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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我做为2X岁女人的第3天。
2X岁生日那天凌晨,一个该死的死党发短信:“祝贺你奔三的脚步又有了阶段性的迈进!”
——我已经老了。
我知道当我的脑子里出现这件事,当我开始为这件事情恐慌,我就已经老了。
张爱玲说:“八岁我要梳爱司头,十岁我要穿高跟鞋。”头发稀黄平胸无臀的小女孩急切地盼望长大。那时她不知:岁月赠予的东西——窈窕的腰身、丰挺的双峰、乌润的头发——早晚有一天它会不动声色、一样样再收回去。
坦白说:少时我没怎么漂亮过,泯然众生,乏人问津。上中学时学校强制穿校服剪短发,可是所有的眼睛都知道,就是有些姑娘,宽大的校服也遮掩不
住蜂腰鹤腿,短发上别一支红发夹就艳光照人,那时候我觉得自己简直不算个女孩。大学4年,我还是不开窍地平庸着。21岁,总算有了誓死效忠的一个人;后
来,第一次有样子很乖的男生在公共汽车上搭讪要电话——随后就这样,一下子,要老了。
一下子,老了。
我知道地心引力与皮肉的这场拔河赛,前者终将完胜,但眼看绳子被渐渐拔过去,依旧恐慌不已。燕子将要变鹌鹑,马奶葡萄将要皱缩成金丝蜜枣。我“眼角的花朵”已经含苞待放。我虽然未曾仪态万方过,总算也眉眼清秀、皮光肉滑过。然而不多的这一点,也进入了交还的倒计时。
我恐慌:就算是最美好的时刻——我的身子承接着我的男人的体重,我与我最心爱的胴体被导线连通着——我会忽然想到:不久的将来,他俯瞰的时候将看到一张松弛变形的面孔,脸肉向两边垮塌,他探手抚摸,不再得到光滑无滞的惬意,触处是破棉纸一样没有弹性的皮囊。
——我已经老了。
不得不想起以这句话开头的《情人》,那段王小波钟爱无比的王道乾先生的译文,那段小资和伪小资都倒背如流的文字: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
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
容。’”
我觉得《情人》最迷人的地方是:这是一个曾经美丽的女人,款款述说她年轻时候烈焰熊熊、惊心动魄的爱情。字句之间,她满目疮痍的面孔时隐时现;出现在视线之中的是腰如蜂、肤如蜜的少女胴体,可凝视的目光却已千山踏遍、阅尽悲欢。
——这情境是如此销魂,宛如幽寂的三圣庵里,陈圆圆面对一个懵懂少年低吟着《圆圆曲》:鼎鹿征逐,江山易主,冲冠一怒,红颜误付,顷刻唱尽了亦只是弦上一支曲子;
——又宛如一千年前的浔阳江上,枫红荻白,月寒江清,曾经艳冠京城的女子,将老去的面容隐在琵琶后边,轻声诉说少年情事,如水的月光凉透一襟青衫;
——又宛如百岁有余的露丝,面对苍茫茫大海,平静地讲起曾经有怎样一个天使面庞的金发少年,怎样与她背着全世界轻怜蜜爱、缱绻缠绵,怎样将爱与生命留给她之后,随着那艘船永沉海底。
若是这样老去,我亦可无怨无尤。
或者,是像《约翰克利斯朵夫》里面所写的:
“.....老夫妻两人手握着手在花棚下面打盹.....彼此手拉着手,渐渐熄灭下去的肉体中还有一阵暖气互相交流.....这便是所谓白头
偕老的景象。丈夫在太太身上连岁月的磨蚀都爱到家了。他们彼此说着:‘你眼睛旁边的,鼻子下面的那些小皱纹,我是认得的,看着它们一条条的刻下来的,我知
道它们是什么时候来的。这些可怜的灰发一天天褪色了,和我的一起褪色了,并且一部分也是为了我!我的灵魂,因为你和我一起痛苦,一起衰老,所以我更爱你
了!你的每一条皱纹,在我都是过去的一阙音乐。’”
若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就算朝如青丝暮成雪,也可坦然道是瑞雪兆丰年。
我已经老了,我得赶快想法子老得体面一点,或者老得淡定一点,最好是老得“漂亮”一点。杜拉斯的面容被酒精和任性的生活早早毁掉,但凭借她魔
药一样的文字,还是能蛊惑到雅恩这样的壮硕少年——很多很多人,他们不仅老了,而且死了,但是当数千年后懂中文的人念到这样的咒语:“涉江采芙蓉,兰泽多
芳草”,“天长地远魂飞苦,梦魂不到关山难”,还是忽觉云青青兮欲雨,雨澹澹兮生烟,觉得胸口肿胀,眼鼻发酸:那些人的阴魂不散,他们的咒语的咒力与药力
和宇宙时间等长,所以,我想我得要抓紧炼制我自己的魔药——当然,在我真正老掉之前,还得教会我的男人背诵叶芝那首诗(“当你老了,睡思昏沉,炉火旁打
盹.....”)。
P.S.若有人对结尾很失望,只能说抱歉了....我还是逻辑乱套,头脑简单。不过——魔药仍在修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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