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麦田里的守望者 - 《麦田的守望者》在线阅读【第13节】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我徒步定回旅馆。整个儿穿过第四十一条大街。
  我这样做,倒不是因为我想散步什么的,主要还是因为我不想再在另一辆出租汽车里进进出出。有时候你会突然讨厌乘出租汽车,就象你会突然讨厌乘电梯一样。你于是就得靠两只脚走,不管路有多远,楼有多高。我小时候,就常常靠两只脚走上我们的公寓房间,足足爬了十二层楼梯。
  你甚至都不知道天已经下过雪了。人行道上连雪的影儿都没有。可天气冷得要命,我就从衣袋里取出我那顶红色*猎人帽戴在头上——我才他妈的不管我打扮成什么鬼样儿哩。我甚至把耳罩都放了下来。我真想知道是谁在潘西偷走了我的手套,因为我的两只手都快冻僵了。其实我即使知道了,也不会采取什么行动。我是那种胆小鬼。我尽可能不表现出来,可我骨子里真的是个胆小鬼。比方说,我要是在潘西发现了是谁偷走了我的手套,我也许会走到小偷的房里说:“喂,把你那副手套拿出来怎么样?”那小偷听了或许会装出十分天真的样子说:“什么手套?”我会怎么办呢,我或许会到他的壁橱里把那副手套找出来,是藏在他那双混帐的高统橡皮套鞋或者别的什么东西里的,比如说。我会把手套拿出来,给那家伙看,说道:“我揣摩这是你的混帐手套?”于是那小偷大概会装出十分假、十分天真的模样,说道:“我这一辈子从来没见过这副手套。这手套要是你的,你就拿去。我可不要这种混帐东西。”我于是大概会直挺挺地在那儿站那么五分钟,手里拿着那副混帐手套,心里想着应该在那家伙的下巴额儿上揍那么一拳——打落他的混账下巴额儿。只是我没那勇气。我只会站在那儿,装出很凶狠的样子。我会怎么做呢,我只会说一些十分尖刻、十分下流的话,来激怒他——却不敢挥拳打他的下巴。嗯,我要是说了些十分尖刻、下流的话,那家伙大概会起身向我走来,说道:“听着,考尔菲德。你是不是在骂我小偷?”我听了都不敢说:“你他妈的说得一点不错,你这个偷东西的下流杂种!”我大概只会说:“我只知道我的那副混帐手套在你的混帐套鞋里。”那家伙听了,大概会马上摸我的底,看看我究竟敢不敢动手揍他,所以他会说:“听着。咱们打开天窗说亮话。你刚才是不是管我叫小偷来着?”我大概会这样回答:“谁也没管谁叫小偷。我只知道我的手套在你的混帐套鞋里。”就这样能翻来覆去讲几个小时。可我最后离开的时候,甚至都不会碰他一下。我大概会到盥洗室里,偷偷袖一支烟,在镜子里看着自己装出凶狠的样子。嗯,这就是我回旅馆时一路上想的心事。当个胆小鬼决不是什么好玩的事儿。也许我并不完完全全是个胆小鬼。我不知道。我想也许我只是一半出于胆小,一半出于丢了副手套什么的并不他妈的在乎。我有这么个缺点,就是不管丢了什么东西都不在乎——我小时候我母亲就常常为这事气得发疯。有些人要是丢了东西,不借花几天工夫到处寻找。我好象从来就不曾有过什么好东西丢了以后会着急得要命。或许这就是我一半胆小的原因。不过这不是给自己开脱的理由。的确不是。一个人压根儿就不应该胆小。你要是应该往谁的下巴额儿上揍一拳,心里如果想揍,就应该动手揍。可我就是下不了手。我宁可把一个人推出窗口,或者用斧头砍下他的脑瓜儿,也不愿拿拳头揍他的下巴额儿。我最恨跟人动拳头。我倒不在乎自己挨揍——尽管我并不乐于挨揍,自然啦——可是用拳头打架的时候我最害怕对方的脸。我的问题是,我不忍看对方的脸。要是双方都蒙住眼睛什么的,那倒还可以。你要是仔细一想,这确是种可笑的胆小,不过照样是胆小,一点不假。我决不自欺欺人。
  我越是想到我的那副手套和我自己的胆小,我的心里就越烦闷,最后我决计停下来上哪儿喝一杯。
  我在欧尼夜总会里只喝了三杯,最后一杯都没喝完。我有一个长处,就是酒量特别大。我只要心情好,可以整宵痛饮,都不动一点声色*。有—次,在胡敦中学,我跟另一个叫雷蒙德.高尔德法伯的家伙买了一品脱威士忌酒,星期六晚上躲在小教堂里喝,那儿没人会瞧见我们。他已烂醉如泥,我却甚至连酒意都没有一点。我只是变得十分冷静,对什么都无动于衷。我在睡觉之前呕吐了一阵,可也不是非吐不可——我是让自己硬吐出来的。
  嗯,在我回旅馆之前,我还想到一家门面简陋的小酒吧里去喝一杯,忽然有两个酩酊大醉的家伙走出来,问我地铁在哪儿。有一个家伙看去很象古巴人,在我告诉他怎么走的时候,不住地把他嘴里的臭气往我脸上喷。结果我连那个混帐酒吧的门都没进,就一径回到旅馆里。

  休息室里空荡荡的,发出一股象五千万支熄掉了的雪茄的气味。的确是这样一股气味。我依旧不觉得困,只是心里很不痛快。烦闷得很。我简直不想活了。
  接着,突然间,我遇到了那么件倒霉事。
  我才一进电梯,那个开电梯的家伙就跟我说:“有兴趣玩玩吗,朋友?还是时间太晚了?”
  “你说的什么?”我说。我真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
  “今儿晚上要个小姑娘玩玩吗?”
  “我?”这么回答当然很傻,可是有人直截了当地问你这么个问题,一时的确很难回答。
  “你多大啦,先生?”开电梯的说。
  “怎么?”我说。“二十二。”
  “嗯——哼。呃,怎么样?你有兴趣吗?五块钱一次。十五块一个通宵。”他看了看手表。“到中午。五块钱一次,十五块钱到中午。”
  “好吧,”我说。这违背我的原则,可我心里烦闷得要命,甚至都没加思索。糟就糟在这里。你要是心里太烦闷,甚至都没法思索。
  “要什么?要一次,还是到中午?我得知道。”
  “就一次吧。”
  “好吧,你住几号房间?”
  我看了看我钥匙上面那个写着号码的红玩艺儿。“1220,”我说。我已经有点儿后悔不该这么着,不过已经太晚了。
  “好吧。我在一刻钟内送个姑娘上来。”他打开电梯的门,我走了出去。
  “嗨,她长得漂亮吗?”我问他。“我可不要什么老太婆。”
  “没有老太婆。别担心这个,先生。”
  “我怎么给钱?”
  “给她,”他说。“就这样吧,先生。”他简直冲着我劈脸把门关上了。
  我回到房里往头发上敷了些水,可是在水手式的平头上实在梳不出什么名堂来。接着我想起在欧尼夜总会里抽了那么些烟,又喝了威士忌和苏打水,就试了试自己的嘴里有没有臭味。你只要把手放到嘴下面,对准鼻孔呼气,就闻得出自己嘴里有没有臭味。我嘴里的味儿倒不大,可我还是刷了刷牙。接着我又换了件干净衬衫。我知道自己用不着为了个妓女把身上打扮得象个布娃娃似的,不过这样我总算有事可做了。我有点儿紧张。我的欲念开始上来了,可我也有点儿紧张。我老实跟你说,我原来还是个童男哩。我真的是个童男。我倒有几次机会可以失去我的童贞,可我始终没失去。总是有什么事情发生。比方说,你要是在女朋友的家里,她的父母总会突然回家——或者你害怕他们会突然回家。或者你要是在别人汽车里的后座上,那么前座上总有什么人——或是说有什么姑娘——老想知道整个混帐汽车里在干些什么。我是说前座上总有个始娘老回过头来看看后面在他妈的干些什么。不管怎样,反正总有什么事发生。有一两次,我只差一点儿就上手了。特别是有一次,我记得。可后来出了什么事——我都记不得到底出什么事了。问题是,每当你要跟一个姑娘行事的时候——我是说不是个做妓女什么的姑娘——十有九次她总不住地叫你住手。我的问题是,每次我都住手了。大多数男人都不这样。我却由不得自己。你总拿不准她们是真正要你住手呢,还是她们害怕得要命,还是她们故意要你住手,万一你真的干了那事,那么过错就都在你身上,她们可以脱掉干系。不管怎样,每次我都住手了。问题是,我心里真有点儿替她们难受。我是说大多数姑娘都那么傻。你只要跟她们搂搂抱抱一会儿,就可以真正看出她们全都失去了头脑。一个姑娘只要真正热情上来,就不再有头脑。
  我不知道。她们要我住手,我就住手了。我送她们回家以后,总后悔自己不该住手,可到时候又总是老毛病发作。
  嗯,我在穿另一件干净衬衫的时候,心里暗忖,这倒是我最好的一个机会。我揣摩她既是个妓女,我可以从她那儿取得一些经验,在我结婚后也许用得着。有时候我可真担心这玩艺儿。在胡敦中学的时候,我有一次看到一本书,里面讲一个非常世故、非常和蔼可亲、非常好色*的家伙。他的名字叫勃朗夏德先生,我还记得。这是一本坏书,可勃朗夏德这个人物倒是写得不错。他在欧洲里维耶拉河上有一座大城堡,空闲时他总是拿根棍子把一些女人打跑。他是个真正的浪子,可很使女人着迷。

  他在书的某一章里说女人的身体很象个小提琴,需要一个大音乐家才能演奏出好音乐。这是本粗俗不堪的书——我知道这一点——可我怎么也忘不掉那个小提琴的比喻。我之所以想取得些经验,以备结婚后应用,说来也是如此。考尔菲德和他的魔提琴,嘿。这有点粗俗,我知道,可也不算太粗俗。
  我不在乎自己在这玩艺儿上成为老手。如果你真要我说老实话,我可以告诉你说当我跟一个女人一起胡搞的时候,有多半时间我都他妈的找不到我所寻找的东西,要是你懂得我意思的话。就拿刚才我说的那个差点儿跟我发生关系的姑娘来说吧。我差不多花了一个小时才把她的奶罩脱掉。到了我真正把它脱掉的时候,她都准备往我的脸上吐唾沫了。
  嗯,我不住地在房间里踱来踱去,等那妓女来。我真希望她长得漂亮。不过我对这个也不十分在乎。我很愿意这事能快点儿过去。最后,有人敲门了,我去开门的时候,在手提箱上绊了一交,差点儿摔坏了我的膝盖。我总是选择这种紧要时刻绊倒在手提箱之类的东西上。
  我开了门,看见那妓女正站在门外。她穿了件驼毛绒大衣,没戴帽子。她有一头金发,不过你看得出是染过的。可她倒不是个老太婆。“您好,”我说。温柔得要命,嘿。
  “你就是毛里斯说的那位?”她问我,看样子并不太他妈的客气。
  “毛里斯是不是那个开电梯的?”
  “是的,”她说。
  “晤,是我。请进来,好不好?”我说。说着说着我变得越来越凉了。一点不假。
  她进房后马上脱下大衣,往床上一扔。她里面穿着件绿衣服。她斜坐在那把跟房间里的书桌配成一套的椅子上,开始颠动她的一只脚。她把一条腿搁在另一条腿上,开始颠动搁在上面的那只脚。对一个妓女来说,她的举止似乎过于紧张。她确实紧张。我想那是因为她年轻得要命的缘故。她跟我差不多年纪。我在她旁边的一把大椅子上坐下,递给她一支香烟。“我不抽烟,”她说。她说起话来哼哼卿卿的,声音很小。你甚至都听不见她说的什么。你请她抽烟什么的,她也从来不说声谢谢。她完全是出于无知。
  “让我来自我介绍吧。我的名字叫吉姆.斯梯尔,”我说。’“你有手表吗?”她说。她并不在乎我他妈的叫什么名字,自然啦。“嗨,你到底多大啦?”
  “我?二十二。”
  “别逗人啦。”
  这话的确可笑。听去真象个孩子。你总以为一个妓女会说“别见鬼啦”或者“别胡扯啦”,不会说“别逗人啦”这类话。
  “你多大啦?”我问她。
  “反正比你更懂事,”她说。她倒是真鬼。
  “你有手表吗?”她又问了我一遍,随即站起来,从头顶上脱下衣服。
  她脱衣服的时候,我的确有一种奇特的感觉。
  我是说她脱得那么突然。我想,你要是看见过女人站起来从头顶上脱衣服,总难免要动情,可我当时并没有。情|欲我倒是真的没有。我并没动情,只觉得十分沮丧。
  “你有手表吗,嗨?”
  “不。不,我没有,”我说,嘿,我倒真有一种奇特的感觉。“你叫什么名字?”我问她。她现在只穿着一件粉红色*套裙,看了真让人窘得很。一点不假。
  “孙妮,”她说。“咱们来吧,嗨。”
  “你想不想再谈一会儿?”我问她。这话说得很孩子气,可我当时的心境真是他妈的奇特。“你是不是有什么非常要紧的事?”
  她望着我,好象我是个疯子似的。“你有什么话要跟我谈的?”她说。
  “我不知道。没什么特别的话,我只是想,你或许愿意聊一会儿天。”
  她又在书桌边的椅子上坐下。可她心里并不高兴,你看得出来。她又开始颠动她的一只脚——嘿,她真是个容易紧张的姑娘。
  “你想抽支烟吗?”我说。我忘了她不抽烟。
  “我不抽烟。听着,你要是想聊天,就聊吧。
  我还有事呢。”
  可我想不出有什么话可聊。我本想问问她怎么会当妓女的,可我又怕问她。看样子她也不会告诉我。
  “你不是打纽约来的吧,是不是?”我最后说。我只想出了这么句话。
  “好莱坞,”她说着,起身走到床上她放衣服的地方。“你有衣架吗?我不想把我这件衣服弄皱。还是崭新的呢。”

  “当然有,”我马上说。我能站起来做点儿什么事,真是太高兴了。我把她的衣服拿到壁橱里挂好。说来好笑,我接的时候,心里竟有点难过。我想起她怎样到铺子里去买衣服,铺子里的人谁也不知道她是妓女。售货员卖给她衣服的时候,大概还以为她是个普通的姑娘哩。这使我心里难过得要命——我也说不出到底是什么道理。
  我又坐下来,想继续跟她聊天。她真他妈的不会聊天。“你每天晚上都工作吗?”我问她——这话说出口后,听上去似乎很不象话。
  “是的。”她在房里到处转悠。她从书桌上拿起菜单来看,“你白天干什么?”
  她端了端肩膀。她的个子很瘦。“睡觉。看电影。”她放下菜单朝我看着。“咱们来吧,嗨。我可没那么多——”“瞧,”我说。“我今天晚上精神不好。我这一夜过的很糟糕。一点不假。我照样付你钱,可我们要是不干那事儿,你不会在意吧?你不会很在意吧?”糟糕的是,我真的不想干那事儿。我没有冲动,只觉得沮丧,我老实告诉你说。她本人很叫人泄气。还有那挂在壁橱里的绿衣服什么的。再说,我觉得自己真不能跟一个整天坐在混帐电影院里的姑娘干那事儿。我觉得真的不能。
  她走到我身边,脸上带着那种可笑的神情,好象并不相信我的话。“怎么回事?”她说。
  “没什么。”嘿,我怎么会那么紧张呢!“问题是,我最近刚动过一次手术。”
  “是吗?哪儿?”
  “在我那——怎么说呢——我的锁骨上。”
  “是吗?那玩艺儿是在他妈的什么地方?”
  “锁骨!”我说。“呃,真正说来,是在脊椎骨里。我是说在脊椎骨的尽里边。”
  “是吗?”她说。“真糟糕。”说着她就坐到我他妈的怀里来了。“你真漂亮。”
  她真让我紧张极了,我只好拚命撒谎。“我还没完全恢复健康呢,”我对她说。
  “你很象电影里的一个家伙。你知道象哪一个。你知道我说的是谁。他叫什么名字来着?”
  “我不知道,”我说。她不肯从我他妈的怀里下来。
  “你当然知道。他就在那张曼尔一温.道格拉斯主演的片子里。是不是曼尔一温.道格拉斯的弟弟?就是打船上掉下来的那个?你知道我说的是推?”
  “不,我不知道。我很少看电影。”
  接着她开始逗起我来。粗野得很。
  “不干那玩艺儿你不会在意吧?”我说。“我精神不好,我刚才已跟你说了。我刚动过手术。”
  她依旧没从我怀里下来,可是极其鄙夷地望了我一眼。“听着,”她说。“混帐的毛里斯叫醒我的时候,我睡的真香呢。你要是以为我是——”“我说过照样付你钱。我说了算数。我有的是钱。唯一的原因是我动了一次大手术,差不多刚刚复——”“那你于吗告诉混帐的毛里斯说你要个姑娘!
  要是你刚刚在你的什么混帐地方动了一次混帐手术,哼?”
  “我当时以为自己的精神还不错。我对自己估计过高了。不开玩笑。很抱歉。要是你能起来那么一会儿,我就马上拿钱给你。我不骗你。”
  她火冒得要命,不过她终于从我的混帐怀里下来了,好让我过去到五屉柜上取我的皮夹子。我拿出一张五块的钞票递给她。“谢谢,”我对她说。
  “非常谢谢。”
  “这是五块。要十块呢。”
  她这是在捉弄我了,我看得出来。我最怕这类事儿——一点不假。
  “毛里斯说五块,”我告诉她。“他说十五块到中午,五块一次。”
  “十块一次。”
  “他说的是五块。很抱歉——我真的很抱歉——可我只能给这么些钱。”
  她端了端肩膀,就象刚才那样。接着她冷冷地说:“劳驾给我拿一下衣服好吗?是不是太麻烦您了?”她是个十分可怕的小鬼。尽管她说话的声音那么细小,她却能吓得你心惊肉跳。要是她是个经验丰富的老娼妇,脸上满是脂粉,就不会那么吓人了。
  我过去给她拿了衣服。她穿好衣服,又从床上拿起她的驼毛绒大衣。“再见,瘪三,”她说。
  “再见,”我说。我并没谢她。我很高兴我没谢她。
或许您还会喜欢:
荒原追踪
作者:佚名
章节:20 人气:0
摘要:由于形势所迫,我同温内图分手了,他得去追捕杀人犯桑特。那时我并没料到,我得过几个月才能再见到我这位红种人朋友和结拜兄弟。因为事件以后的进展同我当时想象的完全不一样。我们——塞姆-霍金斯、迪克-斯通、威尔-帕克和我,一路真正的急行军后骑马到了南阿姆斯河流入雷德河的入口处,温内图曾把这条河称为纳基托什的鲍克索河。我们希望在这里碰上温内阁的一个阿帕奇人。遗憾的是这个愿望没有实现。 [点击阅读]
荒岛夺命案
作者:佚名
章节:39 人气:0
摘要:一部优秀的通俗小说不仅应明白晓畅,紧密联系社会现实和群众生活,而且应该成为社会文化的窗口,使读者可以从中管窥一个社会的政治、经济、历史、法律等方方面面的情况。美国小说家内尔森-德米勒于一九九七年写出的《荒岛夺命案》正是这样一部不可多得的佳作。作者以其超凡的叙事才能,将金钱、法律、谋杀、爱情、正义与邪恶的斗争等融为一炉,演释出一部情节曲折、扣人心弦而又发人深思的侦探小说。 [点击阅读]
荒漠甘泉
作者:佚名
章节:36 人气:0
摘要:《荒漠甘泉》1月1日“你们要过去得为业的那地,乃是有山,有谷,雨水滋润之地。是耶和华你神所眷顾的,从岁首到年终,耶和华你神的眼目时常看顾那地。”(申十一章十一至十二节)亲爱的读者,今天我们站在一个新的境界上,前途茫然。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新年,等待我们经过。谁也不能预知在将来的路程中有什么遭遇,什么变迁,什么需要。 [点击阅读]
莫普拉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0
摘要:1846年①,当我在诺昂写《莫普拉》这部小说时,我记得,我刚刚为夫妇分居进行了辩护。在此之前,我曾同婚姻的弊端作过斗争,由于没有充分阐述自己的观点,也许让人以为我低估了婚姻的本质;然而在我看来,婚姻的道德原则恰恰是美好不过的——①原文如此,应为1836年。事实上,《莫普拉》这部小说由乔治-桑于1835年夏至1837年春写成,1837年4月至6月发表在《两世界杂志》上,同年出版单行本。 [点击阅读]
莫泊桑短篇小说集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一我有十五年不到韦尔洛臬去了。今年秋末,为了到我的老友塞华尔的围场里打猎,我才重新去了一遭。那时候,他已经派人在韦尔洛臬重新盖好了他那座被普鲁士人破坏的古堡。我非常心爱那个地方,世上真有许多美妙的角落,教人看见就得到一种悦目的快感,使我们不由得想亲身领略一下它的美。 [点击阅读]
莫罗博士的岛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0
摘要:1887年2月1日,“虚荣女士”号与一艘弃船相撞而失踪,出事地点大约在南纬1度,西经107度。1888年1月5日,即出事后的第十一个月零四天,我的叔叔爱德华·普伦狄克被一艘小船救起。方位在南纬5度3分,西经1ol度。小船的名字字迹模糊,但据推测应当是失踪的“吐根”号上的。我叔叔是个普通绅士,在卡亚俄码头登上“虚荣女士”号开始海上旅行。出事后人们以为他淹死了。 [点击阅读]
董贝父子
作者:佚名
章节:63 人气:0
摘要:我敢于大胆地相信,正确地观察人们的性格是一种罕见的才能(或习惯)。根据我的经验,我甚至发现,即使是正确地观察人们的面孔也决不是人们普遍都具有的才能(或习惯)。人们在判断中,两个极为寻常发生的错误就是把羞怯与自大混同——这确实是个很寻常的错误——,以及不了解固执的性格是在与它自身永远不断的斗争中存在的;这两种错误我想都是由于缺乏前一种才能(或习惯)所产生的。 [点击阅读]
葬礼之后
作者:佚名
章节:25 人气:0
摘要:老蓝斯坎伯拖着蹒跚的脚步,一个房间接一个房间地,逐一拉起房里的百叶窗。他那粘湿的双眼,不时地望向窗外,挤出了满脸的皱纹。他们就快要从火葬场回来了。他老迈的脚步加快了些。窗子这么多。“思德比府邸”是一幢维多利亚女王时代的哥德式大建筑。每个房间的窗帘都是豪华锦缎或天鹅绒,有些墙面上仍旧系挂着丝绸,尽管这些都已年久褪色。 [点击阅读]
蒙面女人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0
摘要:赫尔克里。波洛在他面前将信整齐地放成一摞。他拿起最上面的一封,琢磨了一会儿上面的地址,然后用放在早餐桌上的专用裁纸刀将信封背面纵向裁开,将里面的东西拿出来。在里面还有一个信封,用紫色的蜡仔细地封好,上面有“亲启保密”的字样。赫尔充里。波洛那鸡蛋形的脸上的眉毛向上扬了扬。他喃喃道;“耐心点,这就来了!”又一次用上了那把裁纸刀。这一次信封里出来了一封信-字迹颤巍巍的,又长又尖。好些字重重地画上了线。 [点击阅读]
蓝色特快上的秘密
作者:佚名
章节:36 人气:0
摘要:将近子夜时分,一个人穿过协和广场(巴黎最大的广场,位于塞纳河右岸,城西北部。译注)。他虽然穿着贵重的皮毛大衣,还是不难使人看出他体弱多病,穷困潦倒。这个人长着一副老鼠的面孔。谁也不会认为这样一个身体虚弱的人在生活中会起什么作用。但正是他在世界的一个角落里发挥着他的作用。此时此刻,有一使命催他回家。但在回家之前,他还要做一件交易。而那一使命和这一交易是互不相干的。 [点击阅读]
蓝色长廊之谜
作者:佚名
章节:17 人气:0
摘要:男子已经意识朦胧。女子只能模模糊糊地感觉到周围的景物,或许刚才猛地受到了撞击,才失去了知觉。这一撞非同小可,驾驶座上已空无一人,车子正缓缓地向路边滑动,挡风玻璃的前端已接近没有护栏的路边。女子双眼模糊,她在潜意识里想到,男子曾经告诉过她这一带的悬崖有两百米深。如果车子照此滑落下去——而此时那位男子却困在副驾驶席上神志不清。 [点击阅读]
藏金潭夺宝
作者:佚名
章节:17 人气:0
摘要:圣诞!这是两个多么可亲、多么令人神往的字眼!我是说,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无论在哪个民族或哪个时代的语汇里,再也没有第二个如此深奥如此神圣的字眼,圣诞是年年都会到来的普普通通的节庆日子,是全家快乐的团聚、小孩充满喜悦的日子。有的人从内心深处发出真诚的呼唤:“过去和现在的耶稣基督,你永远在我们心中!”有的人情不自禁地亮起歌喉或至少让他的孩子们唱起欢乐颂:世界走向毁灭时,基督诞生到世界。 [点击阅读]