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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至仁至慈的真主的名义。
我知道,马科斯先生,在您读到这封信的时候,我肯定已经离世,因为把信交给您的同时,我请求过您,在我死以前不要把它打开。我要告诉您,马科斯先生,在过去七年里与您相识,相处,是何等的愉快。写这封信的时候,我充满感情地回想起这段岁月,我们在花园里年复一年地种西红柿,您每天早晨到小屋来看我,陪我喝茶,聊天,我们还随兴所至,互教互学,做过不少波斯语①和英语的功课。我感谢您的友谊,您的体贴,以及您在我国从事的工作,我也深信,您一定会把我的谢意转达给您善良的同事们,特别是我的朋友阿姆拉·阿德莫维奇女士,她有一颗悲天悯人的心。也请您代我向她勇敢、可爱的女儿罗诗致意。
我应该告诉您,马科斯先生,这封信不仅仅是写给您的,还另有他人,我希望您把信转交此人,其中的缘由,我会在后面加以说明。因此,如果我重复了一些您已经知道的事,还要请您海涵。之所以有写下这些事的必要,是因为她。马科斯先生,您将会看到,信中不仅包皮含忏悔的成分,也有一些具体的事,让我产生了写信的念头。基于上述原因,我的朋友,恐怕我必须向您求助。
我想了很久,不知道这故事该从何说起。这对一个肯定已有八十五六的老头子来说,实非易事。就像我这一辈的很多阿富汗人一样,我到底多大年纪了,连我自己也不清楚。可要是说个大概的岁数,那我心里还是蛮有谱的,因为我非常清楚地记得和萨布尔打过的那一架。他是我的朋友,后来成了我妹夫。打架的那天,我们听说有人朝纳第尔沙开了枪,把他杀了,纳第尔沙的儿子,年轻的查希尔,已经登基做了国王。那是1933年的事。我蛮可以从那个时候讲起,不过还是换个别的开头吧。故事就像行进中的火车:不管你在哪儿跳上去,都能到达目的地,早一些晚一些而已。但是我觉得,这个故事在哪儿结束,也就该从哪儿开始。是的,我认为这样才合情合理,那就从妮拉·瓦赫达提开始吧。
我是1949年遇见她的,那一年她嫁给了瓦赫达提先生。当时我已经为苏莱曼·瓦赫达提先生工作了两年,之前我在同一片住宅区,在另一户人家干过一年。我1946年来了喀布尔,老家在沙德巴格,我就生在那村子。马科斯先生,我离开沙德巴格的前因后果,可不是什么引以为荣的事。请把这当做我的第一个忏悔吧,因为我要说的是,当时我感觉村子里的生活扼杀了我。我和两个妹妹一起过,有一个还是残疾。我无意为自己脱罪,马科斯先生,可我当时是个大小伙子,渴望着闯荡世界,满脑子的梦想,很简单,也很模糊,我的梦想历来如此,可是,眼看着青春慢慢消逝,未来的路越来越窄,我就离开了,去找事做养活两个妹妹。是的,这是实话,可那也是我的逃亡。
我为瓦赫达提先生全职工作,所以也全天住在他家里。当时这房子,马科斯先生,可一点都不像您2002年刚到喀布尔时看到的那样破败。它是个漂亮的、宏伟的宅邸。那个时候,这房子洁白耀眼,好像周身镶嵌着钻石。正门外是一条宽宽的柏油车道,一进来就是屋顶高高的门厅,摆放着高大的陶瓷花瓶,一面胡桃木镜框的圆镜子,正好位于有段时间您挂照片的地方,就是您童年时代朋友的照片,用自制老相机在海滩上拍的那张。客厅的大理石地板亮闪闪的,有一部分铺上了深红色的土库曼地毯。地毯现在已经没了,皮沙发、手工茶几、青金石的棋具、高高的红木柜子也都没了。那些豪华的家具几乎什么都没剩下,现在它们恐怕也不是原来的模样了。
我头一次走进那贴着石头墙砖的厨房时,嘴巴都合不拢。我想,厨房盖这么大,让我老家沙德巴格的全体村民来这儿吃饭都成。六灶的炉子,一个冰箱,一个烤箱,好多好多的罐子、锅、刀,还有各种各样的厨具供我使用。卫生间总共有四个,贴着精雕细刻的大理石墙砖,装着陶瓷的洗手池。马科斯先生,楼上您卫生间的台子上,有四个方洞对吗?里面本来镶的是青金石。
接下来要说说后园。马科斯先生,您一定得找一天,坐在您楼上的办公室里,往下看看花园,努力想像一下它原先的模样。过去要进花园,得经过一个半月形的游廊,栏杆上爬着绿色的葡萄藤。草坪厚实,翠绿,处处花团锦簇,有茉莉花、野玫瑰、天竺葵和郁金香,草坪的边上是两排果树。马科斯先生,人要是躺在樱桃树下,闭上眼睛,听着微风从树叶之间侧身而过,一定会认为,世界上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的住处了。
我自己住的,是后园最里面的一间窝棚。它有一扇窗户,四面白墙,粉刷得干干净净,对一个没有太多需要的未婚男青年来说,屋里的空间已经足够大了。我有一张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还有足够的地方,让我一天五次铺开礼拜毯。小屋当年对我来说刚刚好,现在我也觉得挺合适。
我给瓦赫达提先生做饭。之所以学会这门手艺,最早是看我已故的母亲下厨,后来在喀布尔的一户人家,有个上了年纪的乌兹别克厨子,我给他打过一年的下手。我也非常高兴地做了瓦赫达提先生的司机。他有一辆雪佛兰,四十年代中期的款式,车是蓝色的,带皮篷,同样蓝色的树脂座椅,镀铬的轮毂,非常漂亮的小汽车,不管我们去哪儿,都能让人驻足围观。他让我开车,因为他看出我是个好司机,谨慎,熟练,还因为他是那种不多见的男人,不喜欢摆弄汽车。
我是个好仆人。马科斯先生,请不要认为我在自夸。通过细心的观察,我对瓦赫达提先生的好恶,有什么怪癖,有哪些脾气,已经了如指掌。我也弄清楚了他有哪些习惯,有怎样的规范。比如,每天早晨吃过早餐,他都喜欢出门散散步。可他不喜欢一个人散步,所以就希望我陪着他。我只能从命,尽管我不明白自己有啥用。散步的时候,他几乎一句话都不和我说,好像永远在想自己的事。他走起来很快,背着手,对路人点头致意,一双乐福鞋,皮子擦得锃亮,鞋跟在人行道上咔咔作响。他两条大长腿,步子也大,我跟不上,老是掉在后面,只好不停地往前赶。一天当中其余的时间,他大部分都待在楼上的书房里,读书,跟自己下象棋。他喜欢画画,画得有多好我说不上来,至少那会儿还不清楚,因为他从来不让我看他的画。我经常能看到他,不是待在书房的窗口,就是在游廊里,皱着眉头,聚精会神,拿炭笔在速写本上又涂又抹。
每隔几天,我就开车拉上他,到城里转一转。他去看他母亲,一个礼拜一次。还有家族聚会,不过大部分聚会瓦赫达提先生都推掉了,只是偶尔出席,所以我载着他去那儿,去葬礼、婚礼、生日派对。每个月,我拉他去一次美术用品商店,他到那儿备足蜡笔、炭笔、橡皮、铅笔刀和写生簿。有时他坐到后座上,只想出去兜个风。我问他:去哪儿啊,瓦赫达提先生?他耸耸肩,那我就说:好咧,老爷。然后我挂上挡,我们就出发了,在城里一转就是好几个小时,没有目标,也没有打算,从一个区到另一个区,沿着喀布尔河,开到巴拉喜萨尔堡,有时出城,就到了达鲁阿曼宫。有的日子,我俩开车离开喀布尔,去加尔加湖。到了那儿,我会把车停在离湖畔不远的地方,关掉引擎,瓦赫达提先生在后座上一动不动地坐着,一个字也不和我说,好像让他心满意足的只是摇下车窗,看着小鸟在树间飞来飞去,阳光播洒在湖面上,散映成千千万万细碎的光斑,在水波中起伏荡漾。我从后视镜里看着他,他也看我,一副天底下最孤单的模样。
瓦赫达提先生非常大方,让我每月一次借用他的汽车,开回村里,我的老家沙德巴格,看我妹妹帕尔瓦娜和她丈夫萨布尔。我开着车一进村,就有成群的小孩,大呼小叫地上前迎接,围着车跑啊,跳啊,拍着车身,敲着车窗。有些小崽子还想往车顶上爬,我不得不把他们轰到边上,就怕他们刮花了漆,把车身顶出坑。
瞧瞧你,纳比。萨布尔对我说,你成大明星了。
萨布尔有俩孩子,一个叫阿卜杜拉,一个叫帕丽,生母死了(帕尔瓦娜是他俩的后妈),所以对他们,我总是非常关照,特别是那个大一些的男孩,他好像最需要这些。我提出带他一个人开车兜兜风,可他总要把小妹妹也带上。我们围着沙德巴格,在公路上绕圈的时候,他把妹妹放到腿上,紧紧地搂着她。我让他开雨刷,按喇叭。我还给他演示,怎么把大灯一档一档地开到全光。
玩完了车,全消停了,我就坐下来,和我妹妹还有萨布尔喝茶,讲讲我在喀布尔的生活。我很留心,瓦赫达提先生的事不便多讲。说实话,我很喜欢他,因为他对我好,所以在背后对他说三道四,在我看来就像是背叛。如果我是个嘴巴不那么牢靠的仆人,准会告诉他们,苏莱曼·瓦赫达提在我眼里就是个大怪物,这爷们儿好像拿定主意,就靠遗产打发掉下半辈子了,他没有正经职业,没啥特别的热情,显然也无意在身后给这世界留下什么东西。我还会告诉他们,他过的是一种没有目标,缺少方向的生活。就像我开车带他漫无目的地兜风一样。一种生活在后座上的生活,随波逐流,不求甚解。一种冷眼旁观的生活。
我要是开口,准会这样说,可我没讲过。我不讲就对了。我要是讲了,那才是大错特错。
有一天,瓦赫达提先生走进院子,穿着一套漂亮的条纹西装,我以前从来没见他穿过这身衣服。他让我开车送他去城里另一个富人区。我们到了以后,他告诉我把车停在路边,就在一座围墙高高的房子外面。我看到他在大门口摇响了门铃,有个仆人开门让他进去。那房子巨大,比瓦赫达提先生家还大,甚至还要更漂亮。车道两边植有高大细长的柏树,还有密实的灌木,开着一种我叫不上名字的花。后园至少有瓦赫达提先生家的两倍大,墙很高,要是有人想偷看,那他即便踩着另一个男人的肩膀,恐怕也够不着。我看出来了,这是另一个等级的富户。
这是初夏明媚的一天,阳光灿烂,天空鲜艳。我摇下车窗,让风暖暖地浮荡而入。别看司机的工作是开车,可其实呢,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等人上。等在商店外头,空转着引擎;等在举办婚礼的楼外,听着音乐含混的回声。那天为了打发时间,我玩了几把扑克,玩腻了就下车,朝这边走几步,又往另一边踱一踱。后来我坐回车里,心里合计,瓦赫达提先生出来之前,我也许能小眯一觉。
就在此时,那房子的大门开了,一个黑头发的年轻女人走了出来。她戴着太阳镜,穿一条短袖的橘红色裙子,短至膝盖。她光裸着两腿,双脚也赤露在外。我不知道她是不是注意到了我在车里坐着,可就算她注意到了,我也没看出来。她抬起一只脚,鞋跟踩在身后的墙上,这样一来,她裙子的下摆就稍微拉高了一些,露出了里面的一小截大腿。我感到脸上一下就烧起来了,一路往下,烧到了脖子。
说到这儿,请允许我再做一次忏悔吧,马科斯先生。一种令人有几分愧疚的本能,在我心底蠢蠢欲动。那时候我肯定还不到三十岁,是个大小伙子,正处在欲望的高峰,想有女人作伴。我跟我们村里好多同龄的男人不一样——那些小伙子连成年女人光光的大腿都没见过,就结婚了,从某种程度上说,只有结了婚,他们才能获得许可,瞅一瞅这样的大腿。跟他们相比,我真该算得上有些经验了。这些经验是我在喀布尔获得的。我偶尔会去拜访某些地方,到了那儿,一个年轻男人的需要,可以得到既审慎又便利的满足。我这样说只是为了证明,我与之同寝过的娼妓,没有一个比得上眼前这位——这位刚从大宅子里走出来的,美丽的,优雅的造物。
她倚靠在墙上,点燃一支香烟,不紧不慢地吸着,带着令人销魂的优雅,用两根手指的指尖夹着烟,每次抬临双唇,手都蜷在嘴前。我看得目不转睛。她这只细腕玉手弓起的模样,让我想起一幅画,那是我从前在一本亮光纸印刷的诗集里看到的,画的是一个妇人,睫毛长长,黑发如瀑,和情人在花园里同寝,她正用细若无骨的手指拿着一杯酒,递给情人。街对面有什么东西,一度吸引了这女人的注意,我利用这短暂的间隙,赶快拿手抓了几下头发,要不然因为天热,头发已经开始粘结成块了。她回过头,我便再次僵坐不动。她又吸了几口,在墙上捻灭了香烟,然后悠闲地走回宅中。
终于,我能呼吸了。
当晚,瓦赫达提先生把我叫进客厅,说:“有事情告诉你,纳比,我要结婚了。”
看来,对他喜爱孤独的程度,我毕竟是有些高估了。
订婚的消息传得很快。流言蜚语同样如此。我是从瓦赫达提先生家进进出出的工友那儿听来的。嘴巴最贱的就是园丁扎希德。他每个礼拜来三天,打理草坪,给大树剪枝,修齐矮树。他是个讨厌的家伙,有个让人恶心的习惯,每说一句话,都要吐一吐舌头。就是这条舌头,在不假思索地喷吐着流言蜚语,好像一把又一把地丢撒着粪肥。和我一样,他也是一辈子给人打工的命,我们这些人成了一拨,都是这一片的厨子、园丁和杂役。每个礼拜都有一两个晚上,干完活,吃完晚饭,大伙便挤到我的小窝棚里喝茶。我记不清这个惯例是怎么形成的,不过,一旦成了惯例,我就没办法把它打破了,惟恐表现得没礼貌,不好客,或者更糟的是,让人以为我在同类中间,自觉高人一等。
有天晚上喝茶的时候,扎希德告诉别的老爷们儿,瓦赫达提先生的家族不同意这门亲事,因为他那没过门的新媳妇品行不端。他说,喀布尔尽人皆知,她既没囊,也没纳穆斯②,没有好名声,才二十岁,就敢“在全城到处抛头露面”,跟瓦赫达提先生的小汽车一样。最糟的是,扎希德说,她不仅不否认这些指控,还拿这种事写诗。说到这儿,满屋子响起了一片非难之声。有个男人说,要是在村里,他们早就把她的喉咙割开了。
就是这个时候,我站了起来,对他们说我听够了。我痛斥他们,骂他们像做针线活的老婆子一样,聚在一起说小话。我提醒他们,如果没有瓦赫达提先生这样的人,就咱们这副德行,早回自己村子捡牛粪去了。我质问道:你们的忠心,你们的尊重,都到哪里去了?
片刻的沉默。我本以为自己把这帮蠢汉子镇住了,没想到他们哄堂大笑。扎希德说我是马屁精,说不定这房子未来的女主人会写首诗,名字就叫《舔屁能手纳比颂》。我气急败坏,一跺脚出了窝棚,留他们在里面笑闹不停。
可我没走太远。他们那些闲话一会儿让我厌恶,一会儿让我着迷。不管我刚才表现得多么正直不阿,说的话多么得体和审慎,我还是待在听力所及的范围之内。我不想错过任何一句让人血脉偾张的细节。
婚礼没过几天就举行了,不过没有盛大的仪式,也没请人来唱歌跳舞,听不见阵阵欢声笑语,只有一位毛拉和一个证婚人短暂到场,外加一页纸上两个潦草的签名。这样一来,从我第一次看到她,还不到两个礼拜,瓦赫达提太太就搬到家里来了。
马科斯先生,请允许我稍停片刻,略作说明,从现在开始,我将把瓦赫达提先生的妻子称作妮拉。不用说,回到当年,我不可能得到这样的权利,哪怕人家给了我这个权利,我也不能接受。我过去总是叫她“尊贵的太太”,带着理所当然的恭敬。可是考虑到这封信的用意,我将把礼节放到一边,依照我心里始终所想的来称呼她。
这么说吧,从一开始我就知道这桩婚姻不幸福。我很少看到这两口子之间有什么示爱的表情,也很少听见他们说过什么甜蜜的话语。他们是住在同一幢房子里的两个人,各有各的生活,好像一点也不相干。
一大早,我要按照惯例,伺候瓦赫达提先生吃早点——一片烤馕,半碗核桃仁,绿茶里撒点小豆蔻,但不加糖,还有一只煮鸡蛋。他喜欢把蛋戳开,让蛋黄往外流,一开始我老也掌握不好火候,感觉相当焦虑。每天早晨,当我依例陪着瓦赫达提先生散步的时候,妮拉还在睡懒觉呢,通常她要睡到中午,甚至更晚才起。等她起床了,我差不多也该伺候瓦赫达提先生吃午餐了。
整个上午,我一边干着杂活,一边渴望着妮拉出现的时刻,等着她推开客厅通往游廊的纱门。我会胡思乱想,猜她那天的打扮。不知道她的头发是梳起来,在脑后扎成一个发髻呢,还是会让我看到头发放开着,乱乱地披垂于双肩?她会戴太阳镜吗?会穿凉鞋吗?是穿那件配腰带的蓝丝袍,还是那件洋红色的,有大圆扣子的罩袍呢?
等她终于亮相,我便在园中瞎忙一气,假装看到车头得擦,或是发现野玫瑰要浇水,不过自始至终,我眼睛都没闲着。我看她把太阳镜推上去,揉着眼睛,看她取下绑头发的橡皮筋,向后甩甩脑袋,抛落一头光亮的卷发,或者看她坐着,下巴搁在膝头,望着院子,懒洋洋地吸烟,又或者双腿交迭,一只脚上下摆荡,这姿势在我看来,代表着无聊或烦躁,或许只是一种难以自控,漫不经心的俏皮。
瓦赫达提先生偶尔出现在她左右,但通常并不这样。他仍然和从前一样,大部分时间待在楼上的书房里,读书,画画,这桩婚事几乎没有改变他的日常起居。妮拉的大部分时间用来写作,不是在客厅,便是在游廊上,手拿铅笔,几页纸铺在腿上,而香烟总是必不可少的。到了晚上,我伺候他们用饭,两人以毫不掩饰的沉默,各自接过食物,低头盯住自己的米饭盘子,只有低声的“谢谢”,以及勺子和叉子碰到瓷盘时的叮当声响,才会打破这片寂静。
每个礼拜有一两次,我要开车载着妮拉出门买烟,买新笔、新本子,或化妆品。如果事先知道要给她开车,我一定会梳个头,刷个牙。我要洗脸,拿一片柠檬,挨个蹭一遍手指头,好把洋葱味去掉。我会掸掉西装上的尘土,把鞋子擦亮。那套橄榄绿的西装,其实是瓦赫达提先生送给我的旧衣服,我希望他没把这事告诉妮拉——不过我猜,他可能已经跟她说过了。他这样做并无恶意,可是像瓦赫达提先生这种地位的人通常意识不到,微不足道的琐事也会让我这样的人蒙羞。有时候,我甚至把父亲死后留下的羊皮帽子也戴上。我站到镜子前面,把头上的帽子往这边拉拉,再往另一边拽拽,全神贯注,想像着自己像模像样地出现在妮拉面前。此时就算有只黄蜂落到我鼻子上,非得蜇我一口,才能让我注意到它的存在。
一旦出门上路,只要有可能,在到达目的地之前,我会想法多绕一段,绕远是为了拖长路程,多一分钟——也许两分钟,但是不会多到让她生疑——由此延长我和她在一起的时间。我双手紧握着方向盘,眼睛死死盯着路面。我奉行严格的自我控制,绝不透过后视镜看她,只在她和我说话时才这样做。只要她坐在后座上,我便已经很满足了,我能闻到她身上的各种味道——昂贵的香皂、润肤露、香水、口香糖,还有烟味儿。在大部分时间里,这些味道都足以让我情绪高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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