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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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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曙光初露,朝霞满天的时候,克雷、爱丽丝和汤姆已经在北里町的一个废弃马场旁边的谷仓里搭起了帐篷。他们从谷仓大门看到外面第一拨疯子出现,沿62号公路向西南方向的威明顿聚拢过去。疯子们的衣服都湿透了,破烂不堪,有些人连鞋都没穿。不到正午,他们全都走远了。到了四点钟,太阳终于穿透云层投下悠长而闪烁的光芒,疯子们又开始掉头往他们来的方向返回。很多人边走边吃着什么,还有些搀扶住那些走不动的人。这一整天,克雷他们没有看到一场杀戮。
  可能有七八个疯子正在拖拉着什么大的东西,克雷觉得十分眼熟。爱丽丝曾经在汤姆的客房衣橱里发现过一个。他们三个曾经围着那东西站着,害怕把它打开。
  “克雷?”爱丽丝问。“他们为什么有几个在搬音响呢?”
  “我不知道,”他回答。
  “我不喜欢这样,”汤姆说。“我不喜欢他们群聚在一起,我不喜欢他们相互扶持,我最不喜欢看到的是他们在搬这种庞大的便携式音响。”
  “只有几个人——”克雷刚刚开口。
  “看那个女的,就在那里,”汤姆突然打断了他,指着一个摇摇摆摆走上62号高速公路的中年妇女,她的怀里抱着一个收音/CD两用音响,足有客厅里的搁脚圆凳那么大。她用胸部抵住音响,像抱着个熟睡的孩子一样。音响的电源线从背后小小的储藏空间里掉了出来,就在她身后的路上拖着。“你没看见他们有人搬台灯或者吐司机什么的,对吧?如果他们是按照既定程序去架起电池驱动的收音机,然后打开,播放那种调子、那种脉冲、那种潜意识信息,管它叫什么呢,那该怎么办?如果他们想接收最初他们错过的脉冲信息,那该怎么办?”

  他们。那曾经满街都是、偏执妄想狂一样的手机疯子。爱丽丝不知从哪里把那只小运动鞋拿了出来,然后在手里捏着,但她开口说话时,声音却出奇地平静。
  “我觉得不是这样。”
  “为什么呢?”汤姆问。
  她摇了摇头。“我说不出,只是感觉你说得不对。”
  “女人的直觉?”他笑了,但并非在嘲弄她。
  “可能吧,”她说,“但是我发现一件很明显的事。”
  “什么事,爱丽丝?”克雷问她。他推测她马上要说的话,果然他是对的。
  “他们越来越聪明了,但并不是靠个人的努力,因为他们开始一起思考了。
  可能我这么说有点夸张,但至少比说他们到处搜集大个儿的电池驱动FM收音机就是要把我们都变成疯子的可能性要大点。”
  “心灵感应式群体思考,”汤姆说着,思考着这个词。爱丽丝看着他。克雷早已认同爱丽丝的看法,从谷仓门里往外看,白昼马上就要结束了。他在想他们三个肯定要在哪里停留一下去找张公路地图来看看。
  汤姆点点头。“嘿,你说得有点道理。毕竟他们群聚的目的似乎就是:心灵感应式群体思考。”
  “你真的这么想还是其实想让我——”
  “我真的这么想,”汤姆说着,伸出手去拉爱丽丝的手,她正在飞快地揉捏那小鞋子。“我真的真的这么想。别去捏它了,好吗?”
  爱丽丝朝他飞快地笑了笑,有点心烦意乱。克雷也看见了,不禁再次惊叹她的美丽,真的是美丽,而且是极度脆弱处于崩溃边缘的美丽。“那草垛看上去很软,我累了。我要好好睡一觉。”
  1美国的印第安部落之一。
  “去睡吧,你看上去的确需要休息,”克雷说。

  克雷梦见他自己和莎朗,还有约翰尼奇在他们肯特塘的小屋子后面野餐。莎朗把她的纳瓦霍1地毯铺在草坪上,他们正在享用三明治和冰爽茶。突然天变黑了,莎朗指着克雷身后大叫:“看哪!心灵感应的疯子!”可是等他回过头去,背后什么也没有,只有一群乌鸦,有一只很大,把太阳光都遮住了。接着,他听到清脆的音乐声,似乎是富豪乐冰淇淋车在播放《芝麻街》的主题曲,可他知道那是手机铃声,即使是在梦里克雷都吓得要死。他回过头看见儿子不见了,连忙问莎朗儿子到哪儿去了,其实他心里已经开始害怕,因为他已经知道答案了。莎朗说约翰尼躲到地毯下面去接手机了。果然地毯下面有个隆起的包块。克雷连忙趴下去找儿子,鼻子里全是干草潮湿后的浓烈气味。克雷一边大声叫:约翰尼别接手机,别说话,一边四处摸索儿子,可是什么也没抓到,只碰到一个冰冷的玻璃球:那是他在小玩意商店里买的玻璃镇纸,有一团蒲公英的绒毛浮在正中,像一团袖珍的雾。
  接着汤姆把他叫醒,告诉他手表显示九点过了,月亮已经升起来了,如果想继续前行的话,现在正是时候。克雷从来没有这么乐意从睡梦中被叫醒过。总的来说,他更喜欢他那个有关宾果游戏桌的梦。
  爱丽丝很奇怪地看着他。
  “怎么了?”克雷赶快检查一下他的自动武器是否已经上好了保险,这已经成了他的本能之一。
  “你睡着的时候在说梦话。你说:‘别接电话,别接电话。’”
  “任何人都不应该接电话,”克雷说。“这样这个世界就会好很多。”
  “啊,可是谁能够抵挡得住电话铃响的诱惑呢?”汤姆问。“竞争是如此的激烈。”

  “他妈的《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1,”克雷说。爱丽丝大笑,眼泪都笑出来了。
  德国哲学家尼采的代表作品之一,先知向人类讲述“超人”等理念。
  月亮在云层里飞快地穿梭着,时隐时现,克雷觉得这一幕很像有关海盗和藏宝的儿童读物里的插图。他们已经把马场甩得远远的了,继续往北去。那个晚上,他们开始碰到和他们一样的正常人。
  因为夜晚是属于我们的。克雷一边想,一边把自动来复枪从一只手换到另一只手。枪上满了膛,沉甸甸的。白天属于那些手机疯子,可是一旦星月当空的时候,我们就是主人了,像吸血鬼一样,被驱赶到黑夜王国栖身。在近处我们能够识别同类,因为我们可以交谈;稍离得远一点我们还是能够识别,根据背包和随身所携带的枪,应该有越来越多的正常人都带上了枪吧;可是一旦距离很远,只能靠摇晃手电筒的灯光了。三天以前,正常人类不光是世界的主宰,作为幸存物种,还总是为在我们创立这个有线新闻和微波炉爆米花“天堂”的进程中惨遭灭绝的生物感到愧疚难当。可是现在,我们也成了手电筒部落。
  他看了看汤姆,问道:“疯子们都到哪儿去了?太阳下山以后他们都躲到哪里去了?”
  汤姆看了他一眼。“北极去了。那里所有的小矮人都死于疯鹿病,然后那些人就去帮忙培育新的作物。”
  “老天,”克雷叫道,“今天晚上是不是有人睡错了草垛,不正常了?”
  可是汤姆没有笑。“我在想我的猫,”他说。“在想它好不好。我知道你们会觉得我很傻。”
  “没有,”其实克雷心里觉得汤姆有点小题大做,因为他一直担心的是自己的妻子和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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