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情人 杜拉斯 - 杜拉斯《情人》全文——第3节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第三节
  当他在渡船的舷栏和这位白人姑娘攀谈之前,这个形象就开始形成了,当他从那辆黑色的里摩辛轿车走出来的时候,当他向她靠近的时候,她就感觉出来了,就知道他害怕了。
  从那最初一刹那开始,她就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她已经明白他已经受她的支配。纵然不是他,就是换一个别的男人,当爱会降临的时候,也同样会任由她
  摆布。她同时也知道事情的另外一面,从今以后,令她身不由己的时刻也可能已经到来,她将无法摆脱自己应尽的某些义务。那一天她也晓得,这种事千万不能让妈
  妈或者哥哥有任何觉察。当她一坐进那辆黑色的里摩辛轿车里的时候,她完全意识到这是她有生以来头一次,并且也将是终身脱离自己家庭的开始。从今以后,家里
  人再也不应该过问她可能遭遇的一切。就让人们从他们手里把她抢走,伤害她,糟蹋她,所有这些他们都再也不应该知道。无论是妈妈还是哥哥,他们全都不应该知
  道。从此以后,这将是他们的命运。这些念头已经足够使她在这辆黑色的里摩辛轿车里伤心落泪。
  从此以后,小姑娘就将开始和这个男人打交道,这是头一个,就是那个在渡船上出现的男人。
  事情很快就在星期四那天发生了。他每天都到中学接她,并把她送到寄宿学校去。后来有一次,在一个星期四下午,他特地来到寄宿学校把她带到那辆黑色的轿车里。
  这是在堤岸。这里和那些把中国城和西贡市中心联接起来的林荫大道形成鲜明的对比。在这些美国式的宽阔马路上,有轨电车、人力车、大客车来回穿梭,好不热闹。这时已是午后时分,时间还早。她逃避了寄宿学校的姑娘们强制性的午后散步活动。
  这是坐落在城里南面的一个单间的房子。房子很现代化,家具都是一些摩登的款式,不过看来似乎是匆忙布置起来的。他说:我没有好好选择一下家具。
  房间里光线相当暗淡,但她没有叫他打开百叶窗。她并没有意识到一种能够确切形容的感情,既不情愿也不反感,也许这就意味着某种欲念。当他头天晚上邀请她到
  这里来的时候,她就立刻满口答应了。她终于来到了这个她应该来的地方。她似乎有点害怕。因为看来事情不仅必须跟她所期待的一致,而且还必须和她自己的具体
  情况相吻合才行。她很留意当时的环境,留意那光线,那城里的嘈杂声,因为整个房间都被包皮围在这些嘈杂的声音之中。而他,他正在那里发抖。首先他看着她,似
  乎要等她开口。可是她一言未发。于是他也就不再动了。他并没有去脱掉她的衣服,他只是对她说他爱她爱得发疯,他说话时声音压得很底。然后他便缄默不语。她
  没有回答他的话。她满可以对他说她并不爱他,可她什么也没说。突然间,她顿时意识到他并不了解她,并且将永远了解不了她,因为他浅于世故,也不懂得去绕那
  么多圈子把她抓住,这一点他将永远也办不到。只有她才能懂得这一切。只有她心里是明白的。她与他虽素不相识,毫无了解,可她却顿时恍悟:就在渡船上,她对
  他早已有好感。她喜欢他,事情只取决她自己了。
  她对他说:最好您还是别爱我。那怕您喜欢我也罢,我愿意您能象平常和别的女人在一起时那样随便。他十分离奇地看着她。他问:您所希望的就是这些
  吗?她说是。他开始感到难过,在这间屋子里,这是头一次,在这一点上他再也不撒谎了。他对她说,他已经知道她将永远不会爱他。开始她说她不知道。后来她就
  让他说下去。
  他说他很孤独,因为他爱她,所以这种孤独感对他来说就更残酷。她对他说,她也是一样感到孤独。她并没有说出为什么。他说:您一直跟着我来到这个
  地方,要是换任何另外一个人,您大概也能照样跟着他。她回答说她无法知道,因为她从来还没有跟过任何男人到房间里去。她对他说,她并不愿意他老跟她说话,

  她希望他能象在当他和别的女人单独在他的房间里一样。她求他能够这样对待她。
  他脱下了她的连衣裙,接着就是她那条白棉布的小叁角裤,然后把她赤身裸体地抱到床上。他背朝着她哭了起来。这时她轻轻地把他拉过来,开始脱他的
  衣服。她闭着眼睛,慢条斯理地替他脱。他想动手帮她一下,可她不让,她要自己来。她说她愿意自己动手。终于,他的衣服也被脱光了。当她要求他的时候,他轻
  轻地把身子靠过来,似乎是为了不惊动她。
  那皮肤给人一种特殊的温柔的感觉。他的身躯瘦弱颀长,没有力气,没有肌肉,他可能得过病,可能正处在康复时期,他没有胡子,没有男子的确概,他
  很虚弱,他似乎正因某种凌辱的折磨而忍受其痛苦。她没有看着他,只是抚摸着他。他在呻吟,他在哭泣。他在忍受着他那令人憎恨的情爱的折磨。他几乎是哭着和
  她在一起尽兴的……她觉得她似乎被慢慢地举了起来,腾云驾雾,被带到一个极乐的世界……大海,没有形状,只是因为它无可比拟。
  也许早在那渡船上,这个形象就已经预感到此时这一瞬间的情景。
  有一次我突然感到那个穿着补丁长袜了的女人的形象在情人的房间里闪过。我似乎感到和她的女儿一样在这种场合里出现过,其实儿子们都已经知道妈妈
  年轻时那段罗曼史。而女儿,当时还不知道。他们将永远不会在一起谈论他们所知道的,并且使他们疏远她的这件事,这是妈妈年轻的一件关键的、最后的风流事。
  妈妈不懂得什么是享受。
  我真不知道还会出血。他问我疼不疼,我说不疼,他说他真幸福。
  他把血擦了,给我洗干净。我看着他。当他泰然自若地走过来时,又一次产生强烈的欲望,我不知道我怎么能有这股勇气去违背妈妈对我的禁忌,而且是如此情愿,如此坚决。真不明白我是如何落到“一条胡同走到底”的境地的。
  我们双目相视。他搂着我。他问我为什么会来这里。我说这是我应该做的,就象是一项义务。这是我们头一次谈起话来。我对他诉说我那两位哥哥的生活
  情况。我还说我们没有钱。一无所有。他认识我那个大哥。他曾经在镇上的烟馆里见过他。我说我这个大哥尽偷妈妈的东西去抽鸦片烟,他还偷过佣人的钱,有时候
  烟馆的老板还上门来向妈妈讨债。我还向他说起那些修筑海堤的事。我说我妈妈快死了,她已经维持不了多久了。我还说母亲死在临头肯定和我今天发生的事有关
  联。
  我发现我喜欢他。
  他可怜我,我说不,我并不可怜,除了我母亲,谁也不可怜。他对我说:你之所以来,那是因为我有钱。我说我喜欢他,同时也喜欢他的钱,而且当我认
  识他的时候,他已经在这辆汽车里头,已经在这些金钱当中,所以我真不可能知道,如果他不是个有钱人的话,我又该会怎样对待他。他说:我真想把你带走,和你
  一起远走高飞。我说在妈妈还没有被折磨死之前,我还不能离开她。他说看来他绝对绝对没有这份福气,但他仍然将会给我钱,叫我不用担心。他又重新躺下来。我
  们又重新沉默不语。
  城里的嘈杂声很历害。在我的记忆中,它就象一总电影的音响放得过高,震耳欲聋。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房间里非常暗淡,我们没有作声,整个屋子都处
  在城里那些无休止的吵闹声的包皮围之中,似乎是一辆开进城里的火车。窗户上没有安上玻璃,只有窗帘和百叶窗片。透过窗帘可以看到在阳光下从人行道上走过去的
  人影。这里整天总是人山人海。窗帘上的影子被百叶窗的叶片划成一道道规则的条纹。那些木屐的哒哒的响声令人头昏脑胀,人们的说话声尖锐刺耳,中国话本身就

  是一种叫嚷的语言,就象我一直所想象的一样,是一种沙漠里的语言,这真是一种令人难于置信的奇怪的语言。外面正是傍晚时分,因为从外面的喧哗声和过路人那
  些越来越嘈杂的吵闹声中就可以分辨出来。这是一座习惯于夜间沸腾的城市。此时此刻,太阳已经下山,夜幕已经降临。
  这扇带着木条的百叶窗和这块棉布的窗帘把这张床同城市分隔开来。没有任何坚硬的物质把我们同其他人分隔开来。他们,他们不知道我们的存在。而我
  们,我们却可以觉察到他们的某些东西,听到他们全部的声音,看出他们的一些踪影,就象汽笛发出的声嘶力竭的、忧郁的、没有回响的叫声。
  焦糖的味道一直传到屋里来,还有炒花生、广味的稀粥、烤肉、草药、茉莉花、尘土、烧香、木炭火等等一类东西的味道。在这里,木炭火可以被装在篮子里运来运去,沿街叫卖。城市的味道也就是乡村的味道,森林的味道。
  我忽然看见他在漆黑的浴室里。他坐着,手里端着一杯威士忌酒,抽着烟。
  他说我刚才睡着了,他冲了个澡。其实我刚觉得有点睡意。他在一张矮桌子上面点亮了一盏灯。
  这是一位风月场上的老手,我突然间想起他来,他该经常到这个房间里来,他该有过许多攀柳折花的生活,这是一个胆小如鼠的男人,为了消除内心的恐
  慌,他只好沉溺于情欲之中。我对他说我想他一定有许多女人,最好我也是这些女人当中的一个。我们互相看着。他明白我刚才说的意思。突然间他眼神变了,变得
  非常虚假,仿佛被一种痛苦、死亡所缚。
  我叫他来,叫他必须来找我。他来了。他身上有一股英国香烟的味儿,还有高级香水和蜂蜜的确味,再加上他皮肤兼有桑丝、榨丝和金子的味道,所以他
  真叫人动情。我向他表示我对他的情欲。他没有动。他和我说话,他说早在那天过河的时候他就知道,知道我在交上第一个情人之后就会变成这个样子,说我将会热
  衷于情欲,他还说他已经知道我一定会把他给骗了,就象我将会欺骗所有跟着我的男人一样。他说至于他,他早已成了不幸的代名词。我很高兴听到所有他对我吐露
  的这些真情,并且对他说出我的这种心情。他突然变得粗鲁起来,他的感情极端冲动,他朝着我扑过来,吮着我那少女的乳*房,他大声叫喊、咒骂。我闭着双眼,承受着那过份强烈的动作。我想:他真老练,这是他的家常便饭,他的生活就是xing爱,仅此而已。他那双手熟练、神奇、十全十美。我真幸运,很明显,这一行当如同
  他的职业,他能够本能地知道该干些什么,该说些什么。他拿我当做一个妓十女,一只破鞋,他对我说我是他唯一的爱情,而这当然是他所应该说的,因为当你任凭他
  胡言乱语、为所欲为,当你身不由已、任其随意摆弄,竭尽百般猥亵之能事的时候,他会觉得什么都是精华,没有糟粕,所有的糟粕都被掩盖起来,在那情欲的推动
  下,全都迸入洪流之中流走了。
  城里的嘈杂声是如此地逼十近,以至于可以听到他们摩擦着百叶窗上的木板条的声音。听到这种声音仿佛觉得他们就要走进房间里来。就在这种噪音中,在熙熙攘攘的人群来往之中,我在这里,在这里抚摸着他的身子。大海,汇总在一起的无边无际的大海,时而远去,时而归来。……。
  他点燃了一支香烟,递给我。接着,他贴着我的嘴,轻声地和我说话。
  我也和他低声耳语。
  因为他不习惯吹捧自己,我便奉承他;因为他也没有意识到他身上有一种典雅过人的风度,我便对他直言起来。
  此刻夜幕已经降临。他说我将终身铭记着这个下午,甚至当我忘掉他的面孔、他的名字的时候。我问他是否还能回忆起这间屋子。他对我说:那你就好好看看吧。我看了一下。我说这幢房子很普通,和别处一样。他说是的,是这样,到处的房子都是这个样?

  今天我又见到他的面孔,我又记起他的名字。我还见到那粉刷过的白墙,那块对着炉子的平纹布窗帘,那另外一扇通着另一个房间的拱形的门,并且通向一个露天花园——里面的花木全都因为炎热而枯死——周围是蓝色的栏杆围墙,就象沙沥城里那幢向着湄公河的有阳台的大别墅一样。
  这是一个苦恼的、破灭的地方。他问我在想什么。我说我想我妈妈,如果她知道事情真相的话,那她一定会把我杀了。我看他正在尽力想个词,然后他说
  他懂妈妈将会说什么,他学着说:干这种缺德事!他说如果我们能成婚的话,他就不能接受这种看法。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他骄傲地为自己辩解。他说:我是一
  个中国人。我们彼此笑了一下。我问他是否对我们现在的这种忧伤感到习惯。他说那是因为我们在白天zuo*爱的缘故,而且是在一天中温度最高的时候进行的。他说事
  情过后总是很难受的。他笑了笑,他说:不管彼此是否有感情,事情过后总是很难受的。他说这种难受到了晚上就会过去,一到夜里马上就会好受了。我对他说这并
  不只是因为在白天,我说他弄错了,我的意思是说我现在正处在一种我所期待的忧愁之中,而这种忧愁纯粹是来自我自己本身。我说我向来就是一个忧郁的人,甚至
  从我的这种忧郁,可以认得出来,是和从前的忧郁一样,由于这种忧郁和我是如此成为一种,我几乎可以给它起一个和自己一样的名字。可今天,我对他说,这种忧
  郁却成为一种福气,就象每当妈妈在她那空虚的生活中大声吼叫的时候对我所说的倒霉的福气。我对他说:我不十分理解妈妈说这话的意思,但是我知道这间屋子正
  是我所盼望的地方。我一口气说下去,不期待他的表示。我说妈妈曾大声责骂那些她认为是上帝派来的使者。她大声疾呼永远也不要等待什么,无论是哪一个人,或
  是哪个政权,无论是什么上帝,统统都不要对他们有所期待。他听着我说,两眼一直盯着我,只要我开口,他就看着我的嘴,我赤裸着身子,他抚摸着我,也许根本
  就没听我说话。我说对我个人的处境,我并不感到不幸。我对他诉说,我们全家只靠着妈妈的工资,生活非常困难,甚至连吃饭、穿衣都成问题。我越说越难过。他
  说:你们是怎么过来的?我对他说我们常常在外面,因为贫穷,连家都弄得支离破碎,我们常在外面浪荡,谁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们全家都是一些下流放荡的人。
  正是因为这样,我才会在这里跟着他。他俯在我身上。我们就这样呆着不动。在外面一片都市的喧闹声中呻吟。开始我们还听见外面的嘈声,后来就什么也听不见
  了?
  他在我身上的一阵亲吻不由得使我伤心流泪。看来亲吻可以给人以安慰。我在家里从来不哭。可是一天,在这间屋子里,泪水既安慰了过去,也安慰着未
  来。我对他说我迟早会和母亲分离,并且迟早也将会失去他的爱。我哭着。他把头贴在我身上,一看见我哭,他也哭了起来。我跟他说,在我童年时候,妈妈的不幸
  成了我梦中的主题。只要做梦就是妈妈,从来也没有梦见过圣诞树。有时梦见她受苦难被活活地剥了皮,有时梦见她在荒漠中喃喃自语,她或者在寻找食物,在没完
  没了地诉说她自己——玛丽-勒格朗.德鲁拜斯——的遭遇,她诉说她的无辜,她的简朴,她的希望。
  透过那扇百叶窗看出夜幕降临了。嘈杂声又喧闹起来,变得更加响亮、刺耳。淡红色的路灯亮了起来。
  我们从屋里出来。我又重新戴上那顶饰着黑色绸带的男帽,穿上那双金丝皮鞋,涂上深红色的口红,穿着一身绸料连衣裙。我衰老了。我突然间意识到这一点。他看出来了,于是说你累啦。
或许您还会喜欢:
七钟面之谜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2
摘要:第一章早起那平易近人的年轻人,杰米·狄西加,每次两级阶梯地跑下“烟囱屋”的宽大楼梯,他下楼的速度如此急速,因而撞上了正端着二壶热咖啡穿过大厅的堂堂主仆崔威尔。由于崔威尔的镇定和敏捷,幸而没有造成任何灾难。 [点击阅读]
万物有灵且美
作者:佚名
章节:15 人气:2
摘要:作者简介JamesHerriot吉米•哈利(1916—1995)(原名JamesAlfredWight)苏格兰人。一个多才多艺的兽医,也是个善于说故事的高手,被英国媒体誉为“其写作天赋足以让很多职业作家羞愧”。平实而不失风趣的文风和朴素的博爱主义打动了千千万万英美读者,并启发了后世的兽医文学。 [点击阅读]
人豹
作者:佚名
章节:39 人气:2
摘要:神谷芳雄还只是一个刚从大学毕业的公司职员。他逍遥自在,只是在父亲担任董事的商事公司的调查科里当个科员,也没有什么固定的工作,所以难怪他忘了不了刚学会的酒的味道和替他端上这酒的美人的勉力,不由得频繁出入那家离京桥不远、坐落在一条小巷里的名叫阿佛洛狄忒的咖啡店。 [点击阅读]
伊迪丝华顿短篇小说
作者:佚名
章节:4 人气:2
摘要:作者:伊迪丝·华顿脱剑鸣译在我还是个小女孩,又回到纽约时,这座古老的都市对我最重要的莫过于我父亲的书屋。这时候。我才第一次能够如饥似渴地读起书来。一旦走出家门,走上那些简陋单调的街道,看不到一处像样的建筑或一座雄伟的教堂或华丽的宫殿,甚至看不到任何足以让人联想到历史的东西,这样的纽约能给一位熟视了无数美丽绝伦的建筑、无数地位显赫的古迹的孩子提供些什么景观呢?在我孩提时代的记忆当中, [点击阅读]
八百万种死法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2
摘要:我看到她进来。想看不到也难。她一头金发近乎银色,要是长在小孩头上,就叫亚麻色。头发编成粗辫子盘在顶上,用发针别住。她前额高而平滑,颧骨突出,嘴巴略大。加上西部风格的靴子,她得有六尺高了。主要是双腿长。她穿着紫色名牌牛仔裤,香槟色皮毛短上衣。雨时断时续下了一整天,但她没带伞,头上也没有任何遮挡。水珠在她的发辫上闪烁着,像钻石。她在门口站了会儿,四下张望。这是周三下午,三点半左右。 [点击阅读]
再次集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昆虫的天地卡弥尼树的枝丫,悬曳着露水打湿的坚韧的蛛丝。花园曲径的两旁,星散着小小的棕色蚁垤。上午,下午,我穿行其间,忽然发现素馨花枝绽开了花苞,达迦尔树缀满了洁白的花朵。地球上,人的家庭看起来很小,其实不然。昆虫的巢穴何尝不是如此哩。它们不易看清,却处于一切创造的中心。世世代代,它们有许多的忧虑,许多的难处,许多的需求——构成了漫长的历史。 [点击阅读]
匹克威克外传
作者:佚名
章节:57 人气:2
摘要:匹克威克派除却疑云,把黑暗化为耀眼的光明,使不朽的匹克威克的光荣事业的早期历史免于湮没,这第一线光辉,是检阅匹克威克社文献中如下的记载得来的;编者把这个记录呈献于读者之前,感到最大的荣幸,这证明了托付给他的浩瀚的文件的时候所具有的小心谨慎、孜孜不倦的勤勉和高超的眼力。一八二七年五月十二日。主席,匹克威克社永任副社长约瑟夫·史密格斯阁下。一致通过如下的决议。 [点击阅读]
变形记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一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他仰卧着,那坚硬的像铁甲一般的背贴着床,他稍稍抬了抬头,便看见自己那穹顶似的棕色肚子分成了好多块弧形的硬片,被子几乎盖不住肚子尖,都快滑下来了。比起偌大的身驱来,他那许多只腿真是细得可怜,都在他眼前无可奈何地舞动着。“我出了什么事啦?”他想。这可不是梦。 [点击阅读]
古都
作者:佚名
章节:48 人气:2
摘要:千重子发现老枫树干上的紫花地丁开了花。“啊,今年又开花了。”千重子感受到春光的明媚。在城里狭窄的院落里,这棵枫树可算是大树了。树干比千重子的腰围还粗。当然,它那粗老的树皮,长满青苔的树干,怎能比得上千重子娇嫩的身躯……枫树的树干在千重子腰间一般高的地方,稍向右倾;在比千重子的头部还高的地方,向右倾斜得更厉害了。枝桠从倾斜的地方伸展开去,占据了整个庭院。它那长长的枝梢,也许是负荷太重,有点下垂了。 [点击阅读]
同时代的游戏
作者:佚名
章节:6 人气:2
摘要:1妹妹:我从记事的年代就常常地想,我这辈子总得抽时间把这事写出来。但是一旦动笔写,虽然我相信一定能够按当初确定的写法毫不偏离地写下去,然而回头看看写出来的东西,又踌蹰不前了。所以此刻打算给你写这个信。妹妹,你那下身穿工作裤上身穿红衬衫,衬衫下摆打成结,露出肚子,宽宽的额头也袒露无遗,而且笑容满面的照片,还有那前额头发全用发夹子夹住的彩色幻灯照片,我全看到了。 [点击阅读]
名利场
作者:佚名
章节:75 人气:2
摘要:《名利场》是英国十九世纪小说家萨克雷的成名作品,也是他生平著作里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杰作。故事取材于很热闹的英国十九世纪中上层社会。当时国家强盛,工商业发达,由榨压殖民地或剥削劳工而发财的富商大贾正主宰着这个社会,英法两国争权的战争也在这时响起了炮声。 [点击阅读]
唐璜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2
摘要:乔治·戈登·拜伦(1788-1824)是苏格兰贵族。1788年1月23日出生于伦敦。他天生跛一足,并对此很敏感。十岁时,拜伦家族的世袭爵位及产业(纽斯泰德寺院是其府邸)落到他身上,成为拜伦第六世勋爵。1805-1808年在剑桥大学学文学及历史,他是个不正规的学生,很少听课,却广泛阅读了欧洲和英国的文学、哲学和历史著作,同时也从事射击、赌博、饮酒、打猎、游泳等各种活动。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