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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逼近 - 第46-48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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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背包皮,不久前还是新的,如今却跟主人形成了统一的风格,一根带子断了,垃圾虫费了很大的劲把它系好,现在背包皮歪斜地背在背上,像鬼屋里的百页窗一样积满灰尘,皱褶里全是沙子。脚上的胶底帆布鞋用麻绳捆住,被沙子磨破的脚踝从短袜上露出来。
  他俯视着远处的城市,父抬头看丁看冷漠的青铜色的天空,把目光转向西沉的太阳,熔炉般的热浪包皮围着他。他尖声大叫。这是胜利者野性的尖叫,很像苏珊·斯特恩用罗耶·拉比特自己的猎枪托砸裂他的脑壳时发出的叫声。
  他开始在15号州际公路火热的路面上踏出胜利的舞步,沙漠热风正卷着沙子,横扫过高速路。在高速路的另一侧,有两辆几乎完全被沙子埋住的破车,一辆林肯,一辆T型鸟,坐在安全玻璃后面的主人已经成了木乃伊。在垃圾虫这一侧的前方,有一辆翻了个底朝天的小型货车,除了车轮和槛板以外,其他部位都埋在沙子里。
  他跳着舞。双脚裹在用绳子捆扎的、鼓鼓囊囊的胶底帆布鞋里,在高速路上上下地颠着,和着醉意绵绵的号角舞曲。衬衫上的破布片随风飞舞,水壶碰撞着背包皮发出沉闷的金属声,王牌绷带散开的布头在热风中飘动。粉色光滑的烧伤组织微微闪着光,太阳穴上的静脉血管像闹钟一样砰砰直跳。他已经在上帝的煎锅里熬过了一个星期:朝着西南方向,穿过犹他州和亚利桑那的一端,进入内华达,此时的他正陷入疯狂。
  他跳着舞,唱着单调乏味的歌,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同样的歌词。曲子是他在特雷霍特学校时流行的,那是黑杜会组织“权力之塔”创作的一首歌,歌名叫做“去夜总会”,但歌词是他自己编的,他唱道:
  “锡沃拉,锡沃拉,颠簸,颠簸,颠!锡沃拉。锡沃拉,颠簸,颠簸,颠!”每唱完一个“颠”,他都跟着来一个小小的跳跃,直到热风中的一切在眼前旋转起来,明亮刺眼的天空变成薄暮的灰色。他瘫倒在路上,几乎昏厥过去,不堪重负的心脏在干燥的胸腔中狂跳。他用最后的一丝力气,哭着,笑着,拖着身子翻过四脚朝天的小型货车,躺在它渐渐缩小的阴影里,在热浪中颤抖着,喘息着。
  “锡沃拉!”他粗声地喊,“颠簸颠簸颠!”
  他伸出爪子般的手,摸索着从肩上拿过水壶摇了遥水壶几乎空了,不过没关系,他要喝完每一滴水,然后躺在那儿,一直等到太阳落山,再沿高速路进入锡沃拉,那座传说中的城市。今晚,他要对着每一处喷涌的泉水痛饮。但是必须等到要命的太阳落山以后。上帝是最大的纵火犯。很久以前一个叫唐纳德·默温·埃尔贝特的男孩烧掉了老处女森普尔的养老金支票,还烧掉了保坦韦尔的卫理会教堂,如果说那时候唐纳德·默温·埃尔贝特在这个躯壳里还留下些什么的话,不用问,它已经随着印第安纳州加里的油罐化为灰烬了。9打以上的油罐,像一串巨大的鞭炮炸毁了。那天恰好也是7月4号,太巧了。随着大火冲天而起,就只剩下了垃圾虫,他的左臂擦破了,火辣辣的,仿佛体内藏着一团火,永远不会熄灭的火……至少在他的身体烧成黑炭以前不会熄灭。
  今晚,他将痛饮锡沃拉的水,是的,那水必定像酒一样甘醇。
  他举起水壶,最后的几滴水被他倒进喉咙,缓缓地流进肚子,喝光后,他把水壶扔在了沙漠里。汗水像露珠一样从额头上冒出来,他躺在那儿,颤抖着,回味着那几滴水的甘甜。
  “锡沃拉!”他喃喃地说,“锡沃拉!我来了!我来了!我要为你付出一切!我愿为你而死!颠簸颠簸颠!”
  口渴稍稍有点缓解,睡意就涌上来,就在他几乎睡着的时候,一个念头闪过脑际,犹如冰刀的刀刃劈头而来:
  如果锡沃拉只是个海市蜃楼会怎么样呢?
  “不,”他喃喃着,“不,噢噢,不。”
  单凭否定驱散不了这种念头。这刀刃刺痛了他,赶走他的睡意。如果他在对一个海市蜃楼的庆祝中喝完了最后一滴水,那会怎么样?他用自己的方式意识到了自己的疯狂。如果那只是个海市蜃楼,他无疑会死在沙漠里,成为老鹰的口中食。
  最后,他再也无法承受这个可怕的念头所带来的恐惧,抑制住一阵阵晕眩和恶心,摇晃着站起身来,吃力地回到公路上。在半山腰,他不安地眺望着下面遍布丝兰和风滚草的广阔平原,他的呼吸在喉头凝住了,变成一声惊叹,像一只袖子挂在了钉子尖上。
  就在那儿!
  锡沃拉,古老的传说,许多人寻找的地方,被垃圾虫发现了!
  它座落在沙漠深处,蓝色的山脉环抱着它,远处的迷蒙薄雾为它穿上了蓝色的罩衣,高楼和街道时隐时现。棕榈树……他能看到棕榈树……还有水!
  “噢,锡沃拉……”他轻声唤着,蹒跚地回到小型货车的阴影中。他知道,它比看起来远。等上帝的火炬退出天空,他要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前进。他将到达锡沃拉,到了那儿,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遇到第一个喷泉的时候,飞身跃入水中。然后他会找到他,那个邀请他来这儿的人。是他引导着他,在一个月的时间里,顾不得胳膊上的严重烧伤,越过平原和高山,最终进入沙漠。
  他就是黑衣人,强悍的人。他正在锡沃拉等着垃圾虫。那天夜里的人马就是他的;大模大样地离开西部,迎着升起的太阳昂然而去。面无血色的死亡骑士也是他的,他们会狂呼怒骂,放声大笑,散发出汗臭味和火药味;会发出尖叫声,但垃圾虫对尖叫声毫不在意;也会发生抢劫和镇压,对此他也漠不关心;还会发生谋杀,那更是无关紧要。
  还会有一场大火。
  对于这个,他很关心。在梦里,黑衣人来找他,在高处张开手臂,给他看一个火焰中的国家。城市像炸弹一样起火烧毁,耕地被大火吞噬。芝加哥、匹兹堡、底特律、伯明翰的河流中漂着一层燃烧的油。在梦里,黑衣人告诉他一件事,一件让他效力的事:我会在我的炮兵中给你一个高级职位,你正是我想要的人。
  他翻身侧卧,流沙摩擦着面颊和眼皮,阵阵刺痛。他曾经失去希望,是的,自从车轮从他的自行车上脱落,他就失去了希望。上帝,卡利·耶茨的上帝,看来毕竟比黑衣人强大。但是他仍然坚持自己的信念,一往无前。最终,就在他几乎葬身沙漠,永远无法到达黑衣人等候他的锡沃拉之时,像做了一个白日梦。锡沃拉出现了,在下面,在远方。
  “锡沃拉!”他低声呼唤着,进入了梦乡。
  第一个梦是在加里,那是一个多月以前,他的胳膊烧伤之后。那天夜里入睡以前,他确信自己要死了,因为没有人烧得像他那么严重居然还能活着,他的脑子里反复出现一句话:为火而生,为火而死;为火而生,为火而死。
  在城中的一个小公园里,他跌倒在地,两条腿再也迈不动了。左臂伸着,离身体远远的,像个没有生命的物件,衬衫袖子也烧掉了。疼痛剧烈得难以置信。他做梦都想不到世上会有如此的疼痛。在这之前,他欢呼着从一组油罐跑向另一组油罐,安装好粗糙的定时装置,每个装置都由一根钢管和易燃的汽油混合物组成,并用一块钢片隔开一小层酸。他把这些装置放在罐顶的排液管内,当酸流过钢片发生腐蚀时,汽油会着火,从而引发油罐爆炸。他打算在第一个油罐爆炸之前到加里的西边去,那里靠近通往芝加哥或密尔沃基的许多条道路的交汇点。他想观看整座城市在大火中毁灭的情景。
  可是他对最后一个装置的判断有误,也许是因为装置本身做得有问题,他用管扳手打开外流盖时它就爆炸了。在燃烧的汽油突然从钢管中喷射出来的一刹那,耀眼的火光冲天而起,一束火苗窜上了他为左臂。他仿佛被戴上了一只火手套,可惜这手套无法阻隔疼痛,它在空中挥舞着,抖动着,像一只巨大的火炬。这种痛苦是可怕的,不亚于把胳膊放在喷发的火山口上。
  他尖叫着,绕着油罐顶狂奔,像个弹球似的沿着齐腰的栏杆猛冲下来。要是没有栏杆,他会像火把投入井中一样翻滚着掉下去。一个意外救了他的命,他的双脚交叉在一起,跌倒在地,身子压住了左臂,把火熄灭了。
  他爬起来,仍疼得半疯。后来他想,他能从葬身火海的危险中逃脱,纯粹是侥幸或者是黑衣人的意愿吧。大多数汽油没有喷到他身上,因而他很感激。不过他的感激是后来才萌发的,当时他只顾得上哭喊,举着冒烟的、皮肤烧焦开裂的胳膊,前俯后仰。
  他模糊地记得,当天色暗下来的时候,他已经装好了一打的定时装置。它们随时都会爆炸。死亡是美好的,摆脱那种极度的痛苦也是美好的,但烧死在火中却恐怖透顶。
  他不知道自己后来怎样爬下油罐,又是怎样挥舞着烧焦的左臂,在那个死亡之地像无头苍蝇一样蹿来蹿去,最后又是怎样踉跄着离开的。
  当他到达镇中心的一个小公园时,已是傍晚。他坐在两个旱冰场之间的草地上,竭力想着该怎么处理这个烧伤。抹点黄油,唐纳德·默温·埃尔贝特的妈妈一定会这么说。不过那是用来对付被水或者锅里溅出来的油烫伤的情况的,他无法想象把黄油涂抹在从肘到肩那一大片烧得焦黑的地方,甚至连碰它一下都不敢想。
  自杀,是的,他倒情愿让自己彻底摆脱痛苦,像一条老狗。
  小镇东边忽然传来巨大的爆炸声,像织物被麻利地撕成两半。黄昏时分渐深的靛蓝色天空中,一股火柱冲天而起。强光刺得他睁不开眼,他拼命眨着眼睛,直到挤出了眼泪。
  尽管处于极度的痛苦之中,但火还是让他满心高兴……甚至,让他感到兴奋,感到满足。火就是最好的药,就连第二天找到的吗啡也比不过它(作为监狱里享受特权的犯人,他在医务室、图书馆和汽车调度场干活时,就知道吗啡、“大王”药粉)。他没有把眼前的痛苦和火柱联系在一起,他只知道火是美好的,亮丽的,是他过去需要、将来也永远需要的东西。火,太妙了!
  过了一会儿第二个油罐爆炸了。即便在3英里远的地方,他也能感觉到空气中蔓延的热浪。又一个油罐爆炸了,接着又是一个。停了一小会儿,又有6个油罐在尖锐的织物撕裂声中爆炸。现在那儿看起来亮极了,他咧嘴笑着,眼睛里满是黄色的火焰,他忘记了受伤的胳膊,忘记了自杀的念头。
  经过两个多小时,所有的油罐都炸毁了,而后夜晚来临,但那个夜晚并不黑,它是桔黄色的,伴着火的高温。整个东方地平线都随着火焰飞舞,这使他想起小时候曾有过一本H·G·韦尔改编的著名连环画《世界大战》,现在,许多年过去了,那个拥有连环画的孩子已经消失了,但垃圾虫还在,而垃圾虫拥有的是奇特、可怕的秘密:马尔蒂昂一家的死。
  该离开公园了,气温已经升高了10度。他应该往西去,像在保坦韦尔那样,赶在火焰的前头,与蔓延的毁灭比赛。但他此时根本无法进入竞技状态,只好在草地上睡下,火光在他的脸上跳跃那是一张疲劳的、被虐待的孩子的脸。
  在梦里,黑衣人来了,穿着他那件带面罩的长袍,看不见他的脸……但垃圾虫还是觉得以前见过这个人。在保坦韦尔,当那些懒洋洋坐在糖果店和啤酒屋里的人朝他吹口哨时,好像这个人就在他们中间,静静地若有所思。他在擦洗店干活(用肥皂擦洗头顶灯,洗抹布,擦洗车门槛板,问先生您是否要打蜡?)时,右手戴着海绵手套,浸泡得像条死鱼,指甲像象牙一样白,那时候他好像也见过这张脸,流露出疯狂兴奋的暴躁而狰狞的脸。当司法官把他送到特雷霍特,在他们给他电疗的房间里,他就是那个龇牙裂嘴的心理学助手,站在头顶上方,手放在控制开关上(我要电击你的大脑,孩子,用你的方式帮助你从唐纳德·默温·埃尔贝特变成垃圾虫,你想不想涂上热蜡?),准备把1000伏的电压通入他的大脑。他很清楚这个黑衣人:他的脸你永远无法真切地看到,他的手从死亡纸牌中发出所有的黑桃牌,他的眼睛超越火焰,他的狞笑超越世上所有的坟墓。
  “我愿意听你的吩咐,”他在梦中感激地说,“我愿为你而死!”
  黑衣人的手伸进长袍,把它变成黑色风筝的形状。他们站在高处,在他们的下方,是躺在火中的美国。
  我会在我的炮兵中给你一个高级职位,你正是我想要的人。
  然后他看见1万余人的大队人马,混杂着衣衫褴褛的男男女女,他们驾车向东,穿过沙漠,进入高山;他们卸下卡车、吉普车、帐篷和坦克;每个男人和女人的脖子上都挂着一块黑色宝石,在其中一些石头的中心,嵌着一个红色斑点,那形状像眼睛,或者像钥匙。他看见了他自己,在先头部队中开着一辆车,巨大油箱的顶部装有备胎,他知道卡车里装满了凝固汽油……在他后面的队伍中,是装载着压力炸弹、特勒地雷和塑胶炸弹的卡车;燃烧弹和逐热导弹;手榴弹、机关枪及火箭发射器。死亡之舞要开始了,烟雾像小提琴和吉它的弦乐,硫黄石和无烟火药的臭气在空中弥漫。
  黑衣人又一次举起手臂,当他放下时,一切都变得冷寂,火熄灭了,甚至连灰烬都变冷了。那一刻他又成了唐纳德·默温·埃尔贝特,渺孝害怕,糊里糊涂。只有那一刻,他觉得自己不过是黑衣人巨大的国际象棋中的一个小卒,觉得自己受了蒙骗。
  这时,他看见黑衣人没有完全遮盖住的脸,在眼睛的位置上,有两个暗红色的煤球在凹坑里燃烧着,被照亮的鼻子窄窄的,像刀刃。
  “我愿意听你的吩咐,”垃圾虫在梦里感激地说,“我愿为你而死!我的灵魂是献给你的!”
  “我要派你去放火,”黑衣人严肃地说,“你必须去我的城市,那儿的一切都得清除。”
  “在哪儿?在哪儿?”期望中,他带着焦灼的痛苦问。
  “西方,”黑衣人说,声音渐弱,“西方,高山以外。”
  然后他醒了,仍然是夜晚,而且仍然明亮,火更近了,热得让人透不过气来。房屋在爆炸。星星被一片浓重的油烟遮住,看不见了。一场大烟雨拉开了序幕,旱冰场染上了一层黑色。
  这时候他恢复了决心,因为他发现自己还能走。他一瘸一拐地往西走去,偶尔看见其他一些正离开加里的人,一边走一边回头看着大火。傻瓜,垃圾虫几乎有些温柔地想。你们会烧死的,到了适当的时候,你们会烧死的。没有人注意他,对他们来说,垃圾虫只是另一个幸存者。他们消失在烟雾中。黎明后的某一刻,垃圾虫一瘸一拐地穿过伊利诺伊的地界,芝加哥在他的北面,乔利埃特在他的西南,火焰消失在浓烟后面。那是7月2日的黎明。
  他已经忘记了把芝加哥烧成平地的梦,烧掉更多的油罐,烧掉隐藏在铁路侧线的装满液化气的运输车,烧毁房屋的梦。他对温迪城毫无兴趣。那天下午,他潜入芝加哥的海茨医生诊所,偷了一盒吗啡针剂。吗啡减轻了一点儿疼痛,但产生了一个更重要的辅助作用:使他对实际存在的疼痛不那么在意了。
  那天晚上他还从药房拿走了一大瓶凡士林,在胳膊的烧伤部位涂了厚厚的一层。他口渴极了,好像不停地想喝水。关于黑衣人的幻觉像一只只绿头苍蝇在脑子里飞进飞出。黄昏时他崩溃了,他已经开始认为黑衣人指给他的那座城市一定是锡沃拉,那座充满希望的城市。
  那天晚上黑衣人又来到他梦中,用嘲讽的咯咯的笑声,证实了他的猜想。
  沙漠的寒冷把垃圾虫从混乱的记忆中拉了回来。在沙漠中永远是冰或者火,没有中间状态。
  呻吟了片刻,他站起来,尽量把自己紧紧地裹起来。头上群星闪烁,近得几乎可以用手摸到,它们用迷人的光芒沐浴着沙漠。
  他摩挲着臂上滑嫩的肌肤,带着浑身的伤痛回到公路上。现在,这些伤痛对他来说已经不算什么了。他停了一会儿,俯看这座夜梦中的城市(那里到处是闪烁的光点,像营地的灯光)。他开始前进。
  几个小时后,黎明开始给天空染上一层亮色,这时再看锡沃拉,比他第一次登高俯看时近不了多少。他愚蠢地喝掉了所有的水,却没想到实际距离比当时看到的要远得多。由于脱水的缘故,他不敢在太阳升起后往前走得太远。在太阳充分显示它的力量之前他就得再次停下来。
  在破晓一个小时以后,他发现公路外面有一辆奔驰车,右侧门已经埋进沙堆里,他打开左侧的一个门,把两个皱巴巴像猴子一样的车主拖了出来——戴着镶有许多珠宝的手镯的老太太和长着戏剧化白头发的老头儿。垃圾虫嘟嘟囔囔地抱怨着,从点火器上拿起钥匙,转动着打开了车尾箱。他们的手提箱没上锁。他把许多衣服挂到奔驰的窗子上,用石头压祝现在他有了一个凉爽阴暗的窝。
  他爬进去睡下。西边几英里外,拉斯维加斯城在夏日阳光的照耀下微微闪着光。
  他不会开车,在监狱里他们没教过他,但他会骑自行车。7月4日,就是拉里·安德伍德发现丽塔·布莱克莫尔因服药过量在睡梦中死去的这一天,垃圾虫搞到了一辆十速车。开始的时候,由于左臂不听使唤,他骑得很慢。第一天他跌倒了两次,其中一次碰到了烧伤的部位,引起了一阵巨痛。凡士林没起作用,烧伤的地方已经化脓,发出难闻的气味。他不止一次地怀疑自己得了坏疽病,他不让自己再想下去。他开始用一种消毒膏混合着凡士林使用,不知道有没有效果,但肯定没什么害处。这两样东西混合在一起,成了一种混浊的粘糊糊的东西,看起来像米青.液。
  渐渐地他能单手扶把骑车了,而且骑得更快。路面很平,大多数时间他都能保持令人晕眩的速度。他克服了烧伤的痛苦以及吗啡产生的轻度头晕,努力保持着平衡。他喝了好几加仑的水,饭量也大得惊人。他思索着黑衣人的话:我会在我的炮兵中给你一个高级职位,你正是我想要的人。这些话多么动听!以前有人真正需要过他吗?他骑车奔驰在中西部炎热的太阳底下时,这句话一遍又一遍出现在他的脑海。他喘息着哼起那首叫做“去夜总会”的小曲。他随心所欲地唱着歌词(锡沃拉!颠簸颠簸颠!),不过此时的他已不再疯狂,他只是在前进。
  7月8日,尼克·安德鲁斯和汤姆·科伦看见野牛在堪萨斯州的科曼奇县吃草的那天,垃圾虫在达文波特的圣城越过密西西比河,穿过落基岛,贝滕多夫和莫林,来到了衣阿华。
  14日这天,拉里·安德伍德在新罕布什尔西部一座高大的白色房子附近醒过来,垃圾虫穿过密苏里北部的康瑟尔布拉夫斯,进入内布拉斯加。他的左臂恢复了一些功能,腿部肌肉也结实了,他拼命赶路,快点儿,再快点儿。
  在密苏里西边时,垃圾虫第一次怀疑,也许是上帝亲自掌握着他的命运。内布拉斯加有点儿不对劲,似乎有点儿恐怖,这使他感到害怕。衣阿华似乎也一样……但是不对。以前的每个夜晚,黑衣人都来梦里找他,可是当他进入内布拉斯加以后,黑衣人没有再来。
  一个老妇人取代黑衣人来到他的梦中。在这些梦里,他发现自己趴在一片玉米地里,吓得浑身瘫软。那是一个明亮的早晨,他能听见成群的乌鸦在嘎嘎乱叫。前面是一片宽阔的玉米地和剑一样的玉米叶。他不想去看但又无力阻止自己,终于还是用颤抖的手拨开叶子,朝里望去。他看见,在一片空地的中间有一幢老房子。那里有株老树,枝条上挂着一个轮胎。一个黑人老太太坐在门廊里,弹着吉它,唱着一些古老的圣歌。每个梦中唱的圣歌都不相同,其中大部分垃圾虫都听过,因为他以前认识一个老太太,一个叫唐纳德·默温·埃尔贝特的男孩的母亲,她在做家务时曾经唱过许多同样的歌。
  这是一个噩梦,倒并不只是因为它的结尾极为可怕。开始的时候,你也许会说,整个梦里没有让人害怕的东西呀。玉米?蓝色的天空?老妇人?晃动的轮胎?这些东西有什么可怕?梦中的老妇人没有扔石头,也没有嘲笑他,何况老妇人并不是那些唱着“在那个伟大的早上”和“再见,亲爱的上帝,再见”之类圣歌的老妇人。扔石头的是世上的卡利·耶茨们。
  但是在梦远未结束之前他已经吓得瘫软,好像他窥见的根本不是一个老妇人,而是某些秘密,某些几乎隐藏不住的、似乎已准备好在她周围爆发的亮光,与这炽热的强光相比,加里燃烧的油罐不过是风中的许多蜡烛——这样的强光会烧焦他的眼睛。他唯一想的就是:噢,请让我离开她,我可不想跟她有什么瓜葛,求求你,噢,求求你让我走出内布拉斯加。
  这时,无论她在弹什么曲子,总会有一个刺耳的停顿。她朝右看那块空地,他正在那儿透过谷叶的小小缝隙偷看她。她的脸很苍老,布满皱纹,头发稀疏得可以看得见褐色的头盖骨,但她的眼睛却亮得像钻石,充满着令他害怕的光。
  她用一种苍老、沙哑但宏亮的声音高喊:“玉米地里的黄鼠狼!”于是他感觉到自己的变化,低头发现变成了一只黄鼠狼一只长皮毛的、黑褐色的鬼鬼祟祟的东西,鼻子长得长而尖,眼睛退化成两个明亮的小圆点儿,手指变成了爪子。他是一只黄鼠狼,一只胆小的捕食弱小动物的黄鼠狼。
  他开始大叫,往往就把自己喊醒了,浑身大汗,吓得目瞪口呆。他赶忙用手在身上摸摸,确认自己的人形还在。最后他抱紧脑袋确认它还是人的脑袋,而不是长长的、柔滑光亮的流线型的什么东西,不是毛茸茸的、子弹形状的脑袋。
  在内布拉斯加,三天里他走了400英里,极度的恐惧使他恨不得插翅而飞。他来到科罗拉多,在朱尔斯镇附近,梦开始渐渐消失。
  (阿巴盖尔妈妈在7月15日醒来——稍迟于垃圾虫穿过赫明福德的北部——打着寒战,又害怕又可怜,可怜谁,为什么可怜,她都不知道。她想她可能是梦见了她的孙子安德斯,他毫无知觉地死于一次枪击事件,当时只有6岁。)
  7月18日,在科罗拉多州斯特灵西南部距离布拉什还有几英里的地方,他遇见了那小子。
  垃圾虫在夜幕降临时醒来。尽管车窗上挂着衣服,奔驰车还是酷热无比。他的喉咙像一口枯井,表面覆盖着一层砂纸,太阳穴砰砰直跳。他伸出舌头,用手指敲敲,感觉像敲着一根干树枝。他坐起来,刚把手放在奔驰车的方向盘上,就烫得缩了回来。他穿好衬衫,转动门把手想出来。他以为他能出来,但他过高地估计了自己的力量,忽略了在这8月的夜晚,他已在脱水的状态下维持了多久:两腿没了力气,他倒在同样很热的路上。他呻吟着,像个瘸腿的爬虫,钻进奔驰的阴影中。他坐在那儿,胳膊和脑袋搭在竖起的膝盖之间,喘息着。他病恹恹地盯着从汽车里拖出的两具尸体:老女人枯萎的手臂上戴着手镯,老头戏剧化的白头发乱蓬蓬地盖在干枯的猴子似的脸上。
  他必须赶在明早太阳升起之前到达锡沃拉。如果到不了,他就会死掉……就在他目标在望的时候!就连黑衣人也不会比这更残酷,肯定不会!
  “我愿为你而死。”垃圾虫嘟囔着,当太阳落山时,他站起来,开始朝着高楼、伊斯兰教的尖塔和锡沃拉的大道走去,那儿的灯火已经重新燃起。
  当白天的热量溶进沙漠夜晚的寒冷中时,他发现自己更能走了,用绳子绑着的胶底帆布鞋轻一脚重一脚地走在15号州际公路上。他缓缓地走着,脑袋像一朵枯干的太阳花耷拉在胸前,所以在走过带萤光的绿色路标时,他没能看见上面写着的字:拉斯维加斯30。
  他正想着那小子,按理说现在那小子应该跟他在一起,伴着双门小轿车直笛的回声一起驶入锡沃拉。但那小子看来是个没用的东西,垃圾虫独自走进荒野。
  他抬脚时感觉走上了铺筑的路面,“锡沃拉!”他喊,“颠簸颠簸颠!”
  半夜时分,他倒在路边很不舒服地打了个盹。现在那个城市更近了。
  他一定会成功。
  他确信他一定会成功。
  在看见那小子之前,他老早就已经听到了他的声音。那是从东方传来的一阵低沉的、霹雳般的直笛轰鸣声。这声音从科罗拉多州的尤马方向一直传到34号高速路。他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想藏起来,就像在加里看到几个幸存者的时候那样。可是这一次,不知为什么他停在原地没动,只是两腿分开跨在自行车上,不安地回头张望。
  轰鸣声越来越大,太阳光反射着铬黄和明亮的桔黄色的什么东西(那是火吗?)。
  驾车人看见了他,机枪连发似地一连几次回火,换成低档,固特异轮胎差点变成发烫的碎片剥落在高速路上。接着汽车开到了他身边,没熄火,喘息着像一头驯服或者未被驯服的濒死的动物,驾车人走了出来。但起初垃圾虫的眼睛只是盯着汽车。他熟悉汽车,喜欢汽车,虽然他从来没拿到过驾驶执照。这辆车十分精美,一定有人为它花了几年的工夫,投入数千美元,它是那种通常只能在赛车展览时才能看到的汽车,是个心爱之作。
  它是1932年生产的福特牌双门小轿车。它的主人不吝惜金钱,也没有满足于双门轿车的普通革新,他不断改进,把它变成了模仿所有美国汽车的滑稽之作,一个引人注目的科学幻想车,车身用手工漆成滚滚的火焰形状。铬黄的总管几乎有整个车那么长,强烈地反射着阳光。挡风板是凸圆形状;后轮外胎是巨大的固特异轮胎,为了配合它,轮井切削得又高又深。伸在车篷外的怪诞的热导管一样的东西,是内燃机增压器;伸出车顶的黑色中夹杂着余火似的红色斑点的东西,是钢制的鲨鱼翅;车两侧各写着三个字,向后倾斜来显示车速。那三个字是:那小子。
  “嗨,你可真是含情脉脉呀。”驾车人慢吞吞地开了口,垃圾虫这才把注意力从油漆的火焰转向了这枚滚动炮弹的主人。
  他大约有5英尺3英寸高,卷曲的头发高高地堆在头上,涂着发蜡,闪闪发光,这发型凭空给他增加了3英寸的高度。所有的发卷都堆在衣领上面,那可不只是一个简单的鸭屁股,它是世上受流氓阿飞影响的所有鸭屁股发型的化身。他穿一双黑色的尖头长统靴,鞋帮上系着带。古巴式女鞋跟又给那小子增高了3英寸,使他的身高达到了体面的5英尺9英寸。腿上褪色的牛仔裤绷得很紧,从外面就数得清口袋里装了几枚硬币。牛仔裤把他小小的臀部绷成一个漂亮的蓝色雕塑,裤裆则像塞满了高尔夫球的鹿皮包皮。他穿一件西部式样的丝质衬衫,颜色是不太正宗的勃艮第葡萄酒色,上面装饰着黄色花边和仿蓝宝石钮扣。衬衫袖口的链扣看上去像磨光的骨头,垃圾虫后来发现那的确是骨头。那小子有两副链扣,一副用人的臼齿做成,另一副用道伯曼狗的门齿做成。虽然天很热,可他还在衬衫外面穿了一件黑色的骑摩托用的皮马甲,背部印着一只鹰。马甲用拉链拉着,链齿像钻石一样微微闪光。肩带和腰带上挂着三只野兔脚,一只白色,一只褐色,一只是明亮的绿色。那件皮马甲比衬衫更奇妙,涂着一层厚厚的油,自鸣得意地吱吱乱响。在鹰的上面,用白色丝线绣着三个字:那小子。被一大堆闪亮的头发和闪亮的摩托车马甲领子包皮围的脸正盯着垃圾虫,那是一张小小的、苍白的布娃娃脸,噘着两片厚厚的,但是毫无瑕疵的雕塑般的嘴唇,死灰色的眼睛,宽阔光滑的额头,丰满的两颊。

  臀部左右一边一把硕大的0.45口径手枪松松地垂在枪套外,两条枪带在扁平的腹部交叉着。
  “嗨,小子,你想说什么?”那小子喊。
  垃圾虫唯一能想起来说的就是:“我喜欢你的车。”
  他答对了,或许这是唯一正确的答案。5分钟后垃圾虫坐在双门小轿车的客座上,小轿车的时速大约达到了95英里。垃圾虫从伊利诺伊东部一直骑过来的自行车渐渐地变成了地平线上的一个小黑点儿。
  垃圾虫胆怯地提出,以这个速度行驶,要是路上遇到障碍,那小子可能会看不见(事实上他们已经遇到了几个障碍,那小子只是像障碍滑雪似的绕开,毫不理会固特异轮胎的尖锐抗议)。
  “嗨,小子,”那小子说,“我反应快,能及时应付。你信不信吗?”
  “相信,先生。”垃圾虫虚弱地答道,好像一个人刚刚用棍子捅了蛇洞。
  “我喜欢你,小子,”那小子用他古怪低沉的嗓音说。他的布娃娃眼越过桔黄色的萤光方向盘盯着微微闪光的路面。“从后座拿罐啤酒。”
  后座里的是可斯啤酒,摸起来热乎乎的。垃圾虫讨厌啤酒,但他拿过来一饮而尽并且赞美说真是好啤酒。
  “嗨,小子,”那小子说,“可斯啤酒是唯一的啤酒。我恨不得尿尿都尿可斯,你信不信这快乐的牛皮?”
  垃圾虫回答说他的确相信这快乐的牛皮。
  “他们叫我那小子。我家在路易斯安那州的什里夫波特。你知道吗?我这辆四脚兽每次参加南方的汽车大展都得奖。你信不信这快乐的牛皮?”
  垃圾虫回答说相信,又拿起一罐热乎乎的啤酒。
  “人家叫你什么,小子?”
  “垃圾虫。”
  “什么?”死布娃娃似的眼睛在垃圾虫的脸上可怕地停了一会儿。“你跟我开玩笑?没人敢跟那小子开玩笑,你最好相信这快乐的牛皮。”
  “我相信,”垃圾虫认真地说,“但人家确实是那么叫我的。因为我过去常常在垃圾箱和邮筒里放火。我烧掉过森普尔老太太的养老金支票,因为这事我曾经被送进少年感化院。我还烧掉了印第安那州保坦韦尔卫理公会的教堂。”
  “是吗?”那小子高兴地问,“小子,听起来你疯狂得像只茅坑里的耗子。很好,我喜欢疯狂的人。我自己也是个狂人。垃圾虫,嗯?我喜欢这名字。咱们真是天生的一对,令人讨厌的那小子和令人讨厌的垃圾虫,握手,垃圾虫。”
  那小子伸出手,垃圾虫尽可能迅速地握了一下他的手,好让他用两只手把着方向盘。小轿车飞一般拐过一个弯儿,突然发现一辆双轮拖车几乎堵住了整个高速路。垃圾虫用手遮着脸,做好了飞跃这个天外来物的准备,那小子却纹丝不动。这辆双门小轿车像只水臭虫一样,擦着高速路的左侧飞驰而过,被拖车的驾驶室刮掉了一层油漆。
  “成功了。”垃圾虫说,这时他发觉自己终于可以不带一丝颤抖地说话了。
  “嗨,小子,”那小子的一只布娃娃眼严肃地眨了一下,“别瞎扯,你听着。啤酒怎么样?真他妈的够味,对不对?刚才骑那辆小孩车的滋味不好受吧,这会儿心满意足了,不是吗?”
  “的确是的。”垃圾虫说,又喝了一大口热可斯。他虽然疯狂,但还不至于疯狂到在那小子开车的时候不赞同他的意见,在这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地方。
  “好嘛,绕着他妈的灌木丛转,真没意思,”那小子说着,返身越过座位拿了罐啤酒,“我猜咱们的目的地是同一个地方。”
  “我想是的。”垃圾虫谨慎地说。
  “我打算到西部去,”那小子说,“我要到那儿抢占有利地位。你信不信这快乐的牛皮?”
  “相信。”
  “你梦见过穿着黑色飞行服的人,是吗?”
  “你指的是神父。”
  “我说什么,指的就是什么;指的是什么,我就说什么,”那小子断然说,“别瞎扯,你听着,他妈的你这个臭虫,那人穿着黑色飞行服,戴着风镜。像约翰·韦恩的电影《双雄》里的样子。风镜很大,所以你他妈的根本看不见他的脸。真他妈的见鬼,是不是?”
  “是的。”垃圾虫说,他又喝了一口热乎乎的啤酒,头开始嗡嗡作响。
  那小子手扶桔黄色的方向盘,弓起身子开始模仿战斗机大战中的那位飞行员。可以断定,那人曾经在《双雄》中大显身手。当他表演着翻斤斗、俯冲、转动炮筒的动作时,双门汽车吓人地从路的一边冲向另一边。
  “依……呀……嗬……碍…咚……听着,他妈的……12点有强盗出动-…把大炮转向他们,他妈的标尺……嗒……嗒嗒嗒!先生,我们把他们搞定了!全都搞定了……好极了!坐下,小伙子们,好极了!”
  当他进入这种幻想中的时候,他的脸上毫无表情;当他颠簸着窜到小路上又隆隆地驶回到大路上时,打了蜡的头发没有一丝变形。垃圾虫的心脏在胸膛里猛跳,皮肤上闪着汗水的光泽。他喝光了啤酒,憋不住想撒尿。
  “不过他没有恐吓我,”那小子说,好像先前的话题从没中断过,“他妈的没有。他是个冷酷的家伙,但是那小子从前对付过不少冷酷的家伙。我把他们关起来,镇压他们,正像老大说的那样。你信不信这快乐的牛皮?”
  “当然信。”垃圾虫应道。
  “你喜欢老大?”
  “当然。”垃圾虫答道,其实他根本不晓得那小子说的老大是何许人。
  “他妈的你最好喜欢老大。听着,你知道我的计划吗?”
  “去西部?”垃圾虫冒险地说,看起来还安全。
  那小子似乎很不耐烦,“我指的是到了那儿以后。以后。你知道我要干什么?”
  “不知道。干什么?”
  “我打算隐蔽一些时候,弄清形势。你喜不喜欢这个快乐的牛皮?”
  “当然。”垃圾虫说。
  “他妈的。别瞎扯,你他妈的听着。我只想搞清楚,搞清楚那个大人物是谁,然后……”
  那小子陷入了沉默,在他的桔黄色方向盘上思索着。
  “然后怎么样?”垃圾虫犹豫了一下问。
  “我要把他摆平,让他摸几回阎王鼻子。再把他流放到他妈的卡迪拉克大牧场上去放羊。你信不信?”
  “当然信。”
  “然后由我来接替他,”那小子自信地说,“我要剥光他的衣服,让他待在卡迪拉克大牧常你跟着我,垃圾虫,管你他妈的叫什么名字。咱们吃香的喝辣的,再不会没有猪肉和豆子,还要吃很多鸡。”
  双门小轿车隆隆地驶在高速路上,排气管喷出瑰丽的火焰。垃圾虫坐在客座上,腿上放着热乎乎的啤酒,头晕脑胀。
  8月5日将近黎明的时候,垃圾虫进入锡沃拉,人们还把它叫做维加斯。在最后的五英里中,他不知在什么地方把胶底帆布鞋弄丢了,现在,当他走下弯曲的坡道,他的脚步声听起来是这样的:噗啪,噗啪!像拍打漏气的轮胎。
  他几乎耗尽了力气,但是当他走在坡道上,看着堆积的几辆破车和一些被野鸟啄食殆尽的死人时,又不禁微微地感叹起来。他成功了。他已经到了锡沃拉。他遇到而且经受住了考验。
  他看到许多下等酒吧间和夜总会,招牌上有的写着“自由空间”,有的写着“兰铃婚礼教堂”以及“60秒婚庆,伴你一生!”。途中,透过一个成人书店的平板玻璃,他看到一本名叫《银色幽灵罗斯-罗伊斯》的书,一个裸体女人倒挂在一根路灯柱上。他还看到两张《拉斯维加斯的太阳》,当报纸被风吹动的时候,他不止一次地瞥见报纸上露出的标题:瘟疫肆虐,华盛顿沉默。他看到一个巨大的广告牌上写着:“尼尔钻石!”“美国旅店,6月15日到8月30日!”。他看到一家似乎只卖结婚和订婚戒指的珠宝店,橱窗上有人胡乱地写着“你活该遭报应,死在拉斯维加斯”。他看到一架翻倒的大钢琴躺在路上,像一匹酣睡的大木马。眼前到处都是这些令人惊奇的东西。
  他又往前走,开始看到其他的招牌,火烈鸟,造币厂,沙丘,撒哈拉,玻璃鞋,帝国。但是人在哪儿?水又在哪儿?
  垃圾虫漫无目的地走着,信步离开了坡道。他的头向前低着,下巴抵在胸前,边走边打盹。当他的脚绊在了什么东西上,当他一跤跌倒把鼻子撞出了血,当他抬起头判断自己在什么地方时,他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鼻子里的血流在破烂的蓝衬衫上,他毫无知觉。他仿佛还在打盹,而这一切只是在做梦。
  一座高大的白色建筑伸向沙漠的天空,像一座沙漠的丰碑,像一根针,像一座纪念碑,每一部分都能与斯芬克斯或大金字塔相媲美。它东面的窗户反射着朝阳的光芒,似乎是一种预兆。在这座骨白色沙漠大厦的前面,在通道两侧,有两座巨大的金字塔。天篷上嵌着一个巨大的青铜徽章,上面刻着一个浮雕,是一只怒吼的狮子的头。
  再往上看,是几个简洁有力的大字,也用青铜刻着:MGM大饭店。
  不过吸引住他视线的,是立在停车场和通道之间方形草地上的什么东西。垃圾虫定睛一看,立刻陷入了极度的兴奋。他颤抖着,好一会儿,他只能用流血的手支撑着身体,王牌绷带散开的布头垂在两手之间,两只暗淡的蓝眼睛盯着那喷泉,终于,他发出一声低低的呻吟。
  喷泉在喷水。这是一个用石头和象牙建成的华丽建筑,用金子雕镂镶嵌。彩灯环绕着喷嘴,把水变成紫色,桔黄色,红色,绿色;水花落入池中发出连续不断的很响的哗哗声。
  “锡沃拉。”他喃喃低语,挣扎着向前。鼻子还在流着血。
  他开始蹒跚着走向喷泉。蹒跚变为疾走,疾走变为奔跑,又变为猛跑,直到变为疯狂的冲刺。他结疤的膝盖像活塞一样抬起,放下,几乎抬到了脖子那么高。他的嘴里飞出一句话,长长的一句话,像一面纸旗升上了天空,把高处的人们吸引到了窗前(谁看见了他们?也许是上帝,或者是魔鬼,但肯定不是垃圾虫),当他接近喷泉时,那声音变得更高、更尖、更长:
  “锡沃拉……”
  后面的“氨音拖得很长很长,是所有在地球上生活过的人都曾听到过的兴奋的声音,直到他用力攀上齐胸高的喷泉的边沿,飞身跃入难以置信的凉爽仁慈的水中,这声音才宣告结束。他能感觉到,周身的毛孔如千万只嘴巴一齐张开,像海绵一样吸着水。他尖声大叫。他把脑袋埋在水中喷着鼻息,然后伸出水面,又是打喷嚏又是咳嗽,把血、水和鼻涕一齐溅在喷泉的边上,接着又把头低下去,如牛喝水一般痛饮。
  “锡沃拉!锡沃拉!”垃圾虫狂喜地喊着,“我愿为你而死!”
  他用狗爬式游了喷泉一周,又喝了一回水,然后爬出喷泉,笨拙地倒在草地上。太值得了,所有的一切都太值得了。突然胃里一阵痉挛,他开始大声呕吐起来。即使是呕吐也让人觉得痛快。
  他站起身来,用爪子般的手支撑着身体爬到喷泉边,又开始喝水,这次他的肚子感激地接受了这份礼物。
  然后他像一个灌满水的山羊皮,蹒跚着走向夹在两座金字塔中间的雪花石膏台阶,这台阶一直通向神奇的宫殿大门。刚上了一半,又是一阵痉挛,疼得他弯下了腰。等这阵疼痛过去,他东倒西歪地爬上台阶。门是旋转式的,他用尽吃奶的力气让它转动起来,走进了门廊。门廊约有一英里长,铺着地毯,很华美。脚下的地毯是桔红色的,厚厚的,又豪华又舒适。里面有一张登记台,一张邮寄台,一张服务台和几个出纳员窗口,都是空的。在他右边,带装饰的栏杆外面是俱乐部,垃圾虫敬畏地看着密布的自动售货机像许多士兵在列队休息。此外还有轮盘赌和赌桌。靠近大理石栏杆的地方有纸牌赌桌。
  “有人吗?”垃圾虫喊,但没人回答。
  他感到有点害怕,也许这是个鬼屋,是个怪物出没的地方,但极度的疲倦减轻了他的恐惧。他跌跌撞撞地走下台阶,穿过“幼狮酒吧”,走进赌常酒吧里,劳埃德·亨赖德正坐在深深的阴影里,手里端着一杯水,静静地注视着他。
  垃圾虫走向铺着绿色厚毛呢的桌子,爬上去,立刻就睡着了。很快,接近半打的人出现在睡着的衣衫褴褛的垃圾虫周围。
  “咱们把他怎么办呢?”肯·迪莫特问道。
  “让他睡,”劳埃德回答,“弗拉格要他。”
  “是吗?上帝呀!那么弗拉格究竟在哪儿?”另一个人问。
  劳埃德转身看着那个人。这是个秃头的男人,站在那儿足足高出劳埃德一英尺,但尽管如此,在劳埃德的逼视下,他不由地朝后退下了一级台阶。只有劳埃德脖子上戴的不是实心的黑玉,黑玉的中心闪着一个小小的令人不安的红色斑点。
  “你那么急着见他,赫克?”
  “不,”秃头的人说,“嗨,劳埃德,你知道我没有。”
  “当然,”劳埃德俯视着睡在牌桌上的这个人说,“弗拉格会来的,”他说,“他一直在等着这个人。这个人有点儿特别。”
  牌桌上,垃圾虫对此一无所知,他继续沉沉地睡着。
  垃圾虫和那小子在科罗拉多的金色汽车旅馆度过了7月18日的夜晚。那小子开了两个相通的房间,但两个房间相通的门是锁着的,那小子用其中一把0.45口径手枪的3发子弹打开了门锁。
  那小子抬起靴子,在一层好看的蓝色烟雾中,门颤动着被踢打开了。
  “他妈的,”他说,“你住哪间?挑吧,垃圾虫。”
  垃圾虫挑了右边的一间。那小子出去了。垃圾虫心里慢慢地琢磨着,他得在真正糟糕的事发生之前,想办法脱身,必须克服缺乏交通工具的不利因素,正在这时,那小子回来了。垃圾虫惊奇地发现他推着一辆运货的手推车,里面装满6罐一捆的可斯啤酒。他的布娃娃眼充血发红,高高的发型开始像破钟表的发条一样散开,打蜡的发丝垂挂在他的脸上、耳朵上,使他看上去像个危险的原始人,捡了一件时空隧道旅行者遗下的皮夹克穿在身上。夹克带上的野兔脚前后摆动着。
  “很暖和,”那小子说,“虽然有个裂口,我说的对吗?”
  “对,完全对。”垃圾虫说。
  “来罐啤酒,笨蛋,”那小子说着,扔给他一罐。垃圾虫拉开拉环的时候,噗地一声,泡沫喷了他一脸,那小子双手捧着扁平的肚子古怪地大笑起来。垃圾虫虚弱地笑了笑。他已经下定决心,在今夜晚些时候,他要趁这个小怪物睡熟以后溜走。他受够了。还有那小子说的关于黑衣牧师的那些话……垃圾虫害怕极了。说出那样的话来,就算是开玩笑,也无异于在教堂的圣坛上拉屎,或者是在暴风雨中仰天企求闪电击中自己呀。
  最糟糕的是,他觉得那小子并不是在开玩笑。
  垃圾虫无意和这个人一起进山去绕弯子,这个整天喝酒(显然还整晚喝酒)的狂热的矮子,这个说要击败黑衣人并且取代他的位置的狂徒。
  与此同时,那小子在两分钟内喝完了两罐啤酒,压扁了罐,满不在乎地扔到房间的一张双人床上。他右手拎着那把开门锁用的0.45口径手枪,左手又拿出一罐可斯。
  “他妈的没电,看不成电视了,”他说。他喝得越多,他的南方口音越重,使他的话听起来很生硬:“无所谓,全成了废物才好呢。可是他妈的基督,摔交比赛呢?花花公子频道呢?那可是个好节目,垃圾虫。我是说,他们从来不播什么男人吞吃头发馅饼、大嚼带毛动物之类的玩意儿,你知道我的意思,但是会有几个小姐把腿跷得高高的,顶在他们的下巴颏上,你他妈的知道我在讲什么吗?”
  “当然。”垃圾虫说。
  “他妈的,别瞎扯,你听着。”
  那小子盯着那台形同摆设的电视机。“他妈的。”他说着便朝电视开了一枪,显像管“砰”地一声爆裂了,玻璃碴飞到地毯上。垃圾虫抬起胳膊去挡眼睛,结果把啤酒洒到了绿色的地毯上。
  “噢看看,你这个笨猪!”那小子喊道,语调蛮横愤怒。忽然,他把枪指向了垃圾虫,又粗又黑的枪膛像海上邮轮的烟囱。垃圾虫觉得他的腹股沟都麻木了,他想他一定是尿湿了裤子,但又不能肯定。
  “我不会宽恕你的!”那小子说,“你洒了啤酒,如果是其他牌子的,我也不会这么干,但你洒的是可斯,我恨不能尿尿都尿可斯,你信不信这快乐的吹牛?”
  “当然。”垃圾虫小声说。
  “你认为他们这些天能造出更多的可斯来吗,垃圾虫?你他妈的认为很有可能,是吗?”
  “不,”垃圾虫小声说,“我猜不会。”
  “他妈的,你说的对,”他轻轻地举起枪,垃圾虫心想,完了,他的生命走到头了,一定是的。然而那小子却又放下了枪……轻轻地。他的脸上现出十分茫然的表情,垃圾虫想这大概表示他在沉思。“你听着,垃圾虫,你再拿一罐啤酒来,把它咕嘟掉。要是你能把整罐啤酒都咕嘟掉,我就不送你去卡迪拉克大牧场了,你信不信这快乐的牛皮?”
  “什么是……什么是咕嘟掉?”
  “耶稣基督,小子,你笨得像块木头!一口气儿喝完整罐,那就是咕嘟掉!你在哪儿长大的?他妈的非洲?小心点,垃圾虫,要是我的枪里有一颗子弹,它准保正中你的右眼。现在我的枪里装满了达姆弹,他妈的,我要把你变成垃圾堆里蟑螂的自助餐。”他扬了扬手中的枪,发红的眼睛紧盯着垃圾虫,上嘴唇沾着一点啤酒沫。
  垃圾虫朝硬纸盒走去,挑了一罐啤酒,拍着罐顶。
  “喝了它,一滴也别剩。要是你吐出来,你就是一只他妈的要死的鹅。”
  垃圾虫举起罐,啤酒汩汩地流出来。他拼命下咽,喉结上下跳动着,像树枝上的猴子。他终于喝完了罐里的啤酒,一松手,啤酒罐掉在了两脚之间。这是一场似乎永远不会结束的战斗,他用他的喉咙打赢了,在一个长长的响着回音的嗝声中,他赢回了自己的生命。那小子转过他的小脑袋,兴奋地哈哈大笑。垃圾虫头重脚轻,虚弱地咧嘴笑笑。顷刻间,他已经不是有一点儿醉,而是酩酊大醉了。
  那小子把手枪放进皮套。
  “好,不错,垃圾虫,你他妈的还不算太寒碜。”
  那小子继续喝酒,汽车旅馆的床上堆满了啤酒罐。垃圾虫把一罐可斯放在膝上,每当那小子似乎在不赞成地看着他时,他就拿起来喝一口。那小子不停地嘟囔着,声音越来越低,停顿也越来越多,这更加重了他的南方口音。他讲他到过的地方,他赢过的比赛。他曾经开着一辆洗衣店的卡车从墨西哥穿过边境运送麻醉药。危险的毒品,他说。所有的麻醉药都是他妈的危险的毒品,他自己从来没碰过,不过小子,在你运了几次大麻后,你就可以用金手纸擦屁股了。最后他开始打盹,小红眼睛闭着的时间越来越长,而后只能勉强睁开一条缝。
  “我要抓到他,垃圾虫,”那小子嘟囔着,“我要到那儿去,摸清形势,他妈的不停地拍他的马屁直到我摸清形势,用不了多久,就没有人能指挥我了,他妈的没人。我不做简单的事,我要是做一件事,就一定把它做好,这是我的风格。我不知道他是谁,从哪儿来,但我他妈的要把他……”他打了一个大哈欠,“赶出镇去,把他摆平,送他去卡迪拉克大牧常跟着我吧,垃圾虫,或者随便你他妈的是谁。”
  他慢慢地倒在床上,刚打开的啤酒罐从松开的手中滑落,更多的啤酒流到了地毯上。垃圾虫数了数,那小子一共喝了21罐啤酒。垃圾虫不明白,这么一个小人儿怎么能喝下这么多啤酒;但他非常明白现在是什么时候:他该走了。他明白这一点,但他喝多了,又虚弱又难受。眼下超越一切的需要是睡上一小会儿。没什么关系,不是吗?那小子一整夜都会睡得像根木头,说不定还会一直睡到明天上午。他有足够的时间小睡一会儿。
  于是他走进另一个房间(尽管那小子睡得不省人事,他还是踮着脚尖),尽量把门关紧但是门关不太紧。子弹的力量使门有些变形。梳妆台上有一只停了的闹钟,垃圾虫上好发条,他不知道(也不关心)现在究竟是几点,于是暂且把时钟拨到12点,然后又把闹钟定到5点。房间里有两张并排的单人床,他往其中的一张上一躺,连鞋都没脱,不到5分钟就进入了梦乡。
  不知过了多久,在黎明前的浓黑中,他醒了,微风吹来,是一股啤酒和呕吐物的混合味道。有什么东西在他的床上,温暖光滑的、蠕动着的什么东西。他首先惊慌地想到,一只黄鼠狼不知怎么从他的内布拉斯加的梦里跑到现实中来了。当他发现床上的动物太大,不可能是黄鼠狼时,他呻吟了一声,啤酒的力量使他头疼,疼痛在他的太阳穴上毫不留情地操练着。
  “抓紧我,”那小子在黑暗中喃喃。垃圾虫的手被抓着,引向一个硬硬的、像活塞一样抽动着的圆柱体,“抓祝继续,抓住,你知道该怎么做,来吧,他妈的,抓祝”
  垃圾虫知道怎么做。他是从监狱里那些漫漫长夜中知道这个的。他们说这样不好,是同性恋,可是那些躺在自己的床上,打着响指,看着你狞笑的人,他们的所做所为还不如同性恋者。
  那小子把垃圾虫的手放在他的那种枪上。垃圾虫握紧了那枪,然后开始。等干完了,那小子会再睡着。他就可以逃走。
  那小子的呼吸急促起来,他开始随着垃圾虫的抚摸扭起了屁股。起初垃圾虫没有料到,那小子也会解开他的腰带,把他的裤子和内裤褪至膝盖。垃圾虫没有反抗。如果那小子想干,那就干吧。垃圾虫以前也被干过。不会死的,这不是毒药。
  突然他的手僵住了。什么东西顶在了他的肛门上,那不是肉体,而是冷冰冰的钢铁。
  他一下子明白了那是什么东西。
  “不,”他低低地说,在黑暗中恐惧地睁大了眼睛。现在他能在镜子里模糊地看到这个刽子手的布娃娃脸,头发掉进发红的眼睛里。
  “是的,”那小子低低地应道,“你别想省事,垃圾虫,他妈的一点也别想。否则我就把你的排泄工厂送到地狱去。达姆弹,垃圾虫。你信不信这个快乐的牛皮?”
  呜咽着,垃圾虫又开始抚摸他,0.45口径手枪的枪管进入了他的身体,旋转着,挖着,扯着,他的呜咽变成了痛苦的喘息。难道他会因此而兴奋吗?的确不错。
  也许那小子觉察到了他的兴奋。
  “喜欢这样,对不对?”那小子喘息着说,“我知道你会喜欢,你这个脓包皮。你喜欢把它放在你的屁眼里,对不对?说‘对’,脓包皮,说呀。”
  “对。”垃圾虫呜咽着说。
  “想让我对你这么做?”
  他不想。不管兴奋与否,他都不想。但他知道,最好还是回答:“想。”
  “别臭美了。你自己干,你以为上帝给你两只手是干什么的?”
  持续了多久?也许上帝知道,反正垃圾虫不知道。一分钟,一小时,一辈子有什么区别呢?在那小子达到高潮的时刻,他相信同时感觉到了两样东西:一是这个小怪物的米青.液热乎乎地射到了他的肚子上,二是达姆弹咆哮着穿过他的身体时发生的强烈爆炸。
  而后那小子的臀部不动了,他的荫.经在垃圾虫的手中完成了骚动,拳头变得像橡胶手套一样平滑,过了一会儿,手枪收了回去。痛苦解除后,无声的泪水汹涌地流过垃圾虫的脸颊。他不怕死,至少不怕为黑衣人而死,但他不想在这样一个黑暗的汽车旅馆的房间里死在一个变态狂手中,不想死在看见锡沃拉之前。他应该向上帝祈祷,但他本能地知道,上帝不会对效忠黑衣人的人表示同情。何况上帝曾经为垃圾虫做过些什么呢?或者为唐纳德·默温·埃尔贝特做过些什么呢?
  安静了一会儿之后,那小子开始唱歌,他嗓门又高又跑调,渐渐地越来越弱,直到睡着:
  “我和弟兄们真的成了名人……啊,那些坏蛋认识我们,他们离开了我们……”
  他打起了鼾。
  现在我要走了,垃圾虫想。但他害怕他一动,会惊醒那小子。等我确定他真的睡着了,我马上就走。5分钟,不能再长了。
  但没人知道黑暗中5分钟有多久;公平地说,黑暗中是不存在5分钟的。他等待着。他在不知不觉中打起了瞌睡,不久就进入了梦乡。
  他走在一条高高的昏暗的路上。星星近得仿佛伸手可及;似乎可以从天上把它们摘下来,塞进瓶子里,像捉萤火虫一样。天很黑,寒冷刺骨。朦胧中,借着淡淡的星光,他能看见高速路两旁的岩石峭壁。
  黑暗中,有个什么东西正向他走来。
  这时他的声音不知从哪儿,好像从四面八方传来:在山里,我要给你看一点预兆。我要向你显示我的力量。我要让你看看跟我做对的人是什么下常等着瞧吧。
  忽然在黑暗中睁开了许多红眼睛,好像有人在那儿放了3打蒙着篷布的险情信号灯,现在又有人把上面的篷布成对地扯下去了。那是眼睛,它们环绕着垃圾虫,围成一个预示死亡的圆圈。开始他以为那是黄鼠狼的眼睛,但是当围绕着他的圆圈越来越近,他看清了,那是灰色的大山狼,它们的耳朵朝前支楞着,黑乎乎的嘴巴泛着泡抹。
  他吓坏了。
  它们不是冲着你来的,我忠实的好仆人。明白吗?
  后来它们走了。是的,喘息着的灰狼走了。
  看,那声音说。
  等着吧,那声音说。
  梦结束了。他醒来,看见明亮的阳光透过旅馆的窗子射进来。那小子站在窗前,丝毫看不出昨天晚上几乎被可斯啤酒醉死的痕迹。他把头发梳成和昨天一样的闪亮的旋涡式,这时正对着镜子自我欣赏。他把皮夹克搭在椅背上,带子上悬挂着的野兔脚像两个吊在绞架上的小尸体。
  “嗨,脓包皮!我正打算叫醒你。来吧,今天是咱们干大事的日子,要干的事多着呢,我说的对吧?”
  “当然对。”垃圾虫答道,勉强挤出一个笑容。
  8月5日晚上,当垃圾虫醒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还躺在MGM大饭店赌场的桌子上。一个金黄色直发、戴太阳镜的年轻人正坐在面前,靠在椅背上。他穿一件运动衫,V形领口敞开着,垃圾虫一眼就看到他脖子上挂着的宝石。这是一颗黑色的宝石,中间有点红色的瑕疵,像黑夜里狼的眼睛。
  他想说“渴”,可是喉咙里只发出一声微弱的“嘎!”。
  “我猜,你一定是在大太阳底下晒了些时候。”劳埃德·亨赖德说。
  “你就是他吗?”垃圾虫轻声问道,“你就是?”
  “老大?不,我不是老大。弗拉格在洛杉矶,不过他知道你在这儿。今天下午我跟他通过电话。”

  “他要来吗?”
  “什么?就为了来看你?得了吧!他想来的时候才会来。你我都是小人物,朋友。他想来的时候才会来。”接着他问:“你这么急着见他?”这个问题,在垃圾虫跌跌撞撞来到这儿的那天早上,他也曾经问过那个高个儿。
  “是的……不……我不知道。”
  “好吧,不管怎么样,看你的运气了。”
  “渴……”
  “这我相信。给你。”说着他递过一只大大的热水瓶,里面盛着满满的樱桃汁。垃圾虫接过来一饮而尽,接着就弯下腰,捂着肚子呻吟起来。疼痛过后,他感激地看着劳埃德,没有说话。
  “感觉怎样,能吃点东西了?”劳埃德问道。
  “是的,我想没问题。”
  劳埃德转过身。他们身后站着一个人,正在无所事事地拨弄着一只轮盘,让里面的白色小球弹回,飞快地滚动。劳埃德对他命令道:“罗杰,去告诉惠特尼或者斯特凡尼安,给他弄点油炸土豆、两个汉堡包皮。不对不对,妈的,瞧我这脑子!他吃下这些东西准保吐出来。汤,给他弄点汤来。你看行吗,朋友?”
  “什么都行。”垃圾虫感激地说。
  “我们这儿有个家伙,”劳埃德说,“叫惠特尼·霍根。他原来是个杀猪的,大腹便便,是个酒囊饭袋。不过他炒菜可是个行家!耶稣!他们这儿什么都有我们搬进来的时候,冷库塞得满满的。他妈的维加斯!你见过比这更糟糕的鬼地方吗?”
  “没有,”垃圾虫说。他已经喜欢上了劳埃德,可是他连这人叫什么都不知道。“是锡沃拉。”
  “你说什么?”
  “锡沃拉。很多人都在寻找它。”
  “是啊,这些年来不少人在寻找它,不过大多数人都走了,觉得没什么价值。嗨,你想怎么叫它就怎么叫吧,兄弟你到这儿来的时候都快烤熟了。你叫什么名字?”
  “垃圾虫。”
  看来劳埃德对这个名字一点都不感到奇怪。他伸出一只手,指尖上还带着在菲尼克斯监狱留下的记号,不过已经变淡,在那里,他曾经差点被饿死。“我叫劳埃德·亨赖德。很高兴见到你,垃圾虫。”
  垃圾虫握住他伸过来的手摇了摇,努力抑制住感激的泪水。在他的记忆里,这是平生第一次有人主动跟他握手。他来到了这里。他被接受了。为了这一刻,哪怕让他再穿过一次沙漠,另一只胳膊和两条腿都烧焦,他也心甘情愿。
  “谢谢你,”他喃喃地说,“谢谢你,亨赖德先生。”
  “去你的,兄弟叫我劳埃德,否则可要把你的汤泼出去啦。”
  “那么劳埃德,谢谢你,劳埃德。”
  “这样好多了。等你吃完饭,我带你到楼上,去你自己的房间。明天我们得让你做点什么了。老大自己可能有点事交给你干,我想。不过在此之前,你要做的事不少。有些地方已经重新开业了,不过离全部恢复营业还差得远。博尔德有一帮人想把电夺回去,另一帮人在搞我们的水源。我们已经把童子军清除出去了,每天抓6到8个人。不过一些细节暂时就不告诉你了。你晒了这么长时间的太阳,够你恢复一个月的了。”
  “我想是的,”垃圾虫说着,虚弱地笑了笑。他已经愿意为劳埃德·亨赖德赴汤蹈火。他鼓足勇气,指着劳埃德脖子上戴的宝石问道:“那个……”
  “对,我们这里有点头衔的人都戴这个。是他的主意。这是黑玉,根本不是宝石,你知道。”
  “我是说……那个红色发亮的东西。眼睛。”
  “你也觉得它像眼睛,嗯?这是瑕疵,跟他的区别开。我不是他手下最能干的,可是我……该死的,我想你该把我当成他的吉祥物了。”他紧盯着垃圾虫。“说不定你也是呢,谁知道?反正我不知道。他,弗拉格,是个特权人物。不管怎样,我们倒是听说过你,我和惠特尼。这可不太寻常。到这儿来的人太多了,他不可能特别地注意到很多人。”他顿了顿。“不过我想,只要他愿意,他一定能做到。我觉得他能注意到任何人。”
  垃圾虫点点头。
  “他神通广大,”劳埃德说,他的声音微微有点沙哑。“我明白这一点,我可不愿意反对他,你知道吗?”
  “我知道,”垃圾虫说,“我亲眼见过那小子身上发生的事。”
  “哪个小子?”
  “进山前一直和我在一起的那个家伙。”他心有余悸。“我不想谈这件事。”
  “好吧,朋友。你的汤来了。惠特尼还是加了一片夹肉面包皮。你会喜欢的。他做的夹肉面包皮棒极了,不过可别吐啊,怎么样?”
  “不会的。”
  “我嘛,还得去一些地方,见一些人。要是我的老朋友波克现在见到我的话,他一定不敢相信。我简直成了大忙人。待会儿再来看你。”
  “好的,”垃圾虫又点点头,几乎是腼腆地说,“谢谢,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
  “不要谢我,”劳埃德亲切地说,“谢他吧。”
  “我会的,”垃圾虫说,“我感谢他,每一个晚上都感谢他。”但最后这句话只能算是自言自语,因为劳埃德已经走到门厅,一边走一边跟送汤和汉堡包皮来的人说着话。垃圾虫深情地目送他们离去,直到看不见为止,然后他开始狼吞虎咽地吃起来。大半东西下了肚,如果这时他没有低头去看那汤碗,他一定会感觉很好。但他偏偏看了:碗里盛的是蕃茄汤,那是血的颜色。
  他把碗推到一边,顿时没了胃口。对劳埃德·亨赖德说他不想提起那小子固然不难,但是要管住自己的脑子不去想他的事,可就另当别论了。
  他走到轮盘那儿,喝着随饭一起送来的牛奶。他空转了一下轮子,把白色的小球扔进轮盘。小球沿着边缘滚动,碰到了下面的槽,开始来回跳动。他的脑子里出现了那小子。他想着会不会有人来告诉他哪个房间是他的。他想着那小子。他想着小球会在红色数字还是黑色数字的格子里停下来……但是他想的更多的还是那小子。小球蹦跳着,抖动着,卡在一个槽里,终于不动了。轮盘停了下来,小球的下面是两个绿色的零。
  房子旋转起来。
  从戈尔登往西去的那天晴空无云,温度高达华氏80度,他们沿70号州际公路直接进入落基山。那小子放下可斯,拿了一瓶丽白液威士忌。在两人之间的主动轴隆起的部位,还放着另外两瓶威士忌,每个瓶子都仔细地塞在一个空纸盒里,免得瓶子滚动打碎。那小子拿着瓶子,喝一口威士忌,就一口百事可乐,然后用尽全力大喊“真他妈的热”或者是一声“呀呼!”他一遍又一遍地嚷着:要是能往丽白液里撒泡尿,他一定这么做,还问垃圾虫信不信这快乐的牛皮。垃圾虫回答说相信,恐惧使他脸色苍白,昨夜三罐啤酒的残余酒力也还没有完全散荆
  在这种公路上行驶,即使是那小子这样的司机,也没办法保持90公里的车速。他把速度降到60公里,嘴里低声抱怨着该死的山路。过了一会儿他兴奋起来:“等过了犹他湖和内华达,咱们就能把时间补回来,垃圾虫。我的小宝贝在平地上能跑到160公里,你信不信这快乐的牛皮?”
  “的确是辆好车。”垃圾虫病恹恹地笑了笑,说道。
  “那当然,”他呷了一口丽白液,又喝了一口百事可乐,然后大叫一声“呀呼!”
  垃圾虫神情恍惚地望着车外掠过的景物。正是上午10点左右,太阳当空照着。州际公路在山肩上盘旋,他们不时地在巨大的岩石峭壁中间穿行。昨天夜里他在梦里看到过这些峭壁。天黑以后,那些红色的眼睛还会睁开吗?
  他感到一阵战栗。
  没过多久,他发现车速已从60公里减到了40公里。接着又减到30公里。那小子嘴里不住地低声发出可怕的诅咒。双门小轿车在越来越复杂的路面上迂回行进,突然完全停了下来,周围死一般沉寂。
  “他妈的,怎么回事?”那小子大发脾气,“他们这是干吗?在他妈的1万英尺高的山上,一个个都活腻歪了?喂,笨蛋,滚一边去!听见没有?滚一边去!”
  垃圾虫紧张地往后缩了缩。
  他们拐过一个弯,面前呈现出可怕的一幕:四辆汽车撞在一起,把70号州际公路上的两个车道塞了个严严实实。一具血淋淋的男尸四肢张开,脸朝下趴在地上,凸凹不平的路面上留下一滩干了的血迹,在他身旁有一只破碎的玩具娃娃。左侧是6英尺高的铁护栏,右侧的地面向下倾斜,深不见底。
  那小子喝下一大口丽白液,把双门小轿车转向陡坡。“抓住,垃圾虫,”他低低地说,“咱们绕过去。”
  “没地方可绕了。”垃圾虫粗声说,他觉得喉咙像一把钢锉。
  “有,不多不少。”那小子轻声说。他两眼放光,开始把汽车缓缓地驶离公路。右边的车轮开进了山肩的松土。
  “让我下来。”垃圾虫惊慌地说,急忙抓住车门的把手。
  “坐下,”那小子说,“否则你可要粉身碎骨了。”
  垃圾虫转过头,瞥见一只0.45口径手枪的弹膛。那小子紧张地傻笑了一下。
  垃圾虫坐了回去。他不愿意看,却无法闭上眼睛。在他的这一边,山肩的最后6英寸也看不见了。他已经直接看到了下面一道狭长的景色:青绿色的松树,滚动的巨石。他想象得出,双门小轿车那两只固特异轮胎现在离悬崖的边缘还剩下4英寸……2英寸……
  “还有1英寸,”那小子低低地说,眼睛几乎蹦出眼眶,牙齿可怕地龇着,苍白的额头上挂着晶莹的汗珠。“最后……1……英寸。”
  这个过程戛然而止。垃圾虫感觉到车子的右后部猛然向外滑去,急剧下沉。耳边响起一阵石头滚落的声音,先是小石子,接着是大块的石头。他尖叫起来。那小子恶毒地诅咒着,换成头档,把油门踩到底。他们擦着左侧大众汽车的那具俯卧的尸体缓缓地移动,从那里传来一阵刺耳的金属摩擦声。
  “飞呀!”那小子尖声大叫,“像个大笨鸟一样飞呀!该死的,飞呀!”
  双门小轿车的后轮飞转起来。一瞬间,车子下陷的速度似乎加快了。紧接着,小汽车扬起车头,猛地向前蹿去,他们又回到了公路上,远远地抛开了事故现场,车子四轮落地。
  “我说过它能做到!”那小子得意地大叫,“他妈的!咱们过来了吗?咱们过来了吗,垃圾虫,他妈的你这可恶的胆小鬼?”
  “过来了,”垃圾虫平静地答道。他浑身无法抑制地颤抖个不停。接着,自遇到那小子以来,他第二次无意中说出了可能让他免遭横祸的一句话,假如他没有提醒,那小子没准就会带着他撞死在路上;那也就成了这家伙独特的庆祝方式。‘好好开,胜利者,”他说,在这以前,他从来没有把任何人称作“胜利者”。
  “碍…没什么了不起,”那小子居高临下地说。“镇上至少还有两个人也能做到。你信不信这快乐的牛皮?”
  “相信,既然你这么说。”
  “别瞎扯,心肝,他妈的你听着。好吧,咱们继续开。也就是一天的路程了。”
  不过他们并没有开出去多远。15分钟后,那小子的双门小轿车不得不停了下来,这时距离它的出发点路易斯安那州的什里夫波特才过了1800英里或者再多一点儿。
  “真不敢相信,”那小子说,“真……他妈的……不敢相信!”
  他猛地打开车门,跳出去,左手还攥着那只丽白液瓶子,里面只剩下1/4的酒。
  “滚开,别挡我的道!”那小子跳着脚吼道。靴子的奇形怪状的鞋跟产生了一股小小的自然破坏力,像瓶子里发生了地震。“别挡道,他妈的,你们这些死人,滚回他妈的自己的坟墓里去!”
  丽白液瓶子脱手而出,翻着筋斗,琥珀色的泡沫四处飞溅。瓶子撞在一辆保时捷的侧面,摔得粉碎。那小子一声不吭地站在那里,喘着粗气,脚下有点站立不稳。
  这一次,问题可不像四车相撞的连环车祸那么简单。这回纯粹是交通问题。一条大约10码宽的、长满青草的中央隔离带隔开了往东行驶的单行道和往西行驶的单行道,本来,双门小轿车可以从高速公路的这一侧飞到另一侧去,可惜两条大道上的情形没有什么分别:4条单行道挤得水泄不通,车辆与车辆摩肩接踵,交通完全陷于停顿。几个司机甚至把车开上了崎岖不平的中央隔离带,在那里,遍布其中的岩石像龙的牙齿一样从薄薄的灰色泥土中钻出来。大概以前确曾有过四轮驱动车在这里穿越成功,但眼下呈现在垃圾虫眼前的,是一片汽车的墓地,堆着被撞坏的、七零八落的底特律汽车。它像一股疯狂的源泉,让所有的司机都受到了感染,他们决心要在这70号州际公路上展开一场毁灭性的赛车,把此地当作疯狂的竞技常这儿是科罗拉多的落基山,垃圾虫心想,在这么高的地方,这不是等于在天上比赛吗。他差点笑出声来,连忙闭紧嘴巴。要是那小子听到他这时候在笑,只怕他以后再也没机会笑了。
  那小子穿着高跟靴子的脚大踏步地回到车里,一缕头发从他紧扣在脑袋上的帽子里钻出来。他的脸好像神话里的蛇怪,怒火烧得他两眼凸出。“他妈的,我不会离开我的车,”他说,“听见没有?没门儿。我不会离开它。你去,垃圾虫,到前边看看这该死的堵车到哪儿是个头。可能有辆卡车塞在路上了,鬼知道呢。不能走回头路,咱们已经过了山肩,只能一路走下去。如果只是一辆卡车或者其他的什么东西,我才不理会它呢。这些狗娘养的车,我每次跳过一辆,把它们全部推下悬崖。我一定能做到,你最好相信这个快乐的牛皮。去,小子。”
  垃圾虫没有争辩。他开始小心地沿着公路前行,在车辆中间拐进拐出。他做好了准备,要是那小子开枪的话,他要闪避、飞奔。但是那小子没有开枪。当垃圾虫走到了他认为安全的地方(手枪射程之外),他爬上一辆油轮车,回头张望。那小子,那个地狱来的小阿飞,已在半英里之外,只剩下洋娃娃大小,正斜靠着他那辆双门小轿车,喝着酒。垃圾虫想冲他招手,但随之就意识到这是个坏主意。
  垃圾虫是在山区夏令时当天的上午10点30分开始走的。步行的速度非常慢,他不得不经常爬上小汽车、卡车的引擎罩或车顶,因为车辆之间塞得太紧了。当他到达第一块“隧道关闭”的标志牌时,已是下午3点15分。他一共走了12英里。12英里没有多远,同他骑自行车穿越1/5国土相比,的确没有多远,但是如果把那些障碍考虑进去,他觉得12英里已经够可怕的了。其实他早就可以回去告诉那小子:他的想法根本行不通……可他丝毫不想回去。当然,他确实没有回去。垃圾虫没读过多少历史(接受电疗之后,他看书有些困难),不知道在古时候,国王经常会在一怒之下,杀死那些给他带来坏消息的送信人。不过他也用不着了解那么多,他现在只知道这一点就足够了:那小子的面目他已经看得太多,再看一眼都是多余。
  他站在那里,思索着那个标志牌,桔黄色的四方牌子,黑色的字,被撞倒在地,躺在一只车轮的下面。“隧道关闭”。什么隧道?他注视着前方,手搭凉棚,希望能看到点什么。他又往前走了300码,没有路时就只能攀上车顶,眼前又是一片混乱的场面:撞毁的汽车,狼藉的尸体。有的汽车和卡车已经烧得只剩下车轴。其中多数是军车。很多尸体上面盖着卡其布。从这个战场垃圾虫觉得这儿一定发生过战斗,堵塞的情况再次出现。再往前,东西两条车道的车龙消失在两个孔洞里,标志牌立在一块松动的岩石上,上面写着:艾森豪威尔隧道。
  他走近一些,心砰砰直跳,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那两个伸进岩石的孔洞令他害怕,当他再走近一些的时候,害怕立刻变成了恐惧。他完全理解了拉里·安德伍德对林肯隧道的感觉:在那一刻,他们不知不觉地成为精神上的兄弟,一起领略了极度恐惧的心理感受。
  主要的区别在于,林肯隧道的步行通道高出路基,而此处的步行通道却低于路基,因此一些汽车试图沿路边开过去,一对车轮在路面,另一对车轮则落在下面的通道上。隧道长约2英里,要想穿越,唯一的办法就是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一辆车一辆车地爬过去。这得花上几个小时。
  他站在那里,盯着隧道看了好长时间。一个多月以前,拉里·安德伍德克服恐惧,走进了隧道。垃圾虫则在久久地凝视之后,转向朝着那小子往回走去,他沉着双肩,嘴角发抖。他之所以往回走,并不只是因为路不好走,或者是隧道太长(垃圾虫一直住在印第安那,对艾森豪威尔隧道没什么概念)。拉里·安德伍德是受一种潜在的利己主义,一种纯粹的生存本能的驱使(或者控制):纽约是一个孤岛,他必须离开,而隧道是最快捷的途径。因此他以最快的速度步行穿过隧道;就像知道面前是一杯苦药,只有捏着鼻子飞快地喝下去。垃圾虫是一个倒霉蛋,经常受到来自命运和他自身无法解释的性格的双重打击……他总是逆来顺受。自从灾难性地遭遇那小子,他早己失去了男子汉的气概,简直像被洗了脑一样。那小子逼他以极快的速度飞奔,快得足以引起脑震荡;威胁他一口气喝下一罐啤酒而且过后不能吐出来,否则就宰了他;把手枪枪管捅进他的屁股;在收费公路的路边,那小子还差一点把他扔下100英尺的悬崖。想想看,他怎么还能鼓起勇气爬过那个笔直穿过山底的孔洞呢?何况黑暗中还不知会碰到些什么恐怖的事情。他做不到。也许别人做得到,但垃圾虫做不到。而回去的想法也有着当然的逻辑。是的,那是被打击的、半疯狂的逻辑,但它的诱惑力却还是难以抗拒。他不是在一个孤岛上。如果需要花上今天剩下的时间以及明天一整天的时间原路返回,寻找一条路爬过山去而不是钻过山去,那他情愿这么干。他可能会撞到那小子手里,肯定有这个可能,但他想,那小子也许不会说到做到,他可能改变了主意,已经离开了。也许他已经烂醉如泥。他甚至干脆已经死了(尽管垃圾虫实在怀疑,如此的好运气怎么可能落在他的头上)。最坏的估计,如果那小子还在那儿观望等待,垃圾虫就等到天黑以后,像丛林中的小动物(黄鼠狼)一样,从他身边爬过去。然后他就可以继续往东走,直到发现他要找的路。
  他又回到了那辆油轮卡车旁边,来的时候他曾经爬到车顶望过那小子和他那辆神奇的双门小轿车,但是这一次,他没再爬上去,因为那会把他的身影清晰地显露在夜空中。他双手着地,穿过一辆辆汽车膝行前进,尽量不发出声音来。那小子可能在警惕地张望。像那小子这样的家伙,很难说……冒险可不值得。他希望这时手里有把枪,虽然他这辈子从来没摸过枪。他继续爬着,石子扎进爪子一样的手,很痛。现在是晚上8点,太阳已经落到了山的那一边。
  垃圾虫在那小子扔过酒瓶的保时捷车后面停了下来,小心地抬头望去。是的,那小子那辆双门小轿车就在那儿,青铜色的夜空中看得出漆成艳丽的火红色的车身和球形的挡风玻璃。那小子沮丧地坐在方向盘后面,闭着眼睛,张着嘴巴。垃圾虫的心在胸膛里剧烈地跳动,高奏着凯歌。烂醉如泥!他的脑子里蹦出这几个字。烂醉如泥!谢天谢地!烂醉如泥!垃圾虫心想,等那小子醒过来的时候,他可能已往东走出20英里开外了。
  不过,他还是小心翼翼地爬过一辆又一辆汽车,像一只蟑螂掠过平静的水面,迅速穿过逐渐增大的缝隙。离左边的双门小轿车近了,更近了,终于到了车旁,再往前,他就要离开那个疯狂的……
  “你这个笨蛋臭小子,别动。”
  垃圾虫的双手和膝盖一下子僵住了。他尿到了裤子里,脑子里一片空白,只有恐慌的翅膀在疯狂地扇动。
  他一点一点地转身,脖子上的筋膜嘎吱作响,像鬼屋里门的铰链。那小子就站在面前,一手提一把0.45口径的手枪,憎恨和恼怒使他扭曲了他的脸。
  “我正在往这边查查看,”垃圾虫听见自己说。
  “当然用你的手和膝盖在地上爬着查看吗,妈的。站起来。”
  垃圾虫抓住右边一辆汽车的门把手支撑着身体,总算站了起来。在他眼里,那小子手里那两把0.45口径手枪的枪口大极了,大得像艾森豪威尔隧道的两个孔洞。他明白,他现在面对的是死神。这一次没有适当的话来躲避这种危险了。
  他在心里默默地向黑衣人祈祷:求求你……只要你愿意……我愿为你而死!
  “那边出了什么事?”那小子问道,“交通事故?”
  “是个隧道。堵得厉害。所以我回来,回来,告诉你。求求你……”
  “隧道,”那小子吼道,“他妈的混蛋!”他又变得怒气冲天。“他妈的你这个鬼东西,你敢跟我撒谎?”
  “没有!我发誓没有!标志牌上写着艾森豪威尔隧道。好像是这个名字,我记不太住那么长的单词。我……”
  “闭上你的臭嘴。多远?”
  “8英里,可能更远一些。”
  那小子沉默了一会儿,望着西边的收费公路。然后他又盯着垃圾虫,两眼放光。“你想让我相信堵车的地方离这儿8英里?你他妈的说谎!”那小子双手的拇指分别把两把手枪的扳机扣到半击发位置。垃圾虫哪里知道扳机还有半击发和全击发之分,他吓得像个女人一样尖叫着,捂住了眼睛。
  “我说的是真的!”他尖叫道,“是真的!我发誓!我发誓!”
  那小子久久地盯着他。最后他放低了枪口。
  “我要杀了你,垃圾虫,”他说,微微笑着。“我会要了你的命。不过在这之前,你得先跟我回去,到今天上午咱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绕过来的那个地方。你去把那辆货车推下去,我要回去另找一条路。他妈的我是不会离开我的车的,”他暴躁地继续说,“没门儿。”
  “求求你别杀我,”垃圾虫低声请求道,“求求你。”
  “要是你能在15分钟之内把那辆大众货车推下去,我可能会不杀你,”那小子说,“你信不信这快乐的牛皮?”
  “信,”垃圾虫嘴里应着。不过他审视过那双不可思议地发着光的眼睛,心里对这个人的话半点都无法相信。
  他们走回连环车祸的现场,垃圾虫拖着两条发抖的僵硬的腿走在那小子前面。那小子装腔作势地跟在后面,皮茄克的折缝里发出轻微的摩擦声。在他孩子气的嘴唇上,露出一丝模糊的,几乎是甜蜜的笑容。
  当他们走到车祸现场的时候,天色几乎完全黑了下来。那辆大众汽车一侧着地,三四具尸体横七竖八地躺在那儿,一片混乱的景象,幸好黑暗中看不清楚。那小子从货车的旁边走过去,站在山肩上,看着他们10个小时前刚刚绕过的地方。双门小轿车一个车轮的痕迹还留在那儿,另一个车轮的痕迹已随着塌陷的泥土消失得一干二净。
  “不行,”那小子最后说。“除非先开好路,不然的话根本没办法再从这儿过去。别瞎扯,你听着。”
  一刹那,垃圾虫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想扑过去,把他推下悬崖。就在这时,那小子转过身来。两支枪的枪口随意地对着垃圾虫的肚子。
  “喂,垃圾虫,你在打什么坏主意。别跟我说你没有。你翘翘尾巴我就知道你要往哪儿飞。”
  垃圾虫把头摇得像货郎鼓一样,拼命否认。
  “别在我面前干傻事,垃圾虫。做梦也别想。现在,去推那辆汽车。你有15分钟的时间。”
  在断开的中心线附近停着一辆奥斯汀车,那小子拉开车门,不料却拉出来一具肿胀的少女的尸体(他的手正抓着她的胳膊,他甩开这只胳膊,像刚刚啃完一只火鸡腿,随手扔掉骨头那样漫不经心),然后他坐进车里的凹背摺椅,一双脚还留在公路上。他心情很好地拿枪对着垃圾虫畏缩发抖的身影做了个手势。
  “浪费时间,伙计。”他把头靠在椅背上,唱着:“噢……约翰尼来了,手里拿着啄木鸟,他是个独眼龙……没错,垃圾虫,他妈的蠢货,再加把劲,你只剩下12分钟了……来吧,该死的哑巴,迈右脚……”
  垃圾虫顶住那辆汽车,弓着腿,用劲地推。汽车好像朝悬崖移动了两英寸。在他心里,希望——这人类心中烧不尽的野草又萌发出来。那小子是个丧心病狂的冲动的家伙,正如卡利·耶茨和他那帮伙伴们说的,比耗子还要疯狂。如果他能把这辆汽车推下悬崖,为那小子的宝贝小汽车清除障碍,也许这个疯子会让他活下去。
  也许吧。
  他低下头,紧紧抓住大众汽车的车架边缘,使尽吃奶的力气推。不久前被烧伤的胳膊爆发出一阵疼痛,他明白,新长出的脆弱的组织很快就会撕裂,那时的疼痛会更加剧烈。
  汽车又移动了3英寸。汗水顺着垃圾虫的眉毛流下来,掉进眼睛里,热辣辣的刺痛。
  “噢……约翰尼来了,手里拿着啄木鸟,他是个独眼龙……”那小子唱着,歌声戛然而止。垃圾虫疑惑地抬起头。那小子已经不在奥斯汀的车座上,他侧对着垃圾虫站在那儿,从收费公路的这一边向对面往东行驶的单行道望过去。斜坡上出现了一片摇摇晃晃的、毛茸茸的东西,遮住了半个天空。
  “他妈的什么东西?”那小子嘟囔道。
  “我什么也没听到。”
  就在这时他听到了。那是高速路对面斜坡上大小石头滚动的冬冬声。那个梦突然重现了,完整的重现,立即凝固了他的血,蒸干了他的唾液。
  “谁在那边?”那小子吼道,“你最好回答我!回答我,他妈的,不然我开枪了!”
  对面真的回答了他,但那不是人类的声音。夜空里传来一声嚎叫,像拉响了刺耳的警报,声音先是越来越高,接着又陡地降下去,变作低沉的咆哮。
  “老天爷!”那小子说,他的声音突然变得微弱、纤细。
  收费公路对面的斜坡上,是一群狼,它们正越过中央隔离带往这边走来,瘦骨嶙峋的山狼,血红的眼睛,大张着湿淋淋的嘴巴,至少有二十多只。垃圾虫毛骨悚然,他又一次尿湿了裤子。
  那小子绕着奥斯汀的车尾行李箱,举起手枪,开始射击。枪口喷出火舌;枪声在山间发出回响,反复不绝,听起来不像是手枪在射击,倒像是大炮在轰炸。垃圾虫大叫起来,用食指堵住了耳朵。夜晚的微风吹散了硝烟,新鲜、浓厚、热乎乎的空气,一股火药味刺激着鼻子。
  狼还在往前走,既没有加快也没有放慢,是快步行走的速度。它们的眼睛……垃圾虫发觉自己的视线再也无法离开它们的眼睛。这不是一般的狼的眼睛;这眼睛慑服了他。他想,这是它们的主宰的眼睛。它们的主宰,也是他的主宰。突然,他记起了曾经做过的祷告,恐惧感消失了。他拿开了堵住耳朵的手指,也不再感觉到裤裆里潮湿的蔓延。他的脸上露出了微笑。
  那小子两支枪里的子弹都打完了,击倒了三只狼。他把手枪皮套套上,没有重新装子弹,而是转身朝西走去。他走了十来步,停住了。更多的狼正沿着往西行驶的单行道缓缓而来,在黑压压的汽车长龙中出没,像被风吹散的雾气。一只狼扬起头,冲着夜空嚎叫起来。另一只狼加入了它的叫声,接着又是一只,慢慢地汇成了一股狼的合唱。它们渐渐地走近了。

  那小子开始后退。这时他试图给其中的一把手枪装上子弹,但是子弹从他不听使唤的手指中间漏了出来。突然,他放弃了无谓的努力。手枪从他手中滑落,掉到了地上,发出沉闷的响声。这仿佛是一个信号,狼群猛地扑了上来。
  那小子发出一声恐怖的尖叫,转身朝奥斯汀车奔去。他的另一把手枪从皮套里掉了出来,在路面上弹了几下。随着一声低沉的咆哮,离他最近的一只狼一跃而起,几乎就在同时,那小子钻进了奥斯汀,砰地一声关上了车门。
  门关得很及时。狼被车门弹了回来,咆哮着,血红的眼球可怕地转动。其他的狼也纷纷效仿,刹那间,奥斯汀陷入了狼的包皮围。那小子躲在车内,朝外窥视的脸像一只小小的苍白的月亮。
  接着,其中一只狼向垃圾虫走来,三角形的脑袋低垂着,眼睛像汽灯一样发着光。
  我愿为你而死……
  这时的垃圾虫镇静自若,丝毫不再感到害怕,他迎着它走上前去,伸出那只烧伤的手。狼舔着他的手,过了一会儿,又蜷着乱蓬蓬的、粗大的尾巴坐了下来。
  那小子看着他,目瞪口呆。
  垃圾虫恶意地冲着他冷笑。
  接着他大喊:“滚你的吧!你出不来啦!听见没有?你不信这快乐的牛皮?出不来啦!别瞎扯,你听着!”
  那只狼轻轻地含住了垃圾虫的手,他低头看去,狼已经站起来,使劲地拽着他,拽着他往西走。
  “好的,”垃圾虫从容地说,“好的,孩子。”
  他往前走去,狼跟在他身后,像一只驯服的狗。接着,又有五只狼从汽车长龙中走出来,加入了他们的队伍。现在,他的前面有一只,后面有一只,两边各有两只,像个前呼后拥的大人物。
  中间他停下来一次,回头张望。他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幕:狼群绕着小小的奥斯汀车围成一个灰色的圆圈,耐心地坐在地上,那小子苍白的脸盯着外面,车窗后面,两片嘴唇不停地开合。狼群似乎在冲着那小子龇牙咧嘴地笑,长长的舌头挂在嘴巴外面,仿佛在问他:你还能坚持多久?坚持多久?
  垃圾虫不知道,这群用牙齿包皮围着奥斯汀车的狼会坐到什么时候。当然,它们会一直坐下去,2天、3天,甚至4天。那小子将会一直坐在车里,望着外面,没有吃的(除非那少女的车里还有个乘客),没有喝的,在温室效应的作用下,下午狭小的车内将达到华氏130度。黑衣人的使者会一直等下去,直到那小子饿死,或者他精神崩溃,打开车门企图逃走。垃圾虫在黑暗中笑出了声。那小子块头不大,只够狼群塞牙缝的。
  “我说得不对吗?”他喊,抬头对着明亮的星星咯咯地笑,“别告诉我你信不信那快乐的牛皮!他妈的你听着!”
  那群令人生畏的同伴在他身边庄严地缓缓而行,毫不理会垃圾虫的叫喊。当他们走到那小子那辆双门小轿车旁边,跟在他身后的那只狼悠闲地走上前去,嗅嗅其中的一只固特异轮胎,轻蔑地冲它咧咧嘴,抬起一条腿在上面撒了一泡尿。
  垃圾虫忍不住笑起来。他笑得眼泪直流,泪水顺着干裂的、胡子拉碴的脸颊滚落下来。他的疯狂像一盘佳肴,只等沙漠的烈日慢慢地蒸煮,烧出它精致的风味来。
  垃圾虫和他的卫队继续往前走。到了交通更加拥挤的地方,狼们要么肚子贴地,从车下钻过去,要么跃上引擎罩和车顶,这就是他的嗜血的、沉默的同伴,血红的眼睛,锋利的牙齿。后半夜,他们到了艾森豪威尔隧道,这一次,垃圾虫没有再犹豫,他镇静地走进了西去的孔洞。他还有什么可怕的呢?身边跟着这么一群护卫,还有什么可害怕?
  隧道十分漫长,不一会儿,他就完全失去了时间概念。他像个瞎子一样摸索着,把一辆又一辆车抛在了身后。有一次,他的手碰到了一团湿乎乎、软塌塌、令人作呕的东西,一股臭气直冲鼻子。但他没有踌躇。他不时地看到黑暗中那些红色的眼睛,永远在前面为他领路的眼睛。
  不知过了多久,他嗅到一股清新的空气,不由地加快了步子,但有一次他失去了平衡,在一辆汽车的引擎罩处绊了一跤,头重重地磕在第二辆汽车的缓冲器上。又过了一会儿,当他抬起头的时候,星星又出现了,所不同的是它们比先前暗淡了一些,因为天将破晓。
  他的警卫们渐渐消失在远处。但垃圾虫还是双膝跪地,用长久的、语无伦次的祷告来表达他的感谢。他看到了,清晰地看到了黑衣人的手在翻去覆雨。
  他记得他在前一天的早上被叫醒,看见那小子对着金色汽车旅馆的镜子欣赏自己的发型,尽管从那时起他所经历的一切不堪回首,但此刻他还是兴奋得没有丝毫睡意。他继续往前走,把隧道远远地抛在后面。隧道往西去的路也发生了交通堵塞,但已经得到了部分清理,可以让他舒舒服服地走上2英里。在中央隔离带的对面,东去的单行道上,等候通过隧道的汽车长龙还在不断地延伸。
  中午时分,他到了维尔,这时极度的疲倦完全压倒了他,他找到一间空房子,敲碎窗玻璃,打开门,爬上一张床。这就是第二天早上他醒来的时候,所能记得的全部经过。
  宗教狂热的妙处在于它能够解释任何事情。一旦上帝(或者撒旦)被当作解释精神世界一切事物的首要因素,就不会再有任何偶然……或者任何改变。一旦掌握了诸如“他选择了神秘的方式来创造奇迹”之类的咒语,就能够心甘情愿地把逻辑扔到九霄云外。宗教狂热是解释世事难料的少有的可靠手段之一,因为它完全排除了纯粹的偶然因素。对于真正的宗教狂来说,一切都不是无意的。
  也许正是这个缘故,在维尔以西的路上,垃圾虫对着一只乌鸦说了将近20分钟的话,他相信这只乌鸦既非黑衣人的替罪羔羊,也不是黑衣人自己的化身。乌鸦停在一根高高的电话线上,从它的栖身处久久地、静静地望着他,直到它听得不耐烦或是肚子饿了……要不就是垃圾虫的赞美和忠诚的表露到此为止,它才拍拍翅膀飞走。
  他在大江克欣附近又搞到一辆自行车,到7月25日,他已经沿4号公路以极快的速度穿过了西犹他州。4号公路连接着东边的89号州际公路和通向西南方向的非同寻常的15号州际公路,这条公路从盐湖城北部一直通到加利福尼亚的圣贝纳迪诺。由于他那辆新自行车的前轮突然决定脱离其他部分,独自进军沙漠,垃圾虫被一个跟头甩到车前,额头着地,差点造成头盖骨骨折(他已经发生过不下40次类似的事故,而且没戴头盔)。然而不到5分钟之后,他居然还能站起来,血从六七个伤口一齐涌出来,在他脸上竞相流淌。他甚至还能做着鬼脸晃晃悠悠地拖着脚走,还能唱:“锡沃拉,我愿为你而死,锡沃拉,颠簸,颠簸,颠!”
  真的,对于被虐待的精神或者受伤的脑壳来说,还有什么比这样一首歌更好的药方呢。
  8月7日,劳埃德·亨赖德来到MGM大饭店30楼的一个房间,前一天,处于脱水和半昏迷状态的垃圾虫就被安置在这里。这是间很不错的房子,有一张圆形的床,天花板上镶着一面圆镜子,几乎跟床一样大。
  垃圾虫看着劳埃德。
  “感觉怎么样,垃圾虫?”劳埃德一边问,一边回过头。
  “不错,”垃圾虫回答说,“好一些了。”
  “你只要吃些东西,多喝水,再好好休息一下就行了,”劳埃德说,“我给你带了些干净衣服,尺寸只能估计,不知道合不合适。”
  “看起来挺合适。”就连垃圾虫自己,也实在记不得他的尺寸了。他从劳埃德手里接过牛仔裤和工作衫。
  “穿上衣服就下去吃饭吧,”劳埃德说,态度简直是毕恭毕敬。“我们这儿的人大多在熟食店吃饭。”
  “好的,一定。”
  熟食店里一片嗡嗡的说话声。他在门外停住脚,站在角落里,突然感到一阵惊慌。如果自己走进去,他们一定会抬头看他,还会嘲笑他。屋里会有人笑出声来,其他人也会跟着笑出声来,整个房间都会淹没在哄笑和指指点点中。
  嗨,垃圾虫来啦!
  嗨,垃圾虫!你把森普尔老太太的退休金支票烧掉时,她说什么了吗?
  你经常尿床吧,垃圾虫?
  他感到身上冒汗,虽然刚才劳埃德走后他冲了个澡,但现在又觉得浑身粘乎乎的。他记起洗澡的时候镜子里的那张脸:开始愈合的伤疤,憔悴不堪的表情,大大的眼窝里藏着一对小眼睛。是的,他们一定会笑。他听着里面的嗡嗡声、银餐具相碰的丁当声,思索着自己是不是该逃走。
  他又想起狼含着他的手的感觉,那么温柔,领着他离开那小子藏身的铁坟墓。他挺了挺胸,走进屋里。
  有几个人抬头看了他一眼,接着就继续吃饭、聊天。劳埃德坐在屋子中央的一张大桌子旁,举起一只胳膊,朝他招手。垃圾虫穿过桌子之间的缝隙走过去。桌子旁边还坐着另外三个人,他们吃的全是汉堡包皮和炒蛋。
  “随便吃,”劳埃德说,“这是蒸汽桌。”
  垃圾虫拿了个盘子,开始吃饭。柜台后面站着一个人,穿着肥大的、脏兮兮的厨师白大褂,看着他。
  “您就是霍根先生吗?”垃圾虫腼腆地问道。
  霍根咧嘴一笑,露出一口间隙很宽的牙。“是的,不过你别这么叫我,朋友,叫我惠特尼吧。好点没有?你进来的时候,简直就像愤怒的上帝。”
  “好多了,真的。”
  “吃点鸡蛋吧,想吃什么就吃什么。要不就去吃油炸小点心。欢迎你来这里,朋友。”
  “谢谢,”垃圾虫说。
  他回到劳埃德的桌子旁。
  “垃圾虫,这是肯·迪莫特。长白斑的兄弟叫赫克·德罗甘。这位叫埃斯·海伊。”
  他们都朝他点头。
  “这是新来的兄弟,”劳埃德介绍说,“叫垃圾虫。”
  周围的人都跟他握手,之后垃圾虫开始埋头吃鸡蛋。他抬起头,看着对面胡子拉茬的年轻人,低声地、礼貌地说:“请把盐递给我好吗,海伊先生?”
  在瞬间的惊诧中,他们面面相觑,接着爆发出一阵大笑。垃圾虫看着他们,先是一阵惊慌,然后他听到了笑声,真的听到了,他的心和耳朵一起听到了,他明白这笑声里没有恶意。这里不会有人问他为什么烧了教堂却没有烧学校;这里不会有人向他催讨森普尔老太太的养老金支票。只要他愿意,他还可以微笑,于是他真的微笑了。
  “海伊先生,”赫克·德罗甘咯咯地笑着,“哦,埃斯,你是海伊先生。海伊先生,这叫法好听。海伊先生。真他妈的有趣。”
  埃斯·海伊把盐递给垃圾虫。“叫我埃斯就行了,大伙都这么叫我。别叫我海伊先生,我也不叫你虫先生,很公平吧?”
  “好的,”垃圾虫答应着,脸上还挂着微笑。“这样很好。”
  “哦,海伊先生?”赫克·德罗甘忸怩作态地尖着嗓子说,接着又是一阵大笑。“埃斯,你从来没想过弃暗投明享受这种体面吧,我敢保证你没想过。”
  “也许吧,不过弃明投暗倒是想过。”埃斯·海伊说着,起身给自己的盘子里加了点鸡蛋。经过的时候,他用手按了按垃圾虫的肩膀。那手温暖而有力。这一按非常友好,既没有用力压他,也没有捏痛他。
  垃圾虫低头吃鸡蛋,内心感到温暖而美好。他的性情对这种温暖和美好颇不习惯,差点把这种感觉当作一种病态。他一边吃着饭,一边努力想体会它,理解它。他抬起头,看着周围的一张张脸,心想他或许已经理解了这种感觉。
  幸福。
  多好的一群人啊,他想。
  紧接着的感觉就是:我到家了。
  这一天,他被留下一个人睡了,但到了第二天,便有汽车把他送到了博尔德,同去的还有很多人。在那里,他们一整天都在用铜芯电线缠绕烧坏的摩托车轴。他坐在一条长凳上干着活,抬头就能望见一片湖水——米德湖,而且没有人监视他。垃圾虫猜想,周围大概没有工头之类的人,因为每个人都像他一样,对自己干的活十分喜爱。
  不过第三天的时候,他发现其实并不是这么回事。
  上午10点15分。垃圾虫坐在长凳上,手里缠着铜线,但是思绪已经飘到了千里之外。他正在心里为黑衣人谱写赞美诗。他想,他应该买一本厚厚的书(确切地说,是一本《圣经》),把自己对他的一些想法记下来。它将成为某些人希望读到的那种书。那些和垃圾虫一样对他心怀感激的人们。
  肯·迪莫特来到他的长凳前,透过沙漠人的黝黑皮肤,可以看出他脸上的苍白和惊恐。“来吧,”他说,“下班了。我们回维加斯,汽车在外面等着呢。”
  “嘿,为什么?”垃圾虫抬头惊愕地看着他。
  “我不知道,是他的命令,劳埃德传达的。快点吧,垃圾虫。遇到特殊情况的时候,最好别问。”
  于是他没有再问。外面停着三辆拉斯维加斯公立学校的班车,发动机已经启动,人们正在上车。几乎没有人交头接耳;这个时候返回维加斯很不正常,不是上下班往返。车内坐着二十几个女人和三十几个男人,没有人喧闹,没有人聊天,也听不见平时轻松愉快的玩笑,各人都在心里默默地猜测。
  当汽车驶近市区的时候,垃圾虫听见坐在过道对面的男人悄悄地对同座说:“是赫克,赫克·德罗甘。该死的,那密探是怎么把东西找出来的?”
  “闭嘴。”另一个说道,同时不信任地瞥了垃圾虫一眼。
  垃圾虫避开了他的扫视,扭头看着窗外掠过的沙漠。他又一次被搞糊涂了。
  “哦上帝。”一个女人在他们鱼贯走下班车的时候叹道,这是唯一的一声感叹。
  垃圾虫朝周围看了看,心里十分困惑。看起来,所有的人,所有锡沃拉的人,都在这儿了。除了从墨西哥半岛到西得克萨斯行踪不定的巡逻人员以外,所有的人都被召了回来。这些人围着喷泉集合成一个松散的半圆,里外站了六七层,总共有400多人。后面有些人站在饭店的椅子上。垃圾虫走近一些的时候猜到,这些人的眼睛大概都在盯着喷泉。他伸长脖子,看见喷泉前面的草坪上放着什么东西,但是到底是什么东西,他看不清。
  一只手抓住了他的胳膊肘。是劳埃德,他脸色苍白,神情紧张。“我一直在找你。他待会儿要见你。另外,我们找到了这东西。上帝,我恨这些东西。来吧。我需要帮助,所以选中了你。”
  垃圾虫的头有些发晕。他要见他!是他!可是同时还有这东西……管它是什么呢。
  “什么东西,劳埃德?是什么?”
  劳埃德没有回答。他仍旧轻轻抓着垃圾虫的胳膊,带他朝喷泉走去,人群为他俩分开一条路,几乎是畏缩地躲开他们。两人走过这条狭长的通道,在静静的、冷漠的注视下,它仿佛就是一条憎恶与畏惧筑成的通道。
  站在人群前面的是惠特尼·霍根。他抽着烟,身后就是那件东西。垃圾虫现在看清楚了,原来那是一个木制的十字架,竖直的部分长约12英尺,像一个粗笔画的小写的t。
  “都到齐了?”劳埃德问。
  “是的,”惠特回答说,“我想都到齐了。温基点过名。咱们有9个兄弟不在州里。弗拉格说他们在不在没关系。你能对付吗,劳埃德?”
  “没事儿,”劳埃德说,“嗯……也不会没事儿,不过你知道我能对付。”
  惠特朝垃圾虫歪歪脑袋:“这家伙知道多少?”
  “我什么都不知道,”垃圾虫说,他比刚才更疑惑了。希望,畏惧,加上担心,搅得他心里七上八下。“怎么回事?有人说跟赫克有关。”
  “没错,是赫克,”劳埃德接口道。“他吸毒。他妈的吸毒,我他妈的恨透了该死的吸毒。接着来吧,惠特,叫他们把他带出来。”
  惠特离开劳埃德和垃圾虫,朝地上的一个矩形洞口走过去。那洞口是用水泥做成的,看起来它的大小和深度刚好放得下十字架的粗端。当惠特尼·惠特·霍根在金字塔中间大步往上走的时候,垃圾虫感到嘴里的唾液完全干涸了。他猛地转过身,先是对着站成月牙队形在蓝天下静静等待的人群,接着又转向盯着十字架、脸色苍白、一声不吭的劳埃德。
  “你们……我们……把他钉死?”垃圾虫终于说,“是这样吗?”
  劳埃德突然把手伸进褪色的衬衫口袋。“知道吗,我有件东西给你。是他交给我,让我带给你的。我不能逼你接受,但是你要想为他效力,这他妈的是最好的东西。你想不想要?”
  他从胸前的口袋里掏出一串精致的金项链,项链的末端挂着一块黑色的宝石。宝石中间嵌着一块小小的红色瑕疵,跟劳埃德自己的一模一样。项链在垃圾虫的眼前摇晃着,像催眠术士的护身符。
  事实就在劳埃德的眼睛里,它太明显了,不必去承认,垃圾虫知道,他可以不再哭泣或者奴颜婢膝。当然不包皮括在他面前,不包皮括在每个人面前,尤其不包皮括在他面前。有了它,你就有了一切,劳埃德的眼睛告诉他。那么什么是一切的一部分呢?噢,当然罗,赫克·德罗甘。赫克和地上那个水泥洞,那洞正好放得下赫克的十字架的粗端。
  他抬起手,缓缓地伸向劳埃德手里的东西。就在手指眼看要碰到金项链的时候,他停住了。
  这是我最后一次机会。要做唐纳德·默温·埃尔贝特,这是最后一次机会。
  但是另一个声音,一个更加威严的声音(但含着些许温柔,像一只冰凉的手放在发烧的额头上)对他说,抉择的时机早已过去。如果他现在选择了唐纳德·默温·埃尔贝特,他就会死。他已经从黑衣人那里找到了自己的自由意志(如果世界上的垃圾虫们真有这么一样东西的话),已经接受了黑衣人的恩赐。黑衣人把他从那小子手中解救出来(而黑衣人可能正是为了这个目的才把那小子送回了老家,这一点垃圾虫却从没想到过),那么理所当然,这就意味着他的命如今是欠着那个黑衣人的……那个这儿有些人叫他“行者”的黑衣人。他的命!难道他没有一次又一次地把它献出来吗?
  但是你的灵魂……你是否同时献出了你的灵魂?
  垃圾虫想着,伸出一只手,轻轻地抓住了金项链,又用另一只手抓住了黑色的宝石。宝石冰凉光滑。他把它放在手心里攥了一会儿,只想看看能不能把它捂热。他想一定不能,而事实也的确如此。于是他把它挂在脖子上,宝石贴着皮肤的感觉像一个小小的冰球。
  但他不在乎那种冰冷的感觉。
  冰冷的感觉冷却了他头脑中一贯的热情。
  “你只要对自己说不认识他就行了,”劳埃德说,“我是指赫克。我一直是这么做的。这样事情会简单一点,这……”
  饭店的两扇大门砰地一声打开,狂暴恐惧的尖叫立时传了出来。人群一阵骚动。
  9个人从台阶上走下来,赫克·德罗甘被夹在当中。他挣扎着,像一只困在网子里的老虎。他的脸惨白惨白,使他颧骨上的两团红色显得极不协调。汗水从他的每一寸皮肤上泉涌一般源源不断地流出来。他被剥得一丝不挂,五个人捉着他,其中一个正是埃斯·海伊。
  “埃斯!”赫克不停地叫着,“嗨,埃斯,怎么样?帮我点忙吧,好不好?让他们别这样对我,伙计我会说清楚的,我对上帝发誓,我做的事儿,我能解释清楚。怎么样?帮点忙吧!求你了,埃斯!”
  埃斯·海伊一声不吭,只是把赫克猛烈挣扎的胳膊抓得更紧。这回答已经足够了。赫克·德罗甘又开始尖叫。几个人毫不手软地拖着他,拖过凉亭,拖向喷泉。
  在他身后,有三个人排成一列整齐地走着,像参加肃穆的追悼会:惠特尼·霍根提着一只大旅行袋;一个叫罗伊·胡普斯的人扛着一把梯子;走在最后的是秃头的温基·温克斯,他不停地神经质地眨巴着眼睛。温基拿着一个夹纸板,上面夹着一张纸。
  赫克被拖到十字架脚下。周围的人立刻从他身上感受到了极度恐惧的气息;他眼珠乱转,露出浑浊的眼白,像暴风雨中马的眼睛。
  “嗨,垃圾虫。”他哑着嗓子叫道,这时罗伊·胡普斯正在他背后竖起梯子。“垃圾虫,跟他们说别这么对我,兄弟。跟他们说我能解释清楚,跟他们说这么吓唬我比他妈的什么都厉害。跟他们说呀,伙计。”
  垃圾虫看着自己的脚尖。他低下头的时候,黑宝石摇晃着离开了胸口,悬空垂着,跳入他的眼帘。红色的瑕疵,那眼睛,似乎在一动不动地盯着他。
  “我不认识你。”他嗫嚅道。
  用眼角的余光,他看到惠特单膝跪地,嘴角叼着一支烟,左眼被烟雾熏得眯缝着。他打开旅行袋,拿出尖利的木钉。在垃圾虫惊恐的眼里,它们简直不亚于帐篷桩。惠特把木钉放在草地上,又从旅行袋里掏出一个巨大的木槌。
  尽管周围到处是嗡嗡的嘈杂的说话声,垃圾虫的话似乎还是钻进了赫克·德罗甘吓得混乱不堪的脑子。“你不认识我?这是什么意思?”他暴怒地大叫。“两天前咱们还在一个桌上吃饭呢!你还把站在那儿的那个家伙叫做海伊先生。你居然说你不认识我,你他妈的真会撒谎!”
  “我根本不认识你。”垃圾虫重复道,这一次声音稍稍清楚了一点。接下来的感觉几乎是如释重负。站在他面前的是一个十足的陌生人,长得有点像卡利·耶茨的陌生人。他伸出手,握住那块宝石,把它攥在手心里。宝石透出的冰凉进一步驱走了他的犹疑。
  “你撒谎!”赫克尖叫着,又开始挣扎,身上的肌肉此起彼伏,汗水从裸露的胸膛和胳膊上一滴滴淌下。“你撒谎!你认识我!你认识我!你撒谎!”
  “不,我不认识你。我不认识你,也不想认识你。”
  赫克又尖叫起来。四个大汉紧紧地捉着他,个个都气喘吁吁。
  “动手吧。”劳埃德说。
  赫克被朝后拖去。有个大汉伸出一条腿,把他绊倒,他的身子一半摔在十字架上,另一半摔在地上。同时,温基捧着夹纸板,开始高声宣读。他的声音不时被赫克的尖叫声盖过,听起来断断续续地,像电锯的嘶叫。
  “注意、注意、注意!根据人民领袖、第一公民兰德尔·弗拉格的命令,此人,赫克·阿隆索·德罗甘,因犯吸毒罪被判处死刑,行刑方式是在十字架上钉死。”
  “不!不!不!”赫克疯了似的连连尖叫,被汗水浸得滑腻腻的左臂一下子挣脱了埃斯·海伊的控制,垃圾虫本能地跪下,扭住了这只胳膊,把他的手腕按在十字架横杆的一头。接着,惠特也在垃圾虫旁边跪下,手里拿着木槌和两根粗糙的木钉,那支香烟依然叼在嘴角。他的样子像是要在自家后院里做点儿木匠活。
  “对,很好,就这么按着,垃圾虫。我来钉他,很快就好。”
  “吸毒在这个人民会里是不允许的,因为它会损害吸毒者完全献身于人民会的能力,”温基继续宣读,他读得飞快,像拍卖商的吆喝,两只金鱼眼神经质地眨着。“尤其是在此案中,被告赫克·德罗甘被发现携带吸毒工具,并提供大量可卡因。”
  这时赫克的尖叫声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只可惜周围没有待加工的水晶,否则定能省去粉碎机的麻烦。他一会儿把头甩到左边,一会儿又甩到右边,嘴里泛着泡沫。当六个人,包皮括垃圾虫在内,把十字架抬起来插进水泥洞的时候,一股股鲜血从他的胳膊上流下来。赫克的身影出现在蓝天的背景下,头朝后仰着,忍受着撕裂般的剧痛。”是为了人民会的利益。”温基毫不松懈地尖声诵读。“这样做的目的,是对拉斯维加斯的人民提出严正警告并致意。现在,把列有上述事实并盖有第一公民兰德尔·弗拉格印章的罪状钉在这个坏蛋的头上。”
  “啊呀痛死了!”赫克·德罗甘的尖叫盖过了宣读的声音。“啊呀啊呀啊啊啊!”
  在后来近一个小时的时间里,人群仍然呆立在原地,人人都害怕被说成第一个离开的人。不少人脸上一副作呕的表情,也有不少人表现出一种隐隐约约的兴奋……当然,如果说有什么共同特征的话,那就是恐惧。
  然而垃圾虫不害怕。他有什么可怕的呢?他不认识这个人。
  他根本就不认识这个人。
  当晚10点15分,劳埃德又来到垃圾虫的房间。他瞥了一眼垃圾虫说,“你还没脱衣服,很好。我以为你已经上床了呢。”
  “没有,”垃圾虫说,“我没睡。什么事?”
  劳埃德压低了声音:“马上,垃圾虫。他想见你。弗拉格。”
  “他?”
  “是的。”
  垃圾虫激动万分。“他在哪里?我愿为他而死,哦,是的。”
  “在顶层,”劳埃德答道。“我们刚烧完赫克的尸体,他就到了。从东海岸过来的。惠特和我刚埋完尸体回来,他就在那儿了。从来没有人见过他来或者他走,垃圾虫,但他们总是知道他下次离开的时间,或者他回来的时间。来吧,咱们走。”
  4分钟以后,电梯到了顶层,脸上放光、眼睛滴溜乱转的垃圾虫走了出来。劳埃德却留在了里面。
  垃圾虫转身朝着他:“你不?”
  劳埃德挤出一个笑容,笑容里含着悲哀。“不,他想单独见你。祝你好运,垃圾虫。”
  他什么都没来得及说,电梯的门已经关闭,劳埃德走了。
  垃圾虫转过身。这是一个宽敞豪华的门厅,有两扇门……尽头的那一扇正在缓缓地打开。里面漆黑一片。但垃圾虫可以看到一个人影站在门口。还有一双眼睛,红色的眼睛。
  心在胸膛里缓慢地雷鸣般地跳动,嘴唇焦渴,垃圾虫开始挪动双腿,朝那个人影走过去。他走着,空气似乎越来越凉,越来越凉。被太阳晒得干裂的胳膊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在他身体深处的某个地方,唐纳德·默温·埃尔贝特的尸体在它的坟墓里翻滚,呐喊。
  接着又恢复了平静。
  “垃圾虫,”一个低沉的、颇具魅力的声音说,“在这儿见到你真是太好了,真是再好不过了。”
  他一个字一个字地吐出,像粉末从嘴里掉落:“我……我愿为你而死。”
  “我知道,”门口的影子安慰道。他分开两唇,露齿一笑。“不过我想还不至于。进来,让我看看你。”
  他的眼睛异常明亮,脸上却是懒洋洋的,像个梦游的人,垃圾虫走了进去。门关上了,两人周围一片昏暗。一只滚烫的手握住了垃圾虫冰冷的手……突然,他不再紧张。
  弗拉格说:“沙漠里有工作需要你去做,垃圾虫。伟大的工作。不知你想不想干。”
  “干什么都行,”垃圾虫喃喃地说,“什么都行。”
  兰德尔·弗拉格伸过一只胳膊,揽住他削瘦的肩膀。“我准备派你去放火。”他说,“来,咱们喝点东西,谈谈这件事。”
  后来,果然烧起了一场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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