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51。。。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Site Manager
麦田里的守望者 - 《麦田的守望者》在线阅读【第14节】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老孙妮走了以后,我在椅子上坐了一会儿,抽了两支烟。外面天已慢慢亮了。嘿,我心里很难过,我那时心里有多沮丧,你简直没法想象。我当时干了些什么呢,我开始大声跟艾里讲起话来。有时候我心情实在沮丧得厉害,就会这么办,我口口声声叫他回家取自行车去,到鲍比.法隆家门口来找我。我们在缅因的时候,就住在鲍比.法隆家附近——那是几年前的事了。嗯,那次是这么回事,有一天鲍比和我想骑自行车到塞德比哥湖去。我们自带午饭,还带着支汽枪——我们还都很小,以为用我们的汽枪可以打猎。嗯,艾里听见我们谈论这事,也要跟着去,我不肯答应。我告诉他说他还太小。此后每逢我心里十分沮丧,就会口口声声跟他说:“好吧。回家取你的自行车去,我在鲍比家门口等你。快去。”那倒不是我出去的时候总不带他一起去。我是带的。可是那一天我没带他去。他倒没生气——他从来不为什么事生气——可我只要心里十分沮丧,就老会想起这件事。
  最后,我脱掉衣服上床了。上床以后,我倒是想祷告什么的,可我祷告不出来。我真想祷告的时候,却往往祷告不出来。主要原因是我不信教。我喜欢耶酥什么的,可我对《圣经》里其他那些玩艺儿多半不感兴趣。就拿十二门徒来说吧,他们都叫我腻烦得要命,我老实告诉你说。耶稣死后,他们倒是挺不错,可耶稣活着的时候,他们起的作用,简直等于是在他的脑袋里打了个窟窿眼儿。他们只会泄他的气。在我看来《圣经》里的任何人物都要比十二门徒强。你如果要我说老实话,《圣经》里除了耶稣以外,我最最喜欢的要数那个疯子,就是住在坟墓里不断地拿石头砍自己的那个。这个可怜的杂种,我喜欢他要胜过那些门徒十倍。我在胡敦中学的时候,常常为这事跟住在走廊尽头那个叫作亚瑟.查尔兹的家伙争论个没完。老查尔兹是个教友会信徒,一天到晚在读《圣经》。他是个很不错的孩子,我很喜欢他,不过关于《圣经》里的许多事物,我始终没法跟他取得一致看法,尤其是那些门徒。他口口声声跟我说,我要是不喜欢那些门徒,也就是不喜欢耶稣本人。他说,既然是耶稣选择了那些门徒,你就应该喜欢他们。我说,我也知道是他选择了他们,不过他只是随便挑选的。我说,他没时间对每个人作仔细分析。我说,我毫无责备耶稣的意思。他之所以没时间,那也不能怪他。我记得我还问过老查尔兹,那个出卖耶酥的犹大自杀以后是不是进了地狱。查尔兹说当然啦。我就是在这一点上不能同意他的意见。我说,我可以跟他赌一千块钱,耶稣并没有将犹大打入地狱。我现在依旧愿意跟人打这个赌,只要我有一千块钱。我觉得任何一个门徒都会把犹大打入地狱——而且打得极快——不过我可以拿随便什么东西打赌,耶稣决不会这样做。老查尔兹说,我的问题在于从来不上教堂。他这话说的倒是有些对。我的确从来不上教堂。主要是,我父母信不同的教,家里的孩子也就什么教也不信了。你如果要我说实话,我可以老实告诉你说我甚至受不了那些牧师。就拿我念书的那些学校里的牧师来说吧,他们布道的时候,总装出那么一副神圣的嗓音。天哪,我真讨厌这个。我真他妈的看不出他们为什么不能用原来的嗓音讲道。

  她们一讲起道来,听去总是那么假。
  嗯,我上床以后,却怎么也祷告不出来。我只要一开始祷告,就会想起老孙妮怎样管我叫瘪三。
  最后,我在床上坐起来,又抽了支烟。那烟抽在嘴里一点味道都没有。我自从离开潘西以后,差不多抽掉两包烟了。
  我正躺在床上抽烟,忽听得外面有人敲门。我很希望敲的不是我的房门,可我心里清清楚楚地知道敲的正是我的房门。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知道,可我的确知道得很清楚。我也知道是谁在敲门。我末卜先知。
  “谁敲门?”我说。我心里很害怕。我对这类事情一向很胆小。
  他们光是一个劲儿地敲门。越敲越响。
  最后我从床上起来,穿着睡衣裤去开门。我甚至都用不着开房间里的灯,因为天已经亮了。老孙妮和开电梯的王八毛里斯就站在门外。
  “怎么啦?有什么事?”我说。嘿,我的声音怎么抖得这样厉害。
  “没什么事,”老毛里斯说。“只要五块钱。”
  两个人里面只他一个人讲话。老孙妮只是张大了嘴站在他旁边。
  “我已经给她了。我给了她五块钱。你问她,”我说。嘿,我的声音直发抖。
  “要十块,先生。我跟你说好的。十块一次,十五块到中午。我跟你说好的。”
  “你不是跟我这么说的。你说五块一次。你说十五块到中午,不错,我清清楚楚地听你说——”“把门开大点儿,先生。”
  “干吗?”我说。天哪,我的那颗心差点儿从我嗓子眼里跳出来了。我真希望自己至少穿好了衣服,遇到这样的事,光穿着睡衣裤真是可怕。
  “咱们进去说,先生,”老毛里斯说着,用他的那只脏手狠狠地推了我一把,我他妈的差点儿倒栽了个跟斗——他是个魁伟的婊子养的。一转眼,他跟老孙妮两个都在房里了。瞧他们模样,就象这混帐地方是属于他们的。老孙妮坐在窗台上。老毛里斯就坐在那把大椅子上,解开了衣服领子——他还穿着那套开电梯的制服。嘿,我当时紧张极了。

  “好吧,先生,拿钱来吧。我还得回去干活儿呢。”
  “我已经跟你说过十遍啦,我不欠你一个子儿。我已经给了她五——”“别说废话啦,嗳。拿钱来吧。”
  “我嘛,干吗还要给她五块钱?”我说。我的声音响彻整个房间。“你这不是在向我勒索!”
  老毛里斯把制服钮扣全都解开了。里面只有个衬衫假领,没穿衬衫什么的。他有个毛茸茸的又大又肥的肚子。“谁也不向谁勒索,”他说。“拿钱来吧,先生。”
  “没有。”
  他听了这话,就从椅子上起身向我走来。看他的样子,好象十分、十分疲倦或是十分、十分腻烦。天哪,我心里真是害怕。我好象把两臂交叉在胸前,我记得。我想,我当时要不是光穿着混帐的睡衣裤,情况怕不至于那么糟。
  “拿钱来吧,先生。”他一直走到我站着的地方。他只会说这么句话。“拿钱来吧,先生。”他真是个窝囊废。
  “没有。”
  “先生,你是不是一定要我给你点儿厉害看呢。我不愿那样做,不道看样子非那样做不成了。”
  他说。“你欠我们五块钱。”
  “我并不欠你们五块钱。”我说。“你要是动我一根汗毛,我就会大声叫喊。我会把旅馆里的人全都喊醒。我要叫警察。”我声音抖得象个杂种。
  “嚷吧。把你的混帐喉咙喊破吧。好极了,”老毛里斯说。“要你的父母知道你跟一个妓女在外面过夜吗?象你这样上等人?”他说话虽然下流,却很锋利。一点不假。
  “别捣乱啦。你要是当时说十块,情况就不同了。可你清清楚楚地——”“你到底给钱不给?”他把我直顶在那扇混帐门上。他简直是站在我上面,挺着他那个毛茸茸的脏肚子。
  “别捣乱啦。快给我滚出去,”我说。我依旧交叉着两臂。天哪,我真是个傻瓜蛋。
  这时孙妮头一次开口说话了。“嗨,毛里斯.要不要把他的皮夹子拿来?”她说。“就在那地方。”
  “好的,拿来吧。”
  “别动我的皮夹子!”
  “我已拿到了,”孙妮说着,拿了五块钱在我面前一扬。“瞧?我只拿你欠我的五块。我不是小偷。”
  我突然哭了起来。我真希望自己当时没哭,可我的确哭了起来。“不,你不是小偷,”我说。
  “你只是偷走了五块——”“住嘴,”老毛里斯说着,推了我一把。
  “别理他,随,”孙妮说。“走吧,酶。咱们拿到了他欠我的钱。咱们走吧,嗨。”

  “我来啦,”老毛里斯说,可他没动窝儿。
  “我要你来,毛里斯,嗨。别理他。”
  “是谁在出口伤人?”他说,装出极天真的样子,接着他用手指重重地在我的睡裤上弹了一下,疼得我要命。我对他说他是个混帐下流的窝囊废。
  “你说什么?”他说。他把手圈在耳后,象是个聋子似的。“你说什么?我是什么?”
  我还在哭。我是他妈的那么生气,那么紧张。
  “你是个下流的窝囊废,”我说。“你是个向人勒索的混帐窝囊废,再过两年,你就会成一个叫花子,在街上向人讨一毛钱喝咖啡。你那件肮脏破烂的大衣上面全是鼻涕,你还要——”我话没说完,他就揍了我一拳。我甚至都没想躲避。我只觉得自己的肚皮上重重挨了一下。
  我并没给打昏过去,因为我还记得自己怎样从地板上目送他们两个一起走出房间,还随手把门带上。我在地板上躺了好一会儿,就象我跟斯特拉德莱塔打架时那样。只是,这一次我以为自己快要死了。我真的这样以为。我觉得自己好象掉在水里快要淹死似的。问题是,我的呼吸十分困难。最后我好容易站起来,得弯着腰捧着肚子向浴室走去。
  可我真是疯了。我可以对天发誓我是疯了。在去浴室的半路上,我开始幻想自己心窝里中了一颗子弹。老毛里斯开枪打了我。我现在是到浴室去喝一大口威士忌什么的,定一定神,好让自己真正下毒手。我幻想着自己从混帐的浴室里出来,已穿好了衣服,袋里放着一支自动手|枪,走起路来还晃晃悠悠的。我并不乘电梯,而是步行下楼。我用手扶住栏杆,嘴角里断断续续淌出一点血来。我就这样走下几层楼——用手捂着心窝,流得到处是血——随后我就按铃叫电梯。老毛里斯一打开电梯的门,看见我手里握着一支自动手|枪,就会害怕得朝着我高声尖叫起来,叫我别拿枪打他。可我还是开了枪。一连六枪打在他那毛茸茸的肚皮上。然后我把那支手|枪扔下电梯道——当然先把指印什么的全部擦干净了。随后我爬回自己房里,打电话叫琴来给我包扎心窝上的伤口。我想象自己怎样浑身淌着血,由琴拿着一支烟让我抽。
  那些混帐电影。它们真能害人。我不说瞎话。
  我在浴室里呆了约莫一个小时,洗了一个澡。
  随后我回到床上。我过了好一会儿才睡着——我甚至不觉得困——可我终于睡着了。我当时倒是真想自杀。我很想从窗口跳出去。我可能也真会那样做,要是我确实知道我一律到地上马上就会有人拿布把我盖起来。我不希望自己浑身是血的时候有一嘟噜傻瓜蛋伸长脖子看着我。
或许您还会喜欢:
董贝父子
作者:佚名
章节:63 人气:2
摘要:我敢于大胆地相信,正确地观察人们的性格是一种罕见的才能(或习惯)。根据我的经验,我甚至发现,即使是正确地观察人们的面孔也决不是人们普遍都具有的才能(或习惯)。人们在判断中,两个极为寻常发生的错误就是把羞怯与自大混同——这确实是个很寻常的错误——,以及不了解固执的性格是在与它自身永远不断的斗争中存在的;这两种错误我想都是由于缺乏前一种才能(或习惯)所产生的。 [点击阅读]
安迪密恩
作者:佚名
章节:60 人气:2
摘要:01你不应读此。如果你读这本书,只是想知道和弥赛亚[1](我们的弥赛亚)做爱是什么感觉,那你就不该继续读下去,因为你只是个窥婬狂而已。如果你读这本书,只因你是诗人那部《诗篇》的忠实爱好者,对海伯利安朝圣者的余生之事十分着迷且好奇,那你将会大失所望。我不知道他们大多数人发生了什么事。他们生活并死去,那是在我出生前三个世纪的事情了。 [点击阅读]
模仿犯
作者:佚名
章节:46 人气:2
摘要:1996年9月12日。直到事情过去很久以后,塚田真一还能从头到尾想起自己那天早上的每一个活动。那时在想些什么,起床时是什么样的心情,在散步常走的小道上看到了什么,和谁擦肩而过,公园的花坛开着什么样的花等等这样的细节仍然历历在目。把所有事情的细节都深深地印在脑子里,这种习惯是他在这一年左右的时间里养成的。每天经历的一个瞬间接一个瞬间,就像拍照片一样详细地留存在记忆中。 [点击阅读]
海边的卡夫卡
作者:佚名
章节:51 人气:2
摘要:这部作品于二零零一年春动笔,二零零二年秋在日本刊行。《海边的卡夫卡》这部长篇小说的基本构思浮现出来的时候,我脑袋里的念头最先是写一个以十五岁少年为主人公的故事。至于故事如何发展则完全心中无数(我总是在不预想故事发展的情况下动笔写小说),总之就是要把一个少年设定为主人公。这是之于我这部小说的最根本性的主题。 [点击阅读]
源氏物语
作者:佚名
章节:63 人气:2
摘要:《源氏物语》是日本的一部古典名著,对于日本文学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被誉为日本文学的高峰。《源氏物语》是世界上最早的长篇写实小说,所以在世界文学史上也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日本是个充满矛盾的国家,在歧视女性*的传统大行其道的同时,世界上最早的长篇写实小说《源氏物语》偏又出自一位女性*之手,《源氏物语》全书,仅百万字,涉及三代历时七十余年,书中人物有四百多位。 [点击阅读]
琥珀望远镜
作者:佚名
章节:38 人气:2
摘要:猛兽们从深邃的山谷走来看着熟睡中的少女——威廉?布莱克紧挨着雪线有一个杜鹃花遮蔽的山谷,山谷里哗啦啦地流淌着一条乳白色的雪水融化而成的小溪,鸽子和红雀在巨大的松树间飞翔,在岩石和其下簇拥着的又直又硬的树叶间半遮半掩着一个洞。 [点击阅读]
群山回唱
作者:佚名
章节:80 人气:2
摘要:谨以此书献给哈里斯和法拉,他们是我双眼的努雷①;也献给我父亲,他或会为此骄傲为了伊莱恩走出对与错的观念,有一片田野,我将与你在那儿相会。——鲁米,十三世纪1952年秋那好吧。你们想听故事,我就给你们讲个故事。但是就这一个。你俩谁都别让我多讲。很晚了,咱们明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你和我,帕丽。今天夜里你需要好好睡上一觉。你也是,阿卜杜拉。儿子,我和你妹妹出门的时候,就指望你了。你母亲也要指望你。 [点击阅读]
西线无战事
作者:佚名
章节:31 人气:2
摘要:西线无战事[德国]雷马克著王国伟译作者埃里奇·马里亚·雷马克(ErichMaraRemarque,1898-1970),出生于德国威斯特伐利亚的奥斯纳布吕克。祖先是法国人,一七八九年法兰西大革命时迁移到了莱茵兰,家境清贫。他一家人都是虔诚的天主教徒。 [点击阅读]
迷恋
作者:佚名
章节:104 人气:2
摘要:“喂??…喂????”…嘟嘟…嘟嘟嘟…二零零三年,成南。…又来了…又来了,该死的骚扰电话,今天是十八岁的我的第十七个生日…是我喝海带汤的日子没错了,偏偏接到这狗屎味儿的无声电话…^=_=已经一个星期了,“喂…嘟,喂…嘟”(?誄每次都是一样)那边也不说话,就是偷听我的声音然后就断了…今天早晨我居然在生日餐桌上又被涮了一次…^-_-凭我出神入化的第六感, [点击阅读]
龙纹身的女孩
作者:佚名
章节:31 人气:2
摘要:这事每年都会发生,几乎成了惯例,而今天是他八十二岁生日。当花照例送达时,他拆开包皮装纸,拿起话筒打电话给退休后便搬到达拉纳省锡利扬湖的侦查警司莫瑞尔。他们不只同年,还是同日生,在这种情况下可说是一种讽刺。这位老警官正端着咖啡,坐等电话。“东西到了。”“今年是什么花?”“不知道是哪一种,我得去问人。是白色的。”“没有信吧,我猜。”“只有花。框也和去年一样,自己做的。”“邮戳呢?”“斯德哥尔摩。 [点击阅读]
双城记英文版
作者:佚名
章节:45 人气:2
摘要:It was the best of times, it was the worst of times, it was the age of wisdom, it was the age of foolishness, it was the epoch of belief, it was the epoch of incredulity, it was the season of Light [点击阅读]
基督山伯爵
作者:佚名
章节:130 人气:2
摘要:大仲马(1802-1870),法国十九世纪积极浪漫主义作家,杰出的通俗小说家。其祖父是侯爵德·拉·巴那特里,与黑奴结合生下其父,名亚历山大,受洗时用母姓仲马。大仲马三岁时父亲病故,二十岁只身闯荡巴黎,曾当过公爵的书记员、国民自卫军指挥官。拿破仑三世发动政变,他因为拥护共和而流亡。大仲马终生信守共和政见,一贯反对君主专政,憎恨复辟王朝,不满七月王朝,反对第二帝国。 [点击阅读]
Copyright© 2006-201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