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名士风流 - 《名士风流》电子书——第十二章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我是否早就预感到自己会落到这一步?当初从波尔的包中悄悄拿出这瓶东西时,本来是打算扔掉的,可我却把它藏到了自己的手套盒里。只要上楼回到自己的房间,举手之劳就可了却自己的一生。一想到这里,不禁让我感到心宁。我把两颊贴在暖烘烘的草坪上,低声道:“我要死。”我的喉咙眼里舒展开了,突然间觉得心里极为平静。
  这并不是由于刘易斯的缘故,早在十五天以前,那一大朵兰花就已经枯萎,被我扔掉了,这件事也就了结了。在芝加哥时,我的创伤就已经开始愈合。我一定会痊愈的,我无法阻挡。是因为那些在四处遭受杀害的人们?是因为威胁着人们的战争?都不是。被杀死或自然死去,这两者并无多大差别。人固有一死,而且死亡的年龄也大致相同,相差最多四十岁。所有这一切都与我毫不相干。倘若事物与我有关,那我就会感到自己是个活生生的人,就不会希望结束自己的生命了。然而,就像我年满十五岁的那一天发出恐惧的呐喊时那样,死亡重又追逐着我。如今我再也不是十五岁的时候了,再也没有力量逃遁了。呆不了数日,死刑犯就会在铁窗里上吊自缢。然而人们却要我耐心等待数年!等待又有何用呢?我已经精疲力竭。人一旦到了精疲力竭的时候,死亡也就显得不那么可怖了。如果我能够带着对死亡的渴望死去,那就利用这个时机吧。
  打从我踏上巴黎的那一刻起,这念头已经持续了整整十五天了。罗贝尔在残老军人院站等着我。他没有立即看到我。只见他迈着老人的小步,沿着人行道行走,我蓦然想到:“他老了!”他朝我微微一笑,目光永远是那么年轻,可他的脸庞已经开始松弛,他将一直衰老下去,直到整个躯体都彻底变样的那一天为止。此后,我不断地闪出这个念头:“他只有十年或十五年了,也许还有二十年。二十年,这是多么短暂!他就要死去。他将在我之前死去。”夜里,我常常惊醒,心里在想:“他就要在我之前死去。”这天早上,他在跟亨利谈话,他们都说必须重新开始。人从来就是重新开始,除此之外别无它法。他们制订计划,共同商讨。可我在看着他的牙齿,人的躯体中只有牙齿最忠实。牙齿,人之躯骨裸露的所在。我看着罗贝尔的躯骨,心想:“他在等待着自己的末日。”这一时刻必将来临。也许会让我们苟延残喘一段时日,时间或长或短,但最终决不会饶过我们。我将看到罗贝尔躺在床上,面如蜡色,唇角挂着虚假的微笑,我将孤独一人面对他的遗体。肩并肩沉睡在教堂地下室的石像,手挽手安息在骨灰盒上的夫妻,这是多么骗人的假象啊!人们尽可以把我们的骨灰混合在一起。然而,我们的死却难以混淆。整整二十个春秋,我一直认为我们是在共同生活,可是不,每人都各自孤独地生活着,囚禁在各自的躯壳之中。干枯的皮肤下,血管慢慢变硬,肝脏受到侵蚀,腰板不再硬朗,连鲜血也变得苍白,死神在各自的躯体之中无声地渐渐成熟,最终将它与别的躯壳彻底分开。
  我知道罗贝尔会跟我说些什么,他已经对我说过:“我不是一个苟延残喘的死者。我是一个活人。”他曾经把我说得心悦诚服。但是那时,他对话的对象是一个活生生的女人,生命是生者的真实。我与死亡的念头嬉戏,仅仅是与死亡的念头嬉戏。当时,我尚属于这个尘世。如今,就不同了。我不再嬉戏了。死神已经来临,它遮去了苍穹的蔚蓝,吞没了过去,吞噬了未来,大地冰封,重又沦为虚无的世界。一个恶梦仍在永恒之中飘摇。那是一只水泡,我就要把它戳破。

  我支着一只臂肘欠起身子,我看着这屋子、椴树和正睡在摇篮里面的玛利亚。这一天与别的日子没有差别,表面看去天空也是蓝蓝的,但是多么冷清啊!万籁俱寂。也许这片死寂仅仅是我心间笼罩的孤寂。我的心底已经再也没有一丝一毫的爱,无论对人还是对物。我过去常常暗自思忖:“世界是广阔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仅仅凭活在人世是不足以享受人生的!”而今,我冷漠地望着这个世界,它已经沦为一个广阔无边的流放之地。遥远的星际和数十亿与我素昧平生的人们对我来说无足轻重!我只有自己的生命,惟有它是举足轻重的,然而问题的关键正是它已经无关紧要了。我在尘世间再也看不出还有何事可为。我的职业,天大的玩笑!我岂敢阻止一个女人哭泣,强迫一个男人睡觉呢?纳迪娜爱着亨利,我对她来说已经毫无作用。罗贝尔与我一起生活曾经是幸福的,可他无论与另外一个女人生活还是独自度日也同样会幸福的。“只要给他纸张与时间,他就什么也不缺了。”毋庸置疑,他不会沉痛地怀念我的。但是他这人生来就不善怀念,再说他自己很快就要入土。刘易斯曾经需要我,我心想:“无论是当初还是重新开始,都为时太晚了。”我给自己编造了许多理由,但是各种各样的理由都弃我而去了,他再也不需要我了。我侧耳细听,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没有一声呼唤。没有什么阻止我去取在手套盒里等待着我的那只药瓶。
  我挺起身子,看了看玛利亚。在她那张紧绷的脸蛋上,我瞥见的仍然是我的死亡。她总有一天会长到我这个岁数,那时我早就不在人世了。她在睡觉、呼吸,她是多么真实,她是未来与遗忘的现实。秋天就要来临,她也许就要在这座院子里或在别的地方蹒跚学步,万一她呼喊出我的名字,没有人会答应。我的沉寂将消融在世界的岑寂之中。可是她也许都不会呼唤我的名字,这样,我之消失将是多么完善,谁也觉察不到。这种空虚使我感到头晕目眩。
  然而,我还清楚地记得,生活有时就像集市一样美妙,睡眠犹如微笑一般温馨。在加奥,我们曾在旅馆的露天座酣睡,拂晓时分,微风吹拂,钻进蚊帐,床铺仿佛一叶小舟,随风摇荡。在弥漫着柏油味的轮船甲板上,只见一轮硕大的桔橙色的明月在埃伊纳岛后渐渐升起。密西西比河上,天地在水中交融,吊床在回荡着呱呱的蛤蟆声的院子里摇晃,我看见头顶上方星移斗转,星光闪闪。沙丘的细沙上,谷仓的牧草里我睡过,青苔、松针、帐篷、德尔斐的竞技场、蓝天当屋的埃皮扎夫罗斯露天剧场、候车室的地板、长条木椅、饰有天盖的古床、铺满鸭绒的乡村大床、阳台、板凳、屋顶,我都曾栖过身。我也在人的怀抱里安睡过。
  够了!每一件往事都勾起一阵极度的痛苦。我的心中负载着多少死者!相信天堂的小姑娘死了;认为书本、思想和她所热爱的男子永存的少女死了;满怀喜悦漫游在充满幸福希望的世界里的年轻妇人死了;在刘易斯的怀抱里欢笑着醒来的情女死了。她们全都死了,就像迪埃戈,就像刘易斯的爱;她们也同样死无葬身之地。正是因为这一缘故才禁止她们获得地狱的安宁,她们还仍然有着微弱的记忆,呻吟着呼喊安息。怜悯怜悯她们吧。把她们全都彻底地埋葬吧。

  我向屋子走去,悄然无声地从罗贝尔的窗前经过。他坐在写字台前,正在工作。他是多么贴近!他又是多么遥远!只要呼喊他一声,他就会对我微笑。接着呢?他在遥远处向我微笑,这是一段无法逾越的距离。从他的生到我的死,不存在通道。我上楼回到自己卧室,打开了手套盒,拿出了小药瓶。死神就在我的心间,我手中掌握着它。这只不过是一只蓝灰色的小瓶子。突然,它再也不威胁着我,而是取决于我。我紧握着小瓶躺在床上,阖上了双眼。
  我感到冷,可却浑身冒汗,我害怕。有人就要把我毒死。这是我,这又不再是我。漆黑的夜,一切都十分遥远。我紧捏着小瓶。我害怕。但是,我想倾注自己的全部力量战胜死神。我一定能战胜它,我一定能得到解脱。不然,一切将周而复始。我不愿意。一切都将重新开始,我又将恢复一成不变的有条有理的思维,重将发现事物,发现世人,重将看到摇篮中的玛利亚,看到无处寻觅的迪埃戈,看到从容不迫地向死亡迈进的罗贝尔,看到走向遗忘的刘易斯和恢复理智的我,这是维持秩序的理智。过去在后,未来在前,无形的光芒与黑暗相隔,世界在虚无中胜利地出现,我的心脏既不在芝加哥,也不在罗贝尔的遗体旁跳动,它在它该跳动的地方,在我的肋骨下,在心房跳动。一切将重新开始。我将对自己说:“我经历了一次抑郁的危机。”我像被钉子钉着似的躺在这床上,其原因一清二楚,可我却以精神抑郁加以解释。不!我否定、忘却、逃遁的已经够多了,我撒的谎已经够多了。我这一次要让真理获胜,这是惟一的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死亡胜利了,如今,它就是真理所在。只需举手之劳,这一真理就可变得永存。
  我睁开眼睛,天是亮的,但是黑夜与白昼之间再也没有任何差异。我在岑寂之上飘摇。这是一种伟大的静穆,犹如我儿时躺在鸭绒被上等待着天使把我带走时那般静谧。院子、房间悄然无声,我也同样,我再也不感到害怕。一切都同意我死,我也同意。我的心脏不再为任何人跳动,仿佛它已经不再跳动,仿佛所有其他的世人都已经变为尘埃。
  院子里传出声响,那是脚步声、说话声。但是,这些声响并没有搅乱这片岑寂。我看见了,然而,我是盲人;我听到了,然而我是聋子。纳迪娜气呼呼地高声嚷道:“妈妈不应该丢下玛利亚一人走的。”一个个词从我的头上飞过,没有触及我,他们的话再也不能触及我了。突然,我心间发出一声微弱的回响,这是一种细微的噬咬声。“是否出了什么事情?”玛利亚一人放在草坪上,有可能一只猫在抓她,一条狗在咬她。不,有人在院子里大笑,然而沉寂没有闭合。回声在继续回荡:“我不应该。”我想象着纳迪娜的声音,响亮而愤怒:“你不应该!你没有权利!”热血涌到我的脸上,某种活生生的东西在焚烧着我的心:“我没有权利!”灼热的感觉把我痛醒。我挺起身子,惊愕不已地望着墙壁,我手中捏着药瓶,房间空空荡荡,可我却不再独自一人。他们将走进我的卧室,我将什么也看不见,可他们却可以看清我。我怎么没有想到呢?我不能把我的尸体和将在他们心间造成的一切强加给他们。罗贝尔俯身看着这张床,刘易斯在帕克的房子里面对在眼前跳动的词语,纳迪娜发疯似的嚎啕大哭。我不能,我起了床,走了几步,瘫坐在梳妆台前。真奇怪。死去的只是我自己,然而经受我之死的却是别人。

  我久久地坐在镜前望着自己的这张死里逃生的面孔,双唇发蓝,鼻孔紧闭。但这不是给我看的,而是留给他们的。我的死并不属于我。药瓶还在这儿,垂手可及,死神始终存在,但是生者近在眼前。至少,只要罗贝尔还活在人世,我就不能摆脱他们。我放好药瓶。我已被判定要死,但也被判定要活下去。多长时间?十年?二十年?我常说:二十年,太短暂了。如今这十年在我的眼前显得漫无尽头,这是一条漫长的黑暗的隧道。
  “你不下来?”
  纳迪娜敲了敲门,走进屋来,站在我的身旁。我感到脸色发白。她可能早就进屋,看见我躺在床上浑身抽搐。多么丑陋啊!
  “你怎么了?你生病了?”她声音不安地问道。
  “我头痛。我上楼来吃阿斯匹林。”
  我的声音毫不费力地脱口而出,我觉得这声音是正常的。
  “你把玛利亚一人留在那儿。”纳迪娜以埋怨的口吻说道。
  “我本来马上就下楼了,可我听到了你的声音,于是便呆在房间休息一会儿。”我补充道:“现在好多了。”
  纳迪娜满腹狐疑地看着我,可她只不过怀疑我心里烦恼而已。
  “真的?你觉得好多了?”
  “我吃阿斯匹林很有效。”我站起身来,以摆脱她这种审讯似的目光。“咱们下去吧。”我说。
  亨利递给我一杯威士忌。他正在跟罗贝尔一起看稿子。罗贝尔显得喜气洋洋,并马上向我细说起许多事来。我惊愕不安地自问:“我怎么会那么愚蠢?我怎么没有考虑到会给他造成无限的痛苦?”不,这不是愚蠢。我一时间确实进了彼世,那儿的一切都微不足道,一切的一切都无关紧要。
  “你在听我说吗?”罗贝尔问道。他对我莞尔一笑:“你人在哪儿呢?”
  “在这儿。”我答道。
  我是在这儿。他们在生活,在跟我说话,我是活着的。我重又并着双脚跳入了人世。话语钻入了我的耳朵,渐渐地又具备了意义。原来这是亨利提出的周刊预算表和初步设计方案。我对刊名就没有个主意?人们迄今想到的刊名没有一个合适的。我在寻找一个刊名,我暗自思忖,既然他们有足够的力量把我从死神手中夺回来,也许他们会有能力帮助我重新生活。他们肯定能够做到。不是世人在冷漠中沉沦,就是地球重新人丁兴旺。我没有沉沦。既然我的心脏在继续搏动,那必须让它为某事、某人而跳动。既然我耳朵不聋,那我一定能重新听到对我的呼唤。谁知道呢?也许哪一天我重又会幸福。谁知道呢?
或许您还会喜欢:
魔都
作者:佚名
章节:43 人气:0
摘要:以文字构筑的人生舞台──久生十兰曲辰先想一下,1902年的时候,《莫格街谋杀案》现世满一甲子,《血字的研究》刚出版十五年,推理小说正处在我们所谓的“光荣时代”;而即便《科学怪人》与H?G?威尔斯的眾多作品早已出现,但科幻(SF)这一个名词,却还要等到十几年后,才会开张营业,正式成为一个可以标识的文类;尽管爱丽丝当时已经追著兔子跑到了几十年, [点击阅读]
麦田里的守望者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0
摘要:《麦田的守望者》简介霍尔顿是出身于富裕中产阶级的十六岁少年,在第四次被开除出学校之后,不敢贸然回家,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酗酒……他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丑恶,接触了各式各样的人物,其中大部分是“假模假式的”伪君子。 [点击阅读]
黄色房间的秘密
作者:佚名
章节:87 人气:0
摘要:第一章疑云(1)陈述约瑟夫?胡乐塔贝耶的这段奇妙经历时,我的心情一直都很激动。时至今日,他还在坚决反对我讲出这段仍然留有谜团的不可思议的故事,而这个故事,确实可以称为过去十五年中最为奇妙的悬疑故事。如果不是著名的斯坦森教授最近在晚间杂志《荣誉军团》的一篇文章中提议,我甚至认为大家永远都不会知道这件著名的黄色房间案件的全部事实了。 [点击阅读]
黄金假面人
作者:佚名
章节:44 人气:0
摘要:人世间,每隔五十年,或者一百年,要发生一次异常怪的事情。这如同天地异变、大规模战争和瘟疫大流行一样,比人们的恶梦和小说家变的凭空臆想要怪诞得多。人间社会不啻不头庞然巨兽,不知什么时候患上莫名其妙的怪病,脾气会因此变得乖戾反常,不可捉摸。因而,世上往往会突如其来地发生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其中,关于“黄金面具”的荒唐无稽的风情,兴许可算作这每五十年或者每一百年发生一次的社会疯狂和变态吧。 [点击阅读]
黄金罗盘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0
摘要:……这个狂乱的深渊是“自然”的胎盘,恐怕也是坟墓既不是海也不是地,不是风不是火所构成,而是这些元素的纷然杂陈产生了原子,因此必然不断纷争、战乱一直到那万能的创造主把它们用做黑色的材料去建造新世界。那时那深思熟虑的魔王站在地狱的岸边,向那狂乱的深渊观看了一会儿,思虑前去的航程。——约翰?米尔顿《失乐园》第二卷朱维之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11月第一版。 [点击阅读]
黑书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0
摘要:不要引用题词,它们只会扼杀作品中的神秘!——阿德利尽管扼杀神秘,杀死倡导神秘的假先知!——巴赫替如梦在甜蜜而温暖的黑暗中趴着熟睡,背上盖一条蓝格子棉被,棉被凹凸不平地铺满整张床,形成阴暗的山谷和柔软的蓝色山丘。冬日清晨最早的声响穿透了房间:间歇驶过的轮车和老旧公车;与糕饼师傅合伙的豆奶师傅,把他的铜罐往人行道上猛敲;共乘小巴站牌前的尖锐哨音。铅灰色的冬日晨光从深蓝色的窗帘渗入房里。 [点击阅读]
黑暗塔之三:荒原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0
摘要:《荒原》是长篇小说《黑暗塔》的第三部。这部长篇小说的灵感来自于,甚至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依赖于罗伯特·布朗宁的叙事长诗《去黑暗塔的罗兰少爷归来》。第一部小说《枪侠》说的是罗兰,这个已经“转换”的世界里惟一幸存的枪侠,如何一路追踪并最终赶上了黑衣人,那个名叫沃特的魔法师。当中世界尚未分裂之前,沃特曾虚伪地与罗兰的父亲交好。 [点击阅读]
黑暗塔之二:三张牌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0
摘要:《三张牌》是长篇小说《黑暗塔》的第二部。《黑暗塔》的故事灵感在某种程度上来自罗伯特·勃朗宁的叙事诗《去黑暗塔的罗兰少爷归来》(其实这部作品亦受莎士比亚剧作《李尔王》的影响)。《黑暗塔》的第一部《枪侠》,交代了罗兰作为一个“转换”了的世界的最后一名枪侠, [点击阅读]
黑暗塔首曲·枪侠
作者:佚名
章节:68 人气:0
摘要:“对我来说,最佳的效果是读者在阅读我的小说时因心脏病发作而死去。”——斯蒂芬·金金用他那魔鬼般的手指一拨,所有紧绷的心弦都为之轰响,在一阵惊悸又一阵心跳中,带你进入颤栗的深渊……让我们开宗明义:如果还有谁不知道这斯的为何方怪物, [点击阅读]
黑暗的另一半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砍他,”马辛说,“砍他,我要站在这儿看。我要看血流出来。快点,别让我说第二遍。”——乔治·斯达克:《马辛的方式》人们真正的生活开始于不同的时期,这一点和他们原始的肉体相反。泰德·波蒙特是个小男孩,他出生在新泽西州伯根菲尔德市的里杰威,他真正的生活开始于1960年。那年,有两件事在他身上发生。第一件事决定了他的一生,而第二件事却几乎结束了他的一生。那年,泰德·波蒙特十一岁。 [点击阅读]
黑麦奇案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1.今天轮到索玛斯小姐泡茶。索玛斯小姐是资历最浅、效率最差的打字员。她年纪不小了,面孔温驯多虑,像绵羊似的。水还没开,索玛斯小姐就倒水去冲茶叶,可怜她一向搞不清壶水有没有沸腾。她一生有许多烦恼,这也是其中之一。她倒好茶,将茶杯放在每个茶碟上,各加两片软绵绵的甜饼干。 [点击阅读]
鼠疫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0
摘要:用另一种囚禁生活来描绘某一种囚禁生活,用虚构的故事来陈述真事,两者都可取——丹尼尔-笛福①——①丹尼尔-笛福(1660-1731),英国十八世纪名作家,著有《鲁滨孙飘流记》等。故事的题材取自四十年代的某一年在奥兰城发生的一些罕见的事情。以通常的眼光来看,这些不太寻常的事情发生得颇不是地方。乍看起来,奥兰只不过是一座平淡无奇的城市,只不过是法属阿尔及利亚沿海的一个省城而已。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