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三个火枪手 - 大仲马《三个火枪手》小说——第三十八章阿托斯当宝从戎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年轻人已经逃之夭夭,而米拉迪还在有气无力地向他做着威胁的手势。就在达达尼昂的身影在她的视野中消失的一霎那,她晕倒在卧室里。
  达达尼昂神色*慌张,不顾凯蒂可能发生的一切,连奔带跑地穿过半个巴黎,一直到阿托斯的门前才停下脚步。他精神的失态,那刺激他的恐怖,追踪他的几个巡逻兵的叫喊,以及一大早赶路办事的几多行人的嘲骂,只是催促他加快了飞奔的脚步。
  他穿过庭院,登上阿托斯的二层楼,声震屋宇地敲着房门。
  格里默睡眼惺忪地前来开门。达达尼昂饿虎扑羊般地冲进前厅,几乎撞翻了格里默才闯进屋内。
  虽然可怜的跟班素来缄默,但他这一次终于开口说话了。
  “喂,哎呀呀!”他大叫道,“要干什么嘛,您这个横冲直撞的女人?您找什么,女人家?”
  达达尼昂脱下帽子,从女人斗篷下伸出双手;当一眼看到他那胡髭和那无鞘的剑锋,可怜的小鬼才发现,和他打交道的原来是个大男人。
  这时,他以为闯进了一个杀人歹徒。
  “救命啊!来人呀!救命啊!”他大声嚷着。
  “住口,可怜鬼!”青年人说,“我是达达尼昂,你认不出我啦?你的主人在哪儿?”
  “您,达达尼昂先生!”惊惶不已的格里默叫道,“不可能!”
  “格里默,”穿着睡袍的阿托斯说着走出套间,“我想你终于敢开口说话了。”
  “啊!先生!这是因为……”
  “别说话。”
  格里默只是用手向他的主人指一下达达尼昂。
  阿托斯认出了他的伙伴。虽然他秉性*冷静,但眼前看到的这副奇特的打扮,逗得他哈哈大笑起来:歪戴着女人的帽子,长得拖到皮鞋的裙子,卷起的衣袖以及因激动而紧绷的胡髭。
  “请不要笑了,我的朋友,”达达尼昂大声说,“看在上天的份上,请不要笑了,因为,用我的灵魂发誓告诉你,实在没有什么可笑的。”
  达达尼昂说这番话时神态严肃,面部露出真实的恐怖,阿托斯立刻握住他的手大声问:
  “你受伤了,我的朋友?你的脸色*好苍白呀!”
  “没有受伤,但我刚才发生了一起可怕的事情。就你一个人在家,阿托斯?”
  “那还用问!这时候你想谁会在我家?”
  “那好,那好。”
  于是达达尼昂匆匆走进阿托斯的房间。
  “喂,请讲呀!”阿托斯一边说一边关上门,随后又插上门闩以免来人打扰。“是国王死了?还是你杀死了红衣主教先生?瞧你一副惊慌的样子,说呀,我真的担心死了。”
  “阿托斯,”达达尼昂说;他脱去女人的衣服,露出贴身衬衣,“你准备听一个难以置信的闻所未闻的故事吗?”
  “先穿上这件睡衣吧,”火枪手对他的朋友说。
  达达尼昂穿上睡衣,但因他仍心有余悸,把一只袖子当成另一只袖子了。
  “是怎么回事?”阿托斯问。
  “是这么回事!”达达尼昂倾着身,压低声音在阿托斯耳边说,“米拉迪的肩膀上烙有一朵百合花。”
  “啊!”火枪手仿佛心脏中了一颗子弹似地失声叫道。
  “这么说,”达达尼昂问,“你肯定那一个人真的死了?”
  “哪一个人?”阿托斯说话的声音是那样的低,达达尼昂几乎没有听清。
  “是呀,就是有一天在亚眠你对我说过的那个女人呀。”
  阿托斯双手抱头,低吟一声。
  “这个女人大约二十六、七岁。”达达尼昂接着说。
  “金黄头发,是不是?”阿托斯问。
  “对。”
  “淡蓝色*的眼睛,闪着奇特的光,长着乌黑的睫眉?”
  “是呀。”
  “高个子,很苗条?左上颌犬齿旁缺颗牙。”
  “对呀。”
  “百合花不大,颜色*是红棕色*,像是在上面敷了一层颜料后又退了色*。”
  “不错。”
  “而你说她是英国人?”
  “别人都叫她米拉迪,但她也许是法国人。不管这一些,反正温特勋爵只是她的小叔子。”
  “我想见见她,达达尼昂。”
  “当心,阿托斯,当心呀!你过去曾想干掉她,而她又是一个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女人,她不会放过你。”
  “她什么也不敢说的,因为她一说就等于不打自招了。”

  “她什么都干得出来!你可曾领教过她发火?”
  “没有。”阿托斯说。
  “那简直就是一只母老虎!一头母豹!我亲爱的阿托斯!
  我真害怕给我们俩招来一场可怕的复仇!”
  达达尼昂于是叙述了事情发生的一切,米拉迪失去理智的狂怒,以及她以死相拼的威胁。
  “你说得对,我以我的灵魂起誓,我可以为一根头发献出我的生命,”阿托斯说,“幸好,我们后天就要离开巴黎,十之八九是去拉罗舍尔,而一旦动身……”
  “她会对你紧追不放,直至天涯海角,阿托斯,假如她认出了你。那就让她的仇恨在我一个人身上发泄好了。”
  “啊!亲爱的!她杀了我又怎么样!”阿托斯说,“难道你突然以为我是个贪生怕死的人?”
  “在这一切背后有某种可怕的秘密,阿托斯!我相信,这个女人是红衣主教的间谍。”
  “要是这样,你倒要当心。如果红衣主教为伦敦事件没有对你高度赞赏,那么就会对你深怀仇恨;但归根到底,由于他丝毫不敢对你公开指责,而又必须让复仇获得满足,尤其这是红衣主教的仇恨,所以你倒要当心呀!倘若你出门,不要一个人;倘若你吃饭,心里要有数;一句话,对一切要提防,哪怕是你的影子。”
  “只要能顺顺当当地挨到后天晚上就万事大吉了,”达达尼昂说,“因为一入伍,我们要害怕的只是男人了,我希望如此。”
  “这期间,”阿托斯说,“我就放弃隐居计划,陪你到处走一走。你现在就该返回掘墓人街,我陪你去。”
  “可是不管离这儿多么近,”达达尼昂说,“我也不能像这样回去呀。”
  “可不,”阿托斯说,他拉了一下铃绳。
  格里默走进屋内。
  阿托斯向他打一下手势,要他去达达尼昂的家拿回一些衣服来。
  格里默用另一种表示回答说,他全明白,然后就出发了。
  “这下行啦!不过这并不是提前装备我们哟,亲爱的朋友,”阿托斯说,“因为,倘若我没有说错,你将所有的衣服都留在米拉迪的闺房里了,她大概不会想着再还给你。幸好你有她的蓝宝石戒指作抵押。”
  “蓝宝石戒指是属于你的,亲爱的阿托斯!你不是对我说过,那是一枚你的家传戒指吗?”
  “是的,据家父过去告诉我,他花了两千个埃居买来的;是他送给我母亲结婚礼品的一部分,那只戒指美极了。后来家母又将它给了我;而我呢,我真发了疯,不但没有珍藏那枚戒指,反而把它送给了那臭女人。”
  “那么,亲爱的,你就收回那枚戒指吧,我明白,你应该珍惜它。”
  “我,经过了那个臭女人的手我再收回来!绝不会要!因为那枚戒指已被玷污了,达达尼昂。”
  “那就卖掉它。”
  “卖掉我母亲传下来的钻石!坦率告诉你,我把这看成是对圣物的亵渎呀。”
  “那就当掉它,一定能当上一千多埃居。有了这笔钱,你的事就好办了;等你以后有了钱,再去把它赎回来。当你再拿到那枚戒指时,它的旧污点已被洗掉了,因为它被高利贷者的手摸过了。”
  阿托斯莞尔一笑。
  “你是一个可爱的伙伴,亲爱的达达尼昂,”他说,“你以永恒的快乐,重振陷入苦恼的可怜智慧。那好,就这样,当掉这枚戒指,不过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就是你拿五百埃居,我拿五百埃居。”
  “你想到哪里去了,阿托斯?我不需要这五百钱;我在禁卫军里当差使,卖掉我的马鞍子,这笔数就到手了。我需要办些什么呢?为普朗歇买匹马,就这些。再说,你忘记了,我也有一枚戒指呀。”
  “我似乎觉得,你比起我来,更爱你的戒指,起码我相信我看出是这样的。”
  “不错,因为它不仅能在绝境中将我们救出窘困,而且还为我们排除艰险;它不仅是一块珍贵的钻石,而且也是一件具有魔力的法宝。”
  “我不懂你的意思,但我相信你说的话。那咱们再回到我的戒指,或者说得确切些,再回到你的戒指上来吧;你一定要拿走我们当来的一半钱,要不我就扔进塞纳河,而且我怀疑会像波利克拉特①那样,相信有条什么殷勤的鱼,能把戒指再给我们送回来。”
  --------
  ①波利克拉特是古希腊爱琴海中某一个岛的暴君。他联合埃及人,挑衅累斯博斯人和米利都人;然后又背信弃义同波斯人结盟,-阴-谋夺取爱尔尼亚,后中撒丁岛人的埋伏被囚禁,并被钉于十字架。他曾向海里投一枚珍贵的戒指,此戒指在一条鱼肚中被发现,而复归原主。

  “既然这样,那我就接受吧!”达达尼昂说。
  就在此时,格里默在普朗歇陪同下走了进来;普朗歇出于对主人的牵挂,又因好奇想知道主人的遭遇,便趁此机会亲自将主人的衣服送来。
  达达尼昂穿上衣服,阿托斯也同样穿戴整齐;然后,当这两人准备出门时,阿托斯向格里默作一瞄准的手势,后者立刻取下他的火枪,准备陪他主人同行。
  阿托斯和达达尼昂走在前面,两个仆人跟随其后,平安无事地到达掘墓人街。波那瑟正站在门口,带着嘲弄的神态看着达达尼昂。
  “喂,我亲爱的房东!”他说,“快点儿走呀,有一个漂亮的小姐在您家等您呢,您是知道的,娘儿们是不喜欢让人久等的!”
  “那是凯蒂!”达达尼昂大声说。
  于是他向过道冲去。
  果然,在通向他房间的平台上,他发现可怜的女孩倚门蜷缩着,浑身颤抖。一看见达达尼昂她便说道:
  “您答应过要保护我,您答应过她一发火您就救我,您记得吧,是您毁了我!”
  “是的,不用怀疑,”达达尼昂说,“请放心,凯蒂。但我走后又发生了什么事?”
  “我知道吗?”凯蒂说,“听到她的喊叫,仆人全都跑来,她气得发疯;她把世上所有骂人的诅咒统统发泄在您身上。当时我想,她一定会记起,您是通过我的房间钻进她的卧室的,于是她会想到我是您的同谋;所以我就拿了仅有的一点钱,以及一些最值钱的衣服,便逃出来了。”
  “真可怜的孩子!可是我把你怎么办呢?我后天就要出发了。”
  “您愿意怎么办就怎么办,骑士先生,请您将我送出巴黎,请您将我送出法国。”
  “但我不能领着你同我一起去围困拉罗舍尔城呀,”达达尼昂说。
  “不能;但您可以把我送进外省呀,安排到您熟悉的某个贵妇人家,比如安排在您的家乡。”
  “啊!亲爱的朋友!在我的家乡,贵妇人是没有侍女的。不过,等一下,我有安排你的办法了。普朗歇,替我去找阿拉米斯,请他立刻来一下,我有要事对他说。”
  “我明白了,”阿托斯说,“可是你为什么不找波托斯?我觉得他那侯爵夫人……”
  “波托斯的侯爵夫人是让他丈夫的办事员们穿衣的,”达达尼昂笑着说,“可是凯蒂不愿意住在熊瞎子街,是吧,凯蒂?”
  “你们想让我住在哪儿我就住在哪儿,”凯蒂说,“只要我躲得严实,谁也不知道我在那儿就行。”
  “凯蒂,现在我们就要分手了,所以你也就不要再为我吃醋了。”
  “骑士先生,无论远在天边还是近在眼前,”凯蒂说,“我会永远爱着您。”
  “见鬼,有什么好忠贞的?”阿托斯喃喃地说。
  “我也一样,”达达尼昂说,“我也一样,永远爱着你,请放心。不过,喏,请回答我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对我很重要,我问你,你听说过有个年轻的妇人在一个夜里被人绑架吗?”
  “请您等一等……哦!我的上帝!骑士先生,您还爱着那个女人?”
  “不是的,是我的一个朋友爱着她。瞧,就是这个阿托斯。”
  “我!”阿托斯宛如看到自己就要踩上一条游蛇的人,吓得叫起来。
  “大概就是你!”达达尼昂边说边握握阿托斯的手,“你很清楚,我们所有的人对那可怜娇小的波那瑟太太都很关心。况且凯蒂会守口如瓶的,是吧,凯蒂?你明白,我的孩子,”达达尼昂继而说,“你在进门时看到的那个其丑无比的男人,而那个女人就是他的太太呀。”
  “喔!上帝呀!”凯蒂叫道,“您一提这事我又害怕了;但愿他没有认出我!”
  “怎么,认出你!这么说你早已见过那个男人了?”
  “他到米拉迪家去过两次呢。”
  “是这样。大概什么时候?”
  “将近在半个月或十八天以前。”
  “真巧。”
  “昨天晚上他又去了。”
  “昨天晚上?”
  “是的,在您到达之前不久他去的。”

  “亲爱的阿托斯,我们被一个密探网包围了!你以为他认出你了,凯蒂?”
  “我一见到他就把帽子压低了,不过也许太迟了。”
  “你下趟楼,阿托斯,他怀疑更多的是我而不是你,你去看一下他是否还在大门口。”
  阿托斯下了楼,立刻又上来。
  “他走了,”阿托斯说,“房门是关着的。”
  “他去汇报了,就说所有的鸽子这时都在鸽笼里。”
  “那好,我们就飞走吧,”阿托斯说,“只留下普朗歇给我们探情况。”
  “再等一会儿!我们已派人去找阿拉米斯了!”
  “对,”阿托斯说,“要等阿拉米斯一起走。”
  就在这时,阿拉米斯进屋了。
  大家将事态告诉他,并对他说情况很紧急,要他在所有上流社会的热人中,为凯蒂安排一个位置。
  阿拉米斯思考片刻,然后涨红着脸说:
  “我这是真正为你两肋插刀呀,达达尼昂。”
  “我会一辈子感激你的。”
  “正好,布瓦特拉西夫人曾求过我,说她住在外省的一位女友需要一个可靠的侍女;亲爱的达达尼昂先生,如果你能向我担保这位小姐……”
  “哦!先生,”凯蒂大声说,“请相信我,谁能想出办法让我离开巴黎,我对他绝对忠诚。”
  “那就再好不过了。”阿拉米斯说。
  他坐在一张桌旁,写了一张便笺,用一枚戒指盖上印,然后将便条交给凯蒂。
  “现在,我的孩子,”达达尼昂说,“你知道,在这儿对我们对你都不方便,所以咱们分手吧。等到时日好过了,我们再重逢。”
  “我们无论什么时候再相见,也不管在什么地方再重逢,”凯蒂说,“您一定会看到,我仍会像现在爱您这样爱着您。”
  “赌徒的山盟海誓,”等达达尼昂领着凯蒂走下楼梯后,阿托斯这样说。
  片刻过后,三个年轻人各自分手,同时约定四点钟在阿托斯家聚会,留下普朗歇看家。
  阿拉米斯回到自己的家,阿托斯和达达尼昂则去操办抵押蓝宝石戒指的事。
  正如我们的加斯科尼人预计的那样,他们轻而易举地将戒指当了三百比斯托尔。此外,那个犹太人说,如果他们愿意把戒指卖给他,做一个漂亮的耳环坠,他还可以出到五百。
  阿托斯和达达尼昂以两名士兵的神速,两位行家的精明,几乎不到三小时就购完了火枪手的全套装备。此外,阿托斯为人随和,是个十足的大亨,每逢一件事情使他中意,他甚至一个子儿也不还便按要价付钱。达达尼昂对此颇有微词,但阿托斯总是笑眯眯地拍拍他的肩,于是达达尼昂也就心领神会了:对于他,一个加斯科尼小绅士,讨价还价是合适的,但对一位颇有亲王派头的人就有失体面了。
  火枪手发现一匹安达卢西亚的六岁华骝,毛色*黑得像煤玉,鼻孔红得像火炭,四条腿精巧匀称。他审视一番,未发现任何瑕疵,便花一千利弗尔买了下来。
  也许这匹马不值这个价;当达达尼昂和马贩子商量价钱时,阿托斯就数好一百个比斯托尔放在桌上了。
  格里默买了一匹庇卡底马,短小精悍,价值三百利弗尔。
  再为格里默买了马鞍和兵器,阿托斯的五百比斯托尔就所剩无几了。达达尼昂请朋友从他自己的份子中拿走一部分,只当是借他的,等以后再还他。
  但阿托斯没说话,只是耸耸肩。
  “那个犹太人出多少钱就想把蓝宝石戒指完全买过去?”
  阿托斯问。
  “五百比斯托尔。”
  “这就是说再加两百比斯托尔;一百比斯托尔归你,另一百比斯托尔归我。这真是一笔财富哩,朋友,请你再到犹太人那里走一趟。”
  “怎么,你想……”
  “说实话,那枚戒指会令我想起太多的伤心往事,再说,我们永远不会再有三百比斯托尔去赎它了,何必还要失去两千利弗尔的买卖呢。你去对那个犹太人说,戒指是属于他的了,达达尼昂,再带上两百比斯托尔回来。”
  “请你多斟酌,阿托斯。”
  “眼下现钱很宝贵,应该善于作出牺牲。去吧,达达尼昂,去吧,格里默拿上火器陪你去。”
  半个小时后,达达尼昂身揣两千利弗尔回来了,没有发生任何意外。
  阿托斯就这样在家里找到了财源,这是他所没有料到的。
  ------------------
或许您还会喜欢:
空幻之屋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2
摘要:星期五的早晨,六点十三分,露西.安格卡特尔睁开了她那蓝色的大眼睛,新的一天开始了。同往常一样,她立刻就完全清醒了,并且开始思考从她那活跃得令人难以置信的头脑中冒出来的问题。她感到迫切需要同别人商量,于是想到了自己年轻的表妹米奇.哈德卡斯尔,昨天晚上才来到空幻庄园的年轻人。安格卡特尔夫人迅速地溜下床,往她那依然优雅的肩头披上一件便服后,就来到了米奇的房间。 [点击阅读]
苹果树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2
摘要:“那苹果树、那歌声和那金子。”墨雷译《攸里披底斯的〈希波勒特斯〉》在他们的银婚日,艾舍斯特和妻子坐着汽车,行驶在荒原的外边,要到托尔基去过夜,圆满地结束这个节日,因为那里是他们初次相遇的地方。这是斯苔拉·艾舍斯特的主意,在她的性格里是有点儿多情色彩的。 [点击阅读]
茨威格短篇小说集
作者:佚名
章节:26 人气:2
摘要:战争爆发前十年,我有一回在里维耶拉度假期,住在一所小公寓里。一天,饭桌上发生了一场激烈的辩论,渐渐转变成忿怒的争吵,几乎闹到结怨动武的地步,这真是万没料到的。世上的人大多数幻想能力十分迟钝,不论什么事情,若不直接牵涉到自己,若不象尖刺般狼狠地扎迸头脑里,他们决不会昂奋激动的,可是,一旦有点什么,哪怕十分微不足道,只要是明摆在眼前,直截了当地触动感觉,便立刻会使他们大动感情,往往超出应有的限度。 [点击阅读]
蝴蝶梦
作者:佚名
章节:39 人气:2
摘要:影片从梦中的女主人公---第一人称的'我'回忆往事开始。夜里,我又梦回曼陀丽。面对这堆被焚的中世纪建筑废墟,我又想起很多过去……那是从法国开始的。做为'陪伴'的我随范霍夫太太来到蒙特卡洛。一天,在海边我看到一个在陡崖边徘徊的男子。我以为他要投海,就叫出了声。他向我投来愤怒的一瞥。我知道我想错了,他可真是一个怪人。很巧,他竟同我们住在同一个饭店里。 [点击阅读]
质数的孤独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2
摘要:爱丽丝·德拉·罗卡讨厌滑雪学校。她讨厌在圣诞假期也要一大早七点半就起床,她讨厌在吃早餐时父亲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同时一条腿在餐桌下面焦躁地抖个不停,仿佛在催促她说:“快吃!”她讨厌那条会扎她大腿的羊毛连裤袜,讨厌那双让她手指不能动弹的滑雪手套,讨厌那顶勒住她的面颊、同时又用铁带扣卡住她下巴的头盔,也讨厌那双特别挤脚、让她走起路来像只大猩猩的滑雪靴。“你到底喝不喝这杯奶?”父亲再一次逼问她。 [点击阅读]
迷恋
作者:佚名
章节:104 人气:2
摘要:“喂??…喂????”…嘟嘟…嘟嘟嘟…二零零三年,成南。…又来了…又来了,该死的骚扰电话,今天是十八岁的我的第十七个生日…是我喝海带汤的日子没错了,偏偏接到这狗屎味儿的无声电话…^=_=已经一个星期了,“喂…嘟,喂…嘟”(?誄每次都是一样)那边也不说话,就是偷听我的声音然后就断了…今天早晨我居然在生日餐桌上又被涮了一次…^-_-凭我出神入化的第六感, [点击阅读]
追忆似水年华
作者:佚名
章节:129 人气:2
摘要:《追忆逝水年华》是一部与传统小说不同的长篇小说。全书以叙述者“我”为主体,将其所见所闻所思所感融合一体,既有对社会生活,人情世态的真实描写,又是一份作者自我追求,自我认识的内心经历的记录。除叙事以外,还包含有大量的感想和议论。整部作品没有中心人物,没有完整的故事,没有波澜起伏,贯穿始终的情节线索。 [点击阅读]
邦斯舅舅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2
摘要:一谈及巴尔扎克,人们首先会想到他的《高老头》、《欧叶妮·格朗台》、《幻灭》,而《邦斯舅舅》恐怕就要稍逊一筹了。然而,我们却读到了也许会令中国读者意外的评论。安德烈·纪德曾这样写道:“这也许是巴尔扎克众多杰作中我最喜欢的一部;不管怎么说,它是我阅读最勤的一部……我欣喜、迷醉……”他还写道:“不同凡响的《邦斯舅舅》,我先后读了三、四遍,现在我可以离开巴尔扎克了,因为再也没有比这本书更精彩的作品了。 [点击阅读]
阿加莎·克里斯蒂自传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2
摘要:1我以为,人生最大的幸福莫过于有一个幸福的童年。我的童年幸福快乐。我有一个可爱的家庭和宅院,一位聪颖耐心的保姆;父母情意甚笃,是一对恩爱夫妻和称职的家长。回首往事,我感到家庭里充满了欢乐。这要归功于父亲,他为人随和。如今,人们不大看重随和的品性,注重的大多是某个男人是否机敏、勤奋,是否有益于社会,并且说话算数。至于父亲,公正地说,他是一位非常随和的人。这种随和给与他相处的人带来无尽的欢愉。 [点击阅读]
马克吐温作品集
作者:佚名
章节:17 人气:2
摘要:本文是作者根据自己1868年在纽约采访州长竞选的素材写成的一篇政治讽刺小说。作者以夸张的漫画式的笔触,艺术地再现了美国社会中竞选的种种秽事丑闻,揭露了竞选的虚伪性和欺骗性。这篇小说以独立党候选人“我”的自白与大量的新闻、匿名信等引文的对照构成完整的故事,用犀利、夸张、含蓄的语言表达了作者对腐败政治的愤怒谴责。 [点击阅读]
高尔夫球场的疑云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2
摘要:我知道有这么一则已为人所共知的铁事,它的大意是:一位年轻作家决心要把他的故事的开头写得独具一格、有声有色,想借此引起那些读腻了声色犬马之类文章的编辑们的注意,便写下了如下的句子:“‘该死!’公爵夫人说道。”真怪,我这故事的开头倒也是同一个形式.只不过说这句话的女士不是一位公爵夫人罢了。那是六月初的一天,我在巴黎刚办完了一些事务,正乘着早车回伦敦去。 [点击阅读]
魔山
作者:佚名
章节:26 人气:2
摘要:一《魔山》是德国大文豪托马斯·曼震撼世界文坛的力作,是德国现代小说的里程碑。美国著名作家辛克莱·刘易斯对《魔山》的评价很高,他于一九三○年看了这部书后曾说:“我觉得《魔山》是整个欧洲生活的精髓。”确实,它不愧为反映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欧洲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一九二九年托马斯·曼获诺贝尔文学奖,《魔山》起了决定性作用,这是评论界公认的事实。二关于托马斯·曼,我国读者并不陌生。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