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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故事 - 第六十章 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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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章 艺术
  艺术的源起
  若一个婴孩身体十分健康,他吃饱睡足后,就会哼哼出一首小曲,向世界宣示他是多么幸福。在成人耳里,这些哼哼声毫无意义。它听起来像是“咕嘟,咕嘟,咕咕咕咕……”。可对婴儿来说,这就是完美的音乐,是他对艺术的最初贡献。
  一旦他(或她)长大一点,能够坐起身子,捏泥饼的时代便开始了。这些泥饼当然引不起成人多大的兴趣。这个世界上有成百上千万的婴孩,他们同时在捏成百上千万的泥饼。可对小宝贝们说来,这代表他们迈向艺术的欢乐王国的又一次尝试。现在,小婴孩变成雕塑家了。
  到三、四岁的时候,小孩的双手开始服从脑子的使唤,他便成了一名画家。快乐的妈妈给他一盒彩色画笔,不久之后,每一张纸片上便布满了奇怪的笔划,有的歪歪斜斜,有的弯弯曲曲,分别代表房子呀、马呀、可怕的海战呀,等等。
  可没过多久,这种尽情“创作”的幸福时期便告一段落。学校生活开始了,孩子们的大部分时间被功课填得满满的。生活的事情,更准确地说是“谋生”的事情,变成了每个小男孩小女孩生命中的头等大事。在背诵乘法表和学习法语不规则动词的过去时之余,孩子们很少有时间来从事“艺术”,除非这种不求现实回报,仅仅出于纯粹的快乐而创造某种东西的欲望非常强烈。等待这孩子长大成人后,他会完全忘掉自己生命的头5年是主要献身于艺术的。
  民族的经历跟小孩子相似。当穴居人逃脱了漫长冰川纪的种种致命危险,将家园整顿就绪,他便开始创作一些自己觉得美丽的东西,虽然这些东西对他与丛林猛兽的搏斗并无什么实际的帮助。他在岩洞四壁画上许多他捕猎过的大象和鹿的图案,他还把石头砍削成自己觉得最迷人的女人的粗糙形象。
  当埃及人、巴比伦人、波斯人以及其它东方民族沿尼罗河和幼法拉底河两岸建立起自己的小国,他们便开始为他们的国王修筑华美的宫殿,为他们的女人打制亮丽的首饰,并种植奇花异草、用五彩斑斓的色彩来装点他们的花园。
  我们的祖先是来自遥远中亚草原的游牧民族,也是热爱自由生活的猎人与战士。他们谱写过许多歌谣来赞颂部族领袖伟大业绩,还发明了一种诗歌形式,一直流传至今。1000年后,当他们在希腊安身立足,建立起自己的“城邦”,他们又修建古朴庄严的神庙、制作雕塑、创作悲剧和喜剧,并发展一切他们能想出的艺术形式,以此来表达心中的欢乐和悲伤。
  罗马人和他们的迦太基对手一样,由于过分忙于治理其它民族与经商赚钱,对“既无用处又无利润”的精神冒险不感兴趣。尽管他们征服过大半个世界,修筑了无以记数的道路桥梁,可他们的艺术却是整个从希腊照搬过来的。他们创造出几种实用的建筑形式,满足了当时的实际需要。不过,他们的雕塑,他们的历史,他们的镶嵌工艺,他们的诗歌,统统是希腊原作的拉丁翻版。如若缺乏那种模糊而难以定义的、世人称之为“个性”的素质,便不可能产生出好的艺术。而罗马世界正好是不相信“个性”的。帝国需要的是训练有素的士兵和精明高效的商人,像写作诗歌或画画这些玩意儿只好留给外国人去做了。
  随后是“黑暗时期”的来临。野蛮的日尔曼部族就像闯进西欧瓷器店的一头狂暴的公牛。他不理解的东西对他毫无用处。拿1921年的标准来讲,他拿起印着漂亮封面女郎的通俗杂志爱不释手,反倒将自己继承的伦勃朗名画随手扔进了垃圾箱。不久,他的见识增长了一些,想弥补自己几年前造成的损失。可垃圾箱已经不见踪影,伦勃朗的名画再也找不回来。
  中世纪宗教艺术
  不过到这个时期,他自己从东方带来的艺术得到发展,成长为非常优美的“中世纪艺术”,补偿了他过去的无知与疏忽。至少就欧洲北部来说,所谓的“中世纪艺术”主要是一种日尔曼精神的产品,少有借用希腊和拉丁艺术,与埃及和亚述的古老艺术形式则完全无关,更不用提印度和中国了(对于那个时代的人们来说,二者是根本不存在的)。事实上,北方日尔曼民族极少受他们南方邻居们的影响,以至他们自己发展的建筑完全不被意大利人理解,受到十足而彻底的蔑视。
  你们肯定听说过“歌特式”这个词。你多半会把它与一座细细的尖顶直插云霄的美丽古教堂的画面联系起来。可这个词的真正含义到底是什么呢?
  它其实意味着“不文明的”、“野蛮的”东西——某种出自“不开化的哥特人”之手的事物。在南方人眼里,哥特人是一个粗野的落后民族,对古典艺术的既定规则毫无崇敬之心。他们只知道造起一些“恐怖的现代建筑”去满足自己的低级趣味,而根本看不见古罗马广场和雅典卫城所树立的崇高典范。
  可在好多个世纪里,这种歌特式建筑形式却是艺术真情的最高表现,一直激励着整个北部欧洲大陆的人民。读过前面的章节,你一定记得中世纪晚期的人们是如何生活的。他们是“城市”的“市民”,而在古拉丁语里,“城市”即“部落”的意思。事实上,这些住在其高大城墙与宽深护城河之内的善良自由民们是名副其实的部落成员,凭借着整个城市的互助制度,有难同当,有福共享。

  在古希腊和古罗马的城市,庙宇坐落在市场上,那里是市民生活的中心。在中世纪,教堂,即上帝之屋,成了新的中心。我们现代的新教徒仅仅每周去一次教堂,呆上几小时,我们很难体会中世纪的教堂对一个社区的重要意义。那时,当你出生还不到一星期,便被送到教堂受洗。在儿童时代,你常常去教堂听讲《圣经》中的神圣故事。后来你成了这所教堂的会众。假如你足够有钱,你便为自己建一座小教堂,里面供奉自己家族的守护圣人。作为当时最神圣的建筑,教堂在所有白天及大部分夜晚都对公众开放。从某种意义上讲,它类似一个现代的俱乐部,为市内的所有居民享用。你很可能在教堂与自己心爱的姑娘一见钟情,她日后做了你的新娘,在高高的祭坛前与你誓约相守终身。最后,当你走到生命的终点,你会被安葬在这座熟悉建筑的石块下。你的孩子、孩子的孩子会不断走过你的坟墓,直到末日审判来临的那天。
  由于中世纪教堂不仅仅是“上帝之屋”,还是一切日常生活的真正中心,因此它的式样应当不同于此前所有的人工建筑物。埃及人、希腊人、罗马人的神庙仅仅是一个供奉地方性神抵的殿堂,并且祭司们也不需要在奥塞西斯、宙斯或朱底特的塑像前布道,因此用不着能容纳大量公众的内部空间。在古代地中海地区,各民族的一切宗教活动都在露天举行。可阴湿寒冷的欧洲北部,天气总是恶劣,大部分宗教活动因而必须在教堂的屋顶下进行。
  在许多个世纪里,建筑师们孜孜探索着如何建造空间足够大的建筑物的问题。罗马的建筑传统告诉他们,要砌沉重的石墙,必须配以小窗,以免墙体承受不住自身重量而垮塌。可到了12世纪,十字军东征开始之后,欧洲的建筑师们见识到穆斯林建筑师造出的清真寺穹顶。受此启发,他们构想出一种新风格,使欧洲人第一次有机会造出适合当时频繁的宗教生活所需的那种建筑。稍后,他们在被意大利人轻蔑地指为“歌特式”或“野蛮的”建筑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这种奇特的风格。他们发明出一种由“肋骨”支撑的拱顶。可这样一个拱顶如果太重的话,很容易压垮墙壁,个中的道理就如同一张儿童摇椅坐上了一个300磅重的大胖子,肯定会被压垮。为解决这一难题,一些法国建筑师开始用“扶垛”加固墙体。扶垛不过是砌在边上的大堆石块,以支持撑住屋顶的墙体。后来,为进一步保证屋顶的安全,建筑师们又发明了所谓的“飞垛”来支撑屋脊。
  这种新的建筑法允许开大窗户。在12世纪,玻璃还是非常珍稀的奢侈品,私人建筑少有安装玻璃窗,有时连贵族们的城堡也四壁洞开。这就是当时的房子里面穿堂风长年不断,而人们在室内也和室外一样穿毛皮衣服的原因。
  幸运的是,古地中海人民熟悉的制作彩色玻璃的工艺并未完全失传,此时又复
  兴起来。不久之后,歌特式教堂的窗户上便出现了用小块鲜艳的彩色玻璃拼成的《圣经》故事,以长长的铅框固定起来。
  就这样,明亮辉煌的上帝新屋里,挤满了如饥似渴的信众。使信仰显得“真切动人”的技艺,于此达到了无人能及的高峰。为打造这“上帝之屋”和“人间天堂”,人们不吝代价,不惜工夫,力求让它尽善尽美。雕塑家们自罗马帝国毁灭后便长期处于失业状态,此时又小心谨慎地重返工作。正门、廊柱、扶垛与飞檐上,满满地刻着上帝和圣人们的形象。绣工们也尽心投人工作,绣出华丽的挂毯装饰教堂四壁。珠宝匠更是贡献自己的绝艺来装点祭坛,使它当得起人们最虔诚的崇拜。画家们也倾力以赴。可因为找不到适当的作画材料,这些可怜的人们只能扼腕长叹。
  这又引出了一段故事。
  在基督教初创时期,罗马人用小块彩色玻璃拼成图案,以此装点他们的庙宇房屋的墙和地。可这种镶嵌工艺掌握起来异常困难,同时使画家们难以表达自己的情感。所有尝试过用彩色积木进行创作的儿童,都体会过与这些画家相同的感受。因此,镶嵌工艺在中世纪便失传了,只在俄罗斯一地保存下来。在君士坦丁堡陷落后,拜占廷的镶嵌画家纷纷逃往俄罗斯避难,得以继续用彩色玻璃装饰东正教堂的四壁,直到布尔什维克革命后不再有新教堂投入修建为止。
  绘画的黄金时代
  当然,中世纪的画师们可以用熟石膏水调制颜料,在教堂墙上做画。这种“新鲜石膏”画法(通常称为“湿壁画祛”)在数个世纪里非常流行。到今天,它就像手稿中的微型风景画一样罕见。几百个现代城市画家中,恐怕只有一两个能够成功调制这种颜料。可在中世纪,没有别的更好的调配材料,画家们成为湿壁画工是别无选择的事情。这种调料法存在着一个致命的缺陷。往往用不了几年,要么石膏从墙壁上脱落,要么湿气浸损了画面,就像湿气会浸损我们的墙纸一样。人们试验了各种各样的介质来取代石膏水。他们尝试过用酒、醋、蜂蜜、粘蛋青等来调制颜料,可是效果都不令人满意。试验一直持续了1000多年。中世纪画家能够很成功地在羊皮纸上做画,可一旦要在大块的木料或石块上做画,颜料就会发粘,这使他们一筹莫展。

  在15世纪上半叶,这一困扰画家们多年的难题终于被南尼德兰地区的扬·范艾克与胡伯特·范艾克攻克。这对著名的弗兰芒兄弟将颜料调以特制的油,使他们能够在木料、帆布、石头或其它任何材质的底版上做画。
  不过此时,中世纪初期的宗教热情已成为过眼云烟。富裕的城市自由民接替主教大人们,成为了艺术的新思主。由于艺术通常为谋生服务,于是此时的艺术家们开始为这些世俗的雇主工作,给国王们、大公们、富裕的银行家们绘制肖像。没用多长时间,新的油画法风靡整个欧洲。几乎每个国家都兴起了一个特定的画派,以它们创作的肖像画和风景画反映当地人民独有的艺术趣味。
  比如在西班牙,有贝拉斯克斯在描绘宫廷小丑、皇家挂毯厂的纺织女工及其它关于国王和宫廷的形形色色的人物与主题。在荷兰,伦勃朗、弗朗斯·海尔斯及弗美尔却在描画商人家中的仓房、他邋遢不堪的妻子与健康肥胖的孩子,还有给他带来巨大财富的船只。意大利则是另一番气象。由于教皇陛下是艺术最主要的保护人,米开朗基罗和柯雷乔仍在全力刻画着圣母与圣人的形象。在贵族有钱有势的英格兰和国王高于一切的法国,艺术家们则倾心描绘着担任政府要职的高官显贵和与陛下过从甚密的可爱女士们。
  戏剧与音乐
  因教会的衰微及一个新社会阶级的崛起给绘画带来的巨大变化,同时也反映在其它所有形式的艺
  术中。印刷术的发明,使得作家们有可能通过为大众写作而赢取极大的声名。不过,有钱买得起新书的,并非那种整夜闲坐在家或望着天花板发呆的人。发财致富的市民们需要娱乐。中世纪的区区几个游吟诗人已经不能满足对人们消遣的巨大胃口。从早期希腊城邦迄今,2000多年过去了,职业剧作家终于再次找到了用武之地。在中世纪,戏剧仅仅是某些宗教庆典的捧场角色。13和14世纪的悲剧讲的都是耶稣的受难故事。可在16世纪,世俗的剧场终于出现。诚然,在最开始,职业剧作家和演员们的地位并不高。威廉·莎士比亚曾被视为某种类似马戏班成员的角色,以他的悲剧和喜剧给邻人逗乐解闷。不过当这位大师于1616年去世时,他开始赢得国人的敬重,而戏剧演员也不再是必须受警察监视的可疑角色了。
  与莎士比亚同时代的还有洛佩 德·维加。这位创作力非凡的西班牙人一生中共写出了400部宗教剧和超过1800部的世俗剧,是一位受到教皇称许的高贵人物。一个世纪之后,法国人莫里哀不可思议的喜剧才华竟为他赢得了路易十四的友谊。
  从此,戏剧日益受到群众的热爱。今天,“剧院” 已经成为任何一座治理有条的城市必不可少的风景之一,而电影中的“默剧”已经深入到最不起眼的小乡村。
  然而,还有一种最受欢迎的艺术,那就是音乐。大部分古老的艺术形式都需要大量的技巧训练才能掌握。想要我们笨拙的双手听从大脑的使唤,将脑海中的形象
  准确再现于画布或大理石上,这需要年复一年的苦工。为学习如何表演或怎样写出一部好小说,有些人甚至花费了一生的时间。对作为接受者的公众来说,要想欣赏绘画、小说或雕塑的精妙,同样需要接受大量的训练。可只要不是聋子,几乎任何人都能跟唱某支曲子,或从音乐里享受到一定的乐趣。中世纪的人们虽能听到少量音乐,可它们全是宗教音乐。圣歌必须严格遵守一定的节奏与和声法则,很快便令人感到单调。另外,圣歌也不适合在大街和集市上唱颂。
  文艺复兴改变了这一情况。音乐再度成为人们的知心朋友,陪着他们一起欢乐,一起忧伤。
  埃及人、巴比伦人及古代犹太人都曾是伟大的音乐爱好者。他们甚至能将不同的乐器组合成正规的乐队。可希腊人对这些野蛮的异域噪音大皱眉头。他们喜欢聆听别人朗诵荷马或品达的庄严诗歌。朗诵中,他们允许用里拉(古希腊的一种竖琴,所有弦乐器里最简陋的一种)伴奏,不过这也仅仅是在不致激起众怒的情况下才敢使用。可罗马人正相反,他们喜欢在晚餐和聚会中伴以管弦乐。他们发明出我们沿用至今(当然经过了改进)的大部分乐器。早期的教会鄙视罗马音乐,因为它带有太多刚被摧毁的异教世界的邪恶气息。由全体教徒颂唱的几首圣歌,这便是三、四世纪的所有主教们音乐忍耐力的极限。由于教徒们在没有乐器伴奏的情况下,容易唱得非常之走调,因此教会特许使用风琴伴奏。这是一种公元2世纪的发明,由一组排萧和一对风箱构成。
  接下来是大迁徙时代。最后一批罗马音乐家要么死于兵荒,要么沦为走村串巷的流浪艺人,在大街上表演,像现代渡船上的竖琴手一样讨几个小钱为生。到中世纪晚期,一个更世俗化的文明在城市里复兴了,这导致了对音乐家的新需求。一些如羊角号一类的乐器,本来是用作战争和狩猎中的讯号联络的,此时经过改进,已经能奏出舞厅或宴会厅里的心旷神怕的乐音。有一种在弓上绷马鬃毛为弦的老式吉他,它是所有弦乐器里面最古老的一种,其历史可以追溯到古代埃及和亚述。到中世纪晚期,这种六弦乐器发展成我们现代的四弦小提琴,并在18世纪的斯特拉迪瓦利及其他意大利小提琴制作家手里,达到完美境界。

  最后,现代钢琴终于出现了。它是所有乐器里流传最广的一种,曾跟随热爱音乐的人们进人丛林荒野或格陵兰的冰天雪地。所有键盘乐器的始祖本来是风琴。当风琴乐手演奏时,需要另一个人在旁拉动风箱(好在这项工作如今已由电力来完成)。因此,当时的音乐家试图找到一种简便而不
  受环境影响的乐器,帮助他们培训众多教堂的唱诗班学生。到伟大的11世纪,阿雷佐(诗人彼特拉克的诞生地)的一个名为奎多的本尼迪克派僧侣发明了乐音注释体系,一直沿用至今。就在同一世纪的某一时期,当人们对音乐的兴趣日益增长,第一件键弦合一的乐器诞生了。它发出的叮叮当当的声音,想必和现代每一家玩具店出售的儿童钢琴的声音相似。在维也纳,中世纪的流浪音乐家们(他们曾被划为骗子和打牌作弊一类的人)于1288年组织了第一个独立的音乐家行会。小小的一弦琴被改进成现代斯坦威钢琴的直接前身,当时通称为“击弦古钢琴”(因为它配有琴键)。它从奥地利传人意大利,于此被改进成“斯皮内特”,即小型竖式钢琴。其得名源自它的发明者——威尼斯人乔万尼·斯皮内蒂。最后,在18世纪的1709至1720年间,巴尔托洛梅·克里斯托福里发明出一种能同时奏出强音(piano)和弱音(forte)的钢琴。这种乐器几经改进就变成了我们的现代钢琴。
  这样,世界上第一次有了一种能在几年内掌握的便于演奏的乐器。它不像竖琴和提琴一样需要不断调音,而且拥有比中世纪的大号、单簧管、长号和双簧管更悦耳动人的音色。如同留声机使成百上千万的人们迷上音乐一样,早期钢琴的出现使音乐知识在更广的社会圈子里普及。音乐家从四处流浪的“行吟诗人”,摇身而为社区中倍受尊敬的成员。后来,音乐被引人到戏剧演出中,由此诞生出我们的现代歌剧。最初,只有少数非常富有的王公贵族才请得起“歌剧团”,可随着人们对这一娱乐的兴趣日渐增加,许多城市纷纷建起自己的歌剧院。先是意大利人,后是德国人的歌剧使所有公众在剧院分享到无尽的乐趣,只有少数极为严格的基督教教派仍对这一新艺术抱有深刻的怀疑态度,认为歌剧造成的过分欢乐有损灵魂的健康。
  到18世纪中期,欧洲的音乐生活蓬勃热烈。此时,产生了一位最伟大的音乐家。他名叫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是莱比锡市托马斯教堂的一位淳朴的风琴师。他为各种乐器创作的许多音乐,从喜剧歌曲、流行舞曲到最庄严的圣歌和赞美诗,为我们全部的现代音乐奠定了基础。当他于1750年去世时,莫扎特继承他的事业。他创作出充满纯粹欢乐的乐曲,常常让我们联想起由节奏与和声织就的美丽花边。接着是路德维西·冯·贝多芬,一个充满悲剧性的伟人。他给我们带来现代交响乐,却无缘亲耳聆听自己最伟大的作品,因为贫困岁月的一场感冒导致了他的两耳失聪。
  贝多芬亲历了法国大革命时代。满怀着对一个新的辉煌时代的憧憬,他把一首自己创作的交响乐献给拿破仑。可当贝多芬于1827年告别人世时,昔日叱咤风云的拿破仑已垂垂病死,令人热血沸腾的法国大革命早成过眼云烟。而蒸汽机平地惊雷般地降临人间,使整个世界充满着一种与《第三交响乐》所营造的梦境全然不同的声音。
  事实上,蒸汽、钢铁、煤和大工厂构成的世界新秩序根本不需要油画、雕塑、诗歌及音乐。旧日的艺术保护人,中世纪与17、18世纪的主”教们、王公们、商人们已经一去不返。工业世界的新贵们忙于挣钱,受过的教育又少,根本没有心思去理会蚀刻画、奏鸣曲或象牙雕刻品这类东西,更别提那些专注于创造这些东西而对社会毫无实际用处的人们了。车间里的工人们整日淹没在机器的轰鸣中,到头来也丧失了对他们的农民祖先发明的长笛或提琴乐曲的鉴赏力。艺术沦为新工业时代饱受白眼的继子,与现实生活彻底隔离了。幸存下来的一些绘画,无非是在博物馆里苟延残喘。音乐则变成一小撮“批评家”的专利,他们将它带离普通人的家庭,送进虚有其表的音乐厅。
  可尽管非常缓慢,艺术还是逐渐找回了自己。人们终于开始意识到,伦勃朗、贝多芬和罗丹才是本民族真正的先知与领袖,而一个缺少了艺术和欢乐的世界,就如同一所失去儿童呀呀笑声的托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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