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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机器 -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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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站在山顶,思索着人类的这种过分完美的成功。一轮满月从东北升起,为大地洒下了银辉,欢快的小人们都已经回家去了,一只猫头鹰悄然掠过。夜晚的寒冷已经使我瑟瑟发抖了,于是,我决定下山去找个过夜的地方。
  “我寻找着我在其中用过餐的那幢建筑。这时我又打量了一下那座白色的斯芬克斯像。在逐渐明亮起来的月光下,塑像也越来越清晰可辨。杜鹃花彼此纠缠在一起,在月光下变成黑乎乎的一团。我向那片小草坪望去,冷汗一下子就冒出来了,‘不,’我鼓起勇气让自己相信,‘这不是我要找的那块草坪。’
  “可就是那块草坪,因为斯芬克斯像病态的白脸是朝着它的。你们能想象到,当我确信我看到的就是我要找的草坪时,有些什么感受吗?你们肯定不能。我的时间机器不见了!
  “我像挨了当头闷棍一样,如果时间机器出了什么差错,我可能就再也无法返回自己的时代了,我会被孤立无助地丢弃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想到此处,我浑身发抖,嗓子眼发干,喘不上气来。我惊慌失措地朝山下冲去,但是跑得太急了,狠狠地摔了一个倒栽葱,脸都被划破了。我顾不上止血包扎,爬起来继续往山下跑,热乎乎的鲜血顺着脸颊和脖子往下流。我边跑边对自己说:‘他们只是把时间机器挪动到路边的灌木丛里去了。’可我的双脚还是拼命奔跑。极度的恐惧往往使人头脑清醒,一路上我也完全清楚,我不过是在愚蠢地自我安慰,我的直觉对我说,时间机器已经找不到了。我呼吸急促,从山顶到这块草坪,大概用了十分钟的时间跑了两英里的路。我已经不年轻了,我边跑边浪费力气地大骂自己愚蠢,留下时间机器实在是太大意了。我大声呼喊,可听不到任何回音。这个月光照耀下的世界,似乎没有任何活动着的生命。
  “跑上了那块草坪,我最怕的事情就变成了摆在我面前的事实。时间机器没有了。我面对着灌木丛中的这片空旷草地,头晕目眩,浑身冰冷。我发疯一样地绕着草坪奔跑,好像时间机器就藏在哪个角落里,接着我又突然停住脚步,两手紧揪头发。那个斯芬克斯像俯视着我,麻风病似的脸在月色下显得更加苍白,它仿佛在讥笑我。
  “要不是我想到那些小人缺乏体力和智力的话,我一定会以为是他们把我的机器摆到其他地方去了,并用这种想法来安慰自己。但令我沮丧的是,我感到我的宝贝机器似乎是在某种未知力量的影响下消失的。然而,有一点我可以确信:除非在其他某个时代里有它的复制品,否则时间机器是不会在时间里随便运动的。机器上的一些重要装置,可以防止任何人在上面做手脚。机器不见了,但它只能是在空间里发生了位移。可它到底在哪儿呢?
  “我想我当时一定是有点发狂了。我记得我绕着斯芬克斯像一圈圈地跑个没完,在月光下的灌木丛里横冲直撞,惊动了一只白色的动物,在昏暗的月光下,我以为那是一只小鹿。我还记得,那天深夜我挥拳拼命打着灌木,直到手上鲜血直流。之后,我痛苦万分,又哭又骂地来到那幢巨大的建筑里。大厅里一片漆黑,毫无声息,我在高低不平的地面上滑了一下,摔倒在一张石桌上,差点把我的小腿摔断。我划亮一根火柴,走过落满灰尘的窗帘,这窗帘我已跟你们提到过。
  “走过去时我又发现了一个铺满垫子的大厅,大约有二十几个小人睡在垫子上。我嘴里叽里咕噜,手中‘啪’地划亮了一根火柴,从寂静的黑暗中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我想,他们一定觉得我的第二次出现十分奇怪,因为他们从没见过火柴这种玩意儿。‘我的时间机器在哪里?’我像个发脾气的孩子那样暴跳如雷,抓住他们使劲摇晃,把他们全都弄醒了。毫无疑问,他们无法理解我的行为,有几个人笑了,而大多数人却表现出极度的恐惧。看见他们围在我身旁,我突然意识到在这种情行下我的做法实在是愚蠢透顶,只会恢复他们对我的恐惧感。因为他们白天的行为使我觉得他们已经不再怕我。
  “我猛然向人群外冲去,撞倒了其中一个人,然后踉踉跄跄地从这幢建筑物里跑了出来,来到月光下。我听见恐慌的叫喊声和他们跌跌撞撞到处乱跑的声音。我已记不清当时我都做了些什么。我想,这样举止疯狂是因为我出乎意料地丢失了时间机器。我失去了和返回我的同类所在的世界的能力,成了这个未知世界里的一个怪物,我感到一筹莫展,焦虑无比。我当时肯定是叫天喊地地诅咒一切。那个漫漫长夜我是在极度绝望中度过的。在不可能找到时间机器的地方一遍遍地乱找一气,在月光下的废墟中摸索着,还惊动了黑暗中的一些奇怪的动物。最后,一头倒在斯芬克斯像旁边的地上,我筋疲力尽,失声痛哭。除了痛苦之外,我已经一无所有。后来我睡着了。当我再次醒来时,天已大亮,几只麻雀在我身边欢蹦乱跳。
  “早晨的空气十分清新,我坐起身来,一时间,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躺在这里,心中的孤独和绝望又是哪儿来的。很快,发生过的一切在我的头脑中清晰地浮现出来。在这光天化日之下,我终于看清自己的处境了。我明白昨夜自己的疯狂行为都是愚蠢的,现在,我又恢复了理智,可以冷静地思考了。‘最坏的结果又会是怎样呢?’我对自己说,‘假设时间机器彻底消失了,或者已经遭到了致命的损毁,接下来的事情就是,需要我冷静和耐心地和这些人生活在一起,逐渐弄清丢失时间机器的来龙去脉,然后我要找到获取材料的方法和途径,以便最终能再造出一台时间机器。’这是我唯一的希望,或许是可怜的一线希望,但总比绝望好。而且不管怎么说,眼前的世界虽然难以理解,但却是美丽的。
  “也许情况没有那么糟糕,我的机器只是被搬到了其他什么地方。可就算是这样,我仍然需要冷静和耐心,把它找出来。用武力或者计谋都行,总之要把它找回来。这时,我朝四周观望了一下,很想找个地方洗个澡。我风尘仆仆,四肢僵硬。清风浮面的早晨使我也渴求清爽的身心。我已耗尽了我的感情,真的,在为自己以后做打算时,我都不能理解我昨夜的情绪为什么会那么激烈。我在小草坪四周仔细搜寻,还徒劳地向那些路过的小人们打听机器的下落。我尽力把意思表达清楚,他们却都不明白我的手势,有的人无动于衷,有的以为我在开玩笑,乐不可支。我真想把这些笑嘻嘻的小家伙狠狠揍一顿。当然这种冲动是愚蠢的,但我实在难以抑制心中的恐惧和怒火。不过,后来我发现了草坪上有一道凹痕,这使我一下子就恢复了冷静和理智。那个痕迹就在斯芬克斯像的基座和我留下的脚印之间,而脚印是我昨天拼命想把时间机器翻过来时留下的。现在,它旁边还有其他的活动痕迹,一些很狭小的脚印。我仔细地观察着那个基座,这个铜基座不是由一整块铜构成的,它的两侧有带框的嵌板。我走过去敲了敲嵌板,发现基座是中空的,而且嵌板与框架并不连在一起。嵌板上没有把手也没有钥匙孔,可见这些嵌板如果的确是门,就一定是从里边开的。我的直觉确定地告诉我,我的时间机器就在这基座里面。但它是如何被弄进去的呢?我百思不得其解。

  “正在这个时候,有两个身着橘红色服装的人穿过灌木丛,从开满鲜花的苹果树下朝我这边走了过来。我对他们笑了笑,招手示意他们过来。等他们站在我身旁之后,我指着铜基座,然后打着手势向他们表明,我希望能把它打开。可他们的反应非常古怪。我不知道该如何向你们描述他们当时的表情,也许有点像你对一个严肃正经的女人做了个极不正经的手势后,她所露出的表情。这两个小人像是受到了奇耻大辱似的走开了。后来我又对一个穿白衣服的漂亮小家伙重复了我的意图,结果完全一样。不知为什么,他的举动使我感到内疚。可是,我必须找回我的时间机器,于是我又向他表达了一遍我的意思。他也和其他那两个人一样,转身就走,我生气了,追到他身后,一把揪住他宽松的领口,把他拖向斯芬克斯像。但是,当我看到他脸上的那种恐惧和反感的表情后,我一下子松开了他。
  “可我还是不死心,用拳头敲打着那些银制的嵌板。我想我听到里面有动静——说明白点,我觉得那是咯咯的笑声——但我一定是搞错了。后来,我从河边捡了一块鹅卵石回来,使劲地敲,装饰的花纹被我敲平了,大块大块的铜锈哗啦啦地往下掉。我想,在方圆一英里之内,任何人都可以听到我的阵阵敲击声,不过,并没有人上前来阻止我,也没发生什么意外的事情。我看见有一群人站在山坡上默默地望着我。最后我又饿又累,浑身冒汗,只得坐下休息,并看守住这个地方。可我这个人是坐不住的,我可以花几年的时间克服一个难题,但让我消极地死守24小时却实在难以忍受。
  “过了一会儿,我站了起来,茫然地穿过灌木丛,再次朝小山走去。‘要有耐心,’我对自己说,‘你如果还想把你的时间机器弄回来,就不要去动那斯芬克斯像。如果他们真想拿走你的机器,你去砸那些铜嵌板也是无济于事的。如果他们并不想占有它,到时候就可以从他们手里要回来。发生了这样棘手的事情,你待在这些陌生人中间不会得到什么帮助,那只会让你产生偏见。要面对这个世界,去观察它、研究它,去了解它的规律。而且必须小心谨慎,不要急于下结论,最终你会发现线索的。’这时,我回想了一下,觉得自己做的事情实在滑稽可笑:这几年来我埋头书斋,历尽了艰辛,终于来到了未来时代,可现在又急着想离开它。我为自己挖了一个最复杂、最无聊的陷阱。虽然我这是自讨苦吃,可还是身不由己。想到这里我高兴地笑出声来。
  “走过那幢大建筑物时,我觉得小家伙们好像都在躲我。这也许是我的错觉,也许跟我砸塑像基座的铜门有关。然而,我确实感到他们在躲避我。不过我很谨慎,装作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同时克制自己不去惊扰他们。几天后,一切又都恢复了正常。我在语言方面也学习了更多的东西,取得了不小的进步,我继续四下里探险。要么是我没体会到细微之处,要么就是他们的语言过于单纯——几乎只有表示具体意义的名词和动词,而抽象词寥寥无几,比喻性词汇几乎不用。他们的句子通常很简单,只有两个词,不过我只能表达或理解一些最简单的话。我决定尽量先不去想时间机器和斯芬克斯像基座里面的谜,等我有了足够的了解后自然会来重新思考这些问题。
  “就我目前所见,整个世界都像泰晤士河谷那样富饶而丰茂。无论我爬上哪一座山,都能看到同样辉煌的建筑物,风格和建筑材料却各不相同,应有尽有,我看到了同样的常青灌木丛,同样开满鲜花的树和蕨类植物,处处水明如镜。再往远处看,大地和起伏的青山连成一气,最终消失在悠远的天际。这时,有一个特别的景象引起了我的注意。我看到一些圆井,其中有几口似乎非常深,有一口就在我第一次上山走的那条路边。像其他的井一样,这口井也被样子古怪的铜栏杆围着,上方还盖有一个遮雨的小圆顶。我坐到这些井旁朝黑乎乎的井下张望,井水似乎完全没有反光,划亮火柴后也看不出什么情况。所有的井里都传出‘砰砰’的声音,像一台正在运转的大发动机的声响。在火柴光的照耀下,我发现有一股稳定的气流向井下冲,于是我又把一张纸扔了下去,纸不是缓缓飘落下去,而是一下子给吸了进去,消失得无影无踪。
  “又过了一会儿,我把这些井和山坡上随处可见的高塔联系起来,因为高塔的上方经常出现那种在烈日下的海滩上可以看到的闪光。这些现象,在我的头脑中形成了一种概念,那就是地下很可能有一个庞大的通风系统,但它的真正意义就难以想象了。我刚开始总是喜欢把这个通风系统和这些人的卫生设施联系在一起。这是个顺理成章的结论,但是,它完全错了。
  “我必须在此承认,我在这个真实的未来世界生活期间,对他们的下水道、钟、运输工具等便利设施几乎一无所知。在我读过的关于乌托邦和未来时代的一些幻想著作中,对于建筑和社会公共设施都有大量的详细描述。当一个人用他的想象力来建构整个世界时,并不难向读者提供细节。而对于真正置身于这种现实中的游客,对于细节就难以得知了。还记得伦敦流传的那个故事吗?说的是有个黑人刚从中非来到文明世界,但马上又要返回他的部落去。我想他是无法了解铁路公司、社会运动、电话线、电报线、包裹投递公司、邮政汇票和诸如此类的玩意儿的。但是,我们至少是乐意向他解释这些事情的。可即使他已经搞懂了这些事情,回去后他又能让他的朋友们理解或相信多少呢?那么,想想吧,相对于未来时代和当下时代的阻隔来说,一个黑人和一个白人在我们自己时代里的阻隔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一定有许多使我感到安慰的东西我还没有看见。但是除了对他们的自动化组织有一个朦胧的印象外,恐怕我对你们也讲不出多少其中的不同。
  “比如丧事吧,我根本没有看到过类似火葬场的地方,也没有看见任何像是坟墓的东西。当然,在我没去过的地方也许会有公墓或者火葬场。这又是我故意摆在自己面前的一个问题,但我在这个问题上的好奇心很快就受到了彻底的挫败。这件事情令我感到迷惑,因此我需要进一步说明另一件更使我感到困惑的事:这个民族中没有一个衰老的。
  “我必须承认,起初,我通过观察得出了自动化文明和退化的人类这一理论,当时我感到很满意,但这种满足感没有持续多久,而我又想不出其他的解释。让我来说说这其中的困难吧。我去过的那些大宫殿只是生活区、大餐厅和睡觉的公寓。我没有发现任何机器和装置之类的东西,可这些人身上穿着漂亮的纺织品,这些衣服肯定是需要不断更新的消耗品,他们的凉鞋虽然造型天然,却也是相当复杂的机造产品,反正这些东西一定是机器造出来的。而我在这些小个子身上看不到丝毫的创造力,他们的世界里没有工厂,没有商店,也没有任何商品贸易的迹象。他们只是用斯文的玩耍打发时光,他们在河里洗澡,漫不经心地谈情说爱,吃水果和睡觉。我真不明白他们的物质生活资料是怎么来的。

  “现在我又要说时间机器了。我觉得肯定有什么我难以想象的怪东西,把它弄到斯芬克斯像的基座里去了。但这么做到底为什么我就百思不得其解了。还有那些枯井,那些闪光的柱子,都使我感到莫名其妙。我觉得,怎么说呢?这就像你发现一篇由浅显英文撰写的碑文,但上面却有一些你根本看不懂的怪符号一样。在我到达的第三天,802?701年的世界就是这样出现在我面前!
  “也是在那一天,我结识了他们中的一个人,甚至可以算作朋友了。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当时,我正看着那些小人在浅水里沐浴,其中一个好像是突然抽筋,顺着湍急的水流漂走了。但是,水并不很深,即使水性一般的人也应该能应付。可是,那些小人却眼睁睁地看着同伴沉下去,任凭她拼命呼救,都无动于衷。因此,说到这里,你们都会觉得这些家伙有怪僻的不足之处。当我明白过来之后,赶紧脱掉衣服,在下游淌水过去抓住了那个小家伙,把她安全地拉上了岸。我为她做了一会儿按摩,她就苏醒了。我离开时她已经完全没事了,救了一个人,这使我也觉得很满足。我以为这些小人并不怎么重视感情,所以也就没指望她的任何答谢。可这下我又错了。
  “救人的事发生在早上,到了下午,我正从探险地返回,遇上了那个女人,就是那个被我从水里救上来的女人,这肯定是没错的。她欢呼着迎上来,献给我一个很大的花环,这花环显然是专门为我做的。你们知道,我一直是独身的,所以这个小女人使我想入非非。我尽量表示出我对她的礼物十分喜欢。很快,我们就在一个小石亭里坐下来开始交谈。主要是用微笑进行沟通。这小女人的友善就像孩子的友善那样,打动了我。我们互递鲜花,她吻了我的手,我也吻了她的手。随后我又设法和她交谈,并且得知她的名字叫薇娜,但我不太清楚这个名字有什么含义,反正觉得挺合适的。我和她的奇特友谊就这样开始了,这场友谊的持续时间为一个星期,以后我会告诉你们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她像个孩子一样,无论我要去哪儿,她都想跟着。后来,有一次出门,我想把她拖垮,使她精疲力竭,我一走了之,让她在后面呼天抢地地喊我,可我又于心不忍。但是,不是每一件事情都得用顺其自然的方法来解决的。我不断地对自己说,我到未来世界来可不是为了调情的。可在我离开她出门的时候,她悲痛欲绝,分手时她的叮嘱近于疯狂,她的一往情深给我带来了同样多的麻烦和安慰。但是无论如何,这毕竟是一种安慰。我想是一种孩子般的亲情使得她对我产生依恋。等到我弄清楚了我的离去给她造成了多大的痛苦,以及她对我而言有多么重要时,一切都无可挽回了。这个洋娃娃仅仅凭着她喜欢我,凭她对我的关心,就会使我走到白色斯芬克斯像附近时,产生一种游子归家的感觉。一翻过那座小山来,我就急切寻找她娇小的身影。
  “也是从她那里,我才得知这个世界中仍然有恐惧存在。白天她什么也不怕,对我也极端信任,我有一次突然神经兮兮地朝她做了一个怕人的鬼脸,她却只是付之一笑。不过她怕黑,怕影子和黑色,黑暗是唯一让她感到害怕的东西。这是一种非常强烈的恐惧情绪,它促使我去思索和观察。后来我还发现了另一件事,他们在天黑后就聚集到那几座大建筑物里,成群地挤在一起睡觉。如果你在黑暗中靠近他们,就会引起他们的一阵恐慌。天黑后他们就不在室外活动了,而且也不会单独睡在屋里。然而,我是个脑袋不开窍的人,我没有从他们的恐惧中吸取教训,并且不顾薇娜的悲伤,坚持不和这帮嗜睡的家伙睡在一起。
  “这使她非常痛苦,但她对我的奇特深情战胜了一切不安。我们认识后一连五个晚上,她都是枕着我的手臂入睡的。不过,一说到她我的话题又要岔开了。在我救她那天的前一天夜里,我睡得极不安稳,梦境纷乱,梦见自己被淹死了,海葵的软须抚摸着我的脸。我猛然惊醒,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有一只灰色的动物刚刚冲出室外。我试图再次入睡,可我感到不安和难受。那是黎明前的黑暗时刻,一切都显出朦胧的轮廓。我起身走出大厅,来到宫殿前的石板上,既然睡不着,干脆就等着看日出吧。
  “月亮正在下落,逐渐暗淡的月色和黎明的初晖交织在一起。灌木丛漆黑一团,大地灰暗,天空苍白。我好像看到山上有鬼怪,一共三次,我仔细地朝山坡观望,都看到了白色的身影。其中有两次,我看到一只白色的像猿猴一样的动物快速向山上跑去,还有一次我看到了在残垣断壁间有几只这样的动物抬着一具尸体。它们很快就消失了,我没有看清它们最终去了哪里。你们一定理解,这时天还没有大亮。也许清晨的那种难以捉摸的寒冷使我产生了幻觉,我开始怀疑自己的眼睛了。
  “东方的天空明亮了,太阳出来了,大地恢复了它原有的斑斓色彩。我睁大眼睛环视四周,但没有发现刚才见到的白色身影。它们只在半明半暗的天色里出现。‘它们一定是鬼魂,’我说,‘但我不知道它们来自哪个世纪。’我想起了格兰特?艾伦的一条怪论,感到十分好笑。他坚持说,如果每一代人死后都变成鬼,世界到最后一定会鬼满为患。照这种逻辑来推理,到了80万年左右,鬼将挤满地球上的每一个角落,而我刚才一眼就看到四五个,也没什么奇怪的了。可这只是玩笑而已,解决不了实际的问题。我整个早上都在想这些身影,直到后来救了薇娜才暂时把这事忘了。我恍惚中把它们和我在寻找时间机器时惊动的那只白色动物联系了起来,欢快的薇娜使我忘了这事。不过,它们注定很快就要回来死死占据我的头脑。
  “我记得我说过,黄金时代的气候要比我们时代的气候热得多。我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也许是太阳越来越热,或者是地球离太阳更近了的缘故。
  “就在第四天早上,我正在我住的那个建筑物附近的一片废墟里转悠,由于天气很热,我打算寻找一个庇荫的场所。这时怪事来了。我在石屋的废墟堆里,发现了一条狭窄的过道。过道顶头和两侧的窗户被坍塌下来的石块堵着,因此刚进来时里面显得很暗。我摸索着走进去,由于从亮处一下子走到暗处,我眼前仿佛有许多彩色光点在游动着。突然,我停住脚步,不知所措。只见两只眼睛在日光的反射下闪闪发光,在黑暗中注视着我。
  “那种对野兽本能的恐惧向我袭来。我紧握双拳,直视着那对发光的眼睛。我很害怕,紧张得头也不敢回。这时我想到这里的人好像生活在绝对的安全之中,随后我又想到他们特别害怕黑暗。我尽力克服自己的恐惧。朝前跨出一步,先开了口。我想我的声音一定非常刺耳并且有些发抖。我伸出手,摸到了柔软的东西。那双眼睛随即闪到了一边,接着有一个白色的东西从我身旁窜了过去。我转过身,看见一只古怪的像猿一样的小动物,迅速穿过我身后的一片阳光。惊慌中它撞上了一块花岗岩,向旁边晃了一下,转眼间又躲到了另一堆残砾下的黑影里。
  “我的印象肯定不够全面,但我知道它浑身是灰白色的,长着大而奇怪的暗红色眼睛,我还看见它头上和背上长有浅黄色的毛。它刚才跑得太快了,以至于我没能看清楚。我甚至说不清它是用四条腿在跑呢,还是只用低垂的前肢跑。我随即追了过去,跑进另一堆建筑废墟。开始我找不到它,后来我来到了一个我对你们说过的像井一样的圆洞口,洞口被一根倒下的柱子半挡着。我突然想到,这东西恐怕是跑到井里去了。我立刻划着一根火柴,借着光亮朝下看,只见一只白色的小东西在向下移动,它迅速向下退着,同时用明亮的大眼睛紧紧地盯着我,使我不寒而栗。它的样子简直像个可怕的蜘蛛人!它正沿着井壁往下爬,我这才第一次注意到有许多金属脚手架组成了一道下井梯。这时火柴烧到了我的手,我一松手,它就掉了下去,火焰没落地就熄灭了。当我点亮第二根火柴时,已经看不见那个小怪兽了。

  “我呆呆地坐着,长久地朝井下凝视着。我没法让自己相信,我刚才看到的东西是人。但是,我渐渐地想明白了事情的真相:人已经发生了分化,变成了两种不同的动物。地面上的那些漂亮文雅的小人,并不是我们唯一的后裔,而这白色的、令人恶心的、喜欢夜间活动的东西,也是我们的子孙。
  “我想到了闪烁的柱子,还有我提出的地下有通风设施的想法。现在,我觉得它们一定有另外一种意义。我曾经以为这个社会是完全平衡而安宁的,但这些怪兽的出现,使我产生了很大的困惑,真想不出,这些像猿猴一样的东西和阳光下的那些慵懒的地上居民之间有何关系?井底下到底藏着什么秘密?我坐在井口上,反复告诉自己没有什么可怕的,必须下到井里才能找到疑问的答案。可说实话,我真是拿不出爬下去的勇气。正在我犹豫不决之时,两个美丽的地面居民穿过阳光跑进了废墟的阴影。他们显然在谈恋爱,男的在后面追赶女的,一边追一边把鲜花朝她扔去。
  “当他们看见我扒着井口朝下张望的时候,脸上流露出了痛苦的神情。显然,他们避讳谈论这些井,因为当我指着井口,用他们的语言发出提问时,他们似乎感到极大的痛苦,并把头扭向了一边。不过,我的火柴引起了他们的好奇,于是,我划亮了几根去逗他们开心。之后我又向他们问起井的事,可还是一无所获。于是,我立刻离开了他们,想去找薇娜,也许能从她那里打听到什么。不过我的观念已开始改变,慢慢地有了新的调整。现在,关于这些井的意义,通风塔和鬼怪,我都找到了线索,而且对于塑像基座的铜门和时间机器的丢失之谜,也得到了新的启示。连曾经使我困惑的那个社会经济问题,似乎也有了答案。以下就是我的新观点:
  “显而易见,这第二种人是地下居民。他们之所以很少会在地面上出现,是因为长期生活在地下已成为习惯。有三个理由可以支持这样的判断:首先,他们的脸像大多数主要生活在黑暗中的动物那样苍白;其次,能够反光的大眼睛是喜欢夜间活动的动物的共同特征,猫头鹰和猫就是最好的例子;最后,他们在阳光下不知所措,手忙脚乱逃向黑暗,以及在日光下耷拉着脑袋的怪样子。这些都进一步证明了他们的视网膜极其敏感。
  “那么,我的脚底下一定有纵横交错的隧道,这些人种就生活在黑暗的地下城里。山坡上以及除河谷以外随处可见的通风塔和井,充分表明了隧道分布极广。因此,我自然而然地就会想到,这些隧道建在人造的地下世界,是为了让日光里的种族生活得更舒适。这个看法似乎能自圆其说,我也立即接受了,并且进一步推想我们的后代是如何产生分化的。我想你们已经能预料到我的理论的大体内容了吧?但是,我自己却很快意识到它和事实真相相去甚远。
  “就拿我们自己的时代来说吧,我觉得不容置疑的是,资产阶级和劳动者之间的社会差别正在逐步扩大,这就是整个问题的关键所在。你们一定觉得这很可笑,也难以置信。然而,即使目前,都有种种情况可以来证明这个道理。现在有一种趋势,大量开掘地下的空间,以延伸文明生活中无须美观的那一部分。例如:伦敦有大都会铁路,有新型的电力铁路,有地铁,有地下作业室和地下餐厅。它们的数量还在不断增加。我认为,这一趋势证明工业从地上向地下迁移。我的意思是,地越挖越深,工厂越搞越大,人们在地下度过的时间也越来越长。其实,现在已经是这样了。一个伦敦东区的工人不就是生活在事实上已脱离地表自然界的人造环境里吗?
  “另外,由于富人的教育趋于完善,以及贫富的差距越来越大,富人们已经把地面上的土地瓜分殆尽。就拿伦敦这个城市来说吧,也许已经有一半风光优美的乡村被圈起来不准人们入内了。富人的高等教育要花费大量时间和金钱,为了追求高雅舒适,他们的家庭设施不断增加。由此,将使得贫富阶层之间出现真正的鸿沟。到头来地上的世界必定就成为富人的天下。而生活在地底下的,就是无产者,就是那些让自己去不断适应劳动条件的工人们。他们无疑要为地洞里的通风设施付钱,而且要交出很多才行。如果拒付,他们就只好接受被毁灭的命运。无论是贫困者还是反叛者,都只有死路一条,不断地冲突和淘汰之后,最终达成一种永久的平衡。幸存者将完全适应地下的生活条件,和地面上的人一样自得其乐。由此,我觉得,出现这种地面上精致的美丽,以及地下暗无天日的苍白是顺理成章的。
  “我所期待的人类的伟大胜利可不是这样的,这根本不是我想象中的那种道德同化和平等合作的胜利。相反,我看到了真正的贵族阶级,他们用完美的科学武装着,正在把今天的工业系统推向一个合乎逻辑的结局。人类的这个胜利不只是战胜了自然,还战胜了自己的同胞。现在,我必须提醒各位,这是我当时的理论。我在乌托邦的著作里,没有找到直接就可以拿来利用的指导思想。我的解释可能大错特错,但我还是坚持认为它是合理的。也许我们未来的大同世界已经走过了它的顶峰,这种辉煌已经消逝。地上居民由于过分的安逸已开始慢慢退化,身材、力量和智力呈衰退趋势。这一点无须争辩,我已经看得很清楚了。但是,地下居民到底是怎么样的,我还没有想过。但我已经知道他们被称为莫洛克人,我可以想象得出,这一人种的变化比我已经了解的埃洛伊这个美丽的种族大得多。
  “可我还是百思不得其解,莫洛克人为什么要拿走我的时间机器呢?我敢肯定,就是他们干的!埃洛伊人如果是主人,为什么也没能把时间机器还给我?他们对黑暗的恐惧从何而来?就像我上面所提及的那样,我继续向薇娜询问地下世界的情况,可我再一次失败了。刚开始,她没明白我的意思,之后又拒绝回答我的问题。她浑身颤抖,好像这是她无法容忍的话题。后来我逼她讲,可能显得有点粗暴,她竟然哭了。我这是第一次看见黄金时代里的人流泪。她的眼泪使我立刻停止追问,避免再为莫洛克人的事找麻烦,心里只想着如何哄她开心。当我一本正经地点燃一根火柴时,她很快又笑了起来,兴奋地手舞足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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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爱丽丝·德拉·罗卡讨厌滑雪学校。她讨厌在圣诞假期也要一大早七点半就起床,她讨厌在吃早餐时父亲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同时一条腿在餐桌下面焦躁地抖个不停,仿佛在催促她说:“快吃!”她讨厌那条会扎她大腿的羊毛连裤袜,讨厌那双让她手指不能动弹的滑雪手套,讨厌那顶勒住她的面颊、同时又用铁带扣卡住她下巴的头盔,也讨厌那双特别挤脚、让她走起路来像只大猩猩的滑雪靴。“你到底喝不喝这杯奶?”父亲再一次逼问她。 [点击阅读]
迷恋
作者:佚名
章节:104 人气:2
摘要:“喂??…喂????”…嘟嘟…嘟嘟嘟…二零零三年,成南。…又来了…又来了,该死的骚扰电话,今天是十八岁的我的第十七个生日…是我喝海带汤的日子没错了,偏偏接到这狗屎味儿的无声电话…^=_=已经一个星期了,“喂…嘟,喂…嘟”(?誄每次都是一样)那边也不说话,就是偷听我的声音然后就断了…今天早晨我居然在生日餐桌上又被涮了一次…^-_-凭我出神入化的第六感, [点击阅读]
追忆似水年华
作者:佚名
章节:129 人气:2
摘要:《追忆逝水年华》是一部与传统小说不同的长篇小说。全书以叙述者“我”为主体,将其所见所闻所思所感融合一体,既有对社会生活,人情世态的真实描写,又是一份作者自我追求,自我认识的内心经历的记录。除叙事以外,还包含有大量的感想和议论。整部作品没有中心人物,没有完整的故事,没有波澜起伏,贯穿始终的情节线索。 [点击阅读]
邦斯舅舅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2
摘要:一谈及巴尔扎克,人们首先会想到他的《高老头》、《欧叶妮·格朗台》、《幻灭》,而《邦斯舅舅》恐怕就要稍逊一筹了。然而,我们却读到了也许会令中国读者意外的评论。安德烈·纪德曾这样写道:“这也许是巴尔扎克众多杰作中我最喜欢的一部;不管怎么说,它是我阅读最勤的一部……我欣喜、迷醉……”他还写道:“不同凡响的《邦斯舅舅》,我先后读了三、四遍,现在我可以离开巴尔扎克了,因为再也没有比这本书更精彩的作品了。 [点击阅读]
阿加莎·克里斯蒂自传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2
摘要:1我以为,人生最大的幸福莫过于有一个幸福的童年。我的童年幸福快乐。我有一个可爱的家庭和宅院,一位聪颖耐心的保姆;父母情意甚笃,是一对恩爱夫妻和称职的家长。回首往事,我感到家庭里充满了欢乐。这要归功于父亲,他为人随和。如今,人们不大看重随和的品性,注重的大多是某个男人是否机敏、勤奋,是否有益于社会,并且说话算数。至于父亲,公正地说,他是一位非常随和的人。这种随和给与他相处的人带来无尽的欢愉。 [点击阅读]
马克吐温作品集
作者:佚名
章节:17 人气:2
摘要:本文是作者根据自己1868年在纽约采访州长竞选的素材写成的一篇政治讽刺小说。作者以夸张的漫画式的笔触,艺术地再现了美国社会中竞选的种种秽事丑闻,揭露了竞选的虚伪性和欺骗性。这篇小说以独立党候选人“我”的自白与大量的新闻、匿名信等引文的对照构成完整的故事,用犀利、夸张、含蓄的语言表达了作者对腐败政治的愤怒谴责。 [点击阅读]
高尔夫球场的疑云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2
摘要:我知道有这么一则已为人所共知的铁事,它的大意是:一位年轻作家决心要把他的故事的开头写得独具一格、有声有色,想借此引起那些读腻了声色犬马之类文章的编辑们的注意,便写下了如下的句子:“‘该死!’公爵夫人说道。”真怪,我这故事的开头倒也是同一个形式.只不过说这句话的女士不是一位公爵夫人罢了。那是六月初的一天,我在巴黎刚办完了一些事务,正乘着早车回伦敦去。 [点击阅读]
魔山
作者:佚名
章节:26 人气:2
摘要:一《魔山》是德国大文豪托马斯·曼震撼世界文坛的力作,是德国现代小说的里程碑。美国著名作家辛克莱·刘易斯对《魔山》的评价很高,他于一九三○年看了这部书后曾说:“我觉得《魔山》是整个欧洲生活的精髓。”确实,它不愧为反映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欧洲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一九二九年托马斯·曼获诺贝尔文学奖,《魔山》起了决定性作用,这是评论界公认的事实。二关于托马斯·曼,我国读者并不陌生。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