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匹克威克外传 - 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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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忠实记述维勒先生的外出,因而描写他被邀请参加的夜会;并且说到他如何受匹克威克先生之托,去办一件微妙而重要的差使
  “维勒先生,”克莱多克太太说,就是在那变故多端的当天早上,“这儿有你一封信。”
  “那应该很古怪哪,”山姆说,“恐怕是出了什么事情罗,因为我记不起我的熟人中间有人会给我写信的。”
  “也许是发生了什么重要的事情吧,”克莱多克太太说。
  “一定是什么非常重要的事,所以我的朋友中间才会写出一封信来,”山姆答,迟疑地摇摇头:“简直就是天翻地复,就像那青年人发病的时候说的罗。这信不会是老头子寄来的,”山姆说,看着信封上写的姓名地址。“他经常写的印刷体,因为他是从卖票房的大布告开始学写字的。这封信到底是从哪里寄来的,这真是件很反常的事。”
  山姆说了这话,像许多人在弄不清寄信人是谁的时候常做的那样,看看封缄,又看看正面,又看看反面,又看看侧面,又看看姓名地址;然后,作为最后的确定,不妨也看看里面,也许可以有所发现。
  “是用金边信纸写的,”山姆拆开信的时候说,“拿青铜色的蜡用大门钥匙的头封的口。现在且看看吧。”维勒先生于是带着非常严肃的脸色读之如下:
  巴斯的仆人们的一部分优秀分子对维勒先生表达他们的敬意,并且请他光临今天晚上的友谊的晏会[注],桌上有一只煮羊腿和其他普通的配菜。晏会就席时间为九点半正。
  包着这请帖的一张纸条上面写着——
  约翰·史毛卡先生,就是几天之前很荣幸和维勒先生在他们大家熟识的班顿先生家里见过面的那位绅士,现在给维勒先生奉上这份请帖。假使维勒先生可以在九点钟去看约翰·史毛卡先生,他就可以和维勒先生同去,以便加以介绍。
  (签名)约翰·史毛卡。
  信封上写的是寄到匹克威克先生家,给××维勒老爷;左角上用了一对括号,里面写了“连达”[注]两个字,是给送信人的提币。
  “唔,”山姆说,“这可是不是有点儿太带劲了。我倒从来没有听说过一只煮羊腿就叫做宴会。我不懂他们把红烧的又叫做什么了。”
  虽然如此,山姆并不利用时间来仔细想这个问题,径自走到匹克威克先生面前,要求允许他晚上出去。请假顺利批准。得到许可以后,山姆·维勒在约定的时间之前,就带了大门钥匙逍逍遥遥地大步向女王广场走去;他一走到那里,就高兴地看见约翰·史毛卡先生在前面不远的地方站着,把他的撒上粉的头倚在一根路灯柱子上,用一根琥珀烟嘴抽着雪茄。
  “你好吗,维勒先生?”约翰·史毛卡先生说,一只手优雅地挥一挥帽子,同时用祥和的态度把另外一只轻轻地挥动着。“你好吗,先生?”
  “唉,应该说是复元了,”山姆答。“你自己感觉怎么样呀,我的好朋友?”
  “不过一般罢了,”约翰·史毛卡先生说。
  “啊,你工作得太辛苦了,”山姆说。“我怕你太辛苦;那不行啊,你知道;你决不能放纵你那种顽强的气魄呀。”
  “那倒没什么,维勒先生,”约翰·史毛卡先生答,“还有劣质酒的作用大;恐怕我从前实在是太放荡了。”
  “啊,那就是了,是吗?”山姆说:“那是不太好的毛病呵。”
  “可是,那种引诱,你知道的,维勒先生,”约翰·史毛卡先生说。
  “唉,可不是嘛,”山姆说。
  “跳进社会的漩涡里了,你明白的,维勒先生,”约翰·史毛卡先生说,叹一口气。
  “实在太可怕!”山姆答。
  “不过总是这样的,”约翰·史毛卡先生说:“假如你的命运要你过社会生活,具有社会地位,那末,别人能够挣脱的诱惑,你对它们却只有服从的份儿。”
  “恰恰和我的舅舅走上出风头的路的时候说的一模一样罗,”山姆说,“而这位老绅士是非常对的,因为他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就喝酒喝得送了命。”
  约翰·史毛卡先生听见把他和一位已故的绅士之间划上了等号,表露出非常气愤的模样;但是山姆的脸上是一种不动声色的镇静的态度,他就变换了心思,脸色重新和善起来。
  “也许我们还是去的好,”史毛卡先生说,看了看藏在很深的表袋底里的一只铜表;用一根黑色的链子把那只表提到袋口上来,带子另外一头系了一个铜钥匙。
  “大概是,”山姆答,“否则他们吃喝过多,那就坏了事啦。”
  “你喝过泉水没有,维勒先生?”他们一同向大街走去的时候,他的同伴问。
  “喝过一次,”山姆答。
  “你感觉怎么样,先生?”
  “我觉得是心里特别地不舒服,”山姆答。
  “啊,”约翰·史毛卡先生说,“你大概是不欢喜冷热矿的味道吧?”
  “我不太明白那玩艺儿,”山姆说。“我觉得它们有很强烈的、热熨斗的味道。”
  “那就是冷热矿呀,维勒先生,”约翰·史毛卡先生鄙夷地说。
  “得,假如是的,那也不过是一个非常没有意义的字眼,”山姆说。“大概是的吧,不过我是对于化学不太懂,所以不能说什么罗。”说到这里,山姆·维勒开始吹起口哨来,使约翰·史毛卡先生大为惊奇。
  “对不起,维勒先生,”约翰·史毛卡先生说,被那种极其不文雅的声音弄得痛苦不堪了。“你挽着我的胳臂好不好?”
  “谢谢你,你是非常好,但是我不想夺去了你的手臂,”山姆回答说。“‘我倒是欢喜把我的手放进口袋里,假使那对于你是一样的话。”山姆说了这话就继续起来,并且口哨吹得比先前更响亮得多了。
  “这里走,”他的新朋友说,当他们走进一条小街道的时候,他显然放心得多了:“马上就到了。”
  “是吗?”山姆说,完全不因为宣布接近巴斯的优秀仆役们而有所动心。
  “是的,”约翰·史毛卡先生说,“不要慌张呵,维勒先生。”
  “啊,不会,”山姆说。
  “到那时你会看到一些非常漂亮的制服了,维勒先生,”约翰·史毛卡先生继续说:“大概你会觉得有几位绅士在开始有点儿傲慢,不过不久他们就会好转过来的。”
  “那他们可实在太好了,”山姆答。
  “你知道,”约翰·史毛卡先生接着说,带着崇高的保护者的神气:“你知道,因为你是一个陌生人,所以或者他们在开始会对你有点放肆。”
  “不过,他们总不会很残忍吧,是吗?”山姆问。

  “不会,不会,”约翰·史毛卡先生答,掏出那只狐狸头的鼻烟壶,摆出一副绅士气度吸了一撮鼻烟。“我们中间有几个可笑的家伙,他们要常说笑话的,你知道;不过你决不要过虑,决不要介意。”
  “我努力领教他们的好招式吧,”山姆答。
  “那很好,”约翰·史毛卡先生说,收起狐狸的头的鼻烟壶,昂起他自己的头:“我帮你。”
  这时他们已经走到一个小小的蔬菜水果铺子门前,约翰·史毛卡先生就先走进去,山姆跟在后面,他一落到他背后,就又故态复萌,咧开嘴巴做了一大堆最露骨、最纯粹的鬼脸,还有其他的表情,显出他正处在一种内心很愉快的、可妒羡的状态之中。
  穿过蔬菜水果铺子,在它后面的一条小过道里的架子上放下了帽子,他们走进一个小小的客堂;整个富丽堂皇的场面就映进了维勒先生的眼帘。
  两张桌子合拼在一起放在客堂中间,上面铺了年龄不同、洗涤的日期也不同的三四块台布,尽管这样,但仍然整理得像是一块整的。这上面放了六客或者八客刀叉。刀子的柄有些是绿的,有些是红的,还有些是黄的;而所有的叉都是黑色的,所以合起来,颜色非常耀眼。和客人数目相同的盘子放在火炉围栏后面烘干,客人们自己是在它前面烘着:其中为首的最重要的一位,好像是那个胖胖的绅士,穿了有长尾巴的鲜明的深红色上衣,鲜红色的短裤,戴了一顶翻边帽子,他背靠着火炉站着,显然是刚进来的,因为除了头上还留有翻边帽子之外,手里还拿着一根长长的手杖,那是他这行职业的绅士们习惯于斜举在马车顶上的。
  “史毛卡,我的朋友——你的手指,”戴翻边帽子的绅士说。
  史毛卡先生把他右手小指的第一个关节和戴翻边帽子的绅士的那个小指关节扣了起来,并且说看见他身体这样好觉得心都陶醉了。
  “唔,他们对我说我的气色非常好,”戴翻边帽子的人说,“而那可真是怪事哪。我在过去两个星期里每天都要跟着我们的老太婆两个钟头;假如经常看她把那件该死的熏香草色旧袍子后身的钩子钩住的那样,还不能够使任何人消沉得活不下去的话,那就不发我三个月的薪水。”
  听了这话,在场的优秀分子们都开怀地大笑起来;一位穿着镶花边的黄色背心的绅士,对身边一位穿绿色滚边短裤的低声说,塔克尔今天晚上非常高兴。
  “顺便说一声,”塔克尔先生说,“史毛卡,我的孩子,你——”其余的话都用耳语声传进约翰·史毛卡先生的耳朵里了。
  “啊呀,我倒全忘记了,”约翰·史毛卡先生说。“绅士们,这位是我的朋友维勒先生。”
  “对不起,我挡着你烤不着火了,维勒,”塔克尔先生说,随随便便点一点头。“我想你还是不冷吧,维勒。”
  “一点也不觉得,火神爷[注],”山姆答。“你站在对面还觉得冷,一定是个非常怕冷的人了。他们即使把你放在休息室里的火炉围栏后面,倒可以给你省下些煤。”
  这个反驳好像隐射塔克尔先生的大红色的仆服,所以那位绅士显出威严的样子有几秒钟之久,随后离开火炉,露出苦笑,说那倒不坏。
  “多谢你的赞美,先生、”山姆答。“我们要逐步地搞,过会儿我们再来一个更好的。”
  这时,谈话被打断了,因为来了一位穿橘黄色丝绒裤子的绅士,还跟着一位穿紫色号衣露出一大截袜子的绅士。新来的受到欢迎之后,塔克尔先生就采取了大家通过的用晚饭的提议。
  卖鲜货的和他的妻子于是把那滚热的煮羊腿放在桌上,还有刺山柑酱、萝卜和马铃薯。塔克尔先生坐在主席位置。桌子的另外一头是穿橘黄色丝绒裤子的绅士。卖鲜货的戴上一双软皮手套以便递送碟子,站在塔克尔先生背后。
  “哈里斯,”塔克尔先生用命令说。
  “先生。”卖鲜货的说。
  “你戴了手套吗?”
  “戴了,先生。”
  “那末把盖子揭开。”
  “是,先生。”
  卖鲜货的用极卑恭的照着命令做了,并且殷勤地给塔克尔先生递上切肉刀;递刀的时候,他突然打了个阿欠。
  “你这是什么意思,先生?”塔克尔先生生气的说。
  “请你原谅,先生,”卖鲜货的回答说,“我不是故意的,先生;我昨天夜里睡得太晚,先生。”
  “我告诉你是怎样的人吧,哈里斯,”塔克尔先生带着含有深意的神气说,“你是个粗鲁的野兽。”
  “我希望,绅士们,”哈里斯说。“希望不要对我严格要求,我真是非常感激你们,绅士们,因为承蒙大家的照顾,有什么附带的帮助的工作你们总推荐我,我非常感激的。我希望,绅士们,我能使你们满意。”
  “你不行,先生,”塔克尔先生说。“差得太远,先生。”
  “大家认为你是个不卖力的流氓,”穿橘黄色丝绒裤的绅士说。
  “一个下流的贼,”穿绿花边短裤的绅士接着说。
  “一个不可教的虾溜(下流)坯子,”穿紫色号衣的绅士说。
  这些混名赐给他的时候——那是最小的暴戾行为的表现——卖鲜货的只是低声下气地鞠躬;每人都说了一些表示自己的话之后,塔克尔先生开始割切羊腿分飨众人。
  这一晚的重要大事一开始,房门就突然被推开,出现了一位绅士,他穿着浅蓝色缀着铅钮子的号衣。
  “违反规则,”塔克尔先生说。“太迟了,太迟了。”
  “不,不;实在没有办法可,”穿蓝色号衣的绅士说。“我请大家注意——是对女人献殷勤的事情——戏院里的约会。”
  “啊,当真,”穿橘黄色丝绒裤子的绅士说。
  “是呀;真的,用名誉担保,”穿蓝色号衣的人说。“我答应了在十点半去接我们的最小的女儿,她是一个多么难得的呱呱叫的女孩子,所以我真不忍心叫她失望。我对于在座的诸位并没有得罪的意思呵。但是,一个女人,先生——一个女人,先生,你是拗不过的。”
  “我开始怀疑这里面有什么花样了,”新来的人在山姆旁边坐下之后,塔克尔说。“我注意过一两次,她上下马车的时候沉甸甸地倚在你的肩膀上。”
  “啊,真是的,真的,塔克尔,你不能这么说呀,”穿蓝色外衣的人说。“这话是不公平的。我似乎对一两个朋友说过她是非常神圣而高尚的,她没有什么显著的原因拒绝过一两个人的求婚,不过——不,不,不,真是的,塔克尔——而且当着陌生人的面呀——那是不对的——你不能这么说。说不得,我的好朋友,说不得!”于是那穿蓝色外衣的家伙拉拉领带,理理头发,故意点点头和皱皱眉,好像还有东西藏着,如果他高兴他就可以说出来,只是为了体面而抑制着不说。

  那穿蓝色衣服的人是一个淡色头发的、刚强的、不拘形式的仆役,有一种高傲的神气和一张卤莽的面孔,他一开始就引起维勒先生的特别注意;当他这样地谈论了一番之后,山姆就更想和他结识了,所以他立刻用他所特有的一贯独立的作风和他交谈起来。
  “祝你健康,先生,”山姆说,“我很欢喜你所说的话,我觉得那是非常可爱的。”
  穿蓝色衣服的人听了这话微微一笑,仿佛他听惯了这些恭维话;但他同时也对山姆赞许地看着,说他希望和他相互认识,因为,好像一点也不用他恭维,他似乎就具有很可爱的人的素质——正是个很中他的意的人。
  “你很客气,先生,”山姆说。“你是多么幸运的家伙呀!”
  “你说的是什么呢?”穿蓝色衣服的绅士问。
  “那个小姐呵,”山姆答。“她心里清楚,她。啊,我知道嘛。”维勒先生阅了一只眼睛,连连地摇着头,那是一种使蓝色衣服的绅士的虚荣心大为满足的样子。
  “恐怕你这人是一个大滑头呵,维勒先生,”那人说。
  “不,不,”山姆说。“我把这奉送给你。比起我来,那更是你的道道儿呵,就好象疯牛走进胡同的时候在花园围墙里面的一位绅士对墙外面的人说的罗。”
  “得,得,维勒先生,”穿蓝衣服的绅士说,“我想她是看见过我的风度的,维勒先生。”
  “我相信那是她摆脱不了的罗,”山姆说。
  “你现在有没有这样的小小的故意呀,先生?”穿蓝衣服的受宠若惊的绅士问,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一根牙签来。
  “未必,”山姆说。“我那里是没有什么女儿,不然的话,当然我就会弄上一个了。虽然如此,我倒不认为我会跟侯爵夫人以下的人去搞什么关系。我也许会接受一个没有爵位却有一大笔财产的年轻女人,假如她拼命爱我的话;别人谈不上。”
  “当然谈不上,维勒先生,”穿蓝衣服的绅士说,“人是难不倒的,你知道;我们知道,维勒先生,——我们,懂得人情世故的人——晓得一身好制服迟早总会对女人发生作用的。事实上,你我之间不妨说,这种职业所以值得做,也不过是为了这样东西阿。”
  “正是呀,”山姆说。“是那样的,当然罗。”
  这种推心置腹的对话进行到这里的时候,杯子已经在各人面前摆好了,各位绅士就在酒店没有关门之前叫了自己最欢喜的饮料。在座的人们之中最爱打扮的两位——穿蓝色的和穿橘黄色的两位——要了“冷果汁水”,但是对于其它的人,掺了水的杜松子酒似乎是最可口的饮料。山姆称那卖鲜货的叫做“忘命的恶棍”,他要了一大碗五味酒——这两件事似乎使他在那些优秀分子们的心目中大大提高了身价。
  “绅士们,”穿蓝色衣服的人用十足的花花公子派头说,“我把女士们给你们;来吧。”
  “听呀,听呀!”山姆说。“是年轻的太太们呀。”
  这时发出“秩序”的大叫声,约翰·史毛卡先生以维勒先生人会的介绍人的资格要求他听他发表一点见意,就是,他刚才所用的字眼是不适合会议习惯的。
  “是哪个字眼呀,先生?”山姆问。
  “太太们,先生,”约翰·史毛卡先生答,表示警告地皱了一下眉头,“我们这里不承认这种对身份的称呼。”
  “啊,很好,”山姆说:“那末我就修改我的话,叫他们可爱的东西,假如火神爷许可我的话。”
  穿绿色花边短裤的绅士的脑子里产生了一种怀疑:把主席叫做“火神爷”究竟适合不适合呢?但是大家大概相信他们自己的理由胜过相信他的,所以这个问题就没有提出来。戴翻边帽子的人呢?呼吸急促,对山姆盯了好久,还是默然,他终于认为还是不说什么为妙,因为怕要给自己惹来更坏的麻烦。
  沉默片刻之后,一位穿着拖到脚跟那么长的绣花外套和护住他腿子一半的绣花背心的绅士,把他的掺水杜松子酒使劲晃了一下,经过一番很大努力之后突然站起来说,他想对大家说几句话。于是戴翻边帽子的人就说大家应该是很高兴听的,无论那位穿长外套的人想说什么。
  “我现在来讲讲,绅士们,我觉得很尴尬,”穿长外套的人说,“因为我不幸只是一个赶马车的,只是作为一个名誉会员来参加这种愉快的宴会,但是我觉得不能不去绅士们——如果可以的话,我该说迫不得己——来告诉大家一件我已经知道的使人苦恼的事情;这件事可以说是我每天都念念不忘的。绅士们,我们的朋友惠弗斯先生(每人都向穿橘黄色衣服的人看看),我们的朋友惠弗斯先生辞职了。”
  听到的人全都吃惊了。每人都对旁边坐的人脸上看看,然后又一致把目光转向站着的马车夫。
  “你们都大吃一惊是理所当然的罗,绅士们,”马车夫说。“我不想解释造成工作上的这种不可补偿的损失的原因,不过我要请惠弗斯先生自己说一说,让羡慕他的朋友们可以作个提示。”
  这建议被热烈地赞成了,惠弗斯先生就加以解释。他说他当然是愿意继续担任他所辞掉的工作的。制服是极其精美豪华,那家女性们是非常和蔼可亲,至于职务呢,他不能不说,也并不太劳累;所要求于他的主要工作是尽可能更多注意客厅窗子外面,另外还有一位绅士和他一同担任这种工作,那人也辞了职。他本来不愿意叫大家听那痛苦的和讨厌的介绍,但是既然要求他解释,他没有别的办法,只好日冒失失和明明白白地说,就是,曾经命令他吃冷的食物。
  这一表白在听众们胸中所唤起的愤慨是根本不可能想像的。“不要脸!”的大声叫喊,夹杂着叹气和嗤声,持续了最少有一刻钟之久。
  随后惠弗斯先生接下去说,追溯上去,恐怕这种暴行还是由于他自己的容忍和随和的性格招惹来的。他清楚地记得以前有一次同意了吃咸黄油,而且,还有一次那家的人突然生病,他竟那样地忘了自己,把一煤斗的煤扛到三层楼上。他相信他并没有因为坦白说了自己的过失却被朋友们看不起;如果已经被看不起了的话,他希望最近一次对他的感情的肆意伤害作出迅速的反应,可以恢复他在朋友中间的荣誉。
  惠弗斯先生的演说的反响是一片赞美的呐喊,大家用极其热烈的态度举杯祝这位有趣的殉道者健康。殉道者答谢了,提议和他们的客人维勒先生干杯,他虽然和他不是很熟识,但他既是约翰·史毛卡先生的朋友,那无论何时何地对于任何绅士社会都是一封有效的推荐信。因此,如果朋友们喝的是葡萄酒,他希望喝干满满的一杯用来表示对维勒先生的健康的祝贺;但是既然他们换口味而喝了烧酒,而每次干杯都是大杯的话也许是不便的,所以他提议干杯可以省掉。

  当他的发言结束的时候,每人都从大杯子里喝一小口表示对山姆的尊敬;山姆为了祝贺自己,用构子舀了满满两杯五味酒喝掉,就作了一个简单的演说感谢。
  “很感谢,我的朋友,”山姆说,用无所谓的态度舀着五味酒,“感谢这种恭维;它是如此的有来头,所以非常感人。我曾经听说过许多关于你们会议的事,但是我决没有想到你们是象我所发现的这么难得的喜欢的人。我只希望你们保重自己,决不要伤害自己的尊严;这种尊严精神走在街上的时候看起来是非常让人着迷的,我一生都喜欢看的,那时候我只有我朋友的铜头子手杖的二分之一高呢。至于那位穿着橘黄色衣服的受了压迫的牺牲者,我只能说的是,我希望他得到应该得到的好职位;在那里不再有什么冷漠来麻烦他。”
  山姆带着高兴的微笑坐了下来,他的演讲受到热烈的赞赏;因此大家散会。
  “唉!你的意思不是就要离开吧,老朋友?”山姆·维勒对他的朋友约翰·史毛卡先生说。
  “我必须该走了,”史毛卡先生说:“我答应过班顿。”
  “啊,很好,”山姆说:“那就又当别论了。如果你失了约他就要辞退你了。你不走吧,火神爷?”
  “我要走的,”戴翻边帽子的人说。
  “什么,剩下大半碗五味酒就走掉吗!”山姆说:“废话,再坐下来吧。”
  塔克尔先生可经不起这种约请。他把手杖和帽子放在一边,说是为了友谊的美好,他愿意喝上一杯。
  绅士和塔克尔先生是同路,所以他也被挽留下来了。五味酒喝掉一半的时候,山姆又从鲜货铺子里拿了些牡蛎;这两者的效应是如此地使人兴奋,所以塔克尔先生用翻边帽子和手杖打扮起来,对着桌子上的牡蛎壳跳起舞来:那位穿蓝衣的绅士用梳子和卷发纸做成一种机巧的乐器给他伴奏。最后,五味酒喝完了,夜也差不多亮了。他开始出发回家。塔克尔先生来到露天,立刻有一种欲望涌上心头,要躺在人行道上;山姆觉得反对他是怪可怜的,就让他照自己的意思做了。因为翻边帽子假使留在那里的话难免要弄脏,所以山姆把它压扁了戴在穿蓝衣绅士的头上,把那根大手杖也放在他手里,把他推在大门上倚着,拉了门铃,自己才静静地走回家去。
  匹克威克先生第二天一清早就离开,比平常早得多,穿得整整齐齐走下楼,拉铃叫人。
  “山姆,”当维勒先生回应而来的时候匹克威克先生说,“关上门。”
  维勒先生照着做了。
  “昨天夜里在这里发生了一件非常不幸的事情,山姆,”匹克威克先生说,“那件事情使得文克尔先生有充分理由害怕道拉先生行凶。”
  “我在楼下已经听老太婆说过了,先生,”山姆答。
  “而且说起来非常难过,山姆,”匹克威克先生带着极其难看的脸色继续说,“因为害怕的原故,文克尔先生已经匆忙走掉了。”
  “走掉了!”山姆说。
  “今天早上就离开了家,事先一点都没有和我商量,”匹克威克先生答。“而且到什么地方去了,我完全不清楚。”
  “他应该留在这里打出个结果才能走的呀,先生,”山姆回答说,很鄙视的样子。“解决那个道拉应该不太费事呵,先生。”
  “唔,山姆,”匹克威克先生说,“我对于他的勇敢和决心也不免产生怀疑。不过,无论怎么样吧,文克尔先生是走了。一定要找到他才行,山姆——找到他带到我这里来。”
  “假使他不愿意回来见你呢,先生,”山姆说。
  “一定要把他找回来,山姆,”匹克威克先生说。
  “谁去办呢,先生?”山姆带笑问。
  “你,”匹克威克先生答。
  “好的,先生。”
  说了这话,维勒先生就转身走出房间,随后听到街上的大门被关上的响声。两个钟头之后他回来了,就像是被分派出去办一桩最平常不过的差使似的那样镇静,带回来一个坏消息是:有一个各方面都很像文克尔先生的人当天早上乘坐了皇家饭店的马车到布列斯托尔去了。
  “山姆,”匹克威克先生说,激动握住他的手,“你是一个非常能干的家伙;一个无价之宝。你现在一定要去追他,山姆。”
  “好的,先生,”维勒先生答。
  “你一找到他,马上就写信给我,山姆,”匹克威克先生说。“假使他想逃走,你就打倒他,或者把他关起来。我给你全权,山姆。”
  “我会很小心的,先生,”山姆答。
  “你转告他,”匹克威克先生说,“我很激动,心情不是很愉快,并且自然是很愤慨,因为他采取了这种非常可恶的办法。”
  “当然,先生,”山姆答。
  “你告诉他,”匹克威克先生说,“假使他不和你一同回这个屋子,他就得和我一同回来,因为我要去亲自找他的。”
  “我会对他讲的,先生,”山姆答。
  “你想你能找到他吗,山姆?”匹克威克先生焦急不安地注视着他的脸说。
  “啊,无论他在哪里我都会想办法找到的,”山姆很自信地回答说。
  “非常好,”匹克威克先生说。“那末越早去越好。”
  匹克威克先生这样指示了之后,就拿了一笔钱放在他的忠心的仆人手里,命令他立刻动身上布列斯托尔,去追那逃亡者。
  山姆在一只毡呢行李袋里放了少数必需品,准备出发,他走到过道尽头的时候突然停住了脚,又静静地走了回来,把头伸进客堂。
  “先生,”山姆小声说。
  “唔,山姆,”匹克威克先生说。
  “给我的命令我要完全理解它吧,是吗,先生?”山姆问。
  “我希望你能如此去做,”匹克威克先生说。
  “关于打倒这一件事,是平常那种理解吧。对吗,先生?”山姆问。
  “完全是的,”匹克威克先生答。“彻底是的。你认为必要的你就做。你是执行我的命令。”
  山姆点头表示懂得,把头缩回门外,怀着轻松的心情出发巡礼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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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一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他仰卧着,那坚硬的像铁甲一般的背贴着床,他稍稍抬了抬头,便看见自己那穹顶似的棕色肚子分成了好多块弧形的硬片,被子几乎盖不住肚子尖,都快滑下来了。比起偌大的身驱来,他那许多只腿真是细得可怜,都在他眼前无可奈何地舞动着。“我出了什么事啦?”他想。这可不是梦。 [点击阅读]
古都
作者:佚名
章节:48 人气:2
摘要:千重子发现老枫树干上的紫花地丁开了花。“啊,今年又开花了。”千重子感受到春光的明媚。在城里狭窄的院落里,这棵枫树可算是大树了。树干比千重子的腰围还粗。当然,它那粗老的树皮,长满青苔的树干,怎能比得上千重子娇嫩的身躯……枫树的树干在千重子腰间一般高的地方,稍向右倾;在比千重子的头部还高的地方,向右倾斜得更厉害了。枝桠从倾斜的地方伸展开去,占据了整个庭院。它那长长的枝梢,也许是负荷太重,有点下垂了。 [点击阅读]
同时代的游戏
作者:佚名
章节:6 人气:2
摘要:1妹妹:我从记事的年代就常常地想,我这辈子总得抽时间把这事写出来。但是一旦动笔写,虽然我相信一定能够按当初确定的写法毫不偏离地写下去,然而回头看看写出来的东西,又踌蹰不前了。所以此刻打算给你写这个信。妹妹,你那下身穿工作裤上身穿红衬衫,衬衫下摆打成结,露出肚子,宽宽的额头也袒露无遗,而且笑容满面的照片,还有那前额头发全用发夹子夹住的彩色幻灯照片,我全看到了。 [点击阅读]
名利场
作者:佚名
章节:75 人气:2
摘要:《名利场》是英国十九世纪小说家萨克雷的成名作品,也是他生平著作里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杰作。故事取材于很热闹的英国十九世纪中上层社会。当时国家强盛,工商业发达,由榨压殖民地或剥削劳工而发财的富商大贾正主宰着这个社会,英法两国争权的战争也在这时响起了炮声。 [点击阅读]
唐璜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2
摘要:乔治·戈登·拜伦(1788-1824)是苏格兰贵族。1788年1月23日出生于伦敦。他天生跛一足,并对此很敏感。十岁时,拜伦家族的世袭爵位及产业(纽斯泰德寺院是其府邸)落到他身上,成为拜伦第六世勋爵。1805-1808年在剑桥大学学文学及历史,他是个不正规的学生,很少听课,却广泛阅读了欧洲和英国的文学、哲学和历史著作,同时也从事射击、赌博、饮酒、打猎、游泳等各种活动。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