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杀人不难 - 第二十四章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可是我不明白,”伊斯特费德爵士说.“真的不明白.。”
  他努力想保持自己的尊严,可是在他傲慢外表之下,却明显地露出令人同情的困惑。他实在没办法相信刚才听到的这些奇怪的事。
  “事情是这样的,伊斯特费德爵士,”贝特督察耐心地说。
  “首先,她的家族本来就有点不正常,那种旧式的家庭经常有这种情形,我想她也有那种倾向.其次,她是个野心勃勃的女人,但却一再受到反对和打击,先是她的事业,接着是她的爱情。”他咳了一声,又说.“据我所知,是你甩掉她的。”
  伊斯特费德爵士顽固地说,“我不喜欢‘甩掉,这个字眼。”
  贝特督察改口说.“是你取消婚事的吗?”
  “嗯,不错。”
  “告诉我们是什么原因,高登。”布丽姬说。
  伊斯特费德爵士微红着脸说:“好吧,既然你们一定要我说,我就说吧。何娜瑞亚有只金丝雀,她很喜欢它,常常用嘴喂它吃糖,可是有一天鸟没有吃她的嘴里的糖,反而拚命啄,她气得不得了,一把抓起鸟,然后一扭断它的脖子!我-从此以后,我再也没办法像以前一样爱她,就告诉她,我觉得我们两个人都错了。”
  贝特点点头,说,“对,一切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正如她对康威小姐说的,从此以后她就全心全力朝一个目标努力。”
  伊斯特费德爵士不相信地问:“你是说她一心要使我成为杀人犯?我真不相信。”
  布丽姬说.“是真的,高登,你不是也觉得也很奇怪,为什么惹你生气的人都马上会死吗?”
  “那当然是有原因的。”
  “原因就是何娜瑞亚.韦恩弗利,”布丽姬说.“高登,你一定要明白,不是上帝把汤米.皮尔斯从窗口推出去的,其他人也是一样。根本就是何娜瑞亚害死他们的。”
  贝特说.“你说今天早上有人打电话留了口信给你?”
  “对,大概是十二点左右,要我马上到小树林去,因为布丽姬有话要告诉我.对方还叫我不要坐车,要走路去。”
  贝特点点头,“一点都不错,那样一来你就完了。别人会发现康威小姐被你的刀子割断喉咙,刀上有你的指纹,而且你当时又在附近出现过!你连一点辩白的余地都没有。任何陪审团都会判你有罪!”
  “我,”布丽姬温柔地说,“我不相信,高登,我一直都不相信。”
  伊斯特费德爵士冷淡地看看她,然后生硬地说.“就拿我的人格和我在村子里的地位来说,我相信任何人都不会相信这种残酷的罪名。”他俨然地走出去,顺手把门关上。

  路克说:“他绝对不相信他曾经碰到多大的危险。”又说。
  “告诉我,布丽姬,你怎么会怀疑韦恩弗利那个女人。”
  布丽姬解释遣,“你跟我说高登就是那个杀人凶手,可是我实在没办法相信!你知道,我对他太了解了,我当过他两年的秘书,我知道他相当傲慢,自视很高,可是我也知道他很仁慈,甚至心软得可笑.连杀只黄蝉都会难过.韦恩弗利小姐说他杀死她鸟的故事根本不对,他绝对不会做那种事。他跟我提过是他不想跟她结婚,可是你却告诉我刚好相反!好,就算是吧,也许是自尊心使他不愿意承认被她甩掉,可是那只金丝雀的故事绝对不可能!高登绝对不会做那种事!他连开枪都不愿意,因为看到动物被杀死他会难过得不得了。
  “所以我知道那个故事一定不是真的,至少不完全是真的。要是这样,韦恩弗利小姐一定说了谎.仔细想想,这个谎话真是太特别了。我忍不住怀疑,她也许还说过其他谎。看得出来,她是个很骄傲的女人,被人甩掉一定严重损害了她的自尊心,她也许会非常生气,很想报复伊斯特费德爵士-尤其他后来变得有钱又有势.我想,‘对了,也许她会想到陷害他一个罪名,她心里一定很高兴.’接着,我忽然又起了-个奇怪的念头,想道,‘也许她所说的全部都是谎话呢?,我突然看出像她那种女人该多容易愚弄一个男人。我又想.‘也许有点不可思议,可是说不定真的是她杀了这么多人,却让高登以为是上天在替他报复.,要他相信并不难,我不是告诉过你吗?高登什么事都相信!我也想到,‘她有可能杀那些人吗?,结果发现果然有可能!她能把一个喝醉酒的人一把推下河,能把一个小男孩从窗口推出去,爱美.季伯斯死在她家,贺顿太太生病的时候,她也常常去陪她.汉伯比医生比较难一点,我后来才知道老呸耳朵化脓.至于傅乐登小姐的死我就更不懂了,因为我实在想象不出韦恩弗利小姐穿上司机衣跟,开着劳斯莱斯的模样。”
  “可是我突然想通了,知道这伴事其实最容易!只要从傅乐登小姐背后推一把-那么多人站在一起,做起来太容易了。那辆车子没停下来,她又发现一个新机会,赶快告诉旁边的女人说她看到车号,并且把伊斯特费德爵士车子的号码告诉那个女人。
  “当然,我只是模糊地想了很多事.可是如果高登不是凶手-而且我确实知道他不是-那么会是谁呢?答案马上就可以看出来-是个痛恨高登的人!谁会恨高登呢?当然是何娜瑞亚.韦恩弗利。

  “接着我想到傅乐登小姐曾经肯定地说凶手是男人,那我这一套美丽的理论不是又落空了吗?如果傅乐登小姐说的不对,就不可能被人杀死.所以我才要你再正确重复一遍她说的话,结果发现她一次也没用过男人这个词。于是我觉得我想得一定没错,决定接受韦恩弗利小姐的邀请去住几天,才能查出事情的真相。”
  “可是你居然一个字都没告诉我?”路克生气地问.“亲爱的,你一直那么肯定,而我却一点把握都没有!我只是模糊地怀疑有这种可能。不过我从来没想到自己会碰上危险,以为时间还多的是。”
  她打了个冷颤后说:“喔,路克,太可怕了!她的眼睛-还有那种可怕、阴森森、一点都不像人的笑声!”
  路克也轻轻颤抖着说,“我永远忘不了我及时赶到的那一幕!”又转身问贝特.“她现在怎么样了?”
  “已经疯了,”贝特说.“你知道,那种人最后都免不了的,他们没办法忍受自己并没有想象的那么聪明的事实。”
  路克悲伤地说.“唉,我实在算不上好警探!我从来没怀疑过何娜瑞亚.韦恩弗利。还是你行,贝特。”
  “也许是,也许不是。你还记得吧?我说过在犯罪学上没什么不可能的事。我还握到过一位老小姐。”
  “还有大主教和女学生!你真的觉得这些人都可能犯罪?”
  贝特微笑着说,“我的意思是说任何人都可能犯罪,先生。”
  “除了高登,”布丽姬说,“路克,走,我们找他去。”
  伊斯特费德爵士正在书房忙碌地做笔记,布丽姬温柔地小声说.“高登.你一切都知道了,能不能原谅我们?”
  伊斯特费德爵士高雅地看着她,说,“当然,亲爱的,当然.我了解事实,我是个忙人、,所以忽略你.事实就像诗人吉卜龄的名言:‘走得最快的人最孤独.’我即人生道路是条孤单的旅程。”他挺挺胸瞠,说.“找肩上负担着很大的责任,我必须一个人承担起来。对我来说,没有人能陪伴我或者减轻我的负担。我必须单独走完人生的路,一直到我倒在路边为止。”
  布丽姬说.“亲爱的高登!你真是太可爱了!”
  伊斯特费德爵士皱皱眉,说:“这不是可爱不可爱的问题,我们别再谈这些无聊的事了,我是个忙人。”
  “我知道。”
  “我准备马上开始刊登一系列文章,研究各种时代的女人所犯的罪。”

  布丽姬用钦佩的眼光看着他说.“这个想法真棒。”
  伊斯特费德爵士呼口气,说.“所以请离开,不要再打扰我.我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路克和布丽姬轻轻走出房间,布丽姬说.“可是他实在很可爱。”
  “布丽姬,我相信你是真心喜欢他。”
  “是的,路克,我相信是的。”
  路克看看窗外,“我真高兴就要离开卫栖梧了,我不喜欢这里.汉伯比太太说的对,这里有太多邪恶的事了。我也不喜欢爱许山脊的阴影罩着这个村子。”
  “说到爱许山脊,爱尔斯华西怎么样了?”
  路克有点不好意思地说,“你是说他手上的血是怎么来的?”
  “嗯。”
  “看情形他们又杀了一只白公鸡。”
  “真巧!”
  “我想咱们那位爱尔斯华西先生恐怕会碰上一些不愉快的事.贝特正在计划给他一点小意外。”
  布丽姬说.“可怜的贺顿少校从来没想过要杀他太太,艾巴特先生大概也只是接到一位小姐的和谈信,还有汤玛斯医生只是个缺乏自信的好年轻人。”
  “他是个超级笨蛋。”
  “你这么说是因为嫉妒他要娶若丝.汉伯比。”
  “他不配娶她这么好的女孩。”
  “我一直觉得你喜欢她更胜过我。”
  “亲爱的,你这话不是太好笑了吗?”
  “不,不见得。”她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路克,你现在喜欢我了吗?”
  他朝她靠紧些,但是她却把他推开,然后说,“我是说喜欢,路克,不是爱。”
  “喔,我懂了.是的,我喜欢你,布丽姬,也爱你。”
  布丽姬说.“我也喜欢你,路克。”
  他们彼此有点不好意思地笑笑,就像刚在宴会上建立起友谊的孩子一样。
  布丽姬说.“喜欢,比爱更重要,因为它才能持久,我希望我们之间的感情也能持久,路克。我不希望我们因为爱而结合之后,又彼此厌倦起来.想跟别人结婚。”
  “喔,亲爱的爱人,我懂.你要的是真实感,我也一样.我们的感情一定能够持久,因为是建立在真实的东西上。”
  “真的?路克!”
  “是真的,甜心.我想这正是我担心爱上你的原因。”
  “我以前也担心会爱上你。”
  “现在还担心吗?”
  “不会了。”
  路克说,“有一段时间,我们曾经很接近死神,现在一切都过去了!从现在起,我们要好好的活下去了!”
或许您还会喜欢:
董贝父子
作者:佚名
章节:63 人气:2
摘要:我敢于大胆地相信,正确地观察人们的性格是一种罕见的才能(或习惯)。根据我的经验,我甚至发现,即使是正确地观察人们的面孔也决不是人们普遍都具有的才能(或习惯)。人们在判断中,两个极为寻常发生的错误就是把羞怯与自大混同——这确实是个很寻常的错误——,以及不了解固执的性格是在与它自身永远不断的斗争中存在的;这两种错误我想都是由于缺乏前一种才能(或习惯)所产生的。 [点击阅读]
安迪密恩
作者:佚名
章节:60 人气:2
摘要:01你不应读此。如果你读这本书,只是想知道和弥赛亚[1](我们的弥赛亚)做爱是什么感觉,那你就不该继续读下去,因为你只是个窥婬狂而已。如果你读这本书,只因你是诗人那部《诗篇》的忠实爱好者,对海伯利安朝圣者的余生之事十分着迷且好奇,那你将会大失所望。我不知道他们大多数人发生了什么事。他们生活并死去,那是在我出生前三个世纪的事情了。 [点击阅读]
模仿犯
作者:佚名
章节:46 人气:2
摘要:1996年9月12日。直到事情过去很久以后,塚田真一还能从头到尾想起自己那天早上的每一个活动。那时在想些什么,起床时是什么样的心情,在散步常走的小道上看到了什么,和谁擦肩而过,公园的花坛开着什么样的花等等这样的细节仍然历历在目。把所有事情的细节都深深地印在脑子里,这种习惯是他在这一年左右的时间里养成的。每天经历的一个瞬间接一个瞬间,就像拍照片一样详细地留存在记忆中。 [点击阅读]
海边的卡夫卡
作者:佚名
章节:51 人气:2
摘要:这部作品于二零零一年春动笔,二零零二年秋在日本刊行。《海边的卡夫卡》这部长篇小说的基本构思浮现出来的时候,我脑袋里的念头最先是写一个以十五岁少年为主人公的故事。至于故事如何发展则完全心中无数(我总是在不预想故事发展的情况下动笔写小说),总之就是要把一个少年设定为主人公。这是之于我这部小说的最根本性的主题。 [点击阅读]
源氏物语
作者:佚名
章节:63 人气:2
摘要:《源氏物语》是日本的一部古典名著,对于日本文学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被誉为日本文学的高峰。《源氏物语》是世界上最早的长篇写实小说,所以在世界文学史上也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日本是个充满矛盾的国家,在歧视女性*的传统大行其道的同时,世界上最早的长篇写实小说《源氏物语》偏又出自一位女性*之手,《源氏物语》全书,仅百万字,涉及三代历时七十余年,书中人物有四百多位。 [点击阅读]
琥珀望远镜
作者:佚名
章节:38 人气:2
摘要:猛兽们从深邃的山谷走来看着熟睡中的少女——威廉?布莱克紧挨着雪线有一个杜鹃花遮蔽的山谷,山谷里哗啦啦地流淌着一条乳白色的雪水融化而成的小溪,鸽子和红雀在巨大的松树间飞翔,在岩石和其下簇拥着的又直又硬的树叶间半遮半掩着一个洞。 [点击阅读]
群山回唱
作者:佚名
章节:80 人气:2
摘要:谨以此书献给哈里斯和法拉,他们是我双眼的努雷①;也献给我父亲,他或会为此骄傲为了伊莱恩走出对与错的观念,有一片田野,我将与你在那儿相会。——鲁米,十三世纪1952年秋那好吧。你们想听故事,我就给你们讲个故事。但是就这一个。你俩谁都别让我多讲。很晚了,咱们明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你和我,帕丽。今天夜里你需要好好睡上一觉。你也是,阿卜杜拉。儿子,我和你妹妹出门的时候,就指望你了。你母亲也要指望你。 [点击阅读]
西线无战事
作者:佚名
章节:31 人气:2
摘要:西线无战事[德国]雷马克著王国伟译作者埃里奇·马里亚·雷马克(ErichMaraRemarque,1898-1970),出生于德国威斯特伐利亚的奥斯纳布吕克。祖先是法国人,一七八九年法兰西大革命时迁移到了莱茵兰,家境清贫。他一家人都是虔诚的天主教徒。 [点击阅读]
迷恋
作者:佚名
章节:104 人气:2
摘要:“喂??…喂????”…嘟嘟…嘟嘟嘟…二零零三年,成南。…又来了…又来了,该死的骚扰电话,今天是十八岁的我的第十七个生日…是我喝海带汤的日子没错了,偏偏接到这狗屎味儿的无声电话…^=_=已经一个星期了,“喂…嘟,喂…嘟”(?誄每次都是一样)那边也不说话,就是偷听我的声音然后就断了…今天早晨我居然在生日餐桌上又被涮了一次…^-_-凭我出神入化的第六感, [点击阅读]
龙纹身的女孩
作者:佚名
章节:31 人气:2
摘要:这事每年都会发生,几乎成了惯例,而今天是他八十二岁生日。当花照例送达时,他拆开包皮装纸,拿起话筒打电话给退休后便搬到达拉纳省锡利扬湖的侦查警司莫瑞尔。他们不只同年,还是同日生,在这种情况下可说是一种讽刺。这位老警官正端着咖啡,坐等电话。“东西到了。”“今年是什么花?”“不知道是哪一种,我得去问人。是白色的。”“没有信吧,我猜。”“只有花。框也和去年一样,自己做的。”“邮戳呢?”“斯德哥尔摩。 [点击阅读]
双城记英文版
作者:佚名
章节:45 人气:2
摘要:It was the best of times, it was the worst of times, it was the age of wisdom, it was the age of foolishness, it was the epoch of belief, it was the epoch of incredulity, it was the season of Light [点击阅读]
基督山伯爵
作者:佚名
章节:130 人气:2
摘要:大仲马(1802-1870),法国十九世纪积极浪漫主义作家,杰出的通俗小说家。其祖父是侯爵德·拉·巴那特里,与黑奴结合生下其父,名亚历山大,受洗时用母姓仲马。大仲马三岁时父亲病故,二十岁只身闯荡巴黎,曾当过公爵的书记员、国民自卫军指挥官。拿破仑三世发动政变,他因为拥护共和而流亡。大仲马终生信守共和政见,一贯反对君主专政,憎恨复辟王朝,不满七月王朝,反对第二帝国。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