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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片星空那片海 - Chapter 2眉目如画,色转皎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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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 2眉目如画,色转皎然
  夕阳在天,人影在地,他白衫黑裤,笔直地站在那里,巍巍如孤松立,轩轩如朝霞举,眉目如画,色转皎然,几乎不像尘世中人。
  日过中天,阳光灼热,这方挨着屋子和院墙的角落却阴凉怡人、花香馥郁,难怪他能不哼不哈地在这里坐一早上。
  我叉腰站在他面前,面无表情地质问,“看够了吗?满意我们唱的大戏吗?”
  他没有吭声。
  我怒问:“你干吗一直躲在这里偷看?”
  他平静地说:“不是偷看,而是主人没有允许,不方便随意走动。”今天早上听他说话还很费力,这会儿听,虽然有点古怪的口音,但并不费力。
  我讥嘲:“难道我不允许你离开了吗?你怎么不离开?”
  “没有合适的机会。”
  我被他噎住了,一早上大戏连台,似乎是一直没有合适的机会离开。我不甘心地问:“你干吗用……用一团花扔我?”
  “你不是也用花扔了我吗?”
  呵!够伶牙俐齿!我恼怒地瞪着他,他波澜不兴地看着我,平静的眼神中带着一点不在意的纵容,就像是汪洋大海不在意地纵容着江河在自己眼前翻腾。
  我越发恼怒起来,正要发作。
  突然,一阵风过,落花簌簌而下,犹如急雪。我不禁挥着手,左偏偏头、右侧侧头,他却静坐未动,专注地看着落花残蕊纷纷扬扬,飘过他的眉梢,落在他的襟前。
  蹁跹花影中,日光轻和温暖,他的眼眸却十分寂静冷漠,仿若无喜无悲、俯瞰众生的神,可是那深远专注的眼神里面明明又掠过惆怅的前尘旧梦。
  我不知不觉停下了动作,呆呆地看着他——
  就好像忽然之间,万物变得沉寂,漫天飞扬的落花都放慢了速度,整个天地只剩下了他慵懒而坐,静看着落花如雪、蹁跹飞舞。
  不过一瞬,他就察觉了我在看他,眸光一敛,盯向了我。
  和他的视线一撞,我回过神来,急忙移开了目光,莫名其妙地觉得心发虚、脸发烫,原本的恼怒早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罢、罢、罢!自家伤心事,何苦迁怒他人?
  我意兴阑珊地说:“你现在可以离开了,时机绝对合适!”
  他一声没吭地站起,从我身边绕过,向外走去。
  我弯下身收拾他吃过的餐具,却看到几乎丝毫没动的粥碗和菜碟。我愣了一下,转过身,看到他正一步步向外走去,那么滑稽的打扮,还赤着双脚,可也许因为他身材高大挺拔,让人生不出一丝轻视。
  “喂——站住!”
  他停住了脚步,回身看着我,没有疑惑,也没有期待,面无表情、波澜不兴的样子。
  我问:“饭菜不合口?难道我做得很难吃?”
  他竟然丝毫没见外地点了下头。
  我简直、简直……要被他气死了!他这样……他这个鬼样,竟然敢嫌弃我做的饭,饿死他吧!
  我嫌弃地挥挥手说:“你走吧,走吧!”
  他转身,依旧是一步步地走着,不算慢,却也绝对不快,我忍不住盯着他的脚,想起了外面那条坑坑洼洼的石头路……
  “喂——站住!”
  他回身看着我,依旧是面无表情、波澜不兴的样子。
  我走到庭院中,把那双已经晒干的拖鞋拎起来,放到他脚前,“旧拖鞋,你要不嫌弃,拿去穿吧!”
  他盯着拖鞋看了一瞬,竟然难得地主动开口提了要求:“我想洗一下脚,可以吗?”
  “可……可以,跟我来!”
  我走到厨房拐角,把塑料软管递给他。拧开水龙头后,我不好意思盯着他洗脚,转身看着别处。
  不一会儿,听到他说:“好了。”
  我接过水管,关了水龙头,眼角的余光瞥到他干净的双脚,没有血色的苍白,一道道红色的伤痕格外刺眼。
  他穿上拖鞋,走了两步,看上去很合适。
  “谢谢。”
  “不用谢,一双不要的旧拖鞋而已。”
  他没再多言,向外走去。
  我盯着他的背影,突然又叫:“喂——站住!”
  他回过身,看着我,竟然还是那副面无表情、波澜不兴的样子。
  我犹豫了一下,赶在自己后悔前,混乱地问:“你从哪里来?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你现在有什么打算?你要联系亲人朋友,找人帮忙吗?我有电话,可以借给你用!你要是需要钱,我……我可以借你一点!”
  他沉默着没有说话,我竟然比他更紧张,急促地说:“江湖救急、不救贫,我借你的钱不会太多,最多够你回家的路费。”
  他淡淡地说:“只我一个。”
  他的话很简短,我却完全听懂了,只剩他一个,遇到困难时,没有亲人可以联系求助;受了委屈时,也没有一个避风港可以归去休息。我的眼睛有些发涩,又想哭的感觉。我深吸了口气,微笑着说:“你有手有脚,长这么大个头,总不会打算去做乞丐吧?总要找一份工作养活自己!”
  他想了想说:“是应该找一份工作。”
  我小心地问:“你的受教育程度,大学、中专、职高,或者学过什么手艺没?”
  “没有。”
  “没有?什么都没有?你长这么大总要学点什么吧!就算读书成绩不好,考不上学,也该学门手艺啊……”
  他面无表情、波澜不兴的沉默,却像是无声的鄙夷:我都说了没有,你还废话什么?
  我抓狂了,“你这些年都靠什么生活?难不成啃老?”
  他有点不悦地皱眉,“我靠自己的力量吃饭。”
  好吧!只要不是好吃懒做、作奸犯科,干体力活也是正当职业。我犹豫挣扎着,迟迟没有再说话,他也一点不着急,就那么安静地站在大太阳下,由着我理智和冲动打架。
  我一会儿皱眉、一会儿咬牙,足足考虑了十来分钟,才试探地问:“你愿意留在我这里打工吗?管吃管住,工资……看你的表现再定。”刚才挣扎时还觉得自己是活雷锋,结果最后发现自己本质上肯定是黄世仁。
  他沉默,我紧张,却不知道自己紧张个啥,这个海岛上工作机会有限,他现在落魄到此,难道不是应该他谄笑着抱我大腿吗?
  终于,他点了点头,“好!”
  我松了口气,愉快地说:“就这么说定了,只要你努力干活,我不会亏待你。我叫沉螺,螺可不是丝萝的萝,是海螺的螺,你叫什么名字?”

  他沉默了一瞬,才说:“吴居蓝。”
  经过简短的自我介绍,我和吴居蓝算是认识了,但接下来我们该做什么?似乎要签署劳动合同,但是,我都不给人家开工资,甚至做好了随时赶他走的打算,这个劳动合同……反正我是绝对不会先提出来的,他要骂奸商就奸商吧!
  两人面对面地沉默着,非常难得地,他主动开口问:“我该干些什么?”
  “什么?”我正沉浸在自己的小九九中,没反应过来。
  他说:“你让我为你工作,我需要做什么?”
  “哦!那个不着急,今天先把你安顿下来。”我打量着他,决定第一件事就是帮他去买几件衣服。
  “我现在要出门一趟,你和我一起……”话还没说完,我猛地闭上了嘴。
  理论上讲,他仍是陌生人,我不应该把他留在家里,但是,他这个样子,如果我带着他一起上街,我敢打保证不用半天,整个岛上就会传遍,说不定晚上就会有好事的人给爸爸打电话,我疯了才会那样做!
  我心思几转,一咬牙,斩钉截铁地说:“你留在家里!”
  我指指他之前坐过的地方,“你可以把藤椅搬出来,随便找地方坐。”
  我上了楼,一边换衣服,一边还在纠结自己的决定,把一个刚刚知道名字的陌生人留在家里,真的合适吗?不会等我回来,整个家都搬空了吧?
  纠结中,我翻箱倒柜,把现金、银行卡、身份证、户口簿,甚至我从来不戴的一条铂金钻石项链,全部塞进了手提袋里。这样子,屋子里剩下的不是旧衣服,就是旧家具了。就算他想要搬空,也不会太容易吧!
  关卧室门时,我想了想,去卫生间拿了我的梳子,小心地拿下一根夹在梳子缝里的头发,夹在门缝中。又依样画葫芦,把楼上三间卧室、楼下书房的门缝里都夹上了头发。
  这样,只要他打开了门,头发就会悄悄掉落。如此电视剧的手段是我十岁那年学会的,为了验证继母是否有偷看我的日记本,我特意把头发夹在日记本里,最后的事实证明她的确翻阅了,我和她大吵一架,结果还被她指责“小小年纪就心机很重”。
  我提着格外沉的手袋,走出了屋子,看到吴居蓝把藤椅搬到了主屋的屋檐下,正靠在藤椅上,看着院墙上开得轰轰烈烈的三角梅。我心里微微一动,娇艳的粉红色花朵和古老沧桑的青黑色石墙对比鲜明,形成了很独特的美,我也常常盯着看。
  我说:“厨房有水和吃的,自己去拿,虽然你很嫌弃我的厨艺,但也没必要饿死自己。”
  他微微一颔首,表示听到了。
  “那——我走了!很快回来!”关上院门的一瞬,我和他的目光正对,我是柔肠百转、纠结不已,他却是平静深邃,甚至带着一点点笑意,让我刹那间生出一种感觉,他看透了我的担忧,甚至被我的小家子气给逗乐了!
  我站在已经关上的院门前发呆,不可能!肯定是错觉,肯定又是光线角度的原因!
  这些年,岛上的旅游发展很快,灯笼街的服装店都投游客所好,以卖花上衣、花短裤为主,并不适合日常穿着。我又不敢去经常去的几家服装店,店主都认识我,我怕他们问我买给谁,只能去找陌生的店。
  逛了好几家,终于买到了吴居蓝能穿的衣服。我给他买了两件圆领短袖白T恤、两件格子长袖衬衣、两条短裤、两条长裤、一双人字拖。最后,我还红着脸、咬着牙给他买了两包皮皮三角内裤,一包皮皮三件,总共六件。
  真是作孽!我给爷爷都没有买过内裤,平生第一次挑选男人内裤,竟然不是给男朋友,而是给陌生男人!
  回家的路上,顺便买了一点菜。我拎着两大包皮皮东西,一边沿着老街坑坑洼洼的石头路走着,一边给自己做思想建设:等我回到家,发现他偷了东西跑了的话,也很正常,我就当破财免灾!这样的人越早认清越好!所以我今天的举动虽然有些鲁莽冲动,可也不失为一次精心布置的考验!
  走到院子门口,掏钥匙时,我的动作迟疑了,后退两步,仔细地打量着面前的院门。门紧紧地关着,地上只有落花和灰尘,看不出在我走后,是否有人提着东西从这里离开。
  我咬着唇,把钥匙插进了门锁,开锁时忐忑紧张的心情,让我想起了等待高考成绩时的感觉。
  刚打开院门,就看到了坐在屋檐下的他,我禁不住脸上涌起了笑意,脚步轻快地走到他面前,把一包皮皮衣服放在他脚边,“都是你的,我估摸着买的,你看看。”未等他回答,我转身进了厨房,把买的菜放进冰箱,“我买了一条活鱼,晚上蒸鱼吃。”用爷爷的话来说,蒸鱼虽然很考验厨师的火候,但最考验的是食材,只要鱼够好、够新鲜,火候稍差一点,也能很鲜美。
  洗完手,走出厨房,看到他正一件件翻看衣服,看完衣服裤子,他举起一包皮皮内裤仔细看着。我的脸有些烫,忙移开视线,匆匆走进客厅,大声说:“你去冲个澡吧,然后换上新买的衣服,万一不合适,我明天拿去换。用一楼的卫生间,换下来的衣服,你要还要就自己洗干净,要不要,就扔到垃圾桶里。”
  我站在一楼卫生间的门口,对他说:“这是卫生间,洗发水、沐浴露里面都有,我给你找两条干净的毛巾,你挑好要穿的衣服后,就可以洗澡了。”
  我正在橱柜里翻找毛巾,他走到我身后,问:“这是什么?”
  我一回身,看到他拿着一包皮皮打开的内裤,满脸认真地看着我。我的血直往脸上冲,几乎吼着说:“你说是什么?就算没读好书、不识字,上面也印着图案啊!”
  “怎么穿?”
  我咆哮:“怎么穿?你说怎么穿?当然是贴身穿在裤子里面了,难道你想像超人一样,内裤外穿,还是像蝙蝠侠一样,把内裤穿在头上?警告你,下次再开这么无聊的玩笑,我和你没完!”我气冲冲地把浴巾砸到他身上,疾步冲出了客厅。
  我站在院子里,咬牙切齿地发誓,以后绝对不再给非男朋友的男人买内裤!否则好心还被人拿去开玩笑!
  吹了一会儿风,才觉得脸上的滚烫退去了,我看看时间,差不多要做晚饭了,但是……还得看看他有没有资格留下来吃晚饭。
  我走进客厅,看卫生间的门紧关着,蹑着脚凑到门边听了一下,听到淅淅沥沥的水流声,看来正在洗澡。我忙跑去了书房,弯下腰仔细查看,发现我的头发仍夹在原来的地方。
  我直起身,立即上了二楼,四个卧室的门都仔细查看过,每根头发都还在原来的地方,别说掉落,连断裂都没有。很明显,我离开后,他没有企图进任何一个房间,一直老老实实地待在院子里。

  我咬着唇,慢慢地走下楼,凝视着紧闭的浴室门,唇边渐渐浮出了笑意,刚才被戏弄的恼怒消失了。只要不是坏人,偶尔有点讨厌的行为,也不是不能原谅。
  我做好了饭,吴居蓝竟然仍然没有洗完澡。我跑到浴室门口,听到水流声仍然在响,该不会晕倒在浴室里了吧?我用力敲门,“吴居蓝、吴居蓝!”
  水流声消失了,“马上就出来。”
  “没事,你慢慢来吧。”只要不是晕倒,洗久点,洗干净点,我绝对支持。
  我把藤桌和藤椅搬到庭院里放好,饭菜也都端上桌摆好,用一个纱罩罩住,防止飞蝇。等吴居蓝出来,就可以开饭了。
  这会儿天未黑,却已经不热,微风吹着很舒服。以前不刮风不下雨时我和爷爷都会在院子里吃饭。我坐在藤椅上,一边摇着蒲扇,一边微仰头,看着屋檐上的一角蓝天、几缕白云,四周没有车马喧哗,也没有嘈杂人声,只有风吹草木声和虫鸣声,熟悉的景致,熟悉的静谧,让我在伤感中竟然也感觉到了几分久违的惬意。
  感觉到阴影遮挡在眼前,我才惊觉吴居蓝已经站在了饭桌前。我漫不经心地看向他,却猛地一惊,手中的蒲扇掉在了地上。
  夕阳在天,人影在地,他白衫黑裤,笔直地站在那里,巍巍如孤松立,轩轩如朝霞举,眉目如画,色转皎然,几乎不像尘世中人。
  不知道他是早习惯我这种惊艳的目光,还是压根儿没留意到,泰然自若地坐了下来,“衣服很合身,谢谢。”
  “哦、哦……不客气,吃、吃饭吧!”我回过神来,借着捡扇子,掩饰尴尬,心里有一万头草泥马奔过,这真是落魄地晕倒在我家门口的男人吗?他洗刷干净了竟然这么养眼?
  吴居蓝拿起筷子,先夹了一筷鱼肉。我一边吃饭,一边偷偷打量他——略长的头发整齐地垂在耳侧,脸不再是半遮半掩,全部露了出来,五官的形状并没变,但洗干净后,皮肤不再是干涩暗淡、营养不良的样子,变得白皙光洁,一下子衬得整个五官都有了神采,就好像蒙尘的宝珠被擦拭干净,终于露出了本来的光辉。
  桌上摆了一盘荤菜和两盘素菜,我发现吴居蓝都只尝了一筷,再没有夹第二筷。我后知后觉地发现了一个事实,他宁可只吃白米饭,也不吃我做的菜!我的怒气噌的一下蹿了上来,那两盘素菜就算了,为了蒸那条鱼,我可是一直盯着表,守在炉子旁,丝毫不敢分神。
  “你不吃菜,又觉得我做的菜很难吃?”
  他头都没抬,直白地“嗯”了一声。
  我恨恨地瞪着他,一直恨恨地瞪着他。
  他终于抬起了头,看着我,想了想说:“我知道你已经尽力了,没有关系。”
  什么?他在说什么?我需要他高高在上、宽宏大量地原谅我吗?我究竟做错了什么需要他宽恕?我被气得再不想和他说话,埋下头,一筷子下去,把半条鱼都夹进了自己碗里,你不吃,我吃!
  我秉持着自己一定要支持自己的想法,狠狠地吃着饭,吴居蓝早已经放了筷子,我依旧在狠命地吃,一直吃到再吃一口就要吐的境地。吴居蓝沉默地看着我,我恼火地说:“看什么看?没见过人饭量大啊!”
  他嘴角微扯,似乎带着一点笑意。
  我瞪着他说:“我做的饭,你去洗碗!”说完,我很想酷帅拽地站起来,扬长而去,给他留下一个潇洒如风的背影。但是,我一抬屁股,就发现吃得太撑,已经达到吃自助餐攻略的最高段位,需要扶墙出去的地步。我摇晃了两下,只能又狼狈地坐了回去。
  我拿起蒲扇,装腔作势地扇着,“外面挺凉快,我再坐会儿。”
  他说:“是需要坐一会儿。”
  未等我回嘴,他已经收拾了碗筷,走进厨房,只留我瞪着他潇洒如风的背影。
  我坐了一会儿,终是不放心,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走进厨房,去看他洗碗。
  他没有加洗洁精,为了洗去油腻,只能用冒着热气的热水,还真不嫌烫!
  我打开水龙头放了点冷水,又拿起洗洁精,倒了几滴在水里,“以后找不到东西就问我。”
  他拿起洗洁精的瓶子看了一下说明书,不动声色地说:“好。”
  我说:“等洗完碗,把案台擦干净了,还有炉子,还有柜子,还有地,还有窗户,还有……”
  我摆出老板的姿态,提着一个个挑剔的要求,吴居蓝面无表情地简单应了声“好”。
  我们俩,一个指挥、一个动手,工作成果完全超出我的预料。他不但把案台炉子柜子擦得干干净净,连窗户和炉子周围的瓷砖都擦了个锃亮。我心里给他设置的这一关,他算满分通过。
  看看窗明几净的厨房,我对他有点好奇了。这人虽然挑剔毒舌,但做事认真、手脚勤快,不是好吃懒做的人,怎么会沦落到连双鞋子都没有的境地呢?
  打扫完厨房,吴居蓝非常自觉主动地去打扫他用过的卫生间。
  我坐在空荡荡的客厅里,一边听着卫生间里时不时传来的水声,一边想着心事。
  爷爷是因为胃癌去世的,发现时已经是中晚期,他一直瞒着我们病情,直到最后实在瞒不住了,才被我们知道。当时,我正在北京的一家外企做财务工作,得知此事后立即办理了离职手续,带着所有行李,回到了海岛。
  爷爷没有反对我任性的决定,我也没有反对爷爷不愿住院做手术的决定,与其躺在医院被东割一刀西割一刀、全身插满管子,不如像个正常人一样,享受最后的时光。
  我们刻意地遗忘掉病痛,正常地生活着,养花种草、下棋品茶,天气好的时候,我们甚至会在码头摆摊、出海钓鱼,时光和以前没有任何差别,就好像离家的七年从没有存在过,我一直都留在海岛,只不过以前是他牵着我的手走路,如今是我扶着他的手走路。
  从辞职到现在,我已经有半年多没有工作,爸爸在为我的工作担忧,他肯定觉得我任性,丝毫不考虑将来。可他不知道,因为他没有承担起父亲的责任,我一直在考虑将来,也一直在为将来努力。
  爷爷生病前,甚至可以说我上大学时,我就想过,要回到海岛定居。只是衣食住行都需要钱,我已经花了爷爷不少的养老钱,不能再拖累他,为了“回家定居”的这个计划,我努力加班、努力赚钱,计划着等攒够了钱就回到海岛,租一套靠海的老房子,改造成咖啡馆,既可以照顾爷爷,又可以面朝大海,享受我的人生。可是,子欲养而亲不在,时光没有等我。

  如果我早知道爷爷会这么早走,如果我早点告诉爷爷我并不留恋大城市,也许……但是,世间没有早知道。
  正在自怨自艾,忽然听到吴居蓝说:“浴室打扫完了,你还有什么活要我干吗?”
  我抬起头,看到他从卫生间的方向朝我走过来,步履间,萧萧肃肃,一身廉价的白衫黑裤,却被他穿出了魏晋名士“飘如浮云、矫若惊龙”的气场。我忍不住盯着他看了一瞬,才说:“没什么活了,我带你参观一下你要生活的地方吧!”
  我站起身,夸张地张开双手,比画了一下,“如你所见,这是栋老房子,是沉家的老宅……”
  据爷爷说,老宅是他的爷爷年轻时冒险下海,采珠卖了钱后盖的。因为海岛实在太穷,三个姑奶奶远嫁、爷爷离家,老宅再没有人住,逐渐荒芜,屋檐上都长满了青苔。爷爷离开打捞局后,没有选择留在城市,而是回到家乡,把老宅整理出来,定居故土。
  不同于大陆上传统的土木结构,老宅是砖石结构,海岛居民就地取材,用青黑色的乱石砌墙,青灰色的瓦覆顶,盖成了敦实的房子,既不怕台风,也能防潮防蛀。
  老宅的主屋呈“7”字形,不过是横长、竖短。上下两层,楼下是两间大套房,一间是客厅,一间是书房,客厅在“7”字的横上,书房在“7”字的竖上,都非常宽敞。因为爷爷有风湿腿,上下楼不方便,书房后来也做了卧房用。
  上下楼的楼梯在“7”的拐角处,沿着楼梯上去,“7”的横上有两间屋子,“7”的竖上有两间屋子,都是带独立卫生间的卧房。靠近楼梯的两间卧房比较小,摆了一张双人床和几件简单的家具后,就没有什么多余的空间。这两间卧房算是客房,是为了方便爸爸他们回来小住。说起来,老宅能装修得这么“现代化”,还要感谢沉杨晖。沉杨晖六岁那年,回来后住不惯,哭着闹着一定要走。爷爷为了不委屈孙子,用了半年时间,请人做了一次大翻修,给老宅装了淋浴和抽水马桶。可其实,爸爸他们回来得很少,两三年才能回来住个两三天。
  两间大的卧房在“7”字的横、竖两头,有内外隔间,放了床、书架、书桌、藤沙发、藤椅后仍很宽敞。横上那一间曾是爷爷的卧室,竖上那一间是我的卧室。
  厨房是一间独立的石瓦平房,在主屋的左侧方,和主屋的“7”字构成了一个“门”字形。“门”字那一点的地方是一个花圃,那株至少一百岁高龄的公孙橘就在花圃中。听爷爷讲,他也不知道公孙橘究竟多少岁了,反正听他阿爸说,他小时就会从树上摘了橘仔挤出汁,用来蘸马鲛鱼吃。
  “门”字左边的竖头上,是一个长方形的花圃,紧靠院墙的地方种着龙船花和三角梅,靠着厨房的墙边有一个水龙头,用青石和水泥砌了排水沟,方便洗刷东西。“门”字右边的竖头上是一块空地,种着龙吐珠和九里香,正好在书房和我的卧室窗户外。“门”字中间是长方形的庭院,青黑色的石头铺地,零散地放着盆景,“门”字开口的方向就是院子正门。
  领着吴居蓝参观完所有房间后,我站在二楼客房的窗户边,俯瞰着整个院子,背对着吴居蓝说:“我打算开一家客栈,一个人肯定不行,这就是我为什么留下你的原因。”
  藏在心头的小秘密,第一次与人分享,我有些异样的激动,没忍住地说:“从回来的那天起,我就没打算离开了。不管北京再大、再繁华,都和我没有丝毫关系,我永远都像是寄人篱下的客人,这辈子我已经尝够了寄人篱下的滋味,就算过得穷一点,我也要待在自己家里。”
  话说出口后,我才觉得交浅言深,说得太多了,有点讪讪,我忙转移了话题,装出严肃的样子说:“老宅的地段不好,离海有点远,不会是游客的首选,所以我要以特色取胜,有了口碑后,自然会有客人慕名而来。以后,我就是客栈的老板,你就是客栈的服务生,我是靠脑子吃饭,你是靠体力吃饭,所以,所有的脏活、累活都由你来做……”我突然有点担心客栈还没开张就吓跑这个免费的伙计,又赶紧说:“当然,一个客栈而已,又不是建筑工地,也没什么很脏、很累的活,只要勤快一点就好了。”
  吴居蓝“嗯”了一声表示明白,“我住哪里?”
  我说:“就这间。”这是我几经思考做的决定,既然要开客栈,理论上讲,应该让他住在楼下的书房,楼上的房间作为客房出租。可是,我现在还没有做好准备,舍不得让别人住进爷爷住过的地方,只能让他住到楼上来。两间客房里,这间和我的卧室挨在一起,方便我“监视”他,毕竟他还是个陌生人。
  “这间房子我弟弟刚住过,床下的抽屉里有干净的床单、被罩、枕头套,你自己换上。卫生间你要想打扫,就自己打扫吧,抹布挂在洗手台前,消毒剂在洗手台下的柜子里。”
  “好。”吴居蓝爽快地答应了。
  “我今天累了,想早点睡,你也早点睡吧!等休息好了,我们还有很多活要做。”
  我替吴居蓝关好门,进了自己的卧房。
  连着几天没有休息好,今天早上又起得早,我的头有点昏沉,几乎迫不及待想爬上床休息,可是,隔壁还有个人。
  虽然他通过了今天下午的考验,但这世界上有一种人,白天看着衣冠楚楚,人模人样,到了晚上,就会变身。人心隔肚皮,谁知道吴居蓝是不是这样的人?
  我把门反锁好,搬了个方凳放在门后,方凳上倒放着一个啤酒瓶,只要半夜有人推门,啤酒瓶就会摔到地板上,我能立即醒来。
  枕头下放了一个小手电筒;枕头旁放着手机,报警电话设置成紧急呼叫,随时随地能以最快的速度拨打;床下放了一把西瓜刀。
  我想了想,似乎再没有遗漏,特意穿上一双厚棉袜,躺到了床上。虽然很不舒服,可电影里总会演一个女人危急时刻,不得不赤脚逃跑,以防万一,我觉得还是穿着袜子比较有安全感。
  刚开始,我一直抵抗着睡意,竖着耳朵听外面有没有异常的动静,可渐渐地,我被困意淹没,彻底昏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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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序言虽然黑猩猩和人类的进化史大约有99.5%是共同的,但人类的大多数思想家把黑猩猩视为畸形异状、与人类毫不相干的怪物,而把他们自己看成是上升为万物之主的阶梯。对一个进化论者来说,情况绝非如此。认为某一物种比另一物种高尚是毫无客观依据的。不论是黑猩猩和人类,还是蜥蜴和真菌,他们都是经过长达约三十亿年之久的所谓自然选择这一过程进化而来。 [点击阅读]
色眼识人
作者:佚名
章节:73 人气:0
摘要:乐嘉自白许多人既不了解我本人,也不熟悉我所投入工作的使命和意义,他们或者把我捧上天,或者把我批得一文不值。关于我的讲台生涯,我走过一条什么样的路,有一天我会告诉大家。我的这段故事可能会激起人们的好奇,也可能会引起评论者的品头论足。 [点击阅读]
菊与刀
作者:佚名
章节:63 人气:0
摘要:关于作者本尼迪克特,我们知道的不多。据已查到的资料,她是美国当代著名的人类学家,1887年6月5日生于纽约。其父弗里德里克•S.弗尔顿是位医生,在她两岁时去世。其母伯特里斯•J.(夏特克)弗尔顿靠教书养家。1909年,本尼迪克特从瓦萨尔学院毕业,获文学士学位。次年赴欧洲,游历了瑞士、德国、意大利和英国,回国后曾执教于加利福尼亚的某女子中学。 [点击阅读]
落网佳人
作者:佚名
章节:13 人气:0
摘要:楔子“月老、月老!”主管生死簿的地府判官气喘吁吁地进了月下老人的仙居。“啥事这么慌张?判官大人,坐下来歇口气,喝口茶再慢慢说吧!”月下老人捻捻白须,气定神闲地说。他现在哪有闲情逸致喝茶呀!“咱们阎罗殿──出了点小纰漏,所以……我想借你老人家的姻缘簿查查。”“嗯,这个──”月下老人沉吟了一会儿。 [点击阅读]
蓝海战略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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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前言本书是友谊、忠诚和相互信赖的产物。正是友谊和信任激发我们探索本书所表述的主要思想,并最终完成了写作。20年前,我们在课堂相遇——一个是教授,一个是学生。从那时起,我们就一直一起工作,犹如同一条下水道里的两只湿老鼠。因此,本书不是思想的成功,而是友谊的成功,并且我们发现友谊比商业世界的任何思想都更有意义——因为我们不是孤军奋战。 [点击阅读]
血酬定律
作者:佚名
章节:21 人气:0
摘要:“血酬”和“命价”这两个词,来自本书两篇文章的题目。这两篇文章排在前边,却是最后写出来的。文章谈到了生命与生存资源的交换关系,描绘了一些凭借暴力建立的规矩,提到了计算血价和命价--钱与命的兑换率--的基本思路。在中国历史上,大量资源和财富是依据杀戮和破坏能力分配的,破坏力直接打造了社会结构,直接决定着各个社会集团的社会地位和权利义务边界。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