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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
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这是杜拉斯《情人》开头的一段。在长久的以前,我一直不想承认自己的这种想法,还会下意识地抵触,直到某天我看到上面这段暗合心意的文字。
没错,我就是更爱备受摧残的容颜。
从来不会因为一个男人他面容好看而爱上,倒不是说只爱丑男,爱上了,倘若他恰好长得不错倒也无妨,我是不介意的。我知道这么说很欠扁很讨骂,
大有得了便宜还卖乖的意思,某些男人若看到可能会觉得委屈,原来我的脸在你这儿毫不加分!某些闺蜜若看到可能会觉得好假,这么多年没见你喜欢过一个丑人!
但不管怎样,其实我最最不担心的就是他变老变丑。
对于这种心理,毛姆写过差不多,但是更阴暗的话:
女人们总是喜欢在她们所爱的人临终前表现得宽宏大量,她们的这种偏好叫我实在难以忍受。有时候我甚至觉得她们不愿意男人寿命太长,就是怕把演出这幕好戏的机会拖得太晚。
毛姆如此毒舌,以致我都不怎么敢旗帜鲜明地痛骂他,生怕落下为自己同党辩驳的嫌疑。不过我仍要说,把女人的劣根讥讽得如此刻薄,也难怪他是gay。然后我还是得表明,我是远没有变态到这地步的。不知道这句话放在后一句来说,可信度有没有因此大打折扣。
并非不爱你的韶华。只是那时,爱你的人很多,不少我一个。我该怎样,绞尽脑汁还是耍尽花样?
我默默忍受,饮泣而眠?我高声喊叫,声嘶力竭?我对着镜子痛骂自己?我冲进你的办公室把你推倒在地?我上大学,我读博士,当一个作家?我为你自暴自弃,从此被人怜悯?我走入神经病院,我爱你爱崩溃了?爱疯了?还是我在你的窗下自杀?
抓狂的马路他不是一个人。怎样才能让你明白我爱得真切?唯有时间。当你老了,头白了,睡思昏沉,炉火旁打盹的时候,才能体会到我的爱,独一无二。
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无论是杜拉斯、毛姆还是叶芝,都深谙人类这种无法救赎的死亡崇拜。
既然无法分割你的皱纹和你老境才有的清醒,我只得一并都爱了,为了抵抗感伤,我甚至歌颂它,说它是眼角怒放的花朵。可是你要知道,我并不比你好受到哪儿去。时光漶漫,汹涌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终于让你确切地明白,什么才是对你全心全意的好,什么才是对你至死不渝的爱。
你可以说我是变态,但不能说这不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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