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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士风流 - 《名士风流》电子书——第六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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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达瓜达的那天晚上,我既高兴又好奇,简直到了忘形的地步。继后的一个星期里,更是按捺不住自己的心情。对于美国精神分析学的最新发展,我确实各方面都得学习;无论是开大会,还是与同行的交谈,都富有教益。可我也渴望见见纽约城,然而他们却拼命阻挠,让人心头好不难过。他们整天闷在暖气过热的宾馆、配有空调的餐厅、庄严的办公室和豪华的套间里,要摆脱他们,谈何容易。每天晚饭后,每当他们把我送回宾馆,我便匆匆穿过大厅,从另一扇门溜出去;我每天天一亮就起床,在上午开会之前外出漫步一番。可在这偷偷外出的自由时光里,我没有多大收获。我意识到在美国,孤独感也无法排遣。为此,离开纽约时,我感到惴惴不安。芝加哥、圣路易、新奥尔良、费城,然后又回到纽约,再去波士顿、蒙特利尔:一次美妙的旅行。可是他们还得为我想方设法,使我不虚此行,有所收益。同行们确也给我提供了一些当地人的地址,这些人都会很高兴向我展示他们的城市。可尽是些医生、教授、作家,我表示怀疑。
  无论怎么说,芝加哥这一站一开始就砸了。我在那儿只呆了两天,两位年迈的太太早早地在机场等候着我,然后她们领我去和另一些老太婆们吃午餐,整个白天里紧紧缠着我不放。作完报告后,我又由两位呆板的先生一左一右陪着吃螫虾。这种烦恼是如此折腾人,以致我一回到旅馆,便径直上楼睡觉了。
  翌日清晨,我被气醒了。“不能这样下去了。”我暗自拿定了主意。我拿起电话:“我心里过意不去,请原谅,可我患了感冒,不得不卧床。”紧接着,我欢天喜地地跳下床。可到了街上,我马上失望了。天气酷冷,脚边是有轨电车的铁轨,头上是架空铁道,我感到彻底迷失了方向,即使再走几个小时也是白搭。我茫无目标,没有任何去处。我打开了记事本:刘易斯·布洛甘,作家。也许总比一无所依强。我又拨通了电话。我对这个布洛甘说我是本森夫妇的朋友,他们肯定已经写信告诉他我来访的消息。好,他说要在下午2时到达我所在的旅馆的大厅。“还是我去接您吧。”我说,然后放下电话。我讨厌我住的这家旅馆,讨厌它的去污粉味和美元味,能乘出租汽车去一个明确的地方,去看看某个人,我感到高兴。
  出租汽车越过了一座座桥梁、一道道铁轨,穿过了一个个货栈,驶过了一条条尽是意大利商店的街道,最后停在一条小径的一角。小径散发着焚烧的纸味,弥漫着湿润的泥土芬芳,也透溢着一股贫穷的气味。司机指了指一堵架着个木阳台的砖墙:“就在这儿。”我沿着一排栅栏走去。左侧有一家小酒馆,挂着灯火熄灭的红字招牌:斯希尔茨;右侧贴着一张硕大的广告画,画上画着一个理想的美国家庭,合家笑盈盈地嗅着一盘麦片粥。一座木楼梯下,放着一个垃圾桶,正冒着热气。我登上楼梯。在阳台上,我发现了一扇玻璃门,遮着一块黄颜色的帘子:肯定就在里边。可突然间,我感到惶恐不安。富有总是包含公开的成分,然而一种贫困的生活,却是隐秘的。我感到去敲这扇玻璃门似乎有失礼貌。我一时拿不定主意,望着这一堵堵砖墙,靠墙搭着千篇一律的楼梯和灰不溜秋的阳台;透过层顶,我瞥见了一个巨大的圆柱形的东西,呈红、白颜色:原来是只大储气罐;脚下有一块四方形的土地,光秃秃的,中间长着一棵黑黝黝的树,还有一架蓝色风翼的小风车。一列火车在远处驶过,阳台直晃。我叩响了门,看见走出一位相当年轻、高大的男子,他上身穿着一件皮夹克,绷得直挺挺的,他惊奇地打量了我一番。
  “您真找到我的住处了?”
  “我看是的。”
  黄颜色的厨房里,正中摆着一只黑炉子,正呼呼地在烧;铺着地漆布的地面上堆满了旧报纸。我发现里边没有冰箱。布洛甘茫然地招了招手,指着那堆纸张说:“我正在整理。”
  “我希望没有打扰您。”
  “噢,不。”他一副尴尬的神态,笔直地站立在我的面前,“您为什么不愿让我去旅馆接您呢?”
  “那是个可怖的地方。”
  布洛甘的嘴上终于显出了微笑:“那可是芝加哥最美的旅馆。”
  “问题就在这里。地毯、鲜花、旅客、音乐,一切都太过分了。”
  布洛甘唇边的微笑悄悄爬上了他的双眸:
  “请往这边走。”
  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墨西哥毯子和一幅梵·高的《椅子》,然后是书、电唱机和打字机。这间房子不像是冒牌艺术家的寓所,也不像是美国人理想的典型住家。生活在此,该很惬意吧。我激动地说:
  “在您这里感到挺舒服的。”
  “您觉得?”布洛甘用目光扫视着四壁。“这儿不大。”又是一阵沉默,接着他急促地说:“您不愿意把大衣脱了吗?来杯咖啡怎么样?我有些法国唱片,您喜欢听吗?听夏尔·特莱纳的?”
  无疑是因为那只呼呼在烧的大炉子或因为被2月冰冷的太阳染成金色的布帘上那棵瑟瑟战栗的黑树的影子,我遂起了一个念头:“要是坐在墨西哥毯子上度过这个白天倒是挺美妙的。”可是我给布洛甘打电话是为了参观芝加哥。我狠了狠心说:
  “我想看看芝加哥城,我明天早上就要走了。”
  “芝加哥大着呢。”
  “领我看看其中的一角吧。”
  他摸了摸皮夹克,声音不安地说:“我有必要换一下装吗?”
  “想到哪里去了!我就讨厌穿得笔挺笔挺的!”
  他激烈地辩解道:
  “我这一辈子从未穿过硬领的衣服……”
  我们的微笑第一次相遇了,可他似乎还没有放下心来:
  “您不想看看屠宰场吧?”
  “不。咱们到街上去随便走走。”
  街巷很多,一条条都很相似,两旁尽是破旧的木屋和一块块极力想模仿郊区小园子的空地。我们也游览了几条大街,街道笔直,死气沉沉,到处都是冷飕飕的。布洛甘不安地触摸着双耳:“这耳朵已经硬邦邦的了,就要冻成两截了。”
  我对他顿起怜悯之心。“我们到哪家酒吧去暖暖身子吧。”
  我们俩走进了一家酒吧。布洛甘要了姜汁酒,我点了美国威士忌。当我们走出门外时,天还是那么冷。我们又进了另一家酒吧,开始闲聊起来。他曾在登陆战后在阿登省的一个军营里呆过几个月,于是就法国、战争、占领时期和巴黎向我问了一大堆问题。我也向他提问。他对有人听他说话似乎感到十分幸福,可要讲述自己的情况却又感到不好意思。开始时,他迟疑不决地一句句往外掏,可很快滔滔不绝地向我道来,话中倾注着几分热情,我每听到一句话就仿佛感到领受了一份礼物。他出生在芝加哥城南一家食品杂货店主的家庭,父亲是个普普通通的芬兰人,母亲是个匈牙利的犹太人。在大危机时期,他正好二十岁,经常躲进货车的车厢在美国到处闯荡。他当过小贩,洗过餐具,做过跑堂,还干过按摩,当过挖土工、泥瓦匠、售货员,迫不得已时也干过偷鸡摸狗的事。在亚利桑那州那家他洗过餐具的偏僻的驿站里,他写了一个短篇小说,被一家左派杂志发表了。于是他又写了另一些小说。自他第一部长篇小说成功之后,他一直靠一家出版商给他发的一笔年金维持生活。

  “我很想读一读这部书。”我说。
  “下一部将更好。”
  “可这一部已经写成了。”
  布洛甘一副困惑的神色审视着我:“您真的想读?”
  “对,真的。”
  他站起身,向厅堂深处的电话机走去。三分钟后他回到桌上说道:“那部书将在今天晚饭前送到您的旅馆。”
  “噢!谢谢!”我热烈地说。
  他一举一动都富有活力,因此而触动了我。正是他这种自然的姿态马上赢得了我对他的好感。他不知道那些客套话,那些礼节、礼貌。他那些亲切的举动完全是自然的流露,仿佛是柔情的创新。首先,我为与这位有血有肉的传统的美国典型——自立的左派作家相遇感到欣喜。现在,我感兴趣的是布洛甘,通过他的叙述,可以感觉到他并不认为对生活拥有任何权利,然而他向来具有强烈的生活欲望。这种交织着谦逊和热望的脾性真惹我喜欢。
  “您是怎么冒出写作念头的?”我问道。
  “我生就喜欢那种印成铅字的纸头,我还是个孩子时,就用剪报贴在日记本上,搞了一种报纸。”
  “可能还有别的原因吧?”
  他思索片刻:“我熟悉许许多多不同的人:我渴望给每个人展示其他人的真实面目。人们撒谎何其多。”他沉默了一会儿。“二十岁时,我终于明白了大家都对我撒谎,这使我极为愤怒,我以为正是因为这一原因我才开始写作并继续写下去……”
  “您还一直气愤吗?”
  “或多或少有点儿。”他有所保留地微微一笑。
  “您不搞政治吗?”我问。
  “我做些细微的小事。”
  简言之,他与罗贝尔和亨利的处境相差无几,然而他异常镇静,泰然处之。写作,在电台发表讲话,偶尔在群众集会上谴责某些流弊,这着实使他满足。有人已经跟我说过:这儿的知识分子可以安心地生活,因为他们深知自己绝对无能为力。
  “您有作家朋友吗?”
  “噢!没有!”他激动地说。接着微微一笑:“我有些朋友,他们见我只在打字机前坐坐就可以赚到钱,便都动手搞起写作来,可没有成为作家。”
  “他们赚到钱了吗?”
  他朗声大笑起来:“有一位一个月内就打了整整五百页,他肯定花了一大笔钱才将它印成书,他妻子禁止他再干这等营生,于是他又操起了扒手的行当。”
  “那是个好行当吗?”我问道。
  “要看人。在芝加哥,这一行竞争很激烈。”
  “您认识许多扒手?”
  他一副稍带挪揄的神态看了看我说:“半打儿吧。”
  “那盗贼呢?”
  布洛甘的神情变得严肃起来:“所有的盗贼都是混账。”
  他开始滔滔不绝地跟我讲起了最近这些年来盗贼们干的那些破坏罢工的勾当,接着又对我讲述了许多关于警察、政界和商界的关系的趣事。他讲得很快,我听他说话有些困难,可这仍像爱德华、罗宾逊的电影一般引人入胜。他突然打住话头:
  “您不饿吗?”
  “饿。现在经您一提醒,我饿极了。”我说,继又快乐地补充道:“您知道的趣事真多。”
  “噢!要是我不了解,我就瞎编。”他说,“为了有兴趣看您听人说话。”
  已经8点多了,时间流逝得真快。布洛甘领我到了一家意大利餐馆吃晚餐。我一边吃着意大利馅饼,一边捉摸着在他身边我为何感觉如此舒服。我对他毫不了解,然而他对我来说一点儿也不陌生。这也许是因为他生活贫困,但却无忧无虑的缘故吧。矫揉造作、附庸风雅、扭扭捏捏,这只会造成距离。每当布洛甘拉开或拉上穿在那件破旧的羊毛套衫外面的皮夹克,我便感觉到身边这一具身躯的冷与热,这是一具活生生的躯体,他的存在给人以信任感。他从来都是亲手擦拭自己的皮鞋:只要看看他的这双鞋子,就可对他的个人生活有所了解。当我们走出意大利馅饼餐馆时,他挽起我的胳膊,怕我在结了薄冰的地面上滑倒。顷刻间,我感到他的热情是多么亲切。
  “哎!我总得领您看看芝加哥的几个地方吧。”他对我说。
  我们坐进了一家杂耍歌舞表演厅,看着一些女人伴着音乐脱去衣服,继又在一个黑人小舞厅里听了爵士乐,然后来到一家像是夜晚收容所似的酒吧喝了酒。布洛甘什么人都认识:表演厅那位手腕上刺了花纹的钢琴手,舞厅那位黑人小号手,酒吧里的流浪汉、黑人和老妓十女。他邀请他们跟我们同坐一桌,逗他们说话,满脸幸福的神情凝望着我,因为他看得出我玩儿得很开心。当我俩又来到街上时,我激动地说:
  “我感谢您使我度过了美利坚之行最好的一个夜晚。”
  “我还有许多别的东西想让你开开眼界!”布洛甘说。
  黑夜结束了,黎明就要来临,芝加哥城就要永远离去,然而空架铁道的铁轨遮住了我们眼前那个已经开始侵蚀蓝天的圆点。布洛甘挽着我的手臂。黑黑的桥拱在我们身前身后无限地延伸,人们仿佛感到它们已经将整个地球团团围住,我们将这样永久地走下去。我说:
  “一天,太短暂了。我得再来。”
  “再来吧。”布洛甘说,接着声音急促地补充道:“我不愿去想从今再也见不到您的面。”
  我们继续默默地行走,一直来到出租汽车站。当他把脸凑近我的脸庞时,我禁不住把头往边上一扭,可我嘴上感觉到了他的呼吸。
  几个小时后,在列车上,我一边尽量集中精力去读布洛甘的小说,一边暗暗责备自己:“我都这么大年纪了,真荒唐!”可是,我的嘴巴仍然那么狂热,犹如一位未婚的处女。我从来只是和跟我睡过觉的男人接吻。当我回味着这一仅仅是个影子的热吻时,我似乎感到就要激起大脑深处那炽热的爱的回忆。“我一定要再来。”我打定了主意,暗暗对自己说。可我紧接着想到:“这又有何用?我们还得再次分离,到了那一次,我就再也没有勇气说‘我一定要再来了’。不,还是立即断绝亲近为好。”
  我并没有惋惜芝加哥之行。我很快明白了毫无结果的友情和分离时微不足道的痛苦正是旅行乐趣的组成部分。我干干脆脆,把讨厌的人一概排斥在外,只接触让我高兴的朋友。大家整个下午在一起漫步,整个晚上在一起喝酒、交谈,然后便各奔东西,一生再也不能相见,对此谁也不感到惋惜。生活是多么轻松!没有憾事,没有义务,我的一举一动都无关紧要,谁也不求我帮助出主意,我也无拘无束,任自己为所欲为。在新奥尔良,我在一家院子里畅怀痛饮代基里酒,过后,一出门便乘上了飞机飞往佛罗里达。在林奇堡,我租了一辆小车,整整八天里,我驾车在弗吉尼亚州的红土地上到处兜风。回到纽约后,在整个逗留期间,我几乎没有阖眼睡觉,我四处游逛,见了形形色色的人物。戴维斯夫妇建议我陪他们去哈特福德,两个小时后我便跟他们坐上了小车:能在一幢美丽的乡村别墅度过几个小时,这是多么意想不到的美事啊!这是一间十分漂亮的木屋,洁白的颜色油光闪亮,到处开着小巧玲珑的窗户。默利娅姆是搞雕塑的,女儿在学跳舞,儿子在写一些谁也读不懂的诗篇。诗人三十多岁,长着一张娃娃脸、两只忧伤的大眼睛和一只迷人的鼻子。第一天晚上,南希一边向我倾诉她内心的忧伤,一边玩着帮我穿上了一件宽松的墨西歌礼服,把我的头发松开,披撒在肩头。“您为什么不总是这样梳妆?”菲利普对我说:“好像您是故意要变老似的。”他拉着我跳舞,一直跳到深夜。为了让他高兴,继后的几天里,我继续打扮得像个年轻女子。我完全理解他为何向我献殷勤。我来自巴黎,而且我的年纪和他少年时期心目中的默利娅姆一般大。不管怎么说,我还是感动了。他为我组织舞会,邀请我参加鸡尾酒会,用吉他给我弹奏十分美妙的牧童曲,领着我漫游古老的清教徒村寨。在我启程的前夕,我们等别人走后,继续留在起居室里,一边饮着威士忌酒,一边听着唱片。他以遗憾的声调对我说:

  “我在纽约没有更好地了解您,多么遗憾啊!我该多么高兴在纽约城里和您一起出门漫步!”
  “还会见面的。”我说,“再过十天我又要回到纽约,您到时也许会在那儿吧。”
  “我不管怎样都可以去那儿。给我打电话。”他神情严肃地望着我说。
  我们又一起听了几张唱片,接着他陪我穿过客厅,把我一直送到我房间门口。我把手伸给他,没料到他低声问道:“您不愿意拥抱我吗?”
  他把我搂到怀里,我们脸贴着脸,一时冲动得全身整个儿一动不动。忽然,我们听到了轻轻的脚步声,连忙松开了身子。默利娅姆诡秘地一笑,看了看我们。
  “安娜一大早就要走,不要让她熬得太迟了。”她声音微妙地说。
  “我这就去睡觉。”我说。
  我并没有上床。我站立在敞开的窗前,呼吸着夜间的气息,然而这黑夜闻不到任何芳香,仿佛月亮已经冻结了鲜花的芬芳。默利娅姆就在隔壁的房间睡觉或者尚没有入睡。我知道菲利普不会再来了。偶尔,我好像听到了一声脚步,可那只是风刮树枝的声响。
  加拿大没有什么意思。当我重新回到纽约时,心里感到十分幸福,马上就想到了:“我要给菲利普打电话。”当天我就受到了邀请,请我去参加一个鸡尾酒会,可以与我结识的一大部分朋友再次相聚。从窗前望去,我瞥见了一大片摩天大楼,可是所有这一切再也满足不了我。我下楼来到旅馆的酒吧,在蓝黑色的灯光中,一位钢琴手正在低声弹奏着靡靡之音,一对对男女在窃窃私语,酒吧招待踮着脚尖来回走动。我要了一杯马提尼酒,点起了一支烟,心脏在怦怦地小声跳动。我就要做的那一切并不是十分理智的。与菲利普一起度过八天时光之后,要与他分离,内心肯定会陡添一丝淡淡的哀愁,不管怎么说总是难免的,况且我已经感到忧伤。再过八天,皇后桥、中央公园、华盛顿广场、东河,我就再也看不到了。不过总的说来,我宁愿深深地怀念某人,而不乐意为那些石块伤心,这在我看来似乎要好受些。我呷了一口马提尼酒。一个星期的时间,要有新的发现,要享受毫无结果的乐趣,这点时间实在太短暂了。我再也不想当个游客在纽约城到处游逛,我必须在这座城市里实实在在地生活,只有这样,它才会有可能成为我的城市,我也才有可能在这座城市留下我的某些东西。我必须有个暂时属于我的男人挽着我的胳膊漫步街头。我举杯一饮而尽。在这次旅行期间,只有一个男人挽过我的胳膊。时值寒冬,我踩着薄冰踉跄而行,可在他的身旁,我感到温暖。他说:“再来吧。我不愿去想从今再也见不到您的面。”可是我不会再去,我的胳膊将又紧紧地搂着另一个人的手臂。一时我感到有罪,感到是对他的背叛。可是,这谈不上什么背叛。我彻夜难眠,渴望得到的是菲利普,我对他还会充满欲望,而他也正在等待着我的电话。我站起身,走进了电话间,要通了哈特福德。
  “我要菲利普·戴维斯先生。”
  “我去找他。”
  我的心蓦然猛烈地跳动起来。片刻前,我还是那么随心所欲地占有着菲利普,唤他来到纽约,让他睡在我的床上。但是,他是为自己而独立地生活着,此刻,从属于他的是我。在这个狭窄的牢笼里,我孤立无援。
  “喂?”
  “菲利普吗?我是安娜。”
  “安娜!听到您的声音是多么愉快!”
  他慢腾腾他讲着一口纯正的法语,那声调突然显得那么冷酷。
  “我是在纽约打电话。”
  “我知道,亲爱的安娜,自从您离开我们之后,哈特福德是多么使人厌倦!您旅行愉快吗?”
  他的声音是多么贴近!这声音掠过了我的脸庞,可是他突然那么遥远。我的手紧捏着黑色的硬质胶话筒,湿乎乎的。我语无伦次地说道:“我多么想跟您谈谈我的旅行。您说过让我与您联系。您能在我离开纽约前来一趟吗?”
  “您什么时候走?”
  “周六。”
  “噢!”他说道,“噢,那么急就走!”出现了短暂的沉默。“这个星期六,我要到科德角的朋友家里去,我答应过的。”
  “多遗憾啊!”
  “是的,是遗憾!您不能推迟行期?”
  “不能。您不能推迟去看朋友?”
  “不行,不可能!”他声音沮丧地说。
  “那么,我们就今年夏天在巴黎见。”我客气而又乐呵呵地说,“夏天已经不那么遥远了。”
  “我多么遗憾!”
  “我也一样。再见了,菲利普。今年夏天见。”
  “再见,亲爱的安娜。不要把我忘了。”
  我放下了汗涔涔的电话听筒。我又恢复了平静,肋骨下留下了一片空虚。我来到了威尔逊家。客人很多,有人把一杯酒塞到我的手中,人们向我微笑,叫喊着我的名字,扯着我的胳膊、肩膀,右边有人请我,左边又有人请,我在记事本上记下了一个个约会,然而那片空虚仍然留在我的胸间。肉体的失望,我能承担,可这片空虚,我实在难以承受。他们向我微笑,跟我说话,我也跟着微笑,说话,整整一个星期里,我们还得再微笑,再说话,然而他们中间没有一个人会念着我,我也决不会怀念他们。这是个真实存在的国度,我也是个活生生的人,可是我却将空空地离去,留不下我的一丝痕迹,带不走这儿的任何东西。在扮笑脸的当儿,我猛然生起一个念头:“我去芝加哥怎么样?”当天晚上我就可给布洛甘去电话,告诉他:“我来了。”若他不再渴望见到我,那他会明言相告的。但这又有何妨?遭受两次拒绝,并不会比被人拒绝一次更糟糕。在再次假扮笑脸的间歇,我愤然自问,得不到菲利普,就要投入布洛甘怀抱,这种发情母畜似的作风算什么东西?实际上,跟布洛甘睡觉这一念头对我并无多大吸引力,我猜想他在床上准是个笨样;再说,连我自己也不肯定与他再次见面会带来什么乐趣。我仅仅与他度过一个下午的时光,有可能经受更为痛苦的失望。毫无疑问,这是个愚蠢的念头。我渴望走动,寻找刺激,这仅仅是为了掩饰自己的窘迫。人们往往就这样干起了真正的蠢事。我决定留在纽约,继续记下了一个个约会。要参加那么多展览会、音乐会、晚宴、晚会,一个星期时间将会很快度过。当我置身于街头时,格莱默西广场的大钟敲响了午夜的钟声。不管怎么说,打电话已经太迟了。不,还不算迟,在芝加哥还是9点钟,布洛甘准在他的房间读书或写作。我止步站在一家杂货店灯火闪烁的橱窗前。“我不愿去想从此再也见不到您的面。”我走进了小店,在柜台换了零钱,要通了芝加哥。

  “刘易斯·布洛甘吗?我是安娜·迪布勒伊。”
  没有任何回音。“我是安娜·迪布勒伊。您听清了吗?”
  “我听得很清楚。”他声音欢快,但结结巴巴,用不成句子的法语一个音节一个音节地说道:“您好,安娜,您好吗?”
  这声音不如菲利普的那么贴近,然而布洛甘显得似乎不那么遥远。
  “我这个星期可以来芝加哥过三四天。”我说,“您觉得怎么样?”
  “眼下芝加哥天气很美。”
  “可我来是为了见您。您有时间吗?”
  “我有的是时间。”他打趣地说道,“我的时间全都属于我自己。”
  我犹豫了片刻。这太容易了:一个没说不行,一个说行,可俩人都那么漫不经心。要想退却,为时已晚。我说:“那我明晨乘头班机到。给我预订个房间,不要在芝加哥那家最好的旅馆。我们在什么地方碰面?”
  “我去机场接您。”
  “一言为定。明天见。”
  一阵沉默。我终于又听到了三个月前对我说过的那个声音:“再来吧。”这声音又在说:
  “安娜!我与您再次见面多么幸福!”
  “我也一样幸福。明天见。”
  这是他的声音,这确确实实是我记忆中的他,他没有把我忘却,在他的身旁,我将像冬日里一样感到温暖。突然,我为菲利普回答“不行”而感到高兴。一切都将十分简单。在灯光柔和的酒吧交谈片刻之后,他就会对我说:“到我家去休息吧。”我们将紧挨着坐在墨西哥毯子上,我将乖乖地听着夏尔·特莱纳的唱片,布洛甘会把我搂到他的怀里。这肯定谈不上多么了不起的一夜,但他会因此而感到幸福,我对此深信不疑,这也就使我满足了。我上床睡觉,想到有一位男子正等待着我,要把我紧紧地贴在他的心间,我心里是多么激动。
  他没有等着我,大厅里空无一人。“一开始就不顺利,”我边想边在一把椅子上坐了下来。我明显感到慌乱,忧虑不安地责备自己处事不慎。“我到底要不要给布洛甘打电话?”我独自玩儿开了这个游戏,贸然投入了一桩鲁莽的事中,能否有结果,不再取决于我。我所能做的一件事,就是乖乖地跟随着这钟盘上那指针的运动,可是那指针却不往前移动。这种被动的境况令我感到害怕,我极力安慰着自己。不管怎样,如果这事没有好的结果,那我可以找到借口明天就回到纽约去。无论如何,一个星期后事情就会彻底了结:我将又平平安安地过我的日子,宽大为怀地向我那些或迷人或荒唐的往事微笑。不安的心情平静了下来。我细细察看所有安全门,保证不会遇到任何不测,然后打开了提包,寻找记事本上布洛甘的电话号码。我抬起头,发现他就站在我的面前,正冲着我淡淡地微笑。我惊骇不安,以为是在世界的彼端遇见了他的幽灵。“怎么样?好吗?”他用那糟得可怕的法语问道。我站起身子。他比他的照片上显得更瘦削些,可两只眼睛更加炯炯有神。“还好。”
  他一直挂着微笑,把嘴巴凑到我的唇间。当着众人的面亲吻,我感到很不自在,这一吻在布洛甘的下巴上留下了一个红红的嘴印。“看您脸上被弄得红红的。”我说道,随手用我的手绢给他擦拭红印,并补充道:“我9点钟就到了。”
  “噢!”他以责备的口吻说道,仿佛是冲着我来的:“他们在电话上告诉我头班机10点着陆。”
  “他们搞错了。”
  “他们从来就不会错。”
  “反正已在这儿了。”
  “您是在这儿了。”他退让着。他坐了下来,我也跟着坐下。9点20分。他推迟了二十分钟,也提前了四十分钟。他身着一套漂亮的法兰绒西服,系着洁白的领带。我隐隐约约地看到他站立在镜子前,惴惴不安地一心想为我打扮得体面些,笨拙地照着镜子,用既得意又困惑的目光询问着镜中的身影。他焦虑不安地直盯着挂钟,而我心里已经暗暗地等待着他!我朝他莞尔一笑:
  “我们可不要一个上午都呆在这里。”
  “不。”他说道。他思索了片刻说:“我们去动物园,您愿意吗?”
  “去动物园?”
  “离这儿很近。”
  “我们去那儿干什么?”
  “我们去看动物,它们也可以看我们。”
  “我来这儿可不是让你们那些动物看的。”我站起身。“咱们还是去一个安静的地方,我们可以喝杯咖啡,吃点三明治,就我们俩,您望着我,我看着您吧。”
  他也站了起来:“这是个主意。”
  我们俩坐进了一辆老式小汽车,车子载着我们向市中心驶去。布洛甘把我的旅行包放在膝上,一直没有吭声,我重又感到不安起来:“要与这位陌生人一起度过四天,这太漫长了;可要相互了解,这四天时间又太短暂了。”我说:“得先去我的旅馆,把行李放下。”
  他神态尴尬地笑了笑。
  “您是给我预订了一个房间吧?”
  他仍然挂着那自感有罪的苦笑,可声音中却隐含着某种挑衅的成分:“没有!”
  “怎么!我不是在电话里请您订的吗?”
  “您说的那些话,我连一半也没有听懂。”他滔滔不绝地说,“您的英语比去年冬天还更糟糕,讲得又快,像打机关枪似的。可这没有什么关系。我们把这只包放在行李寄存处。您在这儿等着我。”当我们在民航局前下车时,他这样对我说道。他推开了一扇转门,我满腹狐疑地用目光尾随着他。忘了订房间,这到底是疏忽还是狡猾?他说不定跟我一样明白,今晚我将在他的床上度过。可一想到晚上我们有可能激不起真正的欲望,我不禁感到惊慌。我早就发过誓,若没有欲望,今生今世决不犯傻上一个男人的床。等布洛甘一回来,我便焦躁不安地说:
  “无论如何要给哪家旅馆打个电话。我夜里没有睡觉,我想先眯一会儿,洗个澡。”
  “在芝加哥,要找到一间客房很难。”他说。
  “那就更应该马上去找。”
  他本该开口说:“就来我家好了。”可是他什么也没有说。他领我去的一家咖啡店一点也不像是我想象中的亲切而又温暖的酒吧,而像是车站的餐厅。我们紧接着走进一家酒吧,可这地方也俨然一间候车室。我们就这样眼巴巴地等待着度过白天?我们在等待着什么呢?
  “来杯威士忌?”
  “好。”
  “要烟吗?”
  “谢谢。”
  “我去放张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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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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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渡边伸出不隐约的双手捧住她的脸,动作温柔得教她感到难以承受。她是没指望或许该说不敢指望会更贴切一些,他的温柔对待,以及他此刻凝视她的眼神,他把她拉进自己怀里,抱着她好长好长一段时间,什么话也没有说。终于,他开始吻她,整个晚上,因为过度渴望而凝聚成的硬结,此刻开始化解为缓缓的甜蜜,流过她的每一根神经和每一颗细胞,就象一条遗忘的溪流。 [点击阅读]
4号解剖室
作者:佚名
章节:9 人气:6
摘要:外面一片漆黑,我恍恍忽忽地不知自己昏迷了多长时间。慢慢地我听到一阵微弱而富有节奏的声音,这是只有轮子才能发出的嘎吱嘎吱声。丧失意识的人在黑暗中是听不到这么细微的声响的。因此我判断自己已经恢复了知觉,而且我从头到脚都能感受到外界的存在。我还闻到了一种气味——不是橡胶就是塑料薄膜。 [点击阅读]
苏菲的世界
作者:佚名
章节:52 人气:2
摘要:话说我对哲学产生兴趣是在研一时的自然辩证法课堂上。那是位颇为娘娘腔的老教授,本行研究人脑和意识,业余时间教授自然辩证法和自然科学史。不像其他政治课老师只晓得照本宣科,这老头有相当牛逼的学术基础,从古希腊哲学的朴素唯物主义,讲到近现代一系列科学危机,一贯而至,娓娓道来,一面精彩轻松的讲解着各种科学定律,一面逐步揭开科学背后的思辨踪影;当然作为一位老右愤, [点击阅读]
包法利夫人
作者:佚名
章节:52 人气:2
摘要:荐语:未满十八岁请在家长指导下阅读本书。版本较好的是上海译文出版社周克希先生的译本。价廉物美,仅10元一本,现在最便宜最没有人看的恐怕就是这些名著了。【小说】--引言小说描写的是一位小资产阶级妇女,因为不满意夫妻生活平淡无奇而和别人通|奸,最终因此身败名裂,服毒自杀的故事。 [点击阅读]
阿甘正传
作者:佚名
章节:26 人气:3
摘要:朋友:当白痴的滋味可不像巧克力。别人会嘲笑你,对你不耐烦,态度恶劣。呐,人家说,要善待不幸的人,可是我告诉你——事实不一定是这样。话虽如此,我并不埋怨,因为我自认生活过得很有意思,可以这么说。我生下来就是个白痴:我的智商将近七十,这个数字跟我的智力相符,他们是这么说的。 [点击阅读]
女人十日谈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4
摘要:十位年轻的女人,为活跃无聊的产房生活,十天内讲述了!”00个亲身经历的故事:初恋、引诱、遗弃、强||奸、复仇、婚外情的荒唐、性*生活的尴尬……在妙趣横生兼带苦涩酸楚的故事背后,则是前苏联社会的fu败、男人灵魂的丑陋、妇女处境的悲惨,以及她们对美好幸福生活的热烈渴望和执着追求……这便是《女人十日谈》向读者展示的画面及其底蕴。 [点击阅读]
儿子与情人
作者:佚名
章节:134 人气:2
摘要:戴维。赫伯特。劳伦斯是二十世纪杰出的英国小说家,被称为“英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人物之一”。劳伦斯于1885年9月11日诞生在诺丁汉郡伊斯特伍德矿区一个矿工家庭。做矿工的父亲因贫困而粗暴、酗酒,与当过教师的母亲感情日渐冷淡。母亲对儿子的畸型的爱,使劳伦斯长期依赖母亲而难以形成独立的人格和健全的性爱能力。直到1910年11月,母亲病逝后,劳伦斯才挣扎着走出畸形母爱的怪圈。 [点击阅读]
幻夜
作者:佚名
章节:82 人气:2
摘要:昏暗的工厂里,机床的黑影排成一排。那样子让雅也想到夜晚的墓地。不过,老爸要进入的坟墓并没有如此气派。黑影们看上去就像失去了主人的忠实奴仆。它们也许正和雅也怀着同样的心情,静静地迎接这个夜晚。雅也把盛着酒的茶碗送到嘴边。茶碗的边缘有个小缺口,正好碰在嘴唇上。喝干后,他叹了口气。旁边伸过一个酒瓶,把酒倒入他的空茶碗里。“以后在各方面都会有困难,但不要气馁,加把劲儿吧。“舅舅俊郎说。 [点击阅读]
五十度灰英文版
作者:佚名
章节:67 人气:2
摘要:E L James is a TV executive, wife, and mother of two, based in West London. Since early childhood, she dreamt of writing stories that readers would fall in love with, but put those dreams on hold to focus on her family and her career. She finally plucked up the courage to put pen to paper with her first novel, Fifty Shades of Grey. [点击阅读]
古兰经
作者:佚名
章节:116 人气:2
摘要:《古兰经》概述《古兰经》是伊斯兰教经典,伊斯兰教徒认为它是安拉对先知穆罕默德所启示的真实语言,在穆罕默德死后汇集为书。《古兰经》的阿拉伯文在纯洁和优美上都无与伦比,在风格上是达到纯全的地步。为了在斋月诵读,《古兰经》分为30卷,一月中每天读1卷。但是《古兰经》主要划分单位却是长短不等的114章。《法蒂哈》即开端一章是简短的祈祷词,其他各章大致按长短次序排列;第二章最长;最后两三章最短。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