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三个火枪手 - 大仲马《三剑客》小说——第07章火枪手的内情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出了罗浮宫,达达尼昂征求朋友们的意见,怎样使用他从四十比斯托尔中分到的那份钱。阿托斯建议他去松球酒家美美地吃一顿;波托斯建议他雇一个跟班;阿拉米斯建议他找一个称心如意的情妇。
  酒饭当天就吃了,由跟班伺候着吃。酒饭是阿托斯去订的,跟班则是波托斯帮助找的。这个跟班是庇卡底人,我们这位自命不凡的火枪手,看见他站在杜奈尔桥上往河里吐口水,观看水面漾起的一个个圆圆,便把他雇了来。
  波托斯说,这个人当时那样专心致志,证明他善于深思熟虑,沉着冷静,因此不用什么人推荐,就把他领了回来。这个庇卡底人名叫普朗歇,他被雇佣他的绅士的非凡派头迷住了,以为自己找了个好主儿。可是,到了这个主人家里一看,下房已经让一个名叫穆斯克东的伙计占据了,而波托斯对他说,虽然他的寓所相当宽敞,但容不下两个跟班,他得去伺候达达尼昂,他这才多少有些失望。然而,及至看到主人请客的那次晚餐,尤其看到达达尼昂从口袋里掏出一大把金币付帐,他又以为自己福星高照了,暗暗感谢上天,让自己跟了这样一个克罗伊斯①。他是个长期混不饱肚子的角色*,这次盛筵的残羹剩饭让他饱吃了一顿,所以直到饭后他仍然以为自己交了好运。不过,晚上为主人铺床的时候,普朗歇的幻想破灭了。房子倒是有两间,一间过厅,一间卧室,床却只有一张。普朗歇只好从达达尼昂床上抽出一条毯子,睡在过厅里;达达尼昂呢,从此就少盖一条毯子。
  --------
  ①公元前五世纪小亚细亚地区吕底亚国的末代国王,古代巨富之一。
  阿托斯也有一个跟班,名叫格里默,是他用一种特殊的方法训练出来,给自己当差的。这位高贵的爵爷生性*沉默。这里所说的爵爷当然是阿托斯。五六年来,他与自己的两个伙伴,波托斯和阿拉米斯,亲密无间地生活在一起。在这两个伙伴的记忆中,他们倒是经常见他露出微笑,但从来没有听见他笑出声。他说话言简意赅,说自己想说的,从来不多说一句,不矫饰,不做作,不卖弄,实事求是,绝不添枝加叶。
  阿托斯虽然年方三十,仪表堂堂,思想高雅,却谁也没发现他有情妇。他从来不谈女人,不过也不阻止别人当他的面谈;他偶然插两句话,也多是尖酸刻薄,愤世嫉俗。显而易见,这类谈话令他非常反感。他矜持孤僻,沉默寡言,显得像个老头儿;这些多年的习惯他不愿抛弃,便把格里默训练得能根据他简单的手势或嘴唇简单的动作行事。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对格里默说话的。
  格里默对主人的品格深深热爱,对主人的天才极为敬佩,但在他面前总是诚惶诚恐。有时,他自以为完全领会了主人的意图,雷厉风行去执行主人的命令,所做的却与主人的意旨背道而驰。每每遇到这种情形,阿托斯耸耸肩膀,并不动怒,只是揍格里默一顿,也只有在这样的时候,他一天才说几句话。
  波托斯呢,正如我们所看见的那样,性*格与阿托斯完全相反。他不仅话多,而且爱大声嚷嚷,至于别人听不听,则全然不在乎——这里得为他说句公道话:他说话是图痛快,是图听见自己说话那份痛快。他无事不谈,只有学问除外。对于这一点,他自己解释说,那是因为他从小就对有学问的人,抱有根深蒂固的厌恶。他不像阿托斯那样气宇轩昂,也感到自己气质上不如阿托斯,所以在他们交往之初,他对这个气度不凡的人,往往表现得不公正,因而极力想超过他,办法就是追求服饰的华丽。可是,阿托斯虽然穿着普普通通的火枪手外套,但只要他一昂首迈步,便立刻显出独领风骚的派头,使穿着讲究的波托斯,显得相形见绌了。波托斯为了自我安慰,就常常在特雷维尔先生的候见室里和罗浮宫卫队里,吹嘘自己如何大走桃花运,说他从黄袍贵族变成佩剑贵族之后,情妇也就由村妇换成了男爵夫人,而眼下呢,确确实实有一位外国王妃对他恩爱有加呢。这类事情,阿托斯向来闭口不谈。
  常言道:“有其主必有其仆。”现在且按下阿托斯的跟班格里默不表,而来谈谈波托斯的跟班穆斯克东吧。

  穆斯克东是诺曼底人,本来有一个温厚的名字,叫波尼法斯,主人给他换成了穆斯克东这样一个非常响亮,非常好斗的名字①。他给波托斯当差的条件仅仅是穿、住不愁就行,不过要穿住得讲究。他没有别的要求,只要求每天有两个钟头的自由时间,去搞点什么名堂,满足自己其他方面的需要。这条件波托斯接受了,觉得挺相宜。他拿出几件旧衣服和替换的斗篷,去为穆斯克东订做了几件紧身短上衣。多亏了一个心灵手巧的裁缝,把这些旧衣服翻成了新的。不过,有人怀疑裁缝的老婆想让他放弃贵族习惯,屈就于她。穆斯克东到处跟着主人,可神气了。
  --------
  ①在法语里,波尼法斯(Boniface)意为头脑简单、傻里傻气的人;穆斯克东(Mousqueton)意为短筒火枪。
  至于阿拉米斯,他的性*格介绍得够充分的了。再说,他本人的性*格也好,他的伙伴们的性*格也好,我们可以在其成熟的过程中随时介绍。阿拉米斯的跟班,名叫巴赞。由于他的主人希望有一天能当上教士,所以这个跟班像教士的仆人一样,总是穿着黑衣裳。他是贝里克人,三十五到四十岁光景,性*情温厚,文静,人长得胖胖的,在主人留给他的空闲时间,常读宗教书籍,必要的时候,也为主人和他自己做饭,菜的样数不多,但极为可口。除此之外,他算得上又哑,又瞎,又聋,忠实得死心塌地。
  现在,我们对这几个主人及跟班,至少有了表面的了解,下面就来看一看他们每个人的住所吧。
  阿托斯住在费鲁街,和户森堡公园相隔不过几步远。他的寓所是一套两小间房子,布置得挺讲究,是连家具一起租的;房东太太还算年轻,颇有风韵,常对阿托斯飞媚眼,但不起作用。这套简朴的房子的墙上,点缀着几件旧时代璀璨夺目的东西,例如其中有一把宝剑,上面有精美的金银丝嵌花,从款式看,应该是弗朗索瓦一世时代的了,仅仅镶嵌着宝石的剑柄,就可值两百比斯托尔。然而,即使在最穷困的时候,阿托斯也不肯拿去典当或出卖。这把宝剑,波托斯一直见了就眼红,如果能得到它,就是少活十年他也心甘。
  有一天,他甚至想向阿托斯借这把剑,去与一位公爵夫人幽会。阿托斯一句话也没说,搜遍了身上的口袋,把珠宝、钱包、大小金链子,统统掏出来,交给波托斯。“至于那把剑,”他说,“它固定在墙上啦,只有当它的主人离开这套房子时,它才会挪动位置。”除了这把宝剑,墙上还有一幅肖像,画的是亨利三世时代的一个贵族老爷,服饰非常华丽,胸前佩戴着圣灵勋章,面部的轮廓与阿托斯有某些相似之处,那是同宗同族的相似,说明那位显赫的贵族老爷,那位国王骑士团的骑士,是阿托斯的祖先。
  最后还有一个镶嵌金银的小匣子,制作非常精致,上面有着与宝剑和肖像上相同的勋徽图案;它搁在壁炉台当中,与房间的其他陈设相比,显得极不协调。匣子的钥匙,阿托斯随时带在身上。不过,有一天他当着波托斯的面打开过那匣子,所以波托斯知道,匣子里只装着一些信件和文件,大概是情书和家传的文件。
  波托斯的寓所在老鸽棚街,房子挺宽敞,外表上很豪华。每当他与某个朋友一起经过自己寓所的窗子下时,看见穆斯克东像往常一样,穿着讲究的制服站在窗口,便抬起头,用手一指说:“这就是敝人的寓所。”不过,谁也没有上他家里去找过他,他也从来不邀请任何人上他家,所以他这个外表豪华的家,里边究竟怎样富丽堂皇,没有任何人想象得出。
  阿拉米斯的寓所不大,包括一间小客厅、一间餐厅和一间卧室,全都在楼下;窗外一个小花园,明丽青翠,绿树成荫,阻隔了邻居的视线。
  至于达达尼昂,我们已经了解他的住所,并且认识他的跟班普朗歇师傅。
  达达尼昂生性*很好奇,正如一般爱玩弄计谋的人一样,千方百计了解阿托斯、波托斯和阿拉米斯究竟是什么人,因为这几个年轻人的名字,都是当兵以后取的,而隐没了各自本来的绅士姓氏,尤其阿托斯,老远就能看出他是个大贵人。因此,达达尼昂去波托斯那里了解阿托斯和阿拉米斯的情况,又向阿拉米斯了解波托斯的情况。

  遗憾的是,对于那位沉默寡言的伙伴,波托斯也仅仅了解一些表面的情况。据说,他在婚恋方面曾遭遇过巨大的不幸,一种令人发指的背叛破坏了这个风流倜傥的汉子的一生。至于是怎样的背叛,则谁也不晓得。
  波托斯吗,他的真姓名与另外两位伙伴的姓名一样,只有特雷维尔先生知道;除了这一点之外,他的生活是容易了解的。他这个人好虚荣,心里有话藏不住,内心像水晶一样透明,一眼可以看穿。他唯一叫人摸不透的,就是他的自我吹嘘,你如果信了就被他迷惑住了。
  阿拉米斯表面上为人坦白,实际上城府很深。你向他了解别人的情况,他爱答不理;你问他自己的情况,他避而不答。有一回,达达尼昂向他打听波托斯的情况,左问右问,才了解到有关这位火枪手交了桃花运,勾搭上了一位王妃的传闻。接着,达达尼昂又想了解这位交谈者本人的风流艳史,便问道:“那么您呢,亲爱的伙计,您尽谈别人勾搭上了男爵夫人、伯爵夫人、王妃什么的,那么您自己呢?”
  “很抱歉,”阿拉米斯打断他说道,“我谈这些,是因为波托斯本人不讳言这些,因为他当着我的面大谈特谈这些情场艳遇。不过,请您相信,这些情况如果我是从别的地方了解到的,或者是他私下告诉我的,那么,我会比守口如瓶的忏悔师还更能保守秘密。”
  “这一点我不怀疑。”达达尼昂又说道,“不过话说回来,您似乎与那些贵族家庭过往甚密,那条使我有幸与您认识的手绢,就是一个物证。”
  这回阿拉米斯不仅没有生气,还谦和、亲切地答道:“亲爱的,请您不要忘了,我是想当教士的,一切交际机会我都躲得远远的。您见过的那条手绢根本不是什么人私下送的定情物,而是一位朋友遗忘在我家里的。我把它收起来,是为了使他们,即我的朋友和他所爱的贵夫人的名誉不受损害。至于我本人,根本没有也不想有情妇。我效法的是阿托斯这个明智的榜样。他和我一样,根本没有情妇。”
  “真见鬼!您现在并不是教士,而是火枪手嘛!”
  “暂时的火枪手,亲爱的。正如红衣主教所说,当火枪手并非心甘情愿,一心想当的是教士,请相信我吧。阿托斯和波托斯把我拉进火枪队,是不让我闲得无聊,因为我正要接受圣职的时候,遇到了一点小小的麻烦,……不过,这种事您不会感兴趣的,白白浪费您的宝贵时间。”
  “恰恰相反,”达达尼昂赶紧说,“这种事我非常感兴趣,而且我现在根本没有什么事情要做。“
  “是么,不过我要念日课经了,”阿拉米斯答道,“念完之后要写几行诗,是埃吉翁夫人要求我写的;然后吗,还要去圣奥诺雷街为谢弗勒斯太太买口红。你看,亲爱的,你闲着没事,我可是忙得不可开交。”
  说罢,阿拉米斯亲热地向伙伴伸出手,告辞走了。
  关于这三位新朋友,达达尼昂怎么问也问不出更多情况。因此,关于他们的过去,眼下他只好满足于他们自己所说的,而希望将来能了解到更可靠、更全面的情况。暂时,他把阿托斯看成阿喀琉斯,把波托斯看成埃阿斯,把阿拉米斯看成约瑟①。
  --------
  ①阿喀琉斯为希腊神话中的勇士;埃阿斯为特洛伊战争中的英雄,仅次于阿喀琉斯;约瑟是《圣经·创世纪》中的人物,雅各的幼子。
  不过,四个年轻人生活得挺愉快。阿托斯好赌,但赌运总是不佳。然而,他从来不向三个朋友借一个子儿,尽管他经常解囊帮助他们,而且他在赌场上从不食言,先天晚上欠了钱言明次日还,第二天早上六点钟就去唤醒赢家,还清所欠赌债。波托斯缺乏涵养,这些日子,他赌赢了,就目中无人,得意洋洋;赌输了,就好几天不见踪影,重新露面的时候,一张脸拉得长长的,十分苍白,但口袋里却有钱了。

  阿拉米斯从来不赌钱。真没见过这样别扭的火枪手,这样难相与的伙伴!他总是有事要做。有时正吃着饭,大家酒兴正浓,谈锋正健,以为还要再吃两三个钟头才散席呢,阿拉米斯看看表,彬彬有礼地笑一笑,站起来,向大家道别,说他与一位决疑派神学家有约在先,有问题要去请教他。有时,他干脆回寓所去写论文,请求朋友们别打扰他。
  每当这种时候,阿托斯总是露出迷人而忧伤的微笑;波托斯则一边喝酒,一边骂骂咧咧,说阿拉米斯永远只配当个乡村神甫。
  达达尼昂的跟班普朗歇交了好运,得意了一阵子:他每天拿到三十苏工钱,每次回到寓所,总是乐呵呵的,对主人也挺殷勤。这样过了一个月,当逆风开始刮向掘墓人街这户人家时,就是说当国王路易十三赏的四十比斯托尔吃光了或者快吃光了时,他就开始抱怨了。他的抱怨,阿托斯觉得恶心,波托斯觉得不成体统,阿拉米斯觉得可笑。为此,阿托斯建议达达尼昂辞退这个怪家伙,波托斯主张先打他几棍子再说,阿拉米斯则声称,仆人对主人,只有赞扬的份儿。
  “这些话你们说起来很轻松。”达达尼昂说道,“就说您吧,阿托斯,您与格里默过的是哑巴生活,您禁止他说话,所以您从来没有听见他说过难听的话;波托斯呢,您过着阔绰的生活,在您的跟班穆斯克东眼里,您是个神;而您,阿拉米斯,您的心思经常用在神学研究上,您的跟班巴赞,那个性*格温顺、笃信宗教的人,对您怀着深深的敬意。可是我呢,要地位没地位,要财源没财源,不是火枪手,连禁军都不是,我有什么办法能使普朗歇对我亲切、惧怕或恭敬呢?”
  “事情严重,”三个朋友答道,“这是内部事务。有些仆人像娘儿们一样,雇佣之后就必须立刻严加管束,叫他们干什么就得干什么。你好好考虑一下吧。”
  达达尼昂经过考虑,决定暂时揍跟班一顿。他执行这个决定,像干其他一切事情一样认真。狠狠揍过一顿之后,他告诉普朗歇,没有他的允许不准离职。“因为,”他补充道,“我不可能没有前途,好时光一定会到来的。你呆在我身边肯定会有出息。我是一个心肠慈善的主人,决不会同意你辞工而使你失去机会。”
  这种处理方式使三个火枪手大为钦佩达达尼昂的手段。
  普朗歇也不胜敬佩,再也不说要走了。
  四个年轻人的生活变得密不可分。达达尼昂本来一点也不习惯,因为他来自外省,一下子进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不过,他很快就与三个朋友一样养成了习惯。
  他们冬天早上八点钟起床,夏天早上六点钟起床,接着到特雷维尔先生的队部去了解当天的口令和新闻。达达尼昂虽然不是火枪手,出勤却非常准时,令人感动:他从早到晚站岗,因为三个朋友不管谁站岗,他都陪着站。在火枪手队部,没有人不认识他,大家都把他当做好伙伴;特雷维尔先生第一眼就看中了他,现在带着一种真正亲切的情感,不断在国王面前举荐他。
  三个火枪手都很喜欢这个年轻的伙伴。友谊把他们四个人联结在一起,他们每天都要见三四次面,不是为了决斗,就是为了办事,或者为了玩,他们经常在一起,形影不离,别人常常看见这四个人互相寻找,从卢森堡公园找到圣絮比斯广场,或者从老鸽棚街找到卢森堡公园。
  这期间,特雷维尔先生许诺的事情一步步落实。一天,国王突然吩咐埃萨尔骑士收下达达尼昂,让他在其禁军队里当一名见习兵。达达尼昂叹息一声,穿上禁军的军服;他宁可少活十年,去换一件火枪手的外套来穿。特雷维尔先生答应,在见习两年期满之后,他可以得到这种优待;如果达达尼昂有机会出面为国王效劳,或者立一个大功,两年的见习期还可以缩短。
  现在,每当达达尼昂站岗的时候,阿托斯、波托斯和阿拉米斯也陪他站岗。所以说,埃萨尔先生的禁军队收录了达达尼昂,等于收录了四个人而不是一个人。
  ------------------
或许您还会喜欢:
夜城1·永夜之城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0
摘要:私家侦探有着各式各样的外型,只可惜没一个长得像电视明星。有的私家侦专长征信工作,有的则是带着摄影机待在廉价旅馆里抓奸,只有极少数的私家侦探有机会调查扑朔迷离的谋杀案件。有些私家侦探擅长追查某些根本不存在或是不应该存在的东西。至于我,我的专长是找东西。有时候我希望自己找不出那些东西,不过既然干了这行就别想太多了。当时我门上招牌写的是泰勒侦探社。我就是泰勒,一个又高又黑又不特别英俊的男人。 [点击阅读]
夜城2·天使战争
作者:佚名
章节:9 人气:0
摘要:圣犹大教堂是夜城唯一的教堂,我只有在生意需要的时候才会去。这间教堂距离到处都有敬神场所的上帝之街很远,独自耸立在一个极为安静的角落里,远离夜城一切华丽亮眼的霓虹。这是间不打广告的教堂,一间毫不在意路过的人们愿不愿意进入的教堂。它只是默默地待在原地,以防任何不时之需。圣犹大教堂以迷途圣人之名而建,是一幢非常非常古老的建筑,甚至可能比基督教本身还要古老。 [点击阅读]
夜城3·夜莺的叹息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0
摘要:夜城里任何形式的能量都有,不过想要在这里成为电力供货商的话,不但需要稳定的能量,还得要不受外界干扰才行。不管怎样,夜城中形形色色的霓虹灯光总是得要有电才能运作。身为一座大城市中的小城市,夜城拥有许多能量来源,包皮括某些不合法甚至不自然的能量,比方说活人血祭、囚禁神祇、折磨理智,甚至是吸收了能量力场的小型黑洞。还有一些十分浩瀚恐怖、诡异奇特的能量来源,以人类心智无法承受的方式运作。 [点击阅读]
夜城5·错过的旅途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0
摘要:夜城老是给人一种时间不够的感觉。你可以在这里买到所有东西,但就是买不到时间。由于我有许多事情要办,又有许多敌人在身后追赶,所以只好急急忙忙地穿梭在夜城的街道之间。我很惊讶地发现来来往往的人潮都跟我保持一种比平常还要遥远的距离,看来若非我母亲的身分已经流传开来,就是大家都听说了当权者公开悬赏我的项上人头。为了避免卷入无妄之灾,于是众人纷纷及早走避。 [点击阅读]
夜城6·毒蛇的利齿
作者:佚名
章节:16 人气:0
摘要:伦敦中心附近藏有一个可怕的秘密,有如毒蛇缠绕在其中:夜城。一个黑暗堕落的地方,一个大城市中的小城市,一个太阳从未照耀也永远不会照耀的所在。你可以在夜城中找到诸神、怪物,以及来自地底深处的灵体,如果他们没有先找上门来的话。欢愉与恐惧永远都在打折,不但价格低廉,也不会在橱柜中陈列太久。我是个在夜城出生的人,而打从三十几年前出生的那天开始,就不断有人想要置我于死地。我名叫约翰·泰勒,职业是私家侦探。 [点击阅读]
夜城7·地狱债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0
摘要:夜城,黑暗而又神秘的领域,位于伦敦市内。不论是诸神与怪物,还是人类与生灵,都会为了许多私密的理由来到这个病态的魔法境地,追求其他地方无法提供的梦想与梦魇。这里的一切都有标价,商品不会太过陈旧。想要召唤恶魔或是跟天使做爱?出卖自己的灵魂,或是别人的灵魂?想将世界变得更加美好,或是纯粹只是变得大不相同?夜城随时敞开双臂,面带微笑地等着满足你的需求。 [点击阅读]
夜行观览车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0
摘要:观览车,意指“摩天轮”。兴建期间,附近高级公寓发生惊人命案这群斜坡上的住户,都衷心期待摩天轮落成后,明天会更加闪耀……01晚上七点四十分——事情为什么会演变成这样呢?远藤真弓眼前的少女名叫彩花,这名字是她取的。少女一面高声嘶喊,一面挥手把书桌上的东西不分青红皂白全扫落到地上。不对,手机、大头贴小册之类她喜欢的东西部避开了。 [点击阅读]
夜访吸血鬼
作者:佚名
章节:18 人气:0
摘要:——代序姜秋霞安妮·赖斯是美国当代著名的小说家之一,她1941年出生在美国新奥尔良,1961年与诗人斯坦·赖斯结为伉俪,1964年获旧金山州立大学学士学位,1971年获加州大学硕士学位。她在成名之前做过多种工作:女招待、厨师、引座员等等,经历十分丰富,为她的写作奠定了充实的基础。 [点击阅读]
大西洋底来的人
作者:佚名
章节:100 人气:0
摘要:阴云密布,狂风怒号,滔天的大浪冲击着海岸。海草、杂鱼、各种水生物被涌上海滩,在狂风中飘滚、颤动。一道嶙峋的峭壁在海边耸起,俯视着无边无际的滔滔大洋。一条破木船搁浅在岸边,孤零零地忍受着风浪的抽打。船上写着几行日文。孤船的旁边,一条被海浪选到沙滩上的小鲨鱼,发出刺耳的哀叫。在任暴的风浪里,野生的海带漂忽不走,有些在海浪里起伏深沉,有些被刮到海滩上,任凭酷热的蒸腾。 [点击阅读]
大西洋案件
作者:佚名
章节:16 人气:0
摘要:珍-玻波小姐坐在窗前瞧着前面,好久以来她已不再欣赏这片原是茂密的花园。但是什么也没去做。雷库克的藉口总头头是道,不是天气太干燥,就是太潮湿,或是泥土泡了水。雷库克自己栽花种菜的原则很简单,泡几杯浓浓的甜茶做为提神用,秋天来时扫落叶,夏天时种植他喜爱的鼠尾草和紫苑花。凭良心说,他喜爱他的主人,也迁就他们的喜好,对于蔬菜他知道得很清楚,什么是上好的香薄荷或是甘蓝菜绝不会弄错。 [点击阅读]
天涯过客
作者:佚名
章节:24 人气:0
摘要:“请各位旅客系上安全带!”机上的乘客个个睡眼惺忪地在身旁摸索着,有人伸着懒腰,他们凭经验知道不可能已经抵达日内瓦。当机舱长威严的声音再度宣布:“请系上安全带!”时,细碎的瞌睡声漫成一片呻吟。那干涩的声音透过扩音机,分别以德、法、英文解释着:由于恶劣天气的影响,机上乘客将有短时间会感到不适。史德福-纳宇爵士张口打了个大呵欠,伸着双手把身子挺得高高的,再轻轻扭动两下,才依依不舍地从好梦中醒来。 [点击阅读]
天路历程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0
摘要:约翰.本仁写过一部自传,书名为《丰盛的恩典》,讲述神对罪人的恩典。约翰.本仁1628年生于英国,他的家乡靠近裴德福郡。他的父亲是一个补锅匠(这种职业早已被淘汰),专营焊接和修补锅碗瓢盆以及其他金属制品。在17世纪中叶,补锅匠奔走于各个乡村之间,挨家挨户地兜揽生意。如果有人要修理东西,他们就在顾主家中作活,完工以后顾主当场付钱。按当时的社会标准,这是一份相当卑贱的职业。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