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青春咖啡馆 - 第十三章 鹅毛管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当晚,应波洛之邀,我刚吃过饭就去他家。卡罗琳眼巴巴看着我出门,老大不甘心。我就知道她巴不得陪我一起去。
  波洛热情地招待了我。他事先已在一张小桌上摆了一瓶爱尔兰威士忌(我不喜欢这种酒),还有汽水吸管和一只玻璃杯。他亲自调制了热巧克力,后来我才获悉这是他最喜爱的饮品。
  他彬彬有礼地问候了我的姐姐,并声称她是个非常有趣的女人。
  “只怕你把她哄得飘飘然了,”我冷冷说道,“星期天下午你们都讨论什么了?”
  他大笑起来,双眼一眨一眨的。
  “我总是喜欢动用专家。”他这话我听着有点糊涂,可他拒绝加以解释。
  “反正村里的闲言碎语你也都听到了,”我说,“有真有假。”
  “其中还蕴藏了大量宝贵信息。”他平静地补充道。
  “比如……”
  他却摇了摇头。
  “为什么不对我说实话?”他反问道,“在这种地方,拉尔夫·佩顿的所作所为总逃不过别人的眼睛。即便令姐那天没有恰好穿过树林,也会有别人发现他们。”
  “就算是这样好了,”我气咻咻地质问,“可你对我的病人那么感兴趣,又是所为何来?”
  他又眨巴着眼:“只是其中一位而已,医生,只有一位。”
  “最后那位吗?”我赌了一把。
  “我发现拉塞尔小姐很值得研究。”他闪烁其词。
  “莫非你与家姐和艾克罗伊德太太持相同立场,也认为她鬼鬼祟祟?”我问道。
  “呃?你说什么来着?——鬼鬼祟祟?”
  我尽可能给他解释了一遍。
  “这是她们说的?”
  “家姐昨天下午不就是这么告诉你的吗?”
  “她们的看法也不无可能。”原文为法语。
  “但却毫无根据。”我说。
  “女人啊原文为法语。,”波洛总结道,“真是了不起!她们随随便便那么一猜——却能奇迹般地命中真相。其实这里头是有一定原因的。女性总能下意识地观察到许许多多细节,自己却还蒙在鼓里;而她们的潜意识会自行将这些细节组合起来——其结果就是所谓的直觉。我在心理学方面可是行家里手,这些我清楚得很。”
  他自命不凡地挺起胸膛,模样极其滑稽,我好容易才憋住了没捧腹大笑。过后他啜了一小口巧克力,细心地揩了揩他那八字胡。
  “希望你能告诉我,”我冲口而出,“你对此案究竟怎么看?”
  他放下杯子。
  “你想知道?”
  “是啊。”
  “我看见的东西你也看见了,难道我们的看法会不一致?”
  “恐怕你是在嘲笑我吧,”我口气生硬,“我当然没有这方面的经验。”

  波洛慈祥地对我笑了笑。
  “你还真像个渴望了解机器工作原理的小孩。你想了解此事,却不是从家庭医生的角度,而是要用侦探那不偏不倚的中立眼光——对侦探而言,所有涉案人员都是陌生人,|福@哇$小!说%下&载*站|被嫌疑的机会完全均等。”
  “你解释得太精辟了。”我由衷称赞。
  “那么,我就稍微给你讲解一下好了。首先得把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理清头绪——要始终牢记,提供证词的人可能是在撒谎。”
  我眉毛一扬:“也就是要持怀疑一切的态度。”
  “但这是很有必要的——我向你保证,非常有必要。从头来吧——谢泼德医生八点五十分离开房子。我是怎么知道的?”
  “是我告诉你的。”
  “但你可能没有说实话——又或者你的手表也许走得不准。但帕克也说你是八点五十分离去的,所以我们就先采纳这一条,继续往下看。九点整的时候你撞见了一个人——我们姑且称之为与神秘陌生人的奇遇——地点就在庄园大门外。我又是怎么知道的?”
  “是我告诉你的。”我还是同样的回答,可波洛不耐烦地挥手打断了我。
  “啊!你今晚真有点不开窍,我的朋友。你是知道没错——可我又怎会知道呢?好吧,我之所以有把握判断这个神秘陌生人不是你的幻觉,是因为在你遇见他之前,有位甘尼特小姐的女仆就见到过他了,而且他也向她打听去弗恩利庄园的路怎么走。由此我们可以确认确有此人存在,而且能够肯定关于他的两件事——第一,他对这一带很陌生;第二,不管他去弗恩利庄园有什么目的,其中都没有多大的秘密可言,因为他光问路就问了两次。”
  “对啊,”我说,“明白了。”
  “接下来我的任务就是进一步挖掘此人的信息。我得知他在‘三只野猪’喝了杯酒,而且那儿的女招待还说,他说话带有美国口音,自称刚从美国回来。你注意到他有美国口音了吗?”
  “嗯,确实有,”我回想了一小会儿才回答,“但口音不算重。”
  “正是原文为法语……还有这东西,你还记得吧,我在凉亭里捡到的。”
  他将那根小鹅毛管递到我眼前。我好奇地察看着,突然,小说中读过的情节袭上心头。
  波洛一直注视着我的脸,见我恍然大悟,便点了点头。
  “不错,海洛因,‘白粉’。吸毒者就拿这种管子,从鼻子里把白粉吸进去。”
  “盐酸二乙酰吗啡。”我条件反射地念出了术语。
  “在大洋彼岸,这种吸毒方式司空见惯。这又是那人来自加拿大或美国的一条证据。”
  “是什么东西将你的注意力引向那座凉亭?”我大为好奇。

  “我那警督朋友认为,任何人进屋都会抄那条小路,但我一看见那座凉亭,便意识到任何要去凉亭会面的人也会走那条路。现在可以明确的是,那个陌生人既没去前门,也没去屋后。那么是不是有人从房子里出来和他碰头?若果如此,还有什么去处比那座小凉亭更方便呢?我怀着能找出点线索的希望去凉亭搜索,果然就发现了两件东西:一小块丝绢和这根鹅毛管。”
  “还有那块丝绢?”我愈发好奇了,“那又怎么说?”
  波洛眉头一抬:“你没有发动你的小小灰色细胞,”他冷冷地说,“一眼就能看出这是块浆过的丝绢。”
  “换了我就看不出。”我换了个话题,“不管怎样,这人是到凉亭和某人相会去了,和他见面的会是谁呢?”
  “问得好,”波洛说,“你还记得吗,艾克罗伊德太太和她女儿是从加拿大搬到这儿来的?”
  “今天你指责她们隐瞒实情,莫非就是此意?”
  “可以这么说。再来看另一个问题。对于客厅女仆那套说词,你有何高见?”
  “什么说词?”
  “关于她被解雇那些话。解雇一名仆人,需要花半个小时吗?所谓重要文件一事,可信度有多高?可别忘了,虽然她自称从九点半到十点都待在她自己卧室里,却没有人能予以证明。”
  “你把我绕晕了。”我说。
  “对我来说可是渐趋明朗。但请告诉我你自己的观点,以及相应的论据。”
  我从口袋里摸出一张纸。
  “我只是草草记下了几条拙见而已。”我怯生生地说。
  “妙极了——你也会运用方法论了。我这就洗耳恭听。”
  我有几分尴尬地读了起来。
  “首先,看问题要有逻辑思维……”
  “我那可怜的黑斯廷斯从前也总这么说,”波洛打岔道,“但糟就糟在他从来都言行不一。”
  “第一点——九点半时有人听到艾克罗伊德先生和某人在谈话。
  “第二点——当晚拉尔夫·佩顿肯定从窗户进来过,证据就是他的鞋印。
  “第三点——艾克罗伊德先生当晚情绪紧张,只可能让他认识的人进屋。
  “第四点——九点半跟艾克罗伊德在一起的那人是来要钱的。我们知道拉尔夫·佩顿的腰包皮正捉襟见肘。
  “根据以上四点可以看出,九点半和艾克罗伊德先生在一起的人就是拉尔夫·佩顿。但我们已经知道九点四十五分的时候艾克罗伊德先生还活得好好的,因此杀害他的人并不是拉尔夫·佩顿。拉尔夫离开时没有关窗,后来凶手就是从窗户进来的。”
  “那么凶手是谁呢?”波洛问道。
  “那个美洲来客。他很可能与帕克联手,而且帕克多半就是敲诈弗拉尔斯太太的人。如果这一点成立的话,帕克估计是听到了风声,意识到戏该收场了,便和同伙商议停当,将那柄短剑交给同伙,由其执行谋杀。”

  “不无几分道理,”波洛也承认道,“你的脑细胞也还不赖。但还有很多细节没有解释清楚。”
  “比如……”
  “那通电话,还有那张被动过的椅子……”
  “你真以为那张椅子那么重要?”我打断了他。
  “也许没什么要紧,”我的朋友承认,“可能只是偶然被拉出来的,而雷蒙德或布兰特在情绪高度紧张的情况下无意识地将其推回了原处。末了还有那不翼而飞的四十英镑。”
  “艾克罗伊德把钱给拉尔夫了吧,”我提出看法,“也许他起先拒绝给钱,后来又回心转意了。”
  “还是有一个问题没说明白。”
  “是什么?”
  “为什么布兰特心中会那么肯定九点半和艾克罗伊德先生待在一起的是雷蒙德?”
  “他已经解释过了。”我说。
  “你觉得他的理由站得住脚吗?这个问题我暂时就不深究了。但请你告诉我,拉尔夫·佩顿失踪的原因又是什么?”
  “这可不好办,”我吞吞吐吐,“我只能从医学人士的角度来思考。拉尔夫肯定神智失常了!假设他突然发现自己离开仅仅几分钟之后,他的继父就惨遭谋害——而且这之前他还刚刚和死者大吵了一架——哎,他可能就害怕得要命,一溜烟逃之夭夭。这也是常见现象——举止看似有罪,其实清清白白。”
  “对,这话不假,”波洛说,“但我们不能忽略一个问题。”
  “我知道你要说什么,”我接过话来,“动机。拉尔夫·佩顿的继父一死,他就可继承一大笔财产。”
  “这只是动机之一。”波洛说。
  “之一?”
  “是的原文为法语……你意识到没有,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三种互不关联的动机。肯定有人偷走了那个蓝色信封以及里面的信,这是动机之一,敲诈!拉尔夫·佩顿有可能就是敲诈弗拉尔斯太太的人。记得吗,据哈蒙德所知,拉尔夫·佩顿近来没有向他继父伸手要钱,看样子他好像在别的地方找了棵摇钱树。接下来就是他的腰包皮——你刚才怎么说来着——捉襟见肘?——这一事实,他唯恐此事又传到继父耳朵里。最后一个动机你刚才已经提过了。”
  “天啊,”我震惊不已,“这案子几乎是板上钉钉了。”
  “是吗?”波洛说,“这就是你我的分歧所在。三种动机——也未免太多了点。说到底,我仍然倾向于相信,拉尔夫·佩顿是清白的。”
或许您还会喜欢:
七钟面之谜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2
摘要:第一章早起那平易近人的年轻人,杰米·狄西加,每次两级阶梯地跑下“烟囱屋”的宽大楼梯,他下楼的速度如此急速,因而撞上了正端着二壶热咖啡穿过大厅的堂堂主仆崔威尔。由于崔威尔的镇定和敏捷,幸而没有造成任何灾难。 [点击阅读]
万物有灵且美
作者:佚名
章节:15 人气:2
摘要:作者简介JamesHerriot吉米•哈利(1916—1995)(原名JamesAlfredWight)苏格兰人。一个多才多艺的兽医,也是个善于说故事的高手,被英国媒体誉为“其写作天赋足以让很多职业作家羞愧”。平实而不失风趣的文风和朴素的博爱主义打动了千千万万英美读者,并启发了后世的兽医文学。 [点击阅读]
人豹
作者:佚名
章节:39 人气:2
摘要:神谷芳雄还只是一个刚从大学毕业的公司职员。他逍遥自在,只是在父亲担任董事的商事公司的调查科里当个科员,也没有什么固定的工作,所以难怪他忘了不了刚学会的酒的味道和替他端上这酒的美人的勉力,不由得频繁出入那家离京桥不远、坐落在一条小巷里的名叫阿佛洛狄忒的咖啡店。 [点击阅读]
伊迪丝华顿短篇小说
作者:佚名
章节:4 人气:2
摘要:作者:伊迪丝·华顿脱剑鸣译在我还是个小女孩,又回到纽约时,这座古老的都市对我最重要的莫过于我父亲的书屋。这时候。我才第一次能够如饥似渴地读起书来。一旦走出家门,走上那些简陋单调的街道,看不到一处像样的建筑或一座雄伟的教堂或华丽的宫殿,甚至看不到任何足以让人联想到历史的东西,这样的纽约能给一位熟视了无数美丽绝伦的建筑、无数地位显赫的古迹的孩子提供些什么景观呢?在我孩提时代的记忆当中, [点击阅读]
八百万种死法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2
摘要:我看到她进来。想看不到也难。她一头金发近乎银色,要是长在小孩头上,就叫亚麻色。头发编成粗辫子盘在顶上,用发针别住。她前额高而平滑,颧骨突出,嘴巴略大。加上西部风格的靴子,她得有六尺高了。主要是双腿长。她穿着紫色名牌牛仔裤,香槟色皮毛短上衣。雨时断时续下了一整天,但她没带伞,头上也没有任何遮挡。水珠在她的发辫上闪烁着,像钻石。她在门口站了会儿,四下张望。这是周三下午,三点半左右。 [点击阅读]
再次集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昆虫的天地卡弥尼树的枝丫,悬曳着露水打湿的坚韧的蛛丝。花园曲径的两旁,星散着小小的棕色蚁垤。上午,下午,我穿行其间,忽然发现素馨花枝绽开了花苞,达迦尔树缀满了洁白的花朵。地球上,人的家庭看起来很小,其实不然。昆虫的巢穴何尝不是如此哩。它们不易看清,却处于一切创造的中心。世世代代,它们有许多的忧虑,许多的难处,许多的需求——构成了漫长的历史。 [点击阅读]
匹克威克外传
作者:佚名
章节:57 人气:2
摘要:匹克威克派除却疑云,把黑暗化为耀眼的光明,使不朽的匹克威克的光荣事业的早期历史免于湮没,这第一线光辉,是检阅匹克威克社文献中如下的记载得来的;编者把这个记录呈献于读者之前,感到最大的荣幸,这证明了托付给他的浩瀚的文件的时候所具有的小心谨慎、孜孜不倦的勤勉和高超的眼力。一八二七年五月十二日。主席,匹克威克社永任副社长约瑟夫·史密格斯阁下。一致通过如下的决议。 [点击阅读]
变形记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一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他仰卧着,那坚硬的像铁甲一般的背贴着床,他稍稍抬了抬头,便看见自己那穹顶似的棕色肚子分成了好多块弧形的硬片,被子几乎盖不住肚子尖,都快滑下来了。比起偌大的身驱来,他那许多只腿真是细得可怜,都在他眼前无可奈何地舞动着。“我出了什么事啦?”他想。这可不是梦。 [点击阅读]
古都
作者:佚名
章节:48 人气:2
摘要:千重子发现老枫树干上的紫花地丁开了花。“啊,今年又开花了。”千重子感受到春光的明媚。在城里狭窄的院落里,这棵枫树可算是大树了。树干比千重子的腰围还粗。当然,它那粗老的树皮,长满青苔的树干,怎能比得上千重子娇嫩的身躯……枫树的树干在千重子腰间一般高的地方,稍向右倾;在比千重子的头部还高的地方,向右倾斜得更厉害了。枝桠从倾斜的地方伸展开去,占据了整个庭院。它那长长的枝梢,也许是负荷太重,有点下垂了。 [点击阅读]
同时代的游戏
作者:佚名
章节:6 人气:2
摘要:1妹妹:我从记事的年代就常常地想,我这辈子总得抽时间把这事写出来。但是一旦动笔写,虽然我相信一定能够按当初确定的写法毫不偏离地写下去,然而回头看看写出来的东西,又踌蹰不前了。所以此刻打算给你写这个信。妹妹,你那下身穿工作裤上身穿红衬衫,衬衫下摆打成结,露出肚子,宽宽的额头也袒露无遗,而且笑容满面的照片,还有那前额头发全用发夹子夹住的彩色幻灯照片,我全看到了。 [点击阅读]
名利场
作者:佚名
章节:75 人气:2
摘要:《名利场》是英国十九世纪小说家萨克雷的成名作品,也是他生平著作里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杰作。故事取材于很热闹的英国十九世纪中上层社会。当时国家强盛,工商业发达,由榨压殖民地或剥削劳工而发财的富商大贾正主宰着这个社会,英法两国争权的战争也在这时响起了炮声。 [点击阅读]
唐璜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2
摘要:乔治·戈登·拜伦(1788-1824)是苏格兰贵族。1788年1月23日出生于伦敦。他天生跛一足,并对此很敏感。十岁时,拜伦家族的世袭爵位及产业(纽斯泰德寺院是其府邸)落到他身上,成为拜伦第六世勋爵。1805-1808年在剑桥大学学文学及历史,他是个不正规的学生,很少听课,却广泛阅读了欧洲和英国的文学、哲学和历史著作,同时也从事射击、赌博、饮酒、打猎、游泳等各种活动。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