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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种孤独 - 与鲨鱼搏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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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人把《劳工领袖》太当回事。即使芬克尔和克拉姆,它的老板,两位整日愁眉不展的连襟,最初的创办人,也不知他们怎么做到年年盈利的——可就连他们也没觉得自豪。他们心不甘情不愿地在办公室里忙前忙后,他们的拳头与咆哮让墨绿色隔断颤个不停,他们一把抓过长条校样,撕个粉碎;他们折断铅笔尖,把湿湿的烟头扔在地上,鄙视地把电话摔到电话架上。至少,以前,我从他们的这些行为中得出上面的结论。他们俩谁也没想着要把《劳工领袖》当成毕生的事业,他们似乎憎恨它。
  你不能责备他们:这东西像个魔鬼。形式上,它是本厚厚的双周刊小报,印刷质量低劣,页张很容易从你手中散落,却很难再按顺序把它们理好;方针上,它自称为“忠于工会运动精神的独立报纸”,可它真正的定位却是为工会头头们办的一种行业期刊,反正头头们从工会经费中出钱订阅,他们肯定是倾向于去容忍而并非真想或是需要这份报纸予他们任何些许的支持。不用说,《劳工领袖》“从劳工视角”出发报道的全国性事件早已过时,很可能还弄得乱七八糟,经常因排印错误搞得晦涩难懂;它排版密集的专栏里充斥着溜须拍马的报导,都是那些订阅名单上的工会头头们在做什么,常常有更大的新闻不去报道,只因那些工会领导没有订阅它。每一期里都有许多头脑简单的宣传,以多个小型工商企业之名主张“和谐”,芬克尔和克拉姆能够乞求或恫吓那些小企业掏钱购买版面——这种妥协几乎肯定会妨碍一份真正劳工报的发展,然而,这种妥协,似乎根本不足以《劳工领袖》的风格。
  编辑部人员流动十分频繁。只要有人辞职,《劳工领袖》就会在《时代周刊》的招聘版上登广告,提供“与经验相适的薪水”。结果导致《劳工领袖》办公室外的人行道上总是挤满一大群人,办公室就在靠近服装业区的南面,粗糙的当街门面。主编克拉姆(芬克尔是出版人).会先让他们等上半小时,才拿起一沓应聘表,猛地甩甩衬衫袖口,神情严肃地打开门——我想他很享受这种时不时的机会,当一个说了算的人。
  “好了,慢慢来,别着急,”当应聘人群推搡着往里走,挤压着隔开里面办公室的木栅栏门时,他会说。“别着急,先生们。”然后他抬起一只手,说,“我能请你们安静一下吗?”接着他开始解释这份工作。当他谈到薪水时,走了一半应聘者,留下来的大多数人,对任何冷静、整洁、能够造出一个完整英语句子的人来说,都够不上竞争力。
  我们都是这样给招进来的。那年冬天,我们六或八个人,蹙眉坐在《劳工领袖》那惨淡的荧光灯下,大部分人毫不掩饰自己想找份更好工作的愿望。我丢了某都市日报的工作几周后,就在那里工作,直到来年春天一家大型图片杂志社解救了我,至今我还在这家杂志社工作。其他人有其他的解释,像我一样,他们花很多时间讨论:这儿真是哕里巴嗦、添油加醋讲自己倒霉事的好地方。
  利昂·索贝尔在我之后不到一个月加入了编辑部,从克拉姆领他进到编辑室那一刻起,我们就知道他会与众不同。他站在凌乱的桌子中间,脸上那神色仿佛一个人在巡视他即将攻占的新战场,克拉姆把我们一一介绍给他(忘掉了一半人的名字),索贝尔夸张又煞有其事地跟大家握手。他约莫三十五岁,比我们大多数人年纪要大,个头很矮,神情肃然,一头黑发似乎从他头骨上炸开来,薄薄的嘴唇,一本正经的脸上有些疙疙瘩瘩的粉刺疤痕。说话时眉毛总在动,而他的眼睛,与其说洞悉一切,不如说急着想要洞悉一切,从来不会离开听众的眼睛。
  关于他,我所知的第一件事是他以前从没做过办公室的活:成年后,他一直干的是钣金工。而且,他来《劳工领袖》,不像我们大多数人是出于需要,相反,用他的话说,是出于原则。事实上,为了来这里,他放弃了一份几乎是这里两倍薪水的工作。
  “怎么啦,你不相信?”他在告诉我这个之后问道。
  “嗯,不是,”我说。“只是我——”
  “也许你以为我疯了,”他说,脸上挤精明的微笑。
  我想辩解,可是他不让。“着,别着急,麦凯布。我早就被人叫做疯子,它对我没什么影响。我太太说,‘利昂,你应该得到,.她,‘人们根本不会理解,一个人对生活的要求不仅仅是钱。’她是对的!她是对的!”
  “不,”我说。“等等。我——”
  “人们觉得你只能在以下二者中居其一:要么你是条鲨鱼,要么你只得躺在那里,任鲨鱼活生生地把你吃掉——这个世界就是这样。而我,我是那种会走出去,与鲨鱼搏斗的人。为什么?我不知道为什么。这是不是疯了?好吧。”
  “等等,”我说。我试着解释,我压根不反对他为社会正义斗争,如果他脑子里有这种法的话;只是我觉得《劳工领袖》可能是世界上最不适合他的事业之处。
  可是他耸耸肩,觉得我这是在吹毛求疵。“那又怎样?”他说。“这是份报纸,不是吗?其实,我是个作家。如果一个作家无法让自己的文字发表出来,那么这个作家有什么用?听着。”他抬起一条腿,搭在我办公桌边上——他太矮了,很难优雅地做出这个姿势,但是他有力的说理帮他成功地做到了。“听着,麦凯布。你还是个年轻人。我想跟你说点事。知道我已经写了多少本书吗?”现在他的手伸出来开始表演,因为它们迟早会这样的。两个短粗的拳头伸到我鼻子下,并在那里晃荡了片刻,然后爆发成一丛僵硬、颤抖的手指丛林——只有一只手的大拇指没有伸出来,还弯在掌心里。“九本,”他说,两手又垂到大腿两侧,在他再次需要它们之前在那儿休息。“九本。小说、哲学、理论——涵盖所有领域。没有一本出版。相信我吧,我写作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我相信,”我说。
  “所以,最后我坐下来想:答案是什么?我这样想:我的书,它们说的全是,这就是麻烦所在。是样可笑的东西,麦凯布。人们想看,可只有出自他们知道名字的那些人之口,他们才想看。我说得对不对?那好。我想,如果我想写这些书,首先我得让自己成名。任何牺牲都是值得的。别无他途。你知道吗?麦凯布,我写最后一本书花了两年时间?”两根手指弹出来,说明这一点后,又收了回去。“两年,每晚工作四五个小时,周末一整天。你应该听听我从出版商那里得到的废话。市里所有该死的出版商。我太太哭了。她说,‘可是为什么,利昂?为什么?…此时,他的嘴唇抿得紧紧的,牢牢贴住小而发黄的牙齿,他一拳砸在放在大腿上的另一只手掌里,随后放松下。“我告诉她,‘听着,亲爱的。你知道为什么。”’现在他带着恬静的喜悦朝我笑笑。“我说,‘这本书讲了实话。这就是为什么。”’接着,他朝我挤挤眼,腿滑下我的办公桌,腰板挺得笔直,自信满满地走了。他穿着件脏兮兮的运动衫,黑色哔叽裤管松垮垮地晃荡着,屁股那里磨得发亮。这就是索贝尔。

  他花了些时间才适应工作,放松下来:大约在第一周,他不开口说话的所有时间,都在满腔热诚、全力以赴地工作。他担心工作没做好,会让执行主编芬尼注之外的所有人都不安。像我们其余人一样,索贝尔有张本市十二到十五家工会办公室的清单,他的主要工作便是与它们保持联系,把它们发布的一点点新闻写成捧场文章。按惯例,并没什么特别令人兴奋的可写。通常的报道,连同一个通栏标题也只有两到三段:
  管道工成功
  加薪3分钱或类似于这样的东西。可是索贝尔像写十四行诗一般仔细创作,稿件交上去后,他坐在那儿焦虑地咬着嘴唇,直到芬尼抬起一根食指说:“索贝尔,过来一下。”
  于是他走过去,站在那里,芬尼吹毛求疵地指出一点小小的语法错误时,他就抱歉地点头。“永远不要以一个介词结尾,索贝尔。你不能说,‘给管道工们新的讨价还价的理由。’你要说,‘给管道工们新的理由去讨价还价。…注芬尼很享受这种说教。可恶的是,在一个旁观者看来,索贝尔用太长时间才明白别人凭直觉就能知道的事:芬尼是个胆小鬼,只要你抬高嗓门,他就会软下来。这是个脆弱的神经质男人,兴奋时,他会流口水,用手指梳理他那油腻腻的头发,结果手指把他的发油,就像他的一丝人品一样,传播到他碰触的任何东西上:他的衣服、他的铅笔、他的电话,还有他的打字机键盘。我猜他当执行主编的主要原因是其他人不愿意忍受克拉姆对他的那种欺辱:他们的编辑会议总是从克拉姆的咆哮开始,克拉姆从他的格子间后面吼道:“芬尼!芬尼!”芬尼像只松鼠似的马上跳起来,急匆匆地跑进去了。于是,你到克拉姆冷酷而单调的质问声,还有芬尼气急败坏哆嗦着的解释,最后总是以克拉姆一拳打在他的办公桌上结束。“不,芬尼。不,不,不!你怎么回事?要怎么跟你解释,你才能听懂?好吧,好吧,滚出去,我自己来做。”一开始,你会想,芬尼干吗要忍受这个——没人需要一份这样糟糕的工作——可是答案就像事实摆在那里,《劳工领袖》只有三篇署名文章:一篇是来自报业辛迪加注的毫无新意的体育特写,一篇呆板无聊的专栏“今日劳工,作者:朱利斯。克拉姆”,这篇文章占了整个社论版,报纸最后还有一篇两栏的带框文章,标题是:
  百老汇直击
  作者:韦斯·芬尼在文章左上角甚至还有指甲大小的作者照片,他头发抹得油光锃亮,自信地露齿而笑。文章尽量从劳工角度出发,东指西戳地写点东西——比如,来上一段关于演员工会的报道,要不就是后台工作人员工会——可是大多数时候,他开门见山,以两三名真正的百老汇及专栏作家的笔法写道:“你听说过科巴注里的当红女歌星吗?”他会问那些工会头头;接着他告诉他们她叫什么名字,还有两条按语,一条淘气地写上她的胸围臀围尺寸,一条简单地说明她“来自”哪个州,他会这样结束:”全城沸腾,人们蜂拥而至。他们断言,对此本编辑部全体同仁一致同意:此位女士很有品位。”没有读者会想到韦斯·芬尼的鞋子需要补了,也想不到他会没有任何免费门票,除了看场电影或蹲在自动快餐店注里吃上一个肝泥香肠三明治外,他从不外出。他用业余时间撰写专栏,挣点外块——那数目,我听说是一个月五十美元。因此这是彼此满意的交易:花一笔小钱,克拉姆绝对奴役着他的受鞭伴读;注受点小折磨,芬尼可以剪报粘在剪贴簿上,把《劳工领袖》上的所有垃圾剪下来扔进他带家具的房间里的废纸篓里,睡前小声说个不停,直到睡着,再做个彻底自由的美梦。
  不管怎样,就是这个人,可以让索贝尔为他的新闻报道中的语法问题而道歉,看着这一幕,真令人伤感。当然,也不可能永远这样。一天,它终于结束了。
  那天,芬尼索贝尔叫了过去,向他解释什么是分裂不定式,注索贝尔蹙着眉,努力理解着。他俩都没发现克拉姆一直站在自己办公室门口听着,他盯着湿乎乎的雪茄嘴在研究,仿佛味道极差。他的办公室离这里只有几尺远。
  “芬尼,”他说。“你应该去当英语老师,在高中里谋个职位。”
  芬尼一惊,想把铅笔别在耳朵后面,却没注意那里已有一枝了,两枝铅笔啪嗒一声掉在地上。“嗯,我——”他说。“我只是想我——”
  “芬尼,这我不感兴趣。把铅笔捡起来,请听我说。仅供参考。我们不指望索贝尔先生是个精通文学的英国人,他该是受过教育的美国人,而对此,我完全相信。我说清楚了吗?”
  当索贝尔走回自己的办公桌时,脸上的表情仿佛从监狱获释归来。
  从那时起,他放松下来;或者说几乎是从那时起——与这种转变牢牢粘在一起的是奥利里的帽子。
  奥利里是城市大学刚毕业的学生,编辑中最优秀的人之一(打那以后他干得很好;现在你经常能在某份晚报上看到他的署名文章),那年冬天他戴着顶帽子,是那种防水布做的,雨衣店里就有得卖的帽子。这帽子并没什么特别时髦之处——实际上,它松软下垂,奥利里戴上它脸显得更小——可是,索贝尔心里一定对这顶帽子羡慕不已,把它看作记者身份的象征,或者洒脱不羁的象征,因为一天清晨,他戴着顶一模一样的帽子来上班,只不过是全新的。可戴在他头上比戴在奥利里头上更糟,特别是他穿着那件粗笨的外套。但他似乎很喜欢这顶帽子,为了配这顶帽子还慢慢形成了一套新的做事风格:每天上午,当他坐下来打例行电话(“我是《劳工领袖》的利昂·索贝尔……”)时,食指轻轻一弹,让帽子往后翘起;当他有采访任务要外出时,他把帽子潇洒地往前一拉;当他回到办公室写他的报道时,他把帽子一扔,让它旋转着挂到衣帽钩上。一天结束,临下班时,他把定稿扔进芬尼的文件篮里时,帽子斜斜地遮住一侧眉毛,然后他绕着肩膀一甩大衣,貌似随意地扬手再见,然后大步走了出去。那时我心里总有着一幅他的画面:他一路坐地铁回布朗克斯注,研究着漆黑的地铁玻璃窗上自己的影子。

  看来他立意要热爱这份工作。他甚至把家人的照片都带来了——疲惫可怜的妇人和两个孩子——他用透明胶带照片贴在桌上。而我们其他人,除了一盒火柴,从不会留任何个人物品在办公室过夜。
  二月末的一个下午,芬尼把我叫到他油腻腻的办公桌前。“麦凯布,”他说。“想不想为我们做个专栏?”
  “什么样的专栏?”
  “劳工杂谈,”他说。“坦率的工会栏目,从杂谈或闲聊的角度出发——小幽默、人物这类的东西。克拉姆先生认为我们需要这样一个栏目,我跟他说,你是这个栏目最合适的人选。”
  我不否认我有点轻飘飘(毕竟,我们都局限于我们所处的环境),可是我也有点怀疑。“我能署名吗?”
  他开始紧张地眨巴眼睛。“哦,不,没有署名,”他说。“克拉姆先生不想让这个变成署名文章。听着,这些家伙会把他们得到的所有信息给你,你只要把它们收集起来,组织一下。这只是你在上班时间干的活,是你日常工作的一部分。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明白他的意思。“也是我日常薪水的一部分,”我说。“对吗?”
  “没错。”
  “不,谢谢,”我告诉他,接着,我觉得自己很是慷慨,我建议他找奥利里试试。
  “不,我已经问过他了,”芬尼说。“他也不想做。没人想做。”
  当然,我本该猜得到,他按名单挨个问过了办公室里的每个人。从这时已将近下班来看,我断定我接近这名单的末尾。
  那天晚上下班后,我们离开办公室时,索贝尔紧跟在我身后。他像披斗篷似的披着大衣,袖子空荡荡地晃着,当他敏捷地避开人行道上的一摊污水时,手紧扶着那顶布帽。“告诉你个秘密,麦凯布,”他说。“我要为报纸做个专栏。谈妥了。”
  “是吗?”我说。“有钱的吗?”
  “钱?”他眨眨眼。“我要跟你谈谈那个。我们去喝杯咖啡吧。”他领我进了铺着瓷砖、热气弥漫、亮堂的自动快餐店,我们在靠墙角的一张湿漉漉的桌子前坐下后,他解释了事情的龙去脉。“芬尼说没有钱,明白吗?于是,我说好吧。他说也不能署名,我说好吧。”他又眨眨眼。“做事聪明点。”
  “你是什么意思?
  “我是什么意思?”他总是像这样重复你的问题,玩味它,黑眉毛高高挑起,让你等待答案。“听着,我把这个芬尼看透了。这些事情他拍不了板。你以为他能决定这里的什么事么?你最好放聪明点,麦凯布。克拉姆先生说了算。克拉姆先生,个聪明人,别骗自己了。”他点点头,举起咖啡杯,可是嘴唇烫了回来,他撮起嘴,吹开热气,开始小心而不耐烦地抿着咖啡。
  “嗯,”我说,“好吧,可在你着手千之前,我去跟克拉姆核实一下。”
  “核实?”他把杯子往桌上重重一放。“核实什么?听着,克拉姆先生想办个专栏,对吗?你以为他在乎我能不能署名?或能不能加点钱——你以为如果我专栏写得好,他就会小气地为我涨点薪水?那你是痴心妄想。芬尼就是一个例子,你难道不明白吗?他担心自己的专栏不保,他才不会便宜我呢。明白吗?所以,行了。我谁也不会去找,我那个专栏写出来再说。”他用僵硬的拇指戳着自己的胸口。“利用我自己的业余时间。然后我会拿着它去找克拉姆先生,我们来谈正经的。你就别管我了。”他舒舒服服地坐在那里,胳膊放在桌上,两手捧着杯子,吹着热气,只是没有喝咖啡。
  “那好,”我说。“我希望你是对的。如果那样能行就好了。”
  “啊,也可能不行。”他让了一步,他的嘴扭成思索的模样,头也偏到一边。“你知道,这是场赌博。”可他这样说只是出于礼貌罢了,是为了减轻我的嫉妒。他可以表现出疑虑,因为他压根就没有疑虑,而我看得出他已经想好怎么跟他太太说这件事了。
  第二天上午,芬尼到我们每张桌子前绕了一圈,指示我们把能找到的任何闲言琐话都提供给索贝尔;专栏计划下一期就推出。后来我看到他跟索贝尔在商量,简单告诉他这个专栏该如何写,我发现全是芬尼在说,索贝尔只是坐在那里,喷出一口口轻蔑的细烟。
  这一期刚刚付印,所以离专栏的截止期还有两周。一开始,没有发现多少消息——很难从我们报道的工会里得到什么新闻,更别提什么“闲谈”了。无论什么时候,如果有谁传给他张纸条,索贝尔总是皱眉看看;或草草写上几个字,或把它扔进办公桌抽屉里;有一两次,我看到他把它们扔进了废纸篓里。我只记得我给他的有一条是:我分管的当地蒸汽管装修工工会代表隔着关上的门冲我叫道,那天不要打扰他,因为他妻子刚生了双胞胎。可是索贝尔不想要这消息。“这家伙生了双胞胎,”他说。“那又怎样?”
  “随你便,”我说。“你手头有很多其他材料吗?”
  他耸耸肩。“有一点,我不着急。可是,我跟你说件事——我不会用太多这些垃圾的。这种闲话。谁他妈的会看这些东西?你不能把整个专栏全塞满这种垃圾。你得用些东西把它们拼在一起。我说得对不对?”
  还有一次(现在他满嘴里说的只有专栏).他笑盈盈地说:“我太太说我现在变得跟以前写书时一样糟了。写,写,写。可她不在乎,”他补充道。“她对这件事真是很兴奋。她逢人便说——邻居们,所有的人。星期天她哥哥过来看她,问我这份工作怎么样——你知道,一种自以为是的口吻。我一声没吭,可是我太太高声说了:‘利昂在为报纸做一个专栏’——她详详细细跟他说了一切。伙计,你真该看看他那张脸。”
  每天早上,他把前一天晚上干的活带来,以沓手写的稿子,用午饭时间把它打出来,坐在桌前一边嚼着三明治,一边修改。每天晚上,他最后一个回家;我们走时,他一个人还心醉神迷地专心敲着打字机。芬尼不停地烦他——“索贝尔,那个特写做得怎样了?”——可他总是眯着眼,凶狠地扬起下巴,川避这个问题。“你着什么急?我会给你的。”说完他冲我眨眨眼。
  交稿日那天清晨,他来上班时脸上还粘着一小块手纸;刮胡子时一紧张把脸给划破了。不过,其他方面,他看上去还是一如从前自信满满。那天早上没人打电话——截稿日我们全都在誊写、校对——所以他做的第一件事是摊开定稿最后读一遍。他十分专注,竞没发现芬尼站在他手边了。“你想把那特写给我吗,索贝尔?”
  索贝尔一把抓起稿件,傲慢地用前臂把它们遮起。他目不转睛地望着芬尼,得那么坚定,看来这两周他一定在练习:“我要把这个给克拉姆先生看。不是给你。”

  芬尼气急败坏,脸扭成一团。“不,不,克拉姆先生没必要看这个,”他。“再说,他还没来。来吧,给我。”
  “你在浪费时间,芬尼,”索贝尔说,“我在等克拉姆先生。”
  芬尼嘴上嘀咕着,避开索贝尔洋洋得意的目光,回到自己桌前,读《百老汇直击》进行校对。
  那天早上我在排版桌前忙自己的活,往第一版块上贴样张。我站在那里,与难以操纵的页面版式和粘满胶水的剪刀搏斗,索贝尔悄悄走到我身后,看上去焦躁不安。“麦凯布,在我交上去之前,”他问。“你想看看吗?”他递我那迭手稿。
  给我的第一个震惊是首页上贴了张照片,是他戴着那顶帽子的一张小照。接着是他的标题:
  索贝尔闲谈
  作者:利昂·索贝尔第一段的字句我记不太准了,大意如下:
  这是《劳工领袖》新栏目的“处女作”,而且,对你们的这位记者而言,它也是“崭新的”,之前他从来没有经手过专栏。然而,在写作上,他早非新兵,相反,在思想领域的战场上,他身经百战,是个“双手沾满墨水的老兵”,自他笔下现已写出九本书。
  当然,在这些著作里,他的任务与他在这个专栏里略有不同,然而他希望这个专栏也能和以前那些著作一样,努力洞察人性本质之谜,换言之,讲实话。
  我抬起头,发现他在揭开脸上剃须刀割破的地方,现在血自由地渗出来。“嗯,”我说,“首先,我不会把有你那种照片的稿子交给他——我是说,难道你不觉得最好先让他看看,再—一”
  “好吧,”他说,用揉成一团的手帕把脸擦花了。“好吧,我把照片拿掉。接着说,读读其余部分。”
  可是没有时间再读了。克拉姆来了,芬尼跟他说了,现在他站在自己办公室门口,大声嚼着一根熄了的雪茄。“索贝尔,你想见我?”他叫道。
  “等一下,”索贝尔说。他把“索贝尔闲谈”的各页理整齐,撕下相片,塞进屁股后面的口袋里,向那门走去。半路上,他想起要摘下帽子,扔到衣帽钩上,可没扔中。着,他消失在格子间后,我们全都坐下来听。
  没多久,克拉姆开始发作了。“不,索贝尔。不,不,不!这是什么?你想骗我吗?”
  外面,芬尼滑稽地往后一缩,拍着一侧的脑袋,咯咯笑r,奥利里只好瞪着他直到他止住笑声。
  我们听到索贝尔的声音,一两句含混的辩解,接着克拉姆又发作道:…人性本质之谜’——这是杂谈?这是琐议?你不能按照指示做?等等——芬尼!芬尼!”
  芬尼迈着轻松的步伐小跑至门边,很高兴被召唤,我们听见他清楚、正当地回答了克拉姆的询问:是的,他已经告诉索贝尔专栏应该是个什么样子;是的,他已明确说明不能署名;是的,已经向索贝尔提供了丰富的闲谈资料。我们到的索贝尔的话很模糊,语调简洁平淡。到克拉姆粗声粗气的回答,即使我们听不清字句,我们也知道一切都完了。接着,他们出来了,芬尼面带愚蠢的笑容,你有时候在张口呆看街头事故的人群中看得到这种笑容,索贝尔面无表情,死了一般。
  他从地上拾起帽子,从衣帽钩上取下大衣,穿戴好,走到我跟前。“再见,麦凯布,”他说。“保重。”
  我跟他握手,觉得我自己脸上也浮现出芬尼式的傻笑,我还问了个愚蠢的问题。“你要走吗?”
  他点点头。接着他与奥利里握手——“再见,孩子”——然后,犹豫着,不确定要不要跟其他同事握手。他勉强晃了晃食指,走到街上。
  芬尼等不及要告诉我们里面发生的故事,他急切而小声地说:“那家伙疯了!他对克拉姆说,‘要么你接受这个专栏,要么我辞职’——就是那样说的。克拉姆只是看着他,说道,‘辞职?给我滚出去,你给炒掉了。’我的意思是,他还能说别的吗?”
  转过身,我看到索贝尔的妻儿照片还贴在他桌上。我撕下来,拿着它跑到街上。“嘿,索贝尔!”我叫道。他到一个街区外了,人影已很小,向地铁站走去。我开始追他,在结了冰的烂泥里,我差点摔断脖子。“嘿,索贝尔!”可他没听到。
  回到办公室,我在布朗克斯区的电话簿上找到他的地址,把照片装进信封,丢进邮筒,我希望故事就此结束。
  可那天下午,我给战前工作过的五金行业期刊的主编打了个电话,他说现在他那儿没有空缺,但不久后可能会有,如果索贝尔想顺道来看看的话,他愿意面试一下。这真是个愚蠢的主意:那里的薪水甚至比《劳工领袖》给的还低,而且,那个地方适合那些父亲想让他们学点五金业务的年轻人——索贝尔只要一张口,可能人家就根本不会考虑他。可这还是聊胜于无吧,所以那天晚上,我一出办公室,就找了个电话亭,再次查找起索贝尔家的电话。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可这不是我想象中的那种尖细而虚弱的声音。它低沉而悦耳——这是我的第一个惊奇。
  “是索贝尔太太吗?”我问,对着话筒傻笑。“利昂在家吗?”
  她开始说,“等一下,”可是又改口说,“请问你是谁?我现在不打扰他。”
  我告诉她我的名字,试着解释五金业期刊这码事。
  “我不明白.”她说。“这究竟是份什么报纸?”
  “嗯,这是份行业期刊,”我说。“我想,不是很那什么,可是它——你知道,在它那类期刊中,多少还算好的。”
  “我明白了,”她说。“你想让他去那里申请一份工作?是那样吗?”
  “嗯,我的意思是,如果他愿意的话,当然,”我说。我开始出汗了。很难把索贝尔照片中那苍白病态的脸跟这个宁静、几乎优美的声音联系在一起。“我只是想他可以试一下,如此而已。”
  “哦,”她说,“等一下,我问问他。”她放下电话,我听到他们在后面小声地谈话。开始他们的字句有点含糊,可后来我听到索贝尔说:“啊,我要跟他说——我只是谢谢他打电话过来。”我听到她的回答,绝对温柔的回答,“不,亲爱的,为什么你该谢谢他呢?他不配。”
  “麦凯布还好了,”他说。
  “不,他不是的,”她告诉他,“要不他该给你留点面子,不来打扰你。让我来吧。求求你,我来打发掉他。”
  她回到电话旁,她说:“不,我丈夫说他对那种工作不感兴趣。”然后她客气地谢谢我,说再见,任凭我走出电话亭,心越来越虚,汗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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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匹克威克派除却疑云,把黑暗化为耀眼的光明,使不朽的匹克威克的光荣事业的早期历史免于湮没,这第一线光辉,是检阅匹克威克社文献中如下的记载得来的;编者把这个记录呈献于读者之前,感到最大的荣幸,这证明了托付给他的浩瀚的文件的时候所具有的小心谨慎、孜孜不倦的勤勉和高超的眼力。一八二七年五月十二日。主席,匹克威克社永任副社长约瑟夫·史密格斯阁下。一致通过如下的决议。 [点击阅读]
变形记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一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他仰卧着,那坚硬的像铁甲一般的背贴着床,他稍稍抬了抬头,便看见自己那穹顶似的棕色肚子分成了好多块弧形的硬片,被子几乎盖不住肚子尖,都快滑下来了。比起偌大的身驱来,他那许多只腿真是细得可怜,都在他眼前无可奈何地舞动着。“我出了什么事啦?”他想。这可不是梦。 [点击阅读]
古都
作者:佚名
章节:48 人气:2
摘要:千重子发现老枫树干上的紫花地丁开了花。“啊,今年又开花了。”千重子感受到春光的明媚。在城里狭窄的院落里,这棵枫树可算是大树了。树干比千重子的腰围还粗。当然,它那粗老的树皮,长满青苔的树干,怎能比得上千重子娇嫩的身躯……枫树的树干在千重子腰间一般高的地方,稍向右倾;在比千重子的头部还高的地方,向右倾斜得更厉害了。枝桠从倾斜的地方伸展开去,占据了整个庭院。它那长长的枝梢,也许是负荷太重,有点下垂了。 [点击阅读]
同时代的游戏
作者:佚名
章节:6 人气:2
摘要:1妹妹:我从记事的年代就常常地想,我这辈子总得抽时间把这事写出来。但是一旦动笔写,虽然我相信一定能够按当初确定的写法毫不偏离地写下去,然而回头看看写出来的东西,又踌蹰不前了。所以此刻打算给你写这个信。妹妹,你那下身穿工作裤上身穿红衬衫,衬衫下摆打成结,露出肚子,宽宽的额头也袒露无遗,而且笑容满面的照片,还有那前额头发全用发夹子夹住的彩色幻灯照片,我全看到了。 [点击阅读]
名利场
作者:佚名
章节:75 人气:2
摘要:《名利场》是英国十九世纪小说家萨克雷的成名作品,也是他生平著作里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杰作。故事取材于很热闹的英国十九世纪中上层社会。当时国家强盛,工商业发达,由榨压殖民地或剥削劳工而发财的富商大贾正主宰着这个社会,英法两国争权的战争也在这时响起了炮声。 [点击阅读]
唐璜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2
摘要:乔治·戈登·拜伦(1788-1824)是苏格兰贵族。1788年1月23日出生于伦敦。他天生跛一足,并对此很敏感。十岁时,拜伦家族的世袭爵位及产业(纽斯泰德寺院是其府邸)落到他身上,成为拜伦第六世勋爵。1805-1808年在剑桥大学学文学及历史,他是个不正规的学生,很少听课,却广泛阅读了欧洲和英国的文学、哲学和历史著作,同时也从事射击、赌博、饮酒、打猎、游泳等各种活动。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