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挪威的森林 - 村上春树《挪威的森林》读后感1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读《挪威的森林》,我一直都在思考着一个问题是:作者为什么要为这本书起一个这样的名字?《挪威的森林》是六十年代,世界上曾盛极一时的乐队 BEATLES(甲壳虫)的一首歌。为此,我还专门去买了好几盘BEATLES的CD来听,想借此进入作者的世界,进一步体会他的感受。许多时候,我仍会拿起书翻上几页,在BEATLES的乐声中去体会,去感受,的确另有一番滋味。BEATLES出名的歌曲有好多,想《YESTERDAY》,《HEY JUDE》...等等。而《挪威的森林》,其实并不是很突出的一首。而作者为什么就给他的书起了这样的一个名字,我一直都不太明白,直到最近一次读它,才似乎明白了点。作者生于1949年,六七十年代,正是村上十几二十岁的时候,BEATLES的音乐,对那个时代的西方国家的年轻人,影响是很深的。而这种影响,也通过音乐,传到了位于东方的日本,同样影响着村上这一辈的人。BEATLES的音乐其实并不是纯粹的音乐,更大意义上,它还代表着一种精神,一种对社会丑陋的-阴-暗的庸俗和虚伪的不满和愤恨。在《挪威的森林》,如果你读得比较仔细,你会发现,很多地方都表现着这样的一种精神。
  看过书后,我回过头去看了书的序。发现其中的许多感受和观点,和我都有非常相似的地方。也许,这也说明了村上春树作品的一个很突出的特点:来自最为真实的生活,让读者在读书的时候,更觉得是在读自己。就如赋序者的话说所的那样:我们读《挪威的森林》,是在叩问自己的心灵,倾听自己心灵的回声,在自己的精神世界中游历,看到的是我们自己。

  《挪威的森林》,最能打动我的,简而言之,就是??能引起我心灵上的共鸣。这种心灵上的共鸣,是根源于小说中真实的生活,而作为读者的我们,生活在同样的生活之中,有着许多共同的想法,许多我们只会想,而不会去说,去做的想法,因为,我们缺乏文中“我”的那种轻视自己认为该轻视的,而重视自己认为该重视的勇气。但毕竟“我”活在书里,而我们缺却实活在真真实实的生活中,“我”把我们敢想不敢说不敢做的说了,做了,这一切都触动了我们心灵上最敏感的那一个部分。
  赋序者在序中说道:“村上作品中最能让我动心或引起自己共鸣的,乃是起提供的一种生活模式,一种人生态度:把玩孤独,把玩寂寞。”虽然,我和他在对村上的这本书上的感受有所出入(这也许是因为我和他在文学造诣上存在一定距离),但他这里说道的村上的这种生活态度,在我读《挪威的森林》时,也是感受很深的一个地方。孤独和无奈,在村上的文学里,没有贬抑的意思,也就是说,这种在一般世人眼里无价值的,负面的,因而需要摒除的东西,在村上的笔下成了有价值的,正面的,因而不妨赏玩的对象。实质上这也是一种自我保全,自我经营,自我完善,一种孤独自守,自娱,自得,自乐的情怀。然而,即便孤独和无奈在文中“我” 的心里占据了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但“我”还是有健康,而充满温情的一面,如文中“我”和直子之间的感情。这一点,在村上的其他几本作品中也有充足的例子。

  一般说来,小说这东西要从头读起。写的人讲究“有头有尾”,读的人也是如此,很难不顾头尾地从中间突破。并且,通常看一遍就足够了。而村上的这部作品的一个神奇之处,就是可以让你随时随地从任何一页任何一处读起,并迅速沉醉其中。就像文中的“我”说《了不起的盖茨比》那样:“信手翻开一页,读上一段,一次都没有让我失望过,没有一页使人索然无味。何等妙不可言的杰作!”《了不起的盖茨比》我也曾读过,或许是翻译的问题,我尝试过如“我”所说的那样信手翻开一页来读,却始终没能达到“我”所说的那种境界。但《挪威的森林》,确是如此,引用赋序者的话:村上的小说如同一座没有围墙的大观园,从任何一处都可以进入:或小桥流水,或茂林修竹,或雕梁画栋,或曲径通幽,无处不是令人流连忘返的景点,任何一处都既是入口又是出口。这其实都归功于作者对情调,韵致和气氛的出神入化的经营。

  要说到什么是《挪威的森林》一文中最具特色*的地方,那就应该数作者的语言风格,笔法了!文中给我留下印象比较深的地方有这么一段:
  &nbs;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
  ......无论在镇纸中还是桌球台上排列的红白四个球体里,都存在着死,并且我们每个人都在活着的同时,像吸入空气中的灰尘一般将其吸入肺中。......就是说:“死迟早会将我们俘获在手。但在此之前,我们并未被死俘获。”在我看来,这种想法是天经地义,无懈可击的。生在此侧,死在彼侧。我在此侧,不在彼侧。......
  这一段话,除了语言上的风格强烈外,逻辑上的风格也是别树一帜的。就如那句:“死迟早会将我们俘获在手。但在此之前,我们并未被死俘获。”
  在《挪威的森林》后,我还陆续读过好几本村上春树的小说,或许是存在先入为主的原因吧,始终觉得最让我回味的还是《挪》。至于它究竟是如何地让人回味,那就只有自己去体会了。
或许您还会喜欢:
魔都
作者:佚名
章节:43 人气:0
摘要:以文字构筑的人生舞台──久生十兰曲辰先想一下,1902年的时候,《莫格街谋杀案》现世满一甲子,《血字的研究》刚出版十五年,推理小说正处在我们所谓的“光荣时代”;而即便《科学怪人》与H?G?威尔斯的眾多作品早已出现,但科幻(SF)这一个名词,却还要等到十几年后,才会开张营业,正式成为一个可以标识的文类;尽管爱丽丝当时已经追著兔子跑到了几十年, [点击阅读]
麦田里的守望者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0
摘要:《麦田的守望者》简介霍尔顿是出身于富裕中产阶级的十六岁少年,在第四次被开除出学校之后,不敢贸然回家,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酗酒……他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丑恶,接触了各式各样的人物,其中大部分是“假模假式的”伪君子。 [点击阅读]
黄色房间的秘密
作者:佚名
章节:87 人气:0
摘要:第一章疑云(1)陈述约瑟夫?胡乐塔贝耶的这段奇妙经历时,我的心情一直都很激动。时至今日,他还在坚决反对我讲出这段仍然留有谜团的不可思议的故事,而这个故事,确实可以称为过去十五年中最为奇妙的悬疑故事。如果不是著名的斯坦森教授最近在晚间杂志《荣誉军团》的一篇文章中提议,我甚至认为大家永远都不会知道这件著名的黄色房间案件的全部事实了。 [点击阅读]
黄金假面人
作者:佚名
章节:44 人气:0
摘要:人世间,每隔五十年,或者一百年,要发生一次异常怪的事情。这如同天地异变、大规模战争和瘟疫大流行一样,比人们的恶梦和小说家变的凭空臆想要怪诞得多。人间社会不啻不头庞然巨兽,不知什么时候患上莫名其妙的怪病,脾气会因此变得乖戾反常,不可捉摸。因而,世上往往会突如其来地发生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其中,关于“黄金面具”的荒唐无稽的风情,兴许可算作这每五十年或者每一百年发生一次的社会疯狂和变态吧。 [点击阅读]
黄金罗盘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0
摘要:……这个狂乱的深渊是“自然”的胎盘,恐怕也是坟墓既不是海也不是地,不是风不是火所构成,而是这些元素的纷然杂陈产生了原子,因此必然不断纷争、战乱一直到那万能的创造主把它们用做黑色的材料去建造新世界。那时那深思熟虑的魔王站在地狱的岸边,向那狂乱的深渊观看了一会儿,思虑前去的航程。——约翰?米尔顿《失乐园》第二卷朱维之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11月第一版。 [点击阅读]
黑书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0
摘要:不要引用题词,它们只会扼杀作品中的神秘!——阿德利尽管扼杀神秘,杀死倡导神秘的假先知!——巴赫替如梦在甜蜜而温暖的黑暗中趴着熟睡,背上盖一条蓝格子棉被,棉被凹凸不平地铺满整张床,形成阴暗的山谷和柔软的蓝色山丘。冬日清晨最早的声响穿透了房间:间歇驶过的轮车和老旧公车;与糕饼师傅合伙的豆奶师傅,把他的铜罐往人行道上猛敲;共乘小巴站牌前的尖锐哨音。铅灰色的冬日晨光从深蓝色的窗帘渗入房里。 [点击阅读]
黑暗塔之三:荒原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0
摘要:《荒原》是长篇小说《黑暗塔》的第三部。这部长篇小说的灵感来自于,甚至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依赖于罗伯特·布朗宁的叙事长诗《去黑暗塔的罗兰少爷归来》。第一部小说《枪侠》说的是罗兰,这个已经“转换”的世界里惟一幸存的枪侠,如何一路追踪并最终赶上了黑衣人,那个名叫沃特的魔法师。当中世界尚未分裂之前,沃特曾虚伪地与罗兰的父亲交好。 [点击阅读]
黑暗塔之二:三张牌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0
摘要:《三张牌》是长篇小说《黑暗塔》的第二部。《黑暗塔》的故事灵感在某种程度上来自罗伯特·勃朗宁的叙事诗《去黑暗塔的罗兰少爷归来》(其实这部作品亦受莎士比亚剧作《李尔王》的影响)。《黑暗塔》的第一部《枪侠》,交代了罗兰作为一个“转换”了的世界的最后一名枪侠, [点击阅读]
黑暗塔首曲·枪侠
作者:佚名
章节:68 人气:0
摘要:“对我来说,最佳的效果是读者在阅读我的小说时因心脏病发作而死去。”——斯蒂芬·金金用他那魔鬼般的手指一拨,所有紧绷的心弦都为之轰响,在一阵惊悸又一阵心跳中,带你进入颤栗的深渊……让我们开宗明义:如果还有谁不知道这斯的为何方怪物, [点击阅读]
黑暗的另一半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砍他,”马辛说,“砍他,我要站在这儿看。我要看血流出来。快点,别让我说第二遍。”——乔治·斯达克:《马辛的方式》人们真正的生活开始于不同的时期,这一点和他们原始的肉体相反。泰德·波蒙特是个小男孩,他出生在新泽西州伯根菲尔德市的里杰威,他真正的生活开始于1960年。那年,有两件事在他身上发生。第一件事决定了他的一生,而第二件事却几乎结束了他的一生。那年,泰德·波蒙特十一岁。 [点击阅读]
黑麦奇案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1.今天轮到索玛斯小姐泡茶。索玛斯小姐是资历最浅、效率最差的打字员。她年纪不小了,面孔温驯多虑,像绵羊似的。水还没开,索玛斯小姐就倒水去冲茶叶,可怜她一向搞不清壶水有没有沸腾。她一生有许多烦恼,这也是其中之一。她倒好茶,将茶杯放在每个茶碟上,各加两片软绵绵的甜饼干。 [点击阅读]
鼠疫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0
摘要:用另一种囚禁生活来描绘某一种囚禁生活,用虚构的故事来陈述真事,两者都可取——丹尼尔-笛福①——①丹尼尔-笛福(1660-1731),英国十八世纪名作家,著有《鲁滨孙飘流记》等。故事的题材取自四十年代的某一年在奥兰城发生的一些罕见的事情。以通常的眼光来看,这些不太寻常的事情发生得颇不是地方。乍看起来,奥兰只不过是一座平淡无奇的城市,只不过是法属阿尔及利亚沿海的一个省城而已。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