电话是她情人打来的,现在他的心放下了。如果一个女人带上自己的旧衣服去会情人的话,会很可笑的。再说,贝弗莉也不敢。
  “贝弗莉。”他轻柔地叫道。贝弗莉一下子转过头来,惊呆了。她的双眼睁得大大的。
  皮带有些迟疑……稍微放下了一点。汤姆看着她,一种不安又从他的心中涌起。
  贝弗莉的紧张全表现在了脸上。但是此刻她的身上似乎还笼罩着一圈光环,使她显得既动人又危险。贝弗莉正从汤姆所设计、控制的“她”脱离。这是汤姆·罗根以前从来没有感觉到的,让他很害怕。
  贝弗莉看起来很害怕,但是同时又显得极度兴奋。她的双颊上和眼睛里都闪烁着兴奋的光芒。
  那根烟卷仍然咬在她嘴里,还稍微向上翘着。妈的,她还以为自己是福兰克林。罗斯福吧。烟卷!愤怒像绿色的波浪吞没了他。但是突然间,汤姆模模糊糊地想起了一天夜里贝弗莉有气无力地说过的话:“有一天你会杀死我的,汤姆。你知道吗?有一天你会走得太远。那就是结局。”
  当时汤姆回答说:“你只要按我说的去做,那一天永远不会到来的。”
  现在汤姆不知道是不是那一天已经到来了。
  烟卷。别的通通可以不管。只是烟卷。解决这个问题后,就可以讨论别的事情了。
  “汤姆,”贝弗莉说道,“我现在不得不——”
  “你抽烟了。”汤姆的声音似乎从远方传来。“看来你又忘了,宝贝儿。你把香烟藏哪儿了?”
  “好的,我弄灭它。”贝弗莉走进洗手间,把烟卷扔进了马桶里——那根烟卷的过滤嘴上还带着牙咬的痕迹。“嘶嘶。”她又走了回来。“汤姆,是一个老朋友的电话。一个非常老的朋友。我不得不——”
  “闭嘴!”汤姆吼了起来。“你不得不闭嘴!”但是汤姆想要看到的恐惧——对他的恐惧——却并没有出现在贝弗莉的脸上。那张脸上确实有害怕的神色,但是不是因为他,而是因为那个电话。贝弗莉似乎并没看见皮带,并没看见他。一阵不安袭过汤姆的心头。他在哪儿?
  这是一个愚蠢的问题,但是他在哪里呢?
  这个问题这么可怕,汤姆一时间觉得自己就像是无根的野草一样随风飘浮。他感觉到危险正在来临。但是他终于控制住了自己。他就在这里。汤姆·罗根就在这里!他妈的如果这个贱货还不赶快投降,他就好好地收拾她一顿。
  “我要抽你,”汤姆说道,“很抱歉,宝贝儿。”
  “把那东西放下吧,”贝弗莉似乎在挑衅,“我得赶快到欧翰尔去,越快越好。”
  汤姆的皮带慢慢地耷拉了下来。他的目光直刺贝弗莉的脸上。
  “听我说,汤姆。在我的老家麻烦事又来了。非常麻烦。那时我有一个朋友。要不是当时年龄太小,他就会是我的男朋友了。当时他只有11岁,患有严重的口吃病。他现在是个作家。我想你甚至还读过他的小说……叫《黑色激流》,是不是?”
  贝弗莉的目光在汤姆的脸上搜索,但是汤姆的脸上毫无表情。只有那条皮带在摇晃着,晃过来,晃过去。贝弗莉手不安地理了理自己的头发。汤姆低着头,两条结实的粗腿略微分开站在那里。那个可怕的问题仍然萦绕在他的头顶:你在哪儿?汤姆?你知道吗?
  “那本书放在那里已经好几周了,但是我一直都没碰过它。也许我应该看看,但是我们都大了,我甚至好长好长时间都没有想过德里镇。不管怎样,比尔有个弟弟,叫乔治。在我和比尔认识之前,他就被谋杀了。然后,第二个夏天……”
  但是汤姆越听越烦。他向贝弗莉冲了过去。他的右手像投标枪那样高举着皮带。皮带带着风声朝贝弗莉身上打了过去。贝弗莉想要躲开,但是她的右肩撞到了洗手间的门框上。只听得“啪”的一声,皮带重重地打在了她的左臂上,留下了一道红印。
  “对不起,宝贝。”他的声音很正常,甚至还有些遗憾,露出了无情的笑容。
  “汤姆,不——”
  汤姆又抡起了皮带,眼看着皮带落到了她的屁股上。又是让人满意的“啪”的一声。然后……
  天哪!她竟然抓住了皮带!竟然抓住了皮带!
  汤姆一时间被贝弗莉突如其来的行动惊呆了。他差一点失去了他的“家法”。但是他的手仍然紧紧握着那个皮带套。
  他猛地一下把皮带扯了回来。
  “不要再那么做,”汤姆沙哑着嗓子说,“听见了吗?如果你胆敢再那么做,我会打得你一个月都尿黑莓汁。”
  “汤姆,不要了!”贝弗莉说道。她的口气更激怒了汤姆——那种口气简直就是一个班长在训斥一个6岁的孩子。“我不得不走。不跟你开玩笑。有人死了。我很久以前发过誓。——”汤姆根本听不进去。他大吼着追赶贝弗莉,低着头,一只手疯狂地挥舞着皮带。他高举皮带,打下去;又高举起来,打下去;高举起来,打下去。他不知道明天他的手臂还能不能举起来,但是现在他只想着一件事——贝弗莉竟敢向他挑战。她不仅敢抽烟,而且还竟敢抓他的皮带!好了,这都是她自找的!
  汤姆的皮带雨点般地落到了贝弗莉的身上。她的双手一直在保护自己的脸部,但是皮带仍然打遍了她的全身。但是她没有叫喊,就像她有时那么做的;她也没祈求让他停下来,就像她经常那么做的。更可恶的是,她也没有哭,就像她总是那么做的。寂静的房间里只有皮带的抽打声和他们的呼吸声——他的低沉而沙哑;而她的轻微又短促。
  汤姆把贝弗莉从洗手间一直打到了床边,最后到了梳妆台。她的肩膀上都是血红的痕迹。她的头发像火一样在流动。汤姆想贝弗莉会给伏在那里,或者会爬到下面。但是她摸索着……转过身来……然后……突然什么东西飞了过来。贝弗莉意抓起那些化妆品朝他打了过来!一瓶化妆品恰好打在了汤姆的胸口,掉到地上,摔碎了。汤姆顿时被刺鼻的花香包围了。
  “放下!”汤姆咆哮着,“放下!婊子!”
  贝弗莉反而变本加厉。化妆品像炮弹一样不停地打过来。汤姆用手摸了模自己的胸口——上面有一道口子。他惊呆了——太阳真的从西边出来了!她竟敢——一个瓶子呼啸着砸到了他的眉骨上。汤姆的脑袋里“嗡”的一声。他向后退了一步,目瞪口呆。又是一个瓶子打中了他的肚子。这可能吗——是的!她还向他吼叫!
  “我要去机场,你这个婊子养的!听见了吗!我有事,我要走!你别挡我的路,因为我要走!”
  鲜血从他的右眼上流了下来,蜇得生疼。他呆呆地盯着贝弗莉,好像以前从未见过她。
  贝弗莉的胸口在不停地起伏。她正咬着自己的嘴唇,脸变得通红。
  但是梳妆台上连一个瓶子也没有了。
  汤姆从贝弗莉的眼睛里看出了害怕……但是仍然不是对他的畏惧。
  “把那些衣服放回去,”汤姆尽量控制自己的气喘,“把箱子也放回去。然后上床睡觉。如果你这么做,也许我不会打得你太狠。也许你还能走上两天。”
  “汤姆,听我说。”贝弗莉说得很慢。她的眼神像一把刀。“如果再靠近我,我会杀了你。你懂吗?肥猪!我会杀了你。”
  突然——也许是因为她脸上的极度鄙视的神色,也许是因为她骂他“肥猪”,也许是因为她那种倔强的架势——恐惧几乎要使汤姆窒息。
  汤姆·罗根向他的老婆冲了过去。这次他没有吼叫。他无声无息,就像是一枚破水前进的水雷。他要看看到底是谁杀死谁。
  汤姆想贝弗莉会逃跑。也许朝洗手间。也许朝楼梯。但是,她竟然没有跑。她靠着墙,用力把梳妆台向汤姆推了过去。梳妆台摇摇晃晃,一下子砸了下去。它的顶端正好砸在汤姆的大腿上,一下就把汤姆撞倒了。梳妆台里面的瓶子发出一阵动听的声音。看见上面的镜子朝地板上砸下来,汤姆连忙用胳膊遮挡自己的双眼。他手上的皮带脱离了他的控制,飞了出去。镜子砸到了地板上,玻璃四面溅了起来。
  有几片玻璃扎到了汤姆身上,鲜血顿时流了出来。贝弗莉放声大哭。
  有很多次她都想离开汤姆,就像当初从她父亲身边逃走一样。当时行李都已经放进了车厢里。她并不是一个愚蠢的女人。她知道自己曾经爱过汤姆,直到现在她多少还爱着他。但是这并不能排除她对汤姆的畏惧……对他的憎恶……甚至因为选择汤姆对她自己的鄙视。她觉得心中的怒火正使她自己丧失理性。
  但是麦克。汉伦的声音又在她耳边响了起来:“它又来了,贝弗莉……它又回来了……你曾经发过誓……”
  梳妆台开始动弹了。一下,两下,三下。好像它会呼吸。
  贝弗莉敏捷地跳过梳妆台,躲避着碎玻璃,一面抓起了甩到一边的皮带。她转过身来,把手伸进了皮带套里。她把头发甩到了后面,然后看着汤姆要干什么。
  汤姆站了起来。有几片玻璃刺破了他的脸颊。眉毛上还有很长的一道口子。当他慢慢站起来的时候,贝弗莉看见他的裤衩上也满是血迹。
  “把皮带给我。”汤姆说道。
  贝弗莉反而将皮带又在手上绕了一圈,挑衅地看着他。
  “放下,贝弗莉。马上。”
  “如果你再敢过来,我会把你的屎都打出来。”贝弗莉自己都不敢相信这些话是从她嘴里吐出来的。前面站着的这个血迹斑斑的人是谁?她丈夫?她父亲?在谈恋爱的时候就敢打她的恋人?哦,上帝!
  快帮帮我!但是她的嘴依然没有停顿:“我也会抽你。你又胖又迟钝,汤姆。我要走了。永远离开。我想也许一切都结束了。”
  “那个叫邓邦的人是谁?”
  “忘掉吧。我——”
  她反应太慢了。那个问题只不过想引开她的注意力。汤姆没等她说完就冲了过来。但是,皮带还是及时地在空中划了一道弧线,飞了出去。那皮带重重地打在了汤姆的嘴上,发出一种声音,就像是瓶塞从瓶子里蹦了出来。
  汤姆尖叫起来。他用手捂着嘴,圆睁的眼睛里满是痛苦和惊讶。
  鲜血漫出了他的指缝,从手背上流了下来。
  “你竟敢打破我的嘴,姨子!”他的尖叫已经变得含糊不清。
  说着,他又冲了过去,双手想要抓住贝弗莉;一面从嘴里吐出一颗血肉模糊的牙来。贝弗莉尽管非常害怕,但是她的心中充满了解放的狂喜。“清账的时候到了”,她一面这样想着,一面又挥起了皮带——那条曾经无数次抽打过她的皮带。
  皮带从侧面打了过去,只听得闷闷的一声,就像是棍子打在地毯上的声音,准确地打在了汤姆的裆部。汤姆惨叫了一声,双手护着裆部,倒了下去。他在地上翻滚着,脸上是无比痛苦的表情。
  “鲜血,”贝弗莉想,“天哪!他全身都是血。”
  但是她又想:“他肯定死不了。趁这会儿功夫我得赶快赶快离开,要不然等他起来就完蛋了。”
  她走过去要拿手提箱的时候,一块玻璃碎片扎到了她的脚上。但是她的眼睛一刻也没有离开汤姆。她抓起箱子,转身向楼梯走去。地上留下了血迹斑斑的脚印。她现在什么也不想,只想快点逃离这个地方。
  什么东西轻轻地碰到了她的腿,她禁不住叫出声来。
  她向下一看,原来是那条皮带。它仍然紧紧地缠在她的手上。在昏暗的灯光下,那皮带更像死蛇了。她憎恶地把它扔了出去。那条皮带弯曲着落到了客厅的地毯上。
  在楼梯的尽头,贝弗莉把那件白色的睡衣从身上脱了下来。睡衣上面都地血迹,她不能再穿了。她把睡衣扔到一边,弯下腰光着身子去开皮箱。
  “贝弗莉,你他妈的给我滚上来!”
  贝弗莉吃了一惊,她的手缩了回来,然后又伸了出去。如果汤姆能叫出这么大声来,那她的时间就更少了。她翻着箱子里面的东西,眼睛从来没有离开过楼梯口。汤姆没有出现。他又大声地叫了贝弗莉的名字两次,每次贝弗莉都退缩了。但她终于找到了一件衬衣和一条裤子。她慌张地把衬衣套了上去。衬衣最上面的两颗钮扣都不见了。
  这很有讽刺意味——一个时装设计师竟然很少补衣服。
  “我要杀了你!婊子!”
  贝弗莉一下子把箱子合了上去。一件衬衣的袖子从箱子边上漏了出来,就像是一个舌头。她迅速向四处看了看。“我是不是永远不会再见到这房子?”但是这样的想法并没有给她带来任何解脱。她打开门,走了出去。
  她走过了三个街区,漫天目的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她的腿疼了起来。她看了看表,都快两点了。她的钱包和信用卡都丢在了家里。
  她现在身无分文了。
  突然她大声地笑了起来。
  她在一幢房子前坐了下来。她放声大笑。她的身上充满了力量,一种野性的冲动。“欲望。”她想。一波又一波的兴奋正把她推向那不可避免的坎坷命运。
  她笑着。恐怖就像是疼痛那么尖利但是又像10月的苹果那么甜美。当那幢房子的一盏灯突然点亮的时候,她抓起了手提箱,逃进夜色之中。她仍然在笑着。
  9
  比尔·邓邦
  “走?”奥德拉又重复了一次。她有些不解,又有些恐惧。她盘腿坐下,地板冰凉,整个屋子很冷。今年英格兰南部的春天格外阴冷潮湿。不知怎的比尔·邓邦早晚出去散步的时候,总是想起缅因州……
  模模糊糊地想起德里。
  他们的小屋本应有中央供暖——广告上是这么说的。那个小巧整洁的地下室里的确有火炉,不过闲置在原来的煤棚里,没有什么用场。他和奥德拉早就发现英国人和美国人的中央供暖概念完全不同。
  在英国人看来,只要早晨起来抽水马桶没结冰就算有中央供暖系统了。现在是上午8点一刻,比尔5分钟前刚刚挂上电话。
  “比尔,你不能说走就走。”
  “我必须走。”说着他走进屋子尽头的小间,倒了杯酒。酒沿着杯壁洒在桌上,他气恼地骂了一句。
  “谁的电话?你怕什么,比尔?”
  “我没有害怕。”
  “是吗?那你的手为什么发抖?你怎么没吃早饭就喝酒?”
  他走回来,坐在椅子上,勉强地笑了笑,却没笑出来。
  电视里BBC电视台的播音员总结当天早晨的一大堆坏消息。之后就要播报昨晚足球赛的结果。
  “最近我很想家。”比尔一边说着,一边啜了一口酒。
  “家?”看着奥德拉一脸困惑的样子,比尔忍不住笑了起来。
  “可怜的奥德拉!跟眼前的这个男人结婚11年了,你还没有完全了解他。”他又笑了,一口喝光杯中剩下的酒。奥德拉听出他的笑声有些异样,就像看到他一大早喝酒一样不同寻常。那笑声听起来像痛苦的嚎叫。“我怀疑是不是别人的丈夫或妻子也对自己的爱人了解得那么少。我想他们肯定也是如此。”
  “比尔,我爱你,”她说,“11年足以证明这一点。”
  “我了解。”他冲她笑了笑——那笑容甜蜜,疲倦,又带着几分恐惧。
  “比尔,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
  她双脚给缩在睡衣下,一双漂亮的灰眼睛看着他。这就是他深爱的,跟他一起生活的女人。他想看穿她的眼睛,了解她的思想。他努力把这一切当做一个故事。只不过这个故事没有卖点。
  这是一个来自缅因州的穷孩子,靠奖学金读完大学。他一生的愿望就是成为一个作家。可是当开始学习写作的时候,他发现自己迷失在一个诡橘怪异的世界里。有人想成为厄普代克,有人想成为新英格兰的福克纳。而他只想用平实的语言描写穷人的凄惨生活。
  这期间比尔·邓邦写了一个荒屋里的神秘故事,3篇科幻小说,7篇恐怖小说。其中一篇科幻小说得了优良。导师还在扉页上写了这样的评语:“这篇好多了。文中外族的反攻表现了暴力招致暴力的恶性循环;我尤其欣赏那架象征社会群体内性关系的针形机头宇宙飞船。虽然自始至终着力表现这一点,让人感到有些不解,但是很有趣。”
  那次别的同学最好成绩才是及格。
  一天,大家讨论一个满脸菜色的女生写的一篇关于“母牛在一片废墟上审视一台废弃的发动机”的评论。讨论已经进行了70分钟。
  那个女生一根接一根地抽着香烟,还不时地挤挤太阳穴上的疙瘩。她坚定地认为这篇短评是一篇社会政治评论,具有奥威尔早期讽刺作品的风格。大家都同意这样的说法,可是讨论还在没完没了地进行。最后,比尔终于忍不住站了起来。当比尔站起来的时候,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他身材高大,风度翩翩。他说起话来慢条斯理,一点也不结巴。“我一点也不明白。我根本就不明白我们所讨论的一切。为什么一篇作品非要是社会什么什么的?政治、文化、历史……难道这些不是一部作品自然而然的一部分吗?我是说……“他环顾四周,看到一双双充满敌意的眼睛,意识到周围的人把他的话当成一种攻击。那些人认为他们当中就有一个战争贩子。”我是说,难道我们不能把那当成单纯的故事来看待吗?”
  教室里鸦雀无声。那个满脸菜色的女生喷出一大口烟雾,在随身带来的烟灰缸里把烟蒂掐灭。最后导师开口了,极其和蔼,仿佛对待一个无理取闹的孩子一样。“你认为福克纳只是在讲故事吗?莎士比亚只是为了赚钱吗?比尔,告诉我们,你怎么看?”
  “我认为。”比尔认真地想了一会儿,坦率地说。他看出大家目光中的憎恨。
  “我建议,”教授半闭着眼睛对他说,“你还得好好学习。”
  教室后排有人鼓掌。
  比尔离开教室。但是第二个星期天家再碰头的时候,他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这一星期里,他写了一篇小说,题为《黑嘟,讲述了一个小男孩在自家地窖里发现了怪物,他勇敢地面对危险,与怪物搏斗,最后杀死怪物的故事。写这个故事的时候,他体会到一种极度的快乐。甚至觉得根本不是他在讲这个故事,而是故事自然地从笔头流露出来。他满脑子都是这个故事——有点儿恐怖。惟有恐怖,这个故事才够精彩。他感到如果他不运笔如飞,写出这个故事,故事自己也会喷薄而出,成为实实在在的东西。“把他妈的那些东西都写出来。”
  比尔对着黑暗的冬夜大喊。他笑了——颤抖的笑。经过10年的努力,他终于发现应该怎样写作。他好像突然间找到了启动在他的大脑中占据如此空间的一架巨大破烂不堪的推土机的按钮、它启动了,苏醒了。这台大机器一点儿也不漂亮。它不会带着漂亮姑娘去参加舞会,不是身份的象征。它是职业。能够摧毁一切。若不小心,甚至会摧毁他自己。
  他一鼓作气写完了《黑暗》,一直写到凌晨4点,伏在桌上睡着了。如果有人说他实际上写的是他的弟弟乔治,他会大吃一惊。因为他深信这些年来他从没有想起乔治。
  可导师却给了他一个不及格,并且在扉页上大大地写了两个字:纸浆!垃圾!
  比尔准备把他的15页手稿付之一炬。可就在打开炉门的那一刹那,他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多么荒唐。他坐在摇椅上,看着那张“死刑令”,发出一阵大笑。纸浆?好!就让它成为纸浆吧!林子里有的是这玩艺儿。
  “让那些树都倒下吧!”比尔大叫。他笑个不停,泪水满面。
  他重新打印了一张扉页,寄给一本名叫《白色领结》的纳士杂志。不过,比尔对此并没抱太大的希望。他曾经给许多杂志没过稿,只收到了退稿通知。但是《白色领结》小说栏目的编辑买下了这篇小说,并且答应出版之后立即付钱。他高兴得忘乎所以。杂志的副主编还写了一个短评,称他的作品是“继美国著名科幻小说家布雷德伯里的《坛子》之后最棒的恐怖小说。”还说,“但是很糟糕,全国只有70个读者会读这篇小说”。比尔一点儿也不在乎。反正能挣200块钱!
  上了大学四年级,他不顾一切继续写小说,因为只有写作才会稍微减轻他的恐惧。他把稿子投给维金出版社,心里想着那儿只是这本鬼魂小说漫长航程的第一站。出版社买下了这本书。比尔的神话故事就此上演了。“结巴比尔”23岁事业有成。3年后,他又因为娶了比他大5岁的电影明星做老婆而名声大噪。
  花边新闻的专栏作家为此喋喋不休长达7个月。朋友和敌人都赌定他们最终会离婚。不仅是年龄的差距,而且各方面的差别也太大。
  他的个子很高,已经谢顶,而且略微发福。在人前他讲话很慢,有时甚至口齿不清。而奥德拉一头漂亮的褐色头发,身段优美,妩媚可人,貌若天仙。
  比尔受雇将他的第二部小说《黑色激流》改写成剧本。他的第一稿写得很不错,于是又被邀请到环球影视城继续改写剧本,研究有关拍摄的事宜。
  他的经纪人是一个叫苏珊。布朗尼的矮个子女人。她极力劝说比尔放弃改写剧本的想法。“听我的,比尔!收了银子就罢手吧。你年轻,精力充沛。他们正需要你这样的。等你到了那儿,他们会先磨掉你的自尊,然后把你变得连划一条直线的能力都没有。不仅如此,他们还会把你变得毫无品位。你只能像个成人一样去写作,可你根本还是个孩子。”
  “我必须走。我必须离开新英格兰。”比尔不敢再往下说,仿佛那是一句咒语,但是对她他必须说实话。“我必须离开缅因州。”
  “为什么?”
  “不知道。但我必须这么做。”
  “告诉我你是当真的,还是开玩笑?”
  “当真。”
  “那就去吧,”她的声音毫无表情,转过身背对着他,“等一切就绪万,打电话通知我一声,假如你还有力气的话。要是你还能剩把骨头,我去给你收尸。”
  《黑色激流》拍成电影后名字改做《恶魔的陷阱》,由奥德拉担纲主演。电影的名字听起来不怎样,但是拍得不错。比尔在好莱坞丢失的惟一的一样东西是他的心。
  “比尔。”奥德拉把他从记忆中拉回来。他看见她关掉电视。窗外雾气线绕。
  “我尽量向你解释,”比尔说,“你有权知道。不过先为我做两件事。”
  “好的。”
  “先给自己泡杯茶。然后告诉我你对我的看法。或者你自认为了解多少。”
  奥德拉惶恐地看了他一眼,走到高脚五斗橱旁。
  “我知道你来自缅因州。”她一边彻茶一边说。她不是英国人,但自从拍了《阁楼》这部片子后(为拍这部电影,他们才特地住在这里),说起话来就带点英国腔。这是比尔创作的第一个剧本。他还被邀请做摄影指导。幸亏他拒绝了。否则他这一走,就把事情全搞砸了。他知道整个剧组的人都会说,比尔邦邦露馅了。他只不过是个无聊的疯子作家。
  天知道。此时他真觉得自己精神错乱了。
  “我知道你有个弟弟,你很爱他,他死了。”奥德拉接着说道。
  “我知道你在一个叫德里的小镇长大。在你弟弟死了两年后搬到班戈去住了,那时你才14岁。17岁那年,你的父亲死于肺癌。你读大学的时候就写了一本畅销书。你靠奖学金和在一家纺织厂打工读完大学。收入的增加,美好的前途,这些对你来说肯定陌生。”
  她回到比尔所在的那间屋子。那一刻,比尔体会到隐藏在他们之间的差距。
  “我知道一年后,你写了《黑色激流》,来到好莱坞。就在电影开拍前一星期,你遇到了一个名叫奥德拉。菲利浦斯的糊涂女人。她了解你的处境,你需要减压。因为5年前她还是奥德丽。费尔伯特,一个老气横秋、普普通通的女人。那个女人快沉沦了。”
  “奥德拉,别……”
  奥德拉目光专注地望着他的眼睛。“哦,为什么不?让我们说实话吧。在遇到你之前的两年里,我吃药成痛。一年后,我又开始喝可乐。于是,清晨吃药,中午喝可乐,晚上一杯葡萄酒,睡前喝安定。这些都是我的维他命。太多的记者招待会,太多的好角色。我就像杰奎琳。苏珊娜小说里的自甘堕落的女主角。比尔,你知道我现在怎样看那段日子吗?”
  “不知道。”
  她啜了一小口茶,还盯着他的眼睛,笑了。“就像跑在洛杉矶国际机场的通道上。你明白吗?”
  “不太明白。”
  “那是一条传送带,大概有一英里长。”
  “我知道那条通道,”他说,“但是我不明白你……”
  “你只要站在上面,它就会一路把你送到领取行李的地方。但是如果你愿意,你也可以不必站在那儿。你可以在上面走,或者跑,像平时散步、慢跑、冲刺一样。因为你的身体忘记了你在做什么——超越那条滚动通道的速度。因此他们在通道的尽头树立标记,提醒你‘滚动坡道,放慢速度’。当我遇到你时,我好像刚刚从那上面跑下来,双脚踏在坚实的地板上。我就在那儿,身体离双脚好远。你无法保持平衡,迟早会跌倒的。可我没有跌倒,因为我抓住了你。”
  她放下茶杯,点着一根烟,目光始终没有离开比尔。从打火机跳动的火焰,他知道她的手不住地颤抖。奥德拉深深地吸了口烟,吐出一大口烟雾。
  “对于你我了解些什么呢?我知道你好像能够把握一切。我了解这一点。好像你从来都不慌不忙,从不急着去赶下一个会议,下一个聚会。你好像很自信什么都会有……如果你想要的话。你讲话慢条斯理。缅因州的人都那么讲话,但更是你的本色。你是我平生遇到的第一个敢慢慢地讲话的人。我也不得不慢下来去听。比尔,看到你就看到了从不在滚动通道上疾跑的人。因为你知道它会把你送到目的地。
  你似乎完全不为周围这种浮躁、歇斯底里的生活所影响。你不租豪华汽车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也不清那些记者为你炮制新闻。你坦荡真实。“
  他笑了笑。
  “我知道当我需要你的时候,你就会在我身边。当我酩酊大醉的时候,你会照顾我。以前我一直都在逢场作戏,直到遇见你,才找到了真正的自我。”她猛吸了两口烟,接着说:“我知道从此你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我们和睦相爱。我觉得自己可以和你一起变老,还能拥有一颗勇敢的心。我知道你爱喝啤酒,不喜欢锻炼;我知道你夜里有时做噩梦……”
  比尔大吃一惊。几乎吓飞了魂魄。“我从来不做梦。”
  奥德拉淡淡地笑了笑。“当那些记者问你从哪儿获得写作的灵感,你就这么告诉他们。可那不是真的。我不信。”
  “我说梦话吗?”他小心翼翼地问。他不记得自己做过梦。无论是好梦还是噩梦,他从来没有梦到过。
  奥德拉点点头。“有时候说。但我总听不清你在说些什么。有时候,你还在梦里哭。”他看着她,面无表情,感到嘴里很不是滋味,好像溶化的阿司匹林药片的味道,从舌尖一直延伸到喉部。你现在知道害怕的滋味儿了吧。他心里想着。这下你有时间想想你写的恐怖作品了吧。他觉得自己会习惯这种感觉,如果他还能活那么久的话。

  记忆的潮水汹涌而来。好像头脑中有一个黑色的气囊在不断地膨胀。一些可怕的意象从他的潜意识中喷薄而出,撞击他的理智。如果这一切汹涌而来,他会疯掉的。于是他拼命抵挡,把那些记忆挡回去。却突然听到一个声音——一个被活埋在地下的人的哀号。是艾迪。卡斯布拉克的声音。
  “你救了我,比尔。那些大男孩拼命地追我。有时我真觉得他们想要杀我。”
  “你的胳膊。”奥德拉打断了他的回忆。
  比尔低头看到自己胳膊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不是小点,而凸起得有虫卵那么大。他们目瞪口呆,好像在观赏博物馆里一件有趣的展品。过了一会儿那些凸起才慢慢消失。
  奥德拉打破沉默。“我还知道今早有人从美国打来电话,叫你离开我。”
  他站起身,瞥了一眼桌上的酒瓶,转身走进厨房,倒了一杯橙汁。“你知道我有一个弟弟,他死了。但是你不知道他是被人谋杀的。”
  奥德拉呼吸急促,追问道:“谋杀!哦,比尔,为什么你从没有……”
  “告诉你?”比尔怪笑起来,“不知道。”
  “发生了什么事情?”
  “那时我们还住在德里。发了洪水。不过洪水已经快过去了。乔治感到很无聊。我得了流感卧病在床。他想让我用报纸给他迭一艘小船。他说要到威产姆大街和杰克逊大街去玩,因为那里积水很深。于是我就给他做了艘纸船,他谢了我就出去了。那是我最后一次看到他活着的样子。要是我没感冒,或许我能救他一命。”
  他停了停,不住地用右手搓着左颊。一双眼睛透过镜片显得异常大。若有所思……却没有看她。
  “他就死在威产姆大街上,离杰克逊大街十字路口不远处。就像一个孩子拽断苍蝇的翅膀那样,凶手撕掉了他的左臂。法医说他是被吓死的,或者因为失血过多死的。在我看来,这都没有什么区别。”
  “天啊,比尔!”
  “我想你一定很奇怪为什么我一直没告诉你。事实上我自己也很奇怪。我们结婚11年了,到今天你才知道有关乔治的事情。而我了解你家里的每一个人,包括你的姑姑、姨妈、叔叔、舅舅。我知道你的祖父喝醉了,手里挥舞链锯,死在爱荷华州家中的车库里。我了解得这么多,因为结了婚的人无论多么忙,过不了多久就会知道对方的点点滴滴。如果他们真听烦了,就闭起耳朵。但总会一点一点地了解。你是不是觉得我错了?”
  “没有,”奥德拉显得有气无力,“你没错,比尔。”
  “好了,奥德拉。在过去的11年里,你已经了解了关于我的每一件事。每个秘密,每点想法,每次感冒,每个朋友,每个欺负过我的人。你知道我跟苏珊。布朗尼睡过觉。你知道有时我喝醉了变得很脆弱,我喜欢大声放唱片。”
  “特别是听《感激的死者》的时候。”她说。比尔笑了。这次她也笑了。
  “最重要的是——我希望你了解的事你都知道了。”
  “对,我想是。但是这个……”她顿了顿,摇了摇头,思索了片刻。“比尔,这个电话和你弟弟有多大关系呢?”
  “让我慢慢说。别急着让我讲完所有的事情,否则我会感到拘束。关系非常大……非常……离奇得可怕……我得整理一下思路。你明白,我从没想过要告诉你关于乔治的事情。”
  她眉头紧锁,不解地摇了摇头。
  “我想说的是,奥德拉,这20多年来我从来没有想起过乔治。”
  “但是你告诉我你有个弟弟叫……”
  “我说的只是一个事实,仅此而已。他的名字只是一个字眼,在我脑中没有任何影迹。”
  “但我以为他在你的梦里留下了阴影。”奥德拉的声音异常平静。
  “呻吟?哭喊?”
  她点点头。
  “我想你说得对,”他承认了,“实际上,你说得一点不差。可是你记不住做过的梦便无所谓了,是吧?”
  “你是说你根本就没有想起过他?”奥德拉摇摇头,表示怀疑。
  “甚至他死去时恐怖的样子?”
  “直到今天,奥德拉。”
  她看着他,又摇了摇头。
  “结婚前你曾经问我有没有兄弟姐妹,我说有一个弟弟,夭折了。你知道我父母都过世了,而你有那么多亲戚。他们占据了你所有的注意力。但是还不止这些。”
  “你这是什么意思?”
  “不仅是黑洞里的乔治。这20年里我从没想起过德里,那些亲密的朋友——艾迪。卡斯布拉克、理奇。多杰、斯坦利。尤利斯、贝弗莉。马什……”他用手指梳了梳头发,笑起来,声音有些发抖。“就像得了健忘症。如此健忘,以至于自己都意识不到了。直到麦克·汉伦打来电话……”
  “谁是麦克·汉伦?”
  “儿时一个要好的朋友——自从乔治死后,我们就成为最要好的朋友。当然他已经不是孩子了。我们都不是孩子了。麦克从大洋彼岸打来电话。他说:“你好,是邓邦家吗?‘我说是。他又说:“比尔?是你吗?‘我说正是。他又说:“我是麦克·汉伦。’这名字对我没有任何意义。他可能是推销百科全书或者唱片的。直到他说:“我在德里。‘他一提到德里,我的心里就好像打开了一扇门,射出一道可怕的光。我记起他是谁,记起乔治,记起其他所有的人,所发生的一切——”
  比尔打了一个响指。“就这样。我知道他要叫我回去。”
  “回到德里。”
  “是的。”他摘掉眼睛,使劲地揉揉眼睛,望着她。有生以来她还从未见过一个人怕成这个样子。“回到德里。因为我们发过誓。我们所有的人都发了誓。我们站在小溪旁,手拉手站成一圈,用玻璃划破手掌,就像一群做游戏结义的孩子。只不过我们是真的。”
  他伸出手掌给她看。只见双手掌心上有一条嵌得很深的白线,分明是伤口的痕迹。她曾经无数次握过这双手,却从未注意到他掌心上的这道疤痕,淡淡的。她记得很清楚比尔的掌心没有任何疤痕。
  比尔点点头。“没错。原来是没有疤痕。虽然我不敢绝对保证,但是我想昨晚还没有这疤痕。拉尔夫跟我掰手腕喝啤酒,我想我一定注意得到。”
  他冲她咧嘴一笑,干干的,沉重而又恐慌。
  “我想麦克一打来电话,它们就回来了。我想是这样。”
  “比尔,那不可能。”她说着伸手抽出一支香烟。
  比尔把玩着她的手。“是斯坦利划的,用一片可乐瓶,我记得很清楚。”他抬头看看奥德拉,镜片后的那双眼睛充满了痛苦和迷惘。
  “我还记得那片玻璃在太阳下闪闪发光,是一块新的干净的玻璃片。记得吗?那时候可乐瓶还是绿色的。“她摇摇头,比尔却没看见。他还在琢磨自己的手掌。”“我记得斯坦利最后划了自己的手,还假装要砍掉自己的手腕。我想他是个傻瓜。不过,我差点儿要站出来阻止他,因为那会儿他看上去很认真。”
  “比尔,别说了。”奥德拉低声恳求他。这一次她不得不用自己的右手扶住左手的手腕,好让自己的手不哆嗦,就像持枪射击的警察。
  “伤疤不会回来。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
  “那你是说你从前看见过这伤疤吗?”
  “很浅。”奥德拉的声音尖利起来了。
  “我们都流血了,”他接着说,“我们站在水里,离艾迪。卡斯布拉克、班恩。汉斯科和我筑的水坝不远。”
  “你说的不是那个建筑师吧?”
  “有一个建筑师也叫那个名字吗?”
  “上帝!比尔,就是他设计的BBC广播中心。现在人们还在争论那个设计是个辉煌的梦想还是失败呢!”
  “哦,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个人。不太可能。不过也许是。我认识的那个班恩特别会造东西。我们都站在那里。我的右手拉着贝弗莉。马什的左手,左手握着理奇。多杰的右手。我们昂首挺胸地站在那儿,仿佛刚刚受过洗礼的教徒。我记得看见地平线尽头的德里水塔,像天使的长裙那么洁白。我们发誓,我们发了血誓:如果噩梦还不结束,如果恶魔再次出现,我们就回去,一起努力,制止新的灾难。永远。”
  “制止什么?”她愤怒地对他大叫起来。“制止什么?你在说些什么?”
  “我希望你不要问、问……”比尔欲言又止。奥德拉觉察到一丝木然的恐惧悄悄地袭上他的脸。
  “给我支烟。”
  她递给他烟盒。他点燃一支。奥德拉从未见过他抽烟。
  “我过去还是个结巴。”
  “你结巴?”
  “是的,那时候。你说我是洛杉矶惟—一个敢慢条斯理地讲话的人。事实是我不敢说快。那不是深思熟虑,不是从容不迫,不是智慧的表现。所有矫正过口吃的人说话都很慢。这只不过是个技巧。”
  “结巴。”她的脸上浮现出尴尬的笑容,好像他讲了个笑话,而她却不知可笑在哪里。
  “直到乔治死了,我一直都有点儿结巴。”比尔已经听到每个声音都在脑子里重复不停,好像在时间的坐标上被无限地分隔开来。他像往常那样不慌不忙、有节奏地说出每一个字,但在他的脑海里他听到像“乔治”、“一点儿”这样的词重迭在一起,变成了“乔、乔、乔治、一、一、一点儿”。乔治死后,我结巴得更厉害了。直到十四五岁的时候才有好转。我到波特兰找到一个治疗语言障碍的专家,托马斯太太。她真是太棒了。她教给我一些非常有用的技巧。最重要的是在那里我忘记了德里的一切。我不是一下子就忘记了从前,但是在一段相当短的时间里。也许不超过4个月。我的结巴,所有的记忆全部消失了。就像有人擦了黑板,所有古老的公式都消失了。
  他一饮而尽杯中的果汁。“刚才我说‘问’的时候有点儿结巴。这还是21年来头一次。”
  他看着她。“伤疤、结、结巴。你听、听明白了吗?”
  “你是故意那么说!”她吓坏了。
  “不。我想没有办法让人相信,但是这是真的。结巴很可笑,让人毛骨悚然。坦率地说,说话结巴的时候你根本意识不到。但是你的意识听得到。好像大脑的某一部分比别的部分运转得快。像过去孩子们玩的旧汽车里的那种混响装置,后面喇叭传出的声音总比前面喇叭传出的声音慢。”
  他站起来,在屋子里来回踱着,看上去很烦躁、很疲倦。这13年来他干得那么辛苦。好像只有拼命不停地工作才能证明他平庸的才华。想到此奥德拉便感到很不安。她努力把这种令人不快的想法推回去,却做不到。要是比尔接到的是拉尔夫的电话,邀请他去酒吧掰手腕。下棋;或者是《阁楼》剧组的导演弗雷迪,跟他探讨几个问题,甚至也许是个打错的电话?这样想又有什么结果呢?
  那么,什么德里镇、麦克都只不过是幻觉,由于初发的神经失常产生的幻觉可是那道伤疤,奥德拉,你如何解释那道伤疤?比尔是对的。原来没有……现在有了。这是事实。
  “还有什么?”奥德拉问道。“谁杀了乔治?你和那些孩子做了些什么?你们发了什么誓言?”
  他走到她的身边,跪下来,握着她的手,就像旧时绅士求婚的样子。
  “我想我会告诉你,”他温情脉脉地说,“如果我真想告诉你,我会告诉你。许多事情我都想不起来了,但是一旦开口,这些事就都回到记忆里。我感到那些记忆就要爆发,像携风带雨而来的乌云。只是这雨很脏。雨后长出的树木都是怪物。也许跟他们在一起我就能够面对了。”
  “他们知道吗?”
  “麦克说他给他们都打了电话。他觉得大家都会去,除了斯坦利。他说斯坦利的声音听起来怪怪的。”
  “这一切我听起来都怪怪的。你吓坏我了,比尔。”
  “对不起。”他说着吻了她,像一个陌生人的吻。她恨那个叫麦克的家伙。“我应该尽量给你解释。我想那要比半夜偷偷地溜走好得多。我必须走。我想斯坦利也会去,不管他的声音听起来多么古怪。我不能想象自己不到场。”
  “为了你弟弟?”
  比尔轻轻地摇了摇头。“我可以那样说,但是那是谎话。我爱他。我告诉你20多年了我从没有想过他,你一定感到很奇怪。但是我真的很爱他。”他微微地笑了笑。“他神经兮兮,但是我爱他。你懂吗?”
  奥德拉也有一个妹妹。她点点头:“我理解。”
  “但是不是因为乔治。我也说不清。我……”
  他注视着窗外的晓雾。
  “就像一只鸟儿。秋天一到,鸟儿就知道该飞回家。凭直觉。我相信直觉决定我们的思想,你无法拒绝。你无法拒绝你的选择因为你没有别的选择。同样你也无法阻止它的发生。我必须走。那个誓言已经牢牢地拴住了我的心。”
  她站起来,小心翼翼地走到他身边。感到自己很虚弱,要崩溃了。
  “那带我一起去。”
  恐惧的表情——为她的担忧——毫不掩饰地挂在他的脸上。她不禁倒退了一步,感到一阵透彻骨髓的恐惧。
  “不,”比尔说,“奥德拉,千万不要有这样的想法。今后的几周里,德里会变成人间地狱。你就在这儿守着,替我敷衍。答应我。”
  “我也得起誓吗?”她目不转睛地看着他。“是不是,比尔?”
  “奥德拉——”
  “是不是?你许了诺言,看看现在你落得什么结果。而我也必须起誓,因为我是你的妻子,因为我爱你。”
  他的一双大手紧紧地抓住她的肩膀。“答应我!答应我!答、答、答、答——”
  她再也无法忍受了。比尔结结巴巴的,好像一条被渔叉刺中,拼命挣扎的小鱼卡在嘴里。“我答应,好了吧?我答应!”她再也忍不住,大哭起来。“你现在高兴了吗?天啊!你疯了。整个世界都疯了。但是我答应你。”
  他一手揽着她的肩膀,安顿她坐在沙发上,又给她端过一杯白兰地。她喝了小口,慢慢平静下来。
  “什么时候动身?”
  “今天,”他回答,“坐飞机。我不搭火车,开车到希斯罗机场,还起得上。你别跟别人讲,就装做什么也不知道。”
  她不情愿地点点头。
  “等大家发觉了,我已经到了纽约。如果转机顺利,傍晚就能到德里。”
  “我什么时候再能见到你?”她轻声问道。
  他紧紧地把她拥在怀里,却没有回答她的问题。
  10
  1985年1月2日
  一个城市会闹鬼吗?
  就像是传说中的老屋那样?
  并不是简单地在城市的某处建筑,或者某个街角,或者某个公园的某个地方——而是每个地方。整个城市。
  那可能吗?
  德里竟然有妖怪出没!竟然成为妖怪的掠食场!
  到底是什么在德里惊食?什么是它们的食物呢?
  自从安德兰·曼伦的事情发生之后,我不知道是否还有人能像我这么害怕。我感觉自己掉进了一个极度恐怖的故事中。不到故事的结尾,你不会感觉这么恐惧。黑暗中妖怪终于从房子里出来,开始猎获食物——当然,那食物就是你。
  就是你。
  如果这是一个恐怖故事,那么它比布雷德伯里或者爱伦。坡之类的悬念迭出的恐怖经典有过之而无不及。在去年9月的一天,我读到了《德里新闻》转载的厄温案件调查庭的报告,我意识到那个杀死乔治。邓邦的小丑又回来了。实际上,在1980年左右我就开始了——我想我身上的某种角色已经被唤醒……我想这一切又已经开始了。
  那么什么角色呢?我想是守望者。
  或者也许是海龟的传声筒。是的……我想就是。我知道比尔·邓邦也会相信的。我不断地在那些旧书中发现过去的恐怖新闻;不断地从旧期刊中找出过去的屠杀事件。在我思想的后面,我听到不断增长、不断联合的某种力量发出的“嗡嗡”的声音,而且越来越响;我似乎嗅到一种闪电霹雳即将来临时苦涩的气息。我开始为我在世时几乎肯定无法完成的一本书作笔记。在我思想的一个侧面,我一直被那些最古怪的恐怖所煎熬;而在另一个侧面,我作为一个小镇的图书管理员继续忍受着世俗的生活。每个白天我整理图书,发放图书证……
  我知道我会待在这个小镇里直到老死……在每个夜晚我会从睡梦中突然惊醒,用拳头堵住嘴不让自己尖叫。
  那些恐怖故事中常见的场面都错了。我的头发并没有变白。我并没有夜游。我并没有说一些含义隐晦的话。我也并没有随身携带占卜板。我想我笑得更多了,就这么样。尽管有时我的笑声有些凄厉可怕。
  我担任的一个角色——~个比尔所说的“海龟传声筒”的角色——告诉我,今晚应该给他们所的人打电话了。但是我,甚至现在,对这一切完全确定吗?我想要完全确定吗?不——当然不想。但是上帝,发生在安德兰·曼伦身上的惨案和1957年发生在结巴比尔弟弟乔治的事情像极了!
  如果它又开始,我会给他们打电话的。我不得不那么做。但是现在为时尚早。上一次发生得比较慢,直到1958年的夏天才真正开始。
  所以……我要等待。我不停地记着笔记,我不停地看着镜子里自己的脸从一个孩子变成了一个成年男子。那个孩子的脸很胆怯,满是书呆子气;而那个男人的脸很憔悴,正在挣扎着木使他的思想到处游离如果我不得不打电话的话,会杀死他们中的某些人。
  那是漫漫长夜里失眠中的我不得不面对的事情之一。我不知道他们对过去还有多少记忆。有时我想他们一点都记不起来了,因为他们根本没有必要记住。我是谁一听过海龟声音的人,惟一能记住过去的人,因为只有我一个人留在德里镇。他们都四分五裂——他们不知道彼此竞过着相同的生活。叫他们回来,告诉他们……是的,也许这样会杀死某些人。也许会杀死所有的人。
  所以我一遍又一遍地在脑子里想着,回想他们过去的模样,想象他们现在的样子。我想知道他们当中哪一个最脆弱。
  有时我想大概是“脏嘴”理奇珍杰——尽管班恩要比他胖得多,但他是被克里斯、哈金斯还有鲍尔斯他们最经常抓到的人。鲍尔斯是理奇最害怕的人——当然也是我们当时最害怕的人。如果我给他打电话,理奇会不会看见那可怕的三个人又回来呢?当然其中的两个是从坟墓中,而鲍尔斯是从监狱回来。有时我想艾迪是最软弱——他不仅有一个掌管一切的大胖子母亲,而且还有那可怕的哮喘病。那么贝弗莉呢?她总是装出一副勇敢的样子,但其实她也和其他的人一样害怕。是不是结巴比尔?他每次写作完毕还得面对那不可抗拒的恐惧。
  那么是不是斯坦利呢利斯?
  在他们每个人的头上都高悬着无比锋利的断头台的铡刀。我想他们根本不知道那铡刀在那里。我是谁一控制开关的人。只需打开电话簿给他们一个接一个地打电话,那铡刀就开启了。
  也许我不必那么做。我仍然抱有一线希望,希望是我自己太胆小而误会了那越来越真切的海龟的声音。但是这种希望越来越渺茫。惨案不断发生。曼伦在7月遇害。去年10月一个孩子惨死在内伯特大街街头。在12月又有一个人在纪念公园遇难,报纸上说他可能是个流浪汉,或者是个疯子因为悔浪而自杀。
  也许。
  但是艾尔布里奇家的闺女恰好也在距离那幢邪恶古屋不远的内伯特大街遇害……而且和27年前乔治邻邦被杀是在同一天。然后又是约翰逊家的儿子,惨死在纪念公园,他的一条腿自膝盖以下全没了。
  纪念公园当然是德里水塔的所在地,而那个孩子也正是倒在水塔脚下。水塔也是斯坦利。尤利斯见到那些男孩的地方。
  那些死去的男孩子。
  但是这仍然可能是幻觉。或者是巧合。或者二者之间有什么联系——一种邪恶的重复。这可能吗?我觉得可能。这里是德里镇,任何事情都是可能的。
  我想起了从前发生过的事件——先是1957年和1958年这里的血案;然后是1929年和1930年“黑点”酒吧被缅因州白人荣耀军团烧毁;1904年和1905年以及1906年初凯辰特钢铁制品厂爆炸事件;直到1876年和1877年的惨案,此类事情几乎每隔27年左右就会发生。有时早一些,有时晚一些……但迟早都会发生。尽管查阅历史记载越来越难,但是我知道,它总是会来的。
  所以——我想我必须得打电话。我想这是我们的事。出于某种原因,我们被挑选出来去阻止这一切,使其不再发生。是命运的安排,还是又是那该死的海龟?它到底是在说话还是在命令?我不知道,我怀疑它到底和我们有没有关系。许多年前比尔就说过“海龟不会帮助我们的”。如果那句话是真的,那么现在也是真的。
  我想起我们都手拉着手站在水中,发誓说如果这一切再次开始我们一定回来——我们站在那里,围成一圈,紧握的手上流淌着我们的誓言。那个仪式可能有人类的历史那么久远,所有的力量——我们所知的土地上以及未知的土地上的所有力量都江进了里面。
  因为那些可怕的相似之处——但是现在我就像是比尔·邓邦,结巴得厉害,只是不停地重复着一些事实以及许多让人不快的(而且子虚乌有)设想。这样不好。也没有用。甚至很危险。
  这个笔记本,我想,能够一定程度上让我摆脱那些束缚,扩大我的注意力——毕竟这个故事不只是关系到6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人是高兴的,没有一个人被他的同辈所接受。就在艾森豪威尔仍然当总统的时候,在那个炎热的夏季里,他们陷入了噩梦之中。如果把我们的照相机镜头稍稍向后拉一些,你就会看见——在这个小城,一个有3.5万居民的小城,人们工作吃饭睡觉买东西驾车旅行散步上学入狱,有时消失在黑暗中。
  要知道一个地方现在的状况,我相信必须了解它过去的样子。如果我不得不说出对我来说一切又真正开始的日子,那就是1985年初春我去看文伯特。卡森的那一天。艾伯特。卡森从1914年到1960年是图书馆的首席管理员,他在去年夏天去世了,享年91岁。我感到他是我了解德里历史的最佳人选。我们就坐在他家的走廊里谈话。我问他问题,他嘶哑着嗓子回答。当时他正和喉癌作斗争,而最终就是那癌症杀死了他。
  “那么我应该从哪里开始呢?”
  “开始什么?”
  “研究这个地区的历史。德里镇的历史。”
  “哦,好吧。先从弗里克和米裘德开始。一般认为他们都是最好的。”
  “我读过之后——”
  “读过他们的书?上帝,不要!把它们扔到垃圾筒里!那是你的第一步。然后读一读布丁格尔·布兰森。布丁格尔是一个相当草率的研究者,经常犯些错误,但是他那对德里镇的研究很严谨。尽管他得到的大多数事实是错误的,但是他是故意搞错的,汉伦。”
  我笑了一下,卡森的嘴唇上也咧出一丝笑容——那种幽默的表情真的有些怕人。当时他就像是一头快乐的秃骛守望着一只刚刚被杀的野兽,在进餐之前等待着尸体腐烂。
  “读完布丁格尔,再读伊维斯。把他谈过话的所有人都做上记录。桑迪·伊维斯仍然在缅因大学。他是个民俗学家。读完他的书再去看他。请他吃上一顿,然后再好好聊聊。把他所讲的人物、地址都记下来。到那时,如果你有我所想的一半聪明的话,你就找到了很棒的起点。然后顺藤摸瓜,你会发现许多历史记载上没有的东西。那些东西可能会让你晚上失眠的。”
  “德里……”
  “它怎么样?”
  “德里有点不好,是不是?”
  “好?”他嘶哑着嗓子低声问道。“什么是好?那个词是什么意思?如果说的是肯塔斯基河的落日风景,那么德里很好,因为它的风景很美。如果好是指那个老处女委员会挽救那幢镇长官邪,或者指在水塔前面挂一块纪念匾,那么德里非常好,因为在这里每个人的事我们都可以管。那么在镇中心的那个丑陋的保罗。班扬的塑料雕像好不好?如果我有一卡车凝固汽车弹,再拿上我的打火机,我他妈的会好好地照顾一下那个东西。我向你保证……但是如果一个人美的观念可以把那个雕像都包容的话,那么德里还是挺好。问题是,好对你来说到底是什么意思,汉伦?嗯?再往深说一点,好又意味着什么呢?”
  我只能摇摇头。他或者知道或者不知道。他或者想说或者不想说。
  “你的意思是说那些让人不快的故事吗?那些故事总是有的。一个城镇的历史就像是一栋绵延的老屋,充满了各式的房间,还有各种隐秘的地方……当然不用说不时出现的神秘的通道了。如果你探寻德里这栋老屋,你就会发现各种各样的东西。是的。可能你以后会后悔,但是你会找到它们。一些房间是锁着的,但是会有钥匙……有钥匙。”
  他的眼睛流露出一个老人的睿智。
  “你也许会想你碰上了德里镇最可怕的秘密之—……但是总会有更多的秘密出现。更多的秘密。”
  “你是不是——”
  “我不得不请你原谅我。今天我的喉咙痛得厉害。我得吃药、休息了。”
  换句话说,给你刀子和叉子,朋友;看看你能用它们砍点什么。
  我接受了卡森的意见——把弗里克和米裘德的历史书扔进了垃圾筒。我开始读布丁格尔的《老德里的历史》,查阅书里的脚注。那本书跨越的历史有一百年,根据许多专门研究论文和成百上千让人头疼的小镇报告和账簿写成的。
  和桑迪·伊维斯和谈话更有趣一些。他的历史和布丁格尔的历史相互交叉。从1963年到1966年他曾写过一系列关于德里的文章,他的研究主要是口头历史。我从他那里得到了线索,然后开始大量的采访记录工作。
  但是布丁格尔和伊维斯在某一点上取得了完全一致的共识:首批到达德里地区的白人定居者大概有300人。他们都是英国人。他们得到了特许权,成立了德里公司。但是就在1741年,德里镇上的每个人都失踪了。就从那一年的6月到10月,所有的人——确切地讲是340口人,全部失踪了。只有那些木房子仍然孤零零地站立在那里。
  其中的一间,就在现在威产姆大街和杰克逊大街的交叉处,被烧成了灰烬。米裘德在他的历史书里坚持说所有的人都被印第安人屠杀了,但是却没有证据——除了那间被烧的小木屋还有可能之外。更可能的是,谁家的炉子突然走火点着了房子。
  是印第安人的屠杀?让人怀疑。即没有骨头,也没有尸体。是洪水?那一年根本没发生过。是疾病?周围的城镇里根本没有提到过。
  他们只是消失了。所有的人。所有340口人。没有一点线索。
  就我所知,在美国历史上和那次事件惟一有点类似的就是弗吉尼亚州的罗诺克殖民者失踪案。那次事件几乎每个小学生都知道,但是又有多少人知道德里失踪案呢?很显然,甚至连生活在德里镇的居民都不知道。即使学校的本地历史课本对此事件也只字未提。只有奇怪的静默。
  有一种静默的帘子掩盖着在德里发生的事情……但是还是有人讲话了。我想没有什么东西能阻止人们讲话。但是你必须用心听着——那是一种难得的技能。我敢说在过去4年中。我已经提高了那种技能。一位老人曾经告诉我,他的妻子曾经在他们的女儿临死的3周前听到厨房水槽的下水道有人说话——那是1957年到1958年的初冬时节。他们的女儿是德里镇一系列谋杀案的牺牲者之一。
  “那是些旋转着的声音,含糊不清地搅和在一起,”他告诉我,“她说她马上就回应了。她趴在水槽上面开始打招呼。‘你究竟是谁?’她问道。‘你叫什么名字?’然后所有的声音都开始回答——嘟味着、嚎叫着、尖叫着,中间一直夹杂着笑声。她说他们所说的就是那个疯子和耶稣讲过的话:“我们的名字是军团。‘两年多的时间她都不愿靠近那个水槽。我天天累得半死还不得不回家洗那些该死的盘子。“
  那位老人拿了一罐百事可乐喝了起来,从嘴角流下来的汽水和眼角流出的泪水在他的脸上汇成一条条小溪。可怜的老人,70多岁还得忍受工作的折磨。
  “可能你会想我已经发疯了,”他说道,“但是如果你把那个玩艺儿关掉的话,我还会告诉你一些其他的事。”
  我关掉了我的录音机,朝他微笑着说:“我考虑到过去几年中我所听过的某些东西,你得花大力气来证明你的确是个疯子。”
  他也笑了,但是那笑容当中没有任何幽默。“一天晚上当我像平时一样洗盘子的时候——那是在1958年的秋天,事情已经发生之后。
  我的妻子在楼上睡着了。贝蒂是上帝赐给我们的惟一的孩子,自从她遇害之后,我的妻子花很多时间睡觉。当时我拔出了皮塞子,水槽里的水一下涌了下去。你听过真正的肥皂水流入下水道中发出的声音吗?就像某种吸水的声音。它发出的声音很响,但是我没有注意;只是当那个声音开始消失的时候,我听到我女儿在下面。我听到我的女儿贝蒂在下水道的某个地方。她正在笑。就在黑暗中的某个地方,笑。如果再仔细听,好像她还在尖叫。或者二者都有。就在下水道的管子里面尖叫、大笑。那是我第一次听过那样的东西。也许我只是想象。但是……我认为不是那样。“
  他看着我,我也看着他。从肮脏的玻璃窗射进来的光线落在他的脸上,使他看起来就像是《圣经》中的长寿者玛士撒拉。我记得那一刻我感觉有多么冷。冷极了。
  “你想我是在骗你吗?”老人问我。1957年的时候,他只有45岁。就在那年的圣诞节后,他的女儿贝蒂。理普瑟僵死在杰克逊大街上,全身都被撒裂了。
  “不,”我回答说,“我不认为你在骗我,理普瑟先生。”
  “你说的是真话,”他有一点惊讶,“我能从你的脸上看出来。”
  就当他想再说点什么的时候,有一辆车开过来加油。他出去了。
  但是等他回来的时候,他冷漠地看着我,就像是看着街头的一个陌生人。我说了声再见,起身离开了。
  历史学家布丁格尔和伊维斯在其他方面也有共同的观点:德里镇发生的事件真的不正常;德里的事情从来就没有正常过。
  我最后一次看见文伯特。卡森是在他临死前的一个月。他的喉癌更严重了。他只能尽力嘶哑着低声说几句。“还想写德里历史吗,汉伦?”
  “还有那个想法。”我说,但是当然我从本计划去写这个小镇的历史,我想他也知道。
  “你得花20年,”他的声音很低,“没有人会读。没有人想读。算了吧,汉伦。”
  他停了停,又加了一句:“布丁格尔自杀了,这你知道。”
  我当然知道——但是《德里新闻》说那只是一次意外跌落事故,而根本没提到他在自家厕所里的凳子上跌落的,脖子上还挂了根绳子。
  “我知道那个‘周期’吗?”
  我看着他,惊呆了。
  “哦,是的,”卡森小声说道,“我知道。每隔26年或者27年。
  布丁格尔也知道。许多老年人都知道,即使给他们喝酒他们也不愿意说。算了吧。汉伦。“
  他伸出一只手来——瘦得像鸡爪子一样。他抓住我的手腕,我能感觉到癌症正在吞噬他的躯体——时间已经所剩无几。
  “麦克,陷进去没意义。德里的事情会伤人的。算了吧。算了吧。”
  “我不能。”
  “那么小心。”他说。突然间,那位垂死老人的眼睛瞪大了——就像一个恐惧异常的孩子。“小心!”
  德里。
  我的家乡。根据爱尔兰的一个同名村庄而命名。
  德里镇。
  我出生在这里;从小学到中学也都在这里;虽然上大学离开一段时间,但是毕业后我仍然回到这里,在图书馆当管理员。我是一个小镇的人,像千千万万个人一样,过着小镇的生活。
  但是——但是:1879年一群伐木工人惨死在肯塔斯基河上游——也就是现在孩子们所说的班伦地区。他们总共9个人,就在他们的冬季宿营地惨遭杀害,尸体被四分五裂。
  但是:1851年约翰。马克逊用毒药毒死了他的全家。坐在用亲人尸体围成的圆圈里,马克逊吞噬了一个白色的蘑菇。
  小镇警官在他的报告中写到,一开始他以为马克逊的尸体在朝他咧着嘴笑,后来他才发现那笑原来是满满一嘴的白色毒蘑菇。马克逊在临死前还忍受着剧痛和痉挛吞咽那可怕的蘑菇。
  但是:1906年复活节,凯辰特纳铁制品厂的老板决定为“德里所有的好儿童”举行“寻找复活节彩蛋”活动。活动地点就在铁制品厂内,也就是现在的德里商业街的位置。
  孩子们兴奋地笑着、叫嚷着,寻找着500只巧克力复活节彩蛋。
  大人们也来观看这场盛会,准备在4点钟给他们发奖。
  但是就在3点过一刻的时候,铁制品厂突然爆炸了。最后的死亡人数是102人,其中88个是孩子。此后就在星期三,正当全镇的居民还沉浸在哀伤之中的时候,一位妇女在她家后院的苹果树下发现了她儿子的头。他的头发上全是血,嘴里还咬着一块巧克力。那是最后的一位知名的死者。还有8个孩子和一个大人不知去向。那是德里历史上最惨痛的悲剧,甚至比1930年发生的“黑点”酒吧的大火还要惨重。
  事故原因一直未能查明。铁制品厂最后被完全关闭了。
  但是:德里发生凶杀案的发案率是新英格兰地区其他同等规模小镇的6倍。我曾经把这个数字给一个电脑黑客看过,他用电脑画了一张图表,上面是德里和其他6个同等规模小镇的比较。在那个柱状图上,德里显得异常突出。看完那张图,他的惟一评论是:“这里的人们都很暴躁,都很邪恶。”我没有回答。
  如果我回答的话,我一定会告诉他,在德里镇只是某个东西既邪恶又暴躁。
  在德里镇,儿童的莫名失踪案每年有40到60起,大多数都是十来岁的孩子。他们都被认为是离家出走。我想其中一些甚至极有可能。
  就在那段卡森所讲的“周期”之内,失踪率陡然上升。例如在1930年——“黑点”酒吧发生大火的那年——有多达170个孩子失踪——那只是向警方报告记录在案的数字。“没什么惊讶的,”现任警长里德马赫告诉我,“那是大萧条时期。可能他们中的大多数都厌倦了喝土豆汤或者在家挨饿,于是骑上小木棍出去寻找好地方了。”
  1958年在德里又有127个孩子失踪,年龄从3岁一直到19岁。
  “1958年又是大萧条吗?”我又问警长。“不是。”他说,“但是人们总是要到处走动的,汉伦。小孩子走路多了脚上就容易起泡,起了泡就不能按时回家,不能按时回家就得挨打,怕挨打他们就逃走了。”
  我给他看了一张登载在1958年4月《德里新闻》上查德。洛威的照片。“你认为这个孩子也是怕挨打而逃走的吗?里德马赫警长?他失踪的时候只有3岁半。”
  里德马赫瞪了我一眼,然后说和我谈话很愉快但是他很忙。我离去了。
  一个妖怪惊食的地方。妖怪出没。
  如果还有任何事情发生——只要发生——我就会打电话。我不得不这么做。同时我不得不假设,失眠,回忆过去——该死的记忆。我还不得不记笔记,向隅而泣。图书馆已经闭馆了。我就坐在悄无一人的大厅里,听着黑暗中传来的微弱的声音,看着昏黄的灯光投下的黑影,我的双手哆咦得厉害。我确信他们……没有改变。
  我坐到了电话旁边。
  我把手指放了上去……伸进了拨号盘的小洞里……就是那些小洞能使我们所有的人保持联络,我的老伙伴们。
  我们深深地陷在一起。
  我们一起进入黑暗当中。
  第二次进入,我们能从黑暗中出来吗?
  我不这样认为。
  但是上帝,我不得不给他们打电话。
  上帝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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