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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 - 第27章 心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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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张国栋摊了一堆黄色杂志,和我交涉换座位之后,他时常找我聊天。话题总是围绕女人,特别是关于朱裳。在我漫长的求学过程中,男生和男生之间时常进行这种交流,题目多数是关于女人,偶尔涉及考试和前程。如果把考试的定义扩大,女人也是考试题目,我们长久地讨论,以期充分理解题目,上场的时候争取马虎过关。刘京伟从来不参加这种讨论,他说我具备一切成事的素质,只是想得太多。刘京伟不喜欢念书,不喜欢考试,他喜欢他的一切都是标准答案。刘京伟通常采取的态度是:“我就这么做了,怎么着吧?”他看见我茫然不解,就举例说明:“比如你喜欢一个姑娘,就按倒办了,她不开心,就杀,就走。如果心里还是喜欢,下次再遇见,再奸,再杀。”我说这些道理太高深,无法顿悟,我天分有限,不念书不考试就无法懂得。刘京伟预言,他都死了,我的书还没读完。刘京伟一语成谶,参加他葬礼的时候,我的关于卵巢癌发生机制的博士论文才刚刚写完初稿,答辩会还没有安排。
  校园里靠近饴糖厂的角落最黑,八九点钟之后,熬饴糖的臭味散干净,隔着操场,对面的白杨树在月光下闪着白光。张国栋把我拉出来,自己掏出一支烟,熟练地点上:
  “别老念书了,出来聊聊。”
  “聊什么?”
  “你觉着咱们学校那个姑娘最心坎?”
  “没一个抱过,不知道。”
  “不要那么直接嘛,谈谈表面印象。”
  “姑娘又不是阿拉伯数字,不具有可比性。玫瑰好看,做汤肯定没有菜花好吃。”
  “那聊聊朱裳?”
  “她怎么了?”我望着缕缕的青烟从张国栋口中盘旋而起,我顺着青烟抬起头,天上有颗流星飘落,滑过夜空,坠落到无名的黑暗中,仿佛开败了的花朵断离枝条,坠入池塘。千年前坠楼的绿珠,千年后自己斟酌良久却仿佛不得不割舍的某种心情,不都是同一种美丽而凄凉吗?
  “她怎么样?”
  “挺好。”
  “具体点。”
  “干净。”这个角落被几棵壮实的白皮松拥着,即使在冬天也没有风,不太冷。不知道这个角落里曾经有过多少男女相拥在一起,刚开始练习,没有人指导,接吻的时候,不会用嘴唇和舌头,牙齿碰撞,发出“嗒嗒”的声响。
  “只是干净?”
  “你以为干净简单?我觉得你张国栋让女孩感觉舒服,你以为这‘舒服’二字简单?”
  “就是呀,我这种气质,很难培养的,每周都要洗澡,每天都要刷牙。还有,要看书,多看书,‘腹有诗书气自华’。还有,要多思考,否则就肤浅了。绝不简单。但是朱裳的干净,值好几本《花花公子》吗?说实在话,我把杂志跟你换座位,只是好奇。那几本杂志也不是好来的,给你就给你了。可一开口就后悔了,生怕你同意。这不,那几本杂志换了好几条烟。”
  “值。我觉得值。”
  “不想追追?带到你的小屋里,看看她长什么样?通知我啊,你先看,我先煮面吃。你看完,我再看。”
  “追她的人已经够多的了。我不喜欢锦上添花。”
  “就是。好像是个男的就应该想和她有一腿似的。我都有点压不住邪念了。不过,多点追的才有意思,横刀夺爱,方显英雄本色。”

  “夺过来又能怎么样?没什么意思。……还有烟吗?”
  “你又抽烟?不是戒了吗?”
  “第一支。”
  “持续学坏是一件多么令人兴奋的事呀。可惜不是什么好烟,‘红梅’。本来第一支应该是支好烟,就像童男子破身之后通过政治思想学习,再次成为童男子。再次破身应该是个好姑娘,至少也应该和朱裳差不多吧。”
  刘京伟和张国栋在抽烟这件事上先知先觉,老流氓孔建国教给他俩,他俩再教给我。在我家,我打开窗,拉上窗帘。
  “这还用学,我会。”我说。
  “你丫会个屁。”刘京伟打开一包皮皮“万宝路”,当时是个稀罕物。右手食指在烟盒底下一弹,一棵烟就自己蹦出来。
  “点上,嘬。”张国栋很有经验地说,“用两个手指夹住,别太靠前,也别太靠后,烟尖翘一点,万宝路比大前门就这一点好,点着了不抽也不灭,烟灰能一直挺到完。其实抽烟抽的就是这个派,在路边一摆,过往的小混混一看,服。路过的小姑娘偷偷一看,装作看不见。秋水,你别跟嚼甘蔗似的,抽一口,吐一口,糟蹋好东西。要吸进肺里,吸进脑子,想一下自己牛逼,然后从鼻子里慢慢喷出来。”
  后来我问,抽烟我会了,姑娘怎么泡啊?
  “你丫装傻?”张国栋说。
  “真不是。打架这事儿我明白,你力气大,一手按住那个小兔崽子,一手举起板砖,问丫挺的,‘你服不服?’。丫说不服,你就敲破他的头,丫说服,你就是牛逼了。反正,这样就灭了他了。这些,老流氓孔建国都演示过。但是姑娘怎么泡呀?和人家搭讪?然后呢?带到小黑屋?然后呢?脱光了衣服?然后呢?然后呢?”张国栋也是百思不得其解,后来他和刘京伟认识了一个家里有录像机的阔少,看了一部越南人拍的《金瓶梅》,回来兴奋地告诉我:“然后你就热了胀了,然后你也脱光了衣服,然后你自己就知道该干什么了。和抽烟一样,不用人教。”
  现在,烟在嘴里,辛辣上头。仿佛心里满胀的感觉,都能从口里随烟飘走。书之外,还有别的要懂的东西。
  我问张国栋想不想听我诗朗诵。“其实我是个写诗的。”我说。
  “那我还是个拍电影的呢。”
  “别看我长得像杀猪的,其实我是个写诗的。”
  “好。不黄不给钱,声音不嘹亮不给钱。”
  我跳起来,开始念一首幼稚的打油诗:
  学抽烟为了学坏,
  学坏为了学习长大。
  学习长大得厌恶爸爸,
  再杀死他。
  学习长大得爱上妈妈,
  再抛弃她。
  长大后,我也诗朗诵,但那一定是在五个小二锅头之后。我不能喝奶,除了酸奶,我缺乏乳糖酶。我能喝酒,喝一杯就脸红,但是百杯不醉,就像我一摸姑娘的手就会脸红,但是脸红后记得说一百篇肉麻的语录。长大后的一天,从我的口袋里赚了无数钱财的玉器店老板送我一个新石器时期的玉石酒杯,通体沁得鸡骨白,碾砣的痕迹都对,局部还透强光。我在东四的孔乙己酒店,用一个新石器时期的玉石酒杯喝小二锅头,朱裳坐在我对面,说:“我开车来的,你自己尽兴喝吧。”五个小二锅头之后,我心里的小兽苏醒,我的眼睛烧起红火苗,我问朱裳:“最近想我了吗?”朱裳闷头吃腊猪大肠,短暂地抬起头,笑着摇了摇。我接着问:“是现在不想说还是最近没想过我?”朱裳从腊猪头肉里抬起头,说:“都这么大岁数了,想什么想?”我要了第六瓶小二锅头,接着问:“最近想我了吗?”朱裳叫服务员又添了一盘腊猪大肠,说:“如果没想,我干吗要见你?”我心里的小兽欢喜,它带领我的双腿,跳上桌子,我的嘴开始诗朗诵:“屋外有两棵树,一棵是槐树,另一棵也是槐树。桌上有两盘菜,一盘是腊猪大肠,另一盘也是腊猪大肠。眼睛里两个姑娘,一个是朱裳,另一个也是朱裳。”我站在桌子上,我戴圆眼镜,穿白衬衫,我的眼睛通红,我的肚脐露出来,我没有碰掉一个盘子。

  在中学的黑暗角落里,我嘬一口张国栋的红梅烟,吐一口烟,念一句打油诗,就像逐字逐句地读一道选择题的题干。
  “你这么抽烟纯属浪费,”张国栋深吸一口烟,吞进肺里,再慢慢地让烟一丝丝地从鼻孔飘出来,青烟曲折回转散入周围的黑暗之中。“想上就别憋自己。你有戏。”
  “是么?”
  “她喜欢你。”
  “为什么?”
  “你喜欢书,读得仔细,你有时候就是你喜欢的书。你能迷上你的书,别人也会迷上你。”
  “两个人没事能干什么呢?”我看了一眼自己的左手,枯黄干瘦,伸直后在关节之间出现一圈圈皮肤的皱褶,就像酱在熟食店里的鸡爪、鸭爪。这样的手伸出去,应该放在朱裳身体的什么地方,才能让她感觉舒服地被自己抱着?
  篮球场上还有几个贪玩的男生借着路灯阴黄的光亮打球。远处隐约能看见一男一女在散步,好像是在讨论一道解析几何题。
  “你说别人的事总是出奇的明白,遇到自己的事总是嫩。这事呀,你试试就知道了。就像有些事不用教,上了床自然就会了。再说你没骚扰过小姑娘,也没少被小姑娘骚扰呀,怎么一到朱裳这儿就发木?咱们学校躲在树后面看你的姑娘不比躲在山洞里流着口水等着吃唐僧肉的妖精少。”
  “要是人家不乐意呢?以后怎么一块呆呀?”
  “就对她说‘就当我什么也没说’,我再陪你喝顿酒,以后就当自己什么也没做过。”
  我又抽了一口烟,顿了顿说:“我没兴趣。”
  我想起我的小屋。周末回去,胡乱填几口饭,反锁上门,世界就和我无关了。拉上窗帘,大红牡丹花的图案就把所有光线割断,包皮皮括星星。打开台灯,昏黄的光线将满溢在小屋里的书烘暖。书从地板堆到屋顶,老妈说,书上不省钱,想看什么就买什么,读书多的孩子孝顺。书不像古董,不是世家,省省也能请回家最好的。我和我姐姐站在琉璃厂中国书店高大的书架前,我问她,妈给你的钱够吗?我姐姐说,够。我对售货员说,我要一整套十六本《鲁迅全集》和一整套二十五本《全唐诗》。我问售货员,近百年是不是鲁迅最牛逼了,近两千年,是不是唐诗最牛逼了。售货员是个男的,剃个小平头,说,如果你要买,当然是你挑的这两种最牛逼了,册数最多,价钱也贵,《鲁迅全集》六十块,《全唐诗》五十八块五毛。售货员问我,你带够钱了吗?我说,够了。售货员又问,你拿得走吗?我指了指穿着短袖粗着胳膊的姐姐说,我姐姐有的是力气。我和姐姐把十六册《鲁迅全集》和二十五册《全唐诗》放进带来的土红色的拉杆旅行箱,死沉,我们从和平门乘地铁到北京站,再从北京站换公共汽车到团结湖,后来拉杆箱的轱辘坏了一个,后来我们把书抬进了家。姐姐说,作为回报,你读到有意思的东西就摘抄到一个本子上,然后给我做作文时引用。我说,好,看到会心的地方,我就冲你一笑。

  我摆开几个茶杯,杜牧、李白、劳伦斯、亨利·米勒就静静地坐在对面。倒上茶,千年前的月光花影便在小屋里游荡。杜牧、李白、劳伦斯、亨利·米勒已经坐在对面了,他们的文字和我没有间隔。我知道他们文字里所有的大智慧和小心思,这对于我毫无困难。他们的魂魄,透过文字,在瞬间穿越千年时间和万里空间,在他们绝不知晓的北京市朝阳区的一个小屋子里,纠缠我的魂魄,让我心如刀绞,然后泪流满面。第一次阅读这些人的文字对我的重要性无与伦比,他们的灵魂像是一碗豆汁儿一样,有实在的温度和味道,摆在我面前,伸手可及。这第一次阅读,甚至比我的初恋更重要,比我第一次抓住我的小弟弟反复拷问让他喷涌而出更重要,比我第一次在慌乱中进入女人身体看着她的眼睛失去理智更重要。几年以后,我进了医学院,坐在解剖台前,被福尔马林浸泡得如皮球般僵硬的人类大脑摆在我面前,伸手可及。管理实验室的老大爷说,这些尸体标本都是解放初期留下来的,现在收集不容易了,还有几个是饿死的,标本非常干净。我第一次阅读杜牧、李白、劳伦斯、亨利·米勒比第一次解剖大脑标本,对我更重要。我渴望具备他们的超能力,在我死后千年,透过我的文字,我的魂魄纠缠一个同样黑瘦的无名少年,让他心如刀绞,泪流满面。我修炼我的文字,摊开四百字一页的稿纸,淡绿色,北京市电车公司印刷厂出品,钢笔在纸上移动,我看见炼丹炉里炉火通红,仙丹一样的文字珠圆玉润,这些文字长生不老。我黑瘦地坐在桌子前面,骨多肉少好像一把柴火,柴火上是炉火通红的炼丹炉。我的文字几乎和我没有关系,就像朱裳的美丽和朱裳没有太多联系一样。我和朱裳都是某种介质,就像古时候的巫师,所谓上天,透过这些介质传递某种声音。我的文字,朱裳的美丽,巫师的声音,有它们自己的意志,它们反过来决定我们的动作和思想。当文字如仙丹一样出炉时,我筋疲力尽,我感到敬畏,我心怀感激,我感到一种力量远远大过我的身体、大过我自己。当文字如垃圾一样倾泻,我筋疲力尽,我感觉身体如同灰烬,我的生命就是垃圾。
  我对张国栋说:“我的屋子太小了,床上的书把我都快挤得没地方睡了。已经放不下别的了。”杜牧、李白、劳伦斯、亨利·米勒已经坐在对面了,朱裳坐什么地方呢?
  “那我就先追了?我可是跟你商量过了。”
  “好。需要的话,我替你写情书,送小纸条。如果人家对你有意思,我把座位让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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