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名利场 - 第六十五章有正经事,也有娱乐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乔斯和蓓基在赌台前面碰头之后,第二天把自己打扮得特别细心,特别漂亮,很早就踱出门去。关于隔夜发生的事情,他觉得没有必要告诉家里的人,出门时也不要他们陪伴。不久,就有人看见他在大象旅社门口打听着找人。国内有了喜事,所以旅馆里住满了客人。摆在当街的茶座旁边也挤了好些主顾,喝着本国有名的淡啤酒。一间间屋里都是烟气弥漫,乔斯先生神气活现,说着不流利的德国话探问他要找寻的一位客人,旅馆里的人叫他到最上一层楼去。二楼上住的是几个来去各国的小贩,正在把珠宝首饰和各色*缎匹陈列出来。三楼上住着赌场里的办事人员,四楼上住着有名的波希米亚杂技团里的乐队,最高的一层楼上全是小间,住着学生、跑街、做小买卖的、乡下人,都是来赶热闹的。蓓基在这里也有个小窝。美人藏身的地方,算它最脏了。
  蓓基很喜欢这种生涯。她和旅馆里的人,像学生、小贩、撑船的、翻斤斗的,混在一起,觉得很自在。她的父母原是到处为家的流浪者,一则出于不得已,二则也是生成的脾气,她继承了这点天性*,因此也是野性*难驯,喜欢四处漂泊。只要没有勋爵在场,她觉得跟他的向导谈话也非常有趣。旅馆里的喧闹、忙乱、酒味、烟味,犹太小贩说的无聊的闲话,可怜的翻斤斗的卖艺人一派正经自负的态度,赌场庄家的狡滑的谈吐,学生们唱的歌,说的大话,整个旅馆闹哄哄的气氛,合了这个小女人的脾胃,使她觉得快活。甚至于在她运气不好,没钱付账的时候她也很高兴。现在她的钱袋里装满了隔夜乔杰替她赢来的钱,周围的喧哗更使她觉得愉快了。
  乔斯气喘吁吁的走上最后的一层楼梯,鞋子吱吱吜吜的响着,到了上面,话都说不出了。他擦着脸,开始找九十二号房间,因为旅馆的人告诉他,说是他要找的人住在这里。这时对面九十号房间的门开着,一个学生穿了皮靴和肮脏的外衣,躺在床上吸一个长长的烟斗。另一个学生留着很长的黄头发,穿一件钉辫边的外套,款式倒很时髦,只是脏得厉害。他跪在九十二号门口凑着钥匙孔嚷嚷,正在对里面的人求情。
  回答他的是一个熟悉的声音,乔斯一听,身上发起抖来。那声音道:“走开,我在等人呢。我在等我的爷爷呢。我不能让他看见你在这儿。”
  跪在地上的学生一头深淡不匀的黄头发,手上戴着大大的戒指。他嚷道:“英国的天使啊,可怜可怜我们吧。只要你答应一声,在公园的饭馆里跟我和茀立兹一块儿吃饭。我们回头吃烤野鸡、浓麦酒、梅子布丁,还有法国酒。如果你不来,我们就要死了。”
  床上的一个年轻公子接口道:“我们必死无疑。”这些话全给乔斯听了去,不过他没有学过这一国语言,因此一句也不懂。
  等到他能够开口说话的时候,就摆出最威风的样子,用法文说:“对不起,九十二号。”
  学生托的跳起来道:“九十二号!”说完,冲到自己房里锁上了门。乔斯听得他和他床上的同伴一起哈哈大笑。
  孟加拉绅士弄得莫名其妙,只得傻站着,幸而九十二号的门自己开了,蓓基探出头来,一脸顽皮的样儿。她一见乔斯,连忙走出来说道:“是你呀!我等了你多少时候了!等一等,再过一分钟让你进来。”她急急的把一盒胭脂,一瓶白兰地酒,一盘子切碎的肉,都藏在被单下面,抿一抿头发,才把客人让进屋里来。
  她披着一件粉红色*连头巾的长袍,当它晨衣。这件长袍已经有些褪色*,也不怎么干净,上面沾了好些油渍,可是她的胳膊从宽大的袖子里露出来,又白又美,拦腰束着腰带,显得她身材苗条好看。她拉着乔斯的手,把他引到自己住的阁楼里面,她说:“进来,进来跟我谈谈吧。那边椅子上请坐。”她拉着印度官儿的手轻轻一捏,笑着把他按在椅子上。她自己坐在床上,当然留心着不碰瓶子和盆子,如果乔斯坐在床上,说不定就会坐到这两样东西上面去。这样,她坐着和她从前的相好谈起话来。
  她做出亲切关心的样子说:“你一点儿没有变,没有老。不管在哪儿,我一看见你就认得。在陌生人堆里看见老朋友坦白老实的脸儿,我心里就乐了。”

  说句实话,那坦白老实的脸儿那时候的表情却说不上坦白和老实。乔斯心慌意乱,不知怎么才好。他把老情人的古怪的小房间端相了一下,看见她一件衣服挂在床栏上,一件衣服挂在房门的钩子上,帽子遮了镜子的一半,镜子上还搁了一双漂亮的棕色*小皮靴。床旁的桌子上一本法国小说,桌上的蜡烛质地很差,不是蜜蜡做的。蓓基起先打算把它也盖在被单下面,结果只把晚上熄蜡烛用的纸罩子藏了起来。她接着说:“我到哪儿都认得你。有些事情是一个女人永远不会忘记的。你是我——我碰见的第一个男人。”
  乔斯道:“真的吗?老天保佑我的灵魂!真是这样吗?”
  蓓基道:“当初我跟着你妹妹从契息克到你家的时候,不过是个孩子罢了。那宝贝儿怎么样啦?唉!她的丈夫是个混蛋。当然啦,那可怜的小宝贝儿很妒忌我。倒仿佛我对她丈夫有意似的!哼!我心里不是另外有人——唉,别说了——别谈老话了。”说着,她拿起破花边手帕擦了擦眼皮。
  她接着说道:“瞧这个地方多怪!像我这样,从前过的是另外一种日子,现在竟会住到这儿来,真想不到吧?乔瑟夫·赛特笠,我经过那么些折磨,受过那么些侮辱,吃的好厉害的苦,有的时候我简直像疯了似的。我在一处地方呆不住,到处流浪,可是总是心酸,总不得安宁。所有的朋友个个都靠不住。个个都靠不住。世界上没有一个是正派人。我做妻子多么忠实,真是普天下找不出第二个。当然啰,我当年是因为对于另外一个人怨愤才嫁给他的,那个人——这话我也不说了。我对丈夫那么忠心,他反而作践我,丢了我不管。我是最痴心的妈妈;我只有一个孩子,他是我唯一的宝贝,唯一的希望,唯一的快乐。儿子是我的命根子,是我诚心祷告来的,是上天赐给我——我的幸福。我拿母亲的深情爱着他。可是他们——他们把他从我身边抢——抢去了。”她做出又热情又伤心的姿态,一只手按着胸口,低下头伏在床上半晌不动。
  白兰地瓶子碰在装冷香肠的盆子上,叮当一声响起来,想必是它们两个看见蓓基这么悲痛,心里老大不忍。马克斯和AE*立兹在门口偷听,听得蓓基太太哭哭啼啼,也觉得纳闷。乔斯瞧着老情人这种情形,又感动,又害怕。接着她谈起往事,解释的一套话又简单,又明白,又诚恳。听着她的话,你准会觉得如果真有白衣的天使逃在人间,受到凶神恶煞摧残虐待的话,这纯洁的天使,这无辜的殉难者,就在乔斯面前的床上,坐在白兰地瓶子上。
  他们两人密密的谈了好久,谈得很入港。听了她的一席话,乔斯·赛特笠不知不觉的得到一个结论(蓓基的措辞和态度一点不使他害怕和厌恶)——他发现第一个使蓓基心动的美男子就是他自己。乔治·奥斯本也追过她,当然这件事他做得很不应该,爱米丽亚大概就因此妒忌蓓基,以至于她们两人闹得不欢而散。蓓基本人从来没有和那可怜的军官去兜搭,自从她遇见了乔斯之后,心上总是想着他;不过当然她做了别人的妻子,第一件就是对丈夫尽本分。她向来对得起丈夫,并且至死不变节——至少也要等丈夫死了再说。克劳莱上校住的地方气候出名的坏,所以或许他会一伸腿把蓓基解放出来,还她个自由身子。反正做丈夫的那么狠心,这夫妻的名义只能叫蓓基心上痛恨。
  乔斯动身的时候,深信蓓基是最贤淑、最可爱的女人。他心里盘算着应该怎么帮助她。她的苦难应该到此为止了。她原是上流社会里的尖儿,应该回到从前的地位去。他决定负起责任,把该做的事都担当起来。她得离开那旅馆,找一个安静的房子住下。还得叫爱米丽亚来看望她,照料她。他准备把这件事办好,再和少佐商量一下。蓓基从心里感激他,和他分别的时候掉下眼泪来。大胖子殷勤得很,弯下身子吻她的手。她把他的手紧紧握了一下。

  蓓基鞠躬把乔斯送出自己的阁楼,仪态雍容,仿佛站在自己的宫殿门口。大胖子客人下了楼,马克斯和茀立兹便衔着烟斗从他们的小屋里钻出来。蓓基一面嚼着面包和冷香肠,喝着她最喜欢的搀水白兰地,一面对他们两人模仿乔斯,自己取乐。
  乔斯郑重其事的走到都宾家里,把自己刚才听来的动人的故事告诉他,可是对于隔夜赌钱的事却一字不提。蓓基太太在客店里吃她的冷肉早饭,这两位先生就在一块儿商议究竟应该怎么帮助她。
  她怎么会到这小城里来的呢?她怎么会一个朋友都没有,只身在外漂泊呢?小学生们开始念拉丁文的时候,就读到通亚佛纳斯湖①的路怎么容易叫人堕落。我们把她堕落的经过跳过不说了吧。她并不比当年一帆风顺的时候更坏,不过时运差些儿罢了。
  --------
  ①亚佛纳斯湖的位置原是坎巴尼亚的一个死火山,湖面常有秽气上升,古时的人把它当作通地狱的进口。
  爱米丽亚太太是个慈悲心肠的糊涂人,只要听得有人受苦,立刻就心软了。因为她自己从来没有干过大坏事,所以她对于罪恶并不像有些饱经世故的道学先生那样深恶痛疾。她不论和谁交往,总是和和气气,说些凑趣的话儿,想法子哄人家高兴。佣人听得她打铃子跑来替她做事,她向他们道歉;店员拿出丝绸让她挑选,她又向他们道谢;她对扫街的行礼,恭维他管的街道扫得干净。这些傻事情,她都做得出来。她这样的人,听得老相识遭到了不幸,当然觉得不忍。虽说有些人的不幸是恶有恶报,这种话她根本不要听。倘或由她制定法律,这世界就得乱成一片了。幸而没有几个女人,至少统治阶级的女人,是像她一样的。照着她的意思,我想准得把所有的牢狱、惩罚、手铐、鞭打、贫穷、疾病、饥饿,都废止得一干二净。她一点性*气都没有,老实说,即使有人狠狠的害过她,她也能够不究既往。
  孟加拉绅士把他动人的遭遇讲了一遍,少佐听了却不发生兴趣。他反而很不高兴,对那倒楣的女人下了一句简短而无情的考语,说道:“那个轻骨头女人又来了吗?”他对于蓓基向来没有一丝一毫的好感。自从第一次见面,她的绿眼睛对他看了一眼之后,他一直从心底里不相信她。
  少佐很不客气的说:“那小鬼到哪儿就捣乱。谁知道她是怎么过活的?她凭什么会流落在外国?什么别人虐待她折磨她的话别跟我来说。一个清清白白的女人总有亲友可靠,决不会和家里脱离关系。她为什么跟她丈夫分手?也许你说的不错,他是个声名狼藉的坏蛋,他本来就不是好东西。我还记得那混帐的骗子,可怜的乔治从前不是还上他的当来着?关于他们夫妻分居的事,好像还有些不干不净的话。我仿佛听见过一点风声。”都宾少佐向来不爱听背地里说长道短,竟也这样说。乔斯竭力分辩,说蓓基太太在各方面都是个贤慧妇人,不过遇人不淑,他只是不信。
  少佐的外交手段是出人头地的。他说:“好吧,好吧,咱们还是去问乔治太太,跟她商量一下。我想你总得承认她的判断力不错,关于这些事情应该怎么处置,还是得问她。”乔斯到底没有爱上了妹妹,只说道:“呣哼!爱米还不错。”少佐冲口说道:“还不错?喝,我一辈子没见过像她那么品格高尚的人。咱们到底应该不应该去看那个女人,还是等她决定,她说什么,我就照着做。”这可恶的、诡计多端的少佐不是好东西。他以为自己的官司准赢。他记得有一个时候爱米对于利蓓加妒忌得厉害,而且不是无缘无故瞎吃醋。她提起利蓓加的名字,就觉得厌恶和恐惧。都宾心想一个妒忌的女人是决不肯饶恕她的冤家的。他们两人一起走到对街乔治太太的家里去。她正在跟斯脱伦浦夫太太上课,快快乐乐的唱着歌。
  教歌的太太离开之后,乔斯照平常一般,神气活现开言说道:“爱米丽亚,亲爱的,我刚才碰到一件——对了——求天保佑我的灵魂!碰到一件意外的奇遇。我碰见一个老朋友——嗳——你的老朋友,很有意思的老朋友,我可以说是多年前的老朋友。这位太太刚到此地,我要你去看看她。”

  爱米丽亚说道:“太太!谁啊?都宾少佐,请你别把我的剪子弄坏了。”爱米往常把这小剪子用一根链子挂在腰里,那时都宾拎着链子把它的溜溜的转,很有危险戳进他自己眼睛里去。
  少佐很固执的说道:“我很讨厌这个女人。你也没有理由要喜欢她。”
  爱米丽亚激动得很,涨红了脸说:“是利蓓加,准是利蓓加。”
  都宾说:“你猜对了。你是不会错的。”布鲁塞尔,滑铁卢,多少年前的悲伤、苦楚,各种的回忆,一时都涌到爱米温柔的胸中,登时使她坐立不安。她说道:“别叫我去看她。我不能见她。”
  都宾对乔斯道:“我早就跟你那么说。”
  乔斯怂恿她道:“她可怜得很呢,呃——她倒楣极了。她又穷,又没有依靠。她生过病,而且病得很重。她的混帐的丈夫丢下她跑了。”
  爱米丽亚说:“啊!”
  乔斯的手段相当高明,接着说:“她一个亲人也没有。她说她相信你会去帮她的忙。她可怜极了,爱米。她伤心得差点儿发疯。我把人格担保,她的话真叫我感动。我可以说,能够像天使一样忍受那种虐待的,恐怕只有她了。她家里的人对她真狠心。”
  爱米丽亚道:“可怜虫!”
  乔斯压低声音抖巍巍的说道:“倘若没有朋友去照顾她的话,她说她只能死了。求天保佑我的灵魂吧!你知道不知道她在想自杀呀!她随身带着鸦片,我在她房里还瞧见那瓶子来着。她住着一间破破烂烂的小房间。那旅馆也是三等的,叫大象旅社。她住在顶上一层阁楼里。我去过的。”
  爱米听了这些话并不感动。她甚至于笑了一笑。也许她自己在想像乔斯喘着气上楼梯的样子。
  乔斯又说:“她伤心的快发疯了。那女人受的折磨听着就叫人害怕。她有个儿子,和乔杰同年的。”
  爱米道:“对的,对的,我还记得。他怎么了?”
  乔斯是个大胖子,很容易受感动,蓓基对他说的话又叫他非常动心。他说:“他是个漂亮的孩子,简直像天使,而且非常爱他母亲。那些混蛋把他从她怀里抢走了。他哭着叫着。他们从此不准他去看母亲。”
  爱米立刻霍的站起来叫道:“亲爱的乔瑟夫,咱们现在马上去瞧她去吧!”她跑到隔壁房间里,兴奋得心里直跳,戴上帽子,胳膊上搭了披肩走出来,命令都宾跟着她一起去。
  他走过去替她围上披肩——这条白细绒披肩还是他从印度带给她的。他知道事到如今除了服从别无办法。爱米勾着他的胳膊,两个人一同出门去。
  乔斯说:“她的房间是九十二号,在四层楼。”他大概不想再爬四层楼梯,只站在自己客厅窗口,看着他们两人穿过闹市向前走。从他的窗口,也望得见大象旅社的所在地。
  幸而蓓基从阁楼上也看见他们了。那时她和那两个学生正在说笑。两个学生刚才看见蓓基的爷爷进来,也看见他出去,正在取笑他的相貌。蓓基把他们赶走,而且在旅馆主人领着客人上楼之前及时把房间整理一下。大象旅社的老板知道奥斯本太太在宫里很受欢迎,当然非常尊敬她,亲自领路到阁楼上,一面走,一面回头鼓励夫人和少佐先生再往上走。
  旅馆主人敲着蓓基的房门叫道:“尊贵的夫人,尊贵的夫人!”前一天他对蓓基的称呼还很随便,而且对她一点儿不客气。
  蓓基探头出来问道:“是谁呀?”接着便轻轻的尖叫了一声。爱米站在门口,激动得发抖,旁边是高大的都宾少佐拿着手杖。
  他静静的站着,冷眼旁观,好像对于这一幕戏很发生兴趣。爱米张开两臂向利蓓加跑过去,立刻饶恕了她,全心全意的搂着她,亲热地吻她。啊,可怜虫,你的嘴唇以前何曾给这样纯洁的人吻过呢?
或许您还会喜欢:
惊魂过山车
作者:佚名
章节:5 人气:0
摘要:───惊魂过山车───1我从来没有把这个故事告诉任何人,也从未想过要告诉别人,倒不是因为我怕别人不相信,而是感到惭愧。因为它是我的秘密,说出来就贬低了自己及故事本身,显得更渺小,更平淡,还不如野营辅导员在熄灯前给孩子们讲的鬼故事。我也害怕如果讲出来,亲耳听见,可能会连自己都开始不相信。但自从我母亲过世后,我一直无法安睡。 [点击阅读]
惹我你就死定了
作者:佚名
章节:139 人气:0
摘要:“喂,你去见男朋友,我干嘛要跟着啊?”“嘻嘻,我和宗浩说好了,要带你去见他的啊^o^”晕~-_-^,这么闷热的天,本来就够闹心的了,还要去给朋友当电灯泡,可怜芳龄十八的我啊,这些年都干嘛了?我好想有个男人啊,做梦都想…“朴宗浩有什么呀?他是公高的吧?公高那帮小子太危险了,你离他们远点儿。 [点击阅读]
愁容童子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0
摘要:母亲送给古义人一块地皮。在古义人的记忆里,幼少年时期,那里曾耸立着参天的辽杨。最初提起这个话头,是母亲年愈九旬、头脑还清晰的那阵子。在那之前,古义人几年回去一次,母亲九十岁以后,便大致每年都要回到四国那个森林中的山谷。准确的时期已经记不清了,就季节而言,应该是五月中旬的事。“年岁大了,身上也就有老人的气味了。”母亲从大开着的门窗向对岸望去。 [点击阅读]
愤怒的葡萄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0
摘要:具结释放的汤姆·约德和因对圣灵产生怀疑而不再做牧师的凯绥结伴,回到了被垄断资本与严重干旱吞食了的家乡。他们和约德一家挤进一辆破卡车,各自抱着美好的幻想向“黄金西部”进发。一路上,他们受尽折磨与欺凌,有的死去,有的中途离散。 [点击阅读]
我在暧昧的日本
作者:佚名
章节:17 人气:0
摘要:(一)回顾我的文学生涯,从早期的写作起,我就把小说的舞台放在了位于日本列岛之一的四国岛中央、紧邻四国山脉分水岭北侧深邃的森林山谷里的那个小村落。我从生养我的村庄开始写起,最初,只能说是年轻作家头脑中的预感机能在起作用,我完全没有预料到这将会成为自己小说中一个大系列的一部分。这就是那篇题为《饲育》的短篇小说。 [点击阅读]
我弥留之际
作者:佚名
章节:59 人气:0
摘要:朱厄尔和我从地里走出来,在小路上走成单行。虽然我在他前面十五英尺,但是不管谁从棉花房里看我们,都可以看到朱厄尔那顶破旧的草帽比我那顶足足高出一个脑袋。小路笔直,像根铅垂线,被人的脚踩得光溜溜的,让七月的太阳一烤,硬得像砖。小路夹在一行行碧绿的中耕过的棉花当中,一直通到棉花地当中的棉花房,在那儿拐弯,以四个柔和的直角绕棉花房一周,又继续穿过棉花地,那也是脚踩出来的,很直,但是一点点看不清了。 [点击阅读]
我是猫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0
摘要:夏目漱石,日本近代作家,生于江户的牛迂马场下横町(今东京都新宿区喜久井町)一个小吏家庭,是家中末子。夏目漱石在日本近代文学史上享有很高的地位,被称为“国民大作家”。代表作有《过了春分时节》《行人》《心》三部曲。 [点击阅读]
我的名字叫红
作者:佚名
章节:58 人气:0
摘要:如今我已是一个死人,成了一具躺在井底的死尸。尽管我已经死了很久,心脏也早已停止了跳动,但除了那个卑鄙的凶手之外没人知道我发生了什么事。而他,那个混蛋,则听了听我是否还有呼吸,摸了摸我的脉搏以确信他是否已把我干掉,之后又朝我的肚子踹了一脚,把我扛到井边,搬起我的身子扔了下去。往下落时,我先前被他用石头砸烂了的脑袋摔裂开来;我的脸、我的额头和脸颊全都挤烂没了;我全身的骨头都散架了,满嘴都是鲜血。 [点击阅读]
我的爸爸是吸血鬼
作者:佚名
章节:81 人气:0
摘要:序幕那是萨瓦纳的一个凉爽春夜,我的母亲走在石子路上,木屐像马蹄似的敲得鹅卵石哒哒响。她穿过一片盛开的杜鹃,再穿过铁兰掩映下的小橡树丛,来到一片绿色空地,边上有一个咖啡馆。我父亲在铁桌旁的一张凳子上坐着,桌上摊了两个棋盘,父亲出了一个车,仰头瞥见了我母亲,手不小心碰到了一个兵,棋子倒在桌面,滑下来,滚到一旁的走道上去了。母亲弯下身子,捡起棋子交还给他。 [点击阅读]
战争与和平
作者:佚名
章节:361 人气:0
摘要:“啊,公爵,热那亚和卢加现在是波拿巴家族的领地,不过,我得事先对您说,如果您不对我说我们这里处于战争状态,如果您还敢袒护这个基督的敌人(我确乎相信,他是一个基督的敌人)的种种卑劣行径和他一手造成的灾祸,那么我就不再管您了。您就不再是我的朋友,您就不再是,如您所说的,我的忠实的奴隶。啊,您好,您好。我看我正在吓唬您了,请坐,讲给我听。 [点击阅读]
户隐传说杀人事件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0
摘要:没有想到拉动门栓时竟然发出惊人的响声,令男子吓了一大跳,好在风声掩去了这一声响,没有惊动房间里的人。从太阳落山的时候起就起风了。风儿摇动着树林里粗壮的树枝。整座山峦开始呼啸,呼啸声掠过屋子的屋顶。已经到了11月的月底,天空却刮起了在这季节里不可能出现的南风。据村子里的老人说,现在这个时候刮这样的风,不是一个好兆头。但愿这不是出事的征兆。对男子来说,就是靠着这风声,才使他在拉动门栓时没有被人发现。 [点击阅读]
手机
作者:佚名
章节:35 人气:0
摘要:“脉冲”事件发生于十月一日下午东部标准时间三点零三分。这个名称显然不当,但在事情发生后的十小时内,大多数能够指出这个错误的科学家们要么死亡要么疯癫。无论如何,名称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影响。那天下午三点,一位籍籍无名的年轻人正意气风发地在波士顿的波伊斯顿大街上往东走。他名叫克雷顿·里德尔,脸上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步伐也特别矫健。他左手提着一个艺术家的画夹,关上再拉上拉链就成了一个旅行箱。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